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文化体育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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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工会志1995-2010》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3224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文化体育工作
分类号: G242
页数: 11
页码: 191-201
摘要: 该文章介绍了福建省总工会在工人文化宫和俱乐部建设方面所做的工作。包括开展“达标创先”活动,加强经营管理,深化改革,加大投入等。同时,还介绍了全省各级工人文化宫、俱乐部的数量和作用,以及被侵占、拍卖、挪用和改建、重建中的审批、计划、资金及职工工作、生活情况等。此外,还提到了开展评选“企业职工文化示范阵地”活动和清理不文明、庸俗、低级字样的内容等工作。
关键词: 经营管理 工人文化宫 福建省

内容

一、场所建设
  (一)工人文化宫与俱乐部
  1996年6月,省总工会下发《关于在全省文化宫、俱乐部开展“达标创先”活动的通知》,提出文化宫、俱乐部“达标创先”的评比办法,决定每两年在全省工会文化宫、俱乐部中开展“达标创先”评比活动。9月,省委常委会研究工人文化宫、俱乐部工作,《中共福建省第六届委员会会议纪要》指出:“同意把各地工人文化宫、俱乐部建设纳入全省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加以统筹考虑。对现有工人文化宫、俱乐部一定要管好用好,发挥应有作用。”工人文化宫、俱乐部问题被列入省人大八届四次常委会提案。10月,省政协组织政协委员和有关部门视察全省“四有”教育和工人文化宫、俱乐部工作,并就有关问题提出意见。10月28日,省政府与省总工会第九次联席会议议定:“各级政府要支持工人文化宫、俱乐部建设,在税收政策上与政府文化事业单位享受同等待遇。被占用的工人文化宫、俱乐部的房屋、土地等问题,要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至1996年底,全省各级工会共有工人文化宫、俱乐部1584个,其中县(区)以上61个,企业1523个。
  1997年8月,省总工会下发《关于对文化宫、倶乐部“达标创先”活动进行检查的通知》。9月,对全省文化宫、俱乐部“达标创先”进行评比,评出7个先进工人文化宫,1个先进倶乐部;5个合格工人文化宫,1个合格工人俱乐部。10月,省总工会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以上工人文化宫、俱乐部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各级文化宫、俱乐部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明确工人文化宫、俱乐部的性质与职能,深化改革,加强经营管理,加大投入,加快工人文化宫、俱乐部的发展。厦门市杏林工人文化宫被中华全国总工会评为“全国工会系统示范工人文化宫”。
  1998年,省总工会进一步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县以上工人文化宫、倶乐部建设若干意见》,继续开展文化宫、俱乐部“达标创先”活动。4月,在福州举办“福建省工人文化宫改革十年成果展示”活动,总结和宣传文化宫十年改革的成就和经验。主要活动内容有:①工人文化宫改革十年成果展;②工人文化宫改革与发展研讨会;③职工集邮展;④职工书法、美术、摄影展;⑤职工灯谜会猜;⑥职工象棋擂台赛;⑦职工广场文艺演出;⑧职工群众体育表演;⑨职工冬泳表演;⑩拍摄、播放文化宫改革十年专题片。泉州市工人文化宫被中华全国总工会命名为“全国工会系统示范工人文化宫”。5月,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制止非法侵占工人文化宫俱乐部的通知》,对全省各级工人文化宫、俱乐部等职工文化活动阵地被侵占、拍卖、挪用和改建、重建中的审批、计划、资金及职工工作、生活情况进行检查。截至1998年4月30日,全省各级地方和企事业文化宫有1024所,从业人员8402人,年创经济效益5000万元。
  2000年7月,省总工会下发《关于评选“企业职工文化示范阵地”的通知》,决定在全省企业开展评选“企业职工文化示范阵地”活动。通过各地自查自评和省总工会的复查评选出11个企业职工文化示范阵地、5个企业职工文化阵地建设先进单位。7月,省总工会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工会文化服务场所管理和开展专项治理的紧急通知》,对全省工会所属的文化宫、俱乐部、体育场馆、宾馆饭店设置的舞厅、录像放映厅、电子游戏厅、桑拿洗浴按摩、美容美发等娱乐服务场所进行专项治理,严禁“黄、赌、毒”及庸俗低级的东西进入工会文化、服务场所,结合这次专项治理还对工会文化、服务场所的名称、字号、招牌、广告中有不文明、庸俗、低级字样的内容进行清理。8月,福建省职工文联文化宫、俱乐部分会在龙岩召开理事会,福州、厦门、泉州、漳州、莆田、南平、三明、永安、龙岩、邵武、建阳、杏林、福州铁路、涵江工人活动中心、涵江工人俱乐部等15个文化宫、俱乐部的主任参加会议。12月,省总工会下发《关于做好“两节”期间职工文化娱乐活动的通知》,要求各级工会充分发挥工会文化宫、俱乐部“学校与乐园”的阵地作用,依托工会文化、体育阵地、工具、队伍的优势,以活动为载体,组织引导群众开展丰富多彩、雅俗共赏的文化体育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群众的节日文化生活质量。省总工会针对12月25日河南省洛阳市东都商厦发生特大火灾、造成309人死亡的悲惨事件,下发《关于对工会系统文化娱乐等场所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工会立即对本地区各级工会文化宫、俱乐部、职工校、宾馆以及所有的文化娱乐场所进行消防大检查,排除安全隐患,杜绝事故发生。
  2001年4月,省总工会对全省县以上工人文化宫、俱乐部情况进行调查。截至2001年7月,全省共有县级以上工人文化宫50家,其中市级文化宫7家、县(市)区级文化宫43家。2003年5月,在厦门召开全省工人文化宫、俱乐部工作研讨会,贯彻全国工会文化事业改革发展战略研讨会精神,深化工人文化宫“达标创先”活动。11月,省总工会针对福州工人文化宫对外承包中出现管理不完善、引起社会和职工的关注和疑惑的问题下发《关于加强工人文化宫(俱乐部)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工人文化宫(俱乐部)从福州工人文化宫的问题中吸取教训,加强工人文化宫(俱乐部)内部管理,加快文化宫(倶乐部)改革与发展步伐。
  2004年,省总工会与省文化厅、团省委联合组织开展评选“十佳”工人文化宫活动,在更大范围内宣传工会文化阵地的作用。在此期间,各地加快文化宫的改革、重组与整合的步伐。三明市工人文化宫引进开发商,投资兴建新的工人文化宫,并开始运营;厦门市总工会托管原远华总部,逐步改造为厦门市职工文化活动中心;泉州市、漳州市工会着手规划投资改建文化宫。
  2005年4月,省总工会在全省开展第二届六个“十佳”评选活动,命名“十佳文化馆”“十佳图书馆”“十佳工人文化宫”“十佳青少年宫”“十佳艺术团”“十佳民间职业剧团”各10个。8月,省总工会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行全国地方工人文化宫倶乐部情况调查的通知》,对工人文化宫俱乐部情况进行调查。召开福建省工人文化宫(俱乐部)理事年会,探索工会文化阵地的运作模式与活动方法和拓展工人文化宫(俱乐部)生存空间的思路。
  2008年8月6日,厦门市工人文化宫乔迁揭牌,由综合活动楼和工人体育馆两个区域组成。
  2009年9月,省总工会在泉州召开省职工文体协会文化宫(俱乐部)分会理事会。
  (二)图书馆(室)与职工书屋
  1996年4月,省总工会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下达表彰“文明图书馆”和“优秀馆员”的通知精神,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工会认真按标准和要求推荐。经审查核实,全省共推荐6个“文明图书馆”和6名“优秀馆员”报送中华全国总工会。
  1998年,省总工会围绕开展“知识工程”活动,举办全省职工图书馆员培训班;截至1998年4月30日,全省各级地方和企事业职工图书馆(室)5504个,藏书量近千万册。
  1999一2007年间,全省各级工会以基层为主开展图书馆(室)、阅览室建设,通过推荐书目、提供辅导咨询、开展读书演讲、读书征文等活动,为职工群众搭建读书学习的平台。
  2008年2月,省总工会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开展“职工书屋”建设、切实保障职工群众的文化权益的决定,下发《关于开展工会“职工书屋”建设的通知》,要求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在全省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工作和居住相对集中的基层企事业单位、城市社区、工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重点建设项目工地,建设2000个“职工书屋”,逐步形成阅读条件比较完备、广泛覆盖职工群众的工会读书设施网络。7月,省总工会制定下发《关于开展“职工书屋”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职工书屋”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基本原则、建设方式、工作要求和省级“职工书屋”建设分解方案。当年建成全国“职工书屋”示范点40个,省级“职工书屋”376个,其中省级“职工书屋”示范点30个。
  2009年,全省建设第二批全国“职工书屋”示范点40个,省级“职工书屋”432个,其中省级“职工书屋”示范点36个。7月,省总工会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宣教部《关于在全国“职工书屋”开展主题读书征文活动》的通知,动员全省职工以“职工书屋”为平台,开展以“读书——助我素质提升”为主题的读书活动,从7月至11月,全省近百万职工依托“职工书屋”参与读书活动。在中华全国总工会“职工书屋”主题读书征文活动中,华夏国际电力发展有限公司秦芳的作品《做最好的自己》荣获二等奖,福建金威服饰有限公司陈慧敏的作品《六十年沧桑六十年华诞》、福建省第二电力建设公司物业公司林芊的作品《坤道至柔坤动也刚》、武平县中山卫生院潘琼芳的作品《阅读人生悦然生活》获三等奖。
  二、职工文艺活动
  1996年,省总工会与相关部门联合举办以演唱爱国主义歌曲为主要内容的“主力军之声”音乐会。6月,组织职工集邮爱好者参加’96全国职工邮展,推荐10件展品参展全部获奖。8月,省总工会在泉州组织全省职工集邮展。
  1997年3—9月,省总工会开展百万职工迎香港回归“学演展赛”活动,全省300多万职工参与,举办形式多样,有广场文艺晚会、歌曲演唱会、职工摄影、书法、美术、集邮展览和灯谜展猜、全省性的职工读书演讲比赛、知识竞赛,迎回归全民健身赛、广播体操比赛、火炬接力赛等主体活动及迎接香港回归福建省第十六届职工谜会。省总工会还举办福建省职工“香港回归第一日”摄影展、全省职工戏剧小品创作培训班,与福州铁路分局工会共同举办“全省职工迎接香港回归‘火车头杯’演讲比赛”。
  1998年4月,省总工会在福州举办“迈向新世纪”五一晚会,8月,举办全省职工歌舞比赛。
  1999年3月,福建省职工文化艺术联合会在福州召开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理事会,并成立福建省职工文化艺术联合会集邮分会、音乐分会。4月,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五十周年和第113个五一国际劳动节,省总工会与省职工文化艺术联合会、省舞蹈家协会在莆田市联合举办福建省首届职工舞蹈比赛,并评选出“十佳职工舞蹈之星”。来自全省各地市、产业工会的18个代表队近300名职工演员演出34个舞蹈作品。在中华全国总工会庆祝五一文艺晚会录像评选活动中,省总工会推荐的“五一”晚会录像舞蹈《路桥情》获得优秀节目奖,舞蹈《创业》获得优秀创作奖,省总工会被授予优秀组织奖。5—10月,省总工会组织全省职工群众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五十周年“共和国万岁”群众性歌咏活动。8月,省总工会组织企业文化宣讲团赴全省各地市进行企业文化、企业形象等知识宣讲;组队参加全国职工“祖国颂”演讲比赛,省总工会获组织奖。9月,省总工会与省职工文联、省音乐家协会在福州举办庆祝新中国成立五十周年福建省职工歌手大赛,评出金奖3名、银奖8名、铜奖14名。10月1日至11月12日,省总工会与省经贸委、省委宣传部联合举办“福建省第二届企业文化节”,组织专家到各地市进行企业形象创新以及现代企业文化理念宣讲、拍摄和播放反映本省当代企业形象创新特色的专题片、在《福建日报》开辟有奖征文、举办闽货闽企形象展览。
  2000年3月,省总工会下发《关于开展全省职工“世纪之声”歌曲创作和演唱活动的通知》,发动基层开展各种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职工歌曲创作和演唱活动,创作出一批内容健康、曲调优美、易于传唱的优秀歌曲。5—10月,各地市工会组织职工演唱自己创作的歌曲,经各地市、产业工会层层发动、精心遴选报送96首不同体裁、风格各异、具有强烈时代感的优秀职工创作歌曲。6—10月,省总工会与省文化厅、省教育厅、省文联联合举办“第九届福建省音乐舞蹈节”。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音乐家协会组织的“中外建三峡杯”新世纪工人歌曲征集活动中,福建省总工会推荐的歌曲《夫妻道班》(作词:郑金兴;作曲:朱国易)获得三等奖,省总工会获优秀组织奖。
  2001年1月,省总工会在福州举办全省职工“世纪之声”优秀创作歌曲演唱会。3月,开展全省职工“党在我心中”演讲比赛活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4月28日,在福建会堂举办“五月风”五一晚会,晚会以歌、舞、诗等形式,形象地展示工人阶级“而今迈步从头越”“直挂云帆济沧海”的英雄气概。6月,来自各设区市及铁路、电力、邮政、电信、交通、教育等产业(系统)工会等15个代表队的30名选手在福州举行“党在我心中”演讲比赛。8月,福建省职工集邮协会成立。
  2002年4月29日,省总工会在福建会堂举办“走过七十年”五一晚会。5—12月,首届中国职工艺术节在首都北京举办,省总工会与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共同成立福建省组委会组织音乐、舞蹈、书法美术、摄影4个项目参加首届艺术节,选送作品69个,获得金奖1个、银奖1个、铜奖1个、优秀奖4个、人选奖2个,省总工会获优秀组织奖。
  2003年4月,省总工会出台《福建省“五一文化奖”评选办法》,评奖项目与中华全国总工会组织的“五一文化奖”接轨,设立新闻、图书、文学、歌曲舞蹈曲艺小品、美术书法摄影、影视剧作等七类,确定各类奖项的评选周期和时间安排,规定参评作品的条件、报送和评选的办法。在当年中华全国总工会组织“五一”文化奖评选活动中,福建省总工会推荐的舞蹈《晒盐女》《走过七十年》获得舞蹈类入围奖,小品《约会》获得小品类入围奖,福建省总工会获得优秀组织奖。4月29日,在福建会堂举办《劳动与创造》庆祝五一文艺晚会,全国劳模洪连珍、赖爱光、郑捷、李天仁等与群众演员同台演出。11月,省总工会与省音乐家协会、省职工文化艺术联合会共同举办“三钢闽光杯”福建省第三届职工歌手大赛,来自9个设区市总工会和9个省级产业工会共18支代表队的56名职工歌手参加比赛,6名选手获得银奖,10名选手获得铜奖,福州市总工会、泉州市总工会、莆田市总工会、三钢集团公司工会获得优秀组织奖。
  2004年4月,省总工会组织的“激情五月”特别节目在福建电视台演播大厅录制,该节目以访谈形式叙述劳动模范平凡的劳动者人生,4月30日在省电视台播出。6月,省总工会与省体育局、省教育厅、省农业厅、省文明办、福建日报社、省直机关党工委、团省委、省妇联共同举办“福建省第八届全民健身节”;8月,省总工会与中华全国总工会宣教部、中国职工文化体育协会联合主办“名城杯”第十一届全国城市职工歌手赛。10月,在中华全国总工会2004年度“五一文化奖”的评选中,福建省总工会推荐的歌曲《五月来看花》《乘着知识的翅膀》、美术作品《午后》、摄影作品《挑灯碌橱》等获得“入围作品奖”,书法《小楷》获得“评委提名奖”,省总工会获得优秀组织奖。10月,整合原福建省职工文联和职工体协,并于11月在福建泉州召开福建省职工文化体育协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首届福建省职工文体协会理事会理事,同时举办全省职工集邮展。12月,经省总工会和省文化厅组织评委会对各设区市推荐的人选进行考评,评选出首届“福建省职工艺术家”13人。
  2005年,省总工会与福建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联合举办新世纪首届全省职工相声、小品电视大赛,《上楼》等3个作品获得优秀演出奖,《远亲近邻》等5个作品获得演出奖,《演出进行时》等4个作品获得优秀创作奖,《鸿雁情》等5个作品获得创作奖,8人获优秀演员奖,16人获演员奖。
  2006年1月,省总工会下发《关于推荐选手参加“中央电视台第十二届CCTV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全总代表队选拔赛的通知》,发动全省职工歌手踊跃参加。2月,福建省总工会下发《2006年省、市工会庆祝“五一”大型职工歌会筹备方案》,各设区市总工会以省职工歌会为牵引,组织各类群众性歌咏活动。4月28日,以“放歌海西”为主题的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职工歌会在省体育馆举行,12个职工方阵、2000名职工演员在歌会上用文艺形式回眸“十五”成就。
  2007年1月,省总工会在马尾清禄鞋业公司举办“温暖2007——福建省向农民工送文化行动”慰问演出,演出拉开全省工会向农民工送文化“三个百”(百场文艺演出、百场电影晚会、百所流动图书室)行动的帷幕。省总工会还向清禄公司赠送文化设施和农民工维权书籍,福州市总工会与市司法局向农民工发放首批“法律援助证”。春节期间,全省各级工会通过组织百场文艺演出、百场电影晚会和百所流动图书室,进一步丰富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3月,省总工会下发《关于评选第二届“福建省职工艺术家”的通知》,经过逐级评选推荐和“福建省职工艺术家”评委会考评,省总工会与省文化厅于9月联合授予11人第二届“福建省职工艺术家”称号。4月26日,省总工会与福州市总工会联合举办“我与海西共发展”——走进农民工五一慰问演出。省领导、省总工会领导、福州市领导等和3000多名农民工一道观看职工艺术团的表演。演出结束后,省总工会领导、福州市领导向农民工赠送书籍。4月29日,省总工会、泉州市总工会和泉港区委、区政府联合举办“联合,为海西加油”慰问福建炼化一体化工程大型文艺晚会,组织文艺工作者走进福建最大工业项目建设工地,慰问近万名来自祖国四面八方的石化建设者,感谢他们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所做的贡献。演出现场,工人歌唱家与石化产业工人同台演唱《我为祖国献石油》《咱们工人有力量》等劳动之歌。9月,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工委、省美术家协会、省书法家协会和省摄影家协会在福州共同举办“首届福建省教职工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庆祝第23个教师节。摄影展共展出157幅作品。作者中有执教数十载的老教授,有刚毕业的年轻教师,还有扎根山区、海岛的农村中小学教师。国庆中秋期间,全省各地工会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丰富职工文化生活。11月,省总工会、厦门市总工会在厦门联合举办首届海峡两岸职工文化节。5天时间共举办三大系列活动:一是以“弘扬民族文化,描绘多彩生活”为主题的“海峡两岸职工中国书画艺术展”。书画展从征集的近600幅作品中精选出260余幅中国书画,其中来自台湾109幅。二是以“共建和谐企业,共享发展成果”为主题的“海峡两岸企业文化论坛”。三是以“两岸同根,海峡情深”为主题的“海峡两岸音乐会”,由大陆、香港和台湾著名民乐表演艺术家同台演奏南音等海峡两岸名曲。这次文化节是近年来全国地方工会举办的一次较大规模的两岸职工文化交流活动。在海峡两岸职工文化节期间,省职工文体协会书画分会成立,并举行第一次理事会议。同期,省总工会组队参加在南京举行的全国职工“知荣辱、树新风、做主人、促和谐”知识演讲大赛,福州公交集团公司职工郑剑获一等奖,福建亿力集团公司职工陈健莹、福建炼油化工有限公司职工刘玲玲获三等奖,福建代表队获得优秀组织奖。
  2008年4月,省总工会举办全省职工文艺调演,部分获奖节目参加2008年福建省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大型文艺晚会演出。省总工会与省文化厅、省教育厅、省文联联合举办“福建省第十届音乐舞蹈节”。11月,在福州举办部分获奖节目专场汇报演出。12月,省总工会副主席江孝善率职工艺术团赴台湾交流演出。这是大陆工会艺术团体首次赴台演出。艺术团在台北、台中举办两场公益演出,在台北、台中、高雄、基隆、金门召开多场交流会,与台湾工会界、艺术界、教育界广泛接触与交流。著名二胡演奏家闵惠芬的二胡独奏《江河水》、古筝演奏家王彩珍与台湾青年柳琴演奏家陈怡倩同台演绎的《梅花操》、厦门职工艺术家张金挺的闽南语民谣《兄弟》、台湾六堆客家民谣班《一枝担竿》等节日受到广泛欢迎。世界客属总会举办欢迎晚宴,中国国民党主席吴伯雄向艺术团赠送书有“两岸交流”的牌匾并委托夫人戴美玉致欢迎词。台湾民意代表、世界客属总会理事长刘盛良清唱一曲“我们都是一家人”,表达福建台湾两地同根同宗的兄弟情谊。此外,基隆市市长张通荣赶到基隆交流现场,祝贺演出成功。中国国民党中央组发会副主任、台中市党部主委杜建德专程到台中市总工会欢迎艺术团并参加座谈会,希望加强两地工会文化交流与合作。艺术团团员还与台中明道高级中学师生们进行互动交流,邀请艺术团再次来台为劳工们演出。
  2009年,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在全省教科文卫体系统女教职工中开展以“每天锻炼一小时,幸福生活一辈子”为主题的文体系列活动。3—4月,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工委分别与福州市教育工会、文化厅直属工会、福建农林大学工会联合举行全省普教系统工会、厅局直属工会、直属高校工会女教职工健美操比赛。4月28日,省总工会在福建大剧院举办全省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交响音乐会,音乐会由省歌舞剧院交响乐团演奏,由劳动组曲、中外交响名曲、红色经典、海西欢歌四个板块组成,以交响音乐的表现手法,彰显工人阶级的光荣与梦想,展示海西建设的生机与活力。6月,省总工会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宣教部《关于举办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全国职工摄影展》的通知,动员号召广大职工摄影爱好者积极参加,各级工会组织以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主题举行各类职工摄影展,经各级推荐全省共选出110幅职工摄影作品参加9月中华全国总工会在山西省平遥举办的“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全国职工摄影展”,三明市梅列公安局邓英强的摄影作品《万家灯火》获一等奖,南平市象屿房地产公司鄢和忠的摄影作品《奔放的淋漓》获二等奖,12幅摄影作品获得入围奖。9月,推荐参加“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全国产业(行业)系统文艺展演”,省邮政艺术团的《凤翥》《与邮递车相伴的日子》获银奖。
  三、职工体育活动
  1996年3—8月,省总工会举办全省第三届工人运动会,全省9个地市、7个行业组成16个代表团,2000多名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进行10个项目的比赛。共决出奖牌505块(其中金牌106块)。其间,组团参加全国第三届工人运动会,参加男女蓝球、中老年门球、太极球、大众体育创编、田径等5项比赛,取得2银、2铜、3个第四名、2个第五名、1个第六名、2个第七名和2个第八名,28人次破19项全国工运会纪录的成绩。10月,省总工会与省体委联合表彰54个“福建省职工体育工作先进集体”、98名“福建省职工体育工作先进个人”和29名“福建省重视、支持职工体育工作的企业领导”。
  1997年1月,省总工会与省体委在永安市联合召开“福建省全民健身‘121工程’厂矿、企事业试点单位体育工作交流会”,交流开展全民健身工作和“121工程”的经验,探讨研究如何适应形势发展,开展厂矿、企事业单位的体育工作。当年全省有15个单位和个人获得全国职工体育先进单位和个人称号,3名领导干部荣获支持职工体育工作先进个人称号。省总工会宣教部被中华全国总工会评为全国工会宣教文体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1998年5月,省总工会举办职工体育新项目展示,并将各类活动项目汇编成册。与省体委等10部、委、厅、局联合举办“工商行政杯”全省第二届全民健身节,继续贯彻《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在全省职工中推广第八套广播体操,总结编印各地、各行业、各基层职工体育实践中创造的新的科学的健身方法,举办职工健美操培训班和羽毛球比赛,为基层全民健身活动服务。
  1999年,省总工会下发《关于开展“迎国庆全省职工体育活动月”的通知》,8月,在三明钢铁厂文体馆举行“活动月”开幕式。300多名职工进行中老年太极剑、女子健美操、体育舞蹈等大型文体表演,来自全省各地市、各行业的200多名职工展示自己整理创编的80多个竞技和趣味娱乐相结合的大众体育新项目。全省职工大众体育新项目和全省职工摄影展同时进行,摄影展共展出各地市职工摄影爱好者以职工体育为内容的优秀作品108幅。活动月期间各级工会还举办职工体育现场经验交流会、理论研讨会、座谈会、体育摄影比赛、职工体育图片展等活动。据统计,在7—10月活动期间,共有3130个单位组织各种文体活动,有1062个单位派职工参加有关活动,职工直接参与人数近32万人次。79个基层、企业工会和行业工会受到表彰,14个单位获“迎建国五十周年‘全国职工体育活动月’优秀组织奖”。
  2000年7月,“福建省职工首届保龄球比赛”在福州举办,各设区市及省级产业(系统)工会组队参赛。
  2001年,省总工会下发《关于开展“申奥运全省百万职工体育活动月”的通知》,全省共有8427家单位参加活动,职工直接参与活动人数达167万人次。9月,省总工会作出《关于表彰“申奥运全省职工体育活动月”先进单位的决定》,福州市总工会等70家工会因在组织“申奥运全省百万职工体育活动月”中成绩突出而受到表彰。省总工会及12个市县工会和企业工会被授予全国职工申奥运体育月优秀组织奖。同年,举办福建省职工扑克“80分”比赛,各设区市、省级有关产业工会等16个单位组队参加。
  2003年6—10月,省总工会与省体育局等9个单位联合举办“福建省第七届全民健身节暨全省第二届城市社区体育运动会”,设有拔河、羽毛球、气排球、三人篮球等比赛项目。6月,省总工会与省体育局等单位联合下发《关于贯彻〈普通人群体育锻炼标准〉施行办法(试行)的实施意见的通知》。10月,举办“电力杯”全省行业系统职工保龄球比赛与全省行业系统职工羽毛球比赛。11月,省总工会受中华全国总工会委托在连城县承办中国冠豸山第四届文化旅游节暨“中国石化杯”2003红色之路全国职工团队健身挑战赛,比赛设健身挑战(登山计时、10公里越野)、生存技能(竹排竞渡、山岩攀登速降、射箭)、传统教育及生活体验(革命历史知识问答、参观学习革命历史教育基地、客家风情生活体验、扎制客家龙灯)三大类6个竞赛项目,福建的龙岩红七匹狼代表队获得生存技能类第三名。
  2004年6月,省总工会与省体育局等单位共同组织第五次全省体育场地普查。7—10月,与省体育局等9个单位联合举办“福建省第八届全民健身节”。
  2005年5月,省总工会开展百万职工“迎奥运”健身活动月系列活动,全省数百万职工结合地方和行业的实际广泛开展活动。
  2006年7月,省总工会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宣教部关于《开展职工体育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在全省各地开展创建职工体育示范单位活动,福建水口发电有限公司被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体育总局命名为全国职工体育示范单位。同期,省总工会与省体育局等单位共同举办福建省第十届全民健身节,动员干部职工以第十三届省运会、全省第六届少数民族传统运动会和全省第七届老年人运动会为契机,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泉州市体育局、厦门联发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国家税务局、龙岩电业局、中国移动龙岩分公司、福州市教育局工会、福清红良印染有限公司被评为“全国推广广播操、工间操及《普通人群体育锻炼标准》先进单位”。各级工会和广大干部职工开展“百万职工迎奥运健身活动月”活动,福州电业局、省直机关工会、福建自来水公司、福建水口发电有限公司被评为“2006年全国亿万职工迎奥运活动月”先进单位,福州市总工会、泉州市总工会、龙岩市总工会获得优秀组织奖。9月,组织全省职工书法爱好者、摄影爱好者参加中华全国总工会举办的“2006年全国职工体育书法摄影展”。
  2007年8—10月,省总工会与省体育局等单位共同举办福建省第十一届全民健身节。健身节期间全省各级工会、广大职工群众,以“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为主题,开展103项全省性职工群众体育竞赛活动,全省有数百万职工群众参与体育健身活动。9月,省总工会和省体育局联合主办“全省百万职工迎奥运健步走”活动。此后,各地工会开展了各类体育健身活动,提升职工群众的体育健身意识。
  2008年3月,省总工会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宣教部《关于开展“2008年全国亿万职工迎奥运健身活动月”的通知》。在活动月中,福州市总工会在区与区、县(市)与县(市)、产业与产业之间,采取对抗赛或联赛的方式开展活动,形成“万家企业齐行动,百万职工共参与”的热烈场面;厦门市总工会举办厦门市第九届工人运动会,数十万职工群众参与其中;泉州市总工会把迎奥运与动员职工群众参与筹办第六届全国农民运动会结合起来,近百万职工参与职工趣味运动会、职工业余登山等活动。省移动公司工会、省电力公司工会、省电信工会、省邮政工会、省工商银行工会等行业相继举办职工运动会。同时,举办第二届全省职工技能运动会。据统计,全省工会组织职工群众开展以迎奥运为主题的各项群众性文艺体育活动项目达60多项1600多场,参与活动的职工群众超过500万人次。省公路管理局工会、中国电信漳州分公司、中国移动龙岩分公司、厦门市总工会、福州电业局被评为“2008年全国亿万职工迎奥运健身活动月”先进单位。三明市公路局、中国电信福州分公司、龙岩市总工会获得“2008年全国亿万职工迎奥运健身活动月”优秀组织奖。5月11—13日,奥运“祥云”火炬途经福州、泉州、厦门、龙岩,福州电业局带电班班长冯振波、福建东升建筑工程公司农民工胡胜斌、厦门海洋综合执法大队长林露竹、龙岩市邮政局乡邮员江友刚、龙岩第一医院主任医师张烈湖幸运地成为省总工会直选的职工火炬手。据不完全统计,各级工会推荐和各行各业产生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工会干部和一线职工组成的火炬手有400多名。福州电业局带电班班长、全国职业道德十佳标兵、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冯振波作为福建工人的代表参加北京奥运会开幕式。8月2—6日,省总工会与省体育局等单位共同举办福建省第十二届全民健身节。健身节期间全省各级工会突出“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这一主题,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性体育活动。
  2009年6月,省总工会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宣教部《关于开展“2009年全国亿万职工健身活动月”的通知》,定于8月在全省开展“百万职工健身活动月”活动。各设区市、各产(行)业工会结合各自的实际,广泛组织开展各类形式多样的职工体育健身活动。中国工商银行三明分行、福建电力有限公司、福州市教育工会等3个单位被评为“2009年全国亿万职工健身活动月”先进单位,莆田学院附属医院、省第二电力建设公司、宁德核电有限公司等3个单位获得优秀组织奖,受到中华全国总工会宣教部的通报表彰。7月,省总工会与省体育局等14个单位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全民健身日”活动的实施意见》,指导基层做好全民健身日活动的组织实施。9月,省总工会与省委宣传部等单位联合下发《关于开展“迎国庆迎世博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的通知》,号召全省广大干部职工开展“迎国庆迎世博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活动。活动主要分两个阶段:在2009年国庆节前,开展“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活动,国庆后至上海世博会结束,开展“迎世博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活动。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工会志1995-2010

《福建省志·工会志1995-2010》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是《福建省志·工人运动志》的续篇,上限从1995年福建省工会第九次代表大会召开;下限至2010年5月福建省工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召开,记述了福建省这15年间工会工作和工人运动发展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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