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财务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纺织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3162
颗粒名称: 第六节 财务管理
分类号: F426.81
页数: 8
页码: 288-295
摘要: 本节介绍了福建省纺织工业的财务管理,包括资金管理和成本管理等方面。
关键词: 福建省 纺织工业 财务管理

内容

1966年前,福建省纺织工业财务管理工作先后由省工业厅、省轻工业厅财务处负责。“文化大革命”期间,由省轻工业局后勤组负责。1978年,福建省纺织工业公司成立,下设财务科。
  福建省纺织工业公司财务科在省轻工厅生产财务处的指导下,负责综合编制全省纺织工业生产财务报表、分析预测纺织工业主要财务指标及经济效益完成情况,对省管、厅管的纺织主要产品的价格进行测算调整,并管理监督价格执行情况,检查监督基层有关财经制度、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组织系统内财务工作经验交流以及学会的学术活动。
  一、资金管理
  (一)固定资产
  1958年前,福建纺织工业基建投资甚少。1958年开始筹建一些纺织厂,至1959年底,全省纺织工业系统(含手工业)固定资产原值达607.20万元。三年困难时期过后,纺织工业有所发展。“文化大革命”期间,上海迁移6个厂到省内。设备搬迁、固定资产照转。省内基本建设与之配套。至1970年末,全省纺织工业固定资产原值达5193万元。
  改革开放后,纺织工业每年完成的基本建设投资剧增,每年完成的基建投资额均在2000万元以上。1985年,年完成基建投资8935万元,技改投资12385万元;年末全省纺织工业固定资产原值达57056.9万元,固定资产净值达42715.7万元。
  “七五”期间,福建省纺织工业高速发展,固定资产增长速度极快(其中技改投资比例增大)。1990年完成基建投资额12578万元,技改投资6242万元。1990年末,全省纺织工业固定资产原值达169627万元,净值达116159万元。
  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来源中,国家预算投资部分从80年代初逐步实行拨改贷,并逐步减少额度,国内贷款及企业自筹资金的比例逐年增多。1990年,固定资产投资中,基本建设利用外资3057万元人民币,技术改造部分利用外资377万元人民币。
   (二)流动资金
  1959年以前,省属纺织企业的定额流动资金30%由国家财政拨款,70%由银行贷款。从1959年起实行定额流动资金全部有偿使用制度。企业生产经营需要的流动资金全部由银行贷款。1959年底,全省纺织工业63家企业(含手工业)共有流动资金575.43万元,当时流动资金周转天数定额为49天,实际为52天。
  1961年后,企业流动资金供应方式又恢复1959年前的财政与银行双口供应制,一直延续至1983年。
  1963年至“文化大革命”之前,各纺织企业配合当时开展的增产节约运动,对资金的使用与定额费用管理工作制订一些规章制度,一些企业开始注重加速资金周转,杜绝浪费压仓现象。
  1965年后,上海迁闽的几家工厂,原流动资金收归上海地方财政。
  1965年,全省纺织工业定额流动资金年平均余额为1289万元,定额流动资金周转天数为75天。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整,国家财政对企业拨付的流动资金相应减少。1983年,流动资金由财政拨款改为银行贷款。当年,全省46家重点纺织企业定额资金年末占有数22656.14万元,实现利润总额4656.2万元,资金利润率达20.55%。1986年,全省纺织企业定额流动资金年末占有数40320.88万元,实现利润总额9299.16万元,资金利润率达23.06%。
  为加强流动资金的管理,福建省财政厅于1987年发布“关于国营企业流动资金节约奖励方法”,纺织系统实施这一奖励方案后,加速了流动资金的周转。1986年与1987年福建省国营纺织行业实际完成的流动资金周转天数见下表:
  1989年,全省纺织工业定额流动资金年末平均金额为77302万元,资金利润率为25.22%。1990年,由于受市场影响,全省纺织工业定额流动资金年末平均余额为85494万元,资金利润率仅14.08%。
  二、成本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福建省纺织工业的成本水平较高。1956年,福州麻袋厂的麻袋产品成本1.83元/条,而同期浙江麻袋厂仅0.99元/条。
  据福建省工业厅对私改造办公室对1955年上半年福建省地方国营、地方公私合营及私营纺织企业的统计资料,当年原材料消耗较为先进的企业完成情况见表13-17。
  “大跃进”后,经过三年调整,成本核算工作得到重视,特别是通过1964年的“二赶三消灭”活动,对照外省先进地区的水平,找出自己差距,逐步建立起定额成本管理规章制度。1964年省内部分产品,如半线卡、富春纺、棉衫等单项消耗指标赶上全国先进水平。
  “文化大革命”期间,纺织产品成本上升。1973年,厦门纺织厂的21支棉纱,单位成本为601.81元/件。福州棉纺织厂(现福州二棉)16支棉纱单位成本为804.80元/件。南平纺织厂的21支富棉纱单位成本为787.74元/件。三明纺织厂是老厂,成本管理有一定基础,该厂16支绞纱,单位成本为545.49元/件,21支纱单位产品成本为553.48元/件,43S×21S半线卡单位产品成本为86.51元/百米。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企业的产品成本管理工作开始提到重要地位上来。1982年,全国纺织工业的百元产值成本率为76.24%,而福建省为77.50%,超过全国平均水平1.26%。1983年,纺织工业面临困境,全省纺织工业实现税利比1982年下降了19.83%,其中利润下降了31.74%。1984年全省纺织工业会议指出,要在全省纺织企业中推行定额成本管理,即以部颁现行生产技术定额为基础,制订出分产品用棉、用纱、用电、用工等全国平均定额水平,以此为尺度来考核企业的成本管理水平。
  物价上涨因素对定额成本管理产生很大影响,1987年以后,棉花、浆料、电费、染化料、包装料、燃料等价格上升幅度较大,企业管理费也随之增高。1987年,仅棉纱行业因各项成本上升而减少的利润即达2282万元,占实际实现利润的47.8%。
  1990年,福建省纺织工业的主要产品的单位成本见表13-19。
  三、经济核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一些地方国营和公私合营的纺织企业开始重视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核算。
  1955年,公私合营泉州织布厂通过财务簿记改革,建立记帐凭单制,改善单位成本核算手段,总结出一套加强资金管理和消耗定额考核的经验。
  “文化大革命”前,省内纺织工业独立核算的企业基本上实行厂部一级核算制度。
  1979年,福建省纺织行业在调整恢复过程中加强经济核算。当时,省内大部分纺织企业仍是厂部一级核算,有的企业班组内部也实行评分计奖办法,但定额指标、原始记录、计量测试等基础工作没跟上,经济核算力量薄弱,还存在重产量、轻质量和浪费等现象。在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工作中,福建省龙岩染织厂最早推行“厂内经销法”,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厂内经销法”就是利用厂内货币的形式,各生产车间、有关部门单独形成产、供、销三个环节,各核算单位之间实行经济合同制,明确有关经济责任制和奖惩条例,这种改变厂部一级核算为厂内多级核算的作法,得到上级的肯定和支持。1980年5月13日《人民日报》作了专题介绍。随后《福建日报》全文转载。省地市有关部门在该厂开现场经验交流会,省内外不少单位纷纷赴厂取经。随着企业经营体制的改变,全省各纺织企业都开始加强内部经营管理,健全完善经济核算管理体制,逐步向缩小经济核算单位方向发展。
  从80年代开始,省内纺织企业实行的经营(承包)责任制,促进企业经济核算工作和其他基础性工作的发展。纺织系统的经济责任制工作是从最初的百分赛评分评奖发展到“包、保、核”方式。80年代中期,又发展为多种形式的经济承包责任制。如企业与上级主管部门实行工资总额与上交税利挂钩、工程承包等形式,企业内部实行分厂、车间分级分权核算,采用联产评奖,“四定一超”(定员、定产量指标、定消耗基数、定工资总额,超定额计奖)的承包形式。三明纺织厂1985年实行考核,车间棉纱一等品率每增加1%,奖1000元,棉布入库一等品率达不到指标扣利润400元的做法,各级干部的职务津贴与分管指标挂钩。南平纺织厂在主要生产分厂实行全额计件工资,并大胆改革内部分配制度,干部实行职务工资制,科室实行浮动工资制,拉开档次发放效益奖。1986年,福建省化纤化工厂实行工资总额与上交税利挂钩的承包形式,克服原材料提价、资金短缺的困难,总产值比1985年增长82.06%,销售收入增长41.17%,利润增长58.54%,上缴税利增长24.64%。1988年,在深化企业机制改革,完善经营承包责任制工作中,全省纺织系统大中型企业的高层次承包面超过90%。
  在全面推行经济核算过程中,不少纺织企业积极运用现代化管理手段。1986年推行目标资金管理,1987年推行目标成本管理,随后不少企业设立“厂内银行”,以期使经济活动达到事先控制的目的。“价值工程”、“ABC”材料管理等方法也得到广泛应用。在定额管理方面,棉纺、针织、色织、丝绸等行业还推行定额成本管理方法,使经济活动分析和企业间考核评比更有针对性和合理性。
  1949~1990年福建省纺织工业主要财务成本指标完成情况见下表。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纺织工业志

《福建省志·纺织工业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福建省志·纺织工业志

阅读

相关地名

福建省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