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年代初,福建省纺织产品单调,私营企业仅能生产一些土纱、土布、毛巾、汗衫、纱袜、线团等低档产品,省内民众所需的纺织品有相当部分从省外调入。
一直到“文化大革命”前,福建省自行开发设计的新产品仍为数不多。福州人纤实验厂与省轻工研究所共同开发高湿强度粘胶纤维“虎木棉”,泉州织布厂生产的男女线呢(如霞菲格)以及一些针织、丝绸厂的个别新产品,当时颇受好评。这个时期,全省纺织工艺设计管理比较缺乏,产品的工艺设计大多依赖省外先进厂家支持。1964年,福建省轻工局纺织处提出要严格工艺管理,要求各企业建立工艺设计报告制度,并拟订色织布、棉纱、棉布等行业全省统一的工艺设计表。
“文化大革命”后期,省轻工业局生产组开始初步恢复行业管理,举办过全省工艺经验交流会,冲被行业美工设计经验学习班及毛巾床单花型图案评选活动。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省内加强新产品开发的管理工作,重视纺织专业设计队伍的建设,并通过举办新产品评比展销会、劳动竞赛、拨专款减免税收等手段促进新产品的开发工作。
1982年,省轻工业厅召开首次全省纺织产品设计工作会议,提出要扩大设计人员队伍,提高设计人员业务水平。省纺织工业公司认真贯彻纺织部《纺织产品设计工作者暂行条例》,随后几年里,陆续举办多期色织物设计、纬编织物设计、针织服装设计、巾被复制、针织丝绸、印染花型图案等培训班以及现代装饰色彩学习班,1982年,省纺织工业公司首次组织设计人员赴山东写生。
1983年,福建省纺织工业公司提出新产品试制工作采取省、地市、工厂三级管理办法。同年,全省成立色织、针织、复制、棉纺织印染、毛、麻、流行色等七个调研小组,协助指导企业的产品开发工作。省内还制订对积极开发新产品的企业给予政策性奖励的制度。如拨出专项开发资金、贴息贷款,实行新产品减免税政策等。在原料十分紧张时期,省纺织工业公司还挤出部分原料奖励新产品开发工作搞得较好的单位。福建化纤化工厂因开发差别化纤维成绩突出,获得纺织部60吨平价切片奖励。
1984年,纺织部提出要把服装、装饰用布、产业用布作为纺织工业发展的“三大支柱”来抓。福建省从本省缺乏棉花原料出发,重视化纤和其它非棉产品的开发工作,明确提出以本省缺门产品、出口产品、深化产品、特色产品为突破口,向多样化、系列化、功能化方向开发“三大支柱”产品。随着省内几家化纤厂的建成投产,使用粘胶,富纤、维纶、涤纶、差别化纤维等试制的新产品不断面市。麻纺产品的开发也曾进行量生产的尝试,全省非棉纺织产品的比重逐年增加;在纺织装饰用品开发方面,采用老企业延伸加工深度,新建专业厂或组建产销联合体等多种办法,开辟本省室内配套装饰用品市场;在产业用布方面,南平纺织厂抓住时机,较早开发系列化PU革工业用布,占据全国绝大部分市场,纺织系统还发挥面料优势,创办数十家服装厂(车间),并带动服装辅料的生产,初步形成“大纺织”的格局。
80年代,为适应企业转轨需要,省纺织工业公司和一些地市、企业曾多次组织新产品展销会,其中1985年和1989年两次全省性展销会,规模声势较大,吸引众多消费者。这种做法使设计人员直接面向市场,让新产品接受市场考验。展销会期间,还结合进行优秀新产品评选和表彰优秀设计人员活动。1986~1990年,省纺织工业公司每年均组织全省纺织系统图案设计人员赴海南、四川、甘肃、青岛等地写生。这个时期还落实部分设计人员的职称评定问题。
1988年,全省纺织产品设计工作会议上着重提出,新产品开发工作要紧密地与市场挂钩,对新产品开发要有批量要求。1989年,省纺织工业公司组织省纺织行业“飞马杯”竞赛,将新产品销售金额、利用本省资源及非棉纤维的比例等几个指标列入竞赛考核内容。
1990年,全省通过省级鉴定的新产品有65项,其中达到国际水平的有12项,国内首创8项,国内先进44项,省内先进1项。同年在全国纺织名优产品展评会上,福建产品获一等奖3个,二等奖1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