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广告经营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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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工商行政管理志1996-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3314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广告经营管理
分类号: J524.3
页数: 6
页码: 154-159
摘要: 本文详细描述了福建省1996-2005年广告业的发展情况。在这十年间,福建省广告经营单位数量、广告经营额和广告从业人员数量均持续增长,显示了广告业的蓬勃发展态势。专业性广告公司和大众传媒成为广告市场的主体,尤其在2001年后,专业性广告公司的数量超过了其他类型的广告经营单位。此外,外资广告企业的进入加剧了市场竞争,但也提升了广告行业的整体水平。期间,公益广告活动也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支持,涌现了许多优秀的广告作品和先进单位。总体而言,福建省的广告业在这十年间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关键词: 福建省 广告业 经营管理

内容

1996年,各级工商局对上年度持“广告经营许可证”的广告经营单位进行年检,对新增的广告企业按申请办证的要求审核。全省共有广告经营单位1290户,比上年增加224户,增幅21%;经营总额8.92亿元,比上年增加1.65亿元,增幅22.7%;广告从业人员12576人,比上年增加1447人,增幅13%。厦门市工商局对124家广告经营单位进行资质评定。
  1997年,本省广告市场规模继续扩大。年度统计显示,全省广告经营单位1427户,经营总额11.95亿元,广告从业人员13969人。国有广告经营单位的经营总额占全省的比例最大。当年,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国家工商局关于开展“自强创辉煌”主题公益广告月活动的要求,鼓励企业参加公益广告活动,全省共发布公益广告10012条次。省工商局及时表彰此次活动中涌现的16家先进单位和22件优秀作品获奖。在国家工商局举办的全国公益广告评比中,本省有4个单位被评为先进单位,3人被评为先进个人,省广视创意制作公司的广告作品“报得三春晖”获影视类唯一金奖。
  1998年,全省共有1506家广告经营单位,经营总额13.6亿元,广告从业人员15086人。专业广告公司逐步成为大型企业的广告总代理,全省1014家广告经营单位的运营额达7.06亿元。至年底,私营广告企业已成立671家,比上年增加121家。各地广告业发展不平衡,沿海地区广告经营额与广告费用的投入高于其他地区。
  1999年,广告行业结构趋向规模化,小型制作性广告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不断被淘汰。全省广告经营单位有1706家,广告经营额达15.48亿元,广告从业人员达17403人。专业性广告公司有1131户,占总数66%,营业额8.53亿元,占全省广告经营总量55%,已成为广告业主力军。192家大众传媒广告经营额达6.34亿元,占全省广告经营总量的41%,其中报纸类经营额2.94亿元,电视类经营额3.1亿元,在全省广告经营总量中分别占19%和20%。九地(市)广告业都有长足发展。厦门、泉州、漳州三地增长速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2000年,全省广告经营单位有1944户,广告经营额为19.35亿元,广告从业人员有19559人。新增广告企业中,个体、私营企业占大多数,新增从业人员文化素养较高。公益广告活动受到社会关注,省工商局与省精神文明办联合开展以“树立新风尚,迈向新世纪”为主题的公益广告活动;在全省评选优秀公益广告作品的基础上,推荐18件作品参加全国优秀公益广告作品评选。
  2001年,全省广告经营单位有2174户,广告经营额为20.82亿元,广告从业人员为21377人。专业性广告公司由1412户增至1520户,总量居各类广告公司之首。大众传媒190家,广告经营额10.1亿元,占全省广告经营总额的49.5%。省工商局根据国家工商局《关于印发〈综合性广告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试行)的通知》和《广告制作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试行)的通知》要求,制定《福建省广告经营单位资质等级标准认定暂行办法》,规定广告经营单位资质等级标准。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国家工商局颁发的《广告审查员管理办法》,组织广告审查员培训和考试。省工商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广告审查员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广告审查员岗位职责,促进广告经营单位增强自我约束能力。
  2002年,全省广告经营单位有2420户,广告从业人员为23494人,广告经营额为24.28亿元。电视、报纸和广播的广告营业额大幅增长,广告费投入亿元以上的行业有药品、食品、化妆品、医疗、家电、服饰、房地产、酒类、旅游、汽车等,其中房地产广告投放达3.17亿元,年增0.37亿元,增幅13.2%,居各行业首位。省工商局联合省广告协会到全省九地(市)对广告经营单位资质等级评定工作开展调研。
  2003年,全省广告经营单位有2668户,广告经营额为27.21亿元,广告从业人员为26408人。省工商局指导省广告协会开展广告审查员、岗位技术人员培训;开展公益广告活动及省第八届优秀广告作品评选活动。福建新风尚文化广告传播有限公司与福建电视台获“全国公益广告活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厦门广播电台广告部作品获广播类金奖;福建新风尚文化广告传播有限公司的作品获平面类优秀奖,另有3人获“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004年,全省共有广告经营单位3121户,广告经营额为32.68亿元,广告从业人员为30425人。当年广告行业中,国有、集体企业与事业单位及联营企业的比重均有所下降,外商投资企业看好省内广告市场,出现多起外资并购广告企业的例子;外资企业具有先进的经营理念、技术和服务,它们的进入加剧了本省广告市场的竞争,也促进了广告行业整体水平的提髙。
  2005年1月,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广告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施行。广告企业(事业单位除外)只需取得营业执照,就可按核定的经营范围开展广告业务,取消了广告企业在注册后还必须获得广告经营许可证才可经营广告业务的限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广告企业实行“证照合一”管理模式,对广告的监管重点从核准登记转移到日常广告监测。随着媒体形式日益多样化,广告行业的竞争更趋激烈。外商投资广告行业步伐加快,网络、楼宇、汽车视频等新兴广告形式增长势头看好。各类广告经营主体重视通过专业化定位、区域性联合和客户导向等营销策略争夺市场。当年,全省共有广告经营单位3404户,广告经营额达36.09亿元,广告从业人员32012人。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工商行政管理志1996-2005

《福建省志·工商行政管理志1996-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志共分十一章,主要内容包括:概述、市场监督管理、企业登记与监督管理、商标管理、广告管理、合同管理、公平交易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信息技术管理、法制建设、社团工作、机构与队伍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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