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监督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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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工商行政管理志1996-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3301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监督管理
分类号: D035.4
页数: 18
页码: 91-108
摘要: 本文叙述了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1996年至2005年期间对《公司法》的宣传教育以及对国有企业的扶持服务。在宣传教育方面,工商部门通过举办座谈会、开展咨询活动、发放宣传材料、设置宣传栏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推广,提高企业和公众对公司法的认知和理解。在扶持服务方面,工商部门积极参与国有企业的改革,提供咨询、扶持和改制登记等服务,促进国有企业的转机建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这些措施对于推动福建省的经济发展和市场秩序规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关键词: 监督管理 国家监督 福建省

内容

一、宣传教育
  1996年7月2日,省工商局邀请省人大法工委、财经委及省经贸委、体改委、法制局等部门和经济研究机构、高等院校、新闻单位、企业界代表召开座谈会,通报全省施行《公司法》两周年以来公司登记注册情况。全省有5个地(市)、29个县(区)人大、政府领导在《公司法》施行两周年之际通过电视、广播发表讲话;20个地(市)县工商局开展《公司法》咨询活动,发放宣传材料近5万份,设置宣传栏187个,开展政策咨询32场次,举办《公司法》业务培训173期,参训人员13074人。省工商局约请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报道全省入选中国500家最大私营企业授匾大会和福建省先进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表彰大会盛况,宣传私营企业的贡献。
  1997年,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宣传党和政府鼓励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方针。龙岩市工商局组织摄制《闽西新经济增长点——光彩之路》录像片,在闽西电视台播放。当年全省个体私营企业从业人员中,大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有5.59万人,其中研究生1559人,党团员2.8万人,县以上人大代表308人、政协委员479人。
  1998年,漳州市工商局在漳台经贸恳谈会和中国厦门贸洽会期间,印发“政务承诺”及办证须知等宣传品1000多份,并在福建电视台、东南电视台和漳州电视台报道漳州市改善投资软环境,为外资企业服务的举措。全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支持个私协组织下岗人员职业培训,提高再就业能力。
  1999年,厦门市个私协会举办现代企业管理、质量认证标准和《合同法》培训,请厦大知名学者讲授非公有制经济与WTO等知识。漳州市工商局举办企业法人培训班,培训1638人次。南平市工商局在《闽北工商报》开辟反映个私经济发展情况专栏,举办《个私经济摄影展》。
  2001年,南平市工商局举办工商法规培训班5期,800多人参加培训;组织工商法规知识竞赛2次。邵武市工商局举办《公司法》、《合同法》培训班,206名企业负责人参加培训。
  2002年,泉州市工商局协同财政、公安等部门召开市级协调会6次。组织全市评估、验资机构注册会计师132人接受培训,提高评估、验资执业人员法律意识和职业意识,同时发放宣传材料一万多份。
  2003年,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以当年颁布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为主题内容开展法制宣传和执法活动。宁德市工商局共举办《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培训班11期,800多人次参训,印发学习材料1000多份。2004年4月,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贯彻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福建省工商局促进和服务我省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为契机,向社会各界发起宣传,促进企业发展。泉州市工商局编印相关政策宣传材料2万多册赠送给企业,同时在泉州工商红盾网上发布。
  2005年,省工商局开办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公司法》培训班,组织各市(县、区)工商局分管领导和企业注册登记科、外资科负责人集中学习。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向社会各界宣传新的《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二、扶持服务
  (一)服务与促进国有企业改革
  1996年,省工商局按照“抓大放小”的经济发展战略,制定支持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参与省政府有关建立国有独资公司、大型企业集团的论证,提出改制中登记工作的意见。各地工商局支持国有企业转机建制,组建企业集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1997年,省工商局参与6大公司成建制转实体及10多家国有大中型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前期论证。龙岩市工商局为九洲麒麟集团、龙马集团、龙净集团等国有大型企业参与组建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咨询、予以扶持。宁德地区工商局提前介入筹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论证,并帮助企业预先核准名称。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支持国有小型企业及亏损企业进行兼并,实施资产重组。福州市工商局按照兼并后形成的新的产权隶属关系,为20多户国有企业办理变更登记,为4户资不抵债依法破产的国有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有6户国有小型企业改制登记为股份合作制企业。
  1998年,福州市工商局出台《运用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若干意见》,鼓励集体企业、外资企业、私营企业以及自然人向国有企业参股,支持、促进国有资产重组。省工商局对企业改革任务较重的省石油化学工业厅等3个主管厅局和改革力度较大的福日电子有限公司等10家省属企业实行重点定点、定人的联系制度。南平、三明、龙岩、漳州、宁德等地(市)工商局与415家国有企业建立定点联系。
  1999年11月,省工商局向省委、省政府提交《关于贯彻落实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支持服务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报告》,提出进一步支持、服务国有企业改革的措施方案。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健全与国有企业定点联系服务制度,促进“首问”服务、预约服务、承诺服务、定期联络服务等各项制度落实。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立定点联系国有企业达701家。
  2000年3月,省工商局印发《关于运用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服务经济结构调整的意见》,从7个方面提出21项服务措施,鼓励有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在国有经济逐渐退出的领域中发挥作用。三明市工商局制定《关于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相互转换企业类别(类型)变更登记试行办法》,为私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制提供政策支持。漳州市工商局放宽政策规定,允许改制企业保留原有的名称、字号、许可证、经营范围等,为国有小企业改制创造良好环境。当年全省共有1100多家国有小企业改制登记为私营企业。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继续健全完善与国有企业定点联系服务制度,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共与1484户国有企业建立定点关系,全年为国有企业提供上门服务3995户次,参与302户国有企业改制论证,帮助238户国有企业完成改制登记。
  2001年,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与2484户国有企业建立定点服务关系,为国有企业提供上门服务3048户次。
  2002年,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已与2765户国有企业建立并保持定点联系服务关系,其中新建服务关系328户;开展上门服务活动2982户次,其中中小企业2097户次;参与793户国有企业的改制论证,帮助178户国有企业实现公司改制登记。对已改制的企业,继续做好规范服务工作,为35户改制后的重点国有企业提供服务。
  2003年,省工商局积极开展“服务项目带动战略”活动,4月,印发《关于开展服务项目带动战略活动意见的通知》,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运用职能支持和服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福州市推出登记审批环节、简化登记程序、放宽登记条件、缩短办照时间等便民措施。漳州市采取分工挂钩、职责到人的办法加强与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及重点企业的联系,全程跟踪服务。当年全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参与286户国有企业改制论证,为620户改制的重点国有企业提供相关服务,与3426户企业保持定点服务关系,其中新建关系2233户;开展上门服务活动4835户次,其中中小企业2502户次。
  2004年,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贯彻《行政许可法》,采取与企业登记配套的改革措施,整合注册窗口职能,实行集中或联合办照。全系统借助现代科技手段,通过设立触摸屏、电子屏幕、网上发布信息等多种形式实施政务公开,并不断拓展公开内容。
  2005年,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运用职能,开展服务式注册登记管理。全省各级登记机关认真落实无偿代理登记、“先照后证”等便民措施,共办理无偿代理登记服务6027户,先照后证承诺登记2160户,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分离登记623户,网上年检预审7579户,网上名称核准1815户,简化场所证明手续6119户。
  (二)扶持服务个体私营经济发展
  1996年,漳州市政府制定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若干意见》。连城、长汀、邵武、长乐等县级政府也相继出台鼓励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优惠政策,为个体私营经济创造平等竞争、共同发展的良好环境。1997年,全省共安置国有企业下岗人员7万多人,约占全省企事业单位富余人员的35.4%。三明、龙岩、南平等地(市)通过扩大市场容量或开办早、夜市,开辟下岗职工直销点和直销一条街等方式,安排下岗职工就业。福州市工商局在市区为下岗人员开办28家夜市。全省各类市场共为下岗职工安排摊位9272个,接纳安置下岗职工从事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约3万人。各地积极发展劳动力市场,为下岗职工再就业提供服务,全省共发展各类个体职业介绍所688家。
  1998年4月,省工商局制定《关于实施再就业工程的若干意见》,提出安排再就业工作14条政策措施。5月,宁德地区工商局提出“一个减免、二个优先、三个放宽、四个鼓励、五个发动”的具体措施。三明市工商局出台《关于鼓励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措施》和《关于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的若干措施》,在全市各中心商场内共开设853个再就业专摊,开辟下岗职工再就业一条街,为2619名下岗职工办理营业执照,为1749名下岗职工牵线搭桥安置再就业岗位。龙岩市工商局引导私营企业吸纳下岗职工4932人,占全市下岗职工再就业总数的68%。福州市工商局实施再就业工程“五月关怀行动”,与市劳动局、市个私协联合举办’98私营企业招聘下岗职工供需见面洽谈会,吸引107家私营企业参与。当年,全省有95%以上的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为下岗职工设立专门办照咨询窗口,共印发有关优惠政策文件、办照须知等宣传材料20000多份。
  1999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举办商品展销会、交易会等形式,引导个体私营经济开拓省外市场;引导个体私营经济与外商合资、合作,发展出口创汇产业,到境外投资办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漳州市工商局配合市政府组织两批私营企业到哈尔滨、上海市参加全国商品交易会。厦门市对申请自营进出口权的私营企业制定优惠政策,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全市出口创汇的私营企业达140家,创汇折合人民币18.74亿元,出口创汇额占全省私营企业出口创汇额的48.4%。
  2000年,福州市工商局提请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促进我市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促成《福州市私营企业权益保护条例》颁布实施。漳浦县把2000年定为个私经济发展年,制定出台加快个私经济发展的十条优惠措施。各地继续实行重点私营企业挂钩服务联系制度。三明市工商局确定200家定点帮扶私营企业,实行跟踪服务。
  2001年1月11日,省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通过《福建省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权益保护条例》。省工商局参与承办由省政府组织的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论坛,对本省个私经济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同年,省工商局组织省内8家具有一定实力的私营企业赴西安参加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支持私营企业参与西部开发。
  2002年,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个体私营经济进行产业结构、产品结构、组织结构调整加强引导,帮助企业提高市场竞争力。三明市工商局开展“六项帮扶”活动,即提供法律咨询,提供市场信息,指导组建集团,引导参与国企改革,指导机制、技术和管理创新,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甫田市工商局在全省率先在注册大厅设置投资项目红绿灯显示牌,为经营者提供投资方向、投资决策信息服务。同年,省工商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再就业工作的通知》,明确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收费优惠政策及其他扶持措施。
  2003年1月,省工商局下发《关于私营企业冠省名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降低原规定的私营企业冠省名标准;5月,提出8条扶持个私经济发展的措施意见,出台《福建省工商局关于促进我省个私经济发展的意见》和《关于贯彻执行促进我省个私经济发展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从市场准入、放宽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分期到位、“先照后证”、“承诺登记制”、私营企业年检免审、促进科技企业发展等7个方面提出改革措施,《中国工商报》、《法制日报》、中央电视台、《福建日报》等省内外媒体均对此进行了报道。当年全省共有16279名下岗职工进入个私经济从业。省工商局修订与私营企业《直接挂钩重点服务联系制度》;支持超大、升汇两家私营企业改制,兼并8家省内外国有企业,置换职工身份12000人,安置下岗人员近2万人。各级工商局都明确和落实直接挂钩重点服务企业,为企业提供政策指导。
  2004年9月,省工商局与省个私协会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开展实行企业登记代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全程无偿代理和为重点企业、项目挂钩服务。1月至9月底,全省下岗人员从事个体经营11546人,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落实下岗失业人员收费优惠政策,计113.2万元,其中免收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费38.46万元、个体工商户管理费66.31万元、集贸市场管理费6.89万元、经济合同鉴证费及工本费1.54万元。当年全省共无偿代理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登记5729户,全程挂钩重点服务4755户。
  2005年2月,省工商局印发《关于贯彻执行福建省工商局促进和服务我省企业发展若干意见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同时根据《福建省工商局促进和服务农村经济发展若干意见》,从培育农村经纪人、拓宽农资销售渠道、促进与港澳台科技合作等方面提出扶持措施。5月,省工商局在全省推广宁德市工商局开展工商事务指导制和工商事务提醒制两项措施,要求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促进和服务本地区企业发展的措施。泉州市工商局依托企业联络员制度,加强对企业在市场准入及退出环节实施行政指导,开展企业联络员培训工作,年内共举办企业联络员培训班15期,培训人数达2569人。
  (三)扶持服务外商投资企业发展
  1996年,全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引导外资企业走集团化、规模化道路,加快集团公司发展,全年发展集团公司超过10家;督促企业缴资与促进企业增资相结合,鼓励有投资实力的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增加投资。全年共帮助企业办理增资354户次,增加投资额8.7亿美元,增加注册资本(金)4.12亿美元。莆田市工商局引导帮助江口镇5户企业向塑胶行业转向,推动江口镇形成塑胶一条街。
  1997年,福州市工商局引导外资投向,支持外商以BOT合作方式投资建设闽江四桥、峡漳高速公路等相关支柱产业和基础设施大型项目。漳州市工商局与市劳动局配合,引导私营企业嫁接外资,拓宽下岗人员再就业门路。漳浦县有42户私营企业嫁接外资,解决社会闲散人员及下岗职工3150多人就业。甫田市工商局重点支持湄洲湾火电厂、佳通轮胎厂等重点工程配套项目上马,同时引导企业投资农产品深加工、山地开发和浅海滩涂综合利用。宁德地区工商局为支持服务闽东经济发展,推进全国华侨农场体制改革示范单位——闽东华侨经济开发区的建设,经省工商局同意,对该经济开发区申办的属国家和省产业政策支持、鼓励发展的外资企业,采取直接登记制予以注册登记。
  1998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重点外资企业实行跟踪服务制度。8月,省工商局在全省范围内选择103家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属于国家鼓励外商投资项目且对推动当地经济发展有较大影响力的外资企业实行跟踪服务。各地(市)工商局帮助受跟踪服务企业设立分支机构69个,引导2家企业扩大规模组建集团,为6家企业开展专项打假活动。
  1999年,省工商局专门就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之外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函请省对外经济贸易厅协力解决,赢得企业好评。针对一些外资企业债务沉重、无力经营的情况,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帮助企业调整经营计划,提供法律咨询,解决股东间、企业与企业间纠纷等有关问题。全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帮助解决此类纠纷近百起。年底,跟踪企业反映的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问题全部解决。
  2000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建立大项目、重点项目、特殊项目专项专人负责制,鼓励国外跨国公司、大财团、大企业在闽投资,支持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产业。对外商投资超千万美元的项目,国外跨国公司、大财团投资的项目,外商投资高新技术等重点项目,从咨询到发照,由专人负责与企业联系,协助指导企业办理手续,在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允许范围内,对企业的要求尽可能予以解决。
  2001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外资登记管理工作中坚持加强登记管理与优质服务相结合,引导、支持国有企业利用外资进行改组改造,帮助企业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同时加强外资项目的前期咨询工作,方便外商办理有关手续,提高登记管理效率。
  2002年,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把服务范围从登记前的先期介入延伸到企业登记注册后的全过程,提高外资企业登记质量。
  2003年,省委、省政府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把发展县域经济列为工作重点。全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围绕这一重点,推出“集中办理”、“一审一核”(一人受理审查、—人核准)和网上年检等登记方式,提高服务水平。泉州市工商局出台与外资有关的35条(包括审批提速,缩短办事时限等)措施,促进外资企业发展。莆田市工商局对全市29家重点企业和37个重点项目实行全程跟踪服务。
  2004年,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福建省工商局促进和服务我省经济发展若干意见》。全省受益于优惠政策的外资企业达2253户,其中放宽主体条件登记企业43户,按新标准冠省名企业186户,实行先照后证承诺登记企业402户,放宽注册资本到位时限,延长一年出资企业532户,对610户新设企业按实缴注册资本(金)收取注册费,确定重点外资企业341户、重点项目172项,组织走访重点企业462户,为382户企业无偿代办登记、转报等手续。
  2005年,据不完全统计,全年受益于优惠措施的外资企业达1678户,其中,按新标准冠省名的企业156户,实行先照后证承诺登记的企业302户,放宽注册资本到位时限的企业495户,对513户新设企业按实缴注册资本(金)收取注册费,为312户企业无偿代办登记、转报等有关手续。8月,省工商局出台《福建省工商局关于支持和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10月,省工商局为帮助受台风“龙王”灾害的企业做好重建工作,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灾后企业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
  三、保护台商
  1996年,台资企业发展速度减缓。全年发展台资企业404户,比上年同期发展数570户下降了29.12%。省工商局通过走访及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宣传国家对台政策,并就鼓励台商来闽投资提出多项扶持措施。
  1997年,大陆金融体系保持稳定,人民币汇率持续坚挺,宏观经济呈现良好态势,台商来闽投资信心增强。台湾百大财团中的中华映管、中华汽车、台塑集团来闽投资都在1亿美元以上,带动出现“以台引台”的现象。如台湾中华汽车在闽侯投资建厂,吸引台湾27家汽车零部件配套企业落户闽侯;台湾凯冠、泰山等大型集团在漳州设厂后,在当地形成制铁、镀锡、罐装企业群。台商投资逐渐由沿海向内地山区推进。南平多数县(市)丰富的竹木资源,与台商提供的资金、技术相结合,30多家竹木加工企业相继出现。福州、漳州设立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实验区,闽台农业合作开发蓬勃发展。漳州市全年设立台资农业企业31户,投资总额3000多万美元,位居全国前列。
  1998年,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相继出台关于改善外商投资软环境,促进外资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厦门市工商局出台《保护50家重点台资企业档案的若干政策》,保护台商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当年,在大多数亚洲国家和地区来闽投资减少的情况下,台资企业仍保持较快发展速度,全省新发展台资企业440户,新投资4.4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3.6%、6.58%。在外资农业合作中,台资农业企业所占比重最大,全省739户农业企业中台资农业企业有496户,占60%以上。
  1999年,《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贯彻落实。本省一批设施配套、服务日臻完善的台商投资区,成为台商来闽投资的重要区域。省工商局与福州、漳州等市工商局组织人员深入台资企业调研,宣传政府支持台资企业发展的政策,将调研情况向省委对台办作专题汇报,促进台资企业健康发展。当年全省台资企业新投资4.25亿美元,台商认缴投资2.63亿美元,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3.7%和9.8%,降幅小于东南亚其他国家和地区。当年,新发展台资农业企业48户,占全省当年新发展农业企业总数的52%。
  2001年,本省各级政府加大对台资招商的力度,台商来闽投资步伐加快。上半年,新发展台资企业195户,比上年同期增长26.62%;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外方认缴额也分别同比增长71.46%、63.6%和64.64%。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投资环境不断完善,本省以人缘、地缘优势,吸引更多台商来闽投资。
  2004年,台商到闽设立企业412户。当年登记各类台资企业3754户,投资总额94.83亿美元,超1000万美元158户,超3000万美元21户。在规模效益和经营管理层次上,台资企业已从早期劳动密集型产业向精密仪器、电子技术、资金密集型产业发展。在闽台资企业经济效益普遍看好,原有的台资企业不断增资扩产,如东南汽车增资6000万美元用于二期扩建轿车项目,华映光电五期扩建后投资7.6亿美元生产等离子显示器。
  2005年,省政府出台加大闽台农业经贸合作的政策,投向农林牧业的台资比上年有较大增长。新增投资总额1759万美元、注册资本(金)1399万美元、外方认缴1399万美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51%、53%和62%。台商到闽投资企业共3879户,占全省总户数21.73%,累计投资总额99.69亿美元,注册资本(金)57.45亿美元,外方认缴50.45亿美元。
  四、信用体系建设
  2002年,在国家工商总局“金信工程”及省政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大方针的指引下,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8月,根据省政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题会议的精神,省工商局牵头成立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协调小组,省国税、地税、质量技术监督等9个部门为协调小组成员,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省工商局。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省工商局的部署,逐步建立完善辖区内的各类经济户口的信用档案,加强信用体系建设。龙岩市工商局下发《关于加快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抓紧建立各类经济主体基本信用档案,同时授予信誉好、遵守法律法规的30家企业年检免审资格,将78户违反登记法规而受处罚的企业在红盾网上发布。据统计,全省共向企业发出书面警示通知804户次,年检被确定为B级企业1305户。
  2003年4月,省工商局下发《关于印发〈福建省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并由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协调小组成员联合下发《福建省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组织协调机构、工作任务、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及工作步骤、措施和要求。9月,省工商局下发《关于印发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开展企业、个体工商户信用建设暂行办法的通知》,在全省所有企业(含外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中全面实施信用建设,将信用监管的范围扩大到企业市场准入、经营行为和市场退出的全过程。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省工商局的要求,组建协调机构,制定贯彻意见。为完善警示制度,省工商局下发《关于福建省工商局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管理的通知》,对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提出指导意见。全省先后向1277户企业发出书面警示通知,年检被确定为B级企业946户,有664户企业因实施不良行为被载入“黑名单”。
  2004年10月,省工商局下发《关于印发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信用分类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对《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开展企业、个体工商户信用建设暂行办法》作了修订,以企业登记静态信息和企业监管动态信息为基础,根据企业信用分类标准,相应地将企业分为不同的管理类别,即绿牌企业(守信企业)、蓝牌企业(警示企业)、黄牌企业(失信企业)和黑牌企业(严重失信企业)4类。从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出发,对企业行为本身有针对性地实施不同管理措施,增加信用扣分的具体标准;规定应列为T类的十大行业和单列违法行为(每次扣45分或40分);企业信用类别实时变动(信用等级回调是每两年往上调一级)。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进入全面推进阶段。12月,省工商局制定《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需求方案》,该方案以“综合业务软件”、“案件管理软件”、《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实施办法》、《电子执法词典》、《巡查手册》为基础,进一步完善企业信用监管的指标体系和监管制度,第一次把企业信用信息采集、信用等级分类、分类监管有机地整合在一个系统内,为企业信用管理系统的开发打下基础。
  2005年,省工商局组织力量进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系统开发与测试。三明市工商局以综合业务系统为基本数据库,挂入办公自动化OA网业务数据模块,制定《预警企业分类管理试行办法》,该软件有独立的工作界面,由工商所对辖区预警企业(经营期限到期、营业期限到期、先照后证承诺登记、注册资本分期到资、各类筹建的企业)按照“绿蓝红黑”四个管理级别(非信用等级)实施监管。莆田市工商局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为手段,落实外资监管“十项制度”,提升外资监管服务水平。福清市工商局积极推行四级三星信用监管制度,在大量的A级企业中按其守信用程度再细分三个等级,增强操作性。
  五、监督检查
  1996年,全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年检验照为主要内容开展监督管理工作,注销—批名存实亡的个体工商户和企业,共清理无照经营户8814户,经教育疏导补办营业执照7480户,占总数的84.81%,取缔612户,待处理722户,罚没入库额27.7万元;查处各类有违法违章行为的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17538户,罚没款302万元,没收非法所得25万元,责令停业整顿415户,吊销营业执照2984户;按《公司法》的规定,重新规范登记有限责任公司近2万户,占应规范公司的63.78%,全省年检验照率分别达到90%以上;注吊销外资企业923户(其中吊销864户),为上年同期注吊销数的4.1倍。全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还开展了以登记管理、监督管理、档案管理、统计管理、收费管理、组织领导为主要评比内容的规范化管理岗位竞赛活动,全省共评出个体私营经济规范化管理岗位竞赛优胜单位27个。福州市工商局对全市城区1620户饮食店、869户修理店进行专项清理整顿。厦门市工商局对登记的28989户个体工商户进行清查。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力量,清理名存实亡的空壳企业,对未参检企业进行实地走访,调查取证,逐户落实。针对外资企业注吊销难的情况,省工商局要求各地(市)转变观念,正确处理治理“三无”企业与维护法律尊严、优化投资环境、发展速度三者关系,加大注吊销力度,对长期不到资,经营不善、严重亏损、负债累累,连续两年不年检、查无下落的企业采取注吊销办法。
  1997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年检中发现的违反登记注册事项的行为实施有效监管,划定B级企业473户,查出擅自改变登记事项的企业1418户,除责令改正外,予以警告和停业整顿357户,罚款1418万元,清理“三无”企业2168户,吊销营业执照2306户;对全省3452家中介组织进行检查清理,对265家存在问题的企业分别作出责令改正、没收非法所得、罚款的处理,共计没收非法所得50万元,罚款1.3万元;开展对个体工商户转借、出卖、出租、涂改营业执照违法行为的集中查处活动,共查处此类违法行为1041起;取缔、关闭十五类严重污染环境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依法注销9户、关停156户、变更登记26户、吊销营业执照2户;对外资企业,建立健全新设立企业定期回访制度。漳州、三明、莆田三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市区内新设企业的回访率达100%。4月,省工商局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就企业名称预先登记、分支机构登记注册、登记事项变更、案件查处等5个方面做了详细规定;会同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贯彻〈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调整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有关规定及程序的通知〉的若干意见》,要求各地(市)本着“严格控制、慎重执行、规范程序、限制幅度”的原则,受理审查企业的减资申请。全系统按照修订后的《企业年度检验办法》,清理无故不参检的“三无”企业,共吊销1689户,比上年同期864户增长0.95倍。
  1998年,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对无照经营开展综合治理,组织3次联合综治行动,共出动1.56万人次,检查8.2万经营户,查处无(证)照经营户9600户,依法取缔780户,限期补办(证)照8820户,处罚金额37.5万元,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窝点10个,追缴查补税款上百万元。三明市工商局抽查企业336户,未亮照经营13户,擅自改变住所3户,无照经营6户。漳州市通过所建立的巡查制度,组织检查验照5414户,纠正擅自改变登记事项的企业250户,其中处以罚款的企业38户,罚款1.55万元。福州市开展四次大整治行动,共出动2696人次,检查1.36万户,查处无照经营户1448户,限期补(证)照780户,取缔414户。漳州市利用广播、电视播发对无照经营综合治理的内容350次,印发材料4850份,出宣传栏123版,通过宣传,有529个无照经营户主动申请补办营业执照。同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配合冶金厅,明察暗访福州十几家轧钢厂,查处假冒三明螺纹钢产品27吨;配合省安监办对泉州、甫田个体私营企业“三合一”场所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限期整改;配合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对泉州等地个体私营企业未经批准私设无线电台、传呼台,违法生产无绳电话进行检查;配合公安部门对保健、娱乐、美容等重点服务行业进行清理。
  1999年,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继续清理“三无”企业。逾期不参检企业受到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因不按规定办理年检而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为14878户,占全省注、吊销企业总数的50.11%。各地开展甄别清理“假集体”企业工作。福州市工商局查处60多家登记为个体私营企业的“假集体”企业。龙岩市新罗区工商分局对235户“假集体”企业进行清理整顿,重新登记规范为私营企业或自然人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协调公安、税务等有关部门,在全省范围内组织3次大规模联合综治行动。全系统共出动1.7万人次,检查近10万经营户,查处无照经营户1.13万户,依法取缔1600户,限期补办(证)照9700户;与此同时,配合公安等部门,对全省桑拿浴、所谓医疗按摩场所、洗脚屋、盲人按摩及美容美发等服务场所进行检查,发现全省按摩服务场所证照齐全的仅占58.7%,证照全无的占10.5%,美容美发场所有33.4%超范围经营;在配合参与对营业性电子游戏机娱乐场所专项治理中,重点抽查漳州芗城、平和、龙岩新罗、连城、福州福清五个县市(区),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突击抽查33个营业性电子游戏机场所,还到部分学校进行座谈调研,了解电子游戏机场所对学校的影响情况。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贯彻《国务院关于关闭非法和布局不合理煤矿有关问题的通知》,配合省地矿厅对全省矿业秩序进行治理整顿,对全省3个地市、11个县(区)30多个矿山企业及采矿点的关井压产及查处非法开采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全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贯彻中央有关规定,对军队、武警部队、政法机关投资入股的外资企业,均要求企业限期办理脱钩变更手续,对因各种客观原因暂时无法办理变更脱钩手续的企业,要求军警法企业清理办或交接办出具相应证明材料后予以通过年检;对银行等有关金融机构合资设立的外资企业,一律要求办理相应脱钩手续,并对名称中涉及“中银”、“银企”等相关字样的企业,责令办理变更手续。
  2000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配合公安、安检等部门对涉及生产经营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液化石油气、成品油、压力容器、药品、娱乐服务业、建筑业、工程设计、地质勘察、监理等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共检查易燃易爆物品生产企业689户,其中责令整改187户,吊销营业执照113户;重新规范成品油企业920户。7月至10月,与公安、文化、监察等部门配合,在全省开展对娱乐服务场所和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的清理整顿。全系统共出动近3万人次,检查娱乐服务场所8920家,取缔无证照经营场所2621家,吊销营业执照652家,重新审核登记9165家,全省娱乐服务场所从整治前的15560家压减到10825家。全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缔无照经营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5万人次,检查经营户8.3万,查处无(证)照经营户1.32万户,依法取缔2100户,限期补办1.11万户。全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立案查处传销及变相传销违法案件66件,协助有关部门遣返人员8310人。省工商局加强对外资企业的监督管理,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外资企业登记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地结合年检对外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检查。截至年底,全省需办理前置审批的外资企业3963户,列入清理1613户,已整改499户,待处理597户。
  2001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展治理整顿“三无”企业,共清理“三无”企业1078户,查处违法违章经营案件2048件。龙岩市工商局共清理取缔“三无”企业298户,督促办理变更登记285户。福州市工商局在5月21日的《福州日报》发布《关于在全市开展专项整治虚假验资的通告(第一号)》,查处包括“福州美晨实业有限公司”(虚假出资7000万元)等69家因出具虚假资信证明、虚假评估证明的中介机构。宁德市工商局对辖区内无照经营活动展开拉网式的清整行动。4月和5月,宁德市蕉城分局共受理办照1576户,是第一季度办照总数的3.95倍。据统计,全省共清理无照经营户40936户,其中经疏导补办执照的企业24781户,取缔16155户。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企业特别是对可能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烟花爆竹、成品油、压力容器、电梯安装、交通运输等8个重点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龙岩市工商局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18次,出动检查人员982人次,检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公共娱乐场所1258户,督促231户办理变更登记。福州市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对200家以上的饮食、娱乐等场所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清查整治,先后发放消防整改通知书51份,责令停业整顿15户。莆田市对酒店、宾馆等公众聚集场所以及加油站等可能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生产经营企业实施全程跟踪督察,暂缓通过年检629户,办理变更登记820户。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单独或会同其他部门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1432人次,车辆3291辆次,检查各类文化娱乐场所、单位、摊点等48769户次,查处各类违法违章行为24882次,立案1482件,罚没金额763万元,其中责令整改16560户,限期补办前置审批5637家(户),责令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5315家,吊销营业执照3217家;暂扣游戏机及电脑主板6842块(台),收缴非法音像制品293842片(盒),非法书刊50817册。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继续抓外资企业登记前置审批清理核实工作,对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企业、公众聚集场所经营企业等关系人民生命安全的行业企业复查是工作重点。截至年底,全省共要求2213户外资企业补交审批证件,责令892户外资企业办理变更登记。
  2002年初,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出资行为进行专项检查,同时加强对私营企业登记注册提交验资、审计报告的审查工作。泉州市工商局先后与财政、公安等部门召开6次协调会,组织全市二十三家评估、验资机构全部进行自查、抽查、复查,对所有注册会计师进行教育培训。龙岩市对全市的审计、验资机构进行实地检查。全省共规范公司出资行为506户,规范出资额20817.97万元人民币、1251万美元,查处虚报注册资本行为199件,案值22104万元;查处抽逃出资行为50件,案值4243万元,罚没133.65万元;移送政法部门处理56件,案值3713万元。从4月开始,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把加油站经营资格准入作为审查重点,对新建的加油站,凡未取得省经贸部门核发的《成品油经营许可证》、《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消防安全许可证》的,一律不予登记注册;对已登记注册的逐户核查档案,凡三证不齐或证件过期的,限期补办;无法补办的,责令办理变更经营范围或注销登记。截至8月底,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检查加油站2566个,占全省加油站总数的84.88%,其中无证经营297个,无照或超范围经营178个;共清理取缔非法经营加油站340个,吊销营业执照42个,变更或注销登记加油站149个;共查处成品油违法案件92件,查扣油品56.625吨,罚没金额13.13万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配合文化、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在全省开展网吧专项整治验收检查,四部门联合开展检查行动2990次,出动执法人员17286人次,检查网吧6977家次,其中发现违规网吧1338家,责令整改703家,停业整顿212家,取缔491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公安、文化、消防等有关部门配合,对经营性信息服务单位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施全面检查和复查,共检查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2841个,其中无证照经营单位748个,超范围经营单位75个,其他违法行为851起;发出整改通知书541份,责令停业整顿335户,取缔无照经营户514户,罚款60.05万元;暂扣互联网设备514件,没收盗版、黄色光盘5116片。8—10月,全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为期3个月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治理行动,仅宁德市工商局就出动执法人员3077人次,印发宣传材料18000份,2010户经营户中被取缔462户,补发执照1100户,罚款93万元。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还配合新闻出版、公安、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开展整顿印刷市场秩序工作,严格执行《印刷业管理条例》规定,实行“两证一照”制度,凡缺乏《印刷业经营许可证》和《特种行业许可证》的,不予年检。当年共配合取缔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的印刷企业102家。
  2003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把规范企业的出资行为,严厉查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金)、抽逃出资等违法行为,作为企业注册资本(金)清查工作的重点,共查处违法出资行为29件,涉案金额3039万元。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93997人次,查处无照经营户45526户,立案15750起,取缔13012户,补发营业执照39974户,罚款金额总计2355.2万元。同年,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参与对“毒鼠强”的专项整治;开展校门附近经济秩序整治联合行动,全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8286人次,车辆1798辆次,散发宣传材料1.5万份,检查学校574个,经营户17010户,取缔或责令停业整顿549户,立案168起,罚没金额27.98万元;开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及有害信息、“黑心棉”、农资市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残疾人扶助、汽车市场、劳务中介、动植物保护、环境保护等专项整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大对外资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各被授权局把监管工作重心下移,委托县(区)工商局或基层工商所(分局)发放年检资料,参与查处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发挥基层工商所监督管理的职能。
  2004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采取措施对食品生产经营、矿山开采、危险化学品以及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列入重点整治及高危行业企业加强监督管理,上半年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涉及安全生产违法违规企业901户。全省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企业,暂缓通过年检488家,责令变更经营范围253家,注销38家。各级工商局执行省政府批转省工商局起草的《关于规范工作机制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工作意见》,结合开展“2004红盾行动”和各项市场整治,以涉及人体健康、公共安全、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等行业为重点,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全省共查处无照经营户7921户,取缔违法经营窝点912个;查处“三无”企业685户,案值3902.84万元,罚没金额2442.35万元。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无照经营案件516件,其中查处“凯撒皇宫夜总会”、“时空隧道”等无照经营案总案值达百万元。全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继续配合文化、公安、电信等部门联合开展网吧专项整治行动。截至8月底,全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9422人次,单独或会同其他职能部门检查已登记的网吧2135户,其中查处违法经营户861户,罚款61.12万元,吊销110家营业执照,向有关部门通报违法经营户118户;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网吧1477户,其中没收违法所得269.13万元,罚款金额591.33万元,查封违法经营场所1862家(处),没收专门用于无照经营电脑12389台(套)。对外资企业监督管理的重点是加强对企业所持有的审批证件有效期限的审查,同时针对少数外资企业利用注册资本认缴制的优惠政策,在注册资本未到期间进行金融诈骗而引发债权人诉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作为的问题,完善出资监管措施。漳州市、莆田市工商局采取由基层工商所直接负责送达催缴通知书、督促外资企业出资的办法,形成登记机关与属地工商所上下联动追缴出资的工作机制。福州市工商局对首期资金未到位、长期未完全出资企业,采取由县以上政府确认并出具协助追缴出资函的办法,与企业所在地政府部门共同对外资企业“长期不出资”等监管老大难问题进行治理,上半年追缴出资达4645万美元。
  2005年,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已登记注册企业的前置审批进行再清理,要求凡前置审批有效期满或缺少材料的一律限时重新办理许可审批手续或补齐必备材料,拒不办理的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全年,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配合经贸、安监、环保、消防等部门对相关行业进行专项整治,共出动1万多人次。龙岩市针对煤炭企业多的特点,推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监管、规导员联系、工商事务指导、提醒、企业违法查处等项制度,抓煤矿企业长效监管机制的落实。3月上旬,厦门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工作意见的通知》。至此,全省9个设区市政府全部制定并实施关于开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意见,形成“谁前置审批,谁负责牵头查处”的工作机制。当年,全系统查处无照经营,共出动执法人员21038人次,查处无照经营户14450件,立案7466户次,取缔违法经营窝点、场所、摊位等3529个,办理变更、注销登记2859户,罚没金额达2675.43万元。在网吧专项整治工作中,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共出动车辆7百多辆次,执法人员18736人次,查处违规经营网吧926户次,其中吊销营业执照户数117户,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户963户,向有关部门通报违规经营194户次,没收违法所得324.36万元,罚款金额692.43万元,没收专门服务于无照经营的电脑11635台(套)。对外资企业的监督管理,围绕“出资监管、前置审批许可证件监管、守法经营监管”三个重点采取措施。按照国家工商总局《企业经营范围管理规定》,各被授权局把企业各类前置审批许可证件有效期限作为年检审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各被授权局发现外资企业出资期限、经营期限、前置审批证件有效期限或“先照后证”企业承诺期限即将届满的,提前发出提醒通知书,提醒并督促企业办理相关手续;发现企业有违规行为苗头的,提醒企业进行整改,改变以往监管相对滞后的被动局面。全年各级外资企业登记管理机关共发放提醒、催缴、整改通知书约4000多份,督促2119户注册资本不到位的企业履约缴资,催缴入资146331万美元;提醒并督促400多户外资企业补交前置审批证件;发现或处理违法违规企业191户,其中,擅自改变登记事项30起,出资不规范或虚假出资110户,超范围经营18户,隐瞒事实弄虚作假15起;责令停业整顿36户,罚没金额人民币6.5万元。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工商行政管理志1996-2005

《福建省志·工商行政管理志1996-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志共分十一章,主要内容包括:概述、市场监督管理、企业登记与监督管理、商标管理、广告管理、合同管理、公平交易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信息技术管理、法制建设、社团工作、机构与队伍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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