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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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工会志1995-2010》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3219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群众监督
分类号: D412.857
页数: 5
页码: 156-160
摘要: 该文主要介绍了福建省总工会在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方面所做的劳动保护工作。其中包括对“三个条例”的修改意见的征集和汇总报送,安全生产检查中事故隐患的通知和考核内容的制定,以及针对不同行业和地区的劳动保护工作制度的完善。同时,也介绍了各级工会在安全生产决策制定、劳动保护工作考核和参与法规修订方面的参与情况。
关键词: 制度建设 监督检查 福建省

内容

1995年4月,省总工会发出开展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福建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执法检查的通知,5—7月开展执法检查。检查重点是三资企业、乡镇企业。要求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档案,发出《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进行跟踪监督,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全省各级工会共查出事故隐患4000多件,发出《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150多份。在全国第五次安全生产周活动中,省总工会会同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等部门对全省23个安全事故隐患严重、久拖不改的企业出示黄牌警告,促使企业增加安全资金投入,消除事故隐患。各地市工会、省级各产业工会结合实际,制定执法检查方案,督促基层抓落实。莆田市总工会在各县(区)工会和基层工会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四个执法检查小组,重点抽查37家企业,提出整改意见140条,发出《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26份。泉州市总工会集中力量重点对三资企业、乡镇企业进行执法检查。福州铁路分局工会用近一个月时间,分2个组深入36个主要生产单位,巡视检查8个车间、80个生产班组,查出事故隐患350多件,落实整改292件。9月,省总工会向省政府递交专题呈报件,反映泉州市自1994年3月至1995年9月,重大恶性事故频发,发生重大死亡事故9起、死亡52人、受伤19人的情况,引起省政府领导的重视,责成省安委会牵头,组织工会、监察、工商、公安、消防等部门到泉州现场办公,进行监督检查,帮助整改。
  1996年1月,省总工会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发挥工会群众监督的作用,做好今冬明春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工会经常深入基层和生产第一线,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强调在春节前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发现问题和事故隐患,要督促及时整改,一时无法整改的,要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护措施,确保安全生产,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据统计,全省各级工会参加安全检查5940次,查出事故隐患28338件,已整改26147件,其中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职业危害579件,已整改或正在整改435件。
  1997年5—6月,省煤炭工业局、监察厅、总工会联合组成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组,分别赴龙岩市新罗区、永定县、漳平市,三明市大田县、永安市及泉州市永春县,对乡镇煤矿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抽查。现场抽查19个乡镇煤矿,责令6个矿井永久性封闭,对3个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责令其停产整顿,对隐患较多的3个矿井下达整改通知书。对永定矿务局龙潭矿井、瓦窑坪矿井,龙岩矿务局翠屏山矿井,上京矿务局天湖山矿区及永春县等国有煤矿井田内20多处违法开采的乡镇煤矿的地面及井口实地调查,分别提出处理意见。经过整改,龙岩、三明、泉州三个市的乡镇煤矿安全生产状况与上年同期相比有所好转,死亡人数和百万吨死亡率比上年同期下降27.78%和8.54%,5月份实现死亡事故为零。9月,晋江市裕华鞋厂因安全防患薄弱和“三合一”厂房缘故导致发生32死4伤的特大火灾事故。省委、省政府在半个月内连续四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以整治“三合一”厂房隐患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工作。会后,全省各级工会集中一段时间,深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企业整改事故隐患。截至10月30日,全省共检查“三合一”厂房9085家,其中责令停产停业整改1023家,限期整改6109家,至12月上旬已整改4690家,整改率为65.8%,已搬出住宿人员108424人。
  1998年1月,省总工会发出《关于加强工会劳动保护,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工会深入基层,深入生产第一线,发挥基层工会劳动保护队伍和网络的作用,发动和组织职工开展群众性“反违章、查隐患、保安全”活动;继续做好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作业点建档和跟踪整改工作,尤其要加强对一些安全生产状况差,劳动条件恶劣的外商投资企业、乡镇和私营企业、事故多发行业及“三合一”厂房、易燃易爆场所的监督检查工作,做好年末岁首安全生产。据统计,各级工会参加安全检查10683次,查出隐患26770件,已整改24762件,其中,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职业危害360件,已整改和正在整改307件。
  1999年1月26日至2月5日,省政府组织省安全生产检查团赴各地市开展安全检查。主要检查1998年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1999年春运工作准备情况;石油液化气站点、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要害部位及冬防工作落实情况。1月29日至2月5日,省总工会领导带队,省政府办公厅,省交警总队,省消防总队,省劳动厅,省安办等部门联合抽调有关人员赴莆田市、泉州市进行安全检查。12月10日,省政府发出《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省总工会领导带领省安全生产检查团第四组赴南平市检查。各级工会参加安全检查12028次,查出隐患34907件,已整改32696件,其中,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职业危害479件,已整改和正在整改356件。
  2000年2月、3月、5月,省总工会会同省劳动厅、省妇联等有关单位,分别赴莆田、泉州、厦门和漳州市,检查企业劳动保护情况。8月,省总工会开展鞋业“三苯”危害的调研,撰写《关于我省鞋业“三苯”危害治理情况的调查与对策》专题报告,引起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的重视,批示有关部门研究。12月,省总工会发出《关于对工会系统文化娱乐等场所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市总工会立即组织本地区各级工会对工会文化宫、俱乐部、职工校,宾馆以及所有文化娱乐场所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随后,省总工会组织有关人员对省金鸡山工人疗养院、福州海员俱乐部、工会大厦、干校等直属单位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督促限期整改。各级工会参加安全检查17372次,查出隐患60377件,已整改56558件,其中,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职业危害553件,已整改和正在整改485件,列入计划整改68件。
  2001年1月,根据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牵头组织9个检查组,于1月9日开始赴9个地市进行安全检查。省总工会领导率第四组赴莆田市检查2000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同时对春运和冬防工作及重点行业和部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抽查。2月,省总工会参与省消防总队、省运输管理局等省属单列考核单位安全责任制执行情况检查。中华全国总工会发出《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关闭国有煤矿矿办小井和乡镇煤矿停产整顿的紧急通知〉的通知》后,省总工会即要求全省各有关地方工会积极协助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切实抓好关闭国有煤矿矿办小井和乡镇煤矿停产整顿工作。5月,省总工会先后组织对莆田、泉州、厦门、漳州的非公有制企业进行安全检查。7月,省总工会会同省煤炭集团工会深入龙岩、漳平等重点产煤区检查。国有煤矿井田范围内应关闭的278个各类小煤矿已全部停产,77个小煤矿已关闭;乡镇煤矿2670个井硐已全部停产整顿。至7月10日经各县检查验收,符合条件恢复生产的有89个,关闭“四证不全”或整改无望735个。同时,省总工会开展1996—2000年安全生产工作调研,撰写专题报告《生产安全是永恒的主题——我省“九五”企业安全生产状况与“十五”的对策建议》,受到省政府的关注。各级工会共参与安全检查17554次,查出事故隐患48295件,已监督整改45587件,其中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职业危害834件,已整改和正在整改761件,列入计划整改73件。
  2002—2003年,《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全省各级工会运用各种形式和手段宣传“两法”,加强现场监督检查,配合各级政府搞好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抓好事故易发行业、企业,尤其是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安全卫生的监督检查。2003年,省总工会会同省消防总队等有关部门参与全省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专项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2002年,全省各级工会共参与安全检查7560多次,查出事故隐患9625件,已监督整改有的6786件;2003年,全省各级工会共参与安全检查1517次,查出事故隐患8907件,已监督整改5713件。
  2004年,省总工会重点加强对福州、莆田、泉州等鞋业企业密集地区职业危害的监督检查,以及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安全卫生的监督检查,同时参加省政府组织的各类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全省各级工会积极开展矿山、建筑、危险化学品等各种专项安全监督检查。7月,省总领导分头带队深入基层、企业开展防暑降温慰问和检查,督促各地采取措施保护职工劳动安全和健康。各级工会共参与安全检查6524次,查出隐患7444条,基层工会参加各种安全产生检查267481次。
  2005年8月,省总工会领导率省政府第二督察组对厦门市落实省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制上半年执行情况,以及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察,分别听取厦门市政府、湖里区政府、集美区政府及两个街道办事处的情况汇报,查阅有关资料,重点抽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采石场、石材厂、商场、公共娱乐场所、建筑工地等14个单位。各级工会积极参加省市人大组织的执法大检查,组织各种劳动安全卫生监督检查,重点对矿山、建筑、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事故易发行业及非公有制企业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监督检查。各级工会共参加安全生产检查6186次,提出整改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意见5692件,基层工会参加安全生产检查175504次,受理举报案件746件,配合劳动安全卫生监督部门处理案件211件。
  2006年5月,省总工会发出《关于对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情况进行检查的紧急通知》,并组成联合检查组,赴有关地区进行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情况专项抽查。检查组先后对福州、龙岩、厦门和泉州市部分企业抽查。检查组听取各市总工会关于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情况汇报,召开8场60多家企业工会干部、职工群众、企业负责人座谈会,深入9家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改制企业进行检查。专项检查的重点是非公有制企业,尤其是小企业、小作坊的劳动保护情况,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均当场向企业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各级工会积极参加省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矿山安全法》等各种执法检查,加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力度。7月4日,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生福建长隆纺织有限公司女工刘运芳中暑死亡事故,引起媒体关注。7月上旬,省总工会领导分8路赴全省各地和重点行业看望慰问高温一线作业的职工,检查防暑降温工作。各市、县工会和产业系统工会也深入露天高温作业的基层检查防暑降温措施的落实情况,督促整改薄弱环节。7月24日,省总工会向省政府呈报《关于建议我省加强防暑降温工作的函》,建议:①组织有关部门对高温作业的行业和企业进行防暑降温工作大检查;②尽快出台福建省防暑降温的行政法规。省总工会开展全省“安康杯”竞赛互查活动,组织9个地市工会互查互学、取长补短,促进竞赛活动健康发展。各级工会参加各类安全检查8062次,提出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整改意见7327件,受理举报案件1135件,提请劳动安全卫生监督部门处理案件503件。
  2007年1月,省政府安委会组织9个考核督察组对各设区市200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督察。省总工会领导率第九考核督察组赴宁德考核督察。5—6月,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联合在开展劳动用工情况专项监督检查,依法纠正企业劳动违法行为。省总工会为贯彻落实省委书记卢展工5月14日在《福建日报》热线新闻上对关于维护职工劳动安全权益的批示精神,决定在7—9月开展全省劳动安全卫生大检查,检查重点为农民工相对集中的采掘、建筑、加工制造等事故高发及职业危害严重的工矿企业。7—10月,省总工会会同省安监局在全省开展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重点为各类矿山、化工、建筑施工、冶金及制造加工企业,以及特种劳动防护品生产企业。各级工会参加各类安全生产检查13017次,提出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整改意见9841条,基层工会参加安全生产检查达126617次。
  2008年,省总工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百万职工查隐患”活动,并将其纳入“安康杯”竞赛活动重要内容,在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和“基层基础建设年”各项任务中,发挥工会劳动保护组织网络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作用。各级工会结合实际组织开展“百万职工查隐患”活动,福州市总工会组织动员30万名职工,以矿山、建筑、化工、交通运输等高危行业和纺织印染、石材加工、照明灯具、箱包制作等职业危害严重的行业为重点,开展查隐患活动;莆田市发动7万名职工参与查找隐患,全市共查出各种隐患421条,已整改409条,有12条列入计划整改并已采取应急防护措施,实现企业全年死亡事故和重伤事故零目标;泉州市组织排查各类型企业安全隐患25376处。各级地方和产业工会参加各类安全生产检查8364次,基层工会参加安全检查138743次。省总工会计划用3年时间加强工会劳动保护基层网络建设,建立起全省较为完善的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体系和工作机制,对县级以上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察员进行重新登记发证工作。
  2009年,各级工会组织发动职工全面、深入查找身边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努力防范、治理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全省基层以上工会开展参加各类安全生产检查13005次,基层工会参加安全生产检查135666次。泉州市工会查排各类安全隐患18527处;莆田市工会组织检查271家企业,参加安全检查43人次,发现安全问题1208个并落实整改。福州市工会组织动员近40万名职工对以矿山、建筑、化工、交通运输等高危行业和纺织、石材(含叶腊石)加工、照明灯具、箱包等职业危害严重的行业为重点的工矿商贸行业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开展查隐患活动。
  参与事故调查是工会组织参与安全生产、加强劳动保护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工会在参加事故调查处理中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为企业安全生产、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职工安全与健康,履行工会应有的职责。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福建省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办法》(2007年6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发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条例》),福建省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实行分级管理。据1995—2009年统计,全省县级以上工会参与事故调查处理11303起,其中,1995年528起,1996年521起,1997年780起,1998年616起,1999年643起,2000年921起,2001年565起,2002年423起,2003年442起,2004年739起,2005年821起,2006年832起,2007年972起,2008年845起,2009年1655起。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工会志1995-2010

《福建省志·工会志1995-2010》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是《福建省志·工人运动志》的续篇,上限从1995年福建省工会第九次代表大会召开;下限至2010年5月福建省工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召开,记述了福建省这15年间工会工作和工人运动发展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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