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对外经贸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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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电子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2473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对外经贸管理
分类号: T-1
页数: 6
页码: 187-192
摘要: 本节分三部分,一、管理体制,二、进口,三、出口。
关键词: 福建省 电子工业 计量管理

内容

一、管理体制
  1973年,福建省电子产品开始出口,主要产品为无线电元器件。如福州无线电四厂的天线磁棒,从1973年开始进入香港市场,出口(量)连年增加,历久不衰。至1979年底,主要出口产品有福建半导体器件厂及南平504厂的半导体器件330万只,福州无线电元件四厂的瓷介电容器3617.7万只,厦门鼓浪屿无线电器材厂的铝电解电容器300万只,福建无线电元件厂的双连可变电容器20万只,福州电位器厂的碳膜电位器64万只,厦门东风无线电厂的小耳塞机309.68万只等,出口产品产值达1666.51万元(人民币)。此外,还有零星的仪器仪表援外出口,如援助罗马尼亚的D24-4型电容电桥(泉州电子仪器厂生产)等。电子出口产品在1979年前由省外贸部门以人民币统一收购,出口业务委托国家机械进出口贸易公司承办,通过上海、广州口岸出口。
  进口方面,如机电设备、仪器仪表及部分原材料,其进口业务工作1979年前主要是通过省电子工业主管部门与省外贸、物资、计划部门协调进行,其用户为省直属企业及科研单位。由于国家对上述产品进口实行严格的统一管理,所需进口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等指标,必须由企业及科研单位提出申请报告单,报省电子工业主管部门平衡审核后,由物资部门通过外贸机构统一进口,再根据计划,供给用户。
  1978年春季广州交易会后,经省外贸局介绍,福建省电子工业局首次直接与外商在福州洽谈有关电子产品的技术合作及来料加工业务。同年7月,在广州与香港恒丰贸易公司签订了第一个电子计算器来料加工合同,并安排由福建电子计算机厂执行。此后,前来福建洽谈电子工业进出口业务的外商越来越多。以“三来一补”为初级形式的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工作出现了好势头。引进技术、引进外资、进口设备及零部件和出口电子产品也逐步增加,正式建立这项业务的专门工作机构,已迫在眉睫。1979年4月,福建省电子工业局建立了五人外经工作小组。
  随着中央给福建的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的实施,福建电子工业与外商的接触和洽谈业务越来越频繁。为适应新的形势,省电子工业局于1979年下半年向省人民政府提出建立福建电子进出口公司的报告,同年12月10日获准。福建电子进出口公司建立后,除承担全省电子行业的外资、设备、技术引进及出口电子产品的工作外,还行使省电子工业局外经管理的职能(1984年始,全省的引进和技改工作改由省电子工业局计划处负责)。1986年,福建电子工业开始向外向型转变,为了适应发展外向型经济,11月,省电子工业总公司成立了外事外经处,加强了全行业对外经济活动的宏观管理。随着开放改革的深入和企业自主权的扩大,各地市电子工业主管部门及某些企业,也逐步自行办理进出口业务。
  (一)福建电子进出口公司
  福建电子进出口公司自1979年创建至1988年,主要承办“三来一补”、合作生产、合资经营业务,出口各种电子产品,进口专业技术和设备等。该公司设有进口部、出口部、经理部、办公室等,共有职工60人(其中专门人才占92%)。
  该公司为自负盈亏单位,隶属省电子工业总公司行政领导,业务受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和福建省外贸总公司指导,所以又名为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福建分公司。1986年前,该公司为省电子工业总公司进出口处,1986年正式独立成为外贸企业。
  福建电子进出口公司建立后,于1980年2月签订的第一个进口合同是为福建电子设备厂进口显像管;当年9月签订的第一个技术设备贸易合同是福州无线电元件一厂引进碳膜电阻器生产线;11月又为龙溪无线电厂的负氧离子发生器出口签订了合同。为了发展彩色电视机的生产,该公司和省华福公司与日本国日立公司经过一年的谈判,于1980年11月,在福州正式签订我国电子行业第一家中外合资企业——福建日立电视机有限公司的合资经营合同。福建电子进出口公司从1980年开业至1988年底,共为全省电子行业引进了52条生产线;进口了12427万美元的关键设备、技术和主要原辅材料;出口了6500多万美元的电子产品(含部分国内外汇市场);给省财政创造了上亿元的利润,上缴了11338.79万元的税收(不含工厂自行缴纳的进口关税工商税)。具体数字如下表:
  此外,在引进外资方面,继福日公司之后,福建电子进出口公司又参股兴办了三恒、福得、福日配件、鹭星、百灵教育电脑、闽星等数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并在香港成立了闽加[=此处为表格=]
  电子有限公司。
  至1988年,鉴于福建省各地市电子工业的迅速发展,进出口工作量的增加,福建电子进出口公司相继在福州市、泉州市、漳州市、南平市、三明市、宁德地区建立了电子进出口支公司。1987年又筹建了厦门公司。这些公司的建立,疏通了各地市电子工业对外贸易的渠道,对该地区电子工业的发展起了促进作用。
  (二)闽加公司
  福建电子进出口公司为促进福建省电子工业与世界各国电子行业的经济技术联系,通过香港这个特殊地区的媒介,获取国际市场商品技术信息,协助追踪国际先进技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于1981年12月与香港加力电子工程有限公司合资,在香港创立闽加电子有限公司。这是福建省电子工业系统第一家在港合资机构。公司注册资本50万港元,双方各占50%(后增资到250万港元)。
  闽加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首任董事由戴家保、罗苏庆、林日钿、陈学恭、廖大慈组成,戴家保任董事长,廖大慈为总经理,薛文奎任业务主任。
  1982年8月1日,闽加公司正式开业。到1985年底,共有职工15人,其中福建电子进出口公司驻港职工5人,在港雇员10人。其宗旨和主要业务是以香港为基地,面对国际市场,开发、研制、生产、销售微型电脑和仪器、仪表等电子产品,接受国内其他客户委托的进出口业务,沟通国外客商同国内厂家的经济联系等。公司将工作重点放在微机开发研究、生产、销售上。1982年底,该公司与福建省电子技术研究所、福建电视机厂联合开发,研制成功Cromemco3102智能终端显示器,并在福建电视机厂投入批量生产。同年,又成为世界瞩目的产品——美国IBM公司个入电脑在中国的代理商之一。1983年,协助福建无线电设备厂从日本国STAR公司引进一条微型马达生产线;同年,还推荐并协助福州无线电三厂引进美国“苹果”微机,使该厂成为全国为数不多的“苹果”机较大生产厂之一。1984年7月,为了扩大福建省电子工业在香港的影响,壮大闽加公司的经济实力,福建电子进出口公司、福建省通信广播工业公司和闽加公司又在港成立了“莱士国际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港元。
  (三)深福电子有限公司
  1984年12月25日,福建电子进出口公司与深圳市外轮服务供应公司合资,在深圳市建立了深福电子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家用电器、电子整机产品和为出口服务。该公司注册流动资金90万元,固定资产10万元。
  (四)各地市电子进出口支公司
  从1984年起,福建电子进出口公司先后在福州、泉州、漳州、南平、宁德、三明等地市建立了进出口支公司。这些公司的建立对当地电子工业的发展起了促进作用。1986年,省政府要求清理资金不足10万元的企业性公司,在这次清理中,南平、宁德、三明(正在筹建中)进出口支公司停业。1987年,省电子进出口公司在厦门特区筹备建立“福建电子进出口公司厦门公司”,并于1988年4月正式开业。
  二、进口
  (一)设备(生产线)引进
  在签订引进合同前,有关引进的企事业单位,根据生产或科研的需要,结合国内外市场动态,提交引进项目建议书,报福建省电子工业主管部门,经综合平衡后,转报福建省经委批准,完成项目立项工作。项目列入计划后,引进单位必须对该引进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报告由福建省电子工业主管部门组织会审,而后转报福建省经委技术引进评估小组审查批准后,由福建省电子进出口公司等负责引进的外贸单位(以下简称外贸公司)正式向国外有关客商询价并组织引进单位及相关单位同外商进行技术商务谈判,其中技术谈判以引进单位为主,在技术谈判中必须制定技术附件。商务谈判则以外贸公司为主,引进厂家配合。技术和商务谈判取得一致意见后,在外汇及人民币资金来源落实以及有关设备分交清单绎省有关部门批准后,最后由外贸公司正式与外商签订合同。所签合同报经省外经贸委审批(重大项目须报经国务院审批)后,由外贸公司正式通知国外客商合同生效交付执行。同时须将批准的合同附本报送省电子主管部门和合同执行部门。
  省电子进出口公司在合同正式生效后,为了顺利执行合同,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配合引进单位编报出国考察、培训实习以及邀请国外工程技术人员来闽指导等一系列的计划,办理国外供货的运输和保险业务,负责向国外客商催交催运并及时通知引进单位接货,报告商检机关进行检验,负责对外办理索赔、罚款及仲裁等外事活动,负责同外商及时联系处理合同执行过程中所发生的问题和纠纷,负责签署合同内容的补充或修改文件,联系办理合同内容改变后的执行事宜,向有关单位(福建省外经贸委、经委、电子工业主管部门、引进单位)定期简报合同执行进展情况,缴纳进口关税和工商税。
  引进单位在合同签字生效以后,按照合同规定进度开展工作。包括编制用款计划(含外汇、人民币),落实出国人员费用、税收和进口手续费等,以保证对外支付和合同执行。同时保证国内供应的设备,原材料配套,及时组织好国外客商交付的资料文件的翻译和消化工作,做好出国人员的出国前准备和接待来华人员,做好资料、货物的到货、接货、开箱检验、维修和安排准备工作,做好试车、试生产等生产前准备的各项工作,缴纳关税和工商税等。
  (二)原辅材料进口
  对于原辅材料进口,申请订货的单位需首先落实外汇及人民币来源。其中外汇来源必须有由省计委下达的进口生产原辅材料的计划指标,经省进口商品审批小组审批的贸易外汇计划指标,经批准同意利用自筹外汇的进口计划指标和按照各地市批准权限批准的由外贸公司代理进口的计划指标。人民币资金来源主要是银行贷款或自筹。
  上述文件齐全后,订货单位向外贸公司填写订货卡片,申请办理进口手续,并按照外贸公司的通知,参与签订合同,缴纳关税、工商税、保险费、开箱验货等业务活动。外资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询价、洽谈、签约以及完整执行合同。
  1986年、1987年,国家加强进口管理,压缩机电产品进口,分配给福建电子行业的外汇额度明显减少,主要电子产品进口税提高,新增调节税和增值税,加上美元暴跌,日元及西欧货币升值,人民币与美元比价调低15.8%。上述因素给进口工作带来了许多困难。面对这种状况,福建电子进出口公司采取了三项有效措施:一是积极争取系统外代理进口业务。1986年,为省华福公司完成360万美元的日元债券订货任务,不仅解决了一部分出口工厂急需进口的关键原辅材料,促进了出口工作,而且增收了十几万元人民币的手续费。1987年,为地市代理留成外汇进口业务140万美元,与华闽公司联合进口,扩大业务量,取得手续费分成,全年进口收入105万元。二是提供优良服务,降低进口成本。通过提高进口产品质量来降低成本,对进口货物,坚持货比三家,择优引进,加速资金周转,节省费用支出。三是加强报关、统计、商检和投保工作。
  三、出口
  1980年秋,福建电子进出口公司参与了“新时代交易团电子分团”,首次以贸易成员的资格参加第48届广州秋交会。但是由于电子产品出口亏损问题当时尚未解决,加上福建省电子行业可供出口的产品本身存在许多不足,所以在该届广交会上未能成交,只是在会后由香港华闽有限公司牵线,在福州与马来西亚大同贸易公司签订了60台负氧离子发生器的出口合同,与香港泳宝电子有限公司签订了10万支天线磁棒的出口合同。
  由于福建电子工业基础薄弱,到1980年仍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出口产品结构落后的状况。出口产品品种少,数量小,换汇成本高。如1981年出口的产品只有电阻器、电容器、扬声器、天线磁棒及负氧离子发生器等,品种不上10种。出口产品产值只占全省电子工业总产值的1%,换汇成本则高达1:5.27。
  1982年后,各电子企业逐步重视出口工作,加上福建电子进出口公司的努力,出口产品品种、数量有所增加,换汇成本逐步下降。
  1981年至1985年底,福建电子进出口公司重视协助企业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开辟国外市场,扩大港澳客户,千方百计降低换汇成本。其做法:第一,合理地制订收购价格,降低收购成本;第二,减少库存超储积压,加快资金周转;第三,调整出口产品结构,使出口换汇成本降低的产品比重提高;第四,努力开展“以进养出”业务;第五,根据国外市场和金融形势的变化,调整出口产品价格等。
  1986年,日元升值,南朝鲜和台湾的货币在美国的压力下(美元贬值)也随之升值,使对外贸易汇价上涨出口产品受到限制,这就形成了有利于我国电子产品出口的好机会。省电子工业主管部门重视抓住这一机遇,成立了出口协调小组,狠抓电子产品的出口。出口电子产品的生产企业从1985年的8家,增到16家,品种达20多种,出口产品中电子整机比重占了一半。这一年出口创汇额达642.6万美元,比1978年增长5倍。从1978年到1986年,全省总计出口创汇3564万美元。
  1987年,电子工业全面向外向型转变后,出口工作成绩显著,电子产品出口额达4769.25万美元,比1986年的出口总额增长6倍多,比过去8年出口总额还多33.8%。全省已有41个电子企业生产出口产品,出口品种达30多个,出口的电子整机比重达84.8%。全省新开发的30多种出口产品,有15种先后获得美国UL、加拿大CSA、英国BS等国家的安全标准认定。出口市场从港澳为主扩展到西欧、东欧、北美、亚太等国家和地区,客户增加了20多个。福建电子进出口公司出口创汇额1061万美元,比1986年增长4倍,是该公司首次超过进口额,为历史最好水平,该公司被评为福建省对外经济贸易行业的先进集体。随后又被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评为先进集体,该公司总经理阎小山、经营部副经理刘荣获“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1988年,福建电子工业出口企业增至59家,出口品种达50多种,出口产品有45种通过了国际标准的认定。出口创汇达历史最好水平,创汇额为1.02亿美元。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电子工业志

《福建省志·电子工业志》

本书记录了福建省电子工业有史料记载以来至1988年止,全行业的发展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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