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福建省纺织工业基础薄弱,劳动生产率远低于全国水平,如1953年9月,福州麻纺厂的劳动生产率仅662千元/月、人(旧人民币)。
1959年,由于盲目上项目,用工人数大增,棉纺、麻纺、丝绸行业的劳动生产率骤降,一直到1963年后才逐步回升。
1965年,福建省纺织工业劳动生产率上升到6718元/人,其中棉纺织印染行业达6193元/人,这个水平在全国同行业中还处于较低地位。同年,纺织部、商业部联合调研小组对省内棉纺织、印染、色织、丝绸等行业的七家企业调查后指出:不少企业劳动力管理上还不够合理,看台看锭数低。此后,企业内部加强管理,恢复实行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生产率逐步从谷底回升,但总体趋势还是十分缓慢,极易受原料、市场销售等因素影响。如1982年,全省棉纺织、印染、毛纺、麻纺、针织、丝绸、化纤等行业均出现全员劳动生产率下降现象,其中以棉纺织印染业最严重,降幅达15%。
80年代,福建省纺织工业的管理逐步走上正轨。企业加强劳动定员定额考核,推行计件工资和岗位工资,另外纺织行业的结构在改革开放中得到合理调整,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项目大量上马,引进的国外先进设备在新产品开发和提高产品质量方面发挥巨大作用,给企业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这个时期,化纤行业、针织行业、毛纺行业劳动生产率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如福建化纤化工厂引进高速涤纶长丝生产线投产后,使化纤行业的劳动生产率从1985年的17843元/人,上升到1986年的33115元/人,提高95.6%。1980年后,棉纺织印染行业陆续实行四班三运转,减轻工人劳动强度。虽然绝对用工人数增多,但出勤率稳定,提高了生产效率。
1986年,福建省纺织工业全行业全员劳动生产率达16435元/人、年。其中棉纺织行业、色织行业、丝绸行业还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针织行业接近于全国平均水平,化纤印染行业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福建化纤化工厂、三明纺织厂、泉州第二针织厂、厦门化纤织造厂、三明印染厂等厂家的劳动生产率在同行业中居于前列。
80年代末,福建省纺织工业中的三资企业异军突起,它们以严格的管理,先进的设备,灵活的经营等特点在同行业中独占鳌头。据统计,1989年、1990年间三资企业的劳动生产率高于全民企业的2.4倍,高于集体企业4.7倍。
1990年,福建省纺织工业系统全员劳动生产率达22726元/人、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