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企业登记与监督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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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工商行政管理志1996-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3291
颗粒名称: 第二章 企业登记与监督管理
分类号: F272.9;D035.4
页数: 65
页码: 44-108
摘要: 本文详细描述了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1996年至2005年期间内资企业的注册登记情况。在这段时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法规,积极推进内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公司等)的注册登记工作。文中提到了各个年份的注册企业数量、注册资本、企业类型的详细数据,并强调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如何通过各种规范和措施,促进企业的发展和改革。同时,本文也提到了1998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如何贯彻中央决策,协助军队、武警、政法机关脱离经商活动的情况。
关键词: 企业登记 监督管理 福建省

内容

1996—2005年,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台了一系列规范企业登记管理和促进各类企业发展的措施。截至2005年底,全省注册登记内资企业总数84000户,注册资本总额30858153万元,其中国有企业18078户,注册资本6327284万元;集体企业33773户,注册资本1950233万元;股份合作制企业4738户,注册资本1016985万元;公司(含分公司)26809户,注册资本21362229万元。全省注册登记私营企业总数127421户,注册资本总额25797028万元,其中独资企业26197户,注册资本1061431万元;合伙企业6149户,注册资本396877万元;私营有限公司95001户,注册资本23967899万元;个体工商户494731户,注册资本2550373万元。全省注册登记外资企业总数17854户,来自近230个国别(地区),投资总额7533131万美元,注册资本4307474万美元,其中外方注册资本3779402万美元。
  第一节 注册登记
  一、内资企业
  1996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为依据,从投资主体资格、注册资本、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监事与经理的任职资格等四个方面把关,开展内资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公司等)注册登记工作。当年全省新组建企业集团54家,注册资本(金)15.4亿元。按规范要求设立公司9177户,其中有限责任公司9150户(含国有独资公司29户)、股份有限公司27户,注册资本共计274.08亿元,总户数和注册资本较1995年分别增长97.82%和136.38%。根据省工商局制定的《福建省原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登记实施意见》,重新登记有限责任公司2190户,占全省有限责任公司总数的68.91%,重新登记股份有限公司38户,占全省股份有限公司总数的67.79%。全省累计注册内资企业214509户,比上年减少2.6%,注册资本(金)M174799万元,比上年增长18.19%。其中公司制15773户,比上年增长108.9%,注册资本365751万元,比上年增长109.14%。按企业类型区分,国有企业44892户,注册资本(金)5298476万元;集体企业145524户,注册资本(金)4211571万元;联营企业3193户,注册资本(金)561880万元;股份制企业15773户,注册资本(金)3656751万元;股份合作制企业4727户,注册资本(金)284180万元;其他企业390户,注册资本(金)151939万元。
  1997年,省工商局制定(修订)《福建省企业筹建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冠省名企业名称管理规定》、《福建省股份合作制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示范文本与公司董事、监事、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等表格样式。按照省政府专题会议通过的《公司重新登记实施意见》,结合企业年检完成重新登记扫尾工作。全省原有3216户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上半年全部完成重新登记。5月,省政府批转《省工商局关于运用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促进我省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意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一步加强《公司法》和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落实。当年全省企业集团达406户,注册资本(金)1416355万元,其中本年度新成立企业集团63户,户均注册资本(金)5202万元,比上年户均注册资本(金)3174万元增长64%。
  1998年5月,根据国家工商局《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省工商局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注册资本(金)管理及验资工作的通知》,明确各类企业注册资本(金)验证办法及验资机构和注册会计师应承担的责任。为贯彻中央关于军队、武警、政法机关不再从事经商活动的决策,省工商局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政策调研、脱钩移交和检查验收工作。全系统与重点国有企业建立联系制度,漳州、三明、南平、龙岩、宁德5地(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与415家国有企业建立定点联系,参与企业改制论证工作,促进企业发展;福州市工商局以产权关系为纽带,引导企业逐步建立以品牌、字号为标志的经营群体(如农工商集团的“吉达”,医药行业的“回春”和糖酒公司的“富食”等)。当年全省共登记企业集团472户,注册资本1848390万元,其中新开业48户,注册资本194998万元。至年底,全省注册内资企业179774户,比上年减少21067户,下降10.5%。其中,国有企业40869户,下降6.22%;集体企业109445户,下降15.76%;联营企业2499户,下降13.83%;股份制企业22455户,上升14.6%;股份合作制企业4078户,上升132.61%。新开业企业12589户,比上年上升30.04%;注销33655户,注销数比上年上升91.32%。在企业户数减少的情况下,企业注册资本(金)仍达20832025万元,比上年增长25.62%;集体企业445872万元,增长3.45%;股份制企业8297817万元,增长44.9%;股份合作制企业317338万元,增长1.37%。按《公司法》规范和设立的公司15295户,比上年增长17.83%,注册资本总额比上年增长66.11%,其中有限责任公司15186户(国有独资公司164户),注册资本6974698万元;股份有限公司109户,注册资本456292万元。
  1999年,省工商局提出48条措施,支持和服务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主要内容有:企业改建为公司,注册资本在1亿元以上的,经企业申请,可允许其在公司名称中使用“控股”字样,公司名称可不反映行业特点;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以上的,经企业申请,可向国家工商局申请其公司名称不冠行政区划;国有企业以部分资产进行改制的,原国有企业可予保留,且对外投资额不受限制。9月,省工商局发出《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国有企业定点联系服务制度的通知》,福州、漳州、三明、南平、龙岩、宁德6地(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定点联系服务企业701户。省政府确定当年改制企业共50户,省工商局于10月邀请福州地区20户省、市属国有企业代表座谈,讨论企业改制和深化改革的课题。年内,全省登记股份合作制企业5034户,注册资本(金)512218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3.44%和61.41%。至年底,全省内资企业为162118户,其中国有企业37723户,集体企业95604户,联营企业2150户,股份合作制企业5034户,新开业12037户,注销29693户。企业户数减少,注册资本(金)仍保持增长,注册资本总额达21130855万元。按《公司法》规范设立的公司21472户,注册资本(金)总额8845838万元,其中有限责任公司16431户(含国有独资公司378户),注册资本1394146万元。
  2000年3月,省工商局印发《关于运用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服务经济结构调整的意见》,围绕国有企业组建集团、分离社会职能,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等共7个方面,提出21项支持、服务企业的措施。当年全省新组建企业集团15户,办理高新技术投资入股企业登记13户,投资额5000余万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展为国有企业上门服务活动,全省登门服务3995户(次),共参与200户重点国有企业改制论证工作。全省企业总数比上年减少,主要原因有:国有企业运营状况不佳,停产、停业较多;部分国有企业兼并、重组,重新登记为公司制企业;一些中介机构(如审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改制为个人合伙企业;从事危险物品生产和服务的企业接受重新审查规范,气功组织所办企业被清理,成品油企业进行专项治理,一些企业因违章经营被注、吊销。全省企业注册资本(金)总额仍保持增长,主要因素有:国有企业改制,组建企业集团,设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实力扩大,规模效益已见;按《公司法》设立的公司起点高、规模大、资本雄厚,企业发展增加积累后,为提高信誉和知名度,把法定资本公积金转为注册资本(金)。至年底,全省实有内资企业144270户,注册资本(金)总额23155932.62万元。其中,国有企业33586户,注册资本(金)6649144万元;集体企业80507户,注册资本(金)3924611.62万元;联营企业1822户,注册资本(金)573638万元;股份合作制企业5507户,注册资本(金)704532万元。按《公司法》设立的公司法人总数22698户,注册资本(金)总额11257183万元,其中有限责任公司16379户,注册资本(金)9530347万元;股份有限公司155户,注册资本(金)1726836万元。按产业结构区分,第一产业3577户,占企业总数2.48%,注册资本(金)806896万元,占注册资本(金)总额3.48%;第二产业45643户,占企业总数31.64%,注册资本(金)9009378万元,占注册资本(金)总额38.91%;第三产业95050户,占企业总数65.88%,注册资本(金)13339658万元,占注册资本(金)总额7.61%。
  2001年2月,企业经济户口在全省建立,省工商局印发《关于建立健全企业经济户口,加强企业监管的通知》,就建立完善企业经济户口管理制度、建立企业登记机关与基层工商所联动制度等作出规定。福州、南平、龙岩等地也相应推出经济户口管理办法。4月,省工商局根据《福建省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程序》,制定《福建省工商局贯彻〈福建省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程序〉规范登记的实施意见》,对国有企业改造为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合作制企业以及集团的设立,企业兼并、破产、出售、托管等8个方面办理企业登记的程序作明确规定。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继续落实与国有企业定点联系服务制度,全省共与2484户国有企业建立定点联系服务关系,登门服务3048户(次),参与620户国有企业改制论证。8月底,全省工商所(分局)全部建立企业经济户口管理体系,以“经济户口”、“一档二卡”管理为基础,备有动静态企业登记监管档案材料117362册,企业登记监管卡(台账)142212个。2002年,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企业登记审查工作的通知》,把住受理(初审)、审查、核准、发照4个环节,继续落实定点联系服务国有企业制度。全系统共与2765户国有企业保持定点服务关系,其中新建服务联系328户;登门服务2982户(次),其中中小企业2079户(次);参与793户企业改制论证工作,帮助178户国有企业实现公司制改制。至年底,全省内资企业111775户,比上年减少10.57%,注册资本(金)总额2638.71亿元,比上年增长82.4%。其中,国有企业26618户,比上年减少10.92%,注册资本(金)657.12亿元,比上年减少0.76%;集体企业53440户,比上年减少17.33%,注册资本(金)308.59亿元,比上年减少9.02%;联营企业1232户,比上年减少14.56%,注册资本(金)35.52亿元,比上年减少4.43%;股份合作制企业5547户,比上年增长1.86%,注册资本(金)100.06,比上年增长15.09%。按《公司法》设立的公司法人总数24779户,比上年增加529户,增幅3.19%,注册资本(金)总额1532.79亿元,比上年增长17.20%,其中有限责任公司16920户,注册资本1288.40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3.13%和18.73%;股份有限公司205户,注册资本244.39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7.89%和9.72%。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有独资公司485户,注册资本(金)257.61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8.74%和16.84%。企业数量居前三位的分别是集体企业、国有企业、公司,所占比例分别为47.81%、23.81%、22.17%,三类企业合占企业总数的93.79%。注册资本(金)居前三位的是公司、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所占比重分别为58.09%、24.90%、11.69%,三类企业占企业总数的94.68%。按产业结构分,第一产业2764户,占企业总户数的2.47%,注册资本(金)76.38亿元,占注册资本(金)总额的2.89%;第二产业34243户,占企业总户数的30.64%,注册资本(金)1039.59亿元,占注册资本(金)总额的39.40%;第三产业74768户,占企业总户数的66.89%,注册资本(金)1522.74亿元,占注册资本(金)总额的57.71%。
  2003年,省工商局推行企业登记注册“一站式”服务、“先照后证”、“一审—核”、“就近办理,一级办结”等制度。年初下发《关于实行企业登记代理服务制度的意见》,对企业登记代理服务的范围、对象、时限、形式等作出规定。3月制定《福建省工商局内资企业冠省名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企业申请冠省名须经省工商局核准,各设区的市、县工商局受理登记的企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冠省名:经省政府批准、符合《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的集团核心企业,注册资本(金)在800万元以上的企业,以科技开发、咨询为主且注册资本(金)在500万元以上的企业。年底,全省有内资企业98492户(其中企业法人53657户,营业单位44835户);注册资本(金)总额2841.78亿元,比上年增加203.08亿元,增幅7.70%,企业户均注册资本(金)529.62万元。按《公司法》规范设立的公司24700户,注册资本总额1758.04亿元,其中有限责任公司15873户,注册资本1506.15亿元;股份有限公司204户,注册资本251.89亿元。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有独资公司的数量为502户,注册资本达407.74亿元。
  2004年4月,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福建省工商局促进和服务我省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自当年7月1日起,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指明的事项继续执行前置审批外,其余事项不再作为企业登记注册的前置条件;企业注册资本可分3年到位,对冠省名的,首期到资额不低于100万元,其他的不低于10万元。这些规定受到企业界欢迎。全系统共为5301户企业无偿代理服务,涉及重点项目201项,办理“先照后证”、“承诺登记”3279户,注册资本分期到位2267户,放宽经营范围5667户。为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及国家工商总局《企业登记程序规定》(9号令)、《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10号令)、《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11号令)、《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12号令)等规章,省工商局组织相关人员培训,规范企业登记申请材料和表格形式,推行企业登记“就近办理,一级办结”等制度。至年底,全省登记注册内资企业总数为92005户,注册资本(金)达2884.23亿元,其中,新注册5943户,同比增加5.73%。
  2005年,省工商局实行企业注册官制度改革,5月30日下发《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企业注册官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全省共选拔聘任一至七级企业注册官823名。9月,根据省工商局闽工商人〔2005〕282号文,企业注册管理处与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处实行职能整合,原企业注册管理处更名为企业注册登记局,依法承担在省工商局注册的各类企业的注册登记工作,并对本系统注册登记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从10月1日起,企业注册登记分别由企业注册官独立履行注册管理、审查与核准职责。嗣后,省工商局制定《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企业注册官配套制度(试行)》,进一步规范注册官的事权、监督管理以及考核与失职追究。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继续完善“统一对外,集中办事”、“就近办理,一级办结”、委托登记、限时办结、无偿代理等服务举措。全省共办理无偿代理登记服务6027户,注册资本分期到资登记2957户,先照后证承诺登记2160户,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分离登记623户,网上名称核准1815户,简化场所证明手续6119户。受19号台风“龙王”袭击,不少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资料受损,正常生产经营受影响,省工商局制定支持服务企业灾后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允许受灾严重的企业变更登记手续,营业执照破损的凭破损的旧营业执照和申请报告予以更换。至年底,全省国有、集体企业实有数84000户(其中企业法人45425户,营业单位38575户),注册资本(金)总额3085.82亿元。按《公司法》规范设立的公司、分公司26809户,注册资本(金)总额2136.22亿元。[=此处为表格二、个体私营企业
  1996年,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结合《公平交易执法年》和《工商形象建设年》工作部署,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办事程序,提高登记管理质量。年底统计,全省共有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61.24万户、从业人员158.32万人,其中当年新发展9.31万户、新增从业人员28.82万人,较上年末的68.36万户、160.26万人分别减少7.12万户、1.94万人。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注册资本(金)达255.33亿元,比上年净增66亿元。其中,个体工商户注册资本(金)净增6.05亿元,较上年增长9.26%,户均增长22.86%;私营企业注册资本(金)净增59.95亿元,较上年增48.35%,户均增28.45%。私营企业由上年的2.59万户,增加到2.99万户,同比增加15.5%,其中,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私营企业有4057户,注册资本(金)在500万元以上的私营企业有339户,分别同比增长35.96%和76.56%,私营企业组建集团达29户,比上年末增加11户,同比增长61.11%。当年,全省试行港澳台同胞以自然人身份申办个体工商户或设立私营企业的登记管理工作,引进外资设立各类型有限责任公司140户。年底统计,全省个体私营经济共参与购买国有中小型企业23户、租赁国有中小型企业82户、兼并国有中小型企业8户、承包国有中小型企业55户、设立与国有中小型企业产品配套的生产加工点和销售服务点1000多个。
  1997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推行登记办照一条龙服务。截至年底,全省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共计55.92万户,从业人员149.63万人,注册资本(金)321.93亿元,比5年前十四大召开时分别增长32.04%、85%、871.13%;其中私营企业3.05万户,从业人员44.09万人,注册资本(金)253.92亿元;个体私营经济年创产值185.2亿元,实现营业额497.52亿元,其中商品零售额292.83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3.19%、2.57%、6.25%;上缴税收达23.45亿元,比上年增长11.3%,占全省工商税收的10.78%;创汇达22.63亿元,比上年增长7.4%。
  1998年,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国家工商局《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促进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的若干意见》精神,按照“政策上能优惠的尽量优惠、登记程序上能简化的尽量简化、经营范围上能放宽的尽量放宽”的原则,支持下岗职工再就业。年底累计,全省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接纳安置下岗职工9.04万人,占全省下岗职工总数的76.09%。其中当年接纳安置2.1万人。同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运用登记管理职能,鼓励和帮助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全省私营企业参股国有企业53户,承包135户,购买、租赁、兼并国有企业230户。
  1999年,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的改制登记和对集体企业的清理甄别工作。全省共办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登记20户、假集体转制600户。同时,继续引导个体私营经济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共承包、租赁、购买、兼并国有亏损的小型企业438户,扭亏3500万元;开设与国有企业的产品相配套的加工、服务、销售网点2000多个;安置下岗职工累计10.96万人,其中本年度新安置2.6万人。全省个体私营经济中以种植养殖畜牧业为主的第一产业达4087户,比上年末增长15.29%,以制造业、建筑业为龙头的第二产业达7.9万户,比上年末增长7.71%;以贸易业、服务业为主的第三产业仍居主导地位,达53万户,比上年增长6.1%。至年底,全省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达61.8万户,比上年增长6.34%,注册资本(金)578.04亿元,比上年增长10.22%;总产值300.11亿元,销售总额或营业收入776.5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额457.32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30.82%、30.13%和23.49%。
  2000年,省工商局组织省内具有一定实力的私营企业,参加在西安召开的全国西部大开发投资洽谈会,支持和促进西部建设投资。当年全省共有1100多户国有小企业改制登记为私营企业。全省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共安置下岗职工15693人。全年共登记个人独资企业3000多户。全省符合改制要求的157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45户评估机构,42户税务师事务所全部完成改制登记。
  2001年,各级工商局在注册登记中严格坚持法定条件,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加强对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及歌舞娱乐、录像放映、“网吧”等公众聚集场所的审查;按国家工商总局的要求,全面复查企业的前置审批条件。省工商局派员到全省十几个县(市),对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和管理情况进行调研,相关调研资料为国家工商总局与省政府决策提供重要依据。同年,省工商局组织8家私营企业23名代表参加在西安召开的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年底,全省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总数为51.32万户,从业人员171.7万人,注册资本(金)788.9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72%、6.05%、17.74%;户均资金为15.37万元,同比上升15.74%。全省个私经济总产值、销售总额或营业收入、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分别为401亿元、805.7亿元、509.37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2.07%、10.67%和10.03%。
  2002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加入世贸组织后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要求,探索完善注册登记制度。泉州市将“受理、审查、核准”三个环节简化为“审查、核准”两个环节。漳州市试行办照前置审批“告知承诺制”。三明市重点确定帮扶企业和帮扶项目。全省私营企业数量和规模都有较大增长,主要影响因素有:中共“十六大”报告提出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了个私业主创业热情;国内宏观经济形势良好,促进个私经济向规范化、集团化方向发展。至年底,全省共有个体工商户46.26万户,比上年增长1.03%,从业人员94.28万人,比上年同期下降了0.64%,户数和从业人员平稳增长,全省个体工商户注册资本(金)156.7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5.69%,实现总产值180.6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2.44%。私营企业66005户,比上年增长19.34%,注册资本(金)896.01亿元,增长26.4%,从业人员84.91万人,增长10.55%。总产值、销售总额或营业收入、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分别达362.7亿元、374.39亿元、219.08亿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32.26%、5.15%、30.73%。注册资本(金)亿元以上、500万~1000万元、500万元以下的私营企业分别有12户、2230户、14615户,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200%、37.4%、15.36%。
  2003年5月,省工商局下发《福建省工商局关于促进我省个私经济发展的意见》、《关于进一步促进我省个私经济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采取了7个方面20条服务措施以促进和服务个私经济的发展。至年底,全省共有个体工商户46.39户,从业人员92.38万人,注册资本(金)208.1亿元;私营企业87510户,从业人员106.25万人,注册资本(金)1317.52亿元。省工商局支持“超大”、“升汇”两家规模较大的私营企业改制、兼并8家省内外国有企业,置换职工身份12000多人,安置下岗人员近2万人,得到省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的肯定。当年共有下岗职工16279人从事个私经济,全系统共减免各项工商规费1217.85万元。年底,省工商局制定提高办事效率服务经济发展的意见,共24条(翌年初以闽工商企〔2004〕2号文下发),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促进和服务市场经济发展。
  2004年4月,各级工商局贯彻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的《福建省工商局促进和服务我省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推行企业登记“就近办理,一级办结”、“一审一核”、“注册官制”等措施,提高服务水平。9月,省工商局印发《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委托工商所登记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管理办法》,在全省实行委托工商所行使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登记审批权,简化办事程序。至年底,全省有2/3以上县(市、区)工商局实现委托登记,其中厦门、莆田、龙岩、宁德四个设区市全部实施到位。全省在基层工商所办理登记的户数达28519户,其中个体工商户28165户,个人独资企业286户,合伙企业68户。全省共办理“先照后证”、“承诺登记”1475户,注册资本(金)分期到位569户,放宽经营范围723户,无偿代理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登记5729户,全程挂钩重点服务4755户;下岗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共11546人,全系统落实下岗失业人员收费优惠共计710.2万元。当年,全省共有私营企业11.02万户,从业人员119.1万人,注册资本(金)总额1844.35亿元;个体工商户46.80万户,从业人员99.04万人,注册资本(金)244.48亿元。
  2005年5月19日,福建省工商局《促进和服务农村经济发展若干意见》出台,针对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扩大农业对外开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出13条措施。全省各级工商局进一步改进审批工作,提高服务效能。至年底,全省开业登记私营企业2.58万户,实有私营企业127421户,注册资本(金)总额2579.70亿元;开业登记个体工商户12.91万户,实有个体工商户494731户,从业人员99.52万人,注册资本(金)总额2550.37亿元。
  三、外资企业
  1996年,香港回归日近,本省港资企业数增幅大于上年。全年新增港资企业1255户,占全省新增外资企业数的61.88%,台资企业数增速相对减缓,但投资大中型项目增多,投资层次提高。投资行业由中短期轻工业项目向长期投资大型化的基础建设等项目转变。台商年度投资总额超3000万美元项目有6个,其中台塑集团在漳州投资的“华阳电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3.2亿美元,总投资12.78亿美元。在加大引资力度,促进内地山区外资企业发展的背景下,全省实行登记制企业有新的发展。三明、南平市工商局扩大直接登记制试点范围。三明市从永安、沙县2县(市)扩大到全市9县2区1市;南平市从延平区扩大到武夷山、建瓯市。宁德地区工商局在宁德、福安、霞浦等县(市)开始试行直接登记制。当年全省实行直接登记制登记的外资企业近200户,约占登记注册总户数的15%。同时,福州、厦门、漳州、南平、宁德等地(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试行外资企业登记注册政务承诺制度,做到承诺明确、承诺公开、有诺必信、违诺必罚。
  1997年,香港回归,中国宏观经济稳中求进,吸引外商人闽投资。7月,国家工商局授予三明、南平、龙岩三市工商局外资企业核准注册登记权,海关相继开放,外资企业发展加快。年底统计,全省外商投资总额3000万美元以上的有159户,投资总额1000万美元以上的有952户。全省利用外资直接投资的方式,由早期中外合资、合作及外商独资设立企业的形式渐向外资嫁接国有企业和BOT等方式拓展。厦、漳、泉三市采用BOT投资方式建设的基础设施项目有21个,累计投资总额达22亿美元,成为全省交通、电力等重大基础设施投建的重要方式。台资企业数稳步增长,全省新登记台资企业430户,比上年增长6.44%。
  1998年,受亚洲金融危机影响,外资企业数减少,但整体未出现大幅滑坡现象。4月,省工商局出台《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改善投资软环境、促进外资企业再发展若干措施》,适当放宽再投资及企业名称核定条件、简化年检手续,支持外资扩大生产规模,鼓励外商面向国家产业政策支持和鼓励发展的农业、基础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支柱产业、重点产业和基础设施等领域增加投资。欧、美、非洲、大洋洲等地区来闽投资企业增加。新增首次来闽投资的外商分属10个国别,其中有9个来自欧洲、美洲和非洲;美商来闽投资数比上年同期增长28.3%。欧、美、日等国家跨国公司、大财团来闽投资规模加大,跨国公司在本省投资的项目,约60%的项目投资额超千万美元。美国ERC能源公司在厦门投资的高新技术环保型电池项目,总投资1050万美元;美国通用电气公司在厦门投资的紧凑型节能灯项目,总投资2800万美元。随着福州、漳州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实验区建立和完善,农业项目渐为外商投资所好。外商从事农业成片种植、养殖、科技栽培、园艺研究、农业旅游观光日增。全省新发展农业外资企业132户,比上年增长12.82%。
  1999年,欧洲、非洲地区外商来闽投资大幅增长,大型跨国公司来闽投资升温。全省新发展投资总额超千万美元企业71户,比上年增加21户,增长42%,新增近10个跨国公司首次来闽投资。全省共有外资企业462户,新增注册资本(金)6.58亿美元,外商认缴额新增5.4亿美元,占全年新发展企业注册资本(金)额的39.6%,占外商认缴额的35.6%,超过利用外资年总量的1/4。随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高新技术企业优势日显。福州市招商月暨海峡两岸科技博览会期间签订科技项目近百个,如福建万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福州开发区贝尔通信系统有限公司等,都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在有利于外资发展的形势下,省工商局进一步提出改善投资软环境的11条措施和意见,支持国有企业利用外资改组改造。截至年底,全省国有企业累计利用外资设立外资企业2576户,利用外资283493万美元,分别占全省外资企业总户数和外方总认缴额的14.3%和10.98%;全省国有企业利用外资新设立外资企业198户,利用外资19864万美元,占全省新设立外资企业总户数、外方认缴总额的16.29%和13.94%。
  2000年3月,省工商局下发《关于国有企业利用外资进行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登记注册若干实施意见的通知》,国有企业利用外资的登记工作有了比较完善的操作依据。全年新发展外资企业户数、投资总额、外方认缴额分别比上年增长9.19%、26.27%和11.74%。其中下半年发展户数、投资总额、外方认缴额分别比上年增长25.96%、49.54%、26.72%。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参照国际通行规则,对外商投资项目、经营范围、组织形式、审批登记程序四个方面提出调整措施,促进外商来闽投资。其中制造业和房地产业发展速度较快,商业、旅游、中介、电信、教育、医疗6个服务业也呈加快发展趋势,成为外商投资新的热点,外资商业批发、零售企业异军突起,沃尔玛、麦德龙、家乐福世界三大商业巨头同时注目福州,抓紧落实投资准备。本省提出发展“数字福建”,推动外商投资电子、通信等高新技术企业,相关企业总数比上年增长45.45%。跨国公司来闽投资项目多数凸显高新技术的水平与规模。跨国公司把福州、厦门作为来闽投资主选地区,在两市的投资额占全省投资总额的85%以上。来闽投资的大型跨国公司近80个,投资企业100多家,其中世界500强企业有43家来闽投资51个项目。包括美国JDSU集团与百利康集团、日本JVC、韩国LG等跨国公司,其中日本JVC电器公司投资偏转线圈项目总额达5000万美元。
  2001年2月,省工商局下发《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管理问题的通知》,统一外资企业名称登记的操作。8月,省工商局经综合检查调研,形成《关于改进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前置审批工作若干意见》,对环保评审、卫生许可、文化娱乐、公安机关审批、消防等涉及面广且带有普遍性的前置审批提出解决办法,通过省政府批转以8部门联合发文形式下达各设区市执行。随着外商投资环境不断改善,独资企业成为外商投资主选方式,上半年全省新发展独资企业568户,比上年同期增长18.82%,占总发展户数的80.91%。
  2002年,由省政府引进的提供无害化处理生活、工业、医疗等垃圾专业服务的中国和南非合资项目——福建中南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是本省“十五”规划重点工程项目之一,标志本省在处置危险废物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同年,一些原有科技含量高的企业,如全国知名企业原福州中华映管有限公司,成功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投资1.28亿美元,引进日本NEG公司投资1.7亿美元成立福建电气硝子玻璃有限公司作为协作厂,该企业成为全国最大的电子显像管生产基地。当年,作为吸引外资和对外开放的窗口,本省经国务院批准的经济技术开发区有15个,经省政府批准的省级开发区有63个。开发区累计吸收资金250亿美元,实际利用145亿美元,分别占全省总数的38%、39%;开发区吸引外资上千万元项目超过220个,其中包括马尾电子城、肖厝石化城和青口汽车城。
  2003年,全省外资企业中外方认缴资金投向第一、二、三产业的比重分别为1.7%、67.7%、30.6%,外资投向结构渐趋合理。“二三一”的产业格局基本形成。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的聚集效应逐步显现,电子、机械、石化等重点发展的行业通过吸收外资已形成以龙头企业为核心、生产协作配套齐全、相互依存程度较高的产业链。如电子行业以戴尔电脑、冠捷电子、华映光电等为龙头带动配套企业;机械行业以东南汽车为龙头,吸引50多家上下游协力厂进驻汽车城。在保持第二产业快速增长的同时,第三产业吸收外资的步伐也逐步加快。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服务贸易领域逐渐放开,全年第三产业吸收外资增长6.42亿美元。交通运输、仓储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业等吸收外资工作陆续启动,外资未曾涉足的广告、物流等行业已有项目进入登记程序。
  2004年,外资部分行业知名核心企业经过几年发展,吸引大量上下游配套企业,区域项目产业链逐渐成形。其中东南汽车城、冠捷电子、华映光电的项目产业效应较明显。5月,由德国戴姆勒·克莱斯勒公司、中国台湾中华汽车公司与福建汽车工业集团在福州青口投资签订合作开发生产奔驰品牌系列轻型客车的项目合同,项目投资达2.35亿美元,再度吸引众多汽车零部件配套生产厂商到青口投资区聚集。华映光电十年投资福州马尾开发区6亿美元发展企业,引来世界知名企业,如韩国LG、麦可龙公司,日本JVC、NEC公司,总投资规模超过10亿美元。该地区增设多家外资配套企业,其中有注册资本(金)3000万美元的华映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和注册资本(金)2000万美元的双翔(福建)电子有限公司。
  [=此处为表格(表2—151996—2005年全省外商投资企业各年度情况统计表)=]
  2005年,跨国直接投资的企业户数出现下降,但资金仍保持小幅增长。欧洲、美国、日本外商在闽共设立1704户外资企业,占全省外资企业总户数的11%。外资投向房地产市场热度有所下降。新增外资房地产企业58户,增幅比上年下降29%,新增投资总额6.2亿美元、注册资本(金)3.52亿美元、外方认缴2.69亿美元,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5%、5%、12%。这是外商投资行业中企业户数和资金规模同时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行业。当年,外资企业大项目增多,全省新增投资总额3000万美元以上企业有32户,比上年同期增加15户;新增投资总额1000万~3000万美元的外资企业166户。如飞毛腿(福建)彩晶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3500万美元;厦门水务中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7400万美元;福建省万祥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6000万美元。至年底,全省有外资企业17854户,其中中外合资3844户、中外合作396户、外商独资13598户、股份公司16户,外资企业投资总额753.31亿美元,注册资本(金)430.74亿美元,外方认缴377.94亿美元。常驻代表机构983户,承包商25户。与上年同期相比,外资企业总户数增长348户,其中中外合资企业减少161户,中外合作企业减少22户,外商独资企业增长801户,累计投资总额增长9.37%,注册资本(金)增长11.22%,外方认缴增长9.97%。当年全省共有各类企业23万户,外资企业户数仅占7.8%,但其注册资本(金)占各类企业注册资本(金)总数的37.79%(汇率按照1:8)。
  四、常驻代表机构
  1999年4月,国家烟草专卖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与国家工商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外国烟草公司常驻代表机构管理的通知》。该文件规定外国烟草公司在中国常驻代表机构的设立、延期、变更和终止,必须按1980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1995年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颁布的《关于审批和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实施细则》及1983年国家工商局经国务院批准公布的《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办理;已在境内合法开设的常驻代表机构应于当年6月底前到国家烟草专卖局进行备案。5月,省工商局转发该通知,明确新设境外烟草公司(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由省工商局登记注册,此前已在设区市工商局登记注册的常驻代表机构暂不移交省工商局,但应报省工商局外资处备案。
  2001年,鉴于《国务院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1980年)的修订工作尚未实质性进展,国家工商总局对1982年《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办法》中与现实登记管理实践冲突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7月,省工商局结合本省代表机构状况及登记管理实际,考虑与《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细则以及《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规配套,就代表机构的登记机关、业务范围的界定、变更登记的前置条件、监督管理及违法处罚机关、违法种类及法律责任等提出修订意见和建议。
  第二节 年检
  一、内资企业
  1996年,全省内资企业年检率偏低,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部分企业依法年检意识不强,经营较好,就参加年检,否则就不参加年检;二是有相当一部分上年度未办年检的企业已名存实亡。全省年检内资企业181452户,占应检企业总数的85.39%。其中,企业法人应检126436户,实检108483户,经营单位应检86059户,实检72969户。全省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的企业达5831户,占当年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检企业数的26.2%。全省年检企业注册资本(金)为11642245万元,实际到位资本(金)11694186.96万元,到位率100.45%。
  1997年,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年检中以A、B级区分企业类别,鼓励企业遵纪守法,警示和约束违法违规企业,继续做好“三无”企业清理工作。当年共年检企业法人和经营单位171604户,年检率81.73%。其中,企业法人应检125736户,实检101355户,经营单位应检84237户,实检70249户。年检企业注册资本(金)13244347.81万元,实际到位资本(金)13633799.31万元,到位率102.94%。查出擅自改变登记事项企业1418户,查无下落企业2168户,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企业5831户。473户企业被划定为B级。
  1998年,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结合亮照经营大检查,纠正擅自改变登记事项企业1399户,同时结合年检解决企业经济性质不清、产权关系不明晰等问题。全省共办理企业年检163672户,年检率82.08%,其中企业法人应检119612户,实检97138户,经营单位应检79786,实检66534户。年检企业注册资本(金)1489“7342.74万元,实际到位资本(金)15561383.46万元,到位率104.46%;资产总额70285348.66万元,负债总额39303431.72万元,税后利润1313751.87万元。被警告、责令改正和停业整顿企业有544户,吊销营业执照3934户,被划定为B级的企业1569户。
  1999年,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落实中央关于军队、武警和政法机关不再从事经商活动的决策,通过年检帮助军队、武警和政法机关所办企业办好脱钩手续;按照国务院关于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部署,对粮食收储企业重新规范;继续运用职能,支持国有企业深化改革。5月,省工商局印发《企业免检制度试行办法》,规定免检企业条件。省工商局要求各地把国有企业作为免检企业的首选对象。厦门市工商局确定48户国有企业为1999年度和2000年度免检企业。南平市工商局为21户被确定为1999年度和2000年度免检的企业颁发免检证书。全省应参加年检内资企业170278户,其中法人企业100038户、营业单位70240户;实际参加年检139661户,其中法人企业80752户、营业单位58909户,年检率82%。年检合格企业136310户,其中法人企业78845户、营业单位57465户,合格率为98%。全省共发现“三无”企业3163户、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企业127户、登记注册后6个月至一年未经营的企业1060户、虚假或抽逃出资企业56户、注册资本(金)不到位企业1483户。全省共注销企业5608户,划定B级企业1372户,被处以警告的企业455户,责令停业整顿企业173户,吊销营业执照企业6032户,处以罚款企业1144户,罚没款总额133万元。
  2000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结合年检对涉及前置审批的烟花爆竹、药品等特殊行业的企业实施“回头看”,对证件不全或超过有效期限的进行规范;配合当地政府部门搞好小煤矿、小炼油、小钢铁、小水泥等企业的清理整顿工作。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扶持国有企业、服务经济发展为主导,开展电话预约、加班受理、上门年检、继续推行免检制度等活动。全省应检内资企业153751户,实检127976户,参检率83.24%。注册资本(金)总额1427.16亿元,实际到位注册资本(金)1544.26亿元,到位率108.2%。免检企业400户。对注册资本(金)不到位或虚假、抽逃出资,弄虚作假,擅自改变登记事项,超范围经营以及“三无”企业共2283户分别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理。全省共关闭“八小”企业152户,吊销营业执照3450户,划定B级企业960户。
  2001年,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企业年检实地检查企业不低于登记注册数20%的规定,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地检查企业39893户,占企业总数的29.9%。省工商局于当年12月25日在福州召开2001—2002年企业年度检验免审发布会,授予32户在省工商局登记注册的遵纪守法、信誉度高、经营状况良好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年度检验免审资格。全省共有336户企业被各级工商局确定为年检免审企业。全省应检内资企业133307户,实检109652户,参检率82.26%,其中年检合格104944户,合格率95.71%。年检注册资本(金)15779980万元,实际到位资本(金)15805553万元,到位率100.16%。
  2002年,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严格前置审批审查制度,重点加强对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企业的年检工作。全省重新规范企业登记前置审批手续20715户,其中督促企业补齐前置审批材料15078户,办理变更登记4103户,注销登记769户,依法吊销营业执照765户。全省共实地检查企业66911户,实地检查率达70%。全省应检内资企业126591户,实检97587户,年检率77.11%。年检注册资本(金)1640.4亿元,实际到位资本(金)1768.8亿元,到位率107.83%。年检合格企业95450户,合格率为97.8%。
  2003年,为方便企业年检,做好“非典”防治工作,省工商局及时作出全省年检截止期限从原来的4月30日延长至6月30日的规定,北京、广东和山西等疫情较重地区企业在本省设立的分支机构,年检时间延长至9月30日;还规定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采取电话预约、信函预约等方式为企业办理年检,纸质材料允许待后补交。11月,省工商局发布《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实行企业网上年检服务办法》,规定企业可根据《年检报告书》内容将相关材料网上发送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机关查看信息并进行初审,发现有问题的,网上通知企业补充材料;基本合格的,网上通知企业到机关办理手续。当年全省共年检内资企业82384户,参检率78.31%。年检注册资本(金)1900.5亿元,实际到位资本(金)1923.4亿元,到位率101.2%。省工商局共授予661户企业年度免审资格。
  2004年,省工商局规定企业年检时间每年从原来1月1日至4月30日延至5月31日;实行信用企业两年一次年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与获同级政府以上荣誉称号的企业当年可免于年检审查;除外资企业外,在省工商局与设区市工商局登记的信用企业委托企业所在地的县(市、区)工商局年检;在县(市、区)工商局登记的企业委托企业所在地工商所年检;企业可从网上下载年检报告书等材料和从网上传送年检材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网上年检。当年,有13530户企业在延长1个月年检期限内办理年检,占应检企业总数的14.66%,有18427户企业获得免审资格,以委托年检方式年检企业23610户,占应检企业总数的25.57%。全省共清理相关企业3213户,变更登记3016户,注销登记187户;结合年检检查房地产开发公司635户,立案7户。全省应检内资企业92321户,实检69312户,年检率75.08%,其中企业法人应检49755户,实检37935户,经营单位应检42566户,实检31377户。年检企业注册资本(金)19874311.6万元,实际到位资本(金)1“31966万元,到位率100.29%。
  2005年,省工商局组织开展集中委托年检活动,指定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等8家企业为改革试点单位。省工商局下发内资企业年检若干问题的通知,就年检工作的重点和进一步改革年检办法作出规定。当年通过“网上年检申报”参检的企业达7579户。全省应检内资企业92005户,实检71396户,参检率77.6%。二、个体私营企业
  1996年,全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省工商局关于做好个体工商户验照和私营企业年检工作的要求,做到验照年检与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查处违章违法行为、取缔无照经营、日常监督管理“四结合”,达到规范个体工商户经营行为与私营企业主体资格行为“两规范”。全省个体工商户(含个人合伙)应验照户为645360户,实际验照户数为533191户,验照率为82.6%;未验照户150627户,占应验照户数的23%。其中,歇(停)业105060户,吊销营业执照785户,其他原因未参加验照44827户。全省私营企业(含有限责任公司)应年检数25219户,实际年检20962户,年检率为83%。
  1997年,全省经登记发照的个体工商户542516户,办理验照贴花准予继续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506176户,占发照总数的93.3%,其中停歇业63699户,吊销营业执照4983户,未验照35980户。全省经登记注册的私营企业(含以自然人为主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28833户,年检22074户,占发照总数的76.6%,其中变更登记644户,重新登记572户,注销2800户,吊销营业执照783户。
  1998年,全省在年检中共查处无照经营19785户,限期补办15157户,取缔1506户;年检与查处违章违法案件相结合,共处罚违章违法、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56起,没收非法所得37万元;年检与补收个体管理费相结合,通过验照工作共补收个体管理费297万元。当年私营企业年检率较上年提高近4个百分点,个体工商户验照率较上年降低8个百分点。个体工商户验照率缩减原因,包括:有的地区重新划分行政区域,原始统计资料交接不齐,上报数或与实际数不符;部分经营户验照意识不强,未按法定时间报送资料、参加验照;市场竞争激烈,部分经营户因自身经营不善亏损严重,自动歇业放弃年检;当年旧城改造和城镇创卫,拆除部分店面、摊点,导致一部分个体工商户歇业。全省个体工商户登记发照520635户,验照贴花准予继续生产经营445448户,验照率为85.56%;未验照贴花75187户,其中停歇业38369户,吊销营业执照4756户,其他原因未验照贴花32062户。全省私营企业登记注册(含以自然人为主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30190户,实际参检24194户,年检率80.14%,其中变更登记1801户,重新登记95户,注销登记2253户,吊销营业执照1427户。
  1999年,全省个体工商户经核准登记发照543993户,验照贴花并准予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470151户,验照率86.4%;未验照贴花73842户,其中停、歇业36468户,吊销营业执照6194户,其他原因未验照贴花31180户。全省私营企业(含以自然人为主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准登记注册34017户,实际参加年检28076户,年检率82.5%,其中停业整顿371户,变更登记2914户,注销登记2021户,吊销营业执照2997户。
  2000年,全省个体工商户登记发照56.86万户,验照贴花继续开展经营活动42.19万户,验照率74.2%,未验照贴花16.68万户,其中歇业71879户,吊销营业执照5753户,其他原因未验照贴花69151户。全省私营企业登记注册3.94万户,实际参加年检3.193万户,年检率81%,其中吊销营业执照3036户,变更登记1655户,注销登记1412户。
  2001年,全省个体工商户登记发照45.4万户,办理验照贴花37.7万户,占应验照户数的83%;未验照贴花7.7万户,占17%,其中已歇业3.7万户,吊销营业执照7273户,其他原因尚未验照的3.3万户。全省私营企业登记注册4.58万户,年检3.72万户,占应检户数的81.3%;未年检8578户,占18.7%,其中已歇业未办注销2371户,吊销营业执照2418户。与上年相比,全省个体工商户验照率上升近9个百分点,私营企业年检率也有所上升。验照年检率上升的主要原因是,各级执法部门重视,宣传工作做得细,措施得力,服务到位,以及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能力、市场竞争力及法制观念不断增强。
  2002年,全省个体工商户验照贴花34.84万户,占应验照户数的78.4%,未验照贴花9.6万户,占应验照户数的21.6%,其中停业5.15万户,吊销营业执照3711户,其他原因未年检3.68万户。全省私营企业(含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验照贴花4.3万户,占应验照户数的79.08%,未参加年检验照1.14万户,占应验照户数的20.12%,其中无正当理由未参加年检7817户,虚假、抽逃出资109户,歇业未办注销手续836户,其他原因未参加年检442户,吊销营业执照2037户。
  2003年,全省个体工商户验照贴花34.6万户,占应验照户数的77.86%,未验照贴花9.84万户,占应验照户数的22.14%,其中停歇业3.99万户,吊销营业执照5654户,其他原因未验照4.0万户。全省私营企业(含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年检5.2丨万户,占应检企业79.7%,未检企业1.33万户,占应检企业的20.3%。其中无正当理由未参加年检11584户,虚假、抽逃出资7户,已歇业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595户,其他原因未参加年检10982户,责令停业整顿400户,吊销营业执照3694户,处罚437户,罚没总额2246.63万元。与上年相比,个体工商户验照率下降0.54个百分点,私营企业年检率上升1.62个百分点。
  2004年,全省611户私营企业获得年检免审资格。全省应检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共524003户,实际通过验照年检394795户,总验照年检率为75.34%,未验照年检共129207户,占24.66%。其中,应检私营企业85256户,实际通过年检66835户,年检率78.41%,比上年下降1.29个百分点,未通过年检18421户,占21.59%;应验照个体工商户438747户,实际通过验照327948户,验照率74.75%,比上年度下降3.11个百分点,未通过验照110799户,占25.25%。2005年5月,省工商局下发的《福建省工商局促进和服务农村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四款规定,对边远农村的个体工商户和企业实行现场验照。当年全省应年检验照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共558187户,实际通过年检验照429265户,年检率77%。其中有限责任公司年检率较高,为89%,个体工商户验照率相对较低,为74.2%。
  三、外资企业(含常驻代表机构)
  1996年,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外资企业登记工作中坚持做好“五个结合”,即年检与督促企业履约缴资相结合(通过年检,对缴资期限已届满、尚未缴足资本的企业,发出催缴资通知书,限期缴足)、年检与换发新照工作相结合(换照工作与年检工作同步进行,全省基本完成换照工作)、年检与办理变更登记相结合(对登记注册事项变动的企业,一律要求其办理变更手续)、年检与加强对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的监督相结合(严格审查两所出具的报告,对出具不规范、不真实、不准确报告的中介机构予以警告,并责令作出检讨和修改,对故意出具虚假报告的,实行不信任通报制度,有效提高验资、查账报告质量)、年检与处理企业违章违法行为相结合(对逾期不参检的企业,给予通报和批评,限期补办,并予罚款教育,对连续两年不参检或严重亏损、名存实亡的企业坚决依法予以吊销,以提高外资企业整体质量)。同时,加强与海关、税务等部门合作,为外资企业办理注册登记提供方便。当年,全省应参检外资企业16527户,实际参检企业11680户,参检率为70.67%,实际参检企业中年检合格企业10939户,合格率为93.65%。
  1997年,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外资企业参检率,部分地(市)以上门服务和现场办公的形式实地年检。当年全省外资企业历年累计出资率为49.47%,比上年增长3.84%。全省应参加年检的外资企业16846户,实际参加年检企业12344户,年检合格企业为11479户,全省外资企业参检率为73%,合格率为93%。
  1998年,省工商局针对注册资本不到位的外资企业,发出“催缴人资通知书”共2507份,经催缴到位的注册资本达5903万美元。全省外资企业年检到资率比上年增长3.84%。厦门、龙岩两市外资企业出资率分别比上年增长9.48%、8.61%。当时正面临东南亚金融危机,省工商局规定凡1997年登记的企业其投资者系东南亚国家的,年检时缴资期限适当放宽。全省共有13718户外资企业参加年检,占应参检企业的74.79%,其中12959户企业通过年检,年检合格率为94.45%。
  1999年,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外资企业实行集中在工商大楼以工商年检为主的联合年检。当年受亚洲金融危机影响,外资企业出资率有所下降,全省外资企业实际出贤203189万美元,占年度应出资313313万美元的65%,比上年同期下降5%。2000年,省工商局主动邀集有关部门召开联合年检协调会议,并以省工商局为主拟制发布联合年检公告,为省工商局和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等八部门联合年检工作做准备。漳州市工商局大部分县市及开发区均实行现场年检办公,共办理835户外资企业年检,占应参检企业数的60%,其中90%以上企业当场办好年检手续。
  2001年,省工商局在上年度实行营业执照复印件缴资公示制度基础上继续推行实缴资本公示制度。对未按合同章程按期缴足注册资本的企业,由登记机关根据企业实际出资状况,在其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一栏上注明实收资本数额,对社会作出公示,以增加其注册资本的真实性和透明度。全省外资企业实际出资率有所提高,历年累计到资率为81.05%。
  2002年,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和公安部关于整顿规范公司出资行为的通知要求,在年检期间,对外资企业出资履约情况实行“四个核查”:查企业是否按照章程、合同规定期限按期履约缴资;查已出资企业出资方式是否符合章程、合同规定;查以固定资产投资的企业投资者是否已办理财产转移手续;查已全部到资企业实有资本与注册资本是否一致,是否有抽逃和虚假出资迹象。对长期未出资,无法提交延期出资审批文件,又不办理减资手续,且生产经营情况较差的企业不予通过年检;对虚假出资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坚决查处。当年全省外资企业累计到资率82.88%,较上年增长1.83%。
  2003年,省工商局和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等8部门召开联合年检工作会议,研究全省年检工作。各设区市普遍实行让基层工商局(所)参与外资企业年检工作的做法。全省应参检外资(法人)企业15563户,实际参检12852户,参检率为82.58%,较上年增长7.46%。
  2004年初,省工商局发布《关于实行企业网上年检服务办法》,在全省范围内推广网上年检。各设区市工商局指导基层工商所将辅助年检工作的重点放在前置审批审查、出资管理、促进安全生产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上,加强基层工商所对企业年检的咨询指导。当年,外资企业参检率下降,企业出资情况、生产经营情况统计数字波动较大。全省应参检外资(法人)企业16404户,实际参检企业11983户,参检率为73.05%,较上年下降9.53%;年检合格企业10637户,合格率为88.77%;全省年检的外资企业应出资319056万美元,实际出资245608万美元,出资率为76.98%。
  2005年,全省试行“网上预审,一次办结”的年检工作模式以提高年检效率。省工商局重新设计开发全省统一、便于使用的网上年检软件并将其挂在“福建红盾网”上,方便企业实现网上年检申报自助操作。当年企业年检率上升,全省应参检外资(法人)企业17236户,实际参检企业13777户,参检率为79.93%;企业年检合格率也有所回升,年检合格企业12902户,合格率为93.65%;企业出资率也明显提高,全省年检外资企业应出资454314万美元,实际出资385556万美元,出资率为84.87%。第三节 监督管理
  一、宣传教育
  1996年7月2日,省工商局邀请省人大法工委、财经委及省经贸委、体改委、法制局等部门和经济研究机构、高等院校、新闻单位、企业界代表召开座谈会,通报全省施行《公司法》两周年以来公司登记注册情况。全省有5个地(市)、29个县(区)人大、政府领导在《公司法》施行两周年之际通过电视、广播发表讲话;20个地(市)县工商局开展《公司法》咨询活动,发放宣传材料近5万份,设置宣传栏187个,开展政策咨询32场次,举办《公司法》业务培训173期,参训人员13074人。省工商局约请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报道全省入选中国500家最大私营企业授匾大会和福建省先进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表彰大会盛况,宣传私营企业的贡献。
  1997年,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宣传党和政府鼓励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方针。龙岩市工商局组织摄制《闽西新经济增长点——光彩之路》录像片,在闽西电视台播放。当年全省个体私营企业从业人员中,大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有5.59万人,其中研究生1559人,党团员2.8万人,县以上人大代表308人、政协委员479人。
  1998年,漳州市工商局在漳台经贸恳谈会和中国厦门贸洽会期间,印发“政务承诺”及办证须知等宣传品1000多份,并在福建电视台、东南电视台和漳州电视台报道漳州市改善投资软环境,为外资企业服务的举措。全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支持个私协组织下岗人员职业培训,提高再就业能力。
  1999年,厦门市个私协会举办现代企业管理、质量认证标准和《合同法》培训,请厦大知名学者讲授非公有制经济与WTO等知识。漳州市工商局举办企业法人培训班,培训1638人次。南平市工商局在《闽北工商报》开辟反映个私经济发展情况专栏,举办《个私经济摄影展》。
  2001年,南平市工商局举办工商法规培训班5期,800多人参加培训;组织工商法规知识竞赛2次。邵武市工商局举办《公司法》、《合同法》培训班,206名企业负责人参加培训。
  2002年,泉州市工商局协同财政、公安等部门召开市级协调会6次。组织全市评估、验资机构注册会计师132人接受培训,提高评估、验资执业人员法律意识和职业意识,同时发放宣传材料一万多份。
  2003年,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以当年颁布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为主题内容开展法制宣传和执法活动。宁德市工商局共举办《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培训班11期,800多人次参训,印发学习材料1000多份。2004年4月,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贯彻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福建省工商局促进和服务我省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为契机,向社会各界发起宣传,促进企业发展。泉州市工商局编印相关政策宣传材料2万多册赠送给企业,同时在泉州工商红盾网上发布。
  2005年,省工商局开办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公司法》培训班,组织各市(县、区)工商局分管领导和企业注册登记科、外资科负责人集中学习。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向社会各界宣传新的《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二、扶持服务
  (一)服务与促进国有企业改革
  1996年,省工商局按照“抓大放小”的经济发展战略,制定支持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参与省政府有关建立国有独资公司、大型企业集团的论证,提出改制中登记工作的意见。各地工商局支持国有企业转机建制,组建企业集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1997年,省工商局参与6大公司成建制转实体及10多家国有大中型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前期论证。龙岩市工商局为九洲麒麟集团、龙马集团、龙净集团等国有大型企业参与组建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咨询、予以扶持。宁德地区工商局提前介入筹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论证,并帮助企业预先核准名称。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支持国有小型企业及亏损企业进行兼并,实施资产重组。福州市工商局按照兼并后形成的新的产权隶属关系,为20多户国有企业办理变更登记,为4户资不抵债依法破产的国有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有6户国有小型企业改制登记为股份合作制企业。
  1998年,福州市工商局出台《运用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若干意见》,鼓励集体企业、外资企业、私营企业以及自然人向国有企业参股,支持、促进国有资产重组。省工商局对企业改革任务较重的省石油化学工业厅等3个主管厅局和改革力度较大的福日电子有限公司等10家省属企业实行重点定点、定人的联系制度。南平、三明、龙岩、漳州、宁德等地(市)工商局与415家国有企业建立定点联系。
  1999年11月,省工商局向省委、省政府提交《关于贯彻落实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支持服务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报告》,提出进一步支持、服务国有企业改革的措施方案。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健全与国有企业定点联系服务制度,促进“首问”服务、预约服务、承诺服务、定期联络服务等各项制度落实。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立定点联系国有企业达701家。
  2000年3月,省工商局印发《关于运用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服务经济结构调整的意见》,从7个方面提出21项服务措施,鼓励有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在国有经济逐渐退出的领域中发挥作用。三明市工商局制定《关于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相互转换企业类别(类型)变更登记试行办法》,为私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制提供政策支持。漳州市工商局放宽政策规定,允许改制企业保留原有的名称、字号、许可证、经营范围等,为国有小企业改制创造良好环境。当年全省共有1100多家国有小企业改制登记为私营企业。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继续健全完善与国有企业定点联系服务制度,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共与1484户国有企业建立定点关系,全年为国有企业提供上门服务3995户次,参与302户国有企业改制论证,帮助238户国有企业完成改制登记。
  2001年,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与2484户国有企业建立定点服务关系,为国有企业提供上门服务3048户次。
  2002年,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已与2765户国有企业建立并保持定点联系服务关系,其中新建服务关系328户;开展上门服务活动2982户次,其中中小企业2097户次;参与793户国有企业的改制论证,帮助178户国有企业实现公司改制登记。对已改制的企业,继续做好规范服务工作,为35户改制后的重点国有企业提供服务。
  2003年,省工商局积极开展“服务项目带动战略”活动,4月,印发《关于开展服务项目带动战略活动意见的通知》,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运用职能支持和服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福州市推出登记审批环节、简化登记程序、放宽登记条件、缩短办照时间等便民措施。漳州市采取分工挂钩、职责到人的办法加强与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及重点企业的联系,全程跟踪服务。当年全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参与286户国有企业改制论证,为620户改制的重点国有企业提供相关服务,与3426户企业保持定点服务关系,其中新建关系2233户;开展上门服务活动4835户次,其中中小企业2502户次。
  2004年,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贯彻《行政许可法》,采取与企业登记配套的改革措施,整合注册窗口职能,实行集中或联合办照。全系统借助现代科技手段,通过设立触摸屏、电子屏幕、网上发布信息等多种形式实施政务公开,并不断拓展公开内容。
  2005年,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运用职能,开展服务式注册登记管理。全省各级登记机关认真落实无偿代理登记、“先照后证”等便民措施,共办理无偿代理登记服务6027户,先照后证承诺登记2160户,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分离登记623户,网上年检预审7579户,网上名称核准1815户,简化场所证明手续6119户。
  (二)扶持服务个体私营经济发展
  1996年,漳州市政府制定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若干意见》。连城、长汀、邵武、长乐等县级政府也相继出台鼓励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优惠政策,为个体私营经济创造平等竞争、共同发展的良好环境。1997年,全省共安置国有企业下岗人员7万多人,约占全省企事业单位富余人员的35.4%。三明、龙岩、南平等地(市)通过扩大市场容量或开办早、夜市,开辟下岗职工直销点和直销一条街等方式,安排下岗职工就业。福州市工商局在市区为下岗人员开办28家夜市。全省各类市场共为下岗职工安排摊位9272个,接纳安置下岗职工从事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约3万人。各地积极发展劳动力市场,为下岗职工再就业提供服务,全省共发展各类个体职业介绍所688家。
  1998年4月,省工商局制定《关于实施再就业工程的若干意见》,提出安排再就业工作14条政策措施。5月,宁德地区工商局提出“一个减免、二个优先、三个放宽、四个鼓励、五个发动”的具体措施。三明市工商局出台《关于鼓励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措施》和《关于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的若干措施》,在全市各中心商场内共开设853个再就业专摊,开辟下岗职工再就业一条街,为2619名下岗职工办理营业执照,为1749名下岗职工牵线搭桥安置再就业岗位。龙岩市工商局引导私营企业吸纳下岗职工4932人,占全市下岗职工再就业总数的68%。福州市工商局实施再就业工程“五月关怀行动”,与市劳动局、市个私协联合举办’98私营企业招聘下岗职工供需见面洽谈会,吸引107家私营企业参与。当年,全省有95%以上的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为下岗职工设立专门办照咨询窗口,共印发有关优惠政策文件、办照须知等宣传材料20000多份。
  1999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举办商品展销会、交易会等形式,引导个体私营经济开拓省外市场;引导个体私营经济与外商合资、合作,发展出口创汇产业,到境外投资办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漳州市工商局配合市政府组织两批私营企业到哈尔滨、上海市参加全国商品交易会。厦门市对申请自营进出口权的私营企业制定优惠政策,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全市出口创汇的私营企业达140家,创汇折合人民币18.74亿元,出口创汇额占全省私营企业出口创汇额的48.4%。
  2000年,福州市工商局提请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促进我市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促成《福州市私营企业权益保护条例》颁布实施。漳浦县把2000年定为个私经济发展年,制定出台加快个私经济发展的十条优惠措施。各地继续实行重点私营企业挂钩服务联系制度。三明市工商局确定200家定点帮扶私营企业,实行跟踪服务。
  2001年1月11日,省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通过《福建省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权益保护条例》。省工商局参与承办由省政府组织的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论坛,对本省个私经济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同年,省工商局组织省内8家具有一定实力的私营企业赴西安参加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支持私营企业参与西部开发。
  2002年,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个体私营经济进行产业结构、产品结构、组织结构调整加强引导,帮助企业提高市场竞争力。三明市工商局开展“六项帮扶”活动,即提供法律咨询,提供市场信息,指导组建集团,引导参与国企改革,指导机制、技术和管理创新,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甫田市工商局在全省率先在注册大厅设置投资项目红绿灯显示牌,为经营者提供投资方向、投资决策信息服务。同年,省工商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再就业工作的通知》,明确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收费优惠政策及其他扶持措施。
  2003年1月,省工商局下发《关于私营企业冠省名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降低原规定的私营企业冠省名标准;5月,提出8条扶持个私经济发展的措施意见,出台《福建省工商局关于促进我省个私经济发展的意见》和《关于贯彻执行促进我省个私经济发展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从市场准入、放宽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分期到位、“先照后证”、“承诺登记制”、私营企业年检免审、促进科技企业发展等7个方面提出改革措施,《中国工商报》、《法制日报》、中央电视台、《福建日报》等省内外媒体均对此进行了报道。当年全省共有16279名下岗职工进入个私经济从业。省工商局修订与私营企业《直接挂钩重点服务联系制度》;支持超大、升汇两家私营企业改制,兼并8家省内外国有企业,置换职工身份12000人,安置下岗人员近2万人。各级工商局都明确和落实直接挂钩重点服务企业,为企业提供政策指导。
  2004年9月,省工商局与省个私协会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开展实行企业登记代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全程无偿代理和为重点企业、项目挂钩服务。1月至9月底,全省下岗人员从事个体经营11546人,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落实下岗失业人员收费优惠政策,计113.2万元,其中免收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费38.46万元、个体工商户管理费66.31万元、集贸市场管理费6.89万元、经济合同鉴证费及工本费1.54万元。当年全省共无偿代理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登记5729户,全程挂钩重点服务4755户。
  2005年2月,省工商局印发《关于贯彻执行福建省工商局促进和服务我省企业发展若干意见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同时根据《福建省工商局促进和服务农村经济发展若干意见》,从培育农村经纪人、拓宽农资销售渠道、促进与港澳台科技合作等方面提出扶持措施。5月,省工商局在全省推广宁德市工商局开展工商事务指导制和工商事务提醒制两项措施,要求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促进和服务本地区企业发展的措施。泉州市工商局依托企业联络员制度,加强对企业在市场准入及退出环节实施行政指导,开展企业联络员培训工作,年内共举办企业联络员培训班15期,培训人数达2569人。
  (三)扶持服务外商投资企业发展
  1996年,全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引导外资企业走集团化、规模化道路,加快集团公司发展,全年发展集团公司超过10家;督促企业缴资与促进企业增资相结合,鼓励有投资实力的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增加投资。全年共帮助企业办理增资354户次,增加投资额8.7亿美元,增加注册资本(金)4.12亿美元。莆田市工商局引导帮助江口镇5户企业向塑胶行业转向,推动江口镇形成塑胶一条街。
  1997年,福州市工商局引导外资投向,支持外商以BOT合作方式投资建设闽江四桥、峡漳高速公路等相关支柱产业和基础设施大型项目。漳州市工商局与市劳动局配合,引导私营企业嫁接外资,拓宽下岗人员再就业门路。漳浦县有42户私营企业嫁接外资,解决社会闲散人员及下岗职工3150多人就业。甫田市工商局重点支持湄洲湾火电厂、佳通轮胎厂等重点工程配套项目上马,同时引导企业投资农产品深加工、山地开发和浅海滩涂综合利用。宁德地区工商局为支持服务闽东经济发展,推进全国华侨农场体制改革示范单位——闽东华侨经济开发区的建设,经省工商局同意,对该经济开发区申办的属国家和省产业政策支持、鼓励发展的外资企业,采取直接登记制予以注册登记。
  1998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重点外资企业实行跟踪服务制度。8月,省工商局在全省范围内选择103家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属于国家鼓励外商投资项目且对推动当地经济发展有较大影响力的外资企业实行跟踪服务。各地(市)工商局帮助受跟踪服务企业设立分支机构69个,引导2家企业扩大规模组建集团,为6家企业开展专项打假活动。
  1999年,省工商局专门就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之外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函请省对外经济贸易厅协力解决,赢得企业好评。针对一些外资企业债务沉重、无力经营的情况,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帮助企业调整经营计划,提供法律咨询,解决股东间、企业与企业间纠纷等有关问题。全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帮助解决此类纠纷近百起。年底,跟踪企业反映的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问题全部解决。
  2000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建立大项目、重点项目、特殊项目专项专人负责制,鼓励国外跨国公司、大财团、大企业在闽投资,支持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产业。对外商投资超千万美元的项目,国外跨国公司、大财团投资的项目,外商投资高新技术等重点项目,从咨询到发照,由专人负责与企业联系,协助指导企业办理手续,在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允许范围内,对企业的要求尽可能予以解决。
  2001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外资登记管理工作中坚持加强登记管理与优质服务相结合,引导、支持国有企业利用外资进行改组改造,帮助企业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同时加强外资项目的前期咨询工作,方便外商办理有关手续,提高登记管理效率。
  2002年,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把服务范围从登记前的先期介入延伸到企业登记注册后的全过程,提高外资企业登记质量。
  2003年,省委、省政府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把发展县域经济列为工作重点。全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围绕这一重点,推出“集中办理”、“一审一核”(一人受理审查、—人核准)和网上年检等登记方式,提高服务水平。泉州市工商局出台与外资有关的35条(包括审批提速,缩短办事时限等)措施,促进外资企业发展。莆田市工商局对全市29家重点企业和37个重点项目实行全程跟踪服务。
  2004年,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福建省工商局促进和服务我省经济发展若干意见》。全省受益于优惠政策的外资企业达2253户,其中放宽主体条件登记企业43户,按新标准冠省名企业186户,实行先照后证承诺登记企业402户,放宽注册资本到位时限,延长一年出资企业532户,对610户新设企业按实缴注册资本(金)收取注册费,确定重点外资企业341户、重点项目172项,组织走访重点企业462户,为382户企业无偿代办登记、转报等手续。
  2005年,据不完全统计,全年受益于优惠措施的外资企业达1678户,其中,按新标准冠省名的企业156户,实行先照后证承诺登记的企业302户,放宽注册资本到位时限的企业495户,对513户新设企业按实缴注册资本(金)收取注册费,为312户企业无偿代办登记、转报等有关手续。8月,省工商局出台《福建省工商局关于支持和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10月,省工商局为帮助受台风“龙王”灾害的企业做好重建工作,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灾后企业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
  三、保护台商
  1996年,台资企业发展速度减缓。全年发展台资企业404户,比上年同期发展数570户下降了29.12%。省工商局通过走访及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宣传国家对台政策,并就鼓励台商来闽投资提出多项扶持措施。
  1997年,大陆金融体系保持稳定,人民币汇率持续坚挺,宏观经济呈现良好态势,台商来闽投资信心增强。台湾百大财团中的中华映管、中华汽车、台塑集团来闽投资都在1亿美元以上,带动出现“以台引台”的现象。如台湾中华汽车在闽侯投资建厂,吸引台湾27家汽车零部件配套企业落户闽侯;台湾凯冠、泰山等大型集团在漳州设厂后,在当地形成制铁、镀锡、罐装企业群。台商投资逐渐由沿海向内地山区推进。南平多数县(市)丰富的竹木资源,与台商提供的资金、技术相结合,30多家竹木加工企业相继出现。福州、漳州设立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实验区,闽台农业合作开发蓬勃发展。漳州市全年设立台资农业企业31户,投资总额3000多万美元,位居全国前列。
  1998年,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相继出台关于改善外商投资软环境,促进外资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厦门市工商局出台《保护50家重点台资企业档案的若干政策》,保护台商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当年,在大多数亚洲国家和地区来闽投资减少的情况下,台资企业仍保持较快发展速度,全省新发展台资企业440户,新投资4.4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3.6%、6.58%。在外资农业合作中,台资农业企业所占比重最大,全省739户农业企业中台资农业企业有496户,占60%以上。
  1999年,《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贯彻落实。本省一批设施配套、服务日臻完善的台商投资区,成为台商来闽投资的重要区域。省工商局与福州、漳州等市工商局组织人员深入台资企业调研,宣传政府支持台资企业发展的政策,将调研情况向省委对台办作专题汇报,促进台资企业健康发展。当年全省台资企业新投资4.25亿美元,台商认缴投资2.63亿美元,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3.7%和9.8%,降幅小于东南亚其他国家和地区。当年,新发展台资农业企业48户,占全省当年新发展农业企业总数的52%。
  2001年,本省各级政府加大对台资招商的力度,台商来闽投资步伐加快。上半年,新发展台资企业195户,比上年同期增长26.62%;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外方认缴额也分别同比增长71.46%、63.6%和64.64%。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投资环境不断完善,本省以人缘、地缘优势,吸引更多台商来闽投资。
  2004年,台商到闽设立企业412户。当年登记各类台资企业3754户,投资总额94.83亿美元,超1000万美元158户,超3000万美元21户。在规模效益和经营管理层次上,台资企业已从早期劳动密集型产业向精密仪器、电子技术、资金密集型产业发展。在闽台资企业经济效益普遍看好,原有的台资企业不断增资扩产,如东南汽车增资6000万美元用于二期扩建轿车项目,华映光电五期扩建后投资7.6亿美元生产等离子显示器。
  2005年,省政府出台加大闽台农业经贸合作的政策,投向农林牧业的台资比上年有较大增长。新增投资总额1759万美元、注册资本(金)1399万美元、外方认缴1399万美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51%、53%和62%。台商到闽投资企业共3879户,占全省总户数21.73%,累计投资总额99.69亿美元,注册资本(金)57.45亿美元,外方认缴50.45亿美元。
  [=此处为插图(图2—52005年台湾来闽投资行业分类示意图)=][=此处为表格页(表2—232005年福建省台商投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统计表)=][=此处为表格页(续表2—23)=]四、信用体系建设
  2002年,在国家工商总局“金信工程”及省政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大方针的指引下,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8月,根据省政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题会议的精神,省工商局牵头成立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协调小组,省国税、地税、质量技术监督等9个部门为协调小组成员,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省工商局。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省工商局的部署,逐步建立完善辖区内的各类经济户口的信用档案,加强信用体系建设。龙岩市工商局下发《关于加快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抓紧建立各类经济主体基本信用档案,同时授予信誉好、遵守法律法规的30家企业年检免审资格,将78户违反登记法规而受处罚的企业在红盾网上发布。据统计,全省共向企业发出书面警示通知804户次,年检被确定为B级企业1305户。
  2003年4月,省工商局下发《关于印发〈福建省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并由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协调小组成员联合下发《福建省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组织协调机构、工作任务、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及工作步骤、措施和要求。9月,省工商局下发《关于印发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开展企业、个体工商户信用建设暂行办法的通知》,在全省所有企业(含外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中全面实施信用建设,将信用监管的范围扩大到企业市场准入、经营行为和市场退出的全过程。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省工商局的要求,组建协调机构,制定贯彻意见。为完善警示制度,省工商局下发《关于福建省工商局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管理的通知》,对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提出指导意见。全省先后向1277户企业发出书面警示通知,年检被确定为B级企业946户,有664户企业因实施不良行为被载入“黑名单”。
  2004年10月,省工商局下发《关于印发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信用分类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对《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开展企业、个体工商户信用建设暂行办法》作了修订,以企业登记静态信息和企业监管动态信息为基础,根据企业信用分类标准,相应地将企业分为不同的管理类别,即绿牌企业(守信企业)、蓝牌企业(警示企业)、黄牌企业(失信企业)和黑牌企业(严重失信企业)4类。从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出发,对企业行为本身有针对性地实施不同管理措施,增加信用扣分的具体标准;规定应列为T类的十大行业和单列违法行为(每次扣45分或40分);企业信用类别实时变动(信用等级回调是每两年往上调一级)。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进入全面推进阶段。12月,省工商局制定《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需求方案》,该方案以“综合业务软件”、“案件管理软件”、《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实施办法》、《电子执法词典》、《巡查手册》为基础,进一步完善企业信用监管的指标体系和监管制度,第一次把企业信用信息采集、信用等级分类、分类监管有机地整合在一个系统内,为企业信用管理系统的开发打下基础。
  2005年,省工商局组织力量进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系统开发与测试。三明市工商局以综合业务系统为基本数据库,挂入办公自动化OA网业务数据模块,制定《预警企业分类管理试行办法》,该软件有独立的工作界面,由工商所对辖区预警企业(经营期限到期、营业期限到期、先照后证承诺登记、注册资本分期到资、各类筹建的企业)按照“绿蓝红黑”四个管理级别(非信用等级)实施监管。莆田市工商局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为手段,落实外资监管“十项制度”,提升外资监管服务水平。福清市工商局积极推行四级三星信用监管制度,在大量的A级企业中按其守信用程度再细分三个等级,增强操作性。
  五、监督检查
  1996年,全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年检验照为主要内容开展监督管理工作,注销—批名存实亡的个体工商户和企业,共清理无照经营户8814户,经教育疏导补办营业执照7480户,占总数的84.81%,取缔612户,待处理722户,罚没入库额27.7万元;查处各类有违法违章行为的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17538户,罚没款302万元,没收非法所得25万元,责令停业整顿415户,吊销营业执照2984户;按《公司法》的规定,重新规范登记有限责任公司近2万户,占应规范公司的63.78%,全省年检验照率分别达到90%以上;注吊销外资企业923户(其中吊销864户),为上年同期注吊销数的4.1倍。全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还开展了以登记管理、监督管理、档案管理、统计管理、收费管理、组织领导为主要评比内容的规范化管理岗位竞赛活动,全省共评出个体私营经济规范化管理岗位竞赛优胜单位27个。福州市工商局对全市城区1620户饮食店、869户修理店进行专项清理整顿。厦门市工商局对登记的28989户个体工商户进行清查。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力量,清理名存实亡的空壳企业,对未参检企业进行实地走访,调查取证,逐户落实。针对外资企业注吊销难的情况,省工商局要求各地(市)转变观念,正确处理治理“三无”企业与维护法律尊严、优化投资环境、发展速度三者关系,加大注吊销力度,对长期不到资,经营不善、严重亏损、负债累累,连续两年不年检、查无下落的企业采取注吊销办法。
  1997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年检中发现的违反登记注册事项的行为实施有效监管,划定B级企业473户,查出擅自改变登记事项的企业1418户,除责令改正外,予以警告和停业整顿357户,罚款1418万元,清理“三无”企业2168户,吊销营业执照2306户;对全省3452家中介组织进行检查清理,对265家存在问题的企业分别作出责令改正、没收非法所得、罚款的处理,共计没收非法所得50万元,罚款1.3万元;开展对个体工商户转借、出卖、出租、涂改营业执照违法行为的集中查处活动,共查处此类违法行为1041起;取缔、关闭十五类严重污染环境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依法注销9户、关停156户、变更登记26户、吊销营业执照2户;对外资企业,建立健全新设立企业定期回访制度。漳州、三明、莆田三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市区内新设企业的回访率达100%。4月,省工商局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就企业名称预先登记、分支机构登记注册、登记事项变更、案件查处等5个方面做了详细规定;会同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贯彻〈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调整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有关规定及程序的通知〉的若干意见》,要求各地(市)本着“严格控制、慎重执行、规范程序、限制幅度”的原则,受理审查企业的减资申请。全系统按照修订后的《企业年度检验办法》,清理无故不参检的“三无”企业,共吊销1689户,比上年同期864户增长0.95倍。
  1998年,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对无照经营开展综合治理,组织3次联合综治行动,共出动1.56万人次,检查8.2万经营户,查处无(证)照经营户9600户,依法取缔780户,限期补办(证)照8820户,处罚金额37.5万元,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窝点10个,追缴查补税款上百万元。三明市工商局抽查企业336户,未亮照经营13户,擅自改变住所3户,无照经营6户。漳州市通过所建立的巡查制度,组织检查验照5414户,纠正擅自改变登记事项的企业250户,其中处以罚款的企业38户,罚款1.55万元。福州市开展四次大整治行动,共出动2696人次,检查1.36万户,查处无照经营户1448户,限期补(证)照780户,取缔414户。漳州市利用广播、电视播发对无照经营综合治理的内容350次,印发材料4850份,出宣传栏123版,通过宣传,有529个无照经营户主动申请补办营业执照。同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配合冶金厅,明察暗访福州十几家轧钢厂,查处假冒三明螺纹钢产品27吨;配合省安监办对泉州、甫田个体私营企业“三合一”场所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限期整改;配合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对泉州等地个体私营企业未经批准私设无线电台、传呼台,违法生产无绳电话进行检查;配合公安部门对保健、娱乐、美容等重点服务行业进行清理。
  1999年,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继续清理“三无”企业。逾期不参检企业受到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因不按规定办理年检而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为14878户,占全省注、吊销企业总数的50.11%。各地开展甄别清理“假集体”企业工作。福州市工商局查处60多家登记为个体私营企业的“假集体”企业。龙岩市新罗区工商分局对235户“假集体”企业进行清理整顿,重新登记规范为私营企业或自然人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协调公安、税务等有关部门,在全省范围内组织3次大规模联合综治行动。全系统共出动1.7万人次,检查近10万经营户,查处无照经营户1.13万户,依法取缔1600户,限期补办(证)照9700户;与此同时,配合公安等部门,对全省桑拿浴、所谓医疗按摩场所、洗脚屋、盲人按摩及美容美发等服务场所进行检查,发现全省按摩服务场所证照齐全的仅占58.7%,证照全无的占10.5%,美容美发场所有33.4%超范围经营;在配合参与对营业性电子游戏机娱乐场所专项治理中,重点抽查漳州芗城、平和、龙岩新罗、连城、福州福清五个县市(区),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突击抽查33个营业性电子游戏机场所,还到部分学校进行座谈调研,了解电子游戏机场所对学校的影响情况。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贯彻《国务院关于关闭非法和布局不合理煤矿有关问题的通知》,配合省地矿厅对全省矿业秩序进行治理整顿,对全省3个地市、11个县(区)30多个矿山企业及采矿点的关井压产及查处非法开采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全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贯彻中央有关规定,对军队、武警部队、政法机关投资入股的外资企业,均要求企业限期办理脱钩变更手续,对因各种客观原因暂时无法办理变更脱钩手续的企业,要求军警法企业清理办或交接办出具相应证明材料后予以通过年检;对银行等有关金融机构合资设立的外资企业,一律要求办理相应脱钩手续,并对名称中涉及“中银”、“银企”等相关字样的企业,责令办理变更手续。
  2000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配合公安、安检等部门对涉及生产经营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液化石油气、成品油、压力容器、药品、娱乐服务业、建筑业、工程设计、地质勘察、监理等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共检查易燃易爆物品生产企业689户,其中责令整改187户,吊销营业执照113户;重新规范成品油企业920户。7月至10月,与公安、文化、监察等部门配合,在全省开展对娱乐服务场所和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的清理整顿。全系统共出动近3万人次,检查娱乐服务场所8920家,取缔无证照经营场所2621家,吊销营业执照652家,重新审核登记9165家,全省娱乐服务场所从整治前的15560家压减到10825家。全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缔无照经营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5万人次,检查经营户8.3万,查处无(证)照经营户1.32万户,依法取缔2100户,限期补办1.11万户。全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立案查处传销及变相传销违法案件66件,协助有关部门遣返人员8310人。省工商局加强对外资企业的监督管理,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外资企业登记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地结合年检对外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检查。截至年底,全省需办理前置审批的外资企业3963户,列入清理1613户,已整改499户,待处理597户。
  2001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展治理整顿“三无”企业,共清理“三无”企业1078户,查处违法违章经营案件2048件。龙岩市工商局共清理取缔“三无”企业298户,督促办理变更登记285户。福州市工商局在5月21日的《福州日报》发布《关于在全市开展专项整治虚假验资的通告(第一号)》,查处包括“福州美晨实业有限公司”(虚假出资7000万元)等69家因出具虚假资信证明、虚假评估证明的中介机构。宁德市工商局对辖区内无照经营活动展开拉网式的清整行动。4月和5月,宁德市蕉城分局共受理办照1576户,是第一季度办照总数的3.95倍。据统计,全省共清理无照经营户40936户,其中经疏导补办执照的企业24781户,取缔16155户。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企业特别是对可能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烟花爆竹、成品油、压力容器、电梯安装、交通运输等8个重点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龙岩市工商局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18次,出动检查人员982人次,检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公共娱乐场所1258户,督促231户办理变更登记。福州市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对200家以上的饮食、娱乐等场所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清查整治,先后发放消防整改通知书51份,责令停业整顿15户。莆田市对酒店、宾馆等公众聚集场所以及加油站等可能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生产经营企业实施全程跟踪督察,暂缓通过年检629户,办理变更登记820户。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单独或会同其他部门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1432人次,车辆3291辆次,检查各类文化娱乐场所、单位、摊点等48769户次,查处各类违法违章行为24882次,立案1482件,罚没金额763万元,其中责令整改16560户,限期补办前置审批5637家(户),责令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5315家,吊销营业执照3217家;暂扣游戏机及电脑主板6842块(台),收缴非法音像制品293842片(盒),非法书刊50817册。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继续抓外资企业登记前置审批清理核实工作,对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企业、公众聚集场所经营企业等关系人民生命安全的行业企业复查是工作重点。截至年底,全省共要求2213户外资企业补交审批证件,责令892户外资企业办理变更登记。
  2002年初,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出资行为进行专项检查,同时加强对私营企业登记注册提交验资、审计报告的审查工作。泉州市工商局先后与财政、公安等部门召开6次协调会,组织全市二十三家评估、验资机构全部进行自查、抽查、复查,对所有注册会计师进行教育培训。龙岩市对全市的审计、验资机构进行实地检查。全省共规范公司出资行为506户,规范出资额20817.97万元人民币、1251万美元,查处虚报注册资本行为199件,案值22104万元;查处抽逃出资行为50件,案值4243万元,罚没133.65万元;移送政法部门处理56件,案值3713万元。从4月开始,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把加油站经营资格准入作为审查重点,对新建的加油站,凡未取得省经贸部门核发的《成品油经营许可证》、《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消防安全许可证》的,一律不予登记注册;对已登记注册的逐户核查档案,凡三证不齐或证件过期的,限期补办;无法补办的,责令办理变更经营范围或注销登记。截至8月底,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检查加油站2566个,占全省加油站总数的84.88%,其中无证经营297个,无照或超范围经营178个;共清理取缔非法经营加油站340个,吊销营业执照42个,变更或注销登记加油站149个;共查处成品油违法案件92件,查扣油品56.625吨,罚没金额13.13万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配合文化、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在全省开展网吧专项整治验收检查,四部门联合开展检查行动2990次,出动执法人员17286人次,检查网吧6977家次,其中发现违规网吧1338家,责令整改703家,停业整顿212家,取缔491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公安、文化、消防等有关部门配合,对经营性信息服务单位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施全面检查和复查,共检查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2841个,其中无证照经营单位748个,超范围经营单位75个,其他违法行为851起;发出整改通知书541份,责令停业整顿335户,取缔无照经营户514户,罚款60.05万元;暂扣互联网设备514件,没收盗版、黄色光盘5116片。8—10月,全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为期3个月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治理行动,仅宁德市工商局就出动执法人员3077人次,印发宣传材料18000份,2010户经营户中被取缔462户,补发执照1100户,罚款93万元。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还配合新闻出版、公安、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开展整顿印刷市场秩序工作,严格执行《印刷业管理条例》规定,实行“两证一照”制度,凡缺乏《印刷业经营许可证》和《特种行业许可证》的,不予年检。当年共配合取缔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的印刷企业102家。
  2003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把规范企业的出资行为,严厉查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金)、抽逃出资等违法行为,作为企业注册资本(金)清查工作的重点,共查处违法出资行为29件,涉案金额3039万元。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93997人次,查处无照经营户45526户,立案15750起,取缔13012户,补发营业执照39974户,罚款金额总计2355.2万元。同年,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参与对“毒鼠强”的专项整治;开展校门附近经济秩序整治联合行动,全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8286人次,车辆1798辆次,散发宣传材料1.5万份,检查学校574个,经营户17010户,取缔或责令停业整顿549户,立案168起,罚没金额27.98万元;开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及有害信息、“黑心棉”、农资市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残疾人扶助、汽车市场、劳务中介、动植物保护、环境保护等专项整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大对外资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各被授权局把监管工作重心下移,委托县(区)工商局或基层工商所(分局)发放年检资料,参与查处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发挥基层工商所监督管理的职能。
  2004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采取措施对食品生产经营、矿山开采、危险化学品以及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列入重点整治及高危行业企业加强监督管理,上半年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涉及安全生产违法违规企业901户。全省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企业,暂缓通过年检488家,责令变更经营范围253家,注销38家。各级工商局执行省政府批转省工商局起草的《关于规范工作机制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工作意见》,结合开展“2004红盾行动”和各项市场整治,以涉及人体健康、公共安全、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等行业为重点,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全省共查处无照经营户7921户,取缔违法经营窝点912个;查处“三无”企业685户,案值3902.84万元,罚没金额2442.35万元。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无照经营案件516件,其中查处“凯撒皇宫夜总会”、“时空隧道”等无照经营案总案值达百万元。全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继续配合文化、公安、电信等部门联合开展网吧专项整治行动。截至8月底,全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9422人次,单独或会同其他职能部门检查已登记的网吧2135户,其中查处违法经营户861户,罚款61.12万元,吊销110家营业执照,向有关部门通报违法经营户118户;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网吧1477户,其中没收违法所得269.13万元,罚款金额591.33万元,查封违法经营场所1862家(处),没收专门用于无照经营电脑12389台(套)。对外资企业监督管理的重点是加强对企业所持有的审批证件有效期限的审查,同时针对少数外资企业利用注册资本认缴制的优惠政策,在注册资本未到期间进行金融诈骗而引发债权人诉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作为的问题,完善出资监管措施。漳州市、莆田市工商局采取由基层工商所直接负责送达催缴通知书、督促外资企业出资的办法,形成登记机关与属地工商所上下联动追缴出资的工作机制。福州市工商局对首期资金未到位、长期未完全出资企业,采取由县以上政府确认并出具协助追缴出资函的办法,与企业所在地政府部门共同对外资企业“长期不出资”等监管老大难问题进行治理,上半年追缴出资达4645万美元。
  2005年,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已登记注册企业的前置审批进行再清理,要求凡前置审批有效期满或缺少材料的一律限时重新办理许可审批手续或补齐必备材料,拒不办理的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全年,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配合经贸、安监、环保、消防等部门对相关行业进行专项整治,共出动1万多人次。龙岩市针对煤炭企业多的特点,推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监管、规导员联系、工商事务指导、提醒、企业违法查处等项制度,抓煤矿企业长效监管机制的落实。3月上旬,厦门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工作意见的通知》。至此,全省9个设区市政府全部制定并实施关于开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意见,形成“谁前置审批,谁负责牵头查处”的工作机制。当年,全系统查处无照经营,共出动执法人员21038人次,查处无照经营户14450件,立案7466户次,取缔违法经营窝点、场所、摊位等3529个,办理变更、注销登记2859户,罚没金额达2675.43万元。在网吧专项整治工作中,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共出动车辆7百多辆次,执法人员18736人次,查处违规经营网吧926户次,其中吊销营业执照户数117户,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户963户,向有关部门通报违规经营194户次,没收违法所得324.36万元,罚款金额692.43万元,没收专门服务于无照经营的电脑11635台(套)。对外资企业的监督管理,围绕“出资监管、前置审批许可证件监管、守法经营监管”三个重点采取措施。按照国家工商总局《企业经营范围管理规定》,各被授权局把企业各类前置审批许可证件有效期限作为年检审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各被授权局发现外资企业出资期限、经营期限、前置审批证件有效期限或“先照后证”企业承诺期限即将届满的,提前发出提醒通知书,提醒并督促企业办理相关手续;发现企业有违规行为苗头的,提醒企业进行整改,改变以往监管相对滞后的被动局面。全年各级外资企业登记管理机关共发放提醒、催缴、整改通知书约4000多份,督促2119户注册资本不到位的企业履约缴资,催缴入资146331万美元;提醒并督促400多户外资企业补交前置审批证件;发现或处理违法违规企业191户,其中,擅自改变登记事项30起,出资不规范或虚假出资110户,超范围经营18户,隐瞒事实弄虚作假15起;责令停业整顿36户,罚没金额人民币6.5万元。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工商行政管理志1996-2005

《福建省志·工商行政管理志1996-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志共分十一章,主要内容包括:概述、市场监督管理、企业登记与监督管理、商标管理、广告管理、合同管理、公平交易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信息技术管理、法制建设、社团工作、机构与队伍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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