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和谐企业创建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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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工会志1995-2010》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3216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和谐企业创建工作
分类号: D412.857
页数: 1
页码: 144
摘要: 本章主要介绍了福建省在和谐企业创建工作方面的进展情况。2009年3月,省总工会成为“福建省和谐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并与其他28个省直部门和单位组成了省和谐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同年5月和6月,领导小组制定了相关的方案和职责分工,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创建内容等工作。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文件要求,推动建立了“党委领导、政府推动、工会牵头、部门配合、企业主体、职工参与”的创建工作格局。在现场会上,试点地方和试点企业做了典型发言,唐国忠出席会议并讲话,明确提出了推动全省全面开展和谐企业创建工作的意见。最终,各设区市结合实际制定了《创建和谐企业评估细则》,对劳动关系、环境关系和社会关系内容进行具体细化,指导推动企业开展创建工作。
关键词: 领导小组 企业创建 福建省

内容

2009年3月,省总工会成为“福建省和谐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成立福建省和谐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由29个省直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的省和谐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总工会。5月,省和谐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在福州召开,决定在泉州、龙岩两个设区市和漳州南靖县开展和谐企业创建试点工作,并在全省逐步推开。省委常委、省和谐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唐国忠出席会议并讲话,对和谐企业创建试点工作提出要求。6月,省和谐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和谐企业创建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和谐企业创建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目标、创建内容、组织实施和组织领导,提出从5月起,在部分设区市、县(市、区)和工业园区开展和谐企业创建试点工作,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逐步完善创建内容和工作机制,用三年时间在全省逐步推开。同时,制定下发《福建省和谐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明确职责分工,切实推进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关于开展和谐企业创建试点工作方案》《福建省和谐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等文件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纵向领导、横向协作,推动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推动、工会牵头、部门配合、企业主体、职工参与”的创建工作格局。
  12月,在泉州召开全省和谐企业创建试点工作现场会,泉州市委、龙岩市委、南靖县委和福建匹克集团有限公司、福建恒安集团有限公司等试点地方和试点企业在会上作典型发言,唐国忠出席会议并讲话,就扎实推动和谐企业创建工作全面开展提出意见,明确提出已经开展试点工作的设区市,2010年要在所属县(市、区)全面推开;尚未启动试点工作的设区市,2010年上半年都要启动创建试点工作,2010年下半年在所属县(市、区)全面推开,推动全省全面开展和谐企业创建工作。省和谐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在全省全面开展创建工作,原先尚未启动试点工作的设区市全面开展和谐企业创建工作,已经开展试点工作的设区市积极将创建工作向所属县(市、区)延伸,全省所有设区市和县(市、区)都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逐步完善创建内容和工作机制。各设区市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创建和谐企业评估细则》,对劳动关系、环境关系和社会关系内容进行具体细化,指导推动企业开展创建工作。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工会志1995-2010

《福建省志·工会志1995-2010》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是《福建省志·工人运动志》的续篇,上限从1995年福建省工会第九次代表大会召开;下限至2010年5月福建省工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召开,记述了福建省这15年间工会工作和工人运动发展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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