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普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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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地震志(1996-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2254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普法工作
分类号: D922.182.3
页数: 3
页码: 285-287
摘要: 本文介绍了1996—2005年期间,根据中国地震局普法要求,结合福建省地震系统实际,在福建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省地震局通过“三五”、“四五”普法活动,增强全省地震系统干部职工,特别是执法人员学法、懂法、守法及依法行政的意识,提高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能力。
关键词: 福建省 法制建设 普法工作

内容

1996—2005年期间,根据中国地震局普法要求,结合福建省地震系统实际,在福建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省地震局通过“三五”、“四五”普法活动,增强全省地震系统干部职工,特别是执法人员学法、懂法、守法及依法行政的意识,提高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法律学习
  1996—1999年,省地震系统干部、职工重点学习《福建省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福建省防震减灾条例》及相配套的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增强守法及依法行政意识。
  2000年,省地震局组织全省地震系统学习温家宝在全国防震减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防震减灾法》和其他有关法规,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依法行政,加强执法检查监督,努力提高管理防震减灾社会事务的能力和水平。
  2001年,省地震局组织地震系统各单位职工学习与地震系统干部职工工作、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2002年,着重加强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的学习,坚持学法用法的结合,全面推进防震减灾事业的依法管理。结合地震系统的实际和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需要,协调立法、执法与法制宣传教育的关系。
  2003年,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法制宣传工作,重点加大对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福建省防震减灾条例》颁布实施五周年纪念日,组织系列活动,如各级地震部门组织职工收看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的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颁布实施5周年座谈会,聘请专家开设专题讲座;6月,下发《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通知》,组织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处级以上干部学习《社会主义法制理论读本》和《干部法律知识读本》两本书,并举办“依法治国”的专题法制讲座。
  2004年,充分利用每年的法制宣传日(1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实施日(3月1日)、国际减灾日、“7·28”唐山地震纪念日等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活动。并根据《关于开展法制学习活动的通知》(中震发法〔2004〕103号)文件精神,省地震局系统组织学习地震相关法律知识。
  2005年,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结合省委和省政府的中心任务,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力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宣传教育
  1999年,利用政府上网工程,宣传防震减灾科普和法律法规知识。7月,完成上网工程内容的编写、制作、校对和上网工作。
  在揭批“法轮功”斗争中,省地震局坚决抵制各种形式的迷信、伪科学的活动,在全省各地组织举办各种地震科普和法律法规知识讲座100多场。
  “9·21”台湾南投7.6级地震后,根据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防震减灾宣传工作会议精神,省地震局在省科技报、海峡都市报等报刊开设防震减灾科普和法律法规宣传专栏,并在省电视台播放科普专题。
  省地震局在“三五”、“四五”普法活动期间依托防震减灾宣传工作,开拓宣传渠道,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在省委宣传部指导下,与省电视台、省广播电台合作,播放防震减灾科普知识,举办防震减灾法律知识讲座。与省法制局配合,开展防震减灾法、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制作《地球与地震》VCD影碟片;利用政府上网工程,深入持久开展地震法规和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并不断充实、提高、更新防震减灾知识网上内容;创作出版《防震减灾常识》、《地震群灾之首》系列科普普法宣传挂图;与省电视台合作举办一期大型的中小学生防震减灾知识竞赛。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地震志(1996-2005)

《福建省志·地震志(1996-2005)》

出版者:鹭江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福建省防震减灾事业的发展历程,重点记述了1998年至2005年期间的变化。此外,文章还提到了福建省地震局承编了该志书,并提供了资料来源和引用的出处。同时,文章还强调了所有地震术语均为标准地震术语,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测定和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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