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经纪人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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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工商行政管理志1996-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3284
颗粒名称: 第五节 经纪人管理
分类号: F713.6
页数: 6
页码: 30-35
摘要: 本文记述了从1995年国家工商局颁布《经纪人管理办法》开始,福建省对经纪人进行了一系列的管理和培训措施。1997年,省工商局进行了经纪人清理检查,并严肃查处了非法经营活动。1998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经纪人资格认定,并举办经纪人培训班。1999年,经纪人和各类经纪组织有较大发展,同时继续规范经纪人资格培训、考核和年检工作。2000年,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把培育、发展经纪人作为重要工作,同时深化拓展经纪人监管领域,查处违法违章行为。
关键词: 经纪人 管理 商品交易

内容

解放初,我国对经纪人(介绍买卖双方交易以获取佣金的中间商人)采取限制、取缔政策。20世纪80年代,经纪活动逐渐复苏。1985年后,经纪人以公开、合法的身份从事经纪活动。1992年开始,国家对经纪人采取“支持、管理、引导”的方针,经纪活动逐渐正规。1995年10月26日,国家工商局颁布《经纪人管理办法》,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对经纪人进行监督管理。主要职责是经纪资格认定;经纪人登记注册;对经纪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保护合法经营,查处违法经营;指导经纪人自律组织工作。
  1997年1月,国家工商局下发《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经纪人管理办法〉的通知》,就经纪资格认定、经纪人登记、经纪合同等问题作更明确的规定。省工商局按照国家工商局的部署,组织开展经纪人清理检查工作。4—10月,全省分三个阶段对从事经纪活动的组织和个人进行清理检查,严肃查处无照经营和非法经营活动。福州市工商局把清理检查与日常监督管理、贯彻经纪人资格证、查处利用合同的违法行为、城市创卫和清理户外广告五个方面结合起来,依法查处福州市华厦信息有限公司利用招聘信息员欺诈案和福州市成缘商务中心擅自从事涉外劳务中介案。各地工商局抓规范经纪人资格认定,经纪从业人员培训、考试、考核工作落实,当年全省参加经纪人培训的共有2690人,经考试合格发给证书的有2566人。12月,省工商局下发《关于经纪人资格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全省经纪人资格培训、考试、发证工作做具体规定,经纪人资格认定工作进一步规范。至年底,全省共有经纪人3335户。全年查处非法经济活动立案205件,审结204件;取缔无照中介88户,吊销证照7户,责令停业整顿3户,取消经纪资格7户;罚款5.3万元,为当事人追回被骗款13万余元。
  1998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加强经纪人资格认定为突破口开展经纪人管理,并做好经纪从业资格培训、考试和换证、建档等工作。已经取得经纪资格的,实行从业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查处非法经纪活动。全省共举办经纪人培训班30期,参加培训的3000多人经考试合格取得证书或重新换证。省工商局在厦门市举办经纪人管理骨干培训班,各地工商局80多名市场处(科、股)长参训。11月,省工商局分别与省科委、省建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技术经纪人管理工作的通知》和《福建省房地产经纪人管理办法》,明确技术经纪人和房地产经纪人管理的要求。
  1999年,经纪人和各类经纪组织有较大发展。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继续规范经纪人资格培训、考核和年检工作,加强日常监管;开展房地产经纪人清理整顿;主动商请省劳动厅共同制定劳动力经纪人和职业中介机构规范意见;福州、厦门、三明等地探索成立经纪人行业协会;着手《福建省经纪人条例》的修订工作。厦门市工商局会同房管、科技主管部门培训房地产、技术经纪人,整顿在房地产开发、租赁、抵押等环节中提供居间、行纪等有偿中介服务的组织和个人的经纪活动。三明市工商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市区经纪机构日常监督管理的通知》,召集辖区经纪机构活动较活跃的分局与工商所负责人举行专题会议,交流经纪人管理情况,明确监管要求。永安市工商局查处一起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非法开展期货交易代理的超范围经营行为。9月,省工商局根据国家工商局《经纪人管理办法》和《福建省经纪人条例》有关规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经纪人管理工作的通知》,就经纪人资格认定、经纪机构设立、经纪人日常监管、经纪人资格年检和经纪人档案管理等做明确规定。至年底,全省共有各类经纪人5234户,经纪从业持证人员3104人,经纪业务量为15.25亿元。经纪人类型:个体经纪人4271户,合伙经纪人43户,公司经纪人369户,兼营经纪人461户,其他组织90户。经纪人分布范围:消费品市场176户,生产资料市场31户,生产要素市场4763户,文化、体育、旅游等其他市场264户。生产要素市场以房地产、技术、劳动力经纪人居多,分别为3710户、468户、341户。当年全省共举办19期经纪人资格培训班,参训合格人数1527人。全省应年检经纪持证人2345人,实检1758人,年检率75%;应年检经纪组织670户,实检568户,年检率85%;共查处经纪人从事非法经纪活动27起,劳动力市场职业介绍机构违法行为18起,罚没金额5.3万元。
  2000年,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把培育、发展经纪人作为加强经纪人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在发展经纪人的同时,深化、拓展经纪人监管领域,查处无证经纪、欺诈经纪等违法违章行为。省工商局与劳动厅协商,加强职业中介机构行为规范;联系省体育局等部门,探讨规范体育经纪人。福州市在全省率先成立福州市经纪人协会,发挥行业自律作用。三明市工商局结合山区特点,探索培训发展农村经纪人,在全市6个县分别举办农村经纪人培训班,发展本省首批农村经纪人523人。厦门市工商局试行经纪人巡查考评,强化对经纪人的日常监管。至年底,全省共有各类经纪人4953户,经纪从业持证人员6654人,经纪业务量达5.1亿元。经纪人类型:个体经纪人1661户,合伙经纪人200户,公司经纪人1776户,兼营经纪人1033户,其他组织283户。经纪人分布范围:消费品市场890户,生产资料市场602户,生产要素市场2979户,文化、体育、旅游等其他市场482户。生产要素市场仍然以房地产、技术、劳动力经纪人居多,分别为1950户、893户、683户。当年全省共举办35期经纪人资格培训班,参训合格取得证书人数3159人。按时完成1999年度经纪资格年检工作。全省共查处非法经纪活动49起,罚没金额4.35万元,查处劳动力市场职业介绍机构违法行为7起,罚没金额0.14万元。
  2001年,全省经纪人培育发展步伐加快。5月,省工商局协同省劳动保障厅、公安厅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劳动力市场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6月本局又下发《关于加强劳动力市场监管规范职业中介行为的通知》,要求加强对招聘广告的监督管理,坚决查处职业中介活动中的欺诈行为。至年底,全省经纪人总户数达5375户,经纪从业持证人员达9969人,经纪业务量达39.29亿元。当年全省共举办各类经纪资格培训班47期,参训并经考试合格4744人,其中农村经纪人参训合格人数达661人。全省完成经纪从业资格年检工作。2000年度应年检经纪人6932人,实际年检4645人,年检率67%;应年检的各类经纪组织3864个,实际年检1619个,年检率41.9%。从各地情况看,三明、漳州、龙岩年检率较高,均达93%以上。全省共查处经纪人从事非法经纪活动62起,罚没金额3.30万元,查处劳动力市场职业介绍机构违法行为28起,罚没金额1.41万元。
  2002年,省工商局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经纪人资格认定及监管工作的通知》,健全经纪人管理制度。全省(除厦门外)统一经纪资格考试标准,建立考试题库,促进全省经纪人队伍规范有序发展;完善经纪人日常监管,健全档案管理、从业记录、经济户口管理等制度,规范经纪行为。三明市工商局开展中介机构专项检查,查处经纪人违法违章案件14起,取缔无照经营户2户。至年底,全省经纪人总户数为5674户,经纪从业持证人员达14626人,经纪业务量为16.88亿元。当年,全省共举办各类经纪资格培训班22期,参训并经考试合格3029人。全省完成2001年度经纪从业资格年检工作。应检经纪组织3117户,实检2119户,年检率68%;应检经纪持证人员9534人,实检6173人,年检率65%。2001年度经纪人年检率达100%。全省共查处非法经纪活动52起,罚没金额4.54万元,查处劳动力市场职业介绍机构违法行为72起,罚没金额2.08万元。
  2003年,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导、推动当地成立经纪人协会,并逐步将经纪人资格认定工作交由协会组织实施,经纪人管理逐步走上以自律管理为主、行政管理为辅的轨道。当年三明、南平成立设区市经纪人协会,泉州市经纪人协会筹备工作就绪,其他地区筹备工作都有进展。至年底,全省经纪人总户数为5754户,经纪从业持证人员达16649人,经纪业务量为13.60亿元;其中农村从业持证经纪人共有925人。全省共举办经纪人培训班21期,参训并领取资格证书人员2039人。经纪人年检率比上年提高,南平市达88%,漳州市达87.1%,宁德市达87%。全省共查处非法经纪活动案件34件,罚没金额2.61万元,查处劳动力市场职业介绍机构违法行为47起,罚没金额3.10万元。
  2004年8月18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布施行《经纪人管理办法》,取消原先赋予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经纪资格认定的职责,取消申请从事经纪活动必须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考核批准取得经纪资格证书的前置规定,对经纪人的管理方式由经纪资格认定改为经纪人领取营业执照、聘用或解聘经纪执业人员予以备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经纪人资格认定工作(包括培训、发证和年检等)中止。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新公布的《经纪人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做好经纪人监管工作,更多依托经纪人协会进行行业自律管理;指导、支持协会按照“发展、自律、规范、服务”的要求开展工作。泉州市经纪人协会当年成立。至年底,全省经纪人总户数为6938户,经纪从业持证人员为17935人,经纪业务量达14.57亿元。经纪人主要分布在生产要素市场,达4082户,经纪业务量达11.34亿元,分别占总数的58.8%、77.8%。农村经纪人队伍逐渐壮大,全省共有521户。三明市当年有近10亿元的农副产品通过农村经纪人推销,约占全市农业产值的7.2%。同年,全省共举办经纪人培训班12期,参训人员1536人,领取资格证书1471人。全省共查处非法经纪活动2起,罚没金额0.45万元,查处劳动力市场职业介绍机构违法行为21起,罚没金额3.01万元。
  2005年2月,省工商局下发《关于贯彻实施〈经纪人管理办法〉的通知》。4月,省工商局转发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经纪人管理办法〉意见的通知》,部署全系统对各类经纪主体(包括个体经纪人、个人独资经纪人、合伙经纪人、公司经纪人等)开展清理检查和日常监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开展清理检查工作,支持经纪人自律组织开展工作。甫田市工商局组织执法人员深入涵江、荔城和城厢区进行突击检查,查获有证无照房产中介、咨询公司经营户4家,均责令限期补办营业执照。龙岩市工商局对执业经纪人员建立备案制度,按规定办理备案的经纪人数量为1013人。各地工商局重视扶持和发展农村经纪人。当年9月统计,全省农村有经纪从业持证人员3311人,涉及粮食及制品、蔬菜、水果收购加工销售、食用菌、禽畜、水产品、养殖等领域。三明市当年共培育农村经纪从业人员774人,带动农副产品营销人员6000余人。该市建宁县莲子、笋干年产量分别达1万余吨、6000余吨,几乎都通过农村经纪人向外销售;黄花梨年销量近5万吨,经农村经纪人销售4万吨;其他农副产品年销售额6000万元,经农村经纪人销售额为5000万元。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本着“重培育、宽准入、严监管”的原则,扶持和发展农村经纪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受到国家工商总局的肯定。9月,福建省工商局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培育发展农村经纪人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在江苏扬州召开)上作了题为《培育扶持农村经纪人服务农村经济发展》的经验介绍。福州市工商局对辖区内所有经纪人组织及其执业人员进行巡查走访,截至12月中旬,共出动执法车583辆次,执法人员3276人次;发放《经纪人(企业)执业人员备案登记表》、《经纪执业人员备案书》、《经纪执业人员备案告知书》各3248份。至年底,全省经纪从业人员总数为19367人,经纪组织6570户,经纪业务量20.79亿元。其中农业经纪人1046户,比上年同期增长100.8%;生产要素市场经纪人3760户,经纪业务量13.92亿元,分别占总数的57.2%、67.0%。全省共查处非法经纪活动9起,罚没金额0.59万元,查处劳动力市场职业介绍机构违法行为13起,罚没金额0.10万元。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工商行政管理志1996-2005

《福建省志·工商行政管理志1996-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志共分十一章,主要内容包括:概述、市场监督管理、企业登记与监督管理、商标管理、广告管理、合同管理、公平交易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信息技术管理、法制建设、社团工作、机构与队伍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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