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实行行业管理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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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电子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2498
颗粒名称: 四、实行行业管理阶段
分类号: TM564.8
页数: 2
页码: 213-214
摘要: 在实行行业管理阶段,福建电子工业局成为厅局级机构,并进行了多次改革和调整。1986年,省电子工业总公司改为行业管理,并建立了科研、教育、物资等配套机构。同时,各地市也相继建立电子工业管理机构。
关键词: 福建省 电子工业 实行行业管理阶段

内容

随着福建电子工业的快速发展,以及在国民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中服务领域的扩大,其地位和作用日益为人们所认识。1978年1月,经省政府批准,福建省电子工业局独立行使省政府对全省电子工业管理的职能,成为厅局级机构。中共福建省委任命平凡、高九余为福建省电子工业局副局长。设立办公室、政治处、计财处、生产处、劳工处、科技处、质标室、物资处。行政编制35名,企业编制30名,合计65名。1980年4月8日,中共福建省委任命洪流为福建省电子工业局局长、党组书记,胡敏生为副局长。内部机构调整为办公室、人事劳资处、综合计划处、生产处、企业管理处、科技处、质量标准化室、进出口处、物资处。
  80年代,福建电子工业的管理机构虽然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但管理形式仍不完善。1983年5月,省电子工业局改为企业性公司,随后又更名为电子工业总公司,从行政机构,转变为半经济实体。洪流任福建省电子工业总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王捷、杭北濠、张家坤、薛金炼任副总经理。为适应企业管理的需要,省电子工业总公司内设五部二室,即政治部、综合部、生产经营部、科技部、质量标准部、办公室、调研室,编制为70人。这次机构改革,虽然把行政机构改为企业,但省电子工业总公司仍然行使政府对全省电子行业管理的职能。然而,由于职能的转变,省电子工业总公司对电子行业的宏观调控作用大为削弱。
  1985年1月,省电子工业总公司根据省政府的要求,将省直属企业全部下放给地市。省电子工业总公司的职能亦由企业管理转为行业管理,内部机构由部室改为处室。同时,省电子工业总公司还向省政府呈报,要求尽快从根本上改变省电子工业总公司的性质与职能,成立福建省电子工业管理局,加强对全省电子工业集中统一的行业管理,以适应体制改革的需要。1986年初,省政府决定:省电子工业总公司实行“公司名称,行政职能”,“先管行业,后改机构”。为了搞好行业规划、统筹、协调、服务、监督工作,适应行业管理,及发展外向型经济的需要,省电子工业总公司的内部机构作了调整:撤销生产处、经济调研室、进出口处,设立外事外经处、经济管理处、审计室,保留供销处(由省电子器材公司行使其职能)。1986年8月14日,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任命薛金炼为福建省电子工业总公司党组副书记,协助洪流抓全面工作。1987年12月,福建省向电子工业部求援了一批管理干部,其中电子工业部的干部李书训被任命为省电子工业总公司副总经理。1988年4月、6月,中共福建省委和省人民政府分别任命薛金炼为福建省电子工业总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
  从1978年到1988年间,由于省级电子工业管理机构的建立和变化,各地市电子工业的管理机构也相继建立健全起来:
  福州市电子工业公司于1978年7月改为福州市电子工业局;
  1978年1月,厦门市成立市仪表电子局,当年11月,改名为厦门市电子工业局;
  1978年4月,泉州市成立市电子工业局;
  1978年1月,南平市成立市电子工业局,1979年1月,改为南平市电子工业公司。
  1983年后,随着省电子工业局机构和职能的变化,上述地市亦跟着转变,并改为电子工业公司。
  1984年后,漳州、三明、甫田、龙岩和宁德等地市也都成立了主管当地电子工业的机构。建阳地区电子工业仍由地区机械局分管。
  与此同时,为了适应电子工业发展的需要,福建电子工业还先后建立了科研机构、教育机构、物资机构、产品监督机构、进出口业务机构等,使其配套协调,便于行业管理。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电子工业志

《福建省志·电子工业志》

本书记录了福建省电子工业有史料记载以来至1988年止,全行业的发展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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