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保护台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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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工商行政管理志1996-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3304
颗粒名称: 三、保护台商
分类号: D035.4
页数: 2
页码: 97-98
摘要: 本文记述了从1996年到2005年,台资企业在福建省的发展经历了起伏和变化。省工商局和各级政府部门通过宣传政策、提供扶持措施和改善投资环境等方式,吸引了台商来闽投资。
关键词: 监督管理 国家监督 福建省

内容

1996年,台资企业发展速度减缓。全年发展台资企业404户,比上年同期发展数570户下降了29.12%。省工商局通过走访及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宣传国家对台政策,并就鼓励台商来闽投资提出多项扶持措施。
  1997年,大陆金融体系保持稳定,人民币汇率持续坚挺,宏观经济呈现良好态势,台商来闽投资信心增强。台湾百大财团中的中华映管、中华汽车、台塑集团来闽投资都在1亿美元以上,带动出现“以台引台”的现象。如台湾中华汽车在闽侯投资建厂,吸引台湾27家汽车零部件配套企业落户闽侯;台湾凯冠、泰山等大型集团在漳州设厂后,在当地形成制铁、镀锡、罐装企业群。台商投资逐渐由沿海向内地山区推进。南平多数县(市)丰富的竹木资源,与台商提供的资金、技术相结合,30多家竹木加工企业相继出现。福州、漳州设立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实验区,闽台农业合作开发蓬勃发展。漳州市全年设立台资农业企业31户,投资总额3000多万美元,位居全国前列。
  1998年,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相继出台关于改善外商投资软环境,促进外资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厦门市工商局出台《保护50家重点台资企业档案的若干政策》,保护台商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当年,在大多数亚洲国家和地区来闽投资减少的情况下,台资企业仍保持较快发展速度,全省新发展台资企业440户,新投资4.4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3.6%、6.58%。在外资农业合作中,台资农业企业所占比重最大,全省739户农业企业中台资农业企业有496户,占60%以上。
  1999年,《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贯彻落实。本省一批设施配套、服务日臻完善的台商投资区,成为台商来闽投资的重要区域。省工商局与福州、漳州等市工商局组织人员深入台资企业调研,宣传政府支持台资企业发展的政策,将调研情况向省委对台办作专题汇报,促进台资企业健康发展。当年全省台资企业新投资4.25亿美元,台商认缴投资2.63亿美元,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3.7%和9.8%,降幅小于东南亚其他国家和地区。当年,新发展台资农业企业48户,占全省当年新发展农业企业总数的52%。
  2001年,本省各级政府加大对台资招商的力度,台商来闽投资步伐加快。上半年,新发展台资企业195户,比上年同期增长26.62%;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外方认缴额也分别同比增长71.46%、63.6%和64.64%。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投资环境不断完善,本省以人缘、地缘优势,吸引更多台商来闽投资。
  2004年,台商到闽设立企业412户。当年登记各类台资企业3754户,投资总额94.83亿美元,超1000万美元158户,超3000万美元21户。在规模效益和经营管理层次上,台资企业已从早期劳动密集型产业向精密仪器、电子技术、资金密集型产业发展。在闽台资企业经济效益普遍看好,原有的台资企业不断增资扩产,如东南汽车增资6000万美元用于二期扩建轿车项目,华映光电五期扩建后投资7.6亿美元生产等离子显示器。
  2005年,省政府出台加大闽台农业经贸合作的政策,投向农林牧业的台资比上年有较大增长。新增投资总额1759万美元、注册资本(金)1399万美元、外方认缴1399万美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51%、53%和62%。台商到闽投资企业共3879户,占全省总户数21.73%,累计投资总额99.69亿美元,注册资本(金)57.45亿美元,外方认缴50.45亿美元。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工商行政管理志1996-2005

《福建省志·工商行政管理志1996-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志共分十一章,主要内容包括:概述、市场监督管理、企业登记与监督管理、商标管理、广告管理、合同管理、公平交易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信息技术管理、法制建设、社团工作、机构与队伍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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