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女职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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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工会志1995-2010》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3226
颗粒名称: 第十章 女职工工作
分类号: D412.857
页数: 21
页码: 209-229
摘要: 本文内容主要介绍了女职工工作的相关内容,包括特殊权益保护、建功立业工程、素质提升工程、实施《福建省妇女发展纲要》以及女职工工作理论研究。
关键词: 福建省工会 女职工工作

内容

第一节 特殊权益保护
  1995年,省总工会及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为契机和突破口,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开展“全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状况”、“贯彻《劳动法》中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情况”等调查,边调查边解决实际问题;配合省人大等有关部门对福州马尾、福清,泉州,莆田,厦门等市县外商投资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状况进行调研,针对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促进问题解决;受省人大委托,与省劳动厅等有关部门对台资福州清禄鞋业有限公司的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加班等问题进行执法监督,责其整改。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参与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帮助和指导女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据福州、莆田、泉州、南平、龙岩、宁德六地市调查,至10月底已有284家企业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集体合同,其中女职工委员会参与签订的有244家,占85.9%;有82.6万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其中有女职工27.6万,占总数的33.4%。这些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都包含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的内容。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与省劳动厅联合召开“福建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改革座谈会”。9月,配合省经济广播电台举办为期5天的“职工生育保险改革大讨论”;参与《福建省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规定》(送审稿)的制定。
  1996年3月,省总工会对福州、厦门、三明、漳州、莆田、南平六地市女职工劳动权益和劳动保护状况进行调查,摸清不同类型企业女职工劳动权益和劳动保护的现状和问题,寻找对策,并配合劳动部门进行监督和检查。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与中华全国总工会女职工部对莆田、晋江两市鞋业苯污染对女职工危害问题进行专项调查,与当地政府的劳动、卫生、经委等有关部门联合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当地党委和政府分管领导反馈,提出改善建议。形成的《关于我省莆田、晋江鞋业苯毒危害女职工问题的调查报告》作为省总工会专报件,由省政府办公厅《今日要讯》第45期刊载,引起省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4月,省总工会下发《关于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参与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意见》,对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参与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中的参与方式、参与重点、应遵循的原则、参与程序、参与监督检查和争议处理、上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职责等六个方面作出具体规定。至10月底,全省有4057家企业签订集体合同,其中女职工委员会参与的有2924家,占72%。集体合同中均写入女职工特殊保护内容。成立福建省女职工再就业服务中心,帮助876家企业的“4050”下岗女工实现再就业。8月,福建省女职工再就业服务中心成立,当年即帮助226人“4050”下岗女工实现再就业。9月,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召开会议,总结经验,加大生育保险的宣传力度,同时通过举办培训班和配合省劳动厅举办生育保险的宣传讲座等形式,推动生育保险改革的实施。
  1997年,全省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落实省总工会《关于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参与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意见》。全省企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参与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全过程的达83%,集体合同均有女职工特殊保护内容。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还积极参与集体合同的中期管理,推动合同双方提高履约率。做好女职工特殊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配合省人大妇女儿童工作组,开展纪念《妇女权益保障法》颁布五周年大型宣传活动;会同省劳动厅对“三资”企业、乡镇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全省有29.5万名女职工参加妇科普查,普查率达76.4%。
  1998年,省总工会在省人大、政协两会期间,提出“尽快制定福建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法”的提案被省人大正式立项。省总工会及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与劳动、环保、卫生等部门联合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执法检查,对新经济组织和制鞋业“三苯”治理进行检查,督促企业贯彻《劳动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改善女职工劳动条件,落实女职工“四期”保护、妇科普查制度和参加生育保险。全省有7749家单位开展女职工妇科普查,应检女职工279354人,受检279064人,普查率99.8%;发病人数44559人,发病率16%;治愈人数34767人,治愈率78%。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开展全省女职工劳动保护问卷调查,完成中华全国总工会下达的新经济组织女职工劳动保护专题调查,并形成调研报告上报中华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下发的《关于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参与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意见》得到落实,全省有10481名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参与集体合同签订,有10097家单位签订的集体合同中包括女职工劳动保护内容,占已签订总数的96.3%。
  1999年,全省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针对国有企业改制和非公有制企业迅速发展的新情况,加大参与企业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力度。全省有1.5万名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和工会女职工代表参与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全过程,有3.5万件集体合同中包含女职工劳动保护内容。由省人大妇女儿童工作组和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牵头,省总工会会同省劳动、卫生、妇联等部门开展全省女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执法检查,书面抽样检查全省500家企业,并现场抽查70家企业(其中委托九地市抽查50家企业、省检查组抽查20家企业)。全省有8664个单位开展女职工妇科检查,应检女职工45.1万人,受检38.6万人,普查率为85.6%。
  2000年,全省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落实《福建省保障企业职工民主参与权利规定》,全省有3.4万名企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及工会方女代表参与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全过程,分别有4559名女职工委员会主任进入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有1133名女职工委员会主任进入法律监督组织,还有一批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进入企业董事会或监事会,参与企业的高层次决策。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还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的修改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及福建省实施办法的制定。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行政部门加强对制鞋业苯毒的治理,保障女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开展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状况的调查,摸清各地市生育基金的运行情况和生育保险实施中亟须解决的问题,积极探讨对策。
  2001年,全省有95%的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参与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大部分的集体合同包含女职工劳动保护内容。对全省300家已建立工会女职工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的问卷调查显示,60%左右的非公有制企业能较好地贯彻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省总工会女职工部配合中华全国总工会女职工部在厦门、泉州、漳州3个市42家非公有制企业进行调查。省总工会女职工部撰写的《非公有制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状况》在中华全国总工会女职工研讨会上发言交流。9—12月,全省开展女职工保健知识讲座及咨询活动,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深入基层举办讲座405场。同时,还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全省百万女职工消防知识竞赛”。
  2002年4月,媒体报道了长乐金峰兴达电脑绣花厂6位女职工“正己烷”中毒事件,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立即会同省卫生、劳动等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赴长乐、莆田、晋江的八家相关企业调查事故原因,敦促企业改善生产条件和确保中毒女职工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并将调查情况以专报件形式及时报告省政府。福州、泉州、莆田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积极配合开展维权工作,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和妥善解决中毒女职工的医疗费、误工补贴等问题。下半年,省总工会配合省卫生厅等八个部门联合开展禁止有毒有害化学品生产、销售和使用专项整治工作,把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列入重点整治的内容。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开展群众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女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省总工会会同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在深入基层调研及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福建省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修改意见(送审稿)》,报送省政府法制办。
  2003年,《福建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人列省人大立法调研计划,省总工会女职工部会同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开展调研,形成送审稿;提请省政府修改《福建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开展《关于社会转型时期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和《建立工会女职工组织社会化维权机制的对策》的专题调研;会同省有关部门制定起草《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评价试行办法》;配合省卫生、劳动等有关部门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帮助福州马尾清禄鞋厂古山分厂一名疑似苯中毒女职工,通过劳动仲裁依法获得补偿。泉州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创达标活动,并在全省首次开展女职工特病保险。
  2004年3月,三八节前夕,省总工会召开纪念三八妇女节暨外来女工与法同行座谈会,以维权专题片、现场访谈、专家法律咨询等形式,帮助外来女工增强法律意识。漳州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开展“情系打工妹”系列活动;泉州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参与涉及女职工劳动争议的调解和仲裁,督促制鞋企业加强女职工职业危害防治,协调解决患职业病女职工的医药费和赔偿金,总金额达100多万元。4月底,省总工会、福州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福州举办“向困难女职工赠送特病保险仪式和法律咨询服务”活动,为200多名下岗、进城务工和单亲困难女职工办实事,赠送保期3年的特病保险。开展全省“五一女职工维权周活动”,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深入基层送法上门、进企业到社区开展法制宣传、现场咨询、法律援助、知识竞赛等宣传教育活动。省总工会女职工部免费发放《女职工权益法律知识问答》宣传小册子,发放各种法律宣传材料十几万份,拍摄《女职工权益大家谈》电视节目,在省电视台“时代•工会”栏目播出。
  2005年,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下发《关于开展学习宣传贯彻〈福建省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宣传月》的通知,在元旦、三八、五一期间组织开展“宣传月”“维权周”等学习宣传活动。各级工会女职工干部深入企业,深入女职工中分发《福建省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问答小册子共12万本、学习宣传材料20多万份、组织法律咨询470场。20多万女职工参加电信杯《条例》知识有奖征答竞赛等活动。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举办各种类型的《条例》学习培训班65期。省总工会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举办培训班,有64名女职工干部经考试合格,取得“工会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证书。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建立和健全女职工劳动保护监督检查机制,配合有关部门,针对女职工劳动保护存在的问题,深入企业依法督察。厦门将《条例》贯彻实施纳入市人大常委会的专题执法检查,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省总工会女职工部经多方协调,帮助解决福州马尾革新机器厂一女工生育待遇不落实问题,泉州市总工会女职工部协助有关部门解决一位合同制女职工被单位克扣产假工资问题等。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为全省200名困难女职工赠送特病保险。泉州、福州、三明、宁德、龙岩市总工会拓展女职工特病保险工作,参保女职工达70940人次,保额共100多万元。全省广大女职工参加中华全国总工会“女职工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福州、莆田、宁德市获全国优秀组织奖,31名女职工获全国优秀个人奖。
  2006年3—5月,省总工会完成中华全国总工会女职工部布置的“加强新形势下女职工维权机制建设,推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调研任务,发出并收回1500份调查问卷,形成调查报告。4月,全省工会女职工工作研讨会在福州召开,会议围绕“提升素质、切实维权”,研讨在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女职工维权机制建设,推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会议要求:把推进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作为为女职工办实事抓紧抓好;重点推进,在女职工权益维护等重点领域实现新突破;重在实效,突出维护女职工特殊权益,使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更具有针对性、实效性。5月,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对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情况进行检查的紧急通知》,省总工会女职工部与劳动保护部、法律政策部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部分市(县、区)开展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情况专项抽查,形成检查报告,针对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7月,省总工会女职工部派员参加中华全国总工会女职工维权机制建设调研论证会。10月,举办全省女职工干部培训班,总结推行福州市总工会推进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的经验,指导各地开展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12月,省总工会、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联合下发《关于推行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的通知》,对工作的目标、协商内容及工作要求作具体部署。福州、厦门、泉州、龙岩、宁德市总工会下发《关于推行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的通知》,推进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至年底,全省签订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企业有2286家、签订专项协议5512份。省总工会向省人大建议将《福建省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列入2007年人大执法检查(调研)项目,得到采纳。省总工会女职工部配合劳动保护部到基层了解处理福州马尾一家纺织企业女工热死事故问题;厦门市总工会女职委开通女职工维权热线“2661059”,为女职工排忧解难,帮助思明区一家美容店一位女职工解决其在怀孕期间被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
  2007年,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落实省总工会下发的《关于推行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的通知》,9个设区市总工会分别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发文,借助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的平台推进该项工作。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到莆田涵江等地指导区域性专项集体合同,为基层开展工作提供服务和帮助;抽查部分地市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的工作情况,推动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取得新进展。10月29—31日、11月14一16日,省人大内司委组织省总工会、省妇联的有关人员,分别对福州、莆田、泉州、安溪等市、县贯彻实施《福建省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的情况开展调研,深入女职工中了解权益保护情况,与当地人大、政府、工会、妇联等有关部门就更好地贯彻落实《条例》进行座谈。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参与开展《劳动合同法》现场宣传咨询活动,组织女职工干部学习《劳动合同法》,帮助和指导女职工、女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2008年,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对各地开展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的工作情况进行督察,并在宁德召开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推进会。各地借助三方机制和全会力量推动这项工作。福州市总工会将签订专项集体合同的完成情况列入各县(市)、区、市级各产业工会目标责任制考评细则;泉州市总工会对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工作进行考核奖励;南平市总工会把全面推行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纳入全会重点工作考核内容。至年底,全省签订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企业22291个,占全省已建工会女职工组织并签订集体合同企业的83.28%。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采取措施,对《福建省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与劳动等有关部门联合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好女职工“四期”劳动保护、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禁忌劳动、定期进行妇科普查等劳动保护措施;以开展“女职工保健创达标活动”为载体,推动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参与修订《福建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
  2009年,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继续推动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福州部分县(市)、乡镇将签订和履约列入工会与政府联席会议或者目标考核内容中,借助工会、劳动部门和企业三方会议,加强对工作的整体指导和部署。继续开展安康保险工作,联系福兴女子医院、台江医院等为女职工进行免费妇科检查,组织近万名困难企业女职工及女农民工进行免费妇科检查;漳州市总工会把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纳入集体合同签订的总体工作中,同步部署,同步审核,同步签订,把签订集体合同、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作为评比各类先进集体的必备条件,实行一票否决;龙岩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全市开展对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的督导检查,重点对问题比较突出的纺织、电子等企业落实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情况及效果进行督导检查。至12月底,在已建立工会女职工组织并签订集体合同的单位中,有22934家签订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整体签订率已达到90.68%。
  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结合“维权月”“安全生产月”和“宣传周”等主题开展女职工健康教育。莆田市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深入工业园区、社区、街道、企业张贴《妇女权益保障法》《福建省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劳动合同法》及“中国职工红丝带健康行动”等宣传标语800多张,分发有关宣传手册8000多份;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女职工卫生保健知识讲座,受教育职工达1万多人次。泉州市发动广大女职工参加女职工特病医疗互助活动,向全市12个县(市、区)总工会、市直产业(系统)工会及部分基层工会发放了3万多册女性健康手册及女职工工作手册、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等。宁德市为女职工分发《福建省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珍惜生命,关爱健康”等有关宣传手册3000多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女职工卫生保健知识讲座和妇科病的普查工作,受益女职工1万多人次。龙岩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结合6月份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与劳动等有关部门上街开展《福建省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福建省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发放宣传材料1000多份。
  第二节 建功立业工程
  1995年,在全省女职工中开展“双增双节”(增产节约、增收节支)、提合理化建议活动。全省评出104名“福建省女职工标兵”、53名女性“福建省五一奖章”获得者,9人获全国女劳模称号。
  1996年三八节前夕,省总工会和福州市总工会及省、市女职工委员会在福州联合召开“纪念三八节暨‘巾帼双文明立功竞赛’动员大会”。与会代表向全省女职工发出开展“巾帼双文明立功竞赛倡议书”。4月,省总工会下发《关于开展巾帼双文明立功竞赛的意见》,全面部署并提出活动的具体目标。竞赛以“女职工面向21世纪系列活动”为主要内容,即女职工“学比创”(学先进、比奉献、创一流)“九五”立功行动、创业行动、成才行动和文明家庭行动。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计划,组织竞赛和目标考核。全省有35万名女职工参加竞赛,“双增双节”增创经济效益达4.3亿元,其中女职工提合理化建议12.8万条,被采纳4.7万条,已实施2.8万条。全省评出102名“福建省女职工标兵”、50个“福建省女职工学比创活动先进集体”、12名“福建省女职工合理化建议最佳奖”获得者。
  1997年,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开展多种形式的“九五”立功行动,引导女职工以工人阶级主人翁姿态,理解和支持改革,立足岗位,学先进、比奉献、创一流,争当五项女能手,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促进两个根本性转变献计出力。据统计,全省有51万名女职工参加“九五”立功行动,参与面达50%,开展“双增双节”、提合理化建议和发明创造活动,女职工提合理化建议12万件,被采纳4.6万件,已实施3万件。全省评选出102名“福建省女职工标兵”、71名省级女劳模,涌现出一批地市级女劳模、女先进工作(生产)者。
  1998年,“巾帼双文明立功竞赛”开展以“双增双节”、提合理化建议和发明创造为主要内容的活动。全省有11193个单位40多万名女职工参与巾帼“双文明”立功竞赛,全省女职工“双增双节”提合理化建议99947条,被采纳34353条,已实施20924条。全省获“福建省女职工标兵”称号101名,获“省五一奖章”15名,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6名,获中华全国总工会表彰的女职工先进个人18名、先进集体5个,获各类先进工作(生产)者、五项女能手称号等5548人。
  1999年3月,为庆祝三八节,省总工会与省科协联合举办“福建省首届女职工计算机信息处理技能大赛”。九地市和省直机关共10支代表队派出30名女选手参加计算机信息处理理论知识、上机操作和《女职工之窗》网站设计等项目比赛,评选出“福建省首届十佳计算机女能手”。全省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突出“支持改革、再立新功”这一主题,组织45万名女职工开展7000余场富有女职工特色的劳动竞赛。全省女职工参加挖潜增效、增收节支、提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活动,提合理化建议10.7万件,被采纳4.1万件,已实施1.3万件。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注意选树和宣传女职工先进典型,全省获“福建省女职工标兵”称号105名,“省五一奖章”61名,“全国五一劳动奖章”4名,中华全国总工会表彰的先进女职工个人20名、先进集体5个,各类先进工作(生产)者、五项女能手称号等9412名。
  2000年,各级工会组织女职工开展短距离、小目标、见效快的劳动竞赛以及提合理化建议和发明创造活动,开展争当“五项女能手”竞赛、“女教师职业道德演讲赛”和“窗口行业优质服务杯赛”等竞赛活动,提合理化建议10.11万条,采纳3.53万条,实施1.95万条;全省各条战线涌现出先进女职工2.3万人。在三八节期间,省总工会表彰101名“福建省女职工标兵”。
  2001年,三八节期间,省总工会召开“全省女职工双文明建功立业活动表彰大会”,表彰100名“福建省女职工标兵”和50个“女职工双文明建功立业竞赛先进集体”。7月,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下发《关于开展“女职工双文明建功立业活动”的意见》,决定:“十五”期间,在全省女职工中广泛开展以女职工“岗位创新、学习成才、二次创业、创建文明家庭”四项行动为主要内容的新世纪“女职工双文明建功立业”活动。在开展女职工岗位创新行动中,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组织以经济技术创新为主要内容的劳动竞赛6089场,提出合理化建议93478条,被采纳38275条,已实施22203条。全省有8个先进集体和17名先进个人受到中华全国总工会表彰。厦门航空公司女飞行员洪连珍入选“全国十佳女职工”。全省女职工响应党中央关于西部大开发的号召,捐款58万多元,在延安营造195亩“福建省女职工林”。
  2002年,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开展有女职工特色的劳动竞赛和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动员和组织女职工积极参赛,争当“岗位创新能手”。全省女职工提合理化建议94348条,被采纳38287条,已实施25639条。全省受到各级表彰的优秀女职工达32946名,先进女职工集体2321个。三八节期间,全省有4个集体和12名个人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先进女职工集体”和“全国先进女职工”称号。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邀请全国十佳女职工标兵、厦门航空公司女飞行员洪连珍作先进事迹报告。
  2003年,全省女职工参与岗位练兵、技能大赛、技术革新、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等各种形式的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女职工提出合理化建议6.3万条,被采纳3.4万条,已实施1.9万条。三八节期间,全省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开展以“创新业、奔小康、展风采”为主题的纪念活动。省总工会召开庆祝三八妇女节大会,表彰100名“福建省女职工标兵”和10户“福建省家庭美德金榜奖”,获各级表彰的先进女职工4.6万人,先进女职工集体2557个,省级女劳模57名。
  2004年,启动实施“311”工作计划(即大力实施“女职工建功立业工程”“女职工素质提升工程”和“女职工爱心帮扶工程”,深化维护女职工权益行动,夯实工会女职工组织自身建设基础),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制定并下发《关于实施女职工建功立业工程的指导意见》,把实施“女职工建功立业工程”融入省总工会组织的“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中。受各级表彰的先进女职工集体2347个、先进女职工3.8万多人,其中受到中华全国总工会表彰的有6个先进女职工集体、9名先进女职工。
  2005年,全省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开展争创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和争当女职工标兵活动。据统计,全省约有52.8万人次女职工参加各种岗位练兵、技能比赛,技术职称上一个档次约7.75万人,技术上两个档次约2.8万人,涌现出一批技术能手和先进典型。省总工会表彰2003—2004年度福建省女职工标兵100名,2000—2004年度福建省先进女职工工作者100名。福建南纺股份公司后纺车间丙班筒子组获“全国五一巾帼奖”,并同时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状”,龙岩连城九重溪生态园邱爱华获“全国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称号,省气象影视中心杨海燕荣获福建省“十佳”职业道德标兵称号,并被授予省“五一奖章”。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还与省电视台七频道联合宣传女劳模、女标兵、女企业家的事迹。
  2006年,各地各产业积极构筑女职工建功立业活动的平台,组织女职工相对集中的行业、企业开展技能比赛。福州市举办“庆三八”技能展示赛;省财贸轻纺医药烟草工会工委举办福建省针织服装制作工技能大赛;莆田市在制鞋业、服装业开展“女职工职业技能比赛”活动,颁发中级工、高级工证书,并由市政府授予“十佳女职工技术能手”称号;省总工会直属企业工委女职委专题研究开展建功立业活动方案。据统计,各级工会组织女职工参加岗位建功、技能比赛14684场610291人次。省总工会授予100个岗位“福建省女职工标兵岗”称号、10名女职工“福建省五一巾帼奖”称号,同时授予“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全省有19个集体被授予“全国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称号,11名女职工被授予“全国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称号。全省各级受表彰的先进女职工集体9106个、先进女职工30021名(其中女标兵4570名)。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与宣教部联合加大宣传力度,开展“鲜花送模范”活动,看望慰问部分“省五一巾帼奖”获得者,组织一批先进女职工进京观光学习。
  2007年,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指导各地和相对集中的行业、企业开展技能比赛,动员女职工参加全省职工技能运动会、“首届网上技能运动会”等活动。配合“6·18成果展”工作,了解女职工创新成果项目情况,引导女职工增强自主创新意识。召开省级金融系统工会女职工“建功立业”技能竞赛座谈会,推动行业系统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省财贸轻纺烟草医药工会女职委与省纺织行业协会联合举办2007年“海天杯”全省印染行业染化料配置工职业技能竞赛,有15家企业近百名女选手参赛。据统计,全省参与女职工建功立业活动151万人,占女职工总数的63.59%。三八妇女节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向五一巾帼奖获得者、全国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各赠送一份保期三年、保额2万元的安康特病保险,中华全国总工会女职工部领导前往厦门轮渡公司看望“全国五一巾帼奖”获得者杨秀治。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向中华全国总工会推荐表彰“全国五一巾帼奖”1名、全国巾帼建功标兵1名、先进女职工组织6个、先进女职工工作者6名、女职工之友6名。“五一”节前由省总工会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授予10个福建省五一巾帼奖(集体)称号,并同时授予“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状”;评选出“福建省女职工标兵岗”200个、“2005—2006年度福建省女职工标兵”100名,“福建省家庭美德金榜奖”10户。全省获得各类荣誉称号的女职工有89984名。《海西劳动者》和《时代•工会》等栏目刊播了16名女劳模女标兵的事迹。
  2008年,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继续开展女职工建功立业活动,组织女职工参加技能比赛。据不完全统计,各级组织女职工参加岗位建功、技能比赛14684场、610291人次,引导女职工学习技能,爱岗敬业,并建立表彰激励机制。省总工会召开纪念“三八”节暨表彰大会,评选201个“福建省女职工标兵岗”、授予10名女职工“福建省五一巾帼奖”荣誉称号,并同时授予“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
  2009年,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利用女职工周末学校、女职工素质教育流动课堂等载体,组织女职工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等方针政策,开展适合女职工特点的各类培训和技能比赛,组织引导女职工参与“保增长、促发展、求先行、做贡献”主题竞赛和争创“工人先锋号”“我为节能减排作贡献”等活动,一批爱岗敬业、开拓进取、无私奉献的先进女职工、先进集体受到中华全国总工会表彰: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亿力灰渣运行班被授予“全国五一巾帼奖”(集体),31个集体被授予“全国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称号,33名女职工被授予“全国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称号。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还进一步加大力度,宣传女职工先进事迹。省总工会女职工部配合宣教部和省电视台《时代•工会》栏目组拍摄福清福星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技术开发部、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亿力灰渣运行班、三明电业局梅列供电营业厅等一批先进女职工集体和朱小燕、黄洪梅、胡玉荣、陈巧玲等一批先进女职工的事迹。
  第三节 素质提升工程
  一、成才自我达标活动
  1995年,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以迎接第四届世界妇女大会在北京召开为契机,开展“塑造女职工群体形象”的活动,发动女职工参与大设计和大塑造,展示女职工的群体时代风采。在岗位练兵的基础上,全省有10万多名女职工参加各级举办的岗位业务技术比武。
  1996年,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提出“九五”期间要有70%的女职工接受各种类职业培训的目标和“精一门,会两门,学三门”的口号,鼓励女职工通过岗位练兵、技术培训,达到“一专多能”。全省有14万人次女职工参加各类技术比赛,有4万人获奖。
  1997年,开展“女职工成才行动”,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岗位技术练兵活动。全省有16.5万人次女职工参加岗位技术比武,其中有5.7万人次获奖。
  1998年,开展多形式、多层次适合女职工特点的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和自学成才活动,全省有12万名女职工参加各类岗位技术比赛,有16609人次获奖。11月,省总工会发出“关于开展‘女职工成才自我达标’活动的通知”。“女职工自我达标”活动以实际、实用、实效为原则;以学政治、学科学、学文化、学管理、学业务技术、学实用技能(简称“六学”)为主要内容;结合实际情况,由女职工自行制订1999一2000年自我成才发展目标和计划,付诸实施。女职工成才发展目标包括政治达标、文化达标、业务达标、实用技能达标四大类。女职工自行选择其中1〜2类,作为个人发展目标。
  1999年,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继续号召全省女职工参与“女职工成才自我达标活动”,提出:“精一门、会二门、学三门”的活动口号。全省有45万名女职工参加自学活动,有24万名女职工参加各类岗位培训班,有16万名女职工参加各类技术比赛,获奖者达3.1万人。
  2000年,省工运研究会女职工工作分会被省工运研究会评为先进分会,同时完成换届工作。10月,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下发《关于做好“女职工成才自我达标活动”总结和表彰工作的通知》,全年全省女职工参加成才自我达标活动的有45.33万人,参加各类岗位培训的有24万人,参加各类技术比赛的有18.5万人,获奖的有3.68万人。1999—2000年两年间,全省已有24万名女职工达到自订的成才目标,涌现出一批掌握两门以上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复合型人才。省级产业工会召开女职工学习成才和女职工安全协管现场经验交流会,并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全省百万女职工消防知识竞赛”,提高女职工消防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各地市、产业工会推荐女职工工作论文40篇,评选出优秀论文20篇。12月,召开全省女职工工作会议,30位女职工被授予“女职工成才先进个人”称号,25个集体被授予“促进女职工成才先进集体”称号。
  2001年初,制订“十五”期间全省百万女职工自我达标活动的规划,要求实现“一、十、百、千、万”的目标,即每位女职工自定一项以上成才目标,筹建十个市级以上女职工人才库,建立百所女职工周末学校,举办千场女职工岗位技术练兵和技术比赛,把百万女职工吸引到学习成才自我达标活动中来。7月,省总工会女职工部下发《2001—2005年福建省“百万女职工成才自我达标活动”登记表》,每位女职工在自定目标的基础上,再选择“自选目标”(即学习多门知识、多项本领、储备知识与技能)。
  2002年,全省各级工会已建立女职工周末学校235所,有78万名女职工自订学习计划,参加各类业余学习、岗位培训和技术比武,有35万多人达到预定学习目标。涌现出一批女职工成才标兵和读书自学积极分子。9月,召开“福建省女职工学习成才理论研讨会”,厦门大学周妙群教授作专题报告,推广省电力系统女职工委员会开展女职工学习成才的先进经验,省电力工会女工委等单位在会上作经验介绍。
  2003年5月,省总工会女职工部对女职工成才达标活动情况进行抽查;7月,省总工会女职工部印发《女职工素质档案》(即2002—2005年福建省“百万女职工成才自我达标活动”等登记表),供基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建档。至12月,全省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兴办836所“女职工周末学校”,有60%的女职工参与学习成才行动,37万名女职工达到自定的学习目标。
  2004年4月,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全省女职工中实施女职工素质提升工程活动。5月,省总工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关于实施女职工素质提升工程的指导意见〉的通知》。7月,省总工会女职工部到有关设区市检查、指导“女职工周末学校”情况,推广典型。9月,召开“女职工周末学校”现场经验交流会,推进“创争”活动的开展。省总工会女职工部与宣教部联合开展“职业女性成才与发展征文”活动,收到各设区市总工会和省级产业、系统工会推荐的53篇优秀征文。11月,省总工会表彰“职业女性成才与发展”获奖征文10篇。
  2005年3月,组织先进女职工代表参加中华全国总工会组织的进京学习考察;10月,开展全省女职工周末学校调查摸底和重新建档规范工作;12月,省总工会女职工部下发《关于加强工会女职工宣传工作和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完善工会女职工信息员队伍的管理工作,完成汇总《工会女职工工作信息员登记表》。
  2006年4月,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为深化实施“女职工素质提升工程”,决定2006—2010年在全省开展“百万女职工素质达标”活动。并下发《关于开展“百万女职工素质达标”活动的通知》。女职工达标预定数:2006年为40%,2008年为60%,2010年为80%以上,实现女职工整体素质一年一小步、五年一大步的进步,争取到2010年女职工队伍整体素质有一个新的飞跃。9月,省总工会女职工部编印《女职工工作手册》(第四集),收集了自1998年以来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工会颁发的有关工会工作、工会女职工工作和女职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文件。手册发至各县(市、区)、设区市总工会、省级产业(系统)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2007年3月,省总工会召开庆三八暨“提升素质,建设海西”优秀女农民工座谈会,并向优秀女农民工赠送女职工维权书籍。5月,省总工会女职工部召开金融系统女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座谈会及省级产业(直属企业)工会实施女职工素质提升工程座谈会。9月,省总工会女职工部总结全省实施“女职工建功立业工程”和“女职工素质提升工程”典型经验等情况,并向中华全国总工会报送。
  2008年3月,召开省金融工会女职工素质提升座谈会。4月,召开省级产业工会女职工素质提升工作片会。
  2009年1月,省总工会女职工部在福建省建设银行培训中心召开省级金融系统工会女职工素质提升座谈会。
  二、业务培训
  1995年,省总工会女职工部举办以《劳动法》及’95世界妇女大会知识和女职工工作业务为主要内容的全省女职工干部培训班,并选送一批女职工干部参加中华全国总工会培训。
  1996年,省总工会女职工部举办1期女职工干部培训班,培训干部150人。全省县以上工会举办女职工干部培训班342期,有2万多人参加培训。
  1997年,省总工会女职工部举办2期女职工干部培训班,培训干部300人。全省县以上工会举办女职工干部培训班397期,培训女干部2.1万人。
  1998年,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围绕学习邓小平理论和十五大精神以及女职工工作业务,举办女职工干部培训班2882期,培训女职工干部14万人。
  1999年,全省各级工会举办女职工干部培训班2414期,参加培训达10.2万人次。全省处级以上工会女职工干部参加“三讲”教育。同时,全省举办508期下岗女职工转岗培训班,帮助1.5万名下岗女职工掌握社会急需的电脑、物业、管理、烹调、服装裁剪、美容美发、园艺等新技能。
  2000年,全省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培训女职工干部10.4万人次,完成中华全国总工会下达的培训任务。
  2001年,省女职工再就业服务中心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面向“4050”下岗职工的“金秋送岗”活动,并建立女职工社区服务网络。各级工会建立女职工职业(介绍)服务机构82个,举办下岗女职工职业技能培训班435期,培训下岗女职工19150人,帮助19821名下岗女职工实现再就业。
  2002年,根据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形势,省总工会对女职工干部进行国际劳工标准与促进性别平等知识的培训。举办1期女职工干部培训班,集中学习十六大精神。
  2003年,省总工会女职工部在厦门举办1期全省工会女职工干部培训班及下岗女职工创业培训班,建立创业基地,帮助下岗失业女职工了解创业的基本知识和有关法律,掌握创业的本领,学会运用再就业的优惠政策,不等不靠、自主创业、自谋职业。
  2004年5月,省总工会女职工部邀请北京家庭教育专家在福州举办《让孩子实现卓越——全社会的责任》大型讲座;6月,组织人员参加中华全国总工会女职工工作干部培训班;8月,全省工会女职工干部培训班在厦门市举办,全省各设区市、县(区)工会,省级产业(系统)工会、省直属企业工会和部分企事业单位工会的女职工干部120多人参加培训班学习。
  2005年7月,转发省体育局、省总工会等单位《关于举办福建省第九届全民健身节的通知》,组织“女职工科学健身行动”。8月,与法律部联合举办全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培训班;派员参加中华全国总工会“促进性别平等培训研讨班”。
  2006年3月,省总工会召开纪念三八节暨表彰大会,并举行全省女职工科学健身才艺展示会;省总工会女职工部举办“和谐:女性的追求与构建”的专题讲座,省级各产业(系统)工会、省总直属企业工会工委女职工委员会干部近100人参加。10月,省总工会女职工部在厦门举办全省工会女职工干部培训班,聘请省总工会干部和厦门大学、集美大学教授授课。
  2007年3月,省总工会女职工部举办“和谐:女性的追求与构建”专题讲座。6月,省总工会女职工部派员为非洲政府官员妇女能力建设培训班授课。7月,省总工会女职工部、省直属机关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和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工会联合在福州举办“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礼仪通识”专题讲座,由省礼仪协会常务理事、闽江学院教授纪智媛主讲。9月,省总工会女职工部和基层组建部、省总工会干校联合在福州举办工会女职工干部培训班,80多名女职工干部参加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有《女性保健与出生缺陷监测》《社会心理学理论在公共管理中的应用》《如何指导帮助女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如何加强工会女职工宣传信息工作》以及《如何做好新时期工会女职工工作》等,培训班结合重点工作经验交流,请水口发电有限公司和永泰县总女职工委员会等4个单位到会作典型经验介绍。10月,省总工会女职工部和基层组建部、省总工会干校在厦门举办工会女职工干部培训班。80多名女职工干部参加培训。培训班安排有《劳动合同法》的亮点及条文释解和工会指导、帮助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实务、管理心理学及“和谐:女性的追求和构建”等内容,并结合工会女职工组织规范化建设,请厦门市总工会女职工委等作典型介绍。11月,组织部分基层工会女职工委负责人参加中华全国总工会女职工培训班。
  2008年9月,省总工会女职工部和基层组建部、干部学校举办工会女职工干部培训班,聘请专家进行培训指导。来自全省的80多名女职工干部参加培训,同时召开重点工作交流会,请福建水口发电有限公司工会和永泰县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等4个单位代表到会作典型经验交流。
  2009年,初步建立工会女职工干部培训师资联系网。各设区市总工会女职工部、省级各产业(系统)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相继推荐相关的培训师资力量,建立《推荐工会女职工干部培训师资信息表》。将各级工会推荐的工会女职工干部培训师资名单,逐步纳入全省工会女职工干部培训网络。在中华全国总工会女职工工作网站发表信息近200篇。
  第四节 实施《福建省妇女发展纲要》
  1996年,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参与《福建省妇女发展纲要(草案)》的制定,对女职工的再就业、劳动保护、接受继续教育、职业培训等方面提出建议。9月,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印发《福建省妇女发展纲要(1996—2000年)》的通知。
  1997年,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配合省人大妇女儿童工作组,开展纪念《妇女权益保障法》颁布五周年大型宣传活动。
  1998年,各级工会协助政府实施《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国妇女发展纲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依法维护女职工权益的新机制,建立参与、监督、服务三大体系。省总工会结合女职工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目标、措施、实施步骤,组织与实施、监测与评估,推出贯彻《中华全国总工会实施国务院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1998—2000年规划》实施方案。
  1999年,由省总工会建议,省人大妇女儿童工作组和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开展女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执法检查,全省抽查了500家企业,重点为非公有制企业。下半年,省总工会成立实施《妇女发展纲要》的监测评估领导小组和专门机构,制定监测评估方案。省总工会女职工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收集、整理大量有关资料和数据,完成省级工会系统的监测评估报告(初稿)。
  2000年,省总工会承办全国工会系统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工作会议,并在大会上介绍福建省工会女职工劳动保护、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女职工组织的组建、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期监测评估及福州马尾开发区工会女职工工作等方面的经验,得到中华全国总工会领导和与会代表的好评。省总工会《妇女发展纲要》监测评估领导小组先后召开两次会议,研究20世纪末福建省女职工参政、就业、劳动保护、教育与培训、法律保护、家庭等8项主要发展目标的达标情况及其对策。全省各级工会开展《纲要》的中期评估自查工作。
  2000年4月,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全国工会系统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工作研讨会上,作《贯彻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开拓工会女职工工作的新领域》发言。女职工部开展关于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维护女职工特殊权益及创建文明家庭活动情况等专题调研。
  2001年,福建省工会系统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的通知》[即《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
  2002年,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和省政府关于贯彻《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实施方案》的要求,召开省总工会《妇女发展纲要》监测评估领导小组会议,在广泛征求基层工会意见的基础上,反复讨论修改,制定下发《福建省总工会贯彻〈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实施方案》,省总工会女职工部在福建省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召开部分基层工会“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座谈会”。12月,承办中华全国总工会在福建召开的“贯彻《妇女权益法》汇报研讨会”。
  2003年4月,省总工会女职工部参与编写、制作福建省《妇女儿童十年发展成就展》中的女职工工作成效和图片。8月,省总工会《妇女发展纲要》监测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福建省总工会贯彻〈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实施方案》部门职责分工座谈会。11月,召开省总工会《妇女发展纲要》监测评估领导小组成员会议。12月,向省妇儿工委上报省总工会当年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工作情况及第二年的工作安排。
  2004年11月,省总工会《妇女发展纲要》监测评估领导小组召开成员会议,调整、充实领导小组成员,汇报《福建省总工会贯彻〈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实施方案》职责落实情况。
  2005年4月,落实《关于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主要成员单位挂钩实施两纲示范县(市、区)的通知》,督促指导鲤城区各职能部门实施“两纲”工作;10月,完成省妇儿工委《2001—2010年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情况中期检查》要求的自查报告;2005年11月,省总工会《妇女发展纲要》监测评估领导小组召开成员会议。12月,组织《妇女发展纲要》中期监测评估工作,并召开中期评估总结研讨会。
  2006年3月,省总工会《妇女发展纲要》监测评估领导小组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对全省工会系统贯彻国务院《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进行中期评估。5月,参与对全省市、县两级开展《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的评估检查。6月,召开省总工会《妇女发展纲要》监测评估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福建省总工会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期评估情况”,修改后报中华全国总工会和省妇儿工委。10月,国家“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督导组到福建省检查指导工作,召开“两纲”评估督导工作座谈会。
  2007年1月,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向省妇儿工委上报2006年实施《妇女发展纲要》情况和2007年工作意见。7月,省总工会《妇女发展纲要》监测评估领导小组召开成员会议。9月,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到省总工会挂钩示范区——鲤城区调研,召开贯彻落实“两纲”情况座谈会。10月,上报省妇儿工委关于开展“共享蓝天、共建和谐”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活动情况。
  2008年1月,省总工会《妇女发展纲要》监测评估领导小组召开联络统计员会议。各地汇报本部门2007年实施《妇女发展纲要》情况及2008年度监测评估工作计划。9月28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并于当年12月1日起施行。10月,省总工会《妇女发展纲要》监测评估领导小组召开工作会议。会上,省人大法工委行政立法处解读新修订的《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讨论修改《福建省总工会贯彻〈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各部室目标职责分解书》,同时下发“关于落实《福建省总工会贯彻〈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实施方案》各成员部室主要职责的通知”。
  2009年,为《福建省2008年妇女发展纲要》和《福建省2008年儿童发展纲要》监测统计报告提供工会工作方面的统计数据,对统计报告提出修改意见。
  第五节 女职工工作理论研究
  1995年7月,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举办“全省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贯彻《劳动法》研讨班”,探讨女职工委员会参与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方法和途径;加强女职工基础理论研究。全省工会女职工工作理论研讨会共征集论文94篇,获优秀论文奖21篇。
  1996年,各地市层层发动,开展女职工工作理论研究征文活动,共遴选出工会女职工工作论文30篇,19篇获优秀论文奖。
  1997年,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开展下岗女职工再就业状况、巾帼双文明立功竞赛情况、女职工干部队伍状况、外资企业女职工生存和发展状况等问题调研;举办“家庭美德建设”专题研讨会和“省女职工工作理论研讨会”,共征集论文43篇,评选出优秀论文奖20篇。
  1998年,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开展“工会女职工组织及其女职工干部状况”的专题调研,全省推荐女职工工作论文44篇,评选优秀论文18篇,地市、产业工会和部分高校女职工工作理论研究队伍也不断扩大。5月,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中华全国总工会女职工工作研讨会上,作“重在参与,重在发展——福建省巾帼双文明概况”交流。11月,省总工会女职工部、省工运研究会女职工工作分会下发《1998年度福建省工会女职工工作理论研讨会获奖论文名单》,共18篇,并在全省工会女职工工作会议上表彰优秀论文作者。
  1999年,省总工会女职工部开展“县以上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状况调查”,并会同省工运研究会女职工工作分会,召开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和“女职工成才”两场专题研讨会。各地市、产业工会推荐女职工工作论文38篇,评选出省级优秀论文16篇。9月,召开全省女职工成才理论研讨会。11月,评选出1999年全省工会女职工工作理论研讨优秀论文,并在12月召开的全省工会女职工工作会议上表彰。
  2000年12月,省工运研究会女职工工作分会评选2000年度福建省工会女职工工作理论研讨获奖论文,共20篇。12月,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召开二届一次理事会,会上宣布《2000年度工会女职工工作优秀论文获奖名单》,交流工会女职工工作理论研究成果。
  2001年,省总工会女职工部向300家已建立工会女职工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发出问卷调查,形成《福建省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女职工工作状况》的调查报告。省总工会女职工部配合中华全国总工会女职工部在厦门、泉州、漳州三个市42家非公有制企业进行调查。7月,省总工会女职工部下发《关于征集、评选2001年度全省工会女职工工作优秀论文的通知》;8月,省总工会女职工部派员参加全国工会女职工工作研讨会,其中省总工会女职工部撰写的《非公有制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状况》及华侨大学宋新军撰写的《浅论女性成才的三个内因》一文在研讨会上交流、发言。12月,表彰2001年度省工会女职工工作理论研讨会获奖论文。
  2002年4月,省总工会女职工部下发《关于印发2002年女职工工作调研课题的通知》及女职工工作的调研课题、调查提纲和调查统计表。5月,省总工会女职工部、省工运研究会女职工工作分会下发《关于征集、评选2002年度全省工会女职工工作优秀论文的通知》;11月,评选出年度福建省工会女职工工作理论研讨会获奖论文20篇,并表彰。
  2003年4月,省总工会女职工部下发2003年工会女职工工作调研课题。重点课题为《社会转型期如何完善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研究》和《建立工会女职工组织社会化维权机制的对策》。5月,省总工会女职工部开展“社会转型时期如何完善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和“建立工会女职工组织社会化维权机制”调研。7月,省总工会女职工部下发《关于征集、评选年度全省工会女职工工作优秀论文的通知》。8月,省总工会女职工部召开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研讨会。9月,省总工会女职工部召开全省女职工工作理论研讨会。11月,评选出年度全省工会女职工工作优秀论文22篇。
  2004年4月,省总工会女职工部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下达的调研课题,下发2004年工会女职工工作重点调研课题;5月,省总工会参与福建师范大学“知识女性成才与发展”论坛。论坛上代表达成共识: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与福建师范大学女性学研究所双方要加强联系,加大对女性成才与发展的理论研究力度,推进女职工工作理论的研究和发展。6月,省总工会与福建师范大学商定,在福建师范大学设立“福建省总工会职业女性理论研究中心”。8月,组织“福建省总工会职业女性理论研究中心”成员到福州、龙岩、漳州、宁德等县市进行重点课题调研;向全省发放并收回1100份“女职工问卷调查”;9月,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厦门召开创新工会工作机制座谈会,会上,汇报交流开展女职工建功立业工程和女职工素质提升工程的做法、难点。厦门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介绍女职工周末学校的经验和体会。12月,召开省工运研究会女职工工作分会学习研讨会。
  2005年4月,省总工会女职工部下发2005年女职工工作重点调研课题,组织开展对非公有制企业女职工特殊权益保障情况的调研;拟定并安排2005年职业女性理论研究重点调研课题,组织女职工委员会成员到非公有制企业考察调研。5月,省总工会女职工部陪同中华全国总工会调研组到部分地市开展对非公有制企业女职工特殊权益保障情况的调研。9月,省总工会女职工部召开工会女职工工作创新座谈会;征集2005年度省工运研究会女职工工作分会研讨会论文。10月,征集年度全省工会女职工工作优秀论文。12月,表彰年度全省工会女职工工作优秀论文20篇;召开省工运研究会女职工工作理论研讨会。
  2006年2月,省总工会女职工部召开省级金融系统工会女职工工作研讨会。8月,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下发《关于举办工会女职工工作理论征文活动的通知》。
  2007年1月,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组织评选2006年工会女职工工作理论征文。2月,向中华全国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推荐“柯瑞杯”工会女职工工作理论征文,选出5篇文章推荐到中华全国总工会,全部获奖。其中:一等奖1篇,三等奖1篇,优秀奖3篇,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荣获优秀组织奖。3月,省总工会召开“提升素质建设海西优秀女农民工座谈会”。省总工会领导以及来自各地市农民工中的女劳模、女标兵、十佳女农民工、女技术状元代表和工会女职工干部60多人参加会议。会上,优秀女农民工代表畅谈自己从农村到城市务工的成长经历以及努力学习文化知识和技术业务,积极投身海西建设的切身体会和感受。8月,省总女职工部派员陪同中华全国总工会女职工部领导深人泉州、厦门非公有制企业调研,重点了解工会女职工组织建设及发挥作用情况,了解企业建会后工作开展情况及女职工的工作、生活情况。
  2008年5月,省总工会女职工部组织工会女职工工作调研;6月,配合“6•18”成果展工作,了解女职工创新成果项目情况。7月,派员到厦门同安区和漳州龙海市、莆田市调研,上报中华全国总工会《福建省女职工工作情况调研报告》;8月,参加中华全国总工会课题论证研讨会;9月,上报中华全国总工会福建省女性农民工就业状况调研情况;10月,报送中华全国总工会福建省工会女职工工作情况、活动的光盘、相片等资料;11月,开展专题调研,回顾展望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二十年的发展,撰写调研报告。
  附:职业女性理论研究中心
  2004年6月,“福建省总工会职业女性理论研究中心”揭牌仪式暨工会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理论研讨会在福建师范大学召开。随后,工会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理论研讨会在师大教师活动中心召开。研讨会上,省总工会女职工部、师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师大女性学研究所以及福州、漳州、南平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等单位的6篇调研文章在研讨会上进行交流,会议围绕新时期工会如何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展开理论研究探讨。
  2005年6月,省总工会职业女性研究中心召开成立一周年座谈会暨构建和谐社会与女职工发展研讨会。8月,省总工会职业女性理论研究中心召开课题协调会。
  2006年4月,省总工会职业女性理论研究中心召开成员会议,对编辑出版《构建和谐社会与职业女性发展》一书的工作提出建议,并研究省总工会职业女性理论研究中心有关工作。5月,征集“海西建设与职业女性发展”论文。6月,省总工会职业女性理论研究中心在集美大学召开成员会议暨“海西建设与职业女性发展研讨会”。会议围绕“海西建设与职业女性发展”主题进行研讨。9月,省总工会职业女性理论研究中心召开“平等、和谐、创新、发展’’座谈会。与会人员围绕《平等、和谐、创新、发展——职业女性理论研究论文集》一书踊跃发言,就如何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柯瑞杯”工会女职工工作理论征文活动的通知》精神建言献策。10月,省总工会职业女性理论研究中心组织并协调重点调研课题。11月,省总工会职业女性理论研究中心成员一行10人,到华中师范大学工会、华中师范大学社会性别与妇女发展研究中心学习考察,围绕新时期职业女性理论研究工作进行交流、探讨。
  2007年4月,省总工会职业女性理论研究中心召开成员会议,布置2007年研究中心重点课题。8月,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和省总工会职业女性理论研究中心在福州召开职业女性研究中心成立三周年座谈会暨职业女性与和谐社会建设论坛。11月,召开研究中心重点课题汇报会;12月,开展研究中心重点课题论证工作。
  2008年4月,省总工会职业女性理论研究中心召开成员会议,与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工委联合研究举办“建功海西促和谐喜迎奥运展风采”展示会。5月,省总工会职业女性理论研究中心下发《关于2008年职业女性理论研究和调研课题的通知》。6月,省总工会职业女性理论研究中心召开“改革开放三十年与职业女性发展座谈会”。6—8月,组织开展2008年职业女性理论研究工作调研。9月,由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工委、省总工会职业女性理论研究中心联合主办、福建师范大学工会协办的“福建省职业女性风采展示会暨庆祝第24个教师节”在福建师范大学举行。来自福州市歌舞剧院、福建师范大学、福州儿童医院、省立医院、福建儿童发展学院、福州大学、福州二十二中、福建农林大学、闽江学院、福建京剧院、省计算机中心、省体育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等12个“福建省职业女性风采展示优胜单位”的13个节目参与展示。12月,评选出“2008年职业女性理论研究工作调研优秀成果”21篇。
  2009年2月,省总工会职业女性理论研究中心在福州召开座谈会,省总工会政研室、女职工部,省教科文卫体工会、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海峡职业技术学院等20多名代表参加座谈会。会议对职业女性理论研究中心2008年主要工作作了回顾,并对2009年工作计划进行安排。5月,省总工会职业女性理论研究中心在省委党校召开“加强职业女性理论研究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座谈会。会上,省委党校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汇报党校工会女职工工作情况,会议增补省委党校、省社科联、省社科院等单位的理论研究骨干为省总工会职业女性理论研究中心成员。7月,省总工会职业女性理论研究中心在泉州召开“加强职业女性理论研究,服务海西建设发展”暨中心成立五周年座谈会。会议围绕如何加强职业女性理论研究、服务海西建设发展进行座谈,并就如何积极应对金融危机与职业女性发展、职业女性素质提升、职业女性家庭婚姻和健康状况、两岸职业女性的交流与合作、女性农民工状况等问题进行研讨。与会代表还回顾了五年来“中心”取得的成效以及今后职业女性理论研究的发展方向。8月,职业女性理论研究中心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布置的课题,侧重研究海西建设中职工女性素质提升的课题,其重点课题之一是“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的职业女性人力资本发展研究”,此课题根据海西经济建设的要求对职业女性人力资源供给和需求作测评,对女性人才需求变化轨迹进行分析,被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纳入“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工会志1995-2010

《福建省志·工会志1995-2010》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是《福建省志·工人运动志》的续篇,上限从1995年福建省工会第九次代表大会召开;下限至2010年5月福建省工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召开,记述了福建省这15年间工会工作和工人运动发展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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