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商标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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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工商行政管理志1996-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3307
颗粒名称: 第三章 商标管理
分类号: F760.5
页数: 45
页码: 109-153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96年至2005年期间,福建省商标事业迅速发展,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积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推动商标注册工作。通过加大商标注册行政指导,引导企业实施名牌战略,开展驰名商标推荐和著名商标认定工作,加强对商标印制的监管以及加大对商标进行行政保护的力度,全省商标注册量持续增长,注册类别向多门类拓展。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重视商标注册工作,加强业务指导,加大宣传力度,主动上门接受咨询,举办培训班或专题讲座,对企业加强商标注册指导,推动当地行业协会注册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这些举措有力地促进了福建省商标事业的发展。
关键词: 商标 商标管理 福建省

内容

1996—2005年,全省商标事业发展迅速。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做好从商标核准制向代理制转变的工作;加大商标注册行政指导,引导企业实施名牌战略;开展全国驰名商标推荐和省著名商标认定工作;加强对商标印制的监管;加大对商标进行行政保护的力度。
  第一节 商标注册
  1996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围绕工商形象建设年和公平交易执法年中心任务,开展《商标法》修改颁布3周年宣传活动,推动全省商标注册工作。各级工商局共到全省437家企业开展普法宣传,受理579家企业现场咨询;举办企业商标管理人员培训班,给考试合格人员颁发《企业商标管理人员证书》;引导企业重视运用商标,提高商标意识。7月,各地在商标代理工作中发现不正当竞争等问题,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全省商标事务所加强业务指导。当年全省有效注册商标共23000件。
  1997年初,省工商局针对全省商标注册量偏少的状况,对商标注册发展速度提出要求,确定年增长15%的指标。各地工商局都确定本地区商标注册增长指数,并将指导企业商标注册作为年度工作考核目标;为实现指标,加强与企业联系,加大宣传力度,主动上门接受咨询;举办培训班或专题讲座,对企业加强商标注册指导。三明市工商局共组织企业相关人员2010人次参加培训,商标注册量年增18.3%。漳州市工商局根据当地实际指导具有地方特色的水仙花、蜜柚、芦柑等农副产品注册证明商标,指导名牌产品“万利达”商标在8个国家注册。年度全省有效注册商标共30405件。
  1998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把提高商标注册总量与实施名牌战略结合起来。引导外向型企业和高知名度产品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发挥地方特色农副产品或专业产品的品牌优势,推动当地行业协会注册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福州市工商局指导福州水表厂在27个销售国家对“中福”商标进行国际注册。12月,“平和琯溪蜜柚”、“长汀河田鸡”、“安溪铁观音”、“仙游度尾文旦柚”、“漳州芦柑”、“武夷山大红袍”等6个证明商标通过国家工商局商标局实地考察。当年全省申请商标注册数为6000件,有效注册商标总数为33713件。
  1999年,全省商标注册量持续增长,注册类别从单一商品商标向服务商标、证明商标、集体商标等多门类拓展,年度有效注册商标总数为39079件。宁德、莆田、三明、龙岩、漳州5地(市)注册农副产品商标113件,呈现县、乡政府、个私企业主、农业集团齐上的势头。
  2000年,全省新申请注册商标8525件,获准注册5612件,均位居全国第7位。全省有效注册商标总数44691件,多数地区增长率超过20%,其中最髙为三明市,增长67%。全省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涉外商标注册工作有较大突破,原产地证明商标保护居全国领先地位。柘荣太子参等一批在当地有重大影响的原产地名称商标申请注册,并通过国家工商局商标局实地论证。福耀集团、樱花文具有限公司等企业注册涉外商标共20件。
  2001年,全省新申请注册商标达12166件,获准注册7504件,增长率均超过30%。福州地区新申请注册3000件,比上年增长近一倍,其他地区增长也都超过20%。当年,福鼎四季柚、福鼎槟榔芋等均申请注册。武夷山大红袍、柘荣太子参、古田白木耳、建宁莲子等原产地证明商标获准注册,原产地证明商标仍居全国领先地位。各地对服务商标和防御商标引起重视,莆田市城厢工商分局根据本地服务业发展的优势,注册“西天尾扁食”等服务商标。福鼎市工商局为保护太姥山旅游资源,在23个类别上申请注册“太姥山”系列防御商标。当年涉外商标已成为出口型企业商战利器,福州、泉州、漳州、厦门等地申请注册量成倍增长。自然人申请商标注册崭露头角,福州市一个月内申请注册量超过百件。全省形成法人、自然人竞相注册,服务商标、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和涉外商标多门类发展的势头。
  2002年,全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研究本地域特色和优势,指导企业开展商标注册,引导规模大、创新力强、市场竞争优势明显的企业进行商标国际注册和多方位注册防御商标。莆田市工商局重点引导旅游服务、电子、农产品、海产品等行业的企业开展商标注册。宁德市工商局将商标注册重点放在食用菌、水产品、电机电器、石板材、茶叶、药品、房地产等领域。龙岩市工商局引导“龙工”、“龙净”等商标进行全类注册,引导“七匹狼”、“富健”等商标进行国际注册和分解注册。南平市工商局引导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申请注册防御商标9件,引导南平长富集团申请注册防御商标15件。在“武夷山大红袍”原产地证明商标注册影响下,闽北众多名、优、特产品申请商标注册,南平市自然人申请商标注册势头推动商标注册量创历史新高。全省年度新申请量突破19612件,有效注册量8874件,新申请量和有效注册量均进入全国前5位,创本省历史最高水平。
  2003年,全省商标注册工作克服“非典”带来的影响,商标总量继续快速增长。商标申请注册数突破24386件,保持全国前5位;证明商标总计15件,列全国第2位,集体商标实现零的突破。全省有效注册商标总数72685件。宁德市各级工商局根据当地农副产品资源丰富的特点,培育一县一品、一地一特色产品商标,专人指导、初审、上报及勘察,成功注册4件证明商标,居全省之首。龙岩市工商局实施分类指导商标注册,采取“商标注册建议书”、“商标策略提示书”等方式宣传、指导、帮助企业注册商标,全市商标注册量较上年增长23%。漳州市工商局把注册任务分解到基层工商所,商标注册量较上年增长70%。
  2004年,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普遍建立商标注册提示书、商标策略建议书制度。漳州、泉州、莆田、龙岩、宁德等地发放商标事宜联系卡,主动上门服务。全省年度商标申请量30627件,核准注册14645件,增长20%,继续保持全国前5位,全省有效注册商标总数87330件。地理标志商标新注册5件,总数20件,继续居全国第2位。国家工商总局肯定福建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服务“三农”的工作。11月,安溪铁观音、福鼎槟榔芋、平和琯溪蜜柚等证明商标的注册、使用和管理经验在全国地理标志工作研讨会上交流,受到赞誉。上杭县、长泰县政府对注册农字号商标实施每件奖励1000元的措施。当年,为推动商标注册工作,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欧盟市场协调局共同在厦门举办提高企业家商标注册意识中国巡回研讨会(厦门站),200家企业与商标代理组织参加会议。同年,省工商局先后组织多家企业参加商标品牌战略(福建)企业领导人峰会,参加博鳌商标与企业发展论坛和企业商标策略高层论坛(北京)等交流活动;指导省商标协会举办商标事业发展论坛(莆田),帮助企业开阔视野,提高社会商标意识。
  2005年,全省商标总量持续稳定增长。年度全省商标申请量达36084件,比上年增长17.8%,核准注册量达12415件,有效注册商标总数99745件。农字号商标工作成效显著,新申请证明商标、集体商标超过10件,位居全国第一,累计总数达20件,继续居全国第2位。6月底,安溪铁观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作为中国唯一的企业代表参加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意大利帕尔玛召开的全球地理标志研讨会,并在会上作主题发言,受国际友人盛赞。11月8日,安溪铁观音再次作为中国两个企业代表之一,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与中国政府在北京召开的战略性利用商标促进经济暨农村发展国际研讨会上发言,受到好评。
  第二节 商标使用管理
  1996年,为纠正注册商标使用中的违法违章现象,省工商局自当年11月起在全省范围开展注册商标验证,并与省物价委员会协调,在全国率先完成注册商标验证费收费标准的审批,统一全省商标代理费收取标准。龙岩地区工商局对商标验证提出要求,首次摸清全区注册商标拥有量,并通过商标验证了解企业商标使用情况,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商标使用管理制度。各地工商局将商标验证与企业年检结合,提高注册商标验证率,减少企业受检环节。
  1997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继续开展注册商标验证工作。各地工商局为提高验证率,利用新闻媒体刊登通告,还走出机关上门验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加强商标管理的各项基础建设。全省所属88个商标监督管理机构正式编制人员有272名,其中具有大中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占总数的50%;省工商局从打假专项经费中划出一笔为各地配备交通、通信、电脑等设备,改善商标监管装备;按国家工商局要求,统一商标监管各式文书格式;建立商标管理人员考评制度,将商标管理工作分为组织建设、商标办案、商标验证、商标印制、宣传培训等16个方面,实行千分制考评,加强系统内部自我监督。
  1999年5月,省工商局下发《关于开展1999年度注册商标验证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工商局在1997年商标验证的基础上,查清全省商标基本情况。全省年度注册商标验证2万件。龙岩、甫田、漳州地市工商局采取边验证、边检查、边宣传、边纠正的做法,结合验证,纠正378家企业不规范使用注册商标的问题,帮助200家企业建立商标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结合省以下实行垂直管理新体制的改革,加强商标管理队伍建设,举办商标法律法规培训48期,受训人员4821人次。漳州市工商局结合机构改革,新增基层工商所商标广告专兼职人员21人,调整46人,达到至少每所1人的要求。
  2000年之后,商标验证工作弱化,实行省、市、县工商局三级指导,省、市、县局和基层工商所四级办案的商标监管模式。全省共建立18个商标执法联系点。漳州市工商局推行辖区管辖制、片区监管制、市场巡查制三结合的管理模式,各辖区、片区和企业普遍建立商标简易管理档案,结合片区管理、市场巡查加强商标监督管理和服务力度,基层商标管理有告有管、不告不管的被动管理方式逐步得到改变。省工商局举办全省商标执法培训班,邀请国家工商局商标专业人员为来自全省的科(处)长、股长、业务骨干、部分执法联系点的工商所长及部分商标代理人员共102人授课。当年全省参加各种业务培训的商标管理人员达4719人次,其中有4批共40人参加国家工商局举办的商标业务培训。2001年,全省各级工商局开始精简机构,县级局商标监管部门与经检执法部门合并。省工商局在福鼎县秦屿工商所召开全省基层商标执法现场经验座谈会,总结推广16个先进工商所的做法;还把商标法律法规汇编成册发到工商所,人手一册;全省共建立基层工商所(分局)和县局商标执法联系点30个。省工商局组织120名商标管理和工商所干部、100名企业家参加由中华商标协会秘书长曹中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中心副主任李顺德等专家授课的《商标与WTO》高层研讨会;采取以会代训形式为全省商标管理干部、工商所负责人及部分县工商局领导共100多人组织学习培训、经验交流和案件评析。
  2002年初,省工商局领导带领有关人员深入8个地(市),对商标监管模式、商标监管机构人员现状、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商标代理市场等开展调研,形成全员管理、源头治理、疏堵结合、信用体系管理等新的工作思路。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建立企业公示、警示制度,对企业在三年内被认定的驰名商标和省著名商标的商标名称、类别、商品或服务名称、商标持有人名称等信息予以公示;对企业的商标侵权行为和其他违法行为进行警示。公示、警示制度,提高企业守法经营意识和良好信用观念,推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同年加强对全省商标代理行业的监管,指导省内各代理组织完成脱钩改制。《商标法》第二次修订后,省工商局加大培训力度,专门派员赴漳州、三明、南平、龙岩、宁德等地就新修订的商标法举办巡回讲座。厦门市工商局组织“一法一班”培训,聘请专家对全市34个基层工商所所长、商标监管员进行培训;查处三家超经营范围开展代理业务的公司,对商标代理市场中的违法行为起到了震慑作用。莆田市工商局组织本局人员参加新《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讲座学习,并对学员进行测试。各地工商局在“3·15”纪念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利用多种方式宣传商标法律知识。
  2003年,针对商标案件增多、商标监管机构和人员锐减的状况,省工商局从“防打结合、以防为主、标本兼治、治本为主”的思路出发,探索商标长效管理措施,开发驰著名商标管理、驰著名商标查询、驰著名商标维护业务模块,录入历年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相关资料,尝试对企业实行分类、分等级管理,同时也为解决商标权与企业名称权冲突等问题提供基础。龙岩、莆田市工商局对商标注册、使用管理、专用权保护、品牌战略实施等情况实行全程跟踪服务。漳州市芗城、龙海、漳浦县(市、区)工商局通过“经济户口”与辖区内知名、著名、驰名商标企业建立名优网络。宁德市工商局把省著名商标相关资料录入华东五省一市商标管理协作网,实行监管信息互联互通。省工商局加强与有关部门、地区协作联系,共派出80多人次参加国家级的各种商标业务培训;派员到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新闻出版局等厅局和三明、南平等地市讲授商标业务课程;组织各种形式培训班20余期,参训逾千人;指导省商标协会开展“《商标法》知识电视大赛”暨“三十佳评选活动”;指导省商标协会召开全省首次商标代理机构会议,研究商标代理行业自律和诚信体系建设等问题;指导并参加福州市商标协会、厦门市商标(品牌)协会成立活动。当年,商标代理市场全面放开,全省商标代理机构迅速发展,全省共登记设立38家商标代理组织,较上年增长8倍。
  2004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采集、整理、录入企业在商标使用、商标注册、商标转让、商标许可等活动中发生的相关信用信息,实施不同的监管服务措施。省工商局实行百分制,对发生严重侵权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行为被查处的企业,扣40分并一次性划为失信企业。宁德市工商局对守信企业的驰著名商标、知名商标,经有关机构评估价值后,协助商标所联系金融机构,尝试商标质押贷款,指导企业实现高知名度商标的商业化运作。福州市工商局在沃尔玛、麦德龙、永辉、好又多等大中型超市、商场逐步推行建立进场商品商标备案制度,指导经营者与供货商签订责任书,要求供货商特别是驰著名商标商品的供货商,提交商标权利证书复印件,并在经营场所设立投诉台,接受消费者咨询和投诉,将侵权商品拒于场外。全省商标代理机构新设立18家代理组织,总数达56家,较上年增长47.4%。
  2005年,省工商局推行《“服务品牌经济、加强商标保护”十项制度》,加大商标行政指导力度。泉州市工商局针对辖区内定牌加工企业众多的情况,制定《全市工商系统定牌加工行政指导工作指南》,从明确定牌加工法律关系性质、审查委托方主体资格和加工资格、签订规范的加工合同、做好加工产品的生产厂和产地标注、向有关部门查询验证委托加工商标的情况和委托方的身份资信情况、获取有效的域外证据等六个方面对企业开展行政指导,有效预防商标侵权行为的发生。宁德市工商局制定《商业企业经销商品商标备案暂行规定》,确定全市21家商业企业开展商标备案试点工作,规范商业企业经营行为,引导行业加强自律。同年,省工商局组织部分商标监管人员,驰著名商标企业及商标代理组织参加’2005商标与品牌战略论坛(成都);指导省商标协会开展福建省首届商标品牌经营著名人物评选活动;组织福耀、安踏、七匹狼、九牧王、利郎、惠尔康、卡朱米等7家驰著名商标企业领导人参加首届中国商标节企业商标人物50人评选活动。省工商局先后被全国整规办和省整规办评为2005年“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全国先进单位和省先进单位。
  第三节 驰名商标推荐与著名商标认定
  1996年,根据省政府当年立法计划安排,省工商局组织相关人员到各地开展省著名商标认定调研,征求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省技术监督局、省版权局、省司法厅、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及9个地市工商局意见,于当年9月将《福建省著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送审稿)及起草说明报告送省政府法制局审核。该暂行办法送审稿共6章285条,主要内容包括:总则、著名商标的申请与认定、著名商标所有人的权利与义务、著名商标的保护与管理、法律责任。1997年,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地区为单位开展面向企业的“扶持名牌”活动,以当地大中型企业、涉外企业、具有传统特色企业为对象,结合消费者的意见开展扶优工作,培育一批具有地方代表性的知名企业形象。7月,省工商局正式向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推荐“片仔癀”、“富贵鸟”、“雪津”、“安乐”、“安尔乐”、“企鹅”、“青山”等7件商标参加驰名商标的申请认定。12月,省工商局牵头与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省技术监督局联合下发《福建省著名商标认定工作实施方案》。该方案为翌年认定著名商标工作打下了基础。
  1998年,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福建省著名商标认定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采取企业自愿报名、各主管机关或行业协会推荐、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并逐级审核上报的认定原则和程序,做好本地区高知名度商标的推荐、申报工作。5月底,各地共推荐上报205件商标参加省著名商标的认定。7月,省政府批复同意成立福建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认定委员会由省工商局牵头,联合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省技术监督局、省政府法制局组成。省工商局根据认定的原则条件,对推荐认定的申报材料进行分类、审核、综合评定。12月,经认定委员会研究决定,58件商标被认定为福建省著名商标。省工商局推荐的“片仔癀”、“安尔乐”“富贵鸟”三个商标被国家工商局认定为驰名商标,实现了零的突破。各地在向省工商局推荐认定省著名商标基础上,对本地区高知名度商标开展知名商标认定工作。经省工商局同意,福州市工商局当年开展知名商标认定,32件商标被认定为福州市知名商标。8月,《福建省著名商标认定和管理办法》送审稿经修改、补充后报省政府办公厅。
  1999年,省工商局开展全省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的推荐、认定工作,重点抓本省50家改制国有大中型企业的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的培育、申报、审核和认定工作。全省共推荐上报120件商标参加’99省著名商标的认定。经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的审查,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共59件商标被认定为’99省著名商标。省工商局推荐“福耀”、“金鹿”、“万利达”、“南孚”、“正新”、“金得利”、“厦华”等7件商标参加驰名商标的申请认定。当年底,“福耀”、“万利达”、“金得利”获国家工商局认定为驰名商标,本省驰名商标总数增加到6个。
  2000年初,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福州市政府、南靖县政府、省个协、福耀玻璃股份公司先后召开6场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新闻发布会,对认定的59件’99省著名商标、6件驰名商标向社会进行公告和宣传,省内外十几家报刊、电视台、电台进行了宣传报道。漳州、石狮、安溪等市、县政府分别召开实施名牌战略企业动员大会,省工商局派员就名牌战略问题、企业在创著名和驰名商标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到会宣讲。全省各地企业踊跃参与著名商标认定申请,经各级各部门层层推荐把关,全省共推荐129件商标,其中62件商标经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筛选,被认定为’2000省著名商标。“福辉”、“厦华”、“南孚”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驰名商标。当年,全省拥有驰名商标9件、省著名商标179件。福州、泉州、漳州、三明、宁德共认定市级知名商标305件。
  2001年初,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召开驰著名商标新闻发布会,把认定的2000年福建省著名商标以及国家工商局认定的3件驰名商标向社会公告。三明、漳州、石狮等地政府分别召开实施名牌战略企业动员会。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共推荐109家企业的109件商标参加2001省著名商标认定申请,经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筛选,其中67件被认定为2001年省著名商标。同时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对三年期满的58件1998年省著名商标进行复核,其中53件继续认定为省著名商标。“SBS”、“七匹狼”、“安踏”、“金鹿”、“佳丽斯”等5件商标被国家工商局认定为驰名商标。至此,本省拥有驰名商标14件,居全国第7位,拥有省著名商标241件。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南平、宁德等市开展知名商标认定,全省新增知名商标173件,累计470件。
  2002年,各级工商局引导企业走创名牌道路。三明市工商局制定《关于2002年个私经济争创名牌的工作意见》,将商标工作的重点定位在为农副产品、林产品、机械配件及三明市名优特产品提供商标咨询、策划、申请注册等一条龙服务上。漳州市南靖、东山、长泰县工商局主动争取县政府支持,先后召开创名牌大会和打假保名优新闻发布会。长泰县工商局与县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联合倡议,在繁华路段设立“知名企业、名牌产品公益广告一条街”。当年各地(市)共推荐177件商标参加2002年省著名商标认定,比上年度增加88件,新推荐9件商标申报驰名商标认定,累计申报数增至25件。市级工商局继续开展知名商标认定,全省新增知名商标155件,累计知名商标625件。
  2003年,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对著名商标认定工作进行改革,实行“个案认定为主、主动认定为辅”的思路,著名商标认定采取“随时申报、随时受理”的方式,但必须经地(市)工商局初审,(市)工商局必须在限期内初审和认定完毕。著名商标坚持淘汰制,每3年复核一次。要求各地对高知名商标予以重点培育、指导、帮助,建立联系卡制度,并推荐申报驰名商标。当年新认定2002年省著名商标93件,55件1999年省著名商标通过复核,全省共拥有省著名商标330件。“九牧王”、“溪石”、“银鹭”、“惠尔康”、“西瓜太郎”、“劲霸”、“天福”等十几家企业商标按照新修改的《商标法》和国家工商总局《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的要求申报驰名商标认定。各设区市工商局新认定市知名商标202件,总计达691件。福州、厦门、龙岩市工商局各创建驰著名商标一条街,南平市工商局开展“共建共创”武夷品牌活动,漳州市、三明市工商局建立重点项目商标帮扶培育制度,推进名牌战略实施。
  2004年,福州、厦门、漳州、三明、宁德、龙岩等市召开各种品牌研讨会、表彰会,推动品牌战略实施。全省共推荐15件商标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其中“九牧王”、“银鹭”、“溪石”、“惠尔康”、“劲霸”、“才子”、“浩沙”、“正新”、“西瓜太郎”等9件商标先后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驰名商标,年度驰名商标认定数接近此前历年累计,本省经国家工商总局认定的驰名商标总数增至23件。按《商标法》规定司法机关认定驰名商标工作也开始启动拼牌”、“柒牌”、“特步”分别被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为驰名商标。同时,省著名商标认定和复核工作继续开展,新认定省著名商标109件;56件2000年省著名商标通过复核,总数达433件。各地(市)工商局同步开展知名商标认定(龙岩市工商局首次开展知名商标认定)。全省年度新增知名商标312件,总数达970件。
  2005年,全省优势产业品牌群逐步形成。宁德市工商局以商标战略促进福安电机企业发展,当年市电机行业著名商标达6件,占全市著名商标总数的18.2%。泉州市工商局根据各县区产业特点打造不同县区优势产业品牌群,如晋江鞋业、食品、玩具,石狮服装,南安水暖建材,惠安石雕,安溪茶叶,德化陶瓷,鲤城电子、机械、汽配,丰泽树脂、包袋,泉港石化等。当年,省工商局向国家工商总局推荐21件商标申请认定驰名商标,“乔丹”、“帝牌”、“彬伊奴”、“斯得雅”、“石狮”、“天福”、“安溪铁观音”、“361°”、“金威世家”、“雪津”、“古龙”、“厦工”等12件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新认定为驰名商标。本省拥有经国家工商总局认定的驰名商标总数增至35件,连同司法系统认定的驰名商标19件,共拥有驰名商标54件。同时,有195件商标被新认定为省著名商标,有65件2001年著名商标和51件1998年著名商标通过复核。1998—2005年,全省共认定著名商标总数为843件(含部分每经3年复核未通过数)。
  第四节 商标印制管理
  1996年1月,省工商局下发《关于对指定印制商标单位进行换证工作的通知》。各地工商局在进行换证前对各指定商标印制单位必须具备的硬件设备、规章制度、管理机构进行检查,符合《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的印制单位予以换证。全省共核发《指定商标印制单位证书》1180家,其中新办231家、外商投资企业37家、烟标印制企业4家、人药商标印制企业2家,共取消29家不符合印制条件企业的印刷资格。
  1997年,各级工商局按照国家工商局《商标印制管理办法》开展商标印刷企业的检查清理和换证工作。省工商局组织各地(市)进行交叉互查。泉州市工商局分6片区对477家企业进行检查,并组织1082名商标印制企业管理人员进行法规培训,重新换发许可证。9月底,全省商标印制企业检查换证工作完成。全省共检查印制企业1800家,查处违法印制企业75家,1175家商标印制企业换发新《印制商标单位证书》。
  1998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改革对商标印制的监管。漳州市工商局开展印制商标信得过单位活动,由各县工商局推荐、市工商局考核,评出18家印制商标信得过单位;同时通知全市1400家注册商标企业必须到指定单位印制商标,并提供有关证明。
  1999年2月,各级工商局根据国家工商局《关于开展商标印制单位验证及对非商标印制单位进行执法检查的通知》,制定涉及商标印制业务管理的规章制度,规范印制管理。全省商标印制单位1311家,参加验证1221家,验证率93.1%,其中验证合格1100家,待整改32家,取消商标印制资格89家。在全省非商标印制单位1249家中抽查1029家,抽查率82.4%,非法从事商标印制业务84家。在验证和检查中发现商标印制单位普遍未在承印商标标识上注明印制商标管理证书编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及问题的单位依法责令整改。
  2000年7月,各级工商局根据省工商局部署开展商标印制专项整顿。漳州市工商局对150家商标印制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撤销13家无印制能力企业的印制商标资格。厦门市工商局查处29件非法印制商标标识案件。南平市工商局查处安徽宁国双津(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非法印制“武夷”牌商标标识及包装袋案件,案值达990万元。
  2001年5—7月,各级工商局开展打击非法印制商标行为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4235人次,检查企业3707家,立案查处非法印制商标案件194起。龙岩、宁德两地联手查处非法印制烟标和使用未注册烟标案,案值达900多万元。全省工商政管理系统把商标印制监管和加强对“三会”(订货、展销、洽谈会)的商标监管结合起来。针对以往曾出现利用商品展销会经销假冒商品获取高额利润的问题,厦门、泉州、漳州市工商局加大对商品展销会检查和整治的力度,查扣一批假冒皮尔卡丹、鳄鱼、梦特娇等知名品牌的西裤、T恤等物品。
  2002年,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扩大对商标印制对象和范围的监管,协同新闻出版部门尝试资质等级管理制度;全省联网管理,将所有印制企业列入监控范围。漳州市工商局推行辖区责任制、片区监管制、市场巡查制三结合的监管模式,建立商标定点印制企业动态档案管理制度,各分局(所)及时掌握市、区二级商标定点印制单位动态情况,准确登录企业的主要登记事项、检查内容、检查结果等,方便巡查监管。
  2003年,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本着“控制数量,提高质量”的原则,从严掌握商标印制单位的发展;对非商标印制企业印制商标行为从严查处;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和重点对象组织专项执法行动。3月和4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重点打击非法印制商标标识等行为,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6952人次、车辆1500辆次,检查商标印制企业693家。
  2004年,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逐步建立商标印制报备制度,推动商标监管关口前移。福州市工商局要求辖区商标印制企业每月报备商标印制统计材料,并定期检查企业印制档案和商标标识出入库台账,监控印制环节商标侵权行为,当年共检查各类商标印制单位176家。厦门市工商局着手开发经销商品商标管理及商标印制管理软件,提高监管效能。
  2005年,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严厉查处商标印制、定牌加工等环节商标侵权行为。厦门市工商局查处印刷企业违法案件17起,罚没收入339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起。宁德市工商局检查印刷复制企业224家,查处违法印刷复制案件12起,取缔无证照印刷经营户12家,收缴违法印刷复制品32万张。寿宁县工商局查获一起特大非法印制商标案,查扣印刷机等设备11台、印制底板80块和大量高知名度商标标识。泉州市工商局查获侵犯“红牛”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案,查扣马口铁皮11846片(总重11.17吨),印刷板5块。石狮市工商局查获一定牌加工企业为俄罗斯加工侵权“梅塞德斯—奔驰”运动服1190套。各地工商局对商标印制监管进行新探索。仓山区工商局建立商标印制企业规范监管十项制度,开发“商标印制企业网络监管系统”,检查商标印制企业档案和商标标识出入库台账;要求商标印制企业在线月报统计材料;商标印制企业网络监管系统能依据监管和巡查情况自动生成商标印制企业的信用等级,情况变化时可及时调整信用等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据此实行分类监管。
  第五节 商标行政保护
  1996年,各级工商局以公平交易执法年为主题,加强商标执法力度。4月,省工商局下发《福建省商标专用权保护网实施方案》。商标专用权保护网把商标日常监管和商标全面、重点保护结合起来,发挥网络优势,及时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6月,根据国家工商局《集中力量打击侵权盗版行为保护知名产权的紧急通知》,各地工商局开展打击侵权盗版紧急行动,全省共检查企业、商店、工厂1893家,收缴侵权盗版光盘976片、侵权翻版录像带18898盒、计算机软盘12盘。厦门市工商局查处意大利马瑞堤珂特勒瑞公司“MAROB”注册商标被假冒等5起较大的涉外商标专用权案件,查处17家涉案企业,案值1000万元。第三季度,各级工商局按国家工商局《关于禁止擅自将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作专卖店(专修店)企业名称及营业招牌的通知》要求,对全省各地专卖店(专修店)开展重点治理,共检查1925户企业、商店,发现521户有问题,立案处理15起。工商全系统共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901件,其中一般违法案件238件,占总数的26%,侵权假冒案件663件,占总数74%,收缴和消除违法商标标识1200万件,作案模具、印板等工具191件,罚款金额200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0起12人。
  1997年,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继续开展打击假冒侵查行为。全省共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1328件,收缴和消除商标标识348.7941万件,收缴作案模具、印板等748件,罚款294.4万元,责令赔偿26.3万元,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案件2起2人。查处工作办案面广,各地、市、县工商局基本都把各项工作与办案工作结合起来;处罚力度大,罚款1万元以上案件达67件,罚款金额比上年增加47%;在源头上加强管理,各地都重视对印制企业加强监督。全系统共查处涉外案件159件,比上年增长68.1%。
  1998年,商标监管工作以保护驰著名商标专用权和名优产品为重点,完善商标专用权保护网。省工商局根据国家工商局《关于加强市场监督管理严厉惩治扰乱市场秩序违法行为的通知》,下发《关于加强商标广告监督管理严惩扰乱市场秩序违法行为的具体实施方案》,确定当年8月下旬至12月中旬在全省开展打击假冒注册商标及商标侵权行为、非法印制买卖商标标识行为、商标违法代理和评估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实行商标专用权保护网与打假保名优网并网工作。全系统共查处商标违法案件1246件,其中一般违法案件366件,商标侵权假冒案件680件,涉外案件200件;罚款总金额291.3万元,责令赔偿经济损失23.6万元;收缴和消除商标标识2371万件,收缴作案模具13148件。
  1999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突出监管重点,实施省、地(市)、县局三级指导,省、地(市)、县局、基层工商所四级办案的监管执法模式。各级工商局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全国重点商标保护目录》以及省著名商标保护名单,查处一批侵犯“SONY”、“茅台”、“万利达”、“百联”、“雪津”、“南孚”等驰著名商标专用权案件。全省共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1618件,其中一般违法案件610件,侵权假冒案件1008件,涉外案件274件,罚款326万元,责令赔偿经济损失18万元,收缴和消除商标标识589万件,收缴直接用于商标侵权的模具印板等工具286件,销毁侵权物品7吨,行政复议案件1起。省工商局还协助国家工商局商标局办理“贝克”、“咪咪”等商标重大纠纷案。
  2000年,全省接连开展商标执法专项整治。1—4月,全省开展对“椰树”商标和美国“UL”安全认证标志专用权的保护行动。4月,省工商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福建省著名商标保护办法》,加大对驰著名商标和重点商标的保护力度。6—8月,省工商局在福州、厦门开展汽车行业商标整治行动。7—9月,省工商局开展商标印制单位和专营、专卖店专项检查。10—11月,省工商局开展加碘食盐、绿色食品、真皮标志等证明商标专项保护行动。全系统共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1600件,其中商标一般违法案件427件,商标侵权假冒案件1173件,涉外商标案件270件;罚款391万元,比上年增长20%;责令赔偿经济损失31.6万元,其中建瓯汽塞厂一次性赔偿重庆长江依之密活塞公司经济损失25万元,收缴和消除商标标识880.7万件。全省查处的涉外商标侵权案件占全国同类案件总数的1/3,受到国家工商总局好评。
  2001年,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开展以办案为中心的专项治理。全系统协同办案,集中整治规范“万利达”、“福耀”、“南孚”、“莱克”、“耐克”、“肤阴洁”、“恩威”、“雕”等驰著名商标的使用,查处侵权假冒案件。省工商局就“万利达”、“安踏”、“武峰”等商标被省外企业作为字号注册问题,专题报告国家工商总局。8月,国家工商总局下发《关于纠正使用“万利达”等不适当的企业名称的通知》。“金得利”商标企业依据对驰名商标实施特殊保护的规定,通过法律诉讼取回被省外企业抢注的域名。全系统共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1638件,其中商标一般违法案件615件、商标侵权假冒案件1023件,查处涉外商标侵权案件518件,比上年增加248件,增幅为90.4%,位居全国第三位;罚款641.6万元,比上年增长64%;收缴直接用于商标侵权的模具印板等255件,销毁侵权物品5424吨。
  2002年,各级工商局围绕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中心任务,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开展保护绿色食品证明商标专用权活动、规范奥林匹克标志使用专项行动和打击制售冒牌卷烟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全系统共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1846件,罚款669.58万元,其中商标一般违法案件498件,罚款126.02万元;商标侵权假冒案件1348件,罚款543.56万元;捣毁制假窝点8个;查获假冒“南京”、“红塔山”等香烟商标标识21500张,假冒“白沙”、“阿诗玛”牌等香烟7件零30条,烟丝725公斤,烟梗丝825斤,滤嘴棒4包。
  2003年,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继续围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重点,组织开展保护知识产权等专项打假行动,重点打击生产和销售假冒驰著名商标商品的违法行为。著名商标企业厦门惠尔康食品有限公司“惠尔康”文字商标遭抢注,省工商局配合企业到外省工商及有关部门调查取证,指导诉讼,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福建溪石集团有限公司的“溪石”及图形商标被省外多家单位侵权假冒,经省工商局协调,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的指导帮助下,该公司同时在7省市开展打假,有的侵权假冒者被判人狱,打击力度彰显。全系统共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2090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8起,罚款888.52万元,其中商标侵权假冒案件1763件,罚款824.13万元;商标一般违法案件327件,罚款64.39万元。
  2004年,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抓住社会反响强烈、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作为突破口,重点查办食品药品商标侵权假冒案件、涉外商标案件、侵犯驰著名商标专用权案件、商标印制环节侵权案件、侵犯地理标志专用权案件、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案件等六大类案件,推进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工作。各设区市工商局结合当地产业结构、侵权行为发生规律等实际情况,确立查办行动的重点。福州重点针对四星级和五星级酒店、宾馆的特卖场及各类专卖店专营店开展整治;厦门重点查办涉外商标侵权案件;泉州重点打击鞋服商品商标侵权行为;漳州重点打击食品、药品、农资领域商标侵权行为;甫田重点查办鞋类商品商标侵权案件,捣毁制假窝点;宁德重点打击侵犯电机、化油器等当地支柱产品商标专用权的违法案件;龙岩、三明、南平重点查办建材、食品、药品、家电等商标侵权案件。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力求做到“三个不放过”:案情未查清不放过,源头和流向未查清不放过,该移送司法机关未移送的不放过。10月,国务院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督察组肯定了福建商标整规工作。专项行动共查处涉外商标侵权案件733起;查办一批侵犯高知名度商标专用权案件,包括侵犯“安踏”、“茅台”、“五粮液”、“银鹭”、“雪津”、“21金维他”、“红星牌”等驰著名商标专用权案件;查获一批侵犯食品、药品商标专用权和“农”字号商标专用权案件,共查处159起食品商标侵权案件、33起药品商标侵权案件;捣毁一批制假售假窝点,清除65个商标制假售假窝点;查获一批非法印制、销售侵权商标标识案件,查处50多起非法印制、销售侵权商标标识案件。全系统共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2405起,罚款1284.4万元,总案值2773.46万元,其中商标侵权假冒案件2195起,罚款1214.98万元;涉外商标侵权假冒案件733起,罚款725.83万元,案值1360.71万元;商标一般违法案件210起,罚款69.42万元;共向司法机关移送商标案件17起。
  2005年,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在保护驰著名商标、涉外商标专用权行动中,突出工作重点,严查大案要案,坚持冒头就打的原则。行动期间办理的侵犯涉外商标专用权案件占当年案件总数的26.5%,办理的侵犯驰著名商标专用权案件占全年案件总数的70%以上。晋江市工商局与企业联手,为“安踏”、“爱乐”、“喜得龙”、“恒强”、“乔丹”、“金莱克”、“贵人鸟”、“环球”、“盛辉”、“德尔惠”等驰著名商标维权,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上千万元。在食品、农资商品商标违法行为重点整治工作中,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把社会反响强烈、与群众生命安全密切相关的商品商标案件作为整治重点,对食品、药品、农药、化肥、种子等商品商标侵权假冒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行动期间查处侵犯食品、农资商标专用权的案件数约占全年案件总数的35%。惠安县工商局查获涉嫌仿冒“统一”商标的鲜橙多、冰红茶、绿茶等饮料共计1511箱,案值近5万元。龙岩市工商局配合中央电视台七套(农村经济频道)录制打假维权系列片,展示行政管理执法部门在净化农村消费品市场中的任务和作用。全系统共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2546起,罚款金额1281.63万元,总案值2067.54万元,其中查处商标一般违法案件258起,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2288起,查处涉外商标侵权假冒案件691起,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22起,超过了历年移送总数。惠安县工商局查获涉嫌假冒“耐克”、“乔丹”注册商标的运动鞋7068双,案值80多万元。该案件被国家工商总局列为2005年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移送公安机关十大商标案件之一。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工商行政管理志1996-2005

《福建省志·工商行政管理志1996-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志共分十一章,主要内容包括:概述、市场监督管理、企业登记与监督管理、商标管理、广告管理、合同管理、公平交易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信息技术管理、法制建设、社团工作、机构与队伍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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