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经济核算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纺织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3165
颗粒名称: 三、经济核算
分类号: F426.81
页数: 3
页码: 293-295
摘要: 本文介绍了福建省纺织工业的经济核算发展历程,包括经济核算的加强、经营(承包)责任制的推动以及现代化管理手段的运用等方面。
关键词: 福建省 纺织工业 经济核算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一些地方国营和公私合营的纺织企业开始重视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核算。
  1955年,公私合营泉州织布厂通过财务簿记改革,建立记帐凭单制,改善单位成本核算手段,总结出一套加强资金管理和消耗定额考核的经验。
  “文化大革命”前,省内纺织工业独立核算的企业基本上实行厂部一级核算制度。
  1979年,福建省纺织行业在调整恢复过程中加强经济核算。当时,省内大部分纺织企业仍是厂部一级核算,有的企业班组内部也实行评分计奖办法,但定额指标、原始记录、计量测试等基础工作没跟上,经济核算力量薄弱,还存在重产量、轻质量和浪费等现象。在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工作中,福建省龙岩染织厂最早推行“厂内经销法”,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厂内经销法”就是利用厂内货币的形式,各生产车间、有关部门单独形成产、供、销三个环节,各核算单位之间实行经济合同制,明确有关经济责任制和奖惩条例,这种改变厂部一级核算为厂内多级核算的作法,得到上级的肯定和支持。1980年5月13日《人民日报》作了专题介绍。随后《福建日报》全文转载。省地市有关部门在该厂开现场经验交流会,省内外不少单位纷纷赴厂取经。随着企业经营体制的改变,全省各纺织企业都开始加强内部经营管理,健全完善经济核算管理体制,逐步向缩小经济核算单位方向发展。
  从80年代开始,省内纺织企业实行的经营(承包)责任制,促进企业经济核算工作和其他基础性工作的发展。纺织系统的经济责任制工作是从最初的百分赛评分评奖发展到“包、保、核”方式。80年代中期,又发展为多种形式的经济承包责任制。如企业与上级主管部门实行工资总额与上交税利挂钩、工程承包等形式,企业内部实行分厂、车间分级分权核算,采用联产评奖,“四定一超”(定员、定产量指标、定消耗基数、定工资总额,超定额计奖)的承包形式。三明纺织厂1985年实行考核,车间棉纱一等品率每增加1%,奖1000元,棉布入库一等品率达不到指标扣利润400元的做法,各级干部的职务津贴与分管指标挂钩。南平纺织厂在主要生产分厂实行全额计件工资,并大胆改革内部分配制度,干部实行职务工资制,科室实行浮动工资制,拉开档次发放效益奖。1986年,福建省化纤化工厂实行工资总额与上交税利挂钩的承包形式,克服原材料提价、资金短缺的困难,总产值比1985年增长82.06%,销售收入增长41.17%,利润增长58.54%,上缴税利增长24.64%。1988年,在深化企业机制改革,完善经营承包责任制工作中,全省纺织系统大中型企业的高层次承包面超过90%。
  在全面推行经济核算过程中,不少纺织企业积极运用现代化管理手段。1986年推行目标资金管理,1987年推行目标成本管理,随后不少企业设立“厂内银行”,以期使经济活动达到事先控制的目的。“价值工程”、“ABC”材料管理等方法也得到广泛应用。在定额管理方面,棉纺、针织、色织、丝绸等行业还推行定额成本管理方法,使经济活动分析和企业间考核评比更有针对性和合理性。
  1949~1990年福建省纺织工业主要财务成本指标完成情况见下表。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纺织工业志

《福建省志·纺织工业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福建省志·纺织工业志

阅读

相关地名

福建省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