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日用杂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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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二轻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2690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日用杂品
分类号: F426.8
页数: 4
页码: 155-158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福建省的生活用品行业,重点关注伞的制作情况。文中详细描述了福建省伞的制作历史和工艺程序,并介绍了福州纸伞的特色和优点。文章还提到了伞制作行业的兴盛时期和受到的挑战,以及在抗日战争后的发展情况。此外,文章还介绍了晴雨伞的发展和不同类型的伞产品。总体而言,本文展示了福建省伞制作行业的发展历程和特色产品。
关键词: 福建省 生活用品 日用杂品

内容

一、蚊香
  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古人开始用药熏杀蚊虫。南宋时,已出现简易蚊香作商品销售,制作蚊烟香,已成为一种手工业。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制作蚊香的原料、配制及形状逐渐有所更新,品种不断增多。其中神香(又称篾香、竹枝香、线香、长寿香、袋香)由于用料考究、做工精细、气味宜人,在国内外久负盛名。
  据民国26年(1937年)福建省图书馆编的《福建省统计年鉴》记载,神香于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开始出口;民国18年,输出4592担,值54653元,为最高额。神香业兴盛期是在民国22年,厂家分布广泛,仅福州就有52家,年产值达808.1万元。据民国29年在永安举行的“福建省工商品展览会”《特刊》记载:当时参展的就有澄澜阁天球牌蚊香和福鼎县商会、晋江巽兴、曾焕抢、林清池、清远堂、长汀的天香阁、南平合作生产推广区营制的不同牌号的蚊香、塔香、卫生香、香珠、线香、万安香、万寿香、香牌、贡手等产品,规模甚盛。其中南平合作生产推广区蚊香荣获特等奖;长汀天香阁蚊香获甲等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蚊香生产得到迅速发展,产量不断增长。据二轻系统统计,蚊香产量1965年为2.87万标箱(每标箱600盒、每盒5盘),1976年为6.47万标箱(其中出口2.53万标箱),1980年为11.29万标箱(其中出口7.87万标箱)。1982年,全省有蚊香厂55家,职工5000余人,拥有固定资产850万元;年产5000标箱的10家,出口厂26家,产量为18.97万标箱,(其中出口10.89万标箱),产值达4000多万元。1983年,由于国际市场变化,以及轻工业部、商业部、中央爱委会联合通知,逐步停止生产销售滴滴涕蚊香(不包括出口蚊香),企业有的停产,有的转向,只剩15个企业照常生产蚊香,其中老厂7个(厦门、同安、漳州、泉州、晋江、龙海、德化蚊香厂),都有出口任务。同年,产量下降为12.09万标箱,其中出口量7.26万标箱。
  为适应形势,加快蚊香行业发展,各家企业在提高产品质量的基础上,组织职工开展创新、创优活动。大部分企业组建科研小组,研究原料配方,由单一的传统配方发展到既用进口的除虫菊、香料,又用中草药混合配方,改革产品结构,试制新产品,恢复和创新一批优质名牌产品,主要有:高级无毒蚊香、高级无烟无毒蚊香、百草无毒蚊香(中草药蚊香)、“7504”高级蚊香、厦门蚊香厂的微型高级蚊香、同安蚊香厂的无烟特效无毒的纯除虫菊(必克精、除虫菊素等)或采用“7504”及中草药民间良方与高效原料混合配制而成,有扁盒装、方盒装、封标装等,还有不同香型的卫生香、竹枝香(线香),采用上等原料、芬芳香精科学配制。优质产品有:厦门、龙海、晋江蚊香厂的雄鸡牌蚊香、骏马牌高级无毒蚊香和泉州蚊香厂的红灯牌如意香珠等。
  各蚊香制造企业不断改进技术、设备和工艺,使蚊香生产逐步由手工操作向半机械化、流水线生产前进。1983~1985年,龙海县蚊香厂有三条半生产流水线;厦门蚊香厂于1985年引进一套日本大阪那卡乡公司蚊香多头机,经改造后,工效大大提高。同时,还采用蒸气烘干、电热供干及冷风吹干等技术,初步形成粉碎机械化、混料联动化、制香半机械化、烘干蒸气化、输送轨道化,提高产品的数量和质量。
  通过打开销路,拓展国外市场,使出口的雄鸡牌蚊香由一个企业的名牌发展为口岸名牌。同时,厦门蚊香厂的双龙伴塔牌蚊香自营出口,也很受欢迎。这时,各企业的注册商标和牌号已达20多个,占稳尼日利亚、马里等国老市场,又扩大多哥等国新市场。内销主要是广东、浙江、江西、安徽、广西和四川等十几个省、市。
  南安蚊香厂的金鹿牌高级蚊香在1986年全省无毒蚊香检测评比中,驱蚊效果、杀蚊时间、无毒性等质量指标均居同行业之首。1987年,从日本引进技术设备,开发出高效无毒、无灰、无明火、安全卫生的新产品——芬香电热蚊香片,填补了省内空白;1988年,参加轻工业部全国质量抽检得98.6分,列第一名,获省优、部优产品称号。同年,金鹿牌芬香电热蚊香片也获省优质产品称号。1991年,与日本佳友化学工业株式会社合作,研制成功高效、无毒、安全的金鹿牌灭蟑螂香,获轻工业部科技发明三等奖。这样,蚊香生产越过低谷,由“月产”、“季产”发展到常年生产,走上快速发展之路。
  二、纸箔
  明末清初,郑成功率部镇守福建时开始制作纸箔,用于敬神、祭祀、送鬼。福建省纸箔时有出口,如民国8年(1919年),最高量为122.070担,主要销往新加坡、马来亚等地。民国24年(1935年),福州有纸箔专营和兼营店铺1032家(其中专营155家)。龙海县石码镇鼎盛时有店铺20多家,每月纸箔产量约500号(相当200吨)。抗日战争时期基本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恢复了名牌生产。1959年,龙海县纸箔厂从业人员159人,年产值429.97万元,上缴税金248.36万元,生产发展。由于破除迷信,一度中断生产,后因外贸出口需要,又恢复生产。1978年,龙海县纸箔厂试制成功“合成化膏”替代进口“苏木柴”,并革新磨纸机,改用圆盘机印刷,降低成本,提高工效。1979年,产值80万元。龙海县第二纸箔厂成立,増加了生产能力。1983年,产值达510.38万元,比1979年增长36倍多,出口随之增加;1985年,产量1517吨,产值601.1万元;1988年,获国家轻工业出口创汇先进企业’金龙腾飞奖”,产品获国家轻工业优秀出口产品奖。纸箔成为福建省出口拳头产品之一。
  纸箔主要原料是:土纸、木羔(苏木膏)、淮花、锡箔。土纸多产自省内的松溪、政和、沙县、永安、明溪、长汀等9个县;锡箔(锡铸)来自汉口等地;淮花米来自河南等地。
  纸箔品种繁多,可分丙级正土金银、丁级五类金银、丁级六类金银、戊级三类、四类等。“花金”牌号有“金吉庆”、“福隆”、“聚兴”、“跃丰”及“老文成”、“老双宝”等;其产品具有品质优良,工艺精湛,包装美观,烧后灰飞、地不留灰等特点。纸箔通过外贸(厦门、福州口岸)全部出口到东南亚各国和港澳地区。
  锡箔(又名锡页)是涂过金属粉的纸,专作冥锭用。主要原料选用纯锡(纯度为99.9%),经过高温熔解,再经蒸焙、锤锻而成箔,专供涂纸箔(金、银箔)之用。其工艺要求细致,手工锤锻工艺复杂,关键在蒸焙。含锡量低者需提纯,经“铸”牌、“六蒸、六锻、六焙”、“修边”、“选箔”、“割箔”、“包装”等20道工序制成。
  三、民用镜
  民用镜包括架镜、框镜、壁镜、怀镜、礼品镜、各式家具镜等。福建省制镜业在民国24年(1935年),就发展到一定规模,福州市有15家店铺,年产值10700元;都是前店后坊、资金少、利润薄的个体营业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制镜业恢复发展比较快,福州、泉州、漳州、龙海等市、县办起制镜生产合作社,从事框镜、镜箱(妇女用梳妆台)生产及零星裁割装配玻璃。年,全省民用镜产量为128万面。1964年,开始用简易机械代替部分手工操作,产量升为431万面。“文化大革命”时期,生产受到影响,全省制镜产量在215万至310万面之间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大部分企业推行岗位责任制,促进生产发展。龙海县镜塑厂从1979年开始应用真空镀膜;漳州市镜艺厂从1983年开始运用真空镀铝(以铝代银)新工艺,工艺上将手工车线彩画人物镜改为半机械、半手工车印人物镜,提高了工效,产品由镜灯、框镜发展到民用镜、礼品镜、工艺镜三大类。1983年,全省民用镜产量为462.8万面;1986年上升为872.6万面;1991年达到高峰,为2983万面,此后日趋萎缩,1995年,为495.7万面。
  制镜工艺包括印、喷、磨、刻等流程;材料以平板玻璃(一般2至3厘米厚)为主,木材为红、白松与椴、杨木,铝丝(含量99.5%),马口铁(0.28至0.3厘米),硝酸银(工业用98%以上),保护漆(醇酸清漆)和聚氯乙烯等。
  四、眼镜
  20世纪70年代,福建省开始生产眼镜。当时,只有厦门和屏南两家眼镜厂企业,发展较快。厦门眼镜厂原是由几十名妇女办的街道小厂,1977年投产时设备十分简陋,经过几年发展,现有专用设备70多台(其中自造20多台)。其产品分三大类:眼镜架、眼镜片、光学产品等。眼镜架包括全金属(镀金)架、秀郎架、化学架等70多种式样;眼镜片包括近视镜、远视镜、劳保防护镜、镀铬镜、双光镜、电视镜、光致变色镜等;光学产品包括真空镀膜镜、电焊片、放大镜等,还有牙镜。新开发产品折叠式镜架、袖珍式(微型)金属花镜、工艺金属(镀金)镜架等。1983年4月,在全国青年小发明竞赛活动中,50X20折叠式眼镜架获三等奖(发奖单位:轻工业部、青年团中央委员会);同年,光学变色眼镜获省轻工业全省青年小创新成果竞赛二等奖。
  五、蜡 烛
  福建省蜡烛制造业历史悠久。闽越王已开始用蜜蜡,元朝以后,开始使用虫蜡。清康熙年间(1662~1722年),浙江温州人殷民在福州泛船浦制烛,使用四川省优质虫蜡和桕子油蜡,蜡烛洁白坚硬、不流烛泪,福州人习惯称“大同北烛”。民国时,改用石蜡制烛,使用广泛。到民国22年(1933年)前后,最为兴盛,全省蜡烛产值达869.3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政府鼓励制烛业手工业者组织起来,走社会主义道路,恢复发展生产。至今,有浦城、长汀、建瓯、连江、长乐、诏安、厦门、福州蜡烛厂或日化厂等10个企业,年产蜡烛(其中有蜡烛、矿烛和油烛)千吨以上,产值300多万元。油烛通过外贸部门出口,远销马来西亚、香港、泰国、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1985年,全省出口蜡烛1179.4吨,价值363.6万元;1990年,出口蜡烛557.4吨,价值216万元;1995年,出口蜡烛9382吨,产值6568万元。
  蜡烛的制作保持传统手工操作工艺,其原料选用上等洁白的皮油川蜡,烛面调色一般用草红(颜料),烛芯用隔年“灯芯”。敬神和喜庆用蜡烛要求用金箔在烛面粘贴龙凤等图案。蜡烛成品宜放阴凉处或陈贮于地洞内,保其质坚不溶,达到色泽鲜艳,久存不变形,点燃不漏油(不落泪)。其产品规格每盒有250克至10公斤不等。近几年来,蜡烛工艺和配方都有很大发展,政和、厦门、诏安生产的生日蜡烛和香型工艺烛,造型美观,深受欢迎。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二轻工业志

《福建省志·二轻工业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由总概述、大事记、地图集、专业分志、人物志和附录等部分组成。详近略远,立足当代,以记述全省近现代、当代史事为重点,注意突出其时代特色和地方特色,充分反映环境、资源和社会发展的基本面貌,着力体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性质特点以及生产力发展过程,并反映历史发展的经验与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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