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生活用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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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二轻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2686
颗粒名称: 第七章 生活用品
分类号: F426.8
页数: 10
页码: 153-162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福建省的生活用品行业,重点介绍了伞和蚊香的生产情况。文章指出,福建省的生活用品行业长期以手工业者为主,包括伞、蚊香、纸箔等产品的生产。随着社会发展和生活水平提高,这个行业逐渐发展壮大。文章详细介绍了福建省的伞制作历史、工艺和不同类型的伞产品。其中,纸伞制作是福州的特色产业,以纸材料和竹骨架为主要原料,制作工艺精细。文章还介绍了福建省的蚊香行业,包括神香和其他蚊香产品的制作和发展。蚊香产量在新中国成立后逐渐增长,不断推出新产品和改进技术。最后,文章提到了蚊香生产的机械化和流水线生产的进展,以及出口销售的情况。总而言之,本文展示了福建省生活用品行业的发展历程和特色产品。
关键词: 福建省 生活用品 个体手工业

内容

福建省生活用品行业长期是个体手工业者经营。他们以简单的工具从事伞、蚊香、纸箔和竹、木、棕、藤、草制品生产。随着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用品行业日益发展,如福州市,原有桶街、茶亭街、水流湾、小桥等生活用品传统产地。据民国29年(1940年)11月在永安举行的“福建省工商品展览会”《特刊》记载:参展的有61个县,展品共11060多件,包括生活用品等,可见规模之盛。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对手工业采取“保护、发展、提高”的方针,加快生活日用品行业的发展。1957年,共成立生产合作社(组)1863个,产值6272万元。其后,由于“左”的思想影响,生活用品行业遭受严重打击。1971年,全国日用品座谈会后,企业自身建设受重视,日用品工业又稳步上升。1975年,全省生活用品行业的企业数虽然减少为640个,但总产值却达12983万元,比1957年的6272万元翻了一番多。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区、街工业及个体手工业迅速发展,千米长的福州茶亭一条街,鱗次栉比的生活用品场、店又响起机器声和铁锤声。据1985年底统计,全省生活用品行业企业共有529个,占全省二轻企业总数的21%,其中全民企业13个,总产值26791万元,占全省二轻工业总产值的16.1%,比1975年生活用品行业的总产值又翻了一番多。其主要产品有:蚊香、伞、民用镜、绳缆、纸箔、纸制品、草席和化妆品等。
  第一节 伞
  一、雨伞
  福建省雨伞制作始于唐朝晚期,由中原传入。制作的工艺程序是:以棉纸为伞面,上涂柿油或桐油;毛竹为骨架,穿以发绳或麻线,可以伸张。制伞工具简单,俗称“一张椅子一把刀,一把扫帚一只锅”。大多按户经营,或带几个徒弟从事生产,前店后坊。
  到清朝中叶,制伞进入兴盛时期。当时,福州有“三山伞行”、“三山伞骨行”的帮会组织。嘉庆十三年(1808年),福州人杨大坤制作的纸伞以质优工细、经久耐用而著名。其后人以“杨常利”为号、“双喜”牌为商标进行生产。该伞轻巧雅致,风吹、雨淋、日晒不变型,不破裂,不褪色。鸦片战争后,福建省出洋谋生者日增,他们习惯携带家乡伞出远门,故制伞业勃兴,仅福州一地最多时达300余家,产品也随之流到国外。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福州出口纸伞30万把;民国2年(1913年),出口量达86.66万把。不久,日货侵入,地产纸伞受到严重冲击,制伞业力谋改造技术,把直柄改为钩柄,创新出绸伞和花纸伞;国货促进公会把地产伞改称“国伞”(此称呼一直沿用到50年代),与洋伞相抗争。
  民国4年(1915年),“杨常利”纸伞以制作工艺精细、花色新颖和富有民族特点在巴拿马万国博览会上获得优胜奖。第二年,纸伞产量上升到352万把,出口246万把。民国22年,杨常利纸伞和福州脱胎漆器、角梳在巴拿马万国博览会上同获金奖,被誉为“福州三宝”。
  雨伞制作大都集中在杨常利所在的台江洋中路。这时,纸伞制作工艺日臻完美,选料考究;伞面要求褙伞竖一层、横一层,双层裱褙吃油;伞头要求有四瓣莲花,用油布制成,上匝藤条多层,作为宝塔顶,顶端以伞钉封顶为“宝珠”;伞齿与伞骨贯以人发绳,不腐烂、不导电、防雷击,寓意佛家莲花宝塔伞,能避邪。
  抗日战争时期,制伞者多迁入内地山区,带动当地制伞业的发展。当时,永安县伞业主要生产永字牌包布头竹骨明油纸伞,闽清、顺昌、福安、古田等县主要生产“爱国伞”、“抗日伞”和紫竹柄伞。抗日战争胜利后,民国36年(1947年),杨常利雨伞店在伞顶与伞骨连接处加裱一层绸布,伞面边沿加一环丝线,提高雨伞使用寿命。这时,福州台江由洋头口到洋中亭至铸鐤环,制伞业鱗次栉比,又成了“制伞街”。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政府发动手工业者自愿组织起来,走合作化的道路。1951年11月,福州第一雨伞社成立;嗣后,第二雨伞社和第一、第二伞骨社也相继成立。1955年合作化高潮时,第三、四、五、六雨伞社又告成立。8月,福州市手工业联社组织雨伞专业联社。1956年,福州市雨伞合作社合并组成第一、二、三地方国营雨伞厂和公私合营福州雨伞厂,共有职工1858人,年产雨伞122万把。同年,永春县、尤溪县也组织雨伞生产合作社。1958年,地方国营福州雨伞厂和南平雨伞厂相继成立。国家给予技改和备料贷款支持,调动生产积极性,普遍重视恢复名牌,提高产品质量。
  1961年,全国雨伞技术革新现场会在福州伞厂举行,推动全省雨伞技术革新的全面展开。1964年11月,省内召开雨伞行业质量评比会,三明雨伞获奖。1974年,在全省制伞业比质比价会上,永春油纸伞获第一名。1978年,福州伞厂研究成功套色绢印新工艺,提高了绘画工效和花色质量。第二年,该厂又研究成功用聚乙烯醇代替柿油裱伞,透明度好,无臭味,质量超过柿油工艺。这一时期,又首创双喜牌404油画伞,玲珑大方;油漆配料改革使伞面明亮剔透,绘有各种山水、花鸟、蝉、亭台楼榭,雨伞制作水平达到高峰;1980年,被轻工业部评为优质产品。1981年,绘画工艺把传统的双勾画运用到纸伞上,极受外商欢迎。1982年2月22日,香港《文汇报》报道:“英国女王手撑福州纸伞在香港公开露面,雍容华贵,别是一番风度,十分引入注目。”之后,又制作高级“蛇伞”,收缩后整把伞只有一条青蛇细,日本商人赞叹技艺巧夺天工。这时,纸伞从日用品向日用艺术品发展。纸伞也由传统的明油伞发展到彩画花伞、油画花伞、色伞和书法艺术伞五大类上百个品种。
  后来,由于折叠伞、尼龙伞发展,加之原辅材料提价,出口合同浮动量大,生产计划不好掌握等原因,纸伞企业先后转产改行,生产日渐萎缩。1987年,生产132万把,其中出口115.7万把;1990年,减为112.4万把;1995年,仅余福州和建瓯雨伞厂生产少量纸伞以供出口。
  二、晴雨伞
  1977年,三明伞厂从上海购进零部件装配钢骨布伞。钢骨布伞较竹骨纸、布伞轻便,经久耐用,能挡风雨又能遮阳,称“晴雨伞”,且价格适当。故很快得到普及。1978年,该厂添置设备,开始批量生产晴雨伞;当年,生产4.62万把,十分畅销。1980年,福州伞厂发展钢骨儿童布伞、高档自开布伞和尼龙折伞。1982年,福建省组织钢骨晴雨伞质量评比,福州、三明、龙海雨伞厂分别获一、二、三名,促进生产,提高质量。当年,尼龙折伞开始出口。
  1984年,台湾和韩国产的尼龙折伞通过走私大量浦入本省,制伞企业受到严重冲击。为了生存和发展,生产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步伐,纷纷增添拉丝机、压扁机、冲床、冲孔机、冲槽机和远红外线供干炉等专用设备。福州伞厂于1985年从香港引进专用设备28台(套),缩短钢骨布伞的生产工艺流程:伞面裁剪→缝纫→伞杆钻孔→伞骨冲压→伞帽等零件装配→检验→包装入库等;简化了流程,增加了数量,提高了质量;晴雨伞由手开直骨伞发展为手开两(三)节缩折尼龙晴雨伞、绢伞、儿童伞、太阳伞、塔伞、灯罩伞、旅游伞等几十个品种、几百种花色,打开国内外市场。
  1986年,福建省生产晴雨伞100.4万把;1990年,上升为316.4万把,其中出口167.7万把,出口交货值1533万元;1995年,生产378.7万把,出口350万把,出口交货值1533万元。
  第二节 日用杂品
  一、蚊香
  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古人开始用药熏杀蚊虫。南宋时,已出现简易蚊香作商品销售,制作蚊烟香,已成为一种手工业。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制作蚊香的原料、配制及形状逐渐有所更新,品种不断增多。其中神香(又称篾香、竹枝香、线香、长寿香、袋香)由于用料考究、做工精细、气味宜人,在国内外久负盛名。
  据民国26年(1937年)福建省图书馆编的《福建省统计年鉴》记载,神香于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开始出口;民国18年,输出4592担,值54653元,为最高额。神香业兴盛期是在民国22年,厂家分布广泛,仅福州就有52家,年产值达808.1万元。据民国29年在永安举行的“福建省工商品展览会”《特刊》记载:当时参展的就有澄澜阁天球牌蚊香和福鼎县商会、晋江巽兴、曾焕抢、林清池、清远堂、长汀的天香阁、南平合作生产推广区营制的不同牌号的蚊香、塔香、卫生香、香珠、线香、万安香、万寿香、香牌、贡手等产品,规模甚盛。其中南平合作生产推广区蚊香荣获特等奖;长汀天香阁蚊香获甲等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蚊香生产得到迅速发展,产量不断增长。据二轻系统统计,蚊香产量1965年为2.87万标箱(每标箱600盒、每盒5盘),1976年为6.47万标箱(其中出口2.53万标箱),1980年为11.29万标箱(其中出口7.87万标箱)。1982年,全省有蚊香厂55家,职工5000余人,拥有固定资产850万元;年产5000标箱的10家,出口厂26家,产量为18.97万标箱,(其中出口10.89万标箱),产值达4000多万元。1983年,由于国际市场变化,以及轻工业部、商业部、中央爱委会联合通知,逐步停止生产销售滴滴涕蚊香(不包括出口蚊香),企业有的停产,有的转向,只剩15个企业照常生产蚊香,其中老厂7个(厦门、同安、漳州、泉州、晋江、龙海、德化蚊香厂),都有出口任务。同年,产量下降为12.09万标箱,其中出口量7.26万标箱。
  为适应形势,加快蚊香行业发展,各家企业在提高产品质量的基础上,组织职工开展创新、创优活动。大部分企业组建科研小组,研究原料配方,由单一的传统配方发展到既用进口的除虫菊、香料,又用中草药混合配方,改革产品结构,试制新产品,恢复和创新一批优质名牌产品,主要有:高级无毒蚊香、高级无烟无毒蚊香、百草无毒蚊香(中草药蚊香)、“7504”高级蚊香、厦门蚊香厂的微型高级蚊香、同安蚊香厂的无烟特效无毒的纯除虫菊(必克精、除虫菊素等)或采用“7504”及中草药民间良方与高效原料混合配制而成,有扁盒装、方盒装、封标装等,还有不同香型的卫生香、竹枝香(线香),采用上等原料、芬芳香精科学配制。优质产品有:厦门、龙海、晋江蚊香厂的雄鸡牌蚊香、骏马牌高级无毒蚊香和泉州蚊香厂的红灯牌如意香珠等。
  各蚊香制造企业不断改进技术、设备和工艺,使蚊香生产逐步由手工操作向半机械化、流水线生产前进。1983~1985年,龙海县蚊香厂有三条半生产流水线;厦门蚊香厂于1985年引进一套日本大阪那卡乡公司蚊香多头机,经改造后,工效大大提高。同时,还采用蒸气烘干、电热供干及冷风吹干等技术,初步形成粉碎机械化、混料联动化、制香半机械化、烘干蒸气化、输送轨道化,提高产品的数量和质量。
  通过打开销路,拓展国外市场,使出口的雄鸡牌蚊香由一个企业的名牌发展为口岸名牌。同时,厦门蚊香厂的双龙伴塔牌蚊香自营出口,也很受欢迎。这时,各企业的注册商标和牌号已达20多个,占稳尼日利亚、马里等国老市场,又扩大多哥等国新市场。内销主要是广东、浙江、江西、安徽、广西和四川等十几个省、市。
  南安蚊香厂的金鹿牌高级蚊香在1986年全省无毒蚊香检测评比中,驱蚊效果、杀蚊时间、无毒性等质量指标均居同行业之首。1987年,从日本引进技术设备,开发出高效无毒、无灰、无明火、安全卫生的新产品——芬香电热蚊香片,填补了省内空白;1988年,参加轻工业部全国质量抽检得98.6分,列第一名,获省优、部优产品称号。同年,金鹿牌芬香电热蚊香片也获省优质产品称号。1991年,与日本佳友化学工业株式会社合作,研制成功高效、无毒、安全的金鹿牌灭蟑螂香,获轻工业部科技发明三等奖。这样,蚊香生产越过低谷,由“月产”、“季产”发展到常年生产,走上快速发展之路。
  二、纸箔
  明末清初,郑成功率部镇守福建时开始制作纸箔,用于敬神、祭祀、送鬼。福建省纸箔时有出口,如民国8年(1919年),最高量为122.070担,主要销往新加坡、马来亚等地。民国24年(1935年),福州有纸箔专营和兼营店铺1032家(其中专营155家)。龙海县石码镇鼎盛时有店铺20多家,每月纸箔产量约500号(相当200吨)。抗日战争时期基本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恢复了名牌生产。1959年,龙海县纸箔厂从业人员159人,年产值429.97万元,上缴税金248.36万元,生产发展。由于破除迷信,一度中断生产,后因外贸出口需要,又恢复生产。1978年,龙海县纸箔厂试制成功“合成化膏”替代进口“苏木柴”,并革新磨纸机,改用圆盘机印刷,降低成本,提高工效。1979年,产值80万元。龙海县第二纸箔厂成立,増加了生产能力。1983年,产值达510.38万元,比1979年增长36倍多,出口随之增加;1985年,产量1517吨,产值601.1万元;1988年,获国家轻工业出口创汇先进企业’金龙腾飞奖”,产品获国家轻工业优秀出口产品奖。纸箔成为福建省出口拳头产品之一。
  纸箔主要原料是:土纸、木羔(苏木膏)、淮花、锡箔。土纸多产自省内的松溪、政和、沙县、永安、明溪、长汀等9个县;锡箔(锡铸)来自汉口等地;淮花米来自河南等地。
  纸箔品种繁多,可分丙级正土金银、丁级五类金银、丁级六类金银、戊级三类、四类等。“花金”牌号有“金吉庆”、“福隆”、“聚兴”、“跃丰”及“老文成”、“老双宝”等;其产品具有品质优良,工艺精湛,包装美观,烧后灰飞、地不留灰等特点。纸箔通过外贸(厦门、福州口岸)全部出口到东南亚各国和港澳地区。
  锡箔(又名锡页)是涂过金属粉的纸,专作冥锭用。主要原料选用纯锡(纯度为99.9%),经过高温熔解,再经蒸焙、锤锻而成箔,专供涂纸箔(金、银箔)之用。其工艺要求细致,手工锤锻工艺复杂,关键在蒸焙。含锡量低者需提纯,经“铸”牌、“六蒸、六锻、六焙”、“修边”、“选箔”、“割箔”、“包装”等20道工序制成。
  三、民用镜
  民用镜包括架镜、框镜、壁镜、怀镜、礼品镜、各式家具镜等。福建省制镜业在民国24年(1935年),就发展到一定规模,福州市有15家店铺,年产值10700元;都是前店后坊、资金少、利润薄的个体营业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制镜业恢复发展比较快,福州、泉州、漳州、龙海等市、县办起制镜生产合作社,从事框镜、镜箱(妇女用梳妆台)生产及零星裁割装配玻璃。年,全省民用镜产量为128万面。1964年,开始用简易机械代替部分手工操作,产量升为431万面。“文化大革命”时期,生产受到影响,全省制镜产量在215万至310万面之间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大部分企业推行岗位责任制,促进生产发展。龙海县镜塑厂从1979年开始应用真空镀膜;漳州市镜艺厂从1983年开始运用真空镀铝(以铝代银)新工艺,工艺上将手工车线彩画人物镜改为半机械、半手工车印人物镜,提高了工效,产品由镜灯、框镜发展到民用镜、礼品镜、工艺镜三大类。1983年,全省民用镜产量为462.8万面;1986年上升为872.6万面;1991年达到高峰,为2983万面,此后日趋萎缩,1995年,为495.7万面。
  制镜工艺包括印、喷、磨、刻等流程;材料以平板玻璃(一般2至3厘米厚)为主,木材为红、白松与椴、杨木,铝丝(含量99.5%),马口铁(0.28至0.3厘米),硝酸银(工业用98%以上),保护漆(醇酸清漆)和聚氯乙烯等。
  四、眼镜
  20世纪70年代,福建省开始生产眼镜。当时,只有厦门和屏南两家眼镜厂企业,发展较快。厦门眼镜厂原是由几十名妇女办的街道小厂,1977年投产时设备十分简陋,经过几年发展,现有专用设备70多台(其中自造20多台)。其产品分三大类:眼镜架、眼镜片、光学产品等。眼镜架包括全金属(镀金)架、秀郎架、化学架等70多种式样;眼镜片包括近视镜、远视镜、劳保防护镜、镀铬镜、双光镜、电视镜、光致变色镜等;光学产品包括真空镀膜镜、电焊片、放大镜等,还有牙镜。新开发产品折叠式镜架、袖珍式(微型)金属花镜、工艺金属(镀金)镜架等。1983年4月,在全国青年小发明竞赛活动中,50X20折叠式眼镜架获三等奖(发奖单位:轻工业部、青年团中央委员会);同年,光学变色眼镜获省轻工业全省青年小创新成果竞赛二等奖。
  五、蜡 烛
  福建省蜡烛制造业历史悠久。闽越王已开始用蜜蜡,元朝以后,开始使用虫蜡。清康熙年间(1662~1722年),浙江温州人殷民在福州泛船浦制烛,使用四川省优质虫蜡和桕子油蜡,蜡烛洁白坚硬、不流烛泪,福州人习惯称“大同北烛”。民国时,改用石蜡制烛,使用广泛。到民国22年(1933年)前后,最为兴盛,全省蜡烛产值达869.3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政府鼓励制烛业手工业者组织起来,走社会主义道路,恢复发展生产。至今,有浦城、长汀、建瓯、连江、长乐、诏安、厦门、福州蜡烛厂或日化厂等10个企业,年产蜡烛(其中有蜡烛、矿烛和油烛)千吨以上,产值300多万元。油烛通过外贸部门出口,远销马来西亚、香港、泰国、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1985年,全省出口蜡烛1179.4吨,价值363.6万元;1990年,出口蜡烛557.4吨,价值216万元;1995年,出口蜡烛9382吨,产值6568万元。
  蜡烛的制作保持传统手工操作工艺,其原料选用上等洁白的皮油川蜡,烛面调色一般用草红(颜料),烛芯用隔年“灯芯”。敬神和喜庆用蜡烛要求用金箔在烛面粘贴龙凤等图案。蜡烛成品宜放阴凉处或陈贮于地洞内,保其质坚不溶,达到色泽鲜艳,久存不变形,点燃不漏油(不落泪)。其产品规格每盒有250克至10公斤不等。近几年来,蜡烛工艺和配方都有很大发展,政和、厦门、诏安生产的生日蜡烛和香型工艺烛,造型美观,深受欢迎。
  第三节 木、竹、藤、草制品
  福建省竹、木、藤、草资源丰富,用以制作生活用品的历史十分悠久。唐龙纪元年(889年),永春县的蓬壶、锦斗、东安等乡村有成批竹、木生活用品的生产和出售。明代,山区农户利用土藤编织成椅、篮等生活用品。清乾隆年间(1736~1795年),出现织席工艺。但木、竹、藤、草制品作为商品生产是从民国初期开始,并逐步发展。民国24年(1935年),福州木制品业共有457家,从业者2623人,其中:细木工业308家,从业人员2141人;木桶业91家,从业人员149人。藤器业49家,从业人员118人;竹器业195家,从业人员239人。产品除供应省内外,有部分出口。据《福建省统计年鉴》统计:民国26年,全省输出产品中竹器46328元(其中销往香港9795元,销台湾1633元),藤器销往台湾1753元。上述产品在民国29年于永安举行的“福建省工商品展览会”上获特等奖、甲等成绩的有:福州叶国瑞家庭工业社生产的草席、枕席、女帽;周墩特区程恒和的草席;南安胜发等地的草席和闽侯华南厂的竹手提箱;大田县商会的藤篮;长汀元邦斗笠;武平县赖守芳的荷兰帽式斗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个体竹、木、藤、草匠纷纷组织起来,参加生产合作社(组),发展生产,增加产品品种。由于木、竹、藤、草生活日用制品系手工制作的产品,成本高,利润低,甚至无利,加之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塑料、铝及铝合金等产品逐渐替代了它们。现市场上只有少量产品出售,且多半是农村家庭副业和乡镇企业的产品,大部分日用木、竹、藤、草制品逐渐停产或转产。
  一、木制品
  唐初,福建泉州地区有用手工制做木器制品,包括粗桶、盆、风车等。明末,福州木匠在城内乌石山麓盖鲁班庙,作为行会议事场所。清初,永春县蓬壶、湖洋、五里街等地已有专业木匠为居民制做各种木制品。清末民国初,福州木制品分为造船、棺材、木器、木桶、桶石、水车、伡只、浮木等行业,其中木器、木桶业占多数。当时,泉州城乡从事木制业的锯花工、刻花工、伡只工、油漆工、绘画工数以千计,作坊店铺几十家。到民国29年(1940年),又发展出木箱业、木屐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2年,福州木器生产合作社成立,1955年后进一步组织起木器、木桶、桶石、镜箱、木箱、浮木、伡只、木杂、水车等15个合作社。造船业划出,棺材业被淘汰。1958年,合作社陆续转为木器一、二、三、四厂,同时成立木箱厂、木桶厂、木农具厂。1966年后,由于木材紧张,木制品企业转向。群众普遍使用的“三桶一盖”(即水桶、脚桶、马桶、锅盖)改变自由生产、销售的做法,而由国家统一分配杉木,产品由商业部门包销。因木桶使用者多,是大宗产品;工艺要求严格,以用老杉木头部制作者为佳,成品呈酱色,击之有声。其形状随地方而异,如三明木桶,桶墙较直且薄,以篾条或镀锌铁丝做箍,做工简便,轻巧价廉,但不耐用。后仿照江苏式样,桶墙厚且弧度大,桶箍采用约半寸宽钢条,做工精细考究,经久耐用。福州制桶业较为发达,厂家以台江区后洲为最多,其街道有以桶街命名者。著名的有“老恩利”桶店,该店资金足,备料多,木材干,桶缝密,篾条紧,油漆亮。1979年后,由于木材提价,而木桶、锅盖不能提价,企业亏损,便停止生产。
  二、竹制品
  通常日用竹制品按生产工艺分:大篾、小篾和圆竹。大篾经编织成排篷、尾篷、车篷、船篷、水篷,捆篾为放木排和建筑业服务;小篾是生产筐篓、谷箩、谷席、土箕、米筛、凉席、竹帘、竹篮等;圆竹即竹家具产品。一般竹器,如土箕、篓、篮等一般农民都会加工,少数农户还能生产一些竹器出售,但谷席、谷篓等大件做工较精细,需篾匠加工。
  为了提高工效,促进竹制品行业的半机械化、机械化水平,福州第五竹器社于1963年研制成功“201型削筷机”,获1964年轻工业部、农业部展览会特等奖。1981年,福州竹器厂创新的蜗牛、青蛙花插,猴、鸡、猫头鹰盆套,花篮,熊及鹧鸪竹罐,竹制玩具小车,竹靴,动物保温瓶竹壳等产品,在广州交易会上订货达15万元,创历史最好水平。
  (一)斗笠
  斗笠,又叫笠帽、斗篷,是人们用以挡雨遮阳的竹帽。产量、品种皆以长汀斗笠为最。长汀斗笠还为新中国的诞生作出过贡献,民国20年(1931年)9月,中央苏区的长汀斗笠工人在红四军的帮助下,成立“红军斗笠厂”,为支援革命战争生产军需用品。毛泽东同志曾亲临视察,指导工人改革斗笠样式:由夹边改为缠边;由尖顶改为平顶。这样轻便耐用,行军打仗方便,而且美观大方;在斗笠面上印有“工农红军”、“百战百胜”、“铁的红军”等字样,刷上桐油,闪闪发光,成为红军指战员行军打仗不可缺少的物品。当时,歌谣唱道:“红军斗笠菠箩园,毛委员指示改缠边;平顶平沿式样好,支援红军把敌歼”。后被抗日战士称为“三宝”之一(即瑞金的麻鞋、宝鸡的军毯、长汀的斗笠)。1976~1985年,全省斗笠产量共94.91万顶。其特点是编织精致,经、纬篾条交织成种种花纹,对称均匀,用料考究,表层用青篾皮,里层用青篾皮和二层皮编织而成。
  (二)竹席
  竹席(凉席、篾席),是人们盛夏消暑的生活用品。清道光年间(1821~1850年),永春县东平乡一带,人们用青皮竹(灯竹)手工编制竹席;最盛时,仅永春县城关、五里街、古山、石鼓等地就有3000多户从事这项副业。
  1976~1977年,成立东平综合社,生产竹席;最多时,该县年产竹席12~15万条。竹席,以青皮竹为主要原料,经过开竹、破篾、刮篾、煮、漂、编织、扭边等工序编织成,它做工精细(取其竹篾的一至三层、多至四、五层),纹脉秀丽,色泽素雅,坚实耐用,轻便柔软,易于折叠,方便携带,夏秋枕用,清凉消暑,冬春收藏,二三十年不朽。
  (三)竹串
  竹串(铁炮串、平串)、竹牙签、竹餐具、竹门帘等是永安、建阳、长汀、政和等县、市木制品厂、竹器厂出口创汇的主要产品。这些产品选料考究,要用5年以上毛竹,加工后要求表面无青皮、无竹黄,达到光滑无明显刀痕,经高温蒸煮、晒干再进行防霉、防蛀处理,而后加工成品。
  三、藤制品
  明初,闽南一带山区农户开始利用本地土藤编制成椅、篮等生活用品,供自用或赠送亲友。后逐渐发展到城镇。民国9年(1920年),福州有藤器店20多家。民国12年,福州生产的“福塔”牌藤箱,因选料好、工艺精、坚固耐用而名闻全国,产品销售到黑龙江、江西、江苏、浙江、河南、贵州等省。抗日战争以后,藤制品业一年不如一年。到民国38年,由于市场萧条,藤料提价,许多藤器店倒闭,少数能维持生产者,利润也十分微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2年福州市藤器生产合作社成立,入社44人,年产值7.2万元,占全市藤器行业总产值的60%左右。主要产品有椅、床、篮等20多个花色品种。1953年,由于藤料涨价,大多数藤器店关门。1956年,福州市的台江、鼓楼、仓山三区都成立藤器生产合作社;1958年,分别下放或合并;1963年,又成立福州台江藤器社,后改为福州第二藤器社,再改为福州藤器厂。1983年,该厂设计生产的古式圆型藤桌、椅,获省二轻系统产品创新奖,藤钢结构沙发在福建省家具展销会上被评为一等奖,并选送参加轻工业部举办的全国轻工新产品展销会展出。
  1986年后,由于藤料紧缺,资金紧张,新开发的产品没有批量生产,该行业逐渐解体,企业转产或关闭。
  四、草制品
  福建省早在清乾隆年间(1736~1795年)就出现织席工艺,尔后历代相传。草席制作主要是编、织、印等工序,编通常用手工,如编草帽、垫子等轻巧美观的小件日用品;织是用手工或机械织成草席。草席分为麻经席和纱经席两种,麻经席是用黄麻细线作经线编织而成,其特点是厚实、牢固、光滑、耐用,民间十分喜爱;纱经草席以棉纱为经线,其特点是光滑、轻巧舒适,并镶有布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制席手工业者的积极性得到发挥,着手改造设备和工具,由木织席机逐步改为脚踏织席机,草席花色、品种也有所增加。早年织席用木织机,一人一天编织一床,50年代,改为铁制织席机,每台日产量从几条提高为十几条。1980年,省二轻举办全省草席质量评比,福州、福鼎、柘荣草席厂分获第一、二、三名;福州草席厂、南靖县城关供销社生产的麻经草席,草质和编织工艺好受到表扬。1981年,柘荣草席厂从河北购进可织4尺宽麻经席的织席机两台;先后改革电动织席机17台;改一进一出的木织席机纱经针为二进二出,使每台机日织席由32条提高47条,出口草席由原来的10万条增加到30万条,产品合格率达99%。
  福州草席厂生产旅游手提折席和各种花席、吹气枕头、旅行席等。1981年,福州草席厂榕树牌纱经草席(花席)、柘荣织席厂出口包边单草素席均获省优质产品称号。同年,全国工艺美术总公司举办全国43家草席质量评比,罗源草席厂的包边双草席得91.6分,获第一名,成为本省外贸出口的免检产品;柘荣草席厂的包边草席得分82.5分,获第三名。罗源草席厂于1982年对15台因草门太大、拨叉位置不当的织席机进行改造;1984年,创新“维尼纶经平式折边灯芯草席”,提高了质量。福鼎草席厂先后改造电动织席机13台、飞草机两台,还运用彩印工艺在纱经席上印制花鸟走兽、人物等图案,色彩鲜艳夺目,用于旅游或室内陈设均适宜,是省内出口产品之一,主要销往香港、日本与东南亚各国和地区。
  席草分岩草、灯芯草(宁波草)、台湾草(龙须兰草)、淡草、咸草5种。
  1966年,草席产量破历史最高纪录,达244.8万条,比1955年的7.3万条增长33倍多。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拓展国际市场,促进草席业发展。1980年,生产草席280万条,出口167万条;1985年,达到390.4万条,出口173万条;1990年,生产61.9万条。
  附:主要企业
  一、福州伞厂
  福州伞厂位于福州市洋中路,厂区占地面积22655平方米,建筑面积18330平方米,有职工754人,属全民所有制企业。该厂由“杨常利”、“一团和”、“一朵红”等私人伞店合并而成。
  建厂以来,生产发展很快,自行设计、制造了“钻长骨机”、“钻短骨机”、“车伞头机”、“油伞机”和仿制布伞的“长骨拉丝机”、“短骨压扁机冲孔机”等专用机械,实现半机械化生产。产品不断更新,由单一纸伞发展到钢骨布伞、木杆青布伞、金属杆青布伞、油布伞、钢骨塑料伞等14个品种。接着,根据国际市场需要,于1964年开拓以毛竹、绵纸、桐油、柿油等为主要原料的出口纸伞。这种纸伞发扬福州纸伞工艺精细、花色新颖和富有民族特色的传统优点,伞骨经防霉、防蛀、防腐处理,并以工艺美术装潢的手段,经过彩画、喷花,绘上飞禽走兽、翎毛花卉等图案,具有轻巧、高雅、富丽等特点,产品年出口量达20多万把,占总产量的31%,创汇14万多美元。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狠抓技术进步,改进工艺,研究成功套色绢印新工艺,并采用聚氯乙烯醇新原料代替柿油裱伞,从而降低成本;并开发钢骨童伞、高档自开布伞、尼龙折伞、测量伞等15个钢骨布伞新品种,其中自开长伞和折伞均获省新产品奖。1980年,出口花纸伞和404油画伞分获轻工业部和福建省优质产品奖;802富贵牌真丝绸伞、102双喜牌纸伞分荻福州市地方名牌产品证书。1982年2月22日,香港《文汇报》报道:“英国女皇手撑福州纸伞在香港公开露面”,为福州纸伞增色不少。
  同时,为扩大出口和适应异国民情风俗的需要,创制书法伞、国画伞、塔伞、双层伞、壁伞、灯罩伞、旅游伞、橱窗广告伞,H120多种造型各异的伞,以及屏风、窗帘等。该厂成为省出口伞基地。其晴雨伞在1981年和1985年两次全省同行业评比中名列前茅;1985年,参加全国晴雨伞评比,取得96.71分的好成绩;同年,实现产值618.75万元(比1984年的472.45万元增长31%),利润17.02万元,出口创汇38万美元。福建省人民政府授予该厂1985年度省企业管理优秀单位称号。
  二、建瓯县雨伞厂
  建瓯县雨伞厂在建瓯县城关八角楼二号,厂区占地面积3296平方米,有职工292人(其中技术员8人),是福建省出口花纸伞专业厂之一,属集体所有制企业。
  1979年以前,该厂以生产地销油纸伞为主,产量不过3万把。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开始制造和改进纸伞“钻长骨机”和“钻短骨机”等专业设备,并运用传统工艺大胆创新设计适合国外风俗习惯、新颖小巧美观的童花伞、梅花形伞、多角伞、半边扇伞和日本民间流行的长寿伞、密丝佛陀伞、双龙抢珠伞等。该厂每年都有二十几种新产品投入市场,其品种花色发展到目前的近200种,出口花纸伞产量由4000把增至1984年的31.2万把,成为省内出口纸伞的重要生产基地之一,产品远销五大洲的34个国家和地区,花纸伞出口量连续两年居全国首位。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二轻工业志

《福建省志·二轻工业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由总概述、大事记、地图集、专业分志、人物志和附录等部分组成。详近略远,立足当代,以记述全省近现代、当代史事为重点,注意突出其时代特色和地方特色,充分反映环境、资源和社会发展的基本面貌,着力体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性质特点以及生产力发展过程,并反映历史发展的经验与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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