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思想道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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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工会志1995-2010》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3222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思想道德教育
分类号: D412.857
页数: 13
页码: 172-184
摘要: 该文章介绍了福建省总工会组织职工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情况。自1996年以来,省总工会通过多种方式引导职工树立主人翁意识、尽主人翁责任,学习邓小平理论和党的指导方针,提高职工的政治素质。同时,省总工会还积极组织各种学习活动和竞赛,推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的发展。
关键词: 思想道德教育 邓小平理论 福建省

内容

一、理想信念教育
  1996年,省总工会组织职工开展学习《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建议》教育活动,引导职工树立主人翁意识、尽主人翁责任,组织职工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基本观点、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基本精神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知识,并对班组长、职工理论骨干开展上述知识的问卷测试。
  1997年,省总工会把大型电视文献纪录片《邓小平》作为向职工进行邓小平理论形象化教育的重要教材组织收看。2月,在龙岩市举办全省工会宣教部部长培训班,学习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传达全省精神文明建设会议、全省宣传部长会议和中华全国总工会职业道德建设会议精神;研究部署1997年全省工会宣传思想工作。3—9月,以香港回归为契机,组织职工以班组为单位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迎接香港回归祖国(职工读本)》。9月,党的十五大召开后,省总工会下发《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的通知》,要求各级工会按照中央、省委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统一部署,采取措施,精心策划,周密安排,抓好党的十五大精神的学习贯彻。10月,举办一期由各市、县(区)工会干部、省级产业工会干部和部分大中型企业干部参加的十五大精神学习班。
  1998年2月,省总工会宣教部下发通知,在全省职工中开展《学习十五大精神再展主力军风采》征文活动,评出一等奖3篇、二等奖5篇、三等奖10篇。3月,组织职工参加中华全国总工会宣教部组织开展的“’98全国班组职工学习党的十五大报告竞赛答题”活动,省总工会宣教部获组织奖。7月,省总工会下发通知,号召全省广大干部职工学习邓小平理论。全省工会共举办学习邓小平理论培训班172期,培训工会干部和职工骨干10325人,组织10万多个班组80多万名职工学习《党的十五大报告职工读本》。省总工会组队参加全国班组职工学习十五大报告电视擂台赛,获得一等奖。在中华全国总工会表彰的150个学习邓小平理论一等奖班组中,福建省占12个。10月,省总工会在福州举办“邓小平理论培训班”,各地市县工会及省级产业工会宣教干部、部分大中型企业工会宣传干部和职工理论骨干约150人参加。12月,省总工会下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工会十三大精神的通知》,要求各级工会精心组织,大力宣传中国工会十三大精神,并把历届职工征文、演讲获奖作品编成《祖国在我心中》下发基层,为职工群众学习提供参考;组织采写各行各业职工作为改革、开放两个文明建设的实践者、见证者、受益者的亲身经历,编辑成《百名职工话改革》一书下发基层,供基层干部群众学习;组织订阅《中国职工教育》《工人日报》,动员各级工会发挥报纸、杂志的宣传教育功能,开展职工思想政治教育。
  1999年,省总工会响应党中央关于“兴起一个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的新高潮”的号召,在全省职工中进行以邓小平理论为重点的理论学习活动。3月,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宣教部关于认真组织职工学习《〈邓小平文选〉摘编(职工读本)》和《邓小平理论职工读本》的通知,并部署参加“’99全国班组职工学习邓小平理论答题竞赛活动”,全省近10万个班组参加答题竞赛,省总工会宣教部获得优秀组织奖。
  2000年6月,省总工会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深入学习贯彻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工会和工会干部按照通知精神结合学习贯彻省工会十大精神,全面把握,增强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的自觉性,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研究和解决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新情况、新问题,发挥工人阶级作为改革、发展、稳定的主力军作用,推进工会各项工作。10月,省总工会下发《关于学习宣传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通知》,号召全省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把思想统一到全会的精神上来,把积极性和智慧凝聚到实现“十五”目标任务上来。
  2001年3月,省总工会宣教部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宣教部通知,号召全省干部职工以《伟大成就光辉前程——学习“十五”计划纲要职工读本》为基本教材,开展学习《“十五”计划纲要》学习竞赛活动,各级工会通过中心组学习、举办各种培训班、知识讲座、报告会等形式开展学习竞赛活动,全省数百万职工参与学习竞赛。7月,省总工会下发《关于学习贯彻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的通知》,号召全省干部职工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吃透精神,坚决贯彻。
  2002年11月,省总工会制定下发《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的意见》,要求全省职工和各级工会干部要原原本本、认认真真地学习十六大报告;坚持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动员和组织广大职工紧紧围绕小康建设目标,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建功立业;把群众的利益作为工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特别要高度重视和关心困难职工群体的利益,最大限度地调动和保护好广大职工的积极性;推进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基层民主制度建设,加大协调劳动关系力度,在推进企业健康发展中充分发挥工会的作用;把加强基层工会建设、增强基层工会活力作为新时期工会自身建设的重点,改进作风,夯实基础,确保工会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省总工会下发《关于认真学习宣传党的十六大精神的通知》,特别要求全省各级工会要把学习、宣传党的十六大精神与创新工会工作结合起来推进工会各项工作。
  2003年7月,省总工会下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的通知》的意见〉的通知》,在全省各级工会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10月,省总工会召开全省学习贯彻中国工会十四大精神电视电话会议,省委副书记黄瑞霖到会讲话,邀请省委组织部、省委办公厅等有关部门领导参加会议,各设区市邀请各市、县(区)党委分管领导参加会议。省总工会下发《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工会十四大精神的通知》,全面部署全省工会组织和广大干部职工开展学习中国工会十四大精神活动。各地广泛采用宣讲会、讨论会、培训班、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学习活动,工会的报纸杂志、文化宫、俱乐部、职工校等工会文化阵地发挥作用,保障工会十四大精神的学习贯彻。
  2004年9月,省总工会下发《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要求各级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认真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的重要讲话和全会通过的《决定》精神,从关系社会主义事业兴衰成败、关系中华民族前途命运、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自觉性和坚定性;各级工会干部深入基层、深入职工,积极做好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的组织动员、宣讲辅导等工作;工会的新闻舆论宣传和文化教育阵地,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反映工会干部和职工群众的学习情况与学习热情,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广大职工群众通过各种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学习教育活动,深刻领会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使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收到实效。12月,省总工会与省委宣传部、省委文明办、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文化厅、省旅游局、团省委、省妇联等有关部委厅局联合下发《关于贯彻加强和改进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加强工会组织爱国主义教育基础建设工作。
  2005年,省总工会着眼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关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以“学理论、学知识、学榜样”为主要内容的“诚信华夏”主题教育活动,组织职工学习政治理论、工运理论和工会知识读本,参与并组织“中国工会建会80周年知识大赛”。10月,省总工会发出《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通知》,部署全省工会开展学习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活动,要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贯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工作方针,全面推进工会各项工作,团结动员全省职工为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而努力奋斗。2006年,省总工会组织职工开展“我为‘十一五’做贡献”主题教育系列活动和《“十一五规划”知识问答职工读本》知识竞赛,举办“爱祖国、爱福建、爱家乡”“学英模,见行动”活动,弘扬海西“三平”(指省委书记卢展工指出的平静之中的满腔热情,平凡之中的伟大追求,平常之中的极强烈的责任感)精神。3月,省总工会决定在全省各级工会组织和职工群众中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8月,省总工会下发关于认真学习《江泽民文选》的通知,部署全省干部职工开展学习《江泽民文选》活动。10月,省总工会下发《关于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通知》,全省各级工会和广大职工群众联系实际,举办各种报告会、培训班、研讨会等各具特色的学习教育活动学习全会精神,各级工会报刊、文化宫、俱乐部、职工校等职工宣传教育阵地运用职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围绕六中全会精神的重点、和谐社会建设的亮点和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总结推广宣传基层职工群众学习六中全会精神中的典型,推动学习活动的深入开展。11月,省总工会组队参加全国职工“知荣辱、树新风、做主人、促和谐”知识演讲大赛,获1名一等奖、2名三等奖,福建省总工会代表队获得组织奖。
  2007年6月,省总工会在福州举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理论学习会。邀请中华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张秋俭,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王开明,省社会科学院现代台湾问题研究所所长吴能远分别讲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战略、当前台湾政治局势和两岸关系三大课题。省总工会领导,各设区市总工会、省级产业工会主席、副主席,省总工会和福州市总工会机关干部等参加学习会。7月,省总工会下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部署全省各级工会和广大干部职工开展学习胡锦涛“6·25”中央党校重要讲话精神。要求各级工会组织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并以胡锦涛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抓好工会的各项工作。10月,省总工会发出《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通知》,对全省各级工会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作出部署,要求全省各级工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的重大意义和根本所在,联系实际推动工会各项工作。
  2008年1月,省总工会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2008经济全球化与工会”国际论坛上重要讲话的通知》,部署全省各级工会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同时要求各级工会把学习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结合党的十七大精神、胡锦涛视察天津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王兆国同志在论坛上的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精神上来;要以胡锦涛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重点,突出抓好“当好主力军,海西立新功”主题竞赛活动,进一步加大工会维权工作力度,加强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推动工会工作进一步发展;要加强工会组织自身建设,尤其是加大工会基层特别是企业工会建设力度,加强工会干部培训,努力提高工会干部素质,增强工会工作能力;要进一步发挥福建工会优势,加强海峡两岸劳工与工会界的联系,为把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成为科学发展先行区和两岸人民交流合作先行区作出积极贡献。10月,省总工会下发《关于开展宣传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决定在全省广大干部职工和工会干部中开展学习宣传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教育活动。全省数百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中华全国总工会组织的“全国职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知识竞赛”和“全国职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征文”活动;下发《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工会十五大精神的通知》,号召全省各级工会和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工会十五大精神活动。
  2009年5月,省总工会下发《关于围绕庆祝建国60周年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的通知》,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工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通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教育活动,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6月,在福州举行电影《铁人》宣传日,把组织观看电影《铁人》作为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建设的生动实践,积极做好组织片源和宣传评论工作;启动“寻找身边的铁人”主题活动,组织评选福建的铁人、当代的铁人、身边的铁人,在全省职工中开展“学铁人、评铁人、做铁人”活动。从5月至10月,全省有近200万职工观看了电影《铁人》。
  二、职业道德建设
  1995年8月,省总工会、省委宣传部、省经贸委、省文明办联合组织评选职业道德“十佳”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工作,评选出省首届“职业道德先进集体”9个、“职业道德标兵”10名。推动全省各行各业职工职业道德建设。
  1996年,省总工会以邮电、金融、财贸等系统职工职业道德建设为龙头,推进全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引导职工用身边的职业道德先进事迹进行自我教育。
  1997年4一9月,省总工会组织全省干部职工参加“全国班组职工职业道德知识竞赛”,全省12万多个班组参与,省总工会获得优秀组织奖。6月,“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指导协调小组”成立,指导协调小组由省总工会、省委宣传部、省经贸委、省文明办组成,取代原“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组织和协调全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方面的有关工作。7月,在福州召开全省“十佳职业道德先进集体”和“十佳职业道德标兵”表彰会,表彰1995—1997年度“十佳职业道德先进集体”10个、“职业道德先进集体”9个,“十佳职业道德标兵”和“职业道德先进个人”各10名。华安县新圩邮电支局乡邮员邹甲乙入选第三届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十佳标兵。漳州市公安局巡警支队直属大队、莆田市电业局被评为“第三届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集体)”。
  1998年,省总工会继续开展以“讲职业道德,树文明形象;讲艰苦创业,树奉献形象”为主题的“再展主力军风采”活动,以推动干部职工在新一轮创业中建功立业。推动开展职业责任、职业道德、职业技能、职业纪律教育和“建文明班组、创文明岗位、做文明职工”活动,制定、完善职工职业道德规范经验,继续推进群众性的职业道德建设和以“为人民服务,树行业新风”为主题的创文明行业活动。组织全省文明班组、文明职工事迹报告会和省市职工学雷锋先进事迹报告会在全省进行巡回报告。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教授吕联煌、惠安县残联理事长陈欠水被评为第四届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个人,泉州市邮电局、漳州市公安局巡警支队直属大队被评为第四届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
  1999年3月,省总工会组织选拔全省职工职业道德先进班组参加全国职工职业道德“百佳”班组评选活动。漳州市公安局巡逻警察支队直属大队入选第五届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十佳”单位,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教授吕联煌、厦门市公安局杏林分局副局长陈煌入选第五届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先进个人。全省11个集体入选全国职工职业道德“百佳班组”。7月,表彰1998—1999年度福建省职业道德“双十佳”(第三届)。是年,将1999年前获得职业道德“双十佳”的单位和标兵的先进事迹编撰成《八闽新风》下发基层供广大干部职工学习借鉴。
  2000年,省总工会深入贯彻全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在全省广泛开展“建文明班组、创文明岗位、做文明职工”活动,第三季度组织召开全省学习交流现场会。当年,漳州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服务台入选第六届全国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惠安县残联理事长陈欠水、中国农业银行龙岩分行新罗支行主任饶才富被评为第六届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先进个人。龙岩市急救中心、晋江钻石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被评为第六届全国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晋江市邮政局英林支局、厦门电业局城区营业厅、福建炼化公司常减压车间三班3个单位入选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百佳班组。
  2001年3月,省总工会推荐参加第七届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双十佳”评选及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百佳班组评选的候选人与单位。4月,召开全省职工思想道德建设座谈会。6月18日,转发中共中央企工委、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向李黄玺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号召全省各级工会广泛宣传李黄玺的先进事迹,在全省广大干部职工中掀起向李黄玺学习的热潮。6月,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指导协调小组表彰第四届福建省职业道德“双十佳”,并于9月在福州召开1999—2000年度福建省职业道德“双十佳”表彰大会。9月24日,省总工会宣教部下发通知,征集“创文明班组、建文明岗位、做文明职工”活动的先进典型,并于11月下旬召开先进典型经验交流现场会。12月,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通知》,在全省干部职工中深入开展公民道德建设。
  2002年,省总工会组织15万名职工参加全国公民道德知识竞赛,获得优秀组织奖。同时,开展职工思想道德建设情况专题调查,形成当前职工思想道德建设专题报告。通过全省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推动20多个部门和行业建立、完善职业道德规范。10月,与省经贸委联合转发国家经贸委、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职业道德建设意见》,在全省商贸行业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放心店”和“食品放心示范店(市场)”活动。
  2003年,省总工会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深化职工职业道德建设。1月,省总工会、省委宣传部、省经贸委、省文明办联合下发《关于评选2001—2002年度福建省“十佳职业道德先进集体”和“十佳职业道德标兵”的通知》,评选2001—2002年度福建省职工职业道德“双十佳”,经地方、省有关行业和省评委会评选,6月,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指导小组决定授予10个单位“第五届福建省十佳职业道德先进集体”称号,授予10人“第五届福建省十佳职业道德标兵”称号,授予10个单位“第五届福建省职业道德先进集体”称号,授予10人“第五届福建省职业道德先进个人”称号。中国建设银行泉州市分行、大田法院建设人民法庭被评为第八届全国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龙海市石码中心小学校长陈昌安、厦门市公安局开元分局刑警大队张金华被评为第八届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个人。
  2004年,经地方、行业和省评委会推荐,南安公安交警大队、水口发电有限公司继电保护班人选全国第四届职工职业道德建设百佳班组;厦门航空公司周晶晶示范班等4个班组获得全国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2005年1月,省总工会下发《关于评选2003—2004年度福建省“十佳职业道德先进集体”和“十佳职业道德标兵”的通知》,经地方、省有关行业推荐和省评委会认真评选,5月,省总工会、省委宣传部、省经贸委、省文明办联合表彰10个“第六届福建省十佳职业道德先进集体”、10名“第六届福建省十佳职业道德标兵”、10个“第六届福建省职业道德先进集体”、10名“第六届福建省职业道德先进个人”。福州市电业局带电班班长冯振波人选第九届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标兵。
  2006年,省总工会继续开展创建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百佳班组”活动,在全省范围内选拔推荐6个先进班组参加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百佳班组”的评选。
  2007年4月,经各设区市、省有关行业推荐和省评委会认真评选,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指导协调小组决定表彰10个“第七届福建省职业道德十佳单位”、10个“第七届福建省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10名“第七届福建省职业道德十佳标兵”、10名“第七届福建省职业道德建设先进个人”。漳州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人选第十届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厦门航空有限公司配餐部总经理陈毅真人选第十届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标兵。
  2008年,省总工会以“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志愿行动,引导职工立足本职岗位,发挥技能优势,为社会提供多样化、专业化的服务。福建省电力公司工会开展“金牌服务迎奥运——真诚365”活动,并协助组织400名职工参加北京奥运保电工作。省交通工会在全省广泛开展“共铸诚信交通”活动,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倒客、甩客等现象,突出抓好道路水路客运站、出租车行业优质服务。厦门市交通工会开展“文明出行礼让周”活动,形成“人让人、人让车、车让人、车让车”良好氛围。省直机关工会动员号召广大干部职工加强对办公楼院、机关住宅区的环境卫生整治,着力纠正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乱搭乱建、乱贴乱画等行为,培养良好习惯。旅游、商务、金融、交通、卫生、通信等服务行业和边检、海关、检验检疫等涉外窗口行业工会加强职工职业道德、服务规范的教育培训,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在各级工会组织和动员下,职工职业道德服务志愿行动得到有序开展。
  2009年,省总工会会同相关部门继续开展职工职业道德“双十佳”评选活动,经各设区市、省有关行业推荐和省评委会认真评选,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指导协调小组于2010年2月表彰了10个“第八届福建省职业道德十佳单位”、10名“第八届福建省职业道德十佳标兵”、7个“第八届福建省职业道德先进单位”、8名“第八届福建省职业道德先进个人”。省残疾人康复职业培训中心被评为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
  三、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1996年,省总工会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总结各地市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典型经验,与省委宣传部和省经贸委联合制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爱国主义教育的意见》,在全省职工中开展学理论、学文化、学科学、学技术、学管理、学法律的教育活动。
  1997年1月,省总工会印发《1997年全省工会宣传思想工作要点》,要求各级工会立足班组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引导职工树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新思想、新观念,理顺情绪,化解矛盾,保护、调动职工支持和参与改革的积极性。
  1998年,省总工会组织工会干部认真学习《邓小平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概要》,加强和改善工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努力探索各类企业和各层次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新路子,帮助职工理解关于搞好国有企业的重大决策,树立战胜困难的勇气和信心。7月,对全省职工思想信息工作状况和国有企业改制中的职工思想状况进行调研。
  1999年3月,在福州召开全省工会宣传思想工作会议,总结交流1994年以来全省工会宣传工作经验,表彰宣传思想工作先进单位96个、宣传思想工作先进个人200名。5月,省总工会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宣教部《关于切实做好职工思想动态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明确12个方面的信息报送要求。12月,省总工会与省委宣传部、省委组织部、省经贸委联合评选表彰“福建省1997—1998年度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89个和“福建省1997—1998年度优秀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者”91名。2000年3月,省总工会召开全省工会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对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批示和全国、全省、全国工会宣传部长、宣教部长会议精神,总结交流1999年全省工会宣传思想工作,研究部署2000年全省工会宣传思想政治工作任务;下发《关于开展企业班组板报科普宣传活动的通知》,在全省企业中开展班组板报科普宣传活动,8月,省总工会宣教部开展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专题调研;在职工中开展融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的马克思唯物论、无神论教育,普及科学理论和科学知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职工中形成反对迷信愚昧、抵制各种歪理邪说的健康气氛,9月,省总工会在福建炼油厂召开全省工会思想政治经验交流会,各设区市工会分管主席、宣教部长、省级产业(系统)工会分管主席、省直属企业分管工会主席以及介绍经验单位工会主席共100余人参加会议,福建炼油厂、三明钢铁厂、厦门造船厂、南平纺织厂、漳州市工商局“12315”投诉台、福州燃料总公司、福鼎汽车站、晋江风竹针织漂染实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在会上介绍、交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经验和做法。9月,制定下发《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工会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就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意义、职工思想政治的目标基本方针和原则进行阐述,确定各级工会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中的职责,提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创新的方向,明确各级领导、思想工作队伍、各类文化阵地和工作机制建设的任务。11月,省总工会下发《关于评选思想政治工作先进班组的通知》,各地、各企业班组以评选为契机,广泛开展班组思想政治工作。经各级推荐评选,全省共有64个班组被评为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班组。
  2001年2月,省总工会在福鼎召开全省工会宣传思想工作会议。3月,省总工会发出《关于开展工会宣教干部与职工思想访谈活动的通知》,要求自4月10日起全省县以上工会宣教干部,每人应与3〜5名职工(含特困职工、下岗职工)建立定期访谈制度,每人写出1〜2篇访谈录。这项活动受到基层的广泛关注,各级工会宣教干部深入企业、融人工人中,与职工交流,促进职工队伍思想稳定。8月,省总工会与省委宣传部、省委组织部、省经贸委联合下发通知,在全省企业开展1999一2001年度全省思想政治工作“双优”推荐评选活动。10月,召开全省设区市分管主席和宣教部长座谈会,会议围绕当前职工思想动态及其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各地工会宣教干部开展职工思想访谈活动情况、2002年工会宣教文体工作思路、2001年工会宣教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各地工会新闻宣传情况和措施以及《工人日报》订阅发行等问题进行座谈讨论。12月,省总工会与省委宣传部、组织部、省经贸委联合表彰“福建省1999一2000年度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84个、“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87名。
  2002年1月,省总工会将上年访谈活动成果汇编成《职工访谈录》,供各级工会干部学习参考。2月,省总工会在厦门召开全省工会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传达全国和全省宣传部长会议精神,总结回顾2001年全省工会宣传思想工作情况,部署2002年全省工会宣传思想工作。各设区市总工会、福州铁路分局工会、省邮政工会、省电信工会、省电力工会、省交通工会、省直机关工会分管领导或宣教部长、《工人日报》驻福建记者站站长、《生活•创造》杂志社社长参加会议。8月,省总工会会同省委宣传部等部门评选表彰全省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百家先进单位、百名先进个人。探索在困难职工和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工会思想政治工作的路子。
  2003年,省总工会开展有针对性的形势政策教育,推广不同所有制企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经验,探索社区思想政治工作,继续开展职工思想访谈工作。2月,在平潭县召开全省工会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传达有关会议和领导讲话精神,总结2002年全省工会宣教工作,讨论2003年工会宣教工作要点、考评办法和工作新思路,对2002年工会宣教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工人日报》发行进行评比、奖励。9月,省总工会与省委宣传部、组织部、省经贸委联合表彰“福建省2001—2002年度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89个、“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94名。
  2004年1月,省总工会在全省开展工会干部思想状况和最受欢迎的工会工作调查,并形成《营造社会品牌,扩张工会影响——最受欢迎的工会工作》调查报告,建立11个宣传思想信息报送点;下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和全省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工会认真学习会议精神,增强做好工会宣传思想工作的使命感,全方位推进工会宣传思想工作,开创工会宣传思想工作新局面。3月,在三明召开全省工会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传达全国工会宣教思想工作会议精神,部署2004年工会宣传思想工作,表彰2003年度全省工会宣传教育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优胜单位,福州市总工会宣教部、厦门市总工会宣教部、泉州市总工会宣教部分别介绍开展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经验做法。4月,省总工会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主题教育——全国职工“共铸诚信”系列活动的通知》,发动全省职工积极参与,自觉提高诚信意识。5月,省总工会与省委宣传部联合发出《关于向许振超和李斌同志学习的决定》,号召全省干部职工开展学习许振超和李斌的活动。7月6日上午,省总工会与省委宣传部、省交通厅在福建会堂共同举办“许振超先进事迹报告会”,省委代书记、省长卢展工和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领导会前接见报告团成员,并出席报告会。省直厅局领导、机关干部、企业职工、师生代表1400多人出席报告会。下午,在福建会堂会议室召开“学习振超精神,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省市干部群众座谈会,来自全省各行各业的干部、职工、群众、劳模代表30多人参加座谈会。
  2005年,省总工会与省委宣传部、组织部、省经贸委联合表彰福建省2003—2004年度“思想政冶工作优秀企业”和“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
  2006年3月,省总工会在龙岩长汀县召开全省工会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会议围绕2005年工作总结和2006年工作设想展开讨论研究。2007年2月,省总工会在莆田召开全省工会宣传思想工作会议,总结交流2006年全省工会宣传思想工作,部署2007年全省工会宣传思想工作。8月,与省委宣传部、组织部、省经贸委联合表彰“福建省2005—2006年度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90个、“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93名。
  2008年3月,省总工会在永泰召开全省工会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中共中央、福建省委、中华全国总工会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2007年全省工会宣传思想工作,部署2008年全省工会宣传思想工作。
  2009年2月,省总工会在邵武召开全省工会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交流2008年全省工会宣传思想工作,部署2009年全省工会宣传思想工作。与省委宣传部、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经贸委联合表彰2007—2008年度“全省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95个和“企业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91名。
  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
  1996年3月,省总工会举办“岗位学雷锋,行业树新风”报告会。10月,省总工会在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闭幕后,下发《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通知》,全省各级工会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宣传全会精神。11月,省总工会举办全省“爱岗敬业职业道德”演讲比赛。
  1997年2月,省总工会下发《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的意见》,组织全省职工学习会议精神,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8月,下发《关于在全省职工中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通知》,动员全省各级工会干部和职工积极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
  1998年,全省各级工会把培育“四有”(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职工队伍作为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着力点,深入开展以行业创优、班组创先为目标,以职业理想、职业责任、职业纪律、职业技能和爱岗敬业为重点的争先创优活动。省总工会组织全省文明班组、文明职工事迹报告会,推进以“为人民服务,树行业新风”为主题的创文明行业活动。在毛泽东“向雷锋同志学习”题词发表35周年前夕,省总工会于2月19日下发《关于新时期在职工中开展向雷锋同志学习的通知》,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在职工和工会干部中掀起学习雷锋的新高潮。3月3日,在福州举办省市学雷锋先进事迹报告会。
  1999年3月,省总工会下发《关于认真做好建国五十周年“主力军风采展”筹备工作的通知》,在福州举办“建国五十周年‘主力军风采展’”,展览分谱写经济建设辉煌篇章、弘扬社会主义文明新风、掌握科学知识推进科技进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企业民主管理、维护社会的安定稳定和走向世界的福建工人阶级等七个部分,用大量的图文资料展示新中国成立以来福建省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成就。10月,省总工会在全省职工中广泛开展预防毒品侵害教育活动和参与创建“无毒社区”“无毒厂区”活动。
  2000年,省总工会在全省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参与省政府、省纪委组织的行风评议,对电力、电信、移动、铁路、城管等公共服务部门的行风进行民主评议。6月,省总工会下发《关于对职工涉毒情况进行调查的通知》,对全省职工涉毒情况进行调查,各级工会结合职工涉毒调查开展禁毒教育。
  2001年,省总工会在全省各级工会和企事业单位开展“创文明班组、建文明岗位、做文明职工”活动。9月,下发《关于推荐全省“创文明班组、建文明岗位、做文明职工”典型的通知》,收集整理全省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典型材料。
  2002年,省总工会结合“五一劳动奖章”、“五一劳动奖状”、“十大杰出工人”、女职工标兵、“巾帼文明班组”、“五好文明家庭”的评选表彰,以先进模范人物的思想教育广大职工,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入开展。
  2003年,省总工会联合省文明办等12个部门按照2001年中央文明办等9个部门的部署,结合福建省实际,在全省开展科教、文体、法律、卫生、环保、涉台教育。
  2004年,省总工会与省委宣传部、省委文明办、省经贸委、省物价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共青团省委联合继续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
  2005年,省总工会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开展职工拒绝毒品“零计划”行动和“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
  2006年,省总工会总结表彰2001—2005年全省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提出《实施意见》,部署2006—2010年全省干部职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工作。同时,动员组织全省各级工会和职工群众开展创建示范街、示范店和放心店活动和以“诚实规范标价、制止价格欺诈”为主题的“百城万店价格诚信”活动。
  2007年,省总工会继续参与组织开展2007年“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引导全省职工群众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促进解决职工群众关心的“吃、穿、用、信、行”等方面存在的假冒伪劣问题。同时参与评选福建省第四批“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街。
  2008年1月,省总工会与省委宣传部、省委文明办、省经贸委、省物价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共青团省委联合继续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5—6月,相继下发《关于深入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的实施方案》《关于在百万职工中进一步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在百万职工中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行动”的实施意见》,围绕文明礼仪、公共秩序、社会服务、城乡环境等方面开展一系列活动,在全省职工中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各基层工会以《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礼仪知识简明读本》为基本教材,组织各类培训,举办各类知识讲座、主题演讲、知识竞赛,开展礼仪讲座进基层、百万职工学礼仪的群众性学习宣传活动;宣传奥运会、残奥会基本知识,普及社会礼仪、生活礼仪、涉外礼仪、职业礼仪常识。各设区市工人文化宫通过公益广告、科普画廊等公共文化教育场所,向社会公众普及宣传文明礼仪知识。泉州市、宁德市、漳州市、南平市“职工书屋”示范点,通过流动书箱、读书沙龙、感言征集等形式,将奥运知识送进企业、工地、社区,传递给广大职工。龙岩市、莆田市基层工会组织3万多名职工参加“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礼仪知识竞赛。三明市总工会创作3000条迎奥运灯谜,编辑印刷成《迎奥运灯谜专集》免费下发,普及奥运知识。省空管分局提出“文明是我们的风度”礼仪规范倡导口号,把职工的职业礼仪培训列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特邀专家、教授对员工进行礼仪知识培训。
  2009年,省总工会与省委宣传部、省委文明办、省经贸委、省物价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监督局、共青团省委联合继续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世界艾滋病日”系列宣传活动,先后在福州五一广场、连江清禄鞋业有限公司、福建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开展“遏制艾滋,履行承诺”大型宣传咨询活动。福州、三明市总工会举办艾滋病防治知识讲座,三明市在工人文化宫举办大型“红丝带”文艺晚会。活动期间,共制作宣传展板20多种,分发宣传小折页、读本1万多份,发放防艾安全套10多万个,吸引近3万名职工群众参与活动。国庆期间开展“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活动,结合工会组织自身的特点和优势,着力抓四项活动。一是结合创建“工人先锋号”“五一先锋岗”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二是开展以“三个一千”(一千家职工书屋、一千场文化活动、一千场电影)为目标的送文化志愿活动。三是开展“百千万”就业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协助党政为下岗失业困难职工群体排忧解难,缓解金融风暴对就业形势带来的不利影响。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组织、举办近百场公益现场职业介绍招聘会,帮扶近千名下岗失业人员成功创业,组织10万名职工、就业困难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并为10万名下岗失业人员进行职业介绍。四是开展“光荣与梦想——寻找时代劳动精神”活动。以劳模的良好风范带动和引领全社会,积聚昂扬力量,树立社会新风。结合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省总工会与省委宣传部、福建日报社联合开展劳模大采访、大宣传活动,动员社会各界寻找新中国成立后各个时期、各个年代的劳动模范,深入挖掘各个年代的劳动模范内心深处的时代精神,努力营造尊重劳模、争当劳模的社会氛围。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工会志1995-2010

《福建省志·工会志1995-2010》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是《福建省志·工人运动志》的续篇,上限从1995年福建省工会第九次代表大会召开;下限至2010年5月福建省工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召开,记述了福建省这15年间工会工作和工人运动发展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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