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木、竹、藤、草制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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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二轻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2695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木、竹、藤、草制品
分类号: F426.899
页数: 4
页码: 158-161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福建省竹、木、藤、草制品的制作历史和发展情况。其中包括木制品、竹制品、藤制品和草制品。文章提到了这些生活用品的制作工艺和特点,并介绍了它们在不同时期的生产情况和市场需求变化。文章还提及了一些知名的制造商和他们生产的特色产品。最后,文章指出由于成本和新材料的替代,传统的木、竹、藤、草制品逐渐停产或转产,但一些特色产品依然受到市场青睐。
关键词: 福建省 生活用品 木竹藤草制品

内容

福建省竹、木、藤、草资源丰富,用以制作生活用品的历史十分悠久。唐龙纪元年(889年),永春县的蓬壶、锦斗、东安等乡村有成批竹、木生活用品的生产和出售。明代,山区农户利用土藤编织成椅、篮等生活用品。清乾隆年间(1736~1795年),出现织席工艺。但木、竹、藤、草制品作为商品生产是从民国初期开始,并逐步发展。民国24年(1935年),福州木制品业共有457家,从业者2623人,其中:细木工业308家,从业人员2141人;木桶业91家,从业人员149人。藤器业49家,从业人员118人;竹器业195家,从业人员239人。产品除供应省内外,有部分出口。据《福建省统计年鉴》统计:民国26年,全省输出产品中竹器46328元(其中销往香港9795元,销台湾1633元),藤器销往台湾1753元。上述产品在民国29年于永安举行的“福建省工商品展览会”上获特等奖、甲等成绩的有:福州叶国瑞家庭工业社生产的草席、枕席、女帽;周墩特区程恒和的草席;南安胜发等地的草席和闽侯华南厂的竹手提箱;大田县商会的藤篮;长汀元邦斗笠;武平县赖守芳的荷兰帽式斗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个体竹、木、藤、草匠纷纷组织起来,参加生产合作社(组),发展生产,增加产品品种。由于木、竹、藤、草生活日用制品系手工制作的产品,成本高,利润低,甚至无利,加之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塑料、铝及铝合金等产品逐渐替代了它们。现市场上只有少量产品出售,且多半是农村家庭副业和乡镇企业的产品,大部分日用木、竹、藤、草制品逐渐停产或转产。
  一、木制品
  唐初,福建泉州地区有用手工制做木器制品,包括粗桶、盆、风车等。明末,福州木匠在城内乌石山麓盖鲁班庙,作为行会议事场所。清初,永春县蓬壶、湖洋、五里街等地已有专业木匠为居民制做各种木制品。清末民国初,福州木制品分为造船、棺材、木器、木桶、桶石、水车、伡只、浮木等行业,其中木器、木桶业占多数。当时,泉州城乡从事木制业的锯花工、刻花工、伡只工、油漆工、绘画工数以千计,作坊店铺几十家。到民国29年(1940年),又发展出木箱业、木屐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2年,福州木器生产合作社成立,1955年后进一步组织起木器、木桶、桶石、镜箱、木箱、浮木、伡只、木杂、水车等15个合作社。造船业划出,棺材业被淘汰。1958年,合作社陆续转为木器一、二、三、四厂,同时成立木箱厂、木桶厂、木农具厂。1966年后,由于木材紧张,木制品企业转向。群众普遍使用的“三桶一盖”(即水桶、脚桶、马桶、锅盖)改变自由生产、销售的做法,而由国家统一分配杉木,产品由商业部门包销。因木桶使用者多,是大宗产品;工艺要求严格,以用老杉木头部制作者为佳,成品呈酱色,击之有声。其形状随地方而异,如三明木桶,桶墙较直且薄,以篾条或镀锌铁丝做箍,做工简便,轻巧价廉,但不耐用。后仿照江苏式样,桶墙厚且弧度大,桶箍采用约半寸宽钢条,做工精细考究,经久耐用。福州制桶业较为发达,厂家以台江区后洲为最多,其街道有以桶街命名者。著名的有“老恩利”桶店,该店资金足,备料多,木材干,桶缝密,篾条紧,油漆亮。1979年后,由于木材提价,而木桶、锅盖不能提价,企业亏损,便停止生产。
  二、竹制品
  通常日用竹制品按生产工艺分:大篾、小篾和圆竹。大篾经编织成排篷、尾篷、车篷、船篷、水篷,捆篾为放木排和建筑业服务;小篾是生产筐篓、谷箩、谷席、土箕、米筛、凉席、竹帘、竹篮等;圆竹即竹家具产品。一般竹器,如土箕、篓、篮等一般农民都会加工,少数农户还能生产一些竹器出售,但谷席、谷篓等大件做工较精细,需篾匠加工。
  为了提高工效,促进竹制品行业的半机械化、机械化水平,福州第五竹器社于1963年研制成功“201型削筷机”,获1964年轻工业部、农业部展览会特等奖。1981年,福州竹器厂创新的蜗牛、青蛙花插,猴、鸡、猫头鹰盆套,花篮,熊及鹧鸪竹罐,竹制玩具小车,竹靴,动物保温瓶竹壳等产品,在广州交易会上订货达15万元,创历史最好水平。
  (一)斗笠
  斗笠,又叫笠帽、斗篷,是人们用以挡雨遮阳的竹帽。产量、品种皆以长汀斗笠为最。长汀斗笠还为新中国的诞生作出过贡献,民国20年(1931年)9月,中央苏区的长汀斗笠工人在红四军的帮助下,成立“红军斗笠厂”,为支援革命战争生产军需用品。毛泽东同志曾亲临视察,指导工人改革斗笠样式:由夹边改为缠边;由尖顶改为平顶。这样轻便耐用,行军打仗方便,而且美观大方;在斗笠面上印有“工农红军”、“百战百胜”、“铁的红军”等字样,刷上桐油,闪闪发光,成为红军指战员行军打仗不可缺少的物品。当时,歌谣唱道:“红军斗笠菠箩园,毛委员指示改缠边;平顶平沿式样好,支援红军把敌歼”。后被抗日战士称为“三宝”之一(即瑞金的麻鞋、宝鸡的军毯、长汀的斗笠)。1976~1985年,全省斗笠产量共94.91万顶。其特点是编织精致,经、纬篾条交织成种种花纹,对称均匀,用料考究,表层用青篾皮,里层用青篾皮和二层皮编织而成。
  (二)竹席
  竹席(凉席、篾席),是人们盛夏消暑的生活用品。清道光年间(1821~1850年),永春县东平乡一带,人们用青皮竹(灯竹)手工编制竹席;最盛时,仅永春县城关、五里街、古山、石鼓等地就有3000多户从事这项副业。
  1976~1977年,成立东平综合社,生产竹席;最多时,该县年产竹席12~15万条。竹席,以青皮竹为主要原料,经过开竹、破篾、刮篾、煮、漂、编织、扭边等工序编织成,它做工精细(取其竹篾的一至三层、多至四、五层),纹脉秀丽,色泽素雅,坚实耐用,轻便柔软,易于折叠,方便携带,夏秋枕用,清凉消暑,冬春收藏,二三十年不朽。
  (三)竹串
  竹串(铁炮串、平串)、竹牙签、竹餐具、竹门帘等是永安、建阳、长汀、政和等县、市木制品厂、竹器厂出口创汇的主要产品。这些产品选料考究,要用5年以上毛竹,加工后要求表面无青皮、无竹黄,达到光滑无明显刀痕,经高温蒸煮、晒干再进行防霉、防蛀处理,而后加工成品。
  三、藤制品
  明初,闽南一带山区农户开始利用本地土藤编制成椅、篮等生活用品,供自用或赠送亲友。后逐渐发展到城镇。民国9年(1920年),福州有藤器店20多家。民国12年,福州生产的“福塔”牌藤箱,因选料好、工艺精、坚固耐用而名闻全国,产品销售到黑龙江、江西、江苏、浙江、河南、贵州等省。抗日战争以后,藤制品业一年不如一年。到民国38年,由于市场萧条,藤料提价,许多藤器店倒闭,少数能维持生产者,利润也十分微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2年福州市藤器生产合作社成立,入社44人,年产值7.2万元,占全市藤器行业总产值的60%左右。主要产品有椅、床、篮等20多个花色品种。1953年,由于藤料涨价,大多数藤器店关门。1956年,福州市的台江、鼓楼、仓山三区都成立藤器生产合作社;1958年,分别下放或合并;1963年,又成立福州台江藤器社,后改为福州第二藤器社,再改为福州藤器厂。1983年,该厂设计生产的古式圆型藤桌、椅,获省二轻系统产品创新奖,藤钢结构沙发在福建省家具展销会上被评为一等奖,并选送参加轻工业部举办的全国轻工新产品展销会展出。
  1986年后,由于藤料紧缺,资金紧张,新开发的产品没有批量生产,该行业逐渐解体,企业转产或关闭。
  四、草制品
  福建省早在清乾隆年间(1736~1795年)就出现织席工艺,尔后历代相传。草席制作主要是编、织、印等工序,编通常用手工,如编草帽、垫子等轻巧美观的小件日用品;织是用手工或机械织成草席。草席分为麻经席和纱经席两种,麻经席是用黄麻细线作经线编织而成,其特点是厚实、牢固、光滑、耐用,民间十分喜爱;纱经草席以棉纱为经线,其特点是光滑、轻巧舒适,并镶有布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制席手工业者的积极性得到发挥,着手改造设备和工具,由木织席机逐步改为脚踏织席机,草席花色、品种也有所增加。早年织席用木织机,一人一天编织一床,50年代,改为铁制织席机,每台日产量从几条提高为十几条。1980年,省二轻举办全省草席质量评比,福州、福鼎、柘荣草席厂分获第一、二、三名;福州草席厂、南靖县城关供销社生产的麻经草席,草质和编织工艺好受到表扬。1981年,柘荣草席厂从河北购进可织4尺宽麻经席的织席机两台;先后改革电动织席机17台;改一进一出的木织席机纱经针为二进二出,使每台机日织席由32条提高47条,出口草席由原来的10万条增加到30万条,产品合格率达99%。
  福州草席厂生产旅游手提折席和各种花席、吹气枕头、旅行席等。1981年,福州草席厂榕树牌纱经草席(花席)、柘荣织席厂出口包边单草素席均获省优质产品称号。同年,全国工艺美术总公司举办全国43家草席质量评比,罗源草席厂的包边双草席得91.6分,获第一名,成为本省外贸出口的免检产品;柘荣草席厂的包边草席得分82.5分,获第三名。罗源草席厂于1982年对15台因草门太大、拨叉位置不当的织席机进行改造;1984年,创新“维尼纶经平式折边灯芯草席”,提高了质量。福鼎草席厂先后改造电动织席机13台、飞草机两台,还运用彩印工艺在纱经席上印制花鸟走兽、人物等图案,色彩鲜艳夺目,用于旅游或室内陈设均适宜,是省内出口产品之一,主要销往香港、日本与东南亚各国和地区。
  席草分岩草、灯芯草(宁波草)、台湾草(龙须兰草)、淡草、咸草5种。
  1966年,草席产量破历史最高纪录,达244.8万条,比1955年的7.3万条增长33倍多。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拓展国际市场,促进草席业发展。1980年,生产草席280万条,出口167万条;1985年,达到390.4万条,出口173万条;1990年,生产61.9万条。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二轻工业志

《福建省志·二轻工业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由总概述、大事记、地图集、专业分志、人物志和附录等部分组成。详近略远,立足当代,以记述全省近现代、当代史事为重点,注意突出其时代特色和地方特色,充分反映环境、资源和社会发展的基本面貌,着力体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性质特点以及生产力发展过程,并反映历史发展的经验与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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