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信用体系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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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工商行政管理志1996-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3305
颗粒名称: 四、信用体系建设
分类号: D035.4
页数: 2
页码: 101-102
摘要: 本文记述了从2002年到2005年,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省工商局牵头成立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协调小组,并逐步建立完善辖区内的各类经济户口的信用档案。
关键词: 监督管理 国家监督 福建省

内容

2002年,在国家工商总局“金信工程”及省政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大方针的指引下,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8月,根据省政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题会议的精神,省工商局牵头成立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协调小组,省国税、地税、质量技术监督等9个部门为协调小组成员,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省工商局。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省工商局的部署,逐步建立完善辖区内的各类经济户口的信用档案,加强信用体系建设。龙岩市工商局下发《关于加快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抓紧建立各类经济主体基本信用档案,同时授予信誉好、遵守法律法规的30家企业年检免审资格,将78户违反登记法规而受处罚的企业在红盾网上发布。据统计,全省共向企业发出书面警示通知804户次,年检被确定为B级企业1305户。
  2003年4月,省工商局下发《关于印发〈福建省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并由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协调小组成员联合下发《福建省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组织协调机构、工作任务、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及工作步骤、措施和要求。9月,省工商局下发《关于印发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开展企业、个体工商户信用建设暂行办法的通知》,在全省所有企业(含外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中全面实施信用建设,将信用监管的范围扩大到企业市场准入、经营行为和市场退出的全过程。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省工商局的要求,组建协调机构,制定贯彻意见。为完善警示制度,省工商局下发《关于福建省工商局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管理的通知》,对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提出指导意见。全省先后向1277户企业发出书面警示通知,年检被确定为B级企业946户,有664户企业因实施不良行为被载入“黑名单”。
  2004年10月,省工商局下发《关于印发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信用分类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对《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开展企业、个体工商户信用建设暂行办法》作了修订,以企业登记静态信息和企业监管动态信息为基础,根据企业信用分类标准,相应地将企业分为不同的管理类别,即绿牌企业(守信企业)、蓝牌企业(警示企业)、黄牌企业(失信企业)和黑牌企业(严重失信企业)4类。从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出发,对企业行为本身有针对性地实施不同管理措施,增加信用扣分的具体标准;规定应列为T类的十大行业和单列违法行为(每次扣45分或40分);企业信用类别实时变动(信用等级回调是每两年往上调一级)。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进入全面推进阶段。12月,省工商局制定《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需求方案》,该方案以“综合业务软件”、“案件管理软件”、《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实施办法》、《电子执法词典》、《巡查手册》为基础,进一步完善企业信用监管的指标体系和监管制度,第一次把企业信用信息采集、信用等级分类、分类监管有机地整合在一个系统内,为企业信用管理系统的开发打下基础。
  2005年,省工商局组织力量进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系统开发与测试。三明市工商局以综合业务系统为基本数据库,挂入办公自动化OA网业务数据模块,制定《预警企业分类管理试行办法》,该软件有独立的工作界面,由工商所对辖区预警企业(经营期限到期、营业期限到期、先照后证承诺登记、注册资本分期到资、各类筹建的企业)按照“绿蓝红黑”四个管理级别(非信用等级)实施监管。莆田市工商局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为手段,落实外资监管“十项制度”,提升外资监管服务水平。福清市工商局积极推行四级三星信用监管制度,在大量的A级企业中按其守信用程度再细分三个等级,增强操作性。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工商行政管理志1996-2005

《福建省志·工商行政管理志1996-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志共分十一章,主要内容包括:概述、市场监督管理、企业登记与监督管理、商标管理、广告管理、合同管理、公平交易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信息技术管理、法制建设、社团工作、机构与队伍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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