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衡器制造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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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二轻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2656
颗粒名称: 第六节 衡器制造
分类号: F426.8
页数: 3
页码: 137-139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福建省木杆秤和台、案秤的制造和发展情况。文章提到清朝和民国时期,福州、厦门、泉州等地相继建立了木杆秤和台、案秤的生产厂家。制作木杆秤采用手工制作,材料为木料和铜丝,生产过程经过旋制、钻孔、嵌铜丝、锉光等工序。随着技术进步和市场需求增加,衡器制造业逐步引入自动化生产线和改进工艺,如无氢一步法电镀生产线。然而,随着台、案秤和电子秤的普及和市场变化,木杆秤市场逐渐萎缩,衡器制造业面临着新的挑战。文章还提到了福建省衡器制造业数量、产值的变化和相关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
关键词: 福建省 五金制品 衡器制造

内容

一、木杆秤
  清道光年间(1821~1850年),福州有邹通泉秤店。光绪十年(1884年),浙江平阳人章子顺带学徒在泉州制秤,开设“日升”枰店。后有从温州、平阳迁来许多秤工,在泉州、漳州、厦门一带设店,被称为“温州帮”。当时,杆秤制作采用手工,兼有木工和铁匠工的内容,即将木料旋制磨光后,用弓钻在相应位置上钻孔,嵌入铜丝,再锉光;根据材质分别上漆或磨光;秤铊多为石质。当时因交通不便等原因,故制式不一,如福州城内小桥南中亭街各行,用17两衡器;小桥北上杭街,则用18两;下杭街则用19两福建省划一度量衡生产大纲》福建省度量衡检定所,时为民国20年2月。)
  民国初年,秤铊渐改用生铁铸成。民国19年(1930年),国民政府公布度量衡器具营业条例,衡器制造业由省政府建设厅第四科管理,并成立度量衡检定所,规定新衡制,以16两为1市斤、2市斤等于1公斤;规定标准砝码由授权单位统一销售,以保持秤的精确。同年,省检定所附设度量衡制造厂在福州水部渡尾街成立,生产各新制式杆枰。民国20年,省内成立20个检定所,对全省衡器进行整顿。民国25年,本省有衡器制造商80余家;第二年,本省废止藤、篾制秤盘,一律改用铜盘。这时,福州为木杆秤制造业聚集之地,产品数量、品种均占省内首位。抗日战争时期,由于技工缺乏,原料供应困难,木杆枰制造业受到影响。抗日战争胜利后,省内贸易额不断增加,对衡器需求量日增。民国36年,木杆秤制造业达到高峰。不久,由于法币贬值,物价飞涨,许多物品交易改用实物,杆秤制造业也一厥不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1953年生产互助组、合作社在农村普遍成立,100斤以上秤量的杆秤需要量激增。1955年,福州下杭路一带22户秤店,联合组成福州市台江木杆秤生产合作社;同时,厦门、漳州、泉州度量衡社也先后成立。本年,全省共有木杆秤生产社(组)28个,职工165人,个体制秤户99个,有技工149人,共生产称重50市斤以下钩秤5503支、50~100市斤钩秤1192支、100斤以上杆秤1889支、盘秤868支、钱秤144支。1956年,省内有3家衡器高级生产合作社,生产各式杆秤36568支,产值达92927元,利润为18050元,工人平均收入40.5元,生活大有提高。1958年,一些木秆秤制造企业与其他企业合并,木杆秤产量有所减少。
  1959年3月,国务院确定国际公制为中国基本计量单位制度,并将市制16两制改为10两进制。本省衡器检定工作归省科委管理,木杆秤由日杂商店经销,归小五金8大产品范畴。1960年,省计量管理所成立,负责衡器检定工作。1961年,衡器生产归省手工业管理局五金处管理;同年,全省共生产各式木杆秤51694支。1963年,衡器列为禁止用铜产品,木杆秤的秤盘,刀钮等都用铅铝、锌铁等代替。1965年,有25个厂、组生产各式木杆秤61628支,比历史产量最高的民国36年(1947年)增加26.4%。
  1975年,衡器生产归省二轻工业供销公司设备科管理。1979年,省人民政府陆续颁布加强度量衡器具的3个有关规定,对省内衡器制造业进行整顿,各地计量所举办衡器检修培训班;同年,完成对衡器普查、普检和普修“三普”活动。
  1980年,省计量局会同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出《福建省生产、修理计量器具企业开业登记的通知》,有209家重新办理衡器制造开业审批手续,其中,全民所有制1家,集体所有制企业81家,个体128家;除专制台、案秤的两家衡器厂外,其余都生产木杆秤。经过整顿,1982年,有136家企业获批准开业。当年,共生产木杆秤53743支,定量铊106.3吨。同年,省二轻厅会同省计量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社队企业局、省供销社等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加强生产、修理、销售杆秤管理的通知》,禁止生产、收购、贩卖未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的木杆秤,初步扭转多年来木杆秤生产、销售无人管理的局面。
  1983年,省内衡器制造业有100多个品种的产品经国家检定后出售,其中20多个企业纳入国家质量监督管理体系。福州衡器厂生产的各式杆秤全由市计量局检定订牌后销售。随着开放市场、搞活经济,集市贸易蓬勃发展,城乡个体经商数量骤增,木杆秤供应趋紧。农村中个体制秤户趁机发展。一部分生产者,不经计量部门检定就将杆秤投放市场。1986年,在芜湖举行的轻工部杆秤定点会上批准福州衡器厂和泉州第二衡器厂为定点生产厂;同年,省二轻工业质量管理协会制定木杆秤标准图,作为木杆秤生产企业计量定级升级考核、发放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和质量监督抽查的依据。这是福建省第一次对木杆秤的构造、生产工艺作的明确规定。随着台、案秤和电子枰的广泛使用,木杆秤市场逐渐缩小。到1990年,省内已没有专门生产木杆秤的企业。
  二、台、案秤与大型衡器
  清末民国初,台秤逐渐在福建省商行、企业中应用。抗日战争前夕,福州、厦门、顺昌等地开始生产台秤。民国34年(1945年),顺昌县上洋镇“通泉号”秤店能生产100市斤、160市斤、250市斤、260市斤刀纽台秤,年产30台左右。这时生产的台秤是仿制美国进口台秤,圆形的立柱和顶板、底座都是木制。同年,福州“大中厂”也手制台秤,年产270余台各式台枰,除销本市外,大量供应全省各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厦门个体秤户曾制售仿苏联式样台秤。1956年,厦门度量衡生产合作社开始生产10公斤案秤。1957年,漳州市度量衡生产合作社经漳州市五金公司协作,由南京衡器厂引进图纸,生产10公斤案秤和500公斤台秤。1958年,福州台江木杆秤生产合作社,由上海引进图纸生产5公斤、10公斤两种案秤;同年,地方国营泉州衡器厂成立,生产80公斤台枰104台,500公斤台抨14台。1963年,厦门衡器厂开始生产20公斤案秤。1965年,福州衡器厂、厦门衡器厂和泉州衡器厂共有工人216人,共生产台、案秤4066台,产值为34.84万元。同年,泉州衡器厂试产15吨、30吨地中衡3台。1975年,泉州第二衡器厂正式生产30吨地中衡。1983年,省二轻工业供销公司会同省商业厅五交化公司,对泉州衡器厂和厦门衡器厂的TGT-500型台秤、厦门衡器厂的AGA-10型案秤进行抽检,结果全部合格,本年,衡器市场销售形势好。1985年,轻工部机械局会同国家计量局、商业部在大连对轻工部定点企业生产的台秤进行质量评比,福建省4家衡器生产厂只有厦门衡器厂的5型、10型案秤及格。这对本省衡器制造业震动很大,通过加强企业管理,落实岗位生产责任制等措施,促使产品质量得到提高。同年11月,在长沙举行的全国衡器质量检查会上,厦门和泉州衡器厂封送的样品经测定全部合格。
  1985年,泉州衡器厂和泉州第二衡器厂从国外引进CM-200数字重量显示器和WB-250荷重传感器,装配在地中衡上,大大提高地中衡的称量精度;50~60年代的老式地中衡经改造后精度也达到1/1500(满量程)以上,并可有效防止动态和静态过载,使地中衡具有自动去皮、打印、显示和零位自动跟踪等功能;引进的数字式重量显示器和传感与国内现有机械式衡器配套,生产机械电子秤或电子秤,对传统衡器更新换代、企业计量技术素质的提高都有积极作用。到1985年年底,轻工部在福建省定点生产台、案秤的4个大型衡器厂共有职工2573人,生产台、案秤38815台,大型衡器130台,产值310.28万元,分别比1983年增加17.11%和97.98%,实现利税58.58万元。1986年7月1日,国家对衡器生产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制度。福建省4个衡器制造厂申报的9个品种全部取得合格证,成为申报衡器产品惟一全部取得生产许可证的省份。1990年,福建省有台、案秤制造企业9家,产台、案枰2.7万台,大型及大型专用衡器50台,总产值306万元;1995年,有企业7家,产台、案秤2.3万台,大型及专用衡器50台,总产值472万元。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二轻工业志

《福建省志·二轻工业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由总概述、大事记、地图集、专业分志、人物志和附录等部分组成。详近略远,立足当代,以记述全省近现代、当代史事为重点,注意突出其时代特色和地方特色,充分反映环境、资源和社会发展的基本面貌,着力体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性质特点以及生产力发展过程,并反映历史发展的经验与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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