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建设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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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工会志1995-2010》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3204
颗粒名称: 第五节 建设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分类号: D412.857
页数: 3
页码: 109-111
摘要: 这段文本描述了中国福建省总工会在1999年至2007年期间开展的特困职工帮扶工作。各级工会通过建立特困职工档案,开展动态管理,与困难职工家庭建立联系,并采取多种措施进行帮扶。帮扶活动包括资金、物资、技术、政策等方面的援助,以及为困难职工提供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此外,工会还积极推动党政干部与困难职工开展“结对子”帮扶活动。这些帮扶措施有效地帮助了特困职工解决生活困难,并形成了工会救危济困的工作网络。
关键词: 总工会 特困职工 福建省

内容

1999年,各级工会全面开展对特困职工的帮扶工作,省总工会研制开发“送温暖工程”管理软件,对全省特困职工建立档案实行规范化管理,与1.4万户困难职工家庭建立联系。
  2000年,全省各级工会把帮助特困职工脱困与实现最低生活保障结合起来,健全特困职工档案,对全省2.7万特困职工进行动态管理,促成全省1.1万名党政干部与1.4万户困难职工开展“结对子”帮扶,将7000名特困职工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2001年,各级工会加强特困职工档案的健全工作,县以上工会按照省总工会要求全部配备微机,对符合低保条件的2.26万户特困职工家庭建立档案并进行动态管理。积极推动党政干部联系困难职工,全省有1.46万名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挂钩帮扶困难职工1.79万户,联系困难企业2217家。
  2002年,省总工会升级“送温暖工程”管理软件,推动各设区市建立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基本形成工会救危济困工作网络。健全领导干部联系特困职工制度,认真落实工会对特困职工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即当好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第一帮助人,不使一名特困职工因生活太困难而发生意外。及时掌握困难职工情况,发动1.3万名党政干部与1.95万名特困职工开展“结对子”帮扶活动,促成6.9万名特困职工纳入最低生活保障。通过实施技术扶贫、资金扶贫和政策扶贫帮助2712户困难职工脱贫。
  2003年,全省9个设区市总工会全部建立帮扶中心,有53个县(市、区)工会相应成立帮扶中心。各级工会利用帮扶中心这一平台,认真开展信访接待、法律援助、生活救助、政策咨询、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等工作。全省共建立特困职工档案23146户,各级工会帮扶中心共筹集资金1004.02万元,帮扶困难职工102429人次,帮扶款物922.32万元。省委、省政府决定每年从省财政拨出400万元资金,用以解决部分省级劳动模范生活上的困难,各级工会也对困难劳模建立相应的生活补助制度。2004年,全省有9个县(市、区)工会成立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泉州、龙岩等地还把帮扶中心向乡镇、企业延伸,在乡镇和一些比较大的企业成立帮扶站,形成三级帮扶网络。各级工会认真开展困难劳模帮扶工作,对下岗失业劳模(先进工作者)、丧失劳动能力的劳模和离退休劳模,采取分级负责的办法进行帮扶、慰问。全省建立特困职工档案21619户,各级工会帮扶中心共筹集资金1853.7万元,累计帮扶困难职工13万人次。
  2005年,各级工会加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建设,对所属工会的帮扶机制建设及帮扶工作情况进行调研、检查。全省9个设区市和67个县(市、区)工会均建立帮扶中心。各地帮扶中心对当地特困职工和因病因灾的困难职工进行调查摸底,对困难职工档案进行适时的调整、充实、完善,建立19189户特困职工档案,对拟帮扶的职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并将帮扶范围扩展到进城务工人员,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全省各级工会帮扶中心共筹集资金1405万元,累计帮扶困难职工35.5万人次。
  2006年,省总工会下发《关于开展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规范化建设达标活动的通知》,制定《福建省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规范化建设考核评价标准》,建立帮扶困难职工的长效机制。中央财政下拨专项帮扶资金255万元,省总工会下拨专项帮扶资金1030万元(每个设区市帮扶中心20万元,县帮扶中心10万元),并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中央财政拨付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办法》。至2006年底,省、市、县三级工会全部成立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全省共有14501名党政领导联系16868个困难职工家庭和1413个困难企业,及时为建档的25579户特困职工家庭排忧解难。泉州、龙岩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分别被中华全国总工会表彰为“全国工会模范帮扶中心”和“全国工会帮扶中心工作先进集体”。
  2007年,省总工会制定下发《关于县级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在泉州、厦门召开现场会,举办帮扶工作管理软件操作使用培训班,用帮扶工作管理系统软件规范困难职工档案,强化帮扶专项资金管理,提升帮扶工作水平。中央财政下拨专项帮扶资金560万元,省总工会下拨专项帮扶资金105万元。省总工会授予泉州、龙岩、福州、厦门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和永定县等17个县级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全省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称号。在总结各地帮扶中心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省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于11月6日揭牌,服务大厅面积400多平方米,配备7名工作人员。全省建立困难职工档案54230户,各级工会共筹集慰问款4637万元,走访慰问困难企业1614家,慰问困难职工30295户,慰问农民工172503人。
  2008年,各级工会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天津市帮扶中心时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帮扶中心规范化建设。6月2日,省委领导视察省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充分肯定省总工会帮扶中心工作成效并提出更高的要求。各级工会不断加强帮扶中心基础性建设,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质量,拓展帮扶范围,逐步建立起省、市、县、乡镇(街道)、企业五级帮扶网络。经省总工会组织检查,有4个设区市和45个县级帮扶中心通过达标验收。福州、厦门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和永定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获得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工会帮扶中心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泉州市总工会帮扶中心干部洪一新被授予“全国工会帮扶工作标兵”称号,同时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这一年,中央财政下拨专项帮扶资金1160万元,省总工会下拨专项帮扶资金245万元,全省工会共筹集慰问款5264.33万元,走访慰问困难企业1424个,慰问困难职工52686户,慰问农民工130660人,建立困难职工家庭档案52686户。
  2009年,根据帮扶工作管理系统软件进行升级换代的要求,省总工会举办培训班对各级帮扶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并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软件使用工作健全完善困难职工档案的通知》,各地及时将困难职工档案和帮扶信息输入软件系统。当年,中央财政下拨专项帮扶资金1230万元,省总工会下拨专项帮扶资金120万元。全省建立困难职工档案44747户,参加联系生活困难职工活动的各级领导干部24852人,联系职工家庭28774户,参加联系困难企业活动的领导干部2817人,联系困难企业1855家。省总工会组织检查,全省85个县级以上帮扶中心已全部达到规范化建设的目标。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工会志1995-2010

《福建省志·工会志1995-2010》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是《福建省志·工人运动志》的续篇,上限从1995年福建省工会第九次代表大会召开;下限至2010年5月福建省工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召开,记述了福建省这15年间工会工作和工人运动发展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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