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地(市)、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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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地震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2183
颗粒名称: 三、地(市)、县级
分类号: P315
页数: 2
页码: 233-234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各地市县地震局既是政府职能管理机构,又是地震观测和研究工作的业务部门,实行当地政府领导为主、业务上受省地震局指导的管理体制。
关键词: 福建省 地震工作 机构

内容

福建省各地(市)县地震局(办)既是同级政府的职能管理机构和职能部门,也是开展地震观测和研究工作的业务部门,实行当地政府领导为主,业务上受省地震局指导的管理体制。
  各地(市)级地震工作机构相继成立于1971年至1974年。1971年,莆田地区成立地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隶属地区革委会计划组;晋江地区成立地震办公室,与泉州地震台合署办公;龙溪地区组建地震办公室和地震台,两个机构合署办公。1972年,福州市成立地震办公室,与福州地震台合署办公,隶属市计委;三明地区成立地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地区科委合署办公;宁德地区成立地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宁德地震台合署办公;南平地区成立地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地区科委合署办公。1972年12月,厦门市成立地震办公室,归口厦门市革委会生产指挥处,1973年6月成立市地震工作领导小组。1974年8月,龙岩地区成立地震办公室。
  全省大部分县级地震机构成立于1972年至1975年之间。1972年,南平地区的邵武县、建瓯县成立地震办公室,与县科委合署办公;三明地区大田县、尤溪县、永安县、清流县成立地震办公室,大田县地震办公室与县人防办合署办公,尤溪县、永安县、清流县地震办公室与县科委合署办公。1973年,莆田地区莆田县、仙游县、福清县、平潭县、永泰县、长乐县先后成立地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1974年,同安县成立地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县人防办合署办公;龙岩地区永定县、上杭县、连城县、长汀县、漳平县均成立地震办公室。1975年,龙溪地区和晋江地区东山、平和、漳浦、云霄、惠安、南安、安溪、诏安、永春等9县先后成立地震办公室。1976年,唐山地震后,福建省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全面开展,当年,全省9个地(市)建立群众测报点815个,地震宏观观察哨2714个。
  1979年,福州、厦门、莆田、晋江、龙溪、龙岩、宁德7个地区(市)地震办公室和地震台分立办公。
  1979年至1983年,整顿全省地(市)县地震机构和群测群防网点,撤消龙岩、三明、南平、宁德4个少震地区市、县的地震管理机构,群测点减少至79个。同时加强福州、莆田、漳州、泉州、厦门沿海5个地(市)的地震群测群防工作。
  1983年1月,莆田地区地震办公室改为莆田市地震办公室,晋江地区地震办公室改为泉州市地震办公室。
  1984年,撤消莆田、仙游、平和、东山、晋江、永泰、闽侯、同安等8个县地震办公室,由市(地区)地震办公室直接管理这些县的群测点。全省保留福州、莆田、晋江、龙溪、厦门5个地(市)办公室及闽清、长乐、福清、平潭、惠安、南安、安溪、永春、龙海、云霄、漳浦、诏安、长泰、南靖、华安等15个县地震办公室。
  1985年,龙溪地区地震办公室改为漳州市人民政府地震办公室。同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文件规定,地(市)县地震工作机构仍列入地震事业编制,属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地(市)地震办公室为处级建制,县地震办公室为科级建制。
  1991年,各地(市)地震办公室统一改称地震局。
  1993年至1994年,龙岩、宁德、南平、三明4个地市相继恢复地震办公室。龙岩、宁德、南平地震办公室分别与所在地地震台合署办公。三明市地震办归口市科委。1995年起,尤溪县、永安市、连江县、古田县、平和县、芗城区、仙游县、晋江市、长汀县陆续恢复(成立)地震机构。
  1995年,龙岩地区地震办公室改为地震局,科级建制,干部按副处级配备。1996年,南平地区地震办公室改为南平市地震办公室,科级建制,归口市科委。1996年,三明市地震办公室改为市地震局,科级建制,归口市科委。宁德地区地震办公室,科级建制,干部按副处级配备,归口地区科委。1997年,龙岩地区地震办公室改为龙岩市地震局。
  1998年,全省有地(市)级行政区地震机构9个,县级地震机构24个。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地震志

《福建省志·地震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书内容由总概述、大事记、地图集、专业分志、人物志和附录等部分组成。其中包括地震构造背景、地震活动、中强地震、地展监测、震害防御、地震应急、地震科研、机构与队伍、地震工作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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