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节 烟花爆竹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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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二轻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2590
颗粒名称: 第十二节 烟花爆竹
分类号: J529
页数: 2
页码: 100-101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福建省烟花爆竹的生产情况和特点。文章指出,福建省的烟花爆竹生产规模小,品种和花色较少,从业人员不多。福州、泉州等地的一些作坊生产的烟花爆竹质量较好,享有一定声誉。文章列举了福建省各县的花炮厂的建立和发展情况。福建省烟花爆竹的生产以手工为主,虽然80年代已引入部分机械设备,但大部分工序仍依靠手工完成。
关键词: 福建省 民间工艺美术 烟花爆竹

内容

福建省烟花爆竹生产规模较小,品种花色也少,从业人员不多。福州、泉州等地一些作坊生产的烟花爆竹质量较好,较有声誉。
  1954~1956年,福建省先后建立莆田县七八三厂、长汀县礼炮厂、宁德县综合社、福安县穆阳花炮厂、泰宁县花炮厂等5家县级花炮厂。至1980年,全省已发展有5个专业厂,职工820人,厂外加工的3492人,年产量19700箱、产值200万元。品种以爆竹类小红鞭为主,兼有单、双声炮、排炮、盒炮、捆炮等。主要产区集中在福州、闽侯、宁德、福鼎等地,建阳、三明、龙岩等地区也有。
  福建省烟花爆竹生产以手工为主。80年代,一些工厂已有部分机械设备,如切纸机、卷筒机、球磨机、制粒机等。福鼎县花炮厂还配有化验室和生产引线设备,对原料及半成品进行标准检测,危险工序远距离操作;而主要工序如配药、上药、插引、封口、编结、包装等仍靠手工。
  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是关键问题,从建厂审批、厂房布局、原料采购、生产成品到运输销售,都需要公安消防部门配合指导,制定安全方案,采取安全措施,执行严格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执行危险品生产厂要“小型、分散、少量、多次、勤运走”的规定,并对工人实行定时、定员、定位、定量的安全管理方法,结合各企业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细则;由厂长亲自抓,各车间、班组层层把关,落实到每个职工。
  福建省烟花爆竹品种共分13大类:喷花类、旋转类、旋转升空类、吐珠类、火箭类、线香类、小礼花类、烟雾类、造型玩具类、爆竹类、磨擦炮类、组合烟花类、礼花弹类,共450多种,产品畅销全省各地,远销东北三省。福鼎县花炮厂生产的“小红鞭”及各种规格的“电光炮”质量较好,历年畅销不衰。
  据1985年底统计,全省二轻系统共拥有14家烟花炮竹专业厂,正式职工1458人,厂外加工的人数共3478人;厂房面积204705平方米,年产值283万元。随着一些大中城市禁止燃放爆竹,市场需求渐少。至1995年,全省二轻系统烟花爆竹产值222万元,出口交货值62万元。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二轻工业志

《福建省志·二轻工业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由总概述、大事记、地图集、专业分志、人物志和附录等部分组成。详近略远,立足当代,以记述全省近现代、当代史事为重点,注意突出其时代特色和地方特色,充分反映环境、资源和社会发展的基本面貌,着力体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性质特点以及生产力发展过程,并反映历史发展的经验与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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