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震情会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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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地震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2137
颗粒名称: 一、震情会商
分类号: P315.7
页数: 1
页码: 132
摘要: 本文记述了震情会商会是地震工作部门内部讨论震情、确定综合分析判断意见的主要形式,福建省地震局分析预报部门坚持执行震情会商制度,并逐步完善会商制度,形成了多层次地震预报工作体制,并对会商结果进行跟踪、综合分析,预测地震趋势。
关键词: 福建省 地震预报 震情会商

内容

震情会商会是地震工作部门内部讨论震情、确定综合分析判断意见的主要形式,承担震情监视预报和预报研究的单位必须坚持执行震情会商制度。
  1971年,在国家地震局的领导和组织下,福建省分析预报机构与国家地震局分析预报室建立了经常的联系,互通情报,协同判断地震趋势。1972年后,根据国家地震局规定,福建省开始每年召开一次地震趋势会商会。每周每月的震情会商制度也逐步建立。初步形成了由群测点、台站、各级地震办公室到省地震局分析预报部门组成的,由省地震局领导的多层次地震预报工作体制。
  1986年,省地震局进一步执行国家地震局颁布的《震情分析预报工作管理条例》,该《条例》对震情会商明确规定:“每年均应召开年度震情会商会”,“必须定期召开月会商会、周会商会,并在需要时召开临时会商会,要作为一种制度坚持执行”。福建省震情年度会商一般在每年11月上中旬召开,年度会商的主要任务是:总结近年地震监视预报工作情况,尤其是重点监视区震情的发展变化情况;对近年地震活动和其他各种观测资料的变化情况进行跟踪、综合分析,研究地震大形势,讨论下一年度或稍长时间地震活动的可能趋势,对可能发生的破坏性地震进行预测,确定重点加强监视的地区,提交年度地震趋势研究报告。月会商会一般在每月25日前后召开。周会商会一般在每星期五召开,实行五天工作日后改为星期三召开。每月(周)震情会商会的任务是:对上次月(周)会商会的结论进行检查、小结;研究地震活动和其他观测资料变化的新情况,对下月(周)的震情做出综合分析判断。并将周(月)会商结果当天用电话报国家地震局分析预报中心震情值班室。书面意见随即寄报(1994年底开始使用传真报送,1996年通过网络报送)。
  省地震局分析预报部门严格执行会商制度,同时对地震台站和地方局(办)也提出相应要求规定。考虑到有些台站人员少、手段单一或手段较少等情况,在周(月)会商方面,仅要求台站每月至少进行2次会商。并将会商结果寄报省地震局分析预报部门。
  1991年开始,每年年中(6月上中旬)召开一次半年地震趋势会商会,对年度地震趋势进行跟踪研究,对地震活动和其他观测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对下半年地震趋势作出判断,提交年中地震趋势研究报告并参加华南地区震情趋势会商会。
  1997年开始,改革年度会商,以地区级地方局为单位分别召开会商会,并向省地震局提交年度会商研究报告。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地震志

《福建省志·地震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书内容由总概述、大事记、地图集、专业分志、人物志和附录等部分组成。其中包括地震构造背景、地震活动、中强地震、地展监测、震害防御、地震应急、地震科研、机构与队伍、地震工作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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