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业经费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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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地震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2198
颗粒名称: 一、事业经费
分类号: P315;F251
页数: 3
页码: 245-247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级地震工作事业经费由国家地震局直接拨给,地(市)地震工作经费由省财政拨款,经费管理分级管理、预算包干、节余留用。
关键词: 福建省 地震工作管理 物资管理

内容

(一)省级地震工作事业经费
  福建省省级地震工作机构的事业经费由国家地震局直接拨给。其中重点项目经费由国家地震局核实,下达计划和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对于一般项目任务和经常费,由省地震部门根据国家地震局下拨的经费指标,实行统筹计划包干使用。从1980年起,省地震局根据国家地震局改进对地震事业经费计划管理体制的原则,按国家地震局下拨的经费指标,实行分级管理、预算包干、节余留用的经费管理办法。
  1970~1998年,国家地震局核拨给福建省地震事业经费7533.13万元(已扣除江西省南昌地震台和九江地震台),支出7850.88万元。
  (二)地(市)地震工作经费
  1977年前,实行台办合一,地震台站和地震办公室合署办公,经费主要由国家地震局拨给,省地震局统一使用。1977-1978年,省财政部门给省地震局补助经费23.2万元,由省地震局下拨各地震办,作为购置地震仪器、监测用的材料和防震减灾宣传等费用。
  1979年,省地震办公室划归省科委口管理,地震办公室属于地方地震事业管理机构,其事业经费列入地方预算。群测群防的业务活动经费仍由省财政拨款,1979~1996年,省财政拨款2190.2万元,年递增109.51万元,由省地震局统一调配、下拨各地震办公室。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地震志

《福建省志·地震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书内容由总概述、大事记、地图集、专业分志、人物志和附录等部分组成。其中包括地震构造背景、地震活动、中强地震、地展监测、震害防御、地震应急、地震科研、机构与队伍、地震工作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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