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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管理
知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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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电子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2457
颗粒名称:
第十章 管理
分类号:
T-1
页数:
44
页码:
167-210
摘要:
本章分为八节,第一节 计划管理,第二节 科技管理,第三节 质量管理,第四节 对外经贸管理,第五节 物资经营管理,第六节 劳动工资管理,第七节 财务管理,第八节 设备管理。
关键词:
福建省
管理
商业
内容
1956年,福建在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的社会主义改造中,将全省各地市许多分散经营的无线电行、社、店集中起来,组成公私合营的社会主义电子企业。50年代末,全省各地市包括大学和有关厅局自筹资金,因陋就简,建起12个国营无线电厂和一所无线电工业学校。职工总人数2200人。但在1962年,这13个电子企事业单位经过调整,只保留了福州无线电厂、福州有线电厂和省广播器材厂3个,职工仅保留403人。
1965年4月,国家计委在北京召开发展“新兴工业”(即电子仪表工业)会议,福建省委候补书记梁灵光等人参加会议。会后福建把在调整时期转行的干部和技术人员组织起来,许多集体所有制的手工业企业转产电子产品。仅两年多的时间,全省电子工业厂点发展到37个(其中全民所有制16个,集体所有制21个)。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专业的分工,必然产生对专业管理的要求,于是,在省重工业厅设立仪表工业管理处。从此,福建电子工业有了初步的专业系统管理。
60年代末,电子工业成为国民经济技术装备部的作用日益突出,国民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要求电子工业加快发展。1969年10月全国电子电讯工业领导干部会议后,福建省成立了电子电讯工业领导小组。1970年,福建省电子工业主管部门组织了硅材料、510工程、电视设备等三大会战,从而带动了地市及各行各业办电子工业的积极性。同时按国家要求在后方扩建和新建“小三线”军工电子企业。至此,福建电子工业厂点已发展到120个,其中省直属10个,地市企业110个(福州35个、厦门19个、南平6个、三明3个、龙溪12个、晋江23个、莆田3个、龙岩1个、其他8个),职工总数达3624人,工业总产值为1232.5万元。
电子工业与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关系是既能促进又有依赖的关系。电子工业内部的整机与元器件及其他配套件的关系,更是互相协作密切配合的关系。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的电子工业,必须同当时国家高度集中的统一计划、统购包销、统负盈亏的管理体制相适应,必须把分散的刚刚建起来的新企业,有计划有目的地引导到国家经济建设和人民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轨道上来,克服盲目性,加强统一计划管理,引导电子工业健康成长。但是,1970年6月,管理体制分为“军工”和“民用”两个口管理,缺乏统一规划和宏观指导以及互相协调配套的密切合作,影响了它的全面发展。因此,那批在60年代末和70年代初新发展起来的沿海地市电子企业,技术工艺比较落后,加上地处前线,国家投入少,产品销路困难,瀕临倒闭的危险。1972年初,四机部在北京召开全国产需衔接会议,提出对电子工业的调整方针。会后,福建用三年时间,进行厂点和产品品种的调整。地市电子工业的110个厂点,经过调整合并或转行,保留下来63个厂点,技术力量更加集中,产品开发能力增强,成为继续发展的骨干企业。实践证明,电子工业“军民分家”是宏观管理上的决策性错误。这个错误除归因于当时国家的政治形势外,不能正确理解和运用经济管理要素和环节也是重要原因之一。
为了改变“军民分家”的管理体制,1974年初,经省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了全省电子工业统一管理机构——福建省革命委员会电子工业组。省计划委员会随即决定:“从6月1日起,省电子工业有关工业生产、基建投资、原材料、设备供应、劳动工资等各项计划和业务工作,均从国防工办代管中划出,由省电子工业组直接和省有关部门联系办理。”由于实行了人、财、物的统一管理,因而促进了电子工业的发展。到1975年末,全省电子行业职工总人数达12736人,其中全民所有制8782人,集体所有制3954人。工业总产值首次突破亿元大关,达11713.21万元,比1970年增长843.16%。从1964年到1975年的12年间,福建电子工业累计为国家创造利润3048.77万元。
福建电子工业的迅速发展,与省委、省政府的重视和积极扶持是分不开的。1977年冬,主持全省工业工作的梁灵光提出应该结束束缚电子工业发展的代管局面。为此,省政府决定成立有全面管理职能的福建省电子工业局。这样,福建电子工业结束了分散管理的局面。为使全省电子工业能全面协调地发展,福州、厦门也相应建立了电子工业局,由此逐步扩展到地区及其所属市。电子工业不发达地区,也在当地政府主管工业部门内,建立电子工业科或者指定专人分管。这就为培养更多的专业管理人才奠定了组织基础,为深化管理职能,即由量的管理逐步走向质的管理铺平了道路。1978年1月1日省电子工业局开始对外办公。省政府拨给100万元专款,支持电子工业发展。在切实贯彻保军转民、以民养军、军民结合发展电子工业的正确方针的同时,加强了产品结构的计划管理,并朝着建立本省的整机和基础产品的配套体系发展。如福州市茶花牌收音机,年产量高达10万台,95%的配件都是本市自供,从而救活了许多元件厂。到1979年末,全省电子工业厂点总数已上升到105个,职工总数达19498人,其中技术人员1220人,工业总产值为17869.26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为9576元/人,每百元产值获利润3.92元,计获利700.47万元。这个时期电子工业虽在继续发展,但其不平衡的状况依然存在,亏损企业还有18个,占企业总数的17.47%,亏损了342.42万元。从亏损企业数来看尚是少数,但亏损的却是重要企业。虽有骨干工厂地处偏僻、竞争能力差、产品结构不合理、生产技术落后等客观因素外,也暴露出电子工业在管理方面存在着宏观调控不力、体制不适应和企业无活力等问题。
80年代,福建电子工业在省委和省政府的关怀下,在国家电子工业部的指导帮助下,对现行的电子工业管理体制积极进行改革试验和探索,努力开创新局面。
首先,全面整顿了企业。从1982年起,对电子企业进行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整顿和综合治理,至1985年,整顿工作全部完成,绝大部分企业已验收合格。经过整顿,企业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素质明显提高。一是各级领导班子“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水平普遍有了提高。厂级以上领导干部具有大中专文化程度的在1980年前仅占31.5%,1985年占73.8%;二是加强了基础工作,提高了科学管理水平。各种原始记录、统计、计量、定额、检测和各种规章制度普遍建立起来,逐步做到定量分析、用数据说话。不少企业开始运用价值工程、目标管理、网络技术、信息管理、盈亏测算等经营管理办法,还有不少企业采用计算机辅助管理;三是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的经济责任制。实行以承包为中心的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结合,职工福利和劳动成果相联系,权、责、利相结合的经济责任制,奖勤罚懒,逐步打破了“大锅饭”;四是整顿劳动组织,提高职工业务技术素质。根据各类企业的不同情况,制定了编制表,开展了“四定”(定任务、定机构、定人员、定岗位),按定员对上岗位的职工进行考核,按定额定员组织生产。对企业富余人员,或举办各种文化补习和专业技术训练班,开展职工培训,或安排其他出路;五是坚持综合治理,做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两项建设一起抓,结合经济工作深人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举办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抵制不良倾向,从而加强了劳动纪律,逐步树立起良好的社会风气。
其次,大胆改革了管理体制。在扩大企业自主权的同时,还对计划、财务、销售、价格、物资、人事劳资、科研管理等七个方面进行了改革:
①计划管理改革。即由计划产品经济转变为计划商品经济,缩小指令性计划(对特别重要的任务或产品下达指令性计划),扩大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从而改变了长期以来所有产品都纳入指令性计划,靠行政办法管理,计划与市场严重脱节的状况。
②财务管理改革。对原直属企业实行盈亏包干,即实行利润定额上交、超额二八分成(交二、留八),亏损企业超亏不补、减亏按四六分成。企业实行利改税后,加强了指导、协调、信息、服务、监督、咨询和培训等的宏观管理。
③销售工作改革。生产企业由生产型转为生产经营型,供销企业由管理供应型转为管理经营型。产品销售一般除由商业等部门销售外,企业可以按国家的价格政策和税收政策自行销售。试生产的新产品,可以委托商业部门、器材部门代销或自销,并可以申请减免税收。销售方法有了改进,除召开订货会、展销、购销、推销外,还联合经销、代批代销、产销挂钩、信用户批发、省际联销,扩大销售网点,建立商情组织,开展市场预测等;同时把经营指标包干到部门和个人,把企业经济效益与职工个人收入紧密结合起来,大大增强了职工的效益观念,有效地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
④价格管理改革。主要实行了浮动价格政策(除了军品以外)。
⑤物资供应管理改革。减少了中转环节,采用指标划转和指标择优切块分配挂钩供应、物资串换定向供应等,特别是对能出口的产品所需原材料优先供应。
⑥人事劳资工作改革。厂长(经理)有权任命中层干部,企业可自行设置机构,并有聘请、定职和人员进出权。企业有权使用留成的奖励基金,用来发放奖金,实行自费浮动工资、岗位津贴等,厂长有权给作出特殊贡献的职工晋级,企业可以提前给学徒工转正定级。
⑦科研管理改革。对省电子技术研究所实行分期过渡与有偿合同制,从依靠上级拨款的纯科研型改为科研经营型。对科研新产品试制技术实行承包,并采用合同法对重点科研计划项目进行管理。
第三,推动企业联合,促进专业化生产。企业联合的主要形式有以下几种:一是生产方面的联合,即把有关企业组织成为专业公司。1984年,组建了省电子计算机公司、通信广播工业公司和电子精密光学设备工业公司。二是围绕“拳头”产品组织“一条龙”生产联合体。从1983年起先后建立了福日牌电视机、华燕牌收录机、珊瑚牌电视机、侨声牌收音机、康乐牌电子针灸按摩器等名牌整机为“龙头”的“一条龙”大协作联合体,并设立了联合基金,奖优罚次,使“龙头”厂与配套厂之间的利益联系得更加密切,发挥联合优势,大大推进了国产化进程。三是工商联合,即企业与商业部门成立“工商联营公司”。如1984年,福建电子计算机厂与福州文化用品批发公司成立“百灵工商联营部”,4年销售百灵计算器200多万台,销售额达8162万元。四是技术服务联合。如中国计算机技术服务公司福建分公司、福建计算机系统工程公司等就是把销售服务与技术服务联合在一起。五是科研生产联合。如南平无线电三厂与陕西骊山微电子公司为开发集成电路黑陶瓷外壳联合成立了闽航器件公司。六是建立企业集团公司。如厦门“华夏集团”、福州“天野集团”,均为跨地区、跨行业的综合性集团;福日家电集团则是以福日牌彩色电视机这个“拳头”产品为主体联合建立的集团公司。七是开展跨地区、跨行业合作。除与原电子工业部部属企业、研究所合作外,还与上海、江苏、江西、贵州、甘肃、广西、四川等省市合作开发新项目,或与其他行业如机械、邮电、银行等就共同关心的发展问题商定合作方案。上述各种联合形式,特别是联合公司的建立,对于改变电子工业“大而全”、“小而全”、分散重复的状况,实现专业化生产;对于打破条块分割、地区封闭,发展横向联系,实行统筹规划管理;对于企业扬长避短,发挥优势,提高经济效益等等,都起了推动作用。当然,也出现一些靠行政干预组建起来的联合公司或联合体,这些则容易出现挫折,难以巩固下来。
第四,探索加强行业管理。一是根据上级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下放了直属企业。1985年1月,省直属11个企业(公司、厂)的行政管理权,下放到企业所在地;二是省电子工业主管部门内部机构作了调整,如撤销生产处、调研室等,设立外事外经处、经济管理处、审计室等以适应行业管理需要;三是加强宏观调控功能。省政府决定:省电子工业总公司实行“公司名称,行政职能”、“先管行业,后改机构”。省电子工业总公司从1985年起加强了对全行业的规划、统筹、协调、服务、监督工作。如对系统外的三资企业、内联企业和乡镇电子企业的服务工作逐步开始重视;对厦门市、福州市电子工业的管理体制如何理顺与两市政府努力合作共同探索,泉州市电子工业的行业管理试点亦在进行。
福建省经济对外开放的9年间,电子工业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速度。从1980年到1988年,电子工业累计实现利税64736万元,其中仅1988年就实现20258万元。累计出口创汇达19071万美元。福建电子工业所以能取得如此优异的成绩,由一个落后的自产自销的内向型产业,变成了向外向型伸展的产业,成为出口创汇型的产业,除了正确贯彻对外开放政策、实施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战略,引进先进技术改造老企业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集中统一的管理和加强了行业宏观管理。
第一节 计划管理
福建电子工业从1958年后逐步有了行业的计划管理。随着电子工业的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计划管理的体制、内容、方针及原则也随之不断强化和完善。
一、管理体制沿革
电子工业计划管理体制在全国分为四个管理层次:一是国家电子工业主管部门,二是省的计委和电子工业主管部门,三是地市的计委和电子工业主管部门,四是企业。
从60年代中后期起,福建电子工业逐步形成独立的行业,开始有了比较正规的计划管理。计划管理工作内容主要有三项:一是制订电子工业长远发展规划,包括发展战略、方向、速度、目标、重点、产品进口、工业总产值、主要产品产量,主要措施(包括基本建设、技术改造等)的研究与制订;二是编制电子工业年度计划(包括产值、产量计划、基建、技改计划);三是执行长远规划和年度生产、基建、技改计划,并在计划执行实施中进行调整、调度、协调、检查、监督、总结等工作。其沿革是:1958年至1969年,归原省重工业厅和省机械工业局管理;1970至1973年,归省机械工业局和省国防工办两口管理;1974至1976年,由省国防工办电子局集中管理;1977至1988年单独建制后基本实行行业管理。
1958年至1988年,电子工业的计划管理体制经历了下列四个方面的转变:一是由单纯计划原则向计划原则和市场调节相结合转变;二是由单纯指令性计划向逐步缩小指令性计划、扩大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转变;三是以计划调节为主向以计划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方向转变;四是计划编制方法,由“两上两下、上下结合”(①即省重工业厅仪表处在各地市电子工业主管部门上报的企业生产计划建议数的基础上,经过综合平衡,提出全省电子工业生产计划指标建议数,上报四机部计划司;四机部根据国家需要,经综合平衡后下达生产计划控制数;省重工业厅仪表处在四机部下达计划控制数的基础上,编制出全省电子工业生产计划(草案),再正式上报四机部,然后在每年一度的全国电子工业领导干部会议上最后确定,由四机部正式下达执行。)向“上下结合、以地方为主”的方向转变。
1958年至1969年间计划管理的原则是: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原则的指导下,实行计划管理为主的方针。生产计划指标基本上是指令性的,即生产计划由国家下达,所需原材料和配套由国家供应,产品由国家分配。当时全省电子工业的计划管理部门是省重工业厅,该厅仪表处负责编制生产计划,供销处负责编制原材料和配套计划。
由于福建经济比较落后,工业基础比较差,又地处沿海前线,国家不能在福建投资搞大规模的建设。针对这一省情,福建电子工业的发展主要采取“自力更生”、“土洋结合”、“因陋就简”、“积极发展”的方针。在这个方针指导下,福建开始发展了一批规樽较小、水平较低的电子工业企业,主要生产电子元器件等电子产品。其特点:一是电子元器件厂点比电子整机厂点多,电子元器件产品基本上是为收音机产品配套。因此,企业规模小,产品品种少,技术水平低,产品质量差。二是集体企业比全民企业多,发展电子元器件产品生产可以充分利用集体企业的资金、厂房和较多的劳动力,具有投资少、周期短、见效快、劳动密集的特点。三是福州、厦门两市因具有较好的工业基础,较多的集体企业,经济技术信息比较灵,职工文化素质比较高等有利条件,所以发展快。
1969年以前,福建电子工业规模尚未形成。国家和省对电子工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和行业管理以及计划调控,主要是通过计划管理来实现的:只有列入国家计划的厂点和产品,才能有原材料的计划供应,产品才能按计划分配销售。反之,凡是国家不需要发展的产品,或国家虽有需要,但生产条件不具备的厂点和产品,就不予列入计划。由于通过计划的有效调控,这个时期,电子工业发展中的重复设厂、重复生产的情况比较少,发展比较正常。
1970至1979年,福建电子工业取得了较大的发展,其基本做法是:(1)在国家统一规划和支持下,采用搬迁、扩建、新建等方式,建成了9个“小三线”骨干电子企业,主要承担军用电子装备产品的开发和生产。(2)利用各部门各行业办电子工业的积极性,促使一些行业的部分企业转向办电子工业。(3)城市区办企业、街道企业转向办电子工业。(4)利用地市县的积极性办了一批地市县直属电子企业。
电子产品的结构也起了较大变化:(1)从以生产民品为主,转以生产军品为主;(2)从以生产电子元器件为主转以生产电子元器件和电子整机。9个“小三线”骨干电子企业,以生产军品任务为主。
电子工业生产计划基本上是执行计划经济为主和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即对军品和“三机”产品(电视机、收音机、扩音机)及部分为军工配套的电子元器件产品等实行指令性计划,而其他电子产品基本上是实行市场调节,按“以销定产”原则安排计划。
1970年至1979年,福建电子工业经过了两次重大调整:1970年,全国出现大办电子工业的形势,福建也不例外。至1972年,全省电子工业厂点猛增到100多个(一些企业自生自灭,没有确切统计数字)。在这些企业中,小企业占多数。企业的规模较小,厂房陈旧,设备落后,产品单一,水平不高。由于盲目性大,产品的重复发展比较严重,硅单晶、半导体器件等产品和厂点重复尤为严重,全国的情况也是如此。在此情况下,全国电子元器件产品出现了供过于求的状况,半导体器件供过于求情况尤为突出。全国不少电子企业面临生产任务不足或没有任务的局面,有的企业甚至半停产或停产。为扭转电子工业面临的困难局面,四机部于1972年提出“调整、巩固、提高”的方针,开始对电子工业进行调整与整顿。福建及时地贯彻了这个方针,在全行业实行了以“并”为主的“关、停、并、转”方针。原省机械工业局归口管理的110个企业被调整为63个。数量减少了,但素质提高了。
1976年后,随着形势的变化,以生产军品为主的“小三线”电子企业,面临任务逐步减少的局面。到70年代末期,生产任务不足的困难愈加严重,为了摆脱困境,这些企业积极贯彻“军转民”方针,大力开拓民用电子产品,如福建无线电厂转向生产电子管收音机和收录机;国营8472厂转向生产计算机外部设备等。以“小三线”电子企业为主的这次产品结构调整,为80年代福建电子工业消费类电子整机产品的大发展奠定了有利的基础。
二、“六五”计划制订与实施
这个时期,福建电子工业积极贯彻开放、改革、搞活等一系列方针政策,取得显著的长进,行业实力明显增强,成了福建省国民经济的支柱行业之一。
“六五”期间,电子工业在推进技术改造、引进技术、利用外资、横向联合和商品生产方面取得较大进展。第一是发展了一批“三资”企业、内联企业和乡镇企业;第二是增强商品经济意识,以市场为导向,侧重抓了广播电视、电子计算机、电子元器件3个领域产品的发展。促使产品结构从以军为主逐步过渡到“军民结合”、“以民为主”的结构;第三是重点抓了福州、厦门两市电子工业的发展;第四是确定了以发展“三机”为主的技术改造计划94项,共投资1.5亿元人民币,实施技改项目88项,完成项目78项,促进了消费类电子整机产品的发展及为其配套的电子元器件企业的技术改造,使全省2/3以上的企业得到不同程度的改造,实现了自动化或半自动化的流水作业生产,扩大了生产能力,增加了产品品种,提高了产品质量和生产技术,较大地缩短了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电子工业设备陈旧、产品落后、效率低下的状况大为改观。
但这个时期的发展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有些地市和部门未能正确执行开放、改革、搞活的政策,特别是在放宽政策、扩大地方自主权、简化审批手续、下放审批权限的情况下,只考虑本地区本部门的眼前利益,不顾全省统一规划,重复引进了一些项目,如电视机、收录机、拉杆天线、硅二极管、铝电解电容器等生产线,造成浪费,反映出宏观指导、行业管理上的失控现象。二是有些地市和部门的业务指导思想不够端正,未能正确全面执行“技贸结合”方针,只考虑眼前效益,偏重于进口产品做买卖,忽视技术引进、产品开发和国产化工作。特别在1983年、1984年外汇管理失控的情况下,不少单位盲目大量进口电视机、收录机、计算器、微型机散件进行组装销售,赚取外汇差价,使有限的外汇,未能更多地集中用于电子工业的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三是在技术引进中,受资金与外汇的限制,以引进后道工序为主,特别是电子整机生产线,有相当一部分是后道装配生产线,致使关键配套产品上不去,部分配套元器件和原辅材料不得不靠进口,因此生产用汇需要量较大,生产发展受到制约,生产能力不能充分发挥,缺乏发展后劲。
“六五”期间,计划体制随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也在逐步变革。“六五”前期,电子工业主要产品雷达、电视机、微型计算机、电子计算器和部分电子元器件产品均列指令性计划,其他产品列指导性计划,少数产品列市场调节;“六五”中后期,指令性计划范围逐步缩小,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范围逐步扩大,除雷达、电视机、计算机、显像管和部分为军工配套的电子元器件等产品列指令性计划外,其它大部分产品都列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省电子工业主管部门对地市和省属企业,一般只下达指导性计划,包括工业总产值和主要产品产量计划。具体产品品种由生产企业根据市场需要安排和组织生产。
三、“七五”计划制订与前期实施
福建电子工业“七五”计划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发展外向型电子工业。“七五”奋斗目标是,使福建电子工业的发展达到一个新的水平,外向型电子工业经济要有较大起步,产品出口达到较大规模,为“八五”和“九五”的发展奠定比较坚实的物质技术基础。主要指标:工业总产值1990年达25亿元,产品出口达5000万美元(后改为1亿美元),主要产品产量:电视机120万部、收录机150万部、录像机6万部、电子计算器150万部、微型计算机1万部、显像管80万只、集成电路500万块、半导体器件400万只、电子元件12亿只。
为加速外向型电子工业发展,实现上述的奋斗目标,“七五”计划期间,全省将引进和技术改造61个项目。至1988年,已经实施的项目有40项,正在实施的项目有21项。并重点采取了如下措施:一是调整投资结构,把投资的重点转到外向型产品和项目上来;二是生产力布局转到沿海中心城市,重点地区是厦门、闽南三角地区、福州市和马尾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是以外向型支柱产品为重点,加速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尽快形成规模经济;四是围绕主要电子整机产品国产化配套需要,加快发展关键配套件和元器件产品;五是强化科研与生产紧密结合,提高产品和技术开发能力,加速产品更新换代。
“七五”前期,计划体制改革发展很快,指令性计划范围越来越小。属于指令性计划的产品只有彩色电视机、电子计算机、显像管和录像机等4项。
至1988年,福建电子工业已逐步对投资结构、产品结构、产业结构和技术结构进行了一定的调整。投资重点开始转向重点地市、外向型产品、投资类产品和关键配套件产品。发展的重点产品已转向计算机外部设备、通信与仪器、微型电子元器件等。外向型支柱产品如电视机(重点是彩色电视机)、收录机、录像机(重点是放像机)、电话机、电子表和电子元器件等有了基础。关键急需配套项目如彩色显像管玻壳、彩色显像管、髙频头、行输出变压器、集成电路、液晶显示器件、石英晶体器件、温盘盘片、印刷电路板、打印机、彩色监示器、电子计算器制造中心、薄膜电容器、微型元件、电子模具、光学产品的发展已列入国家规划。1986年,福建电子工业出口创汇达642.6万美元,1988年达1.02亿美元,是1986年的15倍多;工业总产值比1986年增长232.7%以上。福建电子工业向外向型发展取得了初步成效。
第二节 科技管理
一、科技发展规划
1979年以前,福建电子工业厂点少,厂子小,产品品种单一,技术基础薄弱。为此,省电子工业的主管部门采取多布点、多立项、多拿研制经费的做法,如将科研试制项目及其研制经费计划向部汇总上报,经部综合平衡,在当年部召开的计划会议上商定后,正式下达年度科研、新产品试制的指令性计划和科研经费。据不完全统计,从1972年至1979年间,全省电子工业(不含1974年前属国防工办管辖的原省电子直属企业)的科研新产品试制项目共计452项次。由于科研工作的广泛并展,福建电子工业企业的技术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产品不断更新换代,填补了不少空白,至70年代末,已形成了科研开发、产品门类较全的一门新兴产业。
进入80年代,福建电子工业的科技工作走上了正轨,加强了宏观方面的管理,从“六五”起,相继制定并实施了“六五”、“七五”两个科研“五年规划”:
“六五”科技发展规划安排了重大的科研、新产品试制项目34项,实际完成了17项;重大新技术推广项目9项,实际完成6项;重大引进消化吸收项目5项,实际完成3项。
“七五”科技发展规划安排重大科学研究攻关项目6大类46个项目,至1988年已完成或开始实施的有25个项目。重要技术引进及其消化吸收项目5大类23个项目,已完成或开始实施的有11项;重大科技成果推广应用项目11项,已开始推广的有10项;基础研究及科学技术贮备项目9项,已开题的有3项。
福建电子工业科技管理部门特别注重年度计划的安排和实施。1980年以前,对四机部的依赖性比较大。随着财政包干、利改税的实行,科技管理适时转变工作方法,增强了主动性和服务精神。1981年到1988年,平均每年完成科研计划的73.1%(见下表)。
[=此处为表格(1981~1988年科研活动情况表)=]
二、科研经费管理
福建电子工业科研经费的来源,是根据国家财政体制决定的,主要分为两个阶段。一是1979年以前,财政实行“大锅饭”,福建电子工业主要向国家要求多立项、多布点,争取多拿科研经费。从1972年到1979年,全省累计获得科研经费1325万元(见下表)。这些科研经费给许多企业添置了不少仪器设备和检测手段,为加强企业的技术基础、增强企业后劲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此处为表格(1972~1979年带经费科技项目数及研制经费一览表)=]
二是1980年后,中央对福建实行财政包干,不久又改为“利改税”。为适应财政体制的改革,这个时期,福建省科委统一管理全省科技计划,省财政厅每年拨出一定数额的科技经费,并实行部分拨款、部分有偿使用;1984年起,省经委每年从技改经费中切出一部分,加上国家经委下达的补助经费,集中用于全省工交企业的重点新技术开发;省人民银行、省工商银行每年划出部分贷款指标,专门作为省重点新技术开发项目的专项贷款,由省经委给予部分贴息;1985年后,福建省电子工业振兴领导小组成立后,也从省财政的每年切块经费中拿出部分作为企事业单位推广电子计算机应用项目的补助经费。为了让更多的项目能列上重点项目计划,以争取尽可能多的科研经费,福建电子工业科技管理部门积极做好上传下达和组织宣传工作,组织全省各电子企业编报科研试制、新技术开发和微机推广应用项目的计划,经省电子工业局(总公司)审查和综合平衡后,按要求分类选出重点项目分别上报电子工业部、福建省科委、经委和省电子振兴办公室,并及时向各主管部门汇报项目的详细情况,经各上级部门两次审查挑选,中选的项目由上级部门正式下达当年科研试制和新技术开发、微机推广应用项目计划,并同时下达研制经费指标。未被选中的则作为一般自筹经费项目,由省经委下达年度新技术开发项目计划、作为新产品确认项目,定型鉴定后可申请减免税。上述项目计划均由省电子工业的主管部门统一下达,组织实施。1980年到1988年,省电子工业科技管理部门共争取了570个项目及2304.74万元的科研经费,其中贷款800.25万元(见下表)。
[=此处为表格(1980~1988年带经费科技项目数及研制经费一览表)=]
三、科学研究管理
自1975年始,福建电子工业的科研专门机构相继建立,除1个综合性的研究所外,还有光学、计算机、通信广播、半导体等专业研究所。如何协调专业研究机构,促使它们发挥应有的效力为生产服务,省电子工业科技管理部门从三个方面加强管理:一是优先安排重点科研试制、新产品开发项目和研制经费,特别是军工和国家重点项目及各专业技术水平较高、难度较大的中期研制项目。各电子研究所每年承担的计划项目约占全省电子工业科技项目总数的1/3左右。二是引导研究所与企业相结合,为企业开发出适销对路的新产品。其中如省计算机公司、省通信广播工业公司的2/3以上新产品,均由本专业研究所开发。省电子技术研究所1986年也与闽芗电子总厂、厦华电子公司联合开发了小型程控电话交换机、单片集成电路彩色电视机,并正与福日公司联合研制数字化彩色电视机。三是贯彻国务院关于科技体制改革的决定,赋予研究所以更多的人事和管理方面的自主权,帮助省电子技术研究所和省光学技术研究所从事业型向企业型过渡,开展课题承包,进一步搞活科技研究。如省电子技术研究所从1985年到1988年间,创收150万元,1987年事业经费自给30%,1988年为50%。与此同时,还重视扶植并指导地、市电子研究所和各企业的技术部门。全省大部分电子企业都设立了技术科(股)或新产品开发部(组)等,负责本单位的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和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开发、创新工作。1979年后,厦门市成立了电子技术研究所,接着建阳地区电子研究所、福州市电子研究所也相继成立。这些专门机构基本能紧密结合生产实际,有的放矢开发新产品,注意解决产品生产技术、工艺问题,因而开发出来的新产品、新技术能马上转化为生产力。1980年后,全省每年大约有2/3以上的产品是企业自行开发的,其中福建无线电元件厂、福建电视机厂、福建光学仪器厂、福州无线电六厂、福州电声器材厂、泉州半导体器件厂、泉州电子仪器厂、三明无线电二厂、南平电子仪器厂、漳州无线电五厂等企业的技术开发部门,每年都为本企业开发出一至数项适销对路的新产品。
四、新技术开发和推广
(一)新技术开发
科研和新技术开发项目的实施程序:项目承制单位首先对计划开发的新产品的国内外发展动态、市场需求信息、产品技术水平、产品预计成本等进行调研,然后结合本单位技术、人力、物力、资金等各方面条件,经综合考虑后向主管部门申报新产品试制计划任务书(开题报告),上级各有关主管部门审查并综合平衡后,下达年度新产品试制(新技术开发)计划。计划的主要内容有产品技术性能、研制进度、经费概算等,重点计划项目承制单位接到计划通知后,与计划下达部门正式签订项目实施合同。合同除包括计划所有内容外,还有经费使用与偿还办法及其他合同各方应遵守的事项。项目的具体实施步骤包括设计方案的选定、性能及结构设计,初样机的研制、技术鉴定,性能样机的试制、中间试验及小批试生产、设计定型。批量较大的产品还要经过工装夹具的设计与制造,工艺规程的编制,生产性试制,最后进行生产定型。经过设计、生产定型的新产品,才允许投入批量生产,投放市场。那些技术水平较高,经济、社会效益较好的新产品、新技术,可分别申报国家级、部级、省级或地、市级科技进步奖,经评定后分别给予不同等级的精神及物质奖励。
福建电子工业起步较晚,大部分是小型企业,技术人员缺乏,技术基础薄弱,因而新技术、新产品开发能力较低。1979年以前,在开发新品上不论项目大小、技术水平高低,甚至移植技术,企业都积极承担,大大加快了新产品的开发速度。1980年后,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加强横向联合与合作,充分发挥厂校、厂所(研究所)联合开发的优势。至1988年,全省有一半以上的企业积极开展与中国科学院、航天工业部、电子工业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厦门大学、福州大学等数百个省内外科研单位、高等院校进行洽谈和交流,通过技术咨询、招聘人才、技术转让、联合开发等多种形式,广泛协作,为福建电子工业增添了不少新技术、新产品。二是全省有2/3以上的企业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并加强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开发、创新工作,提高了福建电子工业的技术起点,大大加强了企业技术开发的手段,产品更新换代的速度加快了,产品质量有了显著提高。福建无线电元件厂引进碳膜片生产技术及关键设备后,每年都能自行设计开发出七八种收录机、电视机配套的新型电位器,填补了省内空白;福州电声器材厂引进技术后开发出各种系列扬声器。三是实行科技优惠政策,鼓励、调动了企业和科技人员开发新技术的积极性。国务院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对发展集成电路、电子计算机、程控电话交换机、计算机软件产业等实行了重点扶持的优惠政策。经批准享受优惠待遇的单位,每年从销售总额中提取10%作为新产品、新技术开发专用资金;企业决定试制的新产品的设计费、设备调整费、试验费、样品样机和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等可一次或分次列入成本,单台价值5万元以下的测试仪器、试验装置、试制用关键设备购置费,摊入当年成本;省人民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向企业发放技术开发贷款,由省经委部分贴息,企业还贷实行新增利润提取“两金”后税前还贷等;在减免税方面,凡经国家科委、经委、省科委、经委确认为新产品,实行减免产品税(增值税)1~3年的优待,企业新产品减免税所得全部留给企业;引进技术消化吸收项目,因国内不能生产而必须进口的关键设备、基础元器件、原辅材料、检测仪器等,在不超过总值20%范围内,经批准按国家有关规定向海关申请减免税;在奖励方面,从新产品减免税金额中提取5~8%作为奖励金,企业免交奖金税,国务院还颁发了《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条例》等。1983年,福建省电子工业总公司在莆田组织召开了全省电子工业科技工作座谈会,首次提出“福建省电子工业科研新产品试制技术承包和成果奖励试行办法”(简称“办法”),采用合同法对重点科技计划项目进行管理,实行责、权、利相结合,技术成果与经济效益挂钩的技术承包责任制。这个“办法”规定:省主管部门与项目承制单位及责任领导就产品的技术性能、研制进度、成本及研制经费等内容签订项目承包合同。承制单位实行课题招标办法,择优录用项目主管设计人员,然后由主管设计人员组阁成立项目承包组,承包组向单位签订承包合同,保证“三包”(①“三包”为包质量、包进度、包费用。),单位向其实行“五保”(②“五保”为保证原材料、元器件供应,保证机加工条件,保证工具工装供应,保证仪器设备完好使用,保证元器件质量和成品检验。)。承制单位如期按质完成合同规定任务的,从科研经费中提取1.5~3%的金额作为研制人员(含责任领导)和有关人员的奖金;新产品投产后1~2年内,项目承制单位还可以从该产品每年销售利润中提取1%的金额,继续作为该项目研制人员的奖金;新产品定型鉴定后,主管部门正式向他们颁发科技成果证书,作为其评定职称、晋级等的依据之一。如不能按合同完成任务者,则根据情节全部或部分扣发科研经费、奖金及证书。
实践证明,由于上述优惠政策,有力地促进了福建电子工业科研和新技术开发工作,产生了良好的效果。1982年全省新产品通过鉴定项目数为26项,1983年为52项,1988年达121项,从1981年到1988年,共有科技成果133项。
(二)新技术鉴定
组织对新技术鉴定的通常做法是,属军事工程的项目由军队主管部门和省电子主管部门共同组织有关使用单位一起进行鉴定;属国家重要工程或重点攻关项目,由国家、部组织鉴定,或由上级委托省代行组织鉴定;省级鉴定一般由省主管部门组织,也有委托地市电子工业主管部门代行组织鉴定。1980年以前,福建对新技术鉴定的资料保存不好,因此,无法统计出有多少产品通过了哪一级的鉴定。1981年至1988年,全省有542个项目的新技术通过了省级鉴定。(三)新技术推广转移
在开发新技术时,福建电子行业普遍注重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依靠技术进步求得发展。因此,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促进了生产发展,提高了企业经济效益。据不完全统计,1983年后,全省每年新产品产值都达1亿元以上。注重开发新产品的企业,经济效益更为显著。福建无线电元件厂、南平电子仪器厂、漳州无线电五厂等每年新产品产值都占全年总产值50%左右;福建电视机厂数年间开发的新产品为企业创造上亿元产值和数百万元利润;福州无线电六厂1983年开发的大屏幕电视游戏机,至1986年累计生产1400台左右,创产值约1000万元,利税300多万元;福州电声器材厂开发的YD100-9型扬声器,提供了10多万只为福日彩电配套,为国家节省了大量外汇,YD50-1型扬声器,1987年出口110万只;漳州无线电五厂开发的SLC-1300型四用机,一次订货价值就达2000多万元;霞浦电子仪器厂1983年开发的LY-5型电子针灸按摩器,6年生产了60多万台,出口18.98万台,创汇114.97万美元。
第三节 质量管理
一、质量检验管理
1978年前,福建电子工业的质量管理处于质量检验阶段。任务是:按照技术标准的规定,对成品进行全数检查,把合格品与不合格品区分开。9个“小三线”企业,则由车间兼职检验员或由厂检验科派出的专职检验员进行检验,以防止不合格的半成品流入下道工序;对外协件和采购的元器件进行进厂检验,以防止不合格的配套件装入整机。生产雷达的国营8450厂还建立了较完善的理化分析室,对进厂的原材料进行理化检验和分析。承制军用电子设备的企业,如国营8450厂、8400厂、8420厂等,驻有军方派出的军代表,负责对工厂监制,对产品进行严格的交收检验。
在产品经济的条件下,企业不直接同用户见面,因此职工质量意识普遍不强。产品一旦出厂,即使发生质量问题,工厂可以不负责。使用中一旦出故障,生产厂采取定期巡回检修予以排除。但象收音机等消费类产品,只好靠经销部门维修。
“文化大革命”期间,企业开发的民用品、未经定型鉴定就匆忙投入批量生产,质量没有保证,出现了“小批量生产不如试制,大批量生产不如小批量生产”的异常现象,群众很不满。由于设计图纸、工艺文件不完整,工艺和检验制度不健全,检测手段不完善,绝大多数生产民品的企业都不具备例行试验条件。加上劳动纪律松懈,所以这个时期电子产品质量问题显得十分突出。
为提高电子产品质量,省电子工业主管部门根据四机部的部署和要求,从1972年开始,在全行业开展整顿活动。主要内容是: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充实检验机构和人员,健全工艺和检验制度;组织和补办产品定型鉴定,整顿不能定型的“三类品”。
整顿产品质量工作首先在“小三线”军工电子企业中展开,并取得初步成效。如国营8400厂组织质量攻关小组,解决了多年没有解决的质量问题,使139A收讯机军检一次合格率达97.5%,成本下降了30%,同时有4种产品通过了总参谋部军品鉴定委员会的鉴定。民用电子整机及电子测量仪器的补办定型鉴定工作,抓得稍晚,直到1978年底才补办了43种产品。为了更加深入地开展整顿产品质量工作,1974年8月15〜29日,省革委会电子组组织召开了全省半导体小功率三极管质量评比座谈会。评比测试工作在明溪国营8430厂的例行试验室进行,有10个企业的18种型号(规格)的产品参加评比。按四机部标准进行测试,结果,合格率才35.5%。这次评比测试暴露出的主要质量问题是:除外观存在印迹模糊,标志不清,管腿生锈发黑外,电性能也存在较严重问题,如漏电流、饱和压降、击穿电压等参数超差,尤其是硅管经潮湿试验后漏电流现象严重。座谈会上,代表们在分析了影响产品质量主要原因后,呼吁各有关企业领导要增强质量意识,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艺规程,改善例行试验条件,加强对职工的技术培训。这次评比对各企业震动很大,多数企业都采取了相应措施,产品质量逐步提高。1975年,漳州无线电一厂的硅整流二极管和硅稳压二极管、三明无线电一厂的锗高频小功率三极管及国营8430厂的硅高频小功率高反压三极管等的质量都创了本企业历史最好水平。
通过整顿,职工质量意识增强,企业开始把“质量第一”作为经营的方针。到1978年底,全省电子行业已有71.2%的企业设立了专门的检验机构;建立外购件的验收、半成品的检验和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等质量管理制度;重视征求用户意见;加强工艺管理;计划内产品基本消灭了“三类品”。
这一时期的质量管理,实际上只是“事后检验”。检验的作用仅限于从成品里挑出不合格品,防止不合格品出厂,很少考虑生产过程的稳定性和受控问题,因此不能防止不合格品的产生。由于生产线上的交收检验通常都是在常温下进行的,对于那些在破坏性检验以及某些产品质量特性不可能全检的情况下,难以了解和保证产品质量问题。如1977年,曾发生一起重大质量事故。福州电子管厂为某军工产品配套的整流二极管2Z2P-T,因产品潜在的缺陷在出厂时没有发现,结果装机使用中失效,引起整机发生故障,给国家在政治和经济上造成了较大损失。这一重大的质量事故,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事后检验”是不完善的质量管理。
二、全面质量管理
1980年,福建省电子工业局举办全面质量管理学习班,有70多个电子企业的90多名厂长、质管科长和质量管理骨干参加。这次学习班系统讲授了全面质量管理的基本观点和方法,详细介绍了质量控制常用的排列图法、直方图法、因果图法、管理图法、调查表、分层法和相关图法等“七种工具”。这次学习班为全行业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传播了知识、培训了骨干。学习班结束后,各企业内部也先后办学习班,或通过黑板报、广播、讲座等形式,向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班组长传授全面质量管理知识,对职工进行增强质量意识的教育。“质量第一”、“用户是上帝”、“一切以预防为主”等观点逐步被人们所接受。1981年11月,省电子工业局组织省例行试验站和省属企业的质量科长组成整顿质量验收小组,对省属企业按1000分标准逐个进行验收。地市骨干企业则责成地市主管部门按同一标准组织验收。到1982年1月份,省属企业已验收了80%,地市企业也验收了20多个。由于这次验收的内容是围绕产品生产的全过程,突出了企业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因此为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打下了基础。这样,从质量教育开始,到整顿质量验收,企业基本上完成了推行全面质量管理的思想和物质的准备工作。
1982年,省电子工业局要求整顿质量验收合格的企业和有创优产品的企业,都要认真贯彻电子工业部颁发的《电子工业企业全面质量管理实施细则》,积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从实行传统的质量检验管理到实行全面质量管理是一个根本性的转变,必然会遇到来自传统观念和习惯势力的阻力。因此,在开始阶段,省电子工业局采取积极引导,讲究实效的方法,一方面选择企业管理基础较好的25个企业作为重点推行单位,先走一步;另一方面深入福建电视机厂调查研究,摸索经验。
在实行全行业的全面质量管理中,重点抓了7个方面工作:
第一,抓质量教育。反复宣传“质量第一”的思想,把质量同企业命运联系起来,牢固树立“以质量求生存,以品种求发展”和“一切为用户服务,一切以预防为主,一切以数据说话,一切经过PDCA循环(即计划——执行——检查——总结)”的观念,做到家喻户晓。省电子工业主管部门要求企业每年都要制订TQC分类与深化教育计划,并纳入职工教育的内容进行考核。到1986年底,全行业已有90%多的职工普遍接受24小时以上的质量教育。对质量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的要求更高:必须掌握常用的数理统计方法,可靠性工程和试验设计等技术。因此这一部分人员的质量教育时数一般都超过80小时或120小时。
第二,抓组织机构。1979年,普遍将检验科、股改称质量科、股,实际上并没有赋予质量管理的职能,起不了“全面”协调作用。经过摸索,绝大部分企业的质量机构按下列模式建制:即质量机构分别由综合性质量管理机构、质量检验机构、计量机构等部分组成,共同保证产品质量,综合性质量管理机构多数单独设立,叫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简称全质办,或称TQC办),由2至5人组成,由厂长直接领导。有些企业或小型企业,在厂长办公室或企业管理办公室内配1至3人负责全面质量管理工作。少数小型企业仍在质量科(股)内指定专人负责全面质量管理工作。综合性质量管理机构是厂长在质量方面的参谋班子,主要搞软件管理技术。质量检验机构主要任务是严格把关,利用本厂或各单位检测设备,负责对进厂的原材料、外协件或元器件,在制半成品和最终产成品时,按照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检查,对于不合格品,则协同厂家处理。随着生产的发展,一些复杂整机,如电子计算机、电视机、收录机等,日产量大,配套元器件质量要求高,生产装配采取流水作业,因此,不少企业为保证生产中有较高的裒通率,把对元器件的质量认定和进厂检验这一部分职能由检验科划出,单独成立部品科。
第三,抓质量管理制度。除继续完善原有的检验制度外,主要围绕设计试制过程、生产过程和使用过程的质量职能,明确各部门的质量责任制,建立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其重点是建立新产品质量和可靠性的评审制度,质量分析和质量审核制度,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质量认定制度,以及售后技术服务制度等。这一时期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有三个特点:①内容全面;②职责明确;③体现了预防、保证与改进的质量管理。随着这些制度的不断完善,后来有些企业还自己制定了《质量管理手册》。
第四,抓质量信息管理,全面质量管理要求“一切以数据说话”。因此,绝大部分企业都配备了专职质量统计员,负责全厂质量信息的搜集、整理与分析工作,负责质量原始记录的统计和保管。有些工厂还成立了质量信息中心,定期出质量信息简报。如福建电视机厂质量信息中心从1981年成立以来,坚持每月出一期质量信息简报,通报元器件进厂检验批次合格率、上机失效率、整机装配合格率、高温老炼故障率和可靠性试验结果等。各企业在抓质量信息管理中都比较重视抓原始记录,因为这是保证质量信息统计准确与及时的基础。从1983年开始,省电子主管部门进一步强调,各企业都要建立厂外质量信息反馈网,即在使用单位聘请质量信息员,定期或不定期将产品使用中的质量状况通过信息反馈单或连同失效样品(主要是元器件)寄回生产厂。这样,由厂内信息网、厂外反馈网和数据中心组成的企业质量信息管理系统就逐步形成了。例如,国营8470厂由于注重企业内部的全面质量管理和建立了厂外质量信息反馈网.使生产为电视机配套的碳膜电位器占领了上海市场,1982年被省经委树为“为用户服务先进单位”。泉州无线电五厂是一个中学校办工厂,把质量同经济责任制紧密结合,创造了小厂也能推行全面质量管理的经验。福日公司实行日立公司的质量管理方法,使福日牌电视机的质量名扬中外。
第五,抓群众性的质量管理(即QC)小组活动。QC小组活动的广度与深度,是企业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深入与否的重要标志之一。它是以车间、班组工人为主体,聘请工程技术人员为顾问,由5至10人自愿结合,围绕企业生产经营总方针、目标,针对产品质量、工序质量选择课题,按照PDCA循环的工作方法开展质量攻关和质量控制活动。在企业内部,QC小组由TQC办公室管理,每年登记注册一次。组织成果发布1~2次,并按照成果大小,由企业按《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奖励办法》发给奖金,成绩优秀的推荐参加地市、省、部组织的成果发布会上发布。省电子质协成立后,每年都召开全省性QC小组代表会,发布成果,表彰先进。福日公司常年有47个QC小组,坚持每周半天活动日制度,每年都有优秀QC小组被推荐出席省、部QC小组代表会。从1982年到1988年,全省电子行业QC小组有710个,出成果400多项,创造经济价值2235万元。其中被评为国家优秀QC小组2个,部级优秀QC小组22个、先进QC小组4个。
第六,重视加强工序管理。这是重要的中心环节,也是企业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例如薄膜电容器生产线常将卷捲绕、焊接、热压、包封等作为关键工序,建立管理点,运用管理图开展工序管理。又在检测、分选工序开展次品统计管理。又如电视机生产线则把元器件筛选、插件检查、波峰焊接、基板开口调试、整机调试、老炼等作为关键工序。采用这种方法可使生产处于受控状态,将把关转为预防,不仅可以预防次品的发生,同时还可以收集大量的数据和信息,为进一步提高质量提供依据。因此,绝大部分企业都把开展工序管理作为推行TQC的重点来抓,并取得一定成效。但从总体上看,多数企业工序管理还很不完善。
第七,开展可靠性工作,不断提高电子产品的实物质量。电子产品可靠性水准是衡量电子产品质量的极其重要的指标之一。产品的可靠性是从产品的设计阶段决定的、生产制造阶段实现的、并在使用维护过程得到维持的。根据这一特点,必须始终把开展可靠性工作、加强可靠性管理同推行全面质量管理紧密结合起来。首先,在全行业普及可靠性基本知识教育,除选派质量和标准化人员参加电子部举办的各种可靠性学习班和学术活动外,1982年6月,省电子局在福州举办了一期可靠性知识普及学习班,使质量管理人员、标准化人员较系统地学习了可靠性基本知识。1983年5月,又在厦门举办了一期可靠性设计学习班,使工程技术人员和部分质量管理人员系统地学习了可靠性设计技术和试验技术。两期共有学员110人,99人获得结业证书。这些人成为可靠性管理、可靠性设计、可靠性试验的骨干。其次,对老产品开展了可靠性摸底试验,对新产品开展了可靠性设计评审,对重点产品试行可靠性指标考核,以推动可靠性工程的实施。1982年4月8日,省电子局投资8万元,组织省例行试验站,对14种元器件做了37批次的失效率摸底试验。试验结果表明:失效率达亚五级以上的为20批次,占54%;其中达五级的17批次,占46%;其余不入级;铝电解电容器的正极限温度还达不到70℃的要求;电位器耐磨寿命比较差;硅小功率三极管高温性能不好。同时对整机厂进行了可靠性调查。如1981年,福建电视机厂的珊瑚牌31cm黑白电视机,MTBF仍在1000小时上下波动,其配套用元器件的质量在一致性、稳定性、可靠性和引线(管脚)的易焊性方面都比较差,满足不了整机可靠性的要求。为此,1982年对重点产品试行可靠性指标考核:
电视机:MTBF下限≥1000小时;
录音机:MTBF下限≥500小时;
收音机:MTBF下限≥1000小时;
半导体分立器件:失效率亚五级;
电子元件:失效率五级。
同时,对新产品开发提出可靠性要求,下达计划任务书时应有可靠性指标,方案提出时要进行可靠性论证,设计时要进行可靠性预计与分配,定型鉴定时要进行可靠性试验。对整机产品还要求着重搞好热设计和元器件合理降额使用,加强元器件的质量认定和老化筛选。
随着可靠性工作的开展,产品质量明显提高。1983年底,福州无线电元件一厂的碳膜电阻器、福州无线电元件四厂的瓷介电容器、厦门电容器厂的薄膜电容器在单批失效率试验中达到六级水平。国营8470厂两种碳膜电位器在通过五级失效率鉴定试验后又做了五级维持试验。福日公司围绕元器件的国产化问题,对整机开展了可靠性预计与分配,对元器件的可靠性提出了明确要求和严格的筛选程序,1987年11月,还成立了厂际质量保证体系,使国产化工作搞得更扎实。
此外,为适应电视机、录音机等整机流水作业、波峰自动焊接的需要,元器件厂普遍开展了解决“一致性”、“易焊性”的质量攻关。南平无线电三厂、宁化无线电二厂、南平504厂和福州无线电元件一厂等首批攻关单位均取得成效,并获得电子统测合格证书。1984年3月,省电子局在南平504厂召开“易焊性”质量攻关汇报和现场经验交流会,总结和推广了南平504厂的酸性光亮滚镀锡的成功经验,并推荐了南昌746厂的锡铈合金电镀等新工艺。到1985年,全省共有34种主要元器件获得引线易焊性合格证书。从此,整机厂基本废除了对配套元器件上机前进行刮腿(搪锡浪费)的落后工艺。由于加强了工序质量管理,元器件质量一致性也基本得到解决,满足了彩色、黑白电视机和收录机大批量生产的需要,提高了整机装配直通率,1988年福日彩电国产化件率超过80%时,整机直通率仍能保持85~90%的水平。
三、质量监督
电子产品的质量监督,是由各级电子工业主管部门,通过所属专业检测单位对企业的产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测,然后将结果送主管部门处理。
电子X业部是全国电子产品质量监督的主管部门,代表国家对电子产品的质量行使行业监督的职能。省电子工业主管部门主管本省的电子产品质量监督工作,业务上接受电子工业部和省质量监督主管部门的指导。
监督的主要形式有:组织开展电子产品的行业质量评比、评优;进行质量抽查;审查颁发生产许可证等。
1975年以前,福建省电子产品的监督检验工作,主要由省中心检验所承担。
1975年,四机部开始在全国组建检验网,以部属专业检测所为中心,在各省投资建立一个省级例行试验站。福建省电子产品例行试验站于同年正式成立。开始是省中心检验所内的一个室,对外挂两个牌子。1977年2月,经省编委批准,省电子产品例行试验站从省中心检验所划出,归省国防工办下属的省电子技术研究所领导,人员编制从原来的7人扩大到30人。以后根据电子工业部的规定,改称福建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并于1985年1月1日起从省电子技术研究所内划出单独建制。到1988年底已发展到100多人,除承担省内电子产品的监督检验、创省优产品试验和电子企业委托试验外,还承担电子工业部下达的全国部分电子产品质量评比试验、产品质量创国优部优试验,生产许可证确认试验和国标草案验证试验等。1988年试验量达到500批次以上。
在开展质量监督工作中,省电子工业主管部门重点抓了以下五项工作:
第一,监督企业加强检验工作。在引进生产线时,要求同时引进先进的检测仪器和试验设备。经“六五”期间技术引进与改造,大中型电子企业和大部分地市骨干企业的检测手段和环境试验设备都比较齐全。厦华电子公司彩电、收录机的安全试验设备,福建电子计算机厂的微机生产线的检测手段,厦门半导体器件四厂的例行试验设备等,都达到国内一流水平。电视机和收录机生产厂还实行了日抽样制度和库存产品定期开箱抽查制度,加强了对出厂产品的质量监督。
第二,对重点产品质量实行考核制度。列入省重点考核的产品,由省电子主管部门于年初下达考核计划,内容有优质品率、质量稳定提高率和代表性产品实物质量指标,如一次交验合格率、电视机和收录机的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等。企业每季度用质量报表报告质量计划实际完成情况,经审核汇总后予以通报。省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根据上级下达的考核项目,进行1~2次的抽查试验。根据以上质量信息,及时掌握全行业质量变动的趋势,采取改进措施。
第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质量抽查。从1985年起,国家经委实行季度质量抽查制度并将抽查结果登报公布。省经委、行业主管部门以不重复为原则,也同样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质量抽查。
1985年7月,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对全省电视机、收录机和部分元器件等18种型号产品进行质量集中测试,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检验。8月,省电子工业质量检查组赴南平、三明、龙溪、厦门、宁德等地市,对重点企业、重点产品进行了质量检查,并对标准化工作进行了调查。通过质量大检查,各单位普遍加强了职工质量意识的宣传教育,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年底根据质量统一集中测试结果,表彰了福州无线电元件一厂等5家6种质量优秀的产品,通报批评了9家9种质量不合格的产品,并责其限期改进。
1986年第一季度,根据电子工业部的部署,省电子工业总公司组织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对电视机、收录机进行安全性抽查。试验结果表明,收录机安全性较差,抽查12种,有5种不合格,主要是电源变压器耐压不够,打3000V电压,1分钟通不过;电源线无双重绝缘,或截面积偏小,达不到标准要求。对检查不合格的产品在全行业通报批评,令其3个月内整改处理完毕,未经复查合格,产品不准出售。
1987年第一季度,根据元器件产品引线可焊性下降的趋势,省电子工业总公司组织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进行可焊性集中测试。共抽查10家21种产品,用润湿称量法测试,结果7家12种合格,其中福州无线电元件四厂2种瓷介电容器可焊性最好,达优等水平。宁化无线电二厂的云母电容器的可焊性也继续保持优等水平。有3家9种产品引线可焊性不合格。这3家震动很大,都组织QC小组,开展质量攻关,经几个月反复试验与改进,使可焊性达到标准要求。
第四,组织质量评比,开展质量创优。由于获优产品不仅可以提高其知名度,而且在免税、贴息贷款、价格和奖励方面有许多优惠。因此每年申报的企业越来越多,竞争十分激烈。于是从1982年开始,采取评优同质量评比相结合的办法,只有参加质量评比成绩优秀,并名列前茅的产品,才有资格参加评优。
1985年1月,福建省电子工业总公司针对电子产品优品少企业创优积极性不高的状况,提出了《关于加强电子产品质量创优的若干意见》。不仅目标明确,措施得力,而且经省财政厅同意,采取了高奖励的政策:产品创国优金奖、银奖和部优、省优的,由主管部门分别给厂长一次性奖金1500元、1200元、800元和400元。企业其他有功人员由厂长给予奖励。这些规定,对激励企业努力创优起了良好作用,此后每年获优产品明显增加。从1979年到1988年,全省电子产品获国家金质奖1项(2种)、银质奖2项、部优33项(35种)、省优81项(83种)(见附录二表7~11)。1988年全省有23种产品参加全国质量评比或集中测试,有15种获奖,其中获一等奖的就有11项,为历年最好水平。第五,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根据国家经委的要求,电子工业部在质量司成立发证办公室,并于1983年选择27个大中型电子企业开展发放生产许可证工作试点。本省国营8430厂也参加试点,对该厂申请资料的文件经过审查合格后,发证办指示省电子行业主管部门对工厂进行预审,帮助企业加强各项管理基础工作。企业根据预审提出的问题,进行达标整改。然后发证办派出审查员到工厂进行现场审查。工厂审查合格后,当场进行抽样加封,将样品送往指定的检测单位按现行产品标准做确认试验。经严格测试,国营8430厂有5种硅高频中小功率三极管合格,获得首批生产许可证。发放生产许可证实行“帮、促、推、把”四个字的方针,重点考核企业是否具备生产符合规定技术质量标准要求的生产条件,1984年开始在全行业全面推开。每年下半年由全国发证办公布下一年度实行生产许可证产品目录。企业根据目录和申请年限,作出申请计划。这项制度是强制性的质量监督措施,不仅各生产企业十分重视,各主管部门也倾注全力帮助企业“过关”。省电子总公司于1984年成立福建省电子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省经委、省标准计量局派人参加。为了帮助企业顺利取证,并通过取证促进企业管理素质的提高,1984年至1988年,每年都举办学习班,对申请企业都组织省内预审,严格把关,帮助企业找差距。企业根据预审提出的问题,全力以赴,努力整改,这样到部审查时都较顺利通过。至1988年底,全省已有32个企业62种产品获得生产许可证。
四、标准化工作
为加强全省电子工业标准化工作,省电子工业局于1982年专门设立“标准化室”,1984年后改称“质量标准处”。其任务是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化的方针、政策,组织制订和修订标准,督促检查标准的贯彻执行,负责管理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检查监督新产品设计和老产品整顿以及进口设备和技术引进方面的标准化工作,建立和健全标准化情报资料网,培训企业标准化工作人员,宣传普及标准化知识,大力推行企业标准化工作。
省电子工业局标准化室成立后,各企业纷纷设立了标准化机构或专、兼职标准化员,企业领导关心标准化工作的越来越多,标准化人员的素质逐年提高,全省电子行业产品企业标准制修订的数量逐年增加。1979年至1988年,经主管部门审查上报由省标准局批准发布的电子产品企业标准近300项(地市发布的不计在内);标准水平逐年提高,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迄今,经省验收合格发给证书的采标项目已达66项;被评为省优秀企业标准二等奖的3项,三等奖的6项,四等奖的4项。值得一提的是1982年3月创刊的《标准化与质量管理》内部交流刊物,出版发行了56期,成了企业的良师益友。标准化情报网的建立,为企业制订、修订标准和主管部门的审查标准提供了方便,也为标准的贯彻打好基础。至1988年,共收藏电子工业有关的国家标准(GB)728项,电子工业部部颁标准(SJ)2481项;以收集国际标准及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标准为主,兼收并储有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标准,日本工业标准(JIS)、美军(MIL)标准及少量的英国(BS)标准和美国保险商标准(UL)共计688项。
五、计量管理
电子行业的计量管理始于1976年,首先着手企业的计量整顿工作。整顿的重点在于机构的建立,计量器具的检修和检定。1980年,国家计量局颁布了《全国厂矿企业计量管理实施办法》。1981年,为保证量值传递的准确、统一,省计量局颁布了一系列有关文件,根据这些文件要求,电子行业进行了整顿。有12个企业第一批通过了验收,计量工作基本合格。
1984年,国家颁布计量法,这是我国关于计量工作的基本大法。根据计量法要求,省电子工业计量部门与省计量主管部门配合,对行业内生产计量器具的工厂进行生产条件和质量保证体系的考核和发证,并大力宣传贯彻1984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为企业法定计量单位全面改制工作打下基础。
1984年,根据国家计量局《关于颁发工业企业计量工作升级定级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要求,各电子企业与当地计量部门密切配合,对企业计量升级定级工作进行考核。截至1988年底止,全行业有72个企业获得计量合格证,其中二级企业24个,三级企业48个。通过计量定级工作之后,这些企业已不再是简单地抓计量器具管理和量值传递,而是把计量工作渗透到生产和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以准确可靠的计量数据,为生产经营服务。如闽东无线电厂从国外引进了400多万美元的数字仪表,该厂密切配合省计量所,仅对其中部分参数进行检定,就有28台不合格,索赔了40多万美元,避免了损失。
电子行业广大计量工作人员积极参加部、省及各地市举办的计量人员考核学习班,提高了素质,保证了量值传递的准确统一,为提高产品质量作出了贡献。至1988年,获计量操作证的共有306人次。
第四节 对外经贸管理
一、管理体制
1973年,福建省电子产品开始出口,主要产品为无线电元器件。如福州无线电四厂的天线磁棒,从1973年开始进入香港市场,出口(量)连年增加,历久不衰。至1979年底,主要出口产品有福建半导体器件厂及南平504厂的半导体器件330万只,福州无线电元件四厂的瓷介电容器3617.7万只,厦门鼓浪屿无线电器材厂的铝电解电容器300万只,福建无线电元件厂的双连可变电容器20万只,福州电位器厂的碳膜电位器64万只,厦门东风无线电厂的小耳塞机309.68万只等,出口产品产值达1666.51万元(人民币)。此外,还有零星的仪器仪表援外出口,如援助罗马尼亚的D24-4型电容电桥(泉州电子仪器厂生产)等。电子出口产品在1979年前由省外贸部门以人民币统一收购,出口业务委托国家机械进出口贸易公司承办,通过上海、广州口岸出口。
进口方面,如机电设备、仪器仪表及部分原材料,其进口业务工作1979年前主要是通过省电子工业主管部门与省外贸、物资、计划部门协调进行,其用户为省直属企业及科研单位。由于国家对上述产品进口实行严格的统一管理,所需进口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等指标,必须由企业及科研单位提出申请报告单,报省电子工业主管部门平衡审核后,由物资部门通过外贸机构统一进口,再根据计划,供给用户。
1978年春季广州交易会后,经省外贸局介绍,福建省电子工业局首次直接与外商在福州洽谈有关电子产品的技术合作及来料加工业务。同年7月,在广州与香港恒丰贸易公司签订了第一个电子计算器来料加工合同,并安排由福建电子计算机厂执行。此后,前来福建洽谈电子工业进出口业务的外商越来越多。以“三来一补”为初级形式的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工作出现了好势头。引进技术、引进外资、进口设备及零部件和出口电子产品也逐步增加,正式建立这项业务的专门工作机构,已迫在眉睫。1979年4月,福建省电子工业局建立了五人外经工作小组。
随着中央给福建的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的实施,福建电子工业与外商的接触和洽谈业务越来越频繁。为适应新的形势,省电子工业局于1979年下半年向省人民政府提出建立福建电子进出口公司的报告,同年12月10日获准。福建电子进出口公司建立后,除承担全省电子行业的外资、设备、技术引进及出口电子产品的工作外,还行使省电子工业局外经管理的职能(1984年始,全省的引进和技改工作改由省电子工业局计划处负责)。1986年,福建电子工业开始向外向型转变,为了适应发展外向型经济,11月,省电子工业总公司成立了外事外经处,加强了全行业对外经济活动的宏观管理。随着开放改革的深入和企业自主权的扩大,各地市电子工业主管部门及某些企业,也逐步自行办理进出口业务。
(一)福建电子进出口公司
福建电子进出口公司自1979年创建至1988年,主要承办“三来一补”、合作生产、合资经营业务,出口各种电子产品,进口专业技术和设备等。该公司设有进口部、出口部、经理部、办公室等,共有职工60人(其中专门人才占92%)。
该公司为自负盈亏单位,隶属省电子工业总公司行政领导,业务受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和福建省外贸总公司指导,所以又名为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福建分公司。1986年前,该公司为省电子工业总公司进出口处,1986年正式独立成为外贸企业。
福建电子进出口公司建立后,于1980年2月签订的第一个进口合同是为福建电子设备厂进口显像管;当年9月签订的第一个技术设备贸易合同是福州无线电元件一厂引进碳膜电阻器生产线;11月又为龙溪无线电厂的负氧离子发生器出口签订了合同。为了发展彩色电视机的生产,该公司和省华福公司与日本国日立公司经过一年的谈判,于1980年11月,在福州正式签订我国电子行业第一家中外合资企业——福建日立电视机有限公司的合资经营合同。福建电子进出口公司从1980年开业至1988年底,共为全省电子行业引进了52条生产线;进口了12427万美元的关键设备、技术和主要原辅材料;出口了6500多万美元的电子产品(含部分国内外汇市场);给省财政创造了上亿元的利润,上缴了11338.79万元的税收(不含工厂自行缴纳的进口关税工商税)。具体数字如下表:
此外,在引进外资方面,继福日公司之后,福建电子进出口公司又参股兴办了三恒、福得、福日配件、鹭星、百灵教育电脑、闽星等数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并在香港成立了闽加[=此处为表格=]
电子有限公司。
至1988年,鉴于福建省各地市电子工业的迅速发展,进出口工作量的增加,福建电子进出口公司相继在福州市、泉州市、漳州市、南平市、三明市、宁德地区建立了电子进出口支公司。1987年又筹建了厦门公司。这些公司的建立,疏通了各地市电子工业对外贸易的渠道,对该地区电子工业的发展起了促进作用。
(二)闽加公司
福建电子进出口公司为促进福建省电子工业与世界各国电子行业的经济技术联系,通过香港这个特殊地区的媒介,获取国际市场商品技术信息,协助追踪国际先进技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于1981年12月与香港加力电子工程有限公司合资,在香港创立闽加电子有限公司。这是福建省电子工业系统第一家在港合资机构。公司注册资本50万港元,双方各占50%(后增资到250万港元)。
闽加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首任董事由戴家保、罗苏庆、林日钿、陈学恭、廖大慈组成,戴家保任董事长,廖大慈为总经理,薛文奎任业务主任。
1982年8月1日,闽加公司正式开业。到1985年底,共有职工15人,其中福建电子进出口公司驻港职工5人,在港雇员10人。其宗旨和主要业务是以香港为基地,面对国际市场,开发、研制、生产、销售微型电脑和仪器、仪表等电子产品,接受国内其他客户委托的进出口业务,沟通国外客商同国内厂家的经济联系等。公司将工作重点放在微机开发研究、生产、销售上。1982年底,该公司与福建省电子技术研究所、福建电视机厂联合开发,研制成功Cromemco3102智能终端显示器,并在福建电视机厂投入批量生产。同年,又成为世界瞩目的产品——美国IBM公司个入电脑在中国的代理商之一。1983年,协助福建无线电设备厂从日本国STAR公司引进一条微型马达生产线;同年,还推荐并协助福州无线电三厂引进美国“苹果”微机,使该厂成为全国为数不多的“苹果”机较大生产厂之一。1984年7月,为了扩大福建省电子工业在香港的影响,壮大闽加公司的经济实力,福建电子进出口公司、福建省通信广播工业公司和闽加公司又在港成立了“莱士国际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港元。
(三)深福电子有限公司
1984年12月25日,福建电子进出口公司与深圳市外轮服务供应公司合资,在深圳市建立了深福电子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家用电器、电子整机产品和为出口服务。该公司注册流动资金90万元,固定资产10万元。
(四)各地市电子进出口支公司
从1984年起,福建电子进出口公司先后在福州、泉州、漳州、南平、宁德、三明等地市建立了进出口支公司。这些公司的建立对当地电子工业的发展起了促进作用。1986年,省政府要求清理资金不足10万元的企业性公司,在这次清理中,南平、宁德、三明(正在筹建中)进出口支公司停业。1987年,省电子进出口公司在厦门特区筹备建立“福建电子进出口公司厦门公司”,并于1988年4月正式开业。
二、进口
(一)设备(生产线)引进
在签订引进合同前,有关引进的企事业单位,根据生产或科研的需要,结合国内外市场动态,提交引进项目建议书,报福建省电子工业主管部门,经综合平衡后,转报福建省经委批准,完成项目立项工作。项目列入计划后,引进单位必须对该引进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报告由福建省电子工业主管部门组织会审,而后转报福建省经委技术引进评估小组审查批准后,由福建省电子进出口公司等负责引进的外贸单位(以下简称外贸公司)正式向国外有关客商询价并组织引进单位及相关单位同外商进行技术商务谈判,其中技术谈判以引进单位为主,在技术谈判中必须制定技术附件。商务谈判则以外贸公司为主,引进厂家配合。技术和商务谈判取得一致意见后,在外汇及人民币资金来源落实以及有关设备分交清单绎省有关部门批准后,最后由外贸公司正式与外商签订合同。所签合同报经省外经贸委审批(重大项目须报经国务院审批)后,由外贸公司正式通知国外客商合同生效交付执行。同时须将批准的合同附本报送省电子主管部门和合同执行部门。
省电子进出口公司在合同正式生效后,为了顺利执行合同,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配合引进单位编报出国考察、培训实习以及邀请国外工程技术人员来闽指导等一系列的计划,办理国外供货的运输和保险业务,负责向国外客商催交催运并及时通知引进单位接货,报告商检机关进行检验,负责对外办理索赔、罚款及仲裁等外事活动,负责同外商及时联系处理合同执行过程中所发生的问题和纠纷,负责签署合同内容的补充或修改文件,联系办理合同内容改变后的执行事宜,向有关单位(福建省外经贸委、经委、电子工业主管部门、引进单位)定期简报合同执行进展情况,缴纳进口关税和工商税。
引进单位在合同签字生效以后,按照合同规定进度开展工作。包括编制用款计划(含外汇、人民币),落实出国人员费用、税收和进口手续费等,以保证对外支付和合同执行。同时保证国内供应的设备,原材料配套,及时组织好国外客商交付的资料文件的翻译和消化工作,做好出国人员的出国前准备和接待来华人员,做好资料、货物的到货、接货、开箱检验、维修和安排准备工作,做好试车、试生产等生产前准备的各项工作,缴纳关税和工商税等。
(二)原辅材料进口
对于原辅材料进口,申请订货的单位需首先落实外汇及人民币来源。其中外汇来源必须有由省计委下达的进口生产原辅材料的计划指标,经省进口商品审批小组审批的贸易外汇计划指标,经批准同意利用自筹外汇的进口计划指标和按照各地市批准权限批准的由外贸公司代理进口的计划指标。人民币资金来源主要是银行贷款或自筹。
上述文件齐全后,订货单位向外贸公司填写订货卡片,申请办理进口手续,并按照外贸公司的通知,参与签订合同,缴纳关税、工商税、保险费、开箱验货等业务活动。外资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询价、洽谈、签约以及完整执行合同。
1986年、1987年,国家加强进口管理,压缩机电产品进口,分配给福建电子行业的外汇额度明显减少,主要电子产品进口税提高,新增调节税和增值税,加上美元暴跌,日元及西欧货币升值,人民币与美元比价调低15.8%。上述因素给进口工作带来了许多困难。面对这种状况,福建电子进出口公司采取了三项有效措施:一是积极争取系统外代理进口业务。1986年,为省华福公司完成360万美元的日元债券订货任务,不仅解决了一部分出口工厂急需进口的关键原辅材料,促进了出口工作,而且增收了十几万元人民币的手续费。1987年,为地市代理留成外汇进口业务140万美元,与华闽公司联合进口,扩大业务量,取得手续费分成,全年进口收入105万元。二是提供优良服务,降低进口成本。通过提高进口产品质量来降低成本,对进口货物,坚持货比三家,择优引进,加速资金周转,节省费用支出。三是加强报关、统计、商检和投保工作。
三、出口
1980年秋,福建电子进出口公司参与了“新时代交易团电子分团”,首次以贸易成员的资格参加第48届广州秋交会。但是由于电子产品出口亏损问题当时尚未解决,加上福建省电子行业可供出口的产品本身存在许多不足,所以在该届广交会上未能成交,只是在会后由香港华闽有限公司牵线,在福州与马来西亚大同贸易公司签订了60台负氧离子发生器的出口合同,与香港泳宝电子有限公司签订了10万支天线磁棒的出口合同。
由于福建电子工业基础薄弱,到1980年仍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出口产品结构落后的状况。出口产品品种少,数量小,换汇成本高。如1981年出口的产品只有电阻器、电容器、扬声器、天线磁棒及负氧离子发生器等,品种不上10种。出口产品产值只占全省电子工业总产值的1%,换汇成本则高达1:5.27。
1982年后,各电子企业逐步重视出口工作,加上福建电子进出口公司的努力,出口产品品种、数量有所增加,换汇成本逐步下降。
1981年至1985年底,福建电子进出口公司重视协助企业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开辟国外市场,扩大港澳客户,千方百计降低换汇成本。其做法:第一,合理地制订收购价格,降低收购成本;第二,减少库存超储积压,加快资金周转;第三,调整出口产品结构,使出口换汇成本降低的产品比重提高;第四,努力开展“以进养出”业务;第五,根据国外市场和金融形势的变化,调整出口产品价格等。
1986年,日元升值,南朝鲜和台湾的货币在美国的压力下(美元贬值)也随之升值,使对外贸易汇价上涨出口产品受到限制,这就形成了有利于我国电子产品出口的好机会。省电子工业主管部门重视抓住这一机遇,成立了出口协调小组,狠抓电子产品的出口。出口电子产品的生产企业从1985年的8家,增到16家,品种达20多种,出口产品中电子整机比重占了一半。这一年出口创汇额达642.6万美元,比1978年增长5倍。从1978年到1986年,全省总计出口创汇3564万美元。
1987年,电子工业全面向外向型转变后,出口工作成绩显著,电子产品出口额达4769.25万美元,比1986年的出口总额增长6倍多,比过去8年出口总额还多33.8%。全省已有41个电子企业生产出口产品,出口品种达30多个,出口的电子整机比重达84.8%。全省新开发的30多种出口产品,有15种先后获得美国UL、加拿大CSA、英国BS等国家的安全标准认定。出口市场从港澳为主扩展到西欧、东欧、北美、亚太等国家和地区,客户增加了20多个。福建电子进出口公司出口创汇额1061万美元,比1986年增长4倍,是该公司首次超过进口额,为历史最好水平,该公司被评为福建省对外经济贸易行业的先进集体。随后又被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评为先进集体,该公司总经理阎小山、经营部副经理刘荣获“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1988年,福建电子工业出口企业增至59家,出口品种达50多种,出口产品有45种通过了国际标准的认定。出口创汇达历史最好水平,创汇额为1.02亿美元。
第五节 物资经营管理
一、物资供应
(一)供应体系
1970年以前,电子企业的物资供应归属于农机、重工业、轻工业等系统管理。1971年6月,福建省机械局电子组根据1970年电子工业三次大会战时物资供应的情况,为适应按产品渠道申请供应原材料的新形势,向省革委会报告要求成立福建无线电基础产品供应站。经批准,供应站于8月初建立。与此同时,省国防工办物资供应站在顺昌大坪山村建立。前者主要负责供应地市国营、集体电子企业,后者则供应“小三线”电子企业。
1973年,福建省无线电基础产品供应站改名为“福建省电子器材供应站”。1974年4月,省国防工办物资供应站撤销,主要业务归福建省电子器材供应站负责。同年5月,省计委批复了“关于国防工办和电子物资供应归口办理的报告”,电子工业的物资管理从国防工办中划出,也由福建省电子器材供应站负责。
1977年11月,四机部决定撤销闽赣无线电器材公司。该公司是四机部于1970年为适应大军区管理国防工业而设立的,地址在福州市龙腰山,主要负责跨省的电子产品分配、供应及管理业务,经营属国家储备物资和全国配套的库存周转储备的电子器材。因地处边远地区,物资管理出现倒流。为了逐步实现产品配套,减少物资中转,有效地做好器材供应及管理工作而撤销。撤销后,闽赣公司大部分人员及固定资产、流动资金划给省电子工业局接管,业务则由华东无线电器材公司承接。1978年5月,福建省电子器材公司正式成立,行使省电子工业局物资处管理职能。
1978年后,为了协调生产和原材料等物资供应工作,先后建立了各地市电子器材供给站或电子器材公司。如:1978年10月31日,泉州市电子器材供应站成立;1979年1月,南平市电子器材公司成立;3月,厦门市电子器材经理部成立;1983年10月,福州市电子器材公司成立;1984年9月,三明市电子器材公司成立;1985年,莆田市电子器材公司、龙溪地区电子器材公司、建阳地区电子器材公司和宁德地区电子器材公司先后成立。
各地市电子器材管理部门,均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并在国家许可的经营范围内,负责本地区电子产品及原辅材料的供销业务,开办修理门市部。这样,电子物资供应在全省初步形成了网络。
(二)物资流通管理
电子工业生产所需的各种原辅材料、设备以及电子产品,大部分是国家统管的一类物资,其流通渠道和范围都受到严格的限制。参与流通的物资是在国家计委、物资总局以及电子工业主管部门下达的计划指标内进行的。1983年前,生产资料不能直接进入市场,物资流通依赖高度集中的计划来推动。1983年以后,情况有了较大的改变。
1971年至1978年,物资管理的主要特点是根据四机部下达的全省电子产品的生产和科研计划,由省电子器材公司组织各电子企业、科研单位编报、审查、汇总综合上报年度物资供应计划,准确率须达85%以上。按照四机部下达的物资供应指标,根据生产、基本建设所需的物资数量,参加全国性或全国电子系统举办的订货会议;依照减少入库、大部分物资直接供应到企业的原则,由省电子器材公司掌握一定的储备物资,储备量相当于全省电子工业生产科研所需物资二三个月的周转量。对其中专用性较强、价值较大的稀贵材料,则直接订到用料工厂;同时根据四机部下达的物资消耗指标,按照工厂编报的生产计划、消耗定额,拟定实际需要量,对物资指标和库存超储物资进行分配。对部分紧缺物资的供应,坚持保证重点产品、照顾一般产品的原则,由省电子器材公司负责组织全省电子企业的多余物资的调剂、调度和落实。对所需物资,主要是向四机部物资局申请,由四机部物资局分配物资供应指标,再参加订货。但这个时期,电子工业发展较快,产品结构不断发生变化,新厂的建立,加上对物资管理缺乏经验,供销人员经常被调换、队伍不稳定等等,给物资管理工作带来不少困难。此外,总的物资供应原则是物资计划先行、产品计划在后,以及产品受到销售情况的影响而经常调整其生产计划等因素的制约,也给物资管理和物资供应的计划准确性带来影响,物资供需矛盾突出。一方面是国家强调按实际需要分配和查库挖潜,另一方面是企业商品生产意识不强,缺乏严格的经济核算观念,在要求物资供应时多数是抱着多多益善、有备无患的态度,造成所需物资的人为紧张。四机部分配给福建省的物资指标,一般只能满足计划的80%,甚至更低,不足部分只好通过物资管理部门的努力,达到基本的供需平衡。在这种情况下,必然造成积压、浪费、变质、报废等一系列不良循环。在1978年及其后对全省电子系统,尤其是省直属电子企业的多次清产核资中,上述问题暴露无遗。
这个时期,新产品试制和科研所需的材料,也很难保证。例如由省电子工业局下达的科研和试制计划,所需的各种材料,四机部不给;省计委强调原材料供应渠道,也不给,只给划块供应部分维修用料。每年钢材供应量只有实际需要的30%或多一点,铜材、铝材则只有20%,木材及其他材料几乎没有供应。至于基建材料的欠缺就更加明显,主要是国家分配基建物资时实行“先生产、后基建,保证重点、照顾一般”的方针,造成了生产与基建争计划。其次是国家对基建材料的计划供应指标是按每万元基建资金供应0.8吨钢材、4吨水泥、3立方米木材,而当时福建省电子工业基建材料的需要量是每万元2吨钢材、8吨水泥、6立方米木材,其缺额部分,只好由省电子器材公司及有关企业,通过其它途径,争取供需平衡。
在仓库管理方面,原省电子器材供应站曾组织系统内各企业物资工作人员到江西省的部属企业参观学习先进的仓库管理经验。此后,省直属企业以及福州、厦门两市的一些企业的仓库管理工作有了很大的起色,基本上达到了“三化”(计划化、架子化、五五化(①“五五化”,即五件一堆,五堆一垛。))、“四清”(物清、资料清、帐清、标志清)、“四保”(保质、保量、保供应、保安全)的要求,涌现出一批物资管理先进单位和个人。
物资的消耗定额是编制物资计划和物资供应工作的基础,又是工厂实现限额发料的依据。省电子器材供应站根据四机部1973年3月和1974年1月分别召开的物资工作会议精神,于1974年间组织力量,核实材料定额,94%的受供单位重新上报定额资料,重点审查了38家用料大户,效果非常显著。1975年按新定额供应的物资数量与1974年相比,钢材下降214吨,铜材下降34吨,铝材下降74吨,改变了长期以来形成的工厂用料无定额、储料多多益善的浪费现象。
1979年,随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全省电子企业全面开展经济核算,注意加强资金管理,推行以销定产的生产管理机制,从单纯的生产型转为生产经营型。因而生产计划的比重有所下降。部分企业的物资库存出现饱和,要求开单提货的客户自然减少。部分厂家也因资金周转困难不能及时向省电子器材公司提货。省电子器材公司对外订货也随之减少。面对新的情况,省电子器材公司采取深入基层,摸清物资实际需要量,加速物资周转流程,推销积压物资,加强材料定额管理,调整收费标准等措施,以适应物资供应的新形势。其中调整物资供应收费标准是牵动全省电子工业的一件大事。经过深入的调查研究,拟定了调整方案,报福建省电子工业局批准。从1979年7月1日起执行新的收费标准。1980年至1983年上半年,电子行业计划供应与市场调节并行,企业产销自主权进一步扩大。因此,计划申请量大幅度下降,工厂依据销售合同临时采购物资供应生产,供应管理工作处于疲软状态。在申报年度计划时,工厂企业只申报一些短线材料如锡、薄钢板、矽钢片等。机电产品及配套原材料已逐步敞开供应。
鉴于上述各种情况,物资主管部门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努力为生产第一线服务:尽量压缩库存量,减少资金占用率,增大短线品种的库存量,控制关键用料,使企业不致于因短线材料的缺乏而停产;改变供应方式,将原来大部分进库分割改为增大代订直供到企业的方式,减少企业的中转费用;对企业生产中急需的短线材料深入摸底调查,组织业务人员外出组织货源。如企业在1981年第一季度提出缺乏薄钢板,经省电子器材公司向省内外求援,及时解决了100吨;利用申请来的物资与江西701厂串换成其它型号的短缺物资,主动解决工厂的缺料问题;调整收费标准,从1980年起,黑色金属的收费标准由14%(代运,下同)降为12.8%,有色金属从11%下降为10%,非金属由9%下降为7%,机电配套产品大部分取消公司费用,不少品种减少甚至不收运费,其间的损失部分主要从供货厂家的批零差中弥补;加强管理,积极宣传物资计划管理的重要性,开展联销活动,疏通供应渠道,密切供需关系,先后与电子工业部800库、上海钢铁研究所、西安精密合金厂、江西701厂、常州无线电材料厂等单位协商,签订了联销协议。
通过上述各项活动,电子工业物资管理及供应工作,基本适应了新形势,达到了服务生产的目的。全省电子物资的经营额从1979年的300多万元提高到1984年的800多万元。
为了加强和落实物资计划供应的管理,省电子工业总公司于1983年10月召开全省电子工业物资计划工作会议。这次会议之后至1988年,全省电子工业的物资供应基本上采用下列原则进行管理:“大的方面管住管好,小的方面放开搞活;加强计划申请的管理,明确计划管理与市场调节的主次关系;在计划申请中减少中转环节,采用指标划转和指标择优切块分配,产品挂钩供应;产品串换定向供应;提高物资统计数据的准确性;抓好物资管理的基础工作如定额管理等;搞好物资综合利用的宣传促进、推动工作,特别是那些短线紧张物资;建立一支能适应多渠道销售工作的队伍等等。”
二、经营销售
(一)经销管理
1.沿革
电子工业经营销售管理,起始于1971年8月的福建省机械局电子基础产品供应站及其后的福建省电子器材供应站和省国防工办物资供应站。1978年前,销售工作主要是在国家计划和流通政策指导下进行。
在福建省机械局电子基础产品供应站时期,设有无线电基础产品供应管理组,负责电子产品的销售工作。1978年后,由福建省电子器材公司负责,并组建了电子产品科,开设了基础产品门市部。1981年7月,在福州市八一七北路105号建立了临时展销部;年底,建立了福建省电子工业产品经理部。经理部初建时内设三个经销部,即广播电视经销部、整机仪器经销部和元器件经销部。1983年,电子产品经理部改为展销部,并在内部增设修理部。
2.商业情报
1980年后,随着市场调节机能的不断扩大,准确地掌握市场动态,已成为组织生产和商品流通的重要基础工作。为了及时掌握国内市场动态,福建省电子器材公司于1981年初成立了商业情报组,并先后与省内外20多个省市物资经营部门建立了情报交换联系网络,参加电子工业部产品商情网、华东地区商情网以及15个省市的产品商情活动。在省内组织了“福建省电子产品经济情报网”,并出任组长单位。同时还与福州市五交化公司商情网以及银行、科研、公安等单位建立了互通情报的联系工作。1981年初,创办《动态报》,到1988年底共刊印46期。与江西、江苏、黑龙江、安徽、上海、山东、天津、北京、辽宁、吉林、河北、四川、湖南、甘肃等16个省、市建立了互通信息的联系,为福建省电子工业的生产及商品流通及时提供情报。
3.产品展销
举办产品展销会,是沟通生产与消费的一种形式。随着城市商品经济的发展,展销会的规模越来越大。1979年12月,福建省电子器材公司在福州市五一路原福建电子设备厂新建大楼底层举办首届电子产品展销会,展厅面积达1000平方米,展出1000多种电子产品。江西、浙江、安徽、山东、黑龙江等省的经销单位,订货额达600多万元。1981年7月1日,该公司在福州市八一七北路107号举办展销会,展出整机、仪器、元器件、应用产品等家用电器4000余种,成交额达1000多万元。1982年9月10日至13日,该公司在福州空军第一招待所举办福建省首届消费类产品展销订货会,有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的79个单位的130多名代表参加,共展出民用五机、家用电器、电子玩具等138个品种,成交额达700多万元;同年9月21日至26日,组织了省电子系统16家企业的产品参加电子工业部在南昌召开的全国整机仪器展销订货会,共选送展品93件,合同成交额达200多万元;同年10月10日至14日,又组织省电子系统企业参加电子工业部在徐州召开的全国电子产品展销订货会议,省内主要电子元器件厂家都参加了这次会议,福建省共签订了供货合同达1000多万元。1983年、7月18日至25日,福建省电子系统在南平召开了全省电子元器件联合展销会,参加展销的有供方32个企业、需方80个企业的192名代表,成交额达300多万元。
1984年12月26日,全省最大的电子产品贸易中心在福州市八一七北路107号正式对外营业。这个销售中心地处福州市繁华的街面,大楼共7层,面积7000平方米,总造价510万元(其中五分之四是由省电子器材公司在经营中积累的)。
4.推销
1979年后,全省电子工业产品的推销形式多种多样。如1981年,省电子工业局决定由省电子器材公司负责推销福日公司生产的“福日牌”彩色、黑白电视机。该公司从1981年下半年开始,组织推销人员跑遍国内几乎所有的大、中城市,结果十分可观。仅最后一个季度就建立了销售网点400多个,售出电视机2万多台。1982年,推销电视机的营业额高达9000多万元。此外,各电子企业还采取下列方式进行经营销售。
购销:这是在资金周转许可的前提下,对省内外适销对路的名优产品采用的一种销售经营方式。但是对于省内电子企业的产品,在特殊情况下,如新试制的产品,由于厂家供销力量有限,不能及时推广等原因,为了达到服务生产的目的,照顾厂家的长远利益,有时也采用购销的方式。如1982年底购进福建电视机厂生产的珊瑚牌黑白电视机等。
联合经销:省电子器材公司与省内有关电子企业,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联合经销电子产品。联营主要形式有:与福建电子进出口公司联营时的利润以1:9分成;与泉州电视机厂联营黑白电视机时的利润以6:4分成;与福建无线电厂联合投资经销收录机等产品;对明溪无线电三厂垫付货款经销电子产品,与福建半导体器件厂驻榕办事处联合经销集成电路;与福建电视机厂联合经销部分产品等。总之,依据各厂家不同的经济情况,采取不同的联销形式,发挥出销售机构与企业自销的各自优越性,促进联合,搞活经营。1982年,省电子器材公司仅经销省内电子产品就达8858万元。
代批代销(包括目录代批代销):这是针对企业积压或长线库存产品而采取的一种经营方式。企业愿意将上述各种产品的实际情况(含价格、数量、质量、规格、品种等)报给省电子器材公司,由该公司设法为企业代批发代销售,销售后公司向企业收取少量的费用。
产销联合:它是代批代销经营方式的继续和发展,采用这种方式的优点是商业利润可以部分返回企业。如省电子器材公司1981年与福州鼓楼无线电11厂合营试制电子产品,共同生产、经营各种单声道、双声道扩大机音箱等。
零售:省电子器材公司及全省各地市的电子器材公司都开设门市部进行零售。
信用户批发:1982年4月开始,省电子器材公司开展信用户优待业务,保持了一批老用户,保证了该公司的营业额水平的稳定,这在“两个调节”的物资流通机制下是一个可行的尝试。
省际联销:1983年下半年,由省电子器材公司与江西、江苏、黑龙江等省的电子工业物资部门组成电子产品联销会议,促进了省际物资交流。此外,还与安徽、吉林、黑龙江、辽宁、河北、河南、山东、江苏、浙江等省的电子工业物资经营部门组成了10省电子产品联销网。1987年,该公司与上述9个省及广州市积极筹备组建紧密型的销售实体,合资成立福建南北电子器材公司,该公司于1988年1月成立。
(二)经营管理改革
从1983年开始,全省电子行业的经营管理进行了一系列改革。生产企业由生产型转为生产经营型。供销企业则紧紧把握住经营管理与供应这个中心环节,大胆改革经营管理机制,实现由管理、供应型向管理、经营型转变。作为全省电子工业供销主管部门的福建省电子器材公司的改革尤为突出。改革的初期目标是划小核算单位,实行“基数包干全额分成”。为实现这一目标,实施了总经理负责制,改革了内部结构,实行专业细分工经营,组建了影像、元器件等13个专业浮动科部,初步形成了能开发新品、设计、安装、调试、维修电子产品和系统工程的一条龙专业队伍;结合管理实际和经营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先后制订颁发了从办公、行政、人事、财务到合同签订、价格审定、作价办法、仓储等一套管理条例;在落实经济责任制过程中,给各部门下放了人事、奖金分配、定额进货审批、处理积压报废、产品调拨等“六权”;将各项经济指标下达到各科部门,实行科部集体承包;对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场地、柜台、资金、仓储、运输及后勤服务提供的各项服务,均以有偿占用或有偿服务的形式进行内部核算。上述的诸项改革,均把公司的经济效益与职工个人收入紧密挂起钩来,大大增强了职工的效益观念,有效地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
该公司在电子产品流通方面,为搞活经营下了苦功夫,除开创了在国内颇具特色的电子产品销售中心外,还创建了12个各具特色的小型合资、独资公司,初步在省内形成销售网,进一步增强了辐射力,提高了知名度。该公司努力扩大经营范围,加强各种电子元器件的配套,为科研、试制和小批量生产服务>积极组织维修配件货源,解决各种整机及家用电器缺乏配件“维修难”的问题;还设了代购、代邮、代运等服务项目;在做好产品销后服务的同时,严格遵守国家的物价政策和作价办法,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因此多次被评为“物价信得过单位”,并获得福州市物价委员会授予的“物价信得过”横匾一块。
福建省电子器材公司从1978年建立到1988年,经历了改革、开放的10年,其发展之快,在全国同行业和省内经营流通领域中都令人瞩目:创建了国内同行业中规模较大的电子产品销售中心,具有较强的向国内各地辐射的能力;经营的电子产品种类由2000多种发展到1.5万多种;展览厅面积由400平方米,扩大到3500平方米;分设了约20个门类不同的产品销售柜,日营业额由过去的5000元左右上升到6万多元;经济效益由过去的保平甚至亏损提高到年均纯盈利300万元左右,1988年达529.9万元。从1981年至1988年,经营销售总额已达4.7亿多元,创利税3959.9万元。福建电子器材公司改革成功的经验,得到了电子工业部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并在1987年全国电子工业销售系统的大会上给予表扬鼓励。1988年,该公司荣获福建省人民政府授予的“承包经营先进企业”称号。
第六节 劳动工资管理
电子工业的劳动工资管理(简称劳工管理),从1975年后,随着主管部门机构设置而独立,并通过企业劳工(劳财)科(股),进行具体的劳动力、劳动报酬、劳保福利和劳动保护等的管理。
一、劳动管理
(一)定员定额
定员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主管部门对企业定员;二是企业内部组织和安排生产经营活动时的定员定额工作。如1969年,福建省国防工办建设9个“小三线”企业时,对这些企业分别作了定员设计。而对地市电子企业,均未予以定员与考核。主要原因是“文革”前及“文革”中建立的电子企业,是在作坊式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企业规模受到生产力及其经营状况的制约,因而无法对其进行定员,所需劳动力,依据生产发展情况向所在地政府劳动部门申请招工或调配,由上级劳动部门安排解决。1977年以后建立的电子企业,则由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两个机制的共同作用,大多数产品以销定产,定员设计失去了意义,即使原有设计定员的“小三线”企业,也因为与设计不吻合,没有实现其原设计定员指标。
企业内部的定员定额工作,由于企业生产品种及性质不同,定员定额工作的执行情况亦不相同。1979年以前,各企业的定员工作没有形成系统配套,往往在企业的某个产品或某个生产工序工位上设计了定额指标,但整个企业的全部产品的生产(更不用说试制)、工作岗位,都没有详细和完整的定额指标,只是参照国内同行业的生产定员定额水平,作些修改规定。只有以军品生产为主、尤其是以军用整机设备为主产品的企业,定员工作执行的比较完善。这主要是因为军方对企业生产能力的考核要求十分严格,企业必须对生产某军品的主要工序甚至是辅助工序都制订出定员标准,否则无法通过产品的生产定型。
80年代,电子行业全面开展以落实经济责任制、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为中心的企业整顿活动,因此生产线上各工序的定额、后勤管理服务等部门的定员定岗工作全面开展,都制订了较为详细的考核内容和指标。如泉州电子仪器厂按生产任务包括产品质量、材料定额等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对工人实行基本工资和超定额工资的分配制度,对新产品试制人员实行项目包干、盈利分成的经济责任制,按完成项目实现的利润,给试制人员一定比例的分成。而对管理人员的奖励,则按全厂奖金平均数的80%提取奖励基金发奖。
从1982年到1988年,电子工业实现定员定额的基本情况是:流水生产作业的工序工位,有相对固定的定额指标。如收录音机、收音机、各种电话机、电视机、录音机芯等。机械产品(不含对外协作)的零件加工,均有各工种的定额工时及原辅材料定额消耗指标。其它如技术、检验、供应等管理及服务人员,则以完成岗位工作的数量和质量作为劳动定额的考核指标,并同劳动工资、奖金等报酬形式直接联系。定额作为一种劳动管理方法,打破了“吃大锅饭”的懒散旧习,促进了生产的发展。
(二)职工调配
职工调配包括:①成建制调配;②成套调配;③成批调配;④个别调配;⑤临时借调。省电子工业主管部门对职工的调配工作,是根据事业和生产发展的实际需要与可能,采取混合型调配的。成建制调配主要发生在1969年及1970年“小三线”建设时期,以及以后零星的如1971年福建省无线电基础产品管理供应站成立时的调配;1975年福建省电子产品例行试.验站建立时的调配;1977年福建省电子器材公司建立时的调配;1977年闽赣无线电器材公司撤销,业务并入福建省电子器材公司时的调配;1979年上半年福建省电子工业局机关内调配5名干部组织对外经济工作小组,以及1979年底福建电子进出口公司建立时的调配。这些成建制的职工调配,都是因组建新企业、新单位而发生的。它是依据国家主管部门以及省劳动人事、经济、计划、编制等部门的批准指标调配的。成套调配职工主要包括在成建制调配的形式中,至于单独成套调配职工,尚未出现过;成批调配新职工,除“小三线”企业兴建初期的招工外,1976年后曾由省计委、劳动局批准指标,定向招收一大批复退军人以及上山下乡知识青年;此外,间接的成批调配,如福建省电子工业技工学校的招生及毕业生分配,亦都是在行业主管部门的职工调配计划中;至于个别调配和因工作需要采取临时借调,则属日常工作范围。
各企业内部职工管理部门对职工的调配,主要有成批调配、个别调配、临时借调等三种形式。由于生产发展的需要,企业在筹建新的生产车间、分厂时必然要成批调配职工。这种调配,在1983年以前,企业必须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而1984年以后随企业自主权的扩大,只须上报备案而不须审批了。如果是招收新职工,则必须报经企业主管部门所在地的县级及县级以上的政府劳动、计划部门批准后执行(由企业执行的地区仅为福州、厦门两市,其余各地市县均由政府劳动主管部门办理执行)。个别调配职工有几种因素,主要和常见的有企业内部与企业外的个别调配。在企业内有因干部配备而提干和调干,有因工种需要而发生的劳动力调整;在企业外有因调干或因照顾职工个人生活及家庭生活的需要而发生的个别调配。发生在企业内调配的第一种现象在1983年以前,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公布执行。1984年后,由于落实企业经济责任制,扩大厂长(经理)自主权,厂长(经理)有权任免企业内部的中层干部,故直接由厂长或经理任免,报上级备案即可。第二种现象是由企业劳工管理部门根据生产或工作的实际需要,下达劳动力调配单。与企业外发生调配关系的第一现象,一般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干部调动通知办理。如果是因为照顾职工个人或家庭生活困难而发生的,须由职工个人向企业递交申请调动报告,经企业同意转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尔后接受外单位的商调函,办理调动事宜。
二、劳动工资与奖金
(一)劳动工资种类
电子行业职工的工资,按照职工、工种不同,截至1988年止,有20多种工资标准。这些工资标准分别依附在科研、教育、医疗卫生、行政、企业以及机电制造业等大类里。仅福建光学仪器厂1980年职工工资执行种类就有25种。1985年底前,福建省电子工业所有在职职工全部取消了附加工资。
(二)工资支付形式
1985年以前,电子行业职工的基本工资,全部采用计时工资形式,即按月支付基本工资。部分企业采用计时基本工资加浮动工资的办法,以调动职工生产积极性,奖勤罚懒。如福日公司从1981年6月起,每人每月从工资总额中扣除9元作为奖勤罚懒的浮动工资。
1980年以后,由于生产的发展,国营8400厂等部分企业,经所在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批准,招收部分临时工,补充生产流水线和其它辅助工段的人员缺额。支付给这些临时工的工资,主要采用计件工资加奖金的形式。
1982年起,全省各电子企业相继开展企业整顿,逐步制定和完善了各工种、工序、工位、岗位的劳动定额。这些劳动定额的完成与否对于工资的影响,除没有完成定额时发生扣减基本工资外,主要是作为超额部分计算奖金的依据。多数企业已采取这种办法。
中外合资企业中方职工的基本工资,严格依照国务院1980年7月26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第8条“合营企业职工的工资水平,按照所在地区同行业的国营职工实得工资的100%至150%确定”的规定执行。职工的奖金及分红部分资金的使用,则依董事会的决议实施。
(三)历年调资与工资发放情况
全省电子企事业单位调整职工工资同省内其它行业一样,是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规定执行。从1970年至1985年,调资时次有:1971年给占总人数20%的职工调资;1977年给占总人数40%的职工调资;1978年底给占总人数2%的职工调资;1979年给占总人数40%的职工调资;1981年給从事教育、卫生工作的职工调资;1983年给在1977年调资时受到级差限制的职工补齐级差;1983年全部职工调资。
从1984年开始,福建省电子工业企业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的规定,对产值、实现利润、上交税利增长“两位数、三同步”(指上述三项指标同时以10%以上速度增长)的企业,以占职工总数3%的比例向上浮动一级工资。大部分实现该指标的企业都执行了这一规定。
通过历次调资,相应提高了职工个人收入。1985年与1979年相比,提高了77.26%。职工工资的提高,是严格贯彻“按劳分配”与“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兼顾”以及“国家得大头、个人得小头”的原则和精神,是以保证国家多收为前提的。
(四)奖金
由于奖金制度于1958年和1966年下半年曾两度在全国范围内被取消,所以1978年以前基本上不实行奖金制度。但为了贯彻按劳分配原则,调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个别企业在个别时期也对职工实行过临时性的物质奖励和奖金。如1975年,原福建东海机电厂就曾向生产车间提出每生产一部行车(室内吊车)给奖金500元。为此,该厂一位领导还在全省军工系统内遭到点名批判(①(1975)闽革军工党字第019号《关于传达国务院国防工办1975年4月24日会议的情况报告》)。
1978年6月22日,福建省电子工业局根据国务院(1978)91号文件精神,以(1978)闽电劳字第200号文发出《关于恢复奖励制的试行办法》,就奖金的提取标准、发放范围,以及奖励的条件、办法等作了详细规定。文件的指导思想体现按劳分配原则,但同时又规定了企业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不实行奖励制度。至此,全省电子工业恢复了各种奖金制度,并在后来的实施过程中逐步充实和完善。
1978年至1982年,省电子工业直属企业的奖金总额,均由省财政厅制定综合指标。在这个综合指标范围内,由各企业根据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分配。在实际分配中,扣除各项特别奖金外,规定省直属电子企业人均最高奖金不超过3个月的标准工资(按规定标准工资低于50元的,按50元计算),最低的在1个半月以上。
从1978年恢复奖金制度到1988年,电子工业系统在奖金发放上,主要采取以下几种形式:
(1)综合奖(包括年终奖)。它是以出勤率为主要考核指标而发放奖金的一种形式,始于奖金制度恢复的初期。1979年以后,这种形式主要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后勤管理科室职工中执行,企业中的其他职工一般也享受年终奖的待遇;事业单位职工按国家规定的发放综合奖标准执行;而企业中实行综合奖的这一部分的奖金总额的比重则逐步减少。大多数企业在完成企业整顿以后,逐步取消了这种奖金。唯有中外合资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依然发放‘‘年终红利。”
(2)单项奖。1982年底至1983年初,经全面落实生产经营经济责任制后,企业实行单项奖。主要有:①超定额工时奖,即由企业的生产、技术、劳工、主要生产车间等各方,联合组织对主要或批量较大产品的工种、工序、工位、岗位确定定额工时标准,按照个人必须完成定额工时(一般以200小时为基点,达不到这个基点,按超额工时定额度标准扣除基本工资,病假或事假规定在国家统一制定发放工资标准范围内扣除),超额部分,乘以根据生产与财务部门预算或确定的工时额度,即得出某生产线或某职工的月奖金数字。这种形式在1983年以后采用较广,方法简便,只要产品质量合格,原辅材料消耗指标没有突破,都可以计算。②能源、原材料消耗节约奖。此种奖金在1984年以前,是在企业奖金总额中划出一定比例来发放的。从1984年开始,则不计入奖金总额。它主要是根据电子工业部〔84〕电物字1491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84〕闽政43号两个文件的规定提奖的。福建省电子工业鉴于行业特殊情况,除执行上述规定外,还对回收利用各种原材料给予提奖。其办法是:按照回收利用净值,金银材以10%,铜材以15%,其它原材料以20%的比例提奖。此种奖金大部分用于奖励对回收利用直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对超耗部分,凡消耗水平比上年实际上升(剔除不可比因素)的超耗部分,均按牌价加价30%课以罚款,上交国库。③销售承包奖。它是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为加速资金周转,及时销售企业库存或积压产品,鼓励销售部门职工对销售额进行承包,并从产品销售广告经费中提取部分资金,作为完成或超额完成任务的奖励。也有部分企业采用单机推销奖励办法,按照规定的产品价格出售,乘以推销产品件数以单件销售奖金来计提销售奖金总额。④科研、新产品试制、技术承包和成果奖。1984年10月,省电子工业总公司颁发了《福建省电子工业科研、新产品试制、技术承包和成果奖励办法》,规定全面完成合同任务的,可以从科研试制经费总额中提取2~4%的金额,作为研制人员、责任领导和有关人员的奖金(原有奖金不变)等。⑤职务津贴。1981年,福日公司开始实行。副科长以上干部职务补贴制度,支付资金纳入成本。总经理每月50元,副总经理、工场长每月40元,副场长每月30元,正副科长每月20元。有些企业职务补贴发放范围扩大至班组长。1983年后,其它一些电子企业也相继实行。
此外,还有国家工交部门统一制定的一些特殊奖类等。
三、劳动保护及福利
电子行业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及其手段是随着生产的发展而逐步完善的。劳动保护制度,则是根据国家劳动行政部门制定的劳动保护法规以及电子工业部制定的有关法规施行。电子工业专业繁多,工种复杂。仅按四机部1979年9月制定的《电子工业工人技术等级标准》一书规定,即有18个专业,380个工种,尚不包括电线电缆、电池专业的部分工种以及各企业通用工种(如机械加工、汽车司机等)。在福建电子工业中,属于特种劳动保护的有毒有害工种近百种,占工种总数的四分之一。对从事这些工作的职工,企业都较重视劳动保护,在当地政府及商业部门的支持下,劳保工作做得比较完善。如发放特种劳动保护营养费和保健食品,定期进行体检,定期轮换部分工种,如涉及影响生育的高频微波工种,一般都安排已生育过的职工上岗。
对于一般的劳动工种,则根据国家商业部及劳动人事部制定的劳保用品发放范围和标准发放。1983年以前,对部分牵涉国家票证计划供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工作服、棉手套等,还规定以旧换新、回收利用。
除上述以外,尽力改善劳动生产条件是电子工业本身生产发展的需要。如电子器件专业的净化生产车间、整机生产装配流水线作业车间,已近于密闭程度。除尘、净化、恒温、恒湿等生产条件,也随着电子工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的发展而逐步完善。它一方面是保证电子产品质量的客观要求,另一方面也是电子工业现代化文明生产的需要。
目前,还有部分企业,尤其是生产阻容等元件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劳动生产条件比较落后,企业无力进行技术改造,生产方式与作坊式的工场生产并无多大差别。露天作业,车间卫生整洁度等都与电子工业文明生产的要求不相适应。部分污染工种集中的车间(如电镀、铸造等),虽经采取措施(如对此类工种进行统一调整,相对集中生产,以及推广无氰电镀、严格三废处理措施等),但其它环境设施大都保持在60年代末、70年代初的水平,有不少问题尚待处理和解决。
第七节 财务管理
电子行业的财务管理始于1970年,经历了“统收统支”、“企业基金”、“利润分成”、“利改税”和“承包经营责任制”等几个不同的管理阶段。随着电子工业的发展,行业的财务管理改革不断深化。
电子工业财务管理机构,是随着全省电子工业领导机构的变迁,于1974年成立省电子工业组后,才逐步得到集中统一的。1977年底,福建省电子工业局独立建制后,财务工作由计划财务处负责,后因内部机构的调整,归属时有变化。1985年,省直属企业全部下放到地市后,由于省电子工业总公司管理职能的转变,财会工作由经济管理处负责,并单独设立了审计室,有效地加强了财务的宏观管理。
一、资金管理
电子行业的资金管理,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对事业单位的管理,二是对企业进行管理。对事业单位实行预算内经费定额包干、结余留成、超支自理、预算外收入按比例分成的办法,促使6个直属研究所、学校的预算内经费年年有所结余、预算外收入不断增加。
对企业基建用款,严格按基建投资计划和工程进度分期拨款,定期下工地检查,年终办财务决算,竣工办工程决算,从财务管理角度控制不合法开支,确保工程按期完成;对企业技改和科研三项经费拨款,严格按立项计划和承包合同,根据进度分期分批拨款,按季检查,年终结算;对企业自有各项专用基金开支,实行部分下放审批权。如企业要支用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和大修理,单项5万元以下的由厂长(经理)根据生产及技改需要自行审批开支,年终办财务决算报销;对企业定额流动资金使用,则实行定额归口分级管理、节约取息、超额付息的管理办法。在全行业内推广国营8430厂试办厂内银行的经验,即使用大额资金采用厂内支票(或信用卡)、小额用本票结算的方法,效果很好,促进全省电子工业每百元产值占用流动资金逐年减少,如1982年每百元工业总产值占用流动资金47.98元(其中省属企业为45.06元),1983年全省降为41元(其中省属企业为35元),1984年又降到18.06元(其中省属企业为13元),创历史最好水平。1985年上升为30.85元,1986年为56.06元,1987年降为26.51元,1988年为19.16元。
二、成本管理
1977年前,电子企业基本上实行一级经济核算制度。为了加强成本管理,在行业内抓试点,推行了全面管理两级核算制度。1977年首先在国营8400厂进行班组经济核算和定额管理的试点;翌年,在国营8461厂召开了推行企业三级管理两级成本核算和财会岗位责任制的会议,不到一年时间,全行业有75%的企业全面推广这种核算方法;1979年7月,及时在国营8472厂召开了现场经验交流会。同时抓了国营8430厂办厂内银行的试点,解决了两级成本核算部门经济来往的结算问题。1980年8月,省电子工业局发了《福建省电子工业企业产品成本核算规程(试行)》,在全系统内大力推行企业三级管理两级成本核算的做法。此外,每年按产品核定下达成本费用计划定额指标,并按月分析、按季考核,半年初评,年终考评奖惩。采取上述诸项措施后,促使全行业每百元工业总产值开支成本逐年下降,1981年全省平均每百元产值开支成本92.9元(其中省属企业72.1元),1982年降为65.4元(其中省属企业64.85元),1983年降为62元(其中省属企业63元),1984年降到36.2元(其中省属企业28.6元),创历史最好水平。
三、财务监督
(一)财务检查
1978年前,省直属电子企事业单位财税检查较少,企业财务核算制度不健全。为了加强内部财务监督,从1978年至1988年,先后组织了10次财务大检查。检查方法是在各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抽调各企业精干的财务人员分组划片进行巡回互检。历年查出违纪金额1985.25万元,其中可增加国家财政收入1754.36万元。
(二)审计
1986年,根据国家法律和审计条例规定,省电子工业总公司设立了审计室。审计工作一是抓下属企业组建内审机构与配备内审人员;二是抓内审人员培训和制度的建立;三是开展企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定期审计;四是实行企业承包经营责任终结审计;五是为新建企业订规建制、拟定财务管理办法和会计核算细则;六是对直属企事业单位进行业务咨询服务。
到1988年,省属企业中有福建电子计算机公司、福日公司、省电子精密光学设备工业公司、省通信广播工业公司、省电子器材公司、省电子进出口公司等6个单位先后组建了内审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并选送内审业务人员培训15人次;制定了电子行业内部审计暂行程序及其一套内审表格、工作底稿和内审人员保持廉洁的6条规定等制度;完成9家企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定期审计、8家企业承包终结审计和5家企事业单位厂长(经理)、所长离任审计,审出潜亏损失2329.5万元,查出违规违纪总金额2148.51万元,并促其及时纠正,使被审单位增加留利30.56万元;还配合纪检机关查核取证2起经济案件,追回经济损失32.3万元。
四、财会工作
(一)财会信息
抓财会信息是对全行业进行财务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这项工作始于1970年。1985年省直属企业下放管理权后,财会信息工作从系统内转到全行业。在活动中,进一步摸清企业数,建立健全财会信息交流制度,随时掌握全面发展动态,重点抓住盈亏大户,定期分析,及时向上级决策机关反映电子行业经济活动趋势,为领导部门提供可靠的经济信息。同时,健全会计信息体系,改进报表内容和编报方法,不仅汇总编报企业会计年、季报表,还编月报,且每半年组织一次财务互审和会计报表汇编,年终办理财务决算等。
(二)培养、考评财会人员
全省电子企业在职财会人员中,有61%是从青年工人中选拔出的以工代干的新手,30%左右具有中专水平(含非财经中专),6%为大专毕业,3%为大学本科毕业。上述人员有的急需培训顶岗,有的需要提高理论水平,有的需要更新知识。为此,15年间共举办24期各种类型的财会人员短训班和研究班,培训或轮训596人次,基本上适应了电子工业发展的需要。从1981年到1988年,组织对系统内财会人员业务职称评审,评出高级会计师8名、会计师125名、助理会计师278名、会计员459名。从1978年到1988年,组织了11次年度评比活动,评出先进科(股)104个、先进个人248人。通过考评,激发财会人员学习理论、钻研业务的热情,增强了财佘人员的责任感,调动了积极性,使财务管理从组织上得到了有力的保证。
五、财务体制改革
1978年前,财务体制实行统收统支制度;1979年,实行企业基金制度;1980至1982年,实行企业利润分成制度;1983至1985年,实行第一步利改税制度和税后利润分档进级递增留成,并与企业职工奖金挂钩,与企业厂级领导评奖挂钩,1986年至.1988年,在实行利改税的基础上实行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
为了适应国家财政体制的改革,1980年开始,福建电子工业的财务体制进行了下面几个方面的改革:
1.企业实行盈亏包干。1980年,省电子工业局向省政府提出直属企业实行盈亏定包方案,即:每年定额上交利润100万元,超额二八分成(国家20%,电子局80%),一定三年不变。经省政府批准后,在直属企业内对不同盈利企业实行不同基数利润、不同分成比例、不同发奖额度,对亏损企业实行不同定亏基数、减亏分成、超亏自补的办法。1980年至1982年,实行盈亏定包后实现利润总额达3201.92万元,比定包前(1977至1979年)三年利润总额879.30万元增长2.64倍。其中上交国家利润880.10万元,比定包前三年上交利润673.93万元增长30.59%;省电子局分成利润2322.23万元(其中企业获利1426.45万元),比定包前三年留利总额210.22万元增长10.05倍。
2.利改税。利改税工作分两步走。第一步是实行直属企业税利分解,税归当地,企业内“利润包干、超额分成”的财政包干办法。1983年,省财政厅和省电子工业总公司联合发文规定:工业企业以实行独立经济核算为计税单位,按计税利润额交纳所得税和调节税,执行所得税率为55%,调节税率为10%,比基年基数利润增长的利润减征调节税70%;供销企业按计税利润额的55%交纳所得税,同时按10%的固定比例上交国家财政;亏损企业实行财政包干,超额不补,减亏按四、六比例(企业60%,财政40%)分成。实行这个办法后,1984年,12家直属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20533.5万元,比1980年增长3.19倍;实现利润总额2568.1万元,比1980年增长4.8倍,其中上交国家税利1120.75万元,比1980年增长5.65倍,企业税前还贷460.49万元、留利712.77万元,比1980年增长7.04倍;省电子工业总公司分利274.1万元,比1980年增长1.13倍。从1980年至1984年的5年间,全省电子工业直属12家企业实行盈亏包干和第一步利改税后,经济效果十分显著,5年共实现净利润7717.42万元,其中上交国家2938.41万元,省电子工业总公司留利4779.08万元(企业留利2574.65万元,税前还贷856.23万元),除小部分用于企业职工奖金与福利外,大部分用于企业扩大再生产和技术改造上。即引进10条国外生产线、自我改造5条生产线,新建4座生产营业大楼,搬迁5个“小三线”工厂、3个研究所和3个技工学校,新建2座离退休老干部宿舍、2座教学大楼、25座职工宿舍。
利改税的第二步是:财务管理从微观转为宏观管理。1985年,随着企业进一步扩大自主权和省直属企业的下放,财务管理开始实行全行业的宏观管理,通过指导、协调、信息、服务、监督,开展财会咨询服务和财会培训服务,检查监督企业财务部门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制度的情况等,大大提高了全行业财会管理的水平。
3.财会工作整改。1982年到1983年,全省电子工业系统进行一次财会工作的大整改。重点是通过整顿,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充实财会人员,提高队伍素质和管理水平。1982年8月29日制定了《福建省电子工业企业财会工作整顿的要求和验收标准、评分细则》;1982年8月30日制定了《福建省电子工业实行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若干规定》、《福建省电子工业企业总会计师工作暂行条例实施细则》;1982年11月24日制定了《福建省电子企业会计核算帐务工作规则》等。1984年初,整改工作经认真考核验收全部合格。
电子行业的财务体制经过数年改革后,1988年,全行业在不同程度上,普遍推行了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全民所有制企业有65%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这一年,电子工业的主要财务状况如下:
(1)销售:年初全省电子成品资金19020万元,至年末上升到22001万元,在工业总产值比上年增长70.97%的情况下,定额流动资金年末占用额比上年增长36.99%,库存成品增2981万元,只增长15.67%,少于生产增长幅度的i半。
(2)资金占用及其使用效果:定额流动资金周转天数为103天,比年度计划快55.37天,比上年度同期快49.17天。流动资金周转速度取决于流动资金全年平均占用水平的髙低和全年销售收入额度的大小两个因素。1988年,产品销售收入比上年增长77.41%,而定额流动资金平均占用比上年只增长20.11%。电子工业生产比上年增长70.97%,产品销售收入比上年增长77.41%,而定额流动资金年平均占用额只增长20.11%,真正实现了大幅度增产、增销而少增资的可喜成绩。详见下表:
[=此处为表格=]
1988年,全行业资金利税率由上年度的20.13%,上升到29.95%,每百元资金带来的利税增加了9.82元。特别是定额流动资金年末占用额中,储备资金、生产资金和成品资金三者占用比例产生良性循环。
(3)成本及经济效益指标:1988年,电子工业产品实际总成本为162720.7万元,比上年94282万元增长72.59%。全年实现利税20258.2万元,其中销售税金7830万元,利润12428.2万元,比历史最好年份的1985年的5614万元,增长121.38%,实现人均创税利5329.98元。所以创出这种好的经济效益,大致有7种有利和不利的因素:一是产品销售影响。由于售量大增,销售收入比上年增长77.41%,在生产过程创造的新价值得以实现,增利2846万元;二是产品调价。在1987年价格总降低2.13%后,减少利润433万元,1988年又降低1.23%,减少利润153万元;三是产品结构调整朝良性方向变化。由于产品适销对路,增利1201万元;四是出口差价大,减少利润739万元;五是税制变化,大部分企业由产品税改征增值税,以及国家为鼓励发展电子工业而采取的一些有利于企业的税制改革措施和实行承包责任制,增利1365万元;六是成本因素。由于原辅材料上涨、燃料涨价、汇率继续提高等不利因素的影响,而减少利润1375万元;由于产量、产值大幅度增长、劳动生产率提高,资金周转速度加快,利息支出减少,加上全行业大力推行双增双节活动等,使产品单位成本水平明显降低,增加利润946万元;七是中外合资企业的让利措施与其它一些因素的影响,增加利润827.2万元。以上各增减利润的因素对抵后,1988年净增利润5663.2万元,全年实现利润总额12428.2万元,比上年9912万元增长25.85%。
第八节 设备管理
一、设备拥有量
1965年底,全省电子工业全部设备仅109台,其中:金属切削机床28台,锻压设备116台,电子专用设备41台,电子测量仪器24台。随着电子工业的发展,至1970年共拥有设备1130台,其中:金属切削机床279台,锻压设备135台,电子专用设备197台,电子测量仪器519台。在四大类设备中,拥有金属切削机床数量最多的是雷达专业厂,共有67台,占该类设备总数的24%。锻压设备拥有量最多的是电子元件专业厂,共有台,占该类设备总数的30.4%。无线电专用设备拥有量最多的是半导体器件专业厂,共有82台(套),占总数的41.6%。电子测量仪器占有量最多的是无线电通讯专业厂,共有149台,占总数的28.7%。
1976年,全省企业的四大类设备的总数是7618台(套),比1970年增长5.7倍,其中:金属切削机床1131台,锻压设备636台,无线电专用设备2014台,电子测量仪器3837台。与1970年相比,金属切削机床和锻压设备的比重明显下降,比重显著提高的是无线电专用设备,提高幅度为9.01.%。设备结构的变化,显示着福建省电子工业正向专业化方向发展。
1979年后,电子工业设备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1979年至1987年投资20533万元人民币引进107条生产线(含关键设备)。设备拥有量变化大的是电子专用设备类和电子测量仪器仪表类。该两类设备增长幅度最高,主要原因是:一、随着企业由单纯的生产型转为生产经营型,企业注意提高产品质量,为此必须用各类先进的电子测量仪器取代部分不适应的检测手段,大量补进必需的仪器、仪表,加强检测手段,保证产品的质量和数量,增强其竞争能力。二、随着引进几十条生产线(含关键设备)的同时,也配套进口一些相应的检测仪器仪表。如:厦华电子公司1985年四大类设备共有2025台,其中:电子测量仪器有1541台,占设备总数76.1%。三、随着来料加工业务的较大发展,为了保证产品质量,补充了大量的电子测量仪器。这个时期中外合资企业增多,引进的专用设备和电子测量仪器仪表相应增多。1985年,中外合资企业共有各类设备3201台,其中:电子测量仪器2454台,占设备总数的76.66%。四、随着产品更新换代周期的缩短和产品增多,为保证生产,也增添一些电子测量仪器。这几种因素,使电子专用设备和电子测量仪器大幅度增长(见附录二表19)。二、管理工作
电子工业设备的管理工作在1969年前仅局限于国内外设备的订购和设备的分配,1970年到1975年,福建省国防工办配备了专职的设备管理人员,进行设备的统一调配,审核设备制造计划以及组织设备管理的考核评比工作,开展厂际设备管理竞赛等。省电子工业局成立后,设备管理工作由局生产处或综合处负责,从此,全省电子工业的设备管理开始走上正轨。各地(市)电子工业主管部门亦设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大多数企业成立了管理设备的科(股),充实管理人员,从上到下基本上做到设备管理工作层层抓,有人管,设备管理体系初步形成。
为了在全行业内推广设备管理的先进经验,以推动生产的发展,1977年7月13日,在顺昌国营8461厂召开了“福建省设备维护保养现场经验交流会”,会上除由该厂全面介绍设备维护保养的经验外,重点讨论制定了设备管理制度,布置了逐年设备检查工作,使设备检查形成了一个制度。当年11月10日,在漳州市石码镇召开“全省电子系统设备管理工作会议”,研究、讨论并制定了设备检查条例,统一了设备管理的23种表格。
1978年6月,省电子工业局颁发设备维护保养试行办法。1981年8月,在顺昌国营8461厂召开省电子系统第三次机动工作会议,制定了《机动工作三年规划与实施细则》,成立了省地(市)机动工作小组,讨论通过了《省机动工作小组的任务》。主要是: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机动工作的方针和政策,组织设备管理的培训、学习,设备检查,经验交流,评比和竞赛活动,做好设备管理,使用、维护保养、检修和技术革新等工作。1982年4月,召开了1981年度机动工作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表彰大会。
1983年5月,在顺昌省光学仪器厂召开了“设备二级保养现场会”,有25个单位47人参加。9月,省电子工业局下发“福建省电子系统机动工作三年规划(1984年~1986年)讨论稿”,同时布置了1983年的设备检查工作。1984年2月,在福建计算机外部设备厂召开了1984年机动工作预备会。会上讨论并认真修改了“福建省电子系统设备管理三年规划”、“福建省电子系统设备检查内容及评分标准”、“福建省电子工业设备管理制度”等文件。1984年5月在福州召开的“1984年福建省电子系统设备管理座谈会”上,代表对以上几个文件进行热烈讨论,补充修改后一致通过并开始执行。其中“福建省电子工业设备管理制度”是电子系统在设备管理方面较为系统、全面的管理措施,它主要有设备的购置、安装、验收、移交投产、建帐立档、调拨、调动、闲置和封存、备件及附件、事故处理、报废、资料管理、改进和改装、润滑、定人定机、三级保养、计划维修,以及“精、大、稀”设备、引进设备、功能设备等20个方面的管理制度。为了提高电子系统设备管理干部的业务水平,1984年7月〜8月,在福州举办一期设备管理培训班,参加培训36人,同年11月,组织了全省电子系统设备检查活动。省直属企业检查结果是,国营8451厂获设备管理优秀单位奖;获设备管理良好单位奖有:福日公司等8家。1984年12月,在顺昌召开了省电子直属企业设备管理表彰大会,对设备管理先进企业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1985年,省直属企业下放到中心城市。为了加强行业管理,进一步搞好设备管理工作,1985年6月成立了“福建省电子工业设备管理协会”,会员有110人,并创办了“电子设备管理”刊物,已出版两期。为了提高设备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1985年6月举办了一期电子计算机应用培训班,有16人参加培训。1987年有5人参加电子工业部华东地区设备管理培训班学习。
三、使用、维护和保养
(一)使用
1970年前,省属电子企业设备利用率比较高,达80~85%。主要原因是这些企业一直是原所在工业部门的骨干企业,生产任务充足,技术力量较强,设备较精,生产效益及管理水平等,在同行业中都属上游。1969年底转为军工企业后,情况发生一些变化。企业的主要方向是发展军品生产。由于当时已处于产品转向的初期阶段,多数的生产任务仅为试制,实际工作量无法满足生产能力的要求,而生产设备又必须按新的生产任务补充。例如:1969年省属企业的金属切削机床70台、锻压设备36台,到1970年底分别为192台和49台,1971年分别为400台和103台。因此,大部分直属企业的设备利用率,都在50%以下,个别企业甚至低达20%。1978年和1979年,省直属电子企业全面开展清产核资,报废了一部分设备,设备的总拥有量减少,1979年后,扭转了产品生产方向,生产任务有了明显的增加,因而提高了设备的利用率。1980年,省直属企业的设备利用率平均为86.66%,以后几年间,设备的利用率都保持较高的水平。1988年,全省电子工业设备利用率为73.4%,其中电子测量仪器为83.5%。
(二)维护和保养
全省电子系统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主要采用三级保养制度。实行操作证制度,形成定人定机台操作,保证设备保养工作的经常化。工人上班前对设备进行检查、润滑,设备运行中按操作规程使用,下班前15分钟,周末下班前1小时,节假日下班前4小时,务必对设备进行清扫擦洗,交接班有记录,基本达到整齐、清洁、润滑、安全四项要求。设备一级保养时,操作者自觉配合维修人员,按计划对设备进行检查和清洗,更换油、紧固件;设备二级保养一般在企业内部进行。此外,各地市电子工业主管部门还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及时举办设备管理培训活动,通过对骨干人员的培训,操作示范教育,提高了操作人员保养、维护、使用设备的技术水平,因而使设备完好率上升,设备事故率明显下降。对于大型、精密、稀有、关键的设备,各企业均指派技术水平较高、工作作风过硬、责任心较强的老工人负责使用、维护、保养。同时坚持群众(操作者)与专业机修人员或机修部分维修相结合、标准修理与定期修理相结合的方法,使全系统的高、精、稀、关键设备未发生过事故。自1979年起,凡经大修后的设备均经质量检验部门、设备管理部门和承修部门联合进行检查、验收,保证设备的性能和精度。设备的大修一般在附近的设备修理部门进行,运输设备在地方汽车保修厂进行。中修由企业机修部门负责,小修通常在生产现场进行。1988年,全省电子工业系统各类主要设备完好率为95.4%,其中电子测量仪器为95.8%。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电子工业志》
本书记录了福建省电子工业有史料记载以来至1988年止,全行业的发展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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