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福建省志·地震志(1996-2005)》 图书 |
| 唯一号: | 130020020230002256 |
| 颗粒名称: | 第四节 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 |
| 分类号: | D922.182.3 |
| 页数: | 2 |
| 页码: | 289-290 |
| 摘要: | 本文章介绍了在1998-2004年期间,执行《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条例》的情况,以及后续执行《地震监测管理条例》的情况。文章列举了五个具体案例,包括泉州地震台的地磁台、宁德地震台的测震点、邵武地震台的地磁观测台和测震点、以及莆田地震台的地震监测山洞,这些案例都涉及到了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的保护问题。在这些案例中,省地震局依照相关法规与当地政府或相关单位协商,解决了监测环境受破坏的问题,并得到了相应的赔偿或产权置换处理。这些案例表明了法规在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方面的重要作用,同时也表明了省地震局在维护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方面的积极态度和行动。 |
| 关键词: | 福建省 法制建设 地震监测设施 |
出版者:鹭江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福建省防震减灾事业的发展历程,重点记述了1998年至2005年期间的变化。此外,文章还提到了福建省地震局承编了该志书,并提供了资料来源和引用的出处。同时,文章还强调了所有地震术语均为标准地震术语,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测定和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