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福建省纺织业多系私营小作坊,还有部分随着时令变化亦工亦农,全省准确的就业人数无法统计。
1951~1954年,归口福建省工业系统的纺织企业只有两家,一家是泉州维生织布厂,从业人员40余人;另一家是福州民政部门组织失业工人筹建的麻袋厂,有职工400人左右。工业厅系统外的手工纺织合作社和私营纺织业较多。据1954年福建省统计局对私营重点行业概况调查表明,私营纺织业总人数达3296人,是工业系统内纺织职工的7.5倍,占全省各行业私营企业总人数的9.38%。
1957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纺织工业系统的职工总人数增至4970人,其中全民所有制职工4332人,集体所有制职工人数638人。棉纺、印染两个行业有近2000人是由私营企业转移过来的。
1958年,开始掀起社会主义建设新高潮,纺织工业企业遍地开花,盲目上马。1959年,全省纺织企业增至65家,职工人数猛增至17059人。过快的发展速度造成了原材料紧张,开工率低下,用工大量浪费的现象,不少企业上马后又自行解散。1962年,为压缩工业战线,福建省计委发文公布一批企业关停并转。纺织系统的有厦门纺织厂、厦门丝绸厂、古田丝绸厂等3家企业停产,闽侯纺织厂等25家中小纺织厂关闭,对职工实行精,大部分农村职工返乡务农。仅此一年内,全省就精789人。到1963年底,全省纺织企业仅剩下26家,职工总人数减少到5431人。精的主要行业是棉纺、印染和针织3个行业。
经过3年的调整恢复,福建省纺织工业得到逐步的充实和提高。1965年,全省纺织企业增至65家,职工总人数达10610人。同年,原属于手工系统的一些纺织厂(社)归并到纺织工业系统,使全省的纺织职工队伍进一步扩大。1966年底,全省纺织企业数74家,职工总人数达12574人。
“文化大革命”期间,上海静安棉纺织厂、立丰漂染厂、经昌染织厂、光华被单厂、勤余织造厂、锦新丝绸厂等6家企业陆续迁入福建。1967年,上海静安棉纺织厂迁来职工1921人,随后其他几个厂也陆续共迁来2333名职工(其中固定工2081人,临时工252人)。由于迁厂,还计划新增734人,从随迁双职工及职工子女中补充。不足的在省内当地招收。这个时期,省内还筹建永安维尼纶厂、南平纺织厂等大中型纺织企业,从生产建设兵团、上山下乡知识青年中招收大批工人。到1976年,全省纺织工业企业共70家,职工总人数达35195人,其中全民所有制职工27726人、集体所有制职工7469人。全民所有制企业中直接生产人员数占83.4%,工程技术人员占2.15%,管理人员占6.77%,女职工占职工总数的54.1%。
进入80年代,福建省纺织工业发展迅速,职工人数也相应增长。1981年、1986年是增长率较高的两个年份,年递增率在10%~20%左右。除了1983年总人数有所减少外,其他各年份总人数递增率也均在5%左右。1983年前,新增职工主要是从城镇招收待业社会青年、退休补员子女、上山下乡知识青年、统一分配的复员转业军人和大中专毕业生。1983年开始,逐年增加招收合同制工人。合同制工人主要来源有农村和城镇两部分。80年代中期,随着城镇就业渠道的拓宽,纺织系统农村合同制工人的比例越来越大。80年代末,由于纺织行业劳动强度大、社会就业机会多等原因,纺织企业一度出现“招不进、留不住”的困难局面,工人流动性相当大,如1989年,全省全民所有制企业工人数共减少16071人,新增6819名合同制工人维持生产。
近十几年来,分配到纺织工业系统的大中专毕业生逐年增多。从1983年开始,每年有几百名技校毕业生加入纺织职工队伍。1981~1990年,新分配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总人数达7846人。由于纺织工业的不断发展,工程技术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仍较低,一直在2.3%左右徘徊,1988年以后,上升到2.9%。80年代末,新办的三资企业中,工程技术人员数比例较高,达4.6%。
纺织系统的特点是女工较多。80年代,全民所有制企业女工人数占全部职工人数60%左右,集体所有制企业女工人数占全部职工人数70%。管理人员数占职工人数的10%左右。“七五”期间,不少企业自办学校、医院、商业网点及副业,这部分服务性人员约占职工总数的7%~8%。
至1990年末,全省纺织系统共有231家企业,其中全民所有制123家,集体所有制83家,三资企业25家;职工总人数105415人,其中全民所有制81261人,集体所有制18013人,三资企业6141人。职工总数中,固定工55067人,合同工29655人,临时工2397人,计划外用工18296人;工程技术人员占2.77%,女职工占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