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旅游市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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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工商行政管理志1996-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3288
颗粒名称: 三、旅游市场
分类号: F713.56
页数: 2
页码: 38-39
摘要: 本文记述了从1999年至2005年,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持续加强旅游市场的监管工作。通过成立专门的旅游市场管理巡(督)查小组、推行旅游市场辖区分片管理制,并结合各地的特点进行旅游市场管理。全省工商系统在旅游市场清理整顿中积极行动,建立机构、出动人员、检查旅游经营单位和个人,并取缔无照经营户、查处案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同时,加强节日期间的旅游市场监管,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无照和超范围从事旅游经营活动等违法行为。通过发挥“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服务网络作用,及时受理和解决消费者投诉,维护旅游市场的正常秩序。
关键词: 市场管理 营销管理 农资市场

内容

1999年,泰宁县工商局成立旅游市场管理巡(督)查小组,推行旅游市场辖区分片管理制。厦门、石狮和武夷山等地也都结合各自特点,加强旅游市场管理工作。
  2000年,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贯彻落实《关于联合开展全省旅游市场清理整顿的通知》要求,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全系统在旅游市场清理整顿中共建立机构91个,出动人员5028人次,出动检查车辆1218台次,印发宣传材料72339份(张),检查各类旅游经营单位和个人12676户次,取缔无照经营户486户,查处案件51件,罚没金额12.1万元,受理消费者投诉406件,解决率达9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9万元。厦门、武夷山、泉州、龙岩、泰宁、福鼎等地景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假日旅游市场管理,受理投诉举报。
  2001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整顿春节、“五一”、“十一”黄金周旅游市场,开展出境旅游市场检查,规范有形旅游市场、旅游经营单位和旅游商品管理。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在旅游市场管理中出动人员7806人次,检查市场682个次、旅游经营单位4334户次,查处案件55件,罚没金额33.1万元,受理解决投诉47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0.8万元。
  2002年,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围绕检查旅游市场主体、旅游商品和服务、查处私受私收回扣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和境外驻华机构非法旅游经营活动,重点加强春节、“五一”、国庆旅游市场监管。11月,组织开展旅游市场打假打非整治行动,全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7238人次,取缔无照经营户221户,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案件127件,罚没金额13.41万元。
  2003年,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加强节日期间对旅游市场主体资格、旅游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旅行社不正当竞争、无照和超范围从事旅游经营活动以及私受私收回扣、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三明市将乐县工商局依托辖区管理,建立旅游市场“经济户口”,将辖区内所有旅行社、度假村、宾馆、娱乐场所、招待所的企业登记资料以及检查和处理情况资料输入“经济户口”,加大节日期间景区流动巡查力度,现场受理和处理游客投诉。福州市永泰县工商局联合县旅游局在重要景区设立“12315”投诉站,方便群众投诉。
  2004年,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挥“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服务网络作用,加强节日旅游市场监管。泉州市工商局联合市旅游局、公安局分别对南安、安溪、晋江11家旅行社进行检查,取缔无证、照经营旅行社5家。“五一”期间,太姥山游客爆满,部分已购票游客因无法进入景区向宁德市秦屿工商所投诉,经“12315”投诉服务台与太姥山管委会协调,做了退还门票等处理,游客较满意。中秋、国庆期间全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检查旅游经营单位1964个次,受理游客投诉67起,处理和调解旅游市场消费纠纷60起。
  2005年,加强对旅游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和旅游商品的监管,及时受理和解决消费者投诉,维护旅游市场正常秩序。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工商行政管理志1996-2005

《福建省志·工商行政管理志1996-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志共分十一章,主要内容包括:概述、市场监督管理、企业登记与监督管理、商标管理、广告管理、合同管理、公平交易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信息技术管理、法制建设、社团工作、机构与队伍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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