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经营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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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二轻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2773
颗粒名称: 第六节 经营管理
分类号: F423.3
页数: 3
页码: 224-226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福建省手工业生产的管理和销售情况。文章提到了手工业产品的收购、合营和公私合作的管理办法,以及原材料供应和产品销售的措施
关键词: 福建省 二轻工业 经营管理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手工业生产大多自产自销。
  1952年,国营商业对手工业品的收购实施“加工、订货、统购、包销”的办法。对私营工业采取委托加工、计划定货、包销或收购其产品的办法。
  1956年,手工业行业实行公私合营。手工业产品中,属于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加工、订货、收购、包销的部分,在公私合营前夕约占产值的70%;公私合营后,除国家和其他部门加工、订货与选购外,其余产品由手工业合作社自行推销,并将推销计划逐步纳入国家或地方计划。
  1962年,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商品分级管理办法的通知》,二轻部分产品,如日用瓷器、草席、雨伞、铁锅等划为一类商品;锄头、镰刀、船钉等划为二类商品,委托省供销社平衡产销。
  元钉、铁丝、木、机螺丝、刀、钢丝钳、钢锯条、活扳手、合页、马铁零件、钢制零件、皮带机、鞋钉、自行车配件、胶木制品、木沙团、塑料鞋、布鞋等划为第一类商品,日用五金、胶木电器、文体用品等89种商品划为第二类商品,委托省商业厅平衡产销。
  出口皮鞋划为第一类,蚊香等117种出口产品划为第二类,委托省外贸部门平衡产销。
  1966年后,生产受破坏,手工业产品供应紧张,迫使商业部门对工业品的收购重新采取“生产什么就收购什么”的办法。1975年后,一些工厂停止自销产品,对小商品生产和流通实行单一的计划调节,手工业品供应日趋紧张。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对集体所有制经济实行指导性计划,一些产值小、品种多、生产与供应时间性强的小商品,由企业根据市场情况自行安排生产。对元钉、铁丝等27种手工业产品实行计划收购,对塑料鞋、锁具等58种商品实行订购,其余的实行商业选购。
  从1985年起,二轻产品中的铁丝、元钉、铁锅等允许自销。
  一、原材料供应
  福建省手工业生产所需原材料,长期以来以就地就近取材、市场供应为主。1955年,成立省手工业管理局,下设供销经理部,后地、市、县也设置供销公司或供销经理部,逐步形成省、地、县三级管理原材料供应机构。
  在原材料供应方面,主要是编报年度原材料需求计划,平衡、分配原材料指标,安排、衔接、调拨原材料,组织调进计划外原材料,筹集外汇进口原材料,核定、制订原材料消耗定额。具体做法:统配物资由省计委平衡、分配,部门物资由厅平衡、分配,按照“统一计划,归口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分配体制下达。具体程序:计划产品所需主要物资,由省二轻供销公司按计划任务和消耗定额进行核算,编报年度物资申请计划,省计委和分管物资的厅(局)平衡、确定分配指标,再提出分配地、市的安排意见,由省计委和分管物资的厅(局)下达,基本做到资源落实、品种对路、到货及时、价格适宜。1984年开始,国家计划分配物资逐年减少,省计委分配物资指标也有所减少,不足部分由市场调节,调剂协作,节约代用,或以企业留成外汇进口等渠道解决。物资体制改革后,省和轻工业部基本上没有物资分配。
  除此以外,福建省二轻工业生产原材料供应不足的,还有几种补充解决办法:
  来料加工。这是省内二轻工业生产的传统,由来已久,同时也是二轻工业原材料的重要来源。多年来,全省固定、大宗的来料加工有:商业部门供料的产品(元钉、铁丝等);外贸部门出口订货产品。1985年商业部门拨给二轻部门加工用的钢材达2.2万吨。尚有基层企业承接成批或另星的来料加工和其他装配业务。
  调剂串换。参加省内、外各种类型调剂会、交易会、交流会以及系统内兄弟单位之间的调剂串换,互通有无,解决生产急需原材料。
  求援、协作、补偿、联营。向各级物资部门、省内外兄弟单位、生产企业求援,调进原材料;各自发挥资金、资源优势,取长补短,在自愿平等、互利互惠前提下进行协作。省内二轻曾以木材、彩电等物资同外省协作;幵展补偿方式或联营开发原材料,如向生产单位投资,而以产品补偿方式取得原材料,此法最为常见。
  加工改制。主要是钢材的加工改制,省内二轻系统有9个钢材改制厂,年轧钢材能力达2.5万吨;利用废、次钢材边角料、旧船钢板轧制线材、小元、小扁、小角、螺纹钢,以补充二轻工业用料。
  筹划外汇进口原材料。向省、地(市)计委和轻工业部争取平价或调剂外汇,设法集中企业留成外汇,组织进口原材料,以适应生产需要。
  市场调节。
  利用废旧物资。国家安排二轻工业使用的废次钢材边角料、旧船钢板,由国家计委和轻工业部分配并组织订货;地方回收的废钢铁,允许二轻工业挑选利用;把废有色金属分配二轻工业使用;每年召开全国性废旧物资调剂会,为二轻工业提供原材料。
  建立原材料基地。省二轻系统曾建立竹、木、生漆、席草、棕等原材料基地,收到良好效果。有的企业向产地订购半成品,如竹筷坯、木制品坯,运回加工。
  二、产品销售
  二轻工业点多面广,产品繁杂。历史上有前店后厂或设立门市部销售自己产品的传统。
  1968年,福建省二轻部门门市部归并到商业部门,丧失了多年积累的资金和逐步发展起来的店面、从业人员与运输工具等。
  1978年12月,根据轻工部实行工业自销和把自销工作广泛地发展起来的指示精神,省内各级二轻供销公司纷纷成立,成为二轻工业产品销售工作的重大转折点。1980年底,全省二轻系统共有门市部968个,其中地、市、县二轻供销公司门市部120个,其余为工厂门市部;销售人员达3180人。同年,零售总额为8960万元,占工业自销总额的35.71%。机构与人员比上一年增加1倍。
  1982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业品下乡”的指示精神,全省二轻系统组织手工业品下乡。有的建立厂、店直接挂钩关系,这种开放式的流通,疏通了渠道,企业经营灵活,对发展生产繁荣市场起到积极作用。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二轻工业志

《福建省志·二轻工业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由总概述、大事记、地图集、专业分志、人物志和附录等部分组成。详近略远,立足当代,以记述全省近现代、当代史事为重点,注意突出其时代特色和地方特色,充分反映环境、资源和社会发展的基本面貌,着力体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性质特点以及生产力发展过程,并反映历史发展的经验与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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