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驰名商标推荐与著名商标认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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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工商行政管理志1996-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3310
颗粒名称: 第三节 驰名商标推荐与著名商标认定
分类号: F760.5
页数: 33
页码: 114-146
摘要: 本文详细叙述了福建省工商局从1996年至2002年期间在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方面的工作。包括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调研、制定并实施《福建省著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成立福建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推荐并认定省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等一系列活动。通过这些措施,福建省成功培育了一批具有地方代表性的知名企业形象,并逐年增加省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的数量。这些工作不仅促进了商标管理和知识产权保护,也推动了全省经济的发展。
关键词: 商标 商标管理 福建省

内容

1996年,根据省政府当年立法计划安排,省工商局组织相关人员到各地开展省著名商标认定调研,征求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省技术监督局、省版权局、省司法厅、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及9个地市工商局意见,于当年9月将《福建省著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送审稿)及起草说明报告送省政府法制局审核。该暂行办法送审稿共6章285条,主要内容包括:总则、著名商标的申请与认定、著名商标所有人的权利与义务、著名商标的保护与管理、法律责任。1997年,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地区为单位开展面向企业的“扶持名牌”活动,以当地大中型企业、涉外企业、具有传统特色企业为对象,结合消费者的意见开展扶优工作,培育一批具有地方代表性的知名企业形象。7月,省工商局正式向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推荐“片仔癀”、“富贵鸟”、“雪津”、“安乐”、“安尔乐”、“企鹅”、“青山”等7件商标参加驰名商标的申请认定。12月,省工商局牵头与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省技术监督局联合下发《福建省著名商标认定工作实施方案》。该方案为翌年认定著名商标工作打下了基础。
  1998年,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福建省著名商标认定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采取企业自愿报名、各主管机关或行业协会推荐、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并逐级审核上报的认定原则和程序,做好本地区高知名度商标的推荐、申报工作。5月底,各地共推荐上报205件商标参加省著名商标的认定。7月,省政府批复同意成立福建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认定委员会由省工商局牵头,联合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省技术监督局、省政府法制局组成。省工商局根据认定的原则条件,对推荐认定的申报材料进行分类、审核、综合评定。12月,经认定委员会研究决定,58件商标被认定为福建省著名商标。省工商局推荐的“片仔癀”、“安尔乐”“富贵鸟”三个商标被国家工商局认定为驰名商标,实现了零的突破。各地在向省工商局推荐认定省著名商标基础上,对本地区高知名度商标开展知名商标认定工作。经省工商局同意,福州市工商局当年开展知名商标认定,32件商标被认定为福州市知名商标。8月,《福建省著名商标认定和管理办法》送审稿经修改、补充后报省政府办公厅。
  1999年,省工商局开展全省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的推荐、认定工作,重点抓本省50家改制国有大中型企业的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的培育、申报、审核和认定工作。全省共推荐上报120件商标参加’99省著名商标的认定。经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的审查,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共59件商标被认定为’99省著名商标。省工商局推荐“福耀”、“金鹿”、“万利达”、“南孚”、“正新”、“金得利”、“厦华”等7件商标参加驰名商标的申请认定。当年底,“福耀”、“万利达”、“金得利”获国家工商局认定为驰名商标,本省驰名商标总数增加到6个。
  2000年初,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福州市政府、南靖县政府、省个协、福耀玻璃股份公司先后召开6场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新闻发布会,对认定的59件’99省著名商标、6件驰名商标向社会进行公告和宣传,省内外十几家报刊、电视台、电台进行了宣传报道。漳州、石狮、安溪等市、县政府分别召开实施名牌战略企业动员大会,省工商局派员就名牌战略问题、企业在创著名和驰名商标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到会宣讲。全省各地企业踊跃参与著名商标认定申请,经各级各部门层层推荐把关,全省共推荐129件商标,其中62件商标经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筛选,被认定为’2000省著名商标。“福辉”、“厦华”、“南孚”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驰名商标。当年,全省拥有驰名商标9件、省著名商标179件。福州、泉州、漳州、三明、宁德共认定市级知名商标305件。
  2001年初,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召开驰著名商标新闻发布会,把认定的2000年福建省著名商标以及国家工商局认定的3件驰名商标向社会公告。三明、漳州、石狮等地政府分别召开实施名牌战略企业动员会。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共推荐109家企业的109件商标参加2001省著名商标认定申请,经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筛选,其中67件被认定为2001年省著名商标。同时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对三年期满的58件1998年省著名商标进行复核,其中53件继续认定为省著名商标。“SBS”、“七匹狼”、“安踏”、“金鹿”、“佳丽斯”等5件商标被国家工商局认定为驰名商标。至此,本省拥有驰名商标14件,居全国第7位,拥有省著名商标241件。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南平、宁德等市开展知名商标认定,全省新增知名商标173件,累计470件。
  2002年,各级工商局引导企业走创名牌道路。三明市工商局制定《关于2002年个私经济争创名牌的工作意见》,将商标工作的重点定位在为农副产品、林产品、机械配件及三明市名优特产品提供商标咨询、策划、申请注册等一条龙服务上。漳州市南靖、东山、长泰县工商局主动争取县政府支持,先后召开创名牌大会和打假保名优新闻发布会。长泰县工商局与县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联合倡议,在繁华路段设立“知名企业、名牌产品公益广告一条街”。当年各地(市)共推荐177件商标参加2002年省著名商标认定,比上年度增加88件,新推荐9件商标申报驰名商标认定,累计申报数增至25件。市级工商局继续开展知名商标认定,全省新增知名商标155件,累计知名商标625件。
  2003年,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对著名商标认定工作进行改革,实行“个案认定为主、主动认定为辅”的思路,著名商标认定采取“随时申报、随时受理”的方式,但必须经地(市)工商局初审,(市)工商局必须在限期内初审和认定完毕。著名商标坚持淘汰制,每3年复核一次。要求各地对高知名商标予以重点培育、指导、帮助,建立联系卡制度,并推荐申报驰名商标。当年新认定2002年省著名商标93件,55件1999年省著名商标通过复核,全省共拥有省著名商标330件。“九牧王”、“溪石”、“银鹭”、“惠尔康”、“西瓜太郎”、“劲霸”、“天福”等十几家企业商标按照新修改的《商标法》和国家工商总局《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的要求申报驰名商标认定。各设区市工商局新认定市知名商标202件,总计达691件。福州、厦门、龙岩市工商局各创建驰著名商标一条街,南平市工商局开展“共建共创”武夷品牌活动,漳州市、三明市工商局建立重点项目商标帮扶培育制度,推进名牌战略实施。
  2004年,福州、厦门、漳州、三明、宁德、龙岩等市召开各种品牌研讨会、表彰会,推动品牌战略实施。全省共推荐15件商标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其中“九牧王”、“银鹭”、“溪石”、“惠尔康”、“劲霸”、“才子”、“浩沙”、“正新”、“西瓜太郎”等9件商标先后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驰名商标,年度驰名商标认定数接近此前历年累计,本省经国家工商总局认定的驰名商标总数增至23件。按《商标法》规定司法机关认定驰名商标工作也开始启动拼牌”、“柒牌”、“特步”分别被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为驰名商标。同时,省著名商标认定和复核工作继续开展,新认定省著名商标109件;56件2000年省著名商标通过复核,总数达433件。各地(市)工商局同步开展知名商标认定(龙岩市工商局首次开展知名商标认定)。全省年度新增知名商标312件,总数达970件。
  2005年,全省优势产业品牌群逐步形成。宁德市工商局以商标战略促进福安电机企业发展,当年市电机行业著名商标达6件,占全市著名商标总数的18.2%。泉州市工商局根据各县区产业特点打造不同县区优势产业品牌群,如晋江鞋业、食品、玩具,石狮服装,南安水暖建材,惠安石雕,安溪茶叶,德化陶瓷,鲤城电子、机械、汽配,丰泽树脂、包袋,泉港石化等。当年,省工商局向国家工商总局推荐21件商标申请认定驰名商标,“乔丹”、“帝牌”、“彬伊奴”、“斯得雅”、“石狮”、“天福”、“安溪铁观音”、“361°”、“金威世家”、“雪津”、“古龙”、“厦工”等12件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新认定为驰名商标。本省拥有经国家工商总局认定的驰名商标总数增至35件,连同司法系统认定的驰名商标19件,共拥有驰名商标54件。同时,有195件商标被新认定为省著名商标,有65件2001年著名商标和51件1998年著名商标通过复核。1998—2005年,全省共认定著名商标总数为843件(含部分每经3年复核未通过数)。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工商行政管理志1996-2005

《福建省志·工商行政管理志1996-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志共分十一章,主要内容包括:概述、市场监督管理、企业登记与监督管理、商标管理、广告管理、合同管理、公平交易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信息技术管理、法制建设、社团工作、机构与队伍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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