第四节 查处违法违章行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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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工商行政管理志1996-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3320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查处违法违章行为
分类号: F713.8
页数: 3
页码: 166-168
摘要: 本文详细描述了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1996年至2003年期间对各类广告进行监管和治理的情况。这些措施包括集中检查、专项治理、清理不良文化检查等,主要针对保健品、食品、饮料、医药、房地产等行业的虚假违法广告。在这些年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了大量违法广告案件,罚没了一定金额的款项,并吊销了一些许可证。此外,为了加强监管,省工商局还对广告监测机构进行投入,扩大监测面,并对省属主要传媒的广告经营单位进行重点监管。通过这些措施,违法广告得到了一定的遏制。
关键词: 广告管理 广告 福建省

内容

1996年,全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各类保健品生产经销企业散发违法广告宣传品和广告主、广告发布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开展针对各类饮料、食品、保健品虚假违法广告的专项治理以及清理不良文化的检查。全省共查处广告违法案件1412起,罚没112万元,吊销许可证1户,停业整顿36户,案件数和罚没额比上年分别增长71%和273%。
  1997年,省工商局加大对广告监测机构的投入,扩大广告监测面,指定专人对全省主要大众媒介16种报刊、6家电视台进行监测,全年共监测各类广告11万条次,发出监测意见书263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把省属主要传媒的广告经营单位列为监管重点,对其不当广告行为及时纠正和制止,对明显违法的广告予以处罚,先后对福建电视台、福建有线电视台、《福建日报》、《福建经济报》、《福建广播电视报》、省广源广告公司、省保利发展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共罚没13.3万元。各地(市)工商局也分别确定监管重点,加大执法力度。全省共查处违法广告案件892件,罚没89万元,停业整顿违法广告经营户53户。
  1998年,全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针对当年广告活动的特点先后进行印刷品广告、医疗服务广告、电视直销广告、房地产广告、招工招聘广告及户外广告专项治理。全省共查处违法广告案件1175起,罚没67万元,其中收缴印刷品广告151.5万份,立案183起,罚没14.2万元;查处医疗广告案件186起,罚没23万元。通过整治,违法广告尤其是电视直销、医疗及印刷品违法广告得到遏制。
  1999年,全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专项治理整顿中收缴销毁广告主违法散发的药品、保健食品等印刷品广告61.5万份,检查印刷厂及经销企业776家,捣毁非法印制窝点29个,立案查处105起,罚没6万元;下半年对电视直销广告开展全面检查,共监测各类违法广告34条,责令修改后发布广告28条,责令停止发布广告6条;开展药品、医疗广告专项整治,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广告案件2115起,罚没金额75万元。
  2000年,全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突出问题集中治,普遍问题综合治,重点难点问题专项治”的思路,组织多次专项整治活动。7月,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开展集中整治虚假违法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的通知》要求,全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展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专项治理,以当地新闻媒体、印刷品广告以及繁华地段、交通要道、药店、大型商场的医药专柜为检查重点。凡医疗广告未执行规定格式、继续发布各种形式性病广告、药品与保健食品广告未经审批或擅自超越审批范围的,依法逐一查处;对印刷药品广告多发场所采取集中、滚动式监督。全系统在整治工作中共出动人员1703人次,车辆400辆次,收缴销毁违法印刷品广告37.7万份,查处违法广告案件104起,罚没金额38.3万元。国家工商总局对整顿工作的力度和成效给予好评。截至年底,全省共查处违法广告3150件,罚没金额133万元。
  2001年,全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统一行动,严厉打击虚假、误导等违法广告行为。福州市工商局集中5天巡查突击,检查诊所、药品经销商场、大型超市等2809家,收缴违法印刷品广告33.7万份,查处广告案件65件。全省在整治行动中共查处医疗服务、医疗器械与药品、保健食品广告案件518件,其中药品212件、保健食品159起、医疗服务126起、医疗器械21起,共罚没87万元,责令停止广告业务14家。
  2002年,省工商局先后下发加强房地产广告管理,规范声讯服务广告和开展集中整治违法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的通知,决定对全省广告市场秩序分阶段进行重点治理。全省共监测各类广告458700条次,发现违法广告837条次,发出广告监测意见书329份,发出违法广告查处通知书158份;共查处各类广告违法案件2813件,罚没款351.19万元。
  2003年,为应对“非典”突发事件,稳定市场经济秩序,省工商局部署重点查处预防“非典”虚假广告。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省工商局转发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切实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查处利用防治“非典”名义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紧急通知》的要求,迅速反应,主动出击,强化巡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予以通报。全省共查处利用防治“非典”名义发布的违法广告案件35件。2月,省工商局与省卫生厅、省政府纠风办联合行文转发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规范医疗广告活动,加强医疗广告监管的通知》,各地工商局按照通知要求,查处明令禁止的“尖锐湿疣、梅毒、淋病”等11种疾病的医疗广告。全省共立案查处73件,罚没款12.56万元。10月,为配合“红盾行动”,省工商局下发《关于开展集中整治虚假违法医疗、药品、食品、房地产广告的专项行动的通知》,全系统上下联动,把整治重点从媒体转向广告主,按照自查自纠、互查互纠、总结提高三个阶段开展全省综合整治。全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0546人次,车辆2587辆次,检查媒体单位、药店、医院、诊所、食品店、超市等13816户,立案查处728件,罚没款85.43万元。
  2004年,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联合有关部门加大整顿规范广告市场的力度,继续以治理虚假违法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为重点,狠抓媒体广告发布等关键环节,对广告市场进行全面整治。全年全省共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1564件,罚没款284.49万元,查处违法广告案件数比上年下降33.3%,但罚没款同比增长36.1%;责令公开更正132件,责令停止发布530件,停业整顿2户,处罚广告主1197户、广告经营者202户、广告发布者396户。在违法广告类别中,保健食品、药品、医疗服务广告的违法率居前三位,分别占总数的15.13%、10.46%、6.35%。在违法媒介中,户外媒体、印刷品、报纸广告的违法率仍较高,分别占总数的62%、18%、9.5%。
  2005年,省工商局按照国务院打击商业欺诈的决定和国家工商总局的部署,开展“打虚假,树诚信”广告专项行动,对虚假违法广告继续进行专项整治。全省共查处各类虚假违法广告2021起,罚没款374.5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9.6%和54.4%;责令停止发布和整改广告5045条次,限期拆除户外广告牌5261块。省工商局联合相关成员单位召开3次广告专项整治部门联席会议,通报5批虚假违法广告,对4家广播频道、5家电视频道和3家报社的有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共查处44家违规刊登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吊销19家医疗机构的医疗广告证明。经综合整治,全省各类广告媒体总体违法率大幅下降,消费者对虚假违法广告的投诉减少。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工商行政管理志1996-2005

《福建省志·工商行政管理志1996-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志共分十一章,主要内容包括:概述、市场监督管理、企业登记与监督管理、商标管理、广告管理、合同管理、公平交易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信息技术管理、法制建设、社团工作、机构与队伍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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