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商标行政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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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工商行政管理志1996-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3312
颗粒名称: 第五节 商标行政保护
分类号: F760.5
页数: 6
页码: 148-153
摘要: 本文记述了从1996年至2001年,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持续加强商标执法力度,开展了一系列专项行动,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这些行动包括建立商标专用权保护网、打击侵权盗版行为、重点治理专卖店(专修店)等。在这些行动中,工商系统查处了大量商标违法案件,收缴和消除了大量违法商标标识,罚款金额也逐年增加。其中,涉外商标案件数量增长迅速,表明福建省工商系统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关键词: 商标 商标管理 福建省

内容

1996年,各级工商局以公平交易执法年为主题,加强商标执法力度。4月,省工商局下发《福建省商标专用权保护网实施方案》。商标专用权保护网把商标日常监管和商标全面、重点保护结合起来,发挥网络优势,及时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6月,根据国家工商局《集中力量打击侵权盗版行为保护知名产权的紧急通知》,各地工商局开展打击侵权盗版紧急行动,全省共检查企业、商店、工厂1893家,收缴侵权盗版光盘976片、侵权翻版录像带18898盒、计算机软盘12盘。厦门市工商局查处意大利马瑞堤珂特勒瑞公司“MAROB”注册商标被假冒等5起较大的涉外商标专用权案件,查处17家涉案企业,案值1000万元。第三季度,各级工商局按国家工商局《关于禁止擅自将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作专卖店(专修店)企业名称及营业招牌的通知》要求,对全省各地专卖店(专修店)开展重点治理,共检查1925户企业、商店,发现521户有问题,立案处理15起。工商全系统共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901件,其中一般违法案件238件,占总数的26%,侵权假冒案件663件,占总数74%,收缴和消除违法商标标识1200万件,作案模具、印板等工具191件,罚款金额200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0起12人。
  1997年,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继续开展打击假冒侵查行为。全省共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1328件,收缴和消除商标标识348.7941万件,收缴作案模具、印板等748件,罚款294.4万元,责令赔偿26.3万元,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案件2起2人。查处工作办案面广,各地、市、县工商局基本都把各项工作与办案工作结合起来;处罚力度大,罚款1万元以上案件达67件,罚款金额比上年增加47%;在源头上加强管理,各地都重视对印制企业加强监督。全系统共查处涉外案件159件,比上年增长68.1%。
  1998年,商标监管工作以保护驰著名商标专用权和名优产品为重点,完善商标专用权保护网。省工商局根据国家工商局《关于加强市场监督管理严厉惩治扰乱市场秩序违法行为的通知》,下发《关于加强商标广告监督管理严惩扰乱市场秩序违法行为的具体实施方案》,确定当年8月下旬至12月中旬在全省开展打击假冒注册商标及商标侵权行为、非法印制买卖商标标识行为、商标违法代理和评估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实行商标专用权保护网与打假保名优网并网工作。全系统共查处商标违法案件1246件,其中一般违法案件366件,商标侵权假冒案件680件,涉外案件200件;罚款总金额291.3万元,责令赔偿经济损失23.6万元;收缴和消除商标标识2371万件,收缴作案模具13148件。
  1999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突出监管重点,实施省、地(市)、县局三级指导,省、地(市)、县局、基层工商所四级办案的监管执法模式。各级工商局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全国重点商标保护目录》以及省著名商标保护名单,查处一批侵犯“SONY”、“茅台”、“万利达”、“百联”、“雪津”、“南孚”等驰著名商标专用权案件。全省共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1618件,其中一般违法案件610件,侵权假冒案件1008件,涉外案件274件,罚款326万元,责令赔偿经济损失18万元,收缴和消除商标标识589万件,收缴直接用于商标侵权的模具印板等工具286件,销毁侵权物品7吨,行政复议案件1起。省工商局还协助国家工商局商标局办理“贝克”、“咪咪”等商标重大纠纷案。
  2000年,全省接连开展商标执法专项整治。1—4月,全省开展对“椰树”商标和美国“UL”安全认证标志专用权的保护行动。4月,省工商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福建省著名商标保护办法》,加大对驰著名商标和重点商标的保护力度。6—8月,省工商局在福州、厦门开展汽车行业商标整治行动。7—9月,省工商局开展商标印制单位和专营、专卖店专项检查。10—11月,省工商局开展加碘食盐、绿色食品、真皮标志等证明商标专项保护行动。全系统共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1600件,其中商标一般违法案件427件,商标侵权假冒案件1173件,涉外商标案件270件;罚款391万元,比上年增长20%;责令赔偿经济损失31.6万元,其中建瓯汽塞厂一次性赔偿重庆长江依之密活塞公司经济损失25万元,收缴和消除商标标识880.7万件。全省查处的涉外商标侵权案件占全国同类案件总数的1/3,受到国家工商总局好评。
  2001年,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开展以办案为中心的专项治理。全系统协同办案,集中整治规范“万利达”、“福耀”、“南孚”、“莱克”、“耐克”、“肤阴洁”、“恩威”、“雕”等驰著名商标的使用,查处侵权假冒案件。省工商局就“万利达”、“安踏”、“武峰”等商标被省外企业作为字号注册问题,专题报告国家工商总局。8月,国家工商总局下发《关于纠正使用“万利达”等不适当的企业名称的通知》。“金得利”商标企业依据对驰名商标实施特殊保护的规定,通过法律诉讼取回被省外企业抢注的域名。全系统共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1638件,其中商标一般违法案件615件、商标侵权假冒案件1023件,查处涉外商标侵权案件518件,比上年增加248件,增幅为90.4%,位居全国第三位;罚款641.6万元,比上年增长64%;收缴直接用于商标侵权的模具印板等255件,销毁侵权物品5424吨。
  2002年,各级工商局围绕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中心任务,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开展保护绿色食品证明商标专用权活动、规范奥林匹克标志使用专项行动和打击制售冒牌卷烟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全系统共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1846件,罚款669.58万元,其中商标一般违法案件498件,罚款126.02万元;商标侵权假冒案件1348件,罚款543.56万元;捣毁制假窝点8个;查获假冒“南京”、“红塔山”等香烟商标标识21500张,假冒“白沙”、“阿诗玛”牌等香烟7件零30条,烟丝725公斤,烟梗丝825斤,滤嘴棒4包。
  2003年,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继续围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重点,组织开展保护知识产权等专项打假行动,重点打击生产和销售假冒驰著名商标商品的违法行为。著名商标企业厦门惠尔康食品有限公司“惠尔康”文字商标遭抢注,省工商局配合企业到外省工商及有关部门调查取证,指导诉讼,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福建溪石集团有限公司的“溪石”及图形商标被省外多家单位侵权假冒,经省工商局协调,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的指导帮助下,该公司同时在7省市开展打假,有的侵权假冒者被判人狱,打击力度彰显。全系统共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2090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8起,罚款888.52万元,其中商标侵权假冒案件1763件,罚款824.13万元;商标一般违法案件327件,罚款64.39万元。
  2004年,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抓住社会反响强烈、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作为突破口,重点查办食品药品商标侵权假冒案件、涉外商标案件、侵犯驰著名商标专用权案件、商标印制环节侵权案件、侵犯地理标志专用权案件、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案件等六大类案件,推进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工作。各设区市工商局结合当地产业结构、侵权行为发生规律等实际情况,确立查办行动的重点。福州重点针对四星级和五星级酒店、宾馆的特卖场及各类专卖店专营店开展整治;厦门重点查办涉外商标侵权案件;泉州重点打击鞋服商品商标侵权行为;漳州重点打击食品、药品、农资领域商标侵权行为;甫田重点查办鞋类商品商标侵权案件,捣毁制假窝点;宁德重点打击侵犯电机、化油器等当地支柱产品商标专用权的违法案件;龙岩、三明、南平重点查办建材、食品、药品、家电等商标侵权案件。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力求做到“三个不放过”:案情未查清不放过,源头和流向未查清不放过,该移送司法机关未移送的不放过。10月,国务院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督察组肯定了福建商标整规工作。专项行动共查处涉外商标侵权案件733起;查办一批侵犯高知名度商标专用权案件,包括侵犯“安踏”、“茅台”、“五粮液”、“银鹭”、“雪津”、“21金维他”、“红星牌”等驰著名商标专用权案件;查获一批侵犯食品、药品商标专用权和“农”字号商标专用权案件,共查处159起食品商标侵权案件、33起药品商标侵权案件;捣毁一批制假售假窝点,清除65个商标制假售假窝点;查获一批非法印制、销售侵权商标标识案件,查处50多起非法印制、销售侵权商标标识案件。全系统共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2405起,罚款1284.4万元,总案值2773.46万元,其中商标侵权假冒案件2195起,罚款1214.98万元;涉外商标侵权假冒案件733起,罚款725.83万元,案值1360.71万元;商标一般违法案件210起,罚款69.42万元;共向司法机关移送商标案件17起。
  2005年,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在保护驰著名商标、涉外商标专用权行动中,突出工作重点,严查大案要案,坚持冒头就打的原则。行动期间办理的侵犯涉外商标专用权案件占当年案件总数的26.5%,办理的侵犯驰著名商标专用权案件占全年案件总数的70%以上。晋江市工商局与企业联手,为“安踏”、“爱乐”、“喜得龙”、“恒强”、“乔丹”、“金莱克”、“贵人鸟”、“环球”、“盛辉”、“德尔惠”等驰著名商标维权,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上千万元。在食品、农资商品商标违法行为重点整治工作中,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把社会反响强烈、与群众生命安全密切相关的商品商标案件作为整治重点,对食品、药品、农药、化肥、种子等商品商标侵权假冒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行动期间查处侵犯食品、农资商标专用权的案件数约占全年案件总数的35%。惠安县工商局查获涉嫌仿冒“统一”商标的鲜橙多、冰红茶、绿茶等饮料共计1511箱,案值近5万元。龙岩市工商局配合中央电视台七套(农村经济频道)录制打假维权系列片,展示行政管理执法部门在净化农村消费品市场中的任务和作用。全系统共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2546起,罚款金额1281.63万元,总案值2067.54万元,其中查处商标一般违法案件258起,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2288起,查处涉外商标侵权假冒案件691起,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22起,超过了历年移送总数。惠安县工商局查获涉嫌假冒“耐克”、“乔丹”注册商标的运动鞋7068双,案值80多万元。该案件被国家工商总局列为2005年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移送公安机关十大商标案件之一。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工商行政管理志1996-2005

《福建省志·工商行政管理志1996-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志共分十一章,主要内容包括:概述、市场监督管理、企业登记与监督管理、商标管理、广告管理、合同管理、公平交易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信息技术管理、法制建设、社团工作、机构与队伍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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