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其他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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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工商行政管理志1996-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3318
颗粒名称: 三、其他
分类号: F713.8
页数: 1
页码: 164
摘要: 该文描述了从1996年至2005年,福建省工商局在广告显示屏管理、店堂广告管理、广告业发展规划、支持广告节举办以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举措和活动。
关键词: 广告管理 广告 福建省

内容

1996年2月,国家工商局颁布《广告显示屏管理办法》,规定广告显示屏作为新兴的广告载体纳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理范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局或者其授权的市工商局负责本辖区内广告显示屏设置的批准工作。
  199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地、市、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广告显示屏管理办法》,对全省36块广告显示屏进行检查,对未经批准设立、未办理《广告显示屏特殊信息准播证》就播放非广告信息的广告显示屏,分别作出处理,其中停止播放广告业务1块,限期整改2块;同时,责成广告显示屏设置单位对其户外设置的广告显示屏进行安全检查,做好加固和维修工作。
  1998年7月,为促进本省广告业持续、健康发展,省工商局拟定《福建省广告业1998—2000年发展的若干意见》,就全省广告业的整体素质、整体框架、广告市场秩序及广告对实施当地名牌工程和促进社会发展的作用等方面提出规划和意见,以省工商局、省计划委员会名义联合下文,推动全省广告业长期发展。国家工商局颁布《店堂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省工商局要求各地(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严格执行该规定,区分店堂广告涉及的不同类别、不同情况,准确把握适用法规;规定在国家禁止范围以外的店堂发布烟草广告,必须上报省工商局批准。全省店堂广告开始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001年10月,省工商局支持厦门市工商局、市广告协会共同举办第八届中国广告节,组织全省广告企业参加并选送优秀的广告作品参展,会展期间共洽谈合作项目238宗,其中达成意向性项目78宗,涉及金额270万元。此次广告节在举办规格、交流范围、参与人数、内容和特色等方面都超出往届水平。
  2005年5月,《福建省工商局促进和服务农村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后,省工商局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重视农产品广告的市场效应,对本地特色农产品的广告宣传策略加以引导,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品牌知名度。全省一大批农业龙头企业及证明商标产品、集体商标产品,通过宣传推广扩大了市场影响。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工商行政管理志1996-2005

《福建省志·工商行政管理志1996-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志共分十一章,主要内容包括:概述、市场监督管理、企业登记与监督管理、商标管理、广告管理、合同管理、公平交易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信息技术管理、法制建设、社团工作、机构与队伍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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