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贸市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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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工商行政管理志1996-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3278
颗粒名称: 一、集贸市场
分类号: F713.56
页数: 5
页码: 17-21
摘要: 本文记述了从1996年至2002年,福建省工商局及其下属机构致力于集贸市场监督管理工作,重点是平抑市场物价、抑制通货膨胀、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保障食品安全等。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引导经营者组织货源、加强流通渠道疏通、推行明码标价制度、打击短斤少两行为、规范集贸市场、治理“脏乱差”、推行市场巡查制和经营承诺制、加强食品卫生专项检查等。通过这些努力,集贸市场控价成效显著,集市价格总水平年度指数逐年下降,并成功打击了大量违法违章行为,取缔了无照经营户,保障了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关键词: 市场管理 营销管理 农资市场

内容

1996年,全省各级工商局把平抑市场物价、抑制通货膨胀作为集贸市场监督管理的重要任务。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委关于1996年主要食品价格涨幅实行分部门控制的意见,省工商局在年初和5月全省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先后作出部署:引导经营者组织货源,保障有效供给;加强对流通渠道的疏通工作,保护和支持合法贩运,打破地区封锁,支持引进帮销,引缺泄余;引导产销直接见面,鼓励农民进城自销;在集贸市场内优先考虑安排国有商业、粮食和供销社企业的摊位,为发挥主渠道作用提供方便;坚持推行集贸市场内上市商品明码标价制度,坚决制止和查处明码暗价、超差率标价等行为;推行电子秤和弹簧秤,逐步淘汰杆秤,打击短斤少两欺骗消费者的不良行为。集贸市场控价成效显著,全省集市价格总水平年度指数为104.5%,比上年同期回落13.04个百分点;六大类农副产品的价格指数分别为:粮食类103.9%、油料类103.3%、肉禽蛋类105.6%、水产类105.3%、蔬菜类105.4%、干鲜果类105.1%,这六个指数都较上年下降10%以上,且全部在省政府下达的物价涨幅分部门控制规定幅度之内。各地市场管理人员规范集贸市场,组织开展创建“无假冒伪劣商品和计量信得过市场”活动。同年,省工商局与省农业厅联合下发《关于进—步加强畜禽屠宰检疫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部署全省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加强肉类市场的监督检查。各地严厉查处销售病、死畜禽,注水肉类及伪造兽医卫生证、章、标志,使用、出具伪证等不法行为,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对无检疫证明、胴体未盖验讫印章的一经发现即予查扣;严把定点屠宰复检关,保障肉类市场消费安全。
  1997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治理市场“脏乱差”,查处违法违章行为,推行市场巡查制和经营承诺制,推进规范化管理。省工商局推选4个市场作为全省“文明示范窗口”,推行市场巡查制,改变以往单一的驻场监管方式,监管职能进一步到位。三明、福州、漳州、厦门、龙岩等市相应确定本地“窗口”市场,通过改善硬件环境、规范管理制度、改善服务质量树立示范典型。福州市省府路市场、铜盘路市场、津泰路市场,龙海石码小商品市场,三明综合市场、沙县金沙市场,漳州市新华市场,厦门市松柏市场,龙岩韭菜园市场是全省规范化管理水平较高的市场。厦门市及时制定《市场巡查制实施方案》、《市场执法督察队工作制度》,规范市场巡查工作。当年全省集市价格总水平走低,年度指数为99.5%,首次出现年度指数负增长。
  1998年,省工商局与省委文明办联合组织“让市场干净起来”活动现场会,在全系统开展“十佳、十优”文明市场和省级规范化管理达标市场评选活动。全省各地(市)都建立了一批示范市场。
  1999年,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落实省工商局下发的《市场巡查制工作意见》,加强巡查机构队伍建设。龙岩市工商局在试点市场的基础上,采取市局、县局、工商所三级相结合的市场巡(督)查方式,把巡查工作逐步由城市推向农村。厦门市工商局抓机构、人员、交通通信设施落实,由市场处(科)牵头,有关科(室)派员组成督察队,保持3~5人负责日常市场督察工作;工商所督察小组保持2人以上;市T.商局还为督察队专门配备车辆、摄像机等设施,保障督察顺利进行。
  2000年,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一步完善市场巡查制。莆田市工商局建立市局二级督察,实行巡查小组汇报、工商所所长巡查讲评和交叉巡查制度。福州市工商局制定《市场巡查制试行办法》,建立市场巡查工作登记、市场巡查队工作职责、队长职责和巡查评比等一系列制度,并印发《市场巡查当场处罚手册》。厦门市工商局加强对市场食品来源及质量的监管,组织全市食品卫生专项检查;在全省率先成立市场协会,促进市场规范化管理。
  2001年,省政府统一部署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集贸市场和生鲜超市的治理。全省以23个城市和县城城关主要农副产品市场的肉禽、水产、蔬菜、大米和调味品等5大类农副产品为监管重点,加强对市场开办单位和场内经营户的监管。6月,全省对集贸市场开展经营资格大检查,推行和完善凭证查验、商品信誉卡、经营承诺制和进货票证检查等制度;发挥辖区管理、综合巡查和“12315”投诉服务台的作用,严厉打击掺杂使假、欺行霸市和销售有毒有害被污染食品等违法行为。全系统治理“餐桌污染”共出动执法人员83582人次,检查市场147177个次、经营户57.4万户次,查获各类被污染农副产品20.5万公斤,查处案件3456件,罚没金额205.5万元,共取缔无照经营户807户。
  2002年,各级工商局贯彻国务院及省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一批辐射面广,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偷税漏税、社会治安等问题较严重的市场成为整治重点。全省有1695个市场和集中交易场所、941个经营机构、179733户进场经营户被纳入专项整治范围。3—11月,全省开展肉食品市场整顿、市场经营主体清理、批发市场和生产加工点专项整治、旅游市场打假打非等7次全省性市场整顿,查处超范围经营,取缔无照经营,查处大要案件。全系统在集贸市场专项整治中共出动执法人员121492人次,查处案件7341件,罚没金额1137.26万元,查获各类违法经营物资价值3677.9万元。9月,国家七部委联合检查组到福建,肯定本省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10月29日,全国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经验交流会在福州召开。结合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各地加大力度治理“餐桌污染”。全省共投入350多万元改善执法监管手段,分批配发168套农药残留检测仪和60400份水产品浸泡甲醛快速检测试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推行流动巡回监测制度,突出对畜牧业产品、种植业产品、水产品、加工食品和饮用水等重点治理品种加强质量监督。全省共查处“餐桌污染”案件4745件,罚没金额393.96万元,查获被污染食品等总计146.13吨。治理“餐桌污染”监测车共出动89辆次,巡查市场127个次,抽检果蔬品种1077批次、水产品742批次,合格率分别为95%、92.6%。流动监测和监测车启动使用引起极大社会反响。《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福建日报》、福建电视台等10多家新闻媒体均予报道。
  2003年,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和省治理“餐桌污染”联席会议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继续把治理“餐桌污染”作为市场监管的重点,突出加强对全省23个城市和县城城关主要集贸市场上市畜牧业产品、种植业产品、水产品、饮用水和加工食品污染治理。当年全系统投入300多万元用于监管执法和配置检测设备,市场巡查与流动监测、快速检测相结合,加大检测力度。全系统在治理“餐桌污染”中共出动执法人员169122人次,检查执法43664次,查获被污染物品517.9吨(其中肉品66.61吨、水产品59.16吨、蔬菜36.26吨、加工食品74.44吨),查处案件4267起,案值1019.55万元,罚没金额312.12万元。全省共出动工商监测车1020辆次,对9个设区市和91个县(市)的980个农副产品市场、超市进行监测,共抽检蔬菜、水果5117批次,合格率达到95.5%。8月,省工商局下发《关于认真贯彻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全省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和开展“红盾”专项执法行动进行部署。9月开始,全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64787人次,出动车辆15138辆次,检查市场6539个次,检查食品经营主体119811户,取缔无照经营户2691户,吊销营业执照27户,抽查食品8405批次(其中不合格506批次),捣毁各类制售假冒伪劣窝点510个,移送司法机关案件7件。查获的主要违法食品有粮食336851.5公斤、肉制品32586.8公斤、水产品47838.8公斤、药品14365件。面对当年的“非典”疫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挥快速应变能力,加强对集贸市场内食品、日用品、药品、医疗器械、消毒用品等商品的监管,严厉打击借“非典”名义进行违法经营活动。全系统在抗击“非典”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40092人次,车辆1万多辆次,检查市场主体118250户次,查处各类违法违章案件2154件,案值224.91万元。9月,省工商局部署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市场开办单位“共建规范市场”活动。该项活动推广市场开办者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订行政合同、责任状等制度,明确市场开办者的权利和义务;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由侧重对进场经营者监管到对市场开办者监管的转变,净化市场环境。
  2004年,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继续落实治理“餐桌污染”工作,将治理范围从全省23个城市延伸到所有县(区、市),重点加强对各县城主要集贸市场上市畜产品、种植业产品、水产品、饮用水和加工食品污染的治理。全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84950人次,检查各类市场23174个次,查处被污染肉品、水产品、蔬菜、加工食品及其他食品140.04吨,查处案件1258起,案值97.428万元,罚没金额127.152万元。全系统共出动工商监测车2304辆次,共抽查市场6903个次,抽检蔬菜、水产品样品49277个,合格率达97.5%。6月,省工商局先后下发《关于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若干意见》、《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关于迅速贯彻国务院常务会议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强化“十条措施”提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部署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监管部门以食品批发市场、食品市场和生鲜超市为重点目标,以农村及城乡结合部等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多发地为重点区域,以食品批发、经销、代理单位和个人为重点对象,以生产加工、批发零售和消费为重点环节,以粮、肉、菜、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及儿童食品为重点品种,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整治内容包括经营资格、进货票证、经销食品、包装标识、商标广告和市场开办者责任落实等6个方面。省工商局研发的“入市商品网上监管系统”在专项整治中推广使用。截至年底,全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84500多人次,检查经营户126027户次,查获假冒伪劣食品522756.9公斤,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2050件,罚没金额178.4万元。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开展“共建规范市场”活动,县以上农副产品市场、农产品生鲜超市都参与活动。当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市场开办者签订协议并正式挂牌的“共建规范市场”全省共有168个,其中集贸市场57个、超市62个、商场49个。沿海地区共培育5个大型规范的集贸市场(商场)和超市。2005年,全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巩固治理“餐桌污染”的成果,开展7次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97337人次,检查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165770家,查处被污染肉品、水产品、蔬菜、加工食品及其他食品163.5吨,查处案件4767起,案值792.87万元,罚没金额479.44万元,还选择20个重点超市和部分食品批发商开展质量定向监测工作。根据国家工商总局《2005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省工商局于2月下发《福建省工商局2005年食品安全三次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部署全系统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于1—6月对包装食品进行专项检查,于7—9月对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进行专项检查,于10—12月对重点市场、重点区域食品进行专项检查。各级工商局发挥快速简易检测设备的作用,提高流动监测车使用频率,推广使用“入市商品网上监管系统”软件,加大食品质量监测力度。在食品安全监管中全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215774人次,检查各类企业419625户次,查处无照经营户8327户,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1787件,罚没金额278.94万元,查获各类假冒伪劣食品共计230.3吨。8月,国家工商总局下发《关于认真做好市场防控猪链球菌病疫情工作的紧急通知》,各级工商局按照通知要求,以集贸市场、生鲜超市和城乡接合部市场猪肉产品经营场所为重点,加大监管力度,防控猪链球菌病毒通过市场传播。10月,19号台风“龙王”袭击本省,省工商局3次发文部署加强灾后市场监管,重点防范病(淹)死猪、家禽及其产品,被水浸泡粮食(制品),腐烂变质水产品等各类不合格食品入市交易。当年全省共有279个“共建规范市场”,省工商局对其中27个市场共建活动进行检查评估,树立一批群众满意的典型市场,同时开展创建“诚信市场”活动,有10个市场被确定为试点市场。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工商行政管理志1996-2005

《福建省志·工商行政管理志1996-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志共分十一章,主要内容包括:概述、市场监督管理、企业登记与监督管理、商标管理、广告管理、合同管理、公平交易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信息技术管理、法制建设、社团工作、机构与队伍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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