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户外广告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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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工商行政管理志1996-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3317
颗粒名称: 二、户外广告管理
分类号: F713.8
页数: 3
页码: 159-162
摘要: 该文描述了1996年至1998年期间,省工商局针对户外广告中存在的问题所采取的措施。其中包括拟定《福建省户外广告管理条例》以解决多头管理、收费标准不一和经营户外广告企业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等问题,并开展户外广告清理工作。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重视社会效益,增设公益广告牌,发挥户外广告对繁荣经济、美化城市和弘扬良好社会风尚的作用。全省共设立户外广告数量有所增加,同时对违法户外烟草广告进行清理整顿。专营户外广告的经营者在设计、制作、引进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等方面作出努力,推动城乡户外广告的进一步发展。宁德市工商局提出“新、绿、亮、洁”工程目标,在全省范围内加强户外广告的管理和自律。
关键词: 广告管理 广告 福建省

内容

1996年,省工商局针对户外广告中存在多头管理、收费标准不一、经营户外广告企业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等问题,拟定《福建省户外广告管理条例》(送审稿)讨论稿和征求意见稿及草案说明,提交省政府法制局审定。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展户外广告清理工作,全省共出动近千人次,对户外广告进行检查,清除不合规范的广告牌2700块。福州市工商局根据政府“以灯招客,以客促商,以商养灯”的部署,抓户外广告扩规模、上档次,霓虹灯广告面积达15000平方米、灯箱广告面积达16000平方米。厦门市工商局投入人力、物力完成中山路霓虹灯广告二期工程。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户外广告管理中,重视社会效益,增设公益广告牌,发挥户外广告对繁荣经济、美化城市和弘扬良好社会风尚的作用。
  1997年,全省共设立户外广告9022件,其中,路牌广告5215件,霓虹灯广告1707件,公交车载体广告1203件。当时,变相发布烟草广告与户外违法烟草广告的现象有所抬头,省工商局于6月发出《进一步加强烟草广告管理的通知》,对全省523块户外烟草广告进行大规模清理整顿,共拆除未经审批或手续不全的广告牌184块,对已到期的户外烟草广告不再予以延长。8月,福州、厦门、甫田、泉州四设区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省工商局《关于福厦路沿线烟草广告清理整顿方案》总体部署,拆除福厦路沿线辖区路段内违法户外烟草广告。
  1998年,户外广告成为政府创建良好投资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专营户外广告的经营者在设计、制作、引进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等方面作出努力,推动城乡户外广告的进一步发展,全省几乎每个县级以上的城市都有自己的户外广告示范街。5月,省工商局制定《九八年公益广告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加强自律,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宁德市工商局提出“新、绿、亮、洁”工程目标,在全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工商行政管理志1996-2005

《福建省志·工商行政管理志1996-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志共分十一章,主要内容包括:概述、市场监督管理、企业登记与监督管理、商标管理、广告管理、合同管理、公平交易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信息技术管理、法制建设、社团工作、机构与队伍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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