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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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地震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2128
颗粒名称: 一、报送
分类号: P315.7
页数: 2
页码: 112-113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地震预报的历史和现状,包括各台点快捷、准确地将资料数据传输到分析预报部门,以及日报、速报和月报等地震预报工作的规定和要求。
关键词: 福建省 监测资料传输 报送

内容

地震预报要求各台点快捷、准确地将资料数据传输到分析预报部门。1972年,福建地震台站开始实行国家地震局有关日报、速报、月报等地震预报工作的统一规定,向分析预报部门报送观测资料。
  (一)日报、速报
  测震台站每天一次向省地震局分析预报部门报送仪器记录地震的发震时刻、震中距和震级数据。按国家地震局规定,福建省3.0级以上地震(1988年7月后改为3.5级)、邻省4.0级以上地震、台湾地区5.0级以上地震都实行速报。
  前兆台站每天向有关分析预报部门报送主测项目日测值、整点值之外,还根据各手段要求报送气温、雨量、水温、流量等辅助观测项目资料。
  1972~1981年,流动观测资料主要报送地震综合队分析预报部门处理。1977年开始,流动地磁资料报送国家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1982年后,面上水准、跨断层短水准、激光测距网、一等三角网、跨断层小三角的观测资料报送国家地震局科技司地形变测量成果总编组处理。1992年后,跨断层场地形变资料同时报送省地震局分析预报中心。
  (二)月报
  测震台站每月一次将上月地震记录图纸寄送省地震局分析预报部门,1988年后,改为10天一寄,每逢2、12、22日寄前10天的图纸。
  前兆台站每月一次寄报上个月包括辅助观测资料在内的全部观测资料。1987年后,要求月报资料必需在10日前寄出。
  1992年开始,省地震局分析预报中心每月一次向国家地震局分析预报中心报送上月15日至当月14日省内及近沿海地区3.0级以上地震目录。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地震志

《福建省志·地震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书内容由总概述、大事记、地图集、专业分志、人物志和附录等部分组成。其中包括地震构造背景、地震活动、中强地震、地展监测、震害防御、地震应急、地震科研、机构与队伍、地震工作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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