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重要资料辑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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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船舶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2046
颗粒名称: 七、重要资料辑录
分类号: F552.9
页数: 14
页码: 324-337
摘要: 本文记述了左宗裳提出购买机器、募雇洋匠、设局试造轮船的建议,认为此举有助于防海之害而收其利,并认为中国应学习西方制造轮船的技术。
关键词: 左宗棠 轮船制造 防海之害

内容

闽浙总督左宗裳:试造轮船先陈大概情形折同治五年五月十三日(1866年6月25日)
  奏为谨拟购买机器、募雇洋匠、设局试造轮船先陈大概情形,恭折,仰祈圣鉴事。
  窃惟东南大利,在水而不在陆。自广东、福建而浙江、江南、山东、直隶、盛京以迄东北,大海环其三面,江河以外,万水朝宗。无事之时,以之筹转漕,则千里犹在户庭;以之筹懋迁,则百货萃诸廛肆,匪独鱼、盐、蒲、蛤足以业贫民,舵艄、水手足以安游众也。有事之时,以之筹调发,则百粤之旅可集三韩;以之筹转输,则七省之储可通一水,匪特巡洋缉盗有必设之防,用兵出奇有必争之道也。况我国家建都于燕,津沽实为要镇。自海上用兵以来,泰西各国火轮兵船直达天津,藩篱竟成虚设,星驰飚举,无足当之。自洋船准载北货行销各口,北地货价腾贵。江浙大商以海船为业者,往北置货,价本愈增,比及回南,费重行迟,不能减价以敌洋商,日久销耗愈甚,不惟亏折货本,寖至歇其旧业。滨海之区,四民中商居什之六、七,坐此圜圊萧条,税厘减色,富商变为窭人,游手驱为人役。并恐海船搁朽,目前,江、浙海运即有无船之虑,而漕政益难措手。是非设局急造轮船不为功。从前中外臣工屡议雇买、代造,而未敢轻议设局制造者,一则船厂择地之难也;一则轮船、机器购觅之难也;一则外国师匠要约之难也;一则筹集巨款之难也;一则中国之人不习管驾,船成仍须雇用洋人之难也;一则轮船既成,煤碳、薪工,需费不赀,月需支给,又时须修造之难也;一则非常之举,谤议易兴,创议者一人,任事者一人,旁观者一人,事败垂成,公私均害之难也。有此数难,毋怪执咎无人,不敢一纡筹策,以徇公家之急。
  臣愚以为欲防海之害而收其利,非整理水师不可,欲整理水师,非设局监造轮船不可。泰西巧,而中国不必安于拙也,泰西有,而中国不能傲以无也。虽善作者不必善其成,而善因者究易于善创。
  如虑船厂择地之难,则福建海口罗星塔一带,开槽浚渠,水清土实,为粤、浙、江苏所无。臣在浙时,即闻洋人之论如此。昨回福州,参以众论,亦复相同。是船厂固有其地也。
  如虑机器购觅之难,则先购机器一具,钜细毕备,觅雇西洋师匠,与之倶来,以机器制造机器,积微成钜,化一为百。机器既备,成一船之轮机即成一船,成一船即练一船之兵。比及五年,成船稍多,可以布置沿海各省,遥卫津沽。由此更添机器,触类旁通,凡制造枪炮、炸弹、铸钱、治水,有适民生日用者,均可次第为之。惟事属创始,中国无能赴各国购觅之人,且机器良楛,亦难骤辨,仍须托洋人购觅,宽给其值,但求其良,则亦非不可必得也。
  如虑外国师匠要约之难,则先立条约,定其薪水,到厂后,由局挑选内地各项匠作之少壮明白者,随同学习。其性慧夙有巧思者,无论官绅、士庶,一体入局讲习,拙者、惰者随时更补。西洋师匠尽心教艺者,总办洋员薪水全给,如靳不传授者,罚扣薪水,似亦易有把握。
  如虑筹集巨款之难,就闽而论,海关结款既完,则此款应可划项支应,不足则提取厘税益之。又,臣曾函商浙江抚臣马新贻、新授广东抚臣蒋益澧,均以此为必不容缓,愿凑集巨款,以观其成。计造船厂、购机器、募师匠,须费三十余万两;开工集料,支给中、外匠作薪水,每月约需五、六万两,以一年计之,需费六十余万两。创始两年,成船少而费极多。迨三、四、五年,则工以熟而速,成船多而费亦渐减,通计五年所费,不过三百余万两。五年之中,国家捐此数百万之入,合虽见多,分亦见少,似尚未为难也。
  如虑船成以后中国无人堪作船主,看盘、管车诸事均须雇请洋人,则定议之初,即先与订明:教习造船即兼教习驾驶,船成即令随同出洋,周历各海口。……
  至非常之举,谤议易兴,始则忧其无成,继则议其多费,或更讥其失体,皆意中必有之事。然臣愚窃有说焉。防海必用海船,海船不敌轮船之灵捷。西洋各国与俄罗斯、美利坚,数十年来,讲求轮船之制,互相师法,制作日精。东洋日本,始购轮船,拆视仿造未成,近乃遣人赴英吉利学其文字,究其象数,为仿制轮船张本。不数年后,东洋轮船亦必有成。独中国因频年军务繁兴,未暇议及。虽前此有代造之举,现复奉谕购雇轮船,然皆未为了局。彼此同以大海为利,彼有所挟,我独无之。譬犹渡河,人操舟而我结筏;譬犹使马,人跨骏,而我骑驴,可乎?
  钧是人也,聪明睿知相近者性,而所习不能无殊。中国之睿知运於虚,外国之聪明寄于实。中国以义理为本,艺事为末;外国以艺事为重,义理为轻。彼此各是其是,两不相踰,姑置弗论可耳。谓执艺事者舍其精,讲义理者必遗其粗,不可也。谓我之长不如外国,藉外国导其先,可也。谓我之长不如外国,让外国擅其能,不可也。此事理之较著者也。
  如拟创造轮船,即预虑难成而自阻,然则治河者虑合龙之无期即罢畚筑,治军者虑蒇役之无日即罢征调乎?如虑糜费之多,则自道光十九年以来,所糜之费已难数计。昔因无轮船,致所费不可得而节矣,今仿造轮船,正所以预节异时之费而尚容靳乎?天下事,始有所损者终必有所益。轮船成,则漕政兴,军政举,商民之困纾,海关之税旺,一时之费,数世之利也。纵令所制不及各国之工,究之慰情胜无,仓卒较有所恃。且由钝而巧,由粗而精,尚可期诸异日,孰如羡鱼而无网也!计闽、浙、粤东三省通力合作,五年之久,费数百万,尚非力所难能。疆臣谊在体国奉公,何敢惜小费而忘至计?
  至以中国仿制轮船或疑失体,则尤不然。……
  臣自道光十九年海上事起,凡唐、宋以来史传、别录、说部,及国朝志乘、载记,官私各书,有关海国故事者,每涉猎及之,粗悉梗概。大约火轮船之制,不过近数十年事,於前无征也。前在杭州时,曾觅匠仿造小轮船,形模粗具,试之西湖,驶行不速。以示洋匠德克碑、税务司日意格,据云大致不差,惟轮机须从西洋购觅,乃臻捷便。因出法国制船图册相示,并请代为监造,以西法传之中土……。臣原拟俟其来闽商妥后,再具折详陈请旨,因日意格尚未前来,适奉购雇轮船寄谕,应先将拟造轮船缘由,据实驰陈,伏乞皇太后、皇上圣鉴训示。
  至设局开厂、购料兴工一切事宜,极为繁重,俟奉到谕旨允行后,再当条举件系,恭呈御览,合并声明。谨奏。
  上谕
  同治五年六月初三日(1866年7月14日)
  左宗堂奏现拟试造轮船,并陈剿捻利用车战各折片,览奏均悉。中国自强之道,全在振奋精神,破除耳目近习,讲求利用实际。该督现拟於闽省择地设厂、购买机器、募雇洋匠、试造火轮船只,实系当今应办急务。所需经费,即著在闽海关税内酌量提用。至海关结款虽完,而库储支绌,仍须将此项扣款按年解赴部库,闽省不得辄行留用,如有不敷,准由该督提取本省厘税应用。左宗棠务当拣派妥员认真讲求,必尽悉洋人制造、驾驶之法,方不致虚糜帑项。所陈各条,均着照议办理,一切未尽事宜仍著详悉议奏。……另折奏覆陈筹议洋务事宜著留中,将此由五百里谕令知之。钦此!
  陕甘总督左宗裳:密陈船政机宜并拟艺局章程折同治五年十一月初五日(1866年12月11日)
  窃惟轮船为泰西独有之秘,彼之雄长岛夷,垄断互市之利者,所恃在此。法国君臣欣然愿以其秘输之中国,盖亦有故。……法国既乐为我用,正可引而进之,为将来远树外援之计,此尤机不可失、时不可再者,惟我皇上熟筹之。
  夫习造轮船,非为造轮船也,欲尽其制造、驾驶之术耳;非徒求一二人能制造、驾驶也,欲广其传,使中国才艺日进,制造、驾驶辗转授受,传习无穷耳。故必开艺局,选少年颖悟子弟习其语言、文字,诵其书,通其算学,而后西法可衍於中国。艺局初开,人之愿习者少,非优给月廪不能严课程,非量予登进不能示鼓舞。谨拟定艺局章程,另缮清单,恭呈御览,伏恳天恩俯准照拟办理。臣一面即饬司刊刻章程,出示招募艺局子弟,仍饬逐加遴选,方准报弃,以昭慎重。
  至轮船既造,必有得力水师方无赍寇之虑,则沿海水师尤宜实力训练,此又不可不预为筹及者。臣愚昧之见,是否有当,谨具折密陈,伏乞皇太后、皇上圣鉴。谨奏。
  附清单:
  谨将拟定艺局章程,缮列清单,恭呈御览。
  ——各子弟到局学习后,每逢端午、中秋给假三日。度岁时于封印日回家,开印日到局。凡遇外国礼拜日,亦不给假。每日晨起后、夜眠前,听教习洋员训课,不准在外嬉游,致荒学业。不准侮慢教师,欺凌同学。
  ——各子弟到局后,饭食及患病医药之费,均由局中给发。患病较重者,监督验其病,果沉重,送回本家调理,病痊后即行销假。
  ——各子弟饭食既由艺局供给,仍每名月给银四两,俾赡其家,以昭体恤。
  ——开艺局之日起,每三个月考试一次,由教习洋员分别等第。其学有进境、考列一等者,赏洋银十元;二等者无赏、无罚;三等者记惰一次。两次连考三等者戒责;三次连考三等者斥出。其三次连考一等者,于照章奖赏外,另赏衣料,以示鼓舞。
  ——子弟入局肄习,总以五年为限。於入局时,取具其父、兄及本人甘结,限内不得告请长假,不可改习别业,以取专精。
  ——艺局内宜拣派明干正绅,常川住局稽察师徒勤惰,亦便剽学艺事以扩见闻。其委绅等应由总理船政大臣遴选给委。
  ——各子弟学成后,准以水师员弁擢用。惟学习监工、船主等事,非资性颖敏之人不能。其有由文职、文生入局者,亦未便概保武职,应准照军功人员例议奖。
  ——各子弟之学成监造者、学成船主者,即令作监工、作船主,每月薪水照外国监工、船主辛工银数发给,仍特加优擢,以奖异能。
  上谕
  同治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1866年12月30日)
  左宗棠奏详议船政章程并艺局章程,各开单呈览及晓谕日意格等各折片览奏均悉。此次创立船政,实为自强之计,若为浮言摇惑,则事何由成?自当坚定办理,方能有效。左宗棠所见远大,大臣谋国理当如此。其所议优待洋员,酌定程限,甚为周妥,均著照所请行。若五年限满,洋员教有成效,即著照所议加赏,以示奖励。其日意格、德克碑勤劳既著,忠顺可嘉,尤当优加赏赉、并著英桂等存记。俟五年后,中国工匠如能按图监造,自行驾驶,即著奏闻,候旨破格于原定赏银之外,再给优赏。……该督等可传谕日意格、德克碑,俾其专心教习,毋稍疑惑。其余所议各条,亦属妥协,并著照所议办理。左宗棠虽赴甘省,而船局乃系该督创立,一切仍当预闻。沈葆桢总理船政,其未服阕以前,遇有船局事宜,由英桂等陈奏;服阕以后,由沈葆桢会同该督、抚陈奏;均著仍列左宗棠之名,以期始终其事。另片奏船局经费不敷银两,请于续拨银两内动用等语,著照所请。……左宗棠业经启程,船局事务,沈葆桢自当专心经理,英桂、吴棠、周开锡亦当和衷商酌。于日意格等,加意笼络,勿稍膜视。……
  海军部关于福州船政收归部有呈文民国2年(1913年)2月14日
  为呈请事:窃查福州船政应收归部有一案,前准福州孙都督电请接收,并每年由闽认领补助费洋三万元各节,业将收回福州船政常年经费已在二年上半年预算案内专条列时,一月至六月需扩充船政暨船坞经费洋十八万元,又上半年六个月,添修费二十万元,呈请大总统鉴核,分别批饬祗遵。于一月二十二日奉批开“据呈已悉。交国务院核议。此批”等因,奉此,一面仍迭次与福州孙都督、张民政长往返电商,请将福州船政暂为维持,俟中央筹有的款,所有全年经费再予全行担任。去后,本日复准福州张民政长来电,以福州全年预算尚不敷款六十余万,承嘱船政暂为维持一节,经迭次开议实为无法挹注……
  ……今福州船政系中国海军之权舆,附设前、后学堂,所出人才尤不可胜计,亟应早日收回,以便整顿扩充,为全国海军立一基础。若因款绌工停,各厂机件必至朽锈堪虞,学堂学生亦复光阴坐废,将来非费巨款不足以规复旧观。是福州船政经费早一日筹拨,海军即早受一日之益,暗中兼可免无形之消耗。准电前因,理合再行呈请大总统转饬国务院,将前呈之案迅予复核,函致财政部查照本部预算之数,筹拨的款过部,以便转发福州船政应用,以重军务,实为公便。谨呈大总统。
  大总统批:
  据呈已悉。交国务院汇核办理。此批!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福建省船舶工业公司的通知
  各地区行政公署,福州、厦门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我省船舶工业历史悠久,具有一定的修造船能力,但长期以来,由于部门、地区之间缺乏统筹规划、合理分工和统一管理,致使现有的生产能力得不到充分发挥。为了适应我省国民经济的发展,发挥我省所长,立足于本省的省造船工业,更好地为河海运输事业服务,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福建省船舶工业公司”。现具体通知如下:
  一、省船舶工业公司为厅、局一级机构。公司隶属省经委领导,同时接受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业务领导。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董事长、常务董事、总经理和经理人选,请省经委会同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局研究,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审批手续。公司设立精干的办事机构,暂核定五十名编制,主要由省交通厅、水产厅、航管局原来管理船舶工业生产技术、物资及行政工作的人员中选调,不足部分,可根据实际需要,从上海调进一些技术干部。公司办公地点暂设在省计委接待站。
  二、省船舶工业公司系企业性的经济实体。目前先以马尾造船厂、渔轮修造厂、厦门造船厂、上游船舶修造厂、厦门水产造船厂为骨干,其他同类型小厂俟条件成熟,经公司同意,逐步参加。公司成立后,对各企业的人财物、产供销集中管理,统一核算,组织好产供销各个环节,挖掘潜力,提高经济效益,争取明年基本扭转经营管理落后的被动局面,三年内取得显著成效。各主管厅、局应协同公司在今年内搞好企业班子的整顿,善始善终地完成企业整顿任务。
  三、公司实行工业与贸易、军品与民品、造船与修船、科研与生产相结合的方针,为交通运输、国防建设、农业渔业生产和人民生活服务,对所属单位实行统一经营和管理,并担负全省船舶工业生产建设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工作,公司可以直接和外商洽谈来料、来图、来样加工,来件装配,补偿贸易等对外经营船舶业务,签订合同,承担经济责任。
  为学习上海造船工业的先进经验,省人民政府原则同意我省同上海船舶工业公司所签订的四条合作协议,今后在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同时,应争取得到他们的业务指导,促进我省造船工业的发展。
  四、要抓紧做好公司的组建工作,要求在今年下半年内组建完毕。公司在组建间所需的开办费、办公费、职工工资等费用,由省财政厅安排解决。公司所属企业的移交工作,应于八三年一月一日前全部交接完毕,实行公司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成立船舶工业公司,是我省船舶工业在调整和改组工作中迈出的可喜一步。但因缺乏经验,希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支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使公司的体制和各项制度渐臻合理和完善,为加速发展我省船舶工业作出贡献。
  福建省人民政府1982年8月7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建省船舶工业公司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实施方案的批复
  福建省船舶工业公司:
  你司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实施方案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司所报的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实施方案。
  二、根据省政府1996年9月19日专题会议([1996]212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同意将你司本部及9个企事业单位截止1996年底占有的国有资产26759万元(详见实施方案)授权你司经营管理,你司作为省政府授权的投资机构。授权的资产中经营性资产23753万元,纳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范围,非经营性资产3006万元,不纳入保值增值考核范围,但要确保其安全和保值。
  三、你司要认真按实施方案明确的授权经营责任权利和义务要求,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行使出资者职能。要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立支柱、上规模、创名牌、争第一”,切实转变经营机制,着力搞好所授权的国有资产的整体经营和资本运作,把资产规模搞大,确保国有资产滚动增值。
  四、授权后,公司要抓紧组建董事会。董事会为公司决策机构,董事会成员及负责人按现行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有关手续后,由省政府委派。公司要建立监事会,监事会组成及其职责按现行国家规定执行。
  五、公司要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以国有产权为纽带,与授权范围内企业建立起产权多元化、结构多层次的母子公司体系,并依据产权关系,通过董事会决定,不同程度地参与子公司和控股,参股公司的投资决策、战略规划、人事任免、收益分配、审计监督等重大事项,合理界定和协调母子公司之间的集权和分权关系。
  六、公司要根据资本经营的职能,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构建公司管理体制。公司要逐步对各成员企业进行公司化改造,将其改制成规范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以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经营机制和管理体制。同时要积极盘活国有资产存量,广泛吸收国内外各类资本的投资,又要善于运作资本,向外拓展,促进资本流动,优化资本结构和迅速壮大自身的实力。
  七、公司要按照国家和我省的产业政策,根据市场发展需要,花大力气对公司内的产业结构、组织结构和产品结构进行调整,发挥优势,形成专业化协作生产经营和规模经济,提高经济效益,实现资本增值,使公司有较强的资本经营能力、市场竞争力和良好的经营效益。
  八、对你司从一九九七年起实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并与省国资局签订国有资产经营保值增值责任书,具体考核办法由省国资局会同有关部门具体下达执行。公司内部要逐级建立完善企业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奖惩制度体系,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认真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
  九、你司按本实施方案制定公司章程,在变更产权登记、申请工商注册、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开展资本经营等方面工作,及相关事项请有关部门给予积极支持办理。
  你司作为省政府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单位,要加强领导,锐意改革,开拓进展;把握机遇,不断总结经验,切实搞好公司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改革的试点,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的有效形式和新的途径,努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构建我省国有资产营运新体系,促进我省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福建省人民政府1997年11月6日
  福建省船舶工业公司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实施方案
  省政府1996年9月19日办公会议决定,福建省船舶工业公司进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试点,改制为政府授权的投资机构。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公司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实施方案:
  一、实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1.发展国民经济基础产业的需要。船舶工业是资金、技术、劳动密集型产业,在国民经济和国防建设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1995年李岚清副总理在中船总一次会议上指出:“现在我们唯一能称得上出口产业的就是造船”,“中国发展造船是有优势的,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里,它是一个能发展、有竞争力的领域”。当今世界发达国家大都把船舶工业作为经济发展的先导产业、支柱产业给予政策与资金扶持。
  2.发展我省海洋经济大省需要。福建省港湾数位列全国前茅,港口发达。发展海洋经济前景看好。现在我省已将船舶工业作为支柱产业之一,确立了其在国民经济建设中的重要战略地位,发展船舶工业对港口建设和闽台“三通”以及创建海洋经济大省的战略目标,都具有极其重要意义。客观上也对我省船舶工业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我省船舶工业形势发展需要。我省船舶工业在改革开放中培养出较强的开拓能力和适应市场竞争能力。在我省经济发展中发挥确立了突出的优势,表现在:一是产品质量好。自1992年以来我省共建造出9艘出口德国的小万吨级高科技、高附加值船,均通过世界权威的船级社检验,是国内唯一一家能造出挂德国旗的船舶企业。在批量建造3.5万吨级以下船舶能力方面,我省目前处于国内领先地位。二是生产效益好。建造出口德国小万吨船,扣除成本,每艘效益可有1000多万元,一年生产8~10艘就有8000~1亿的利润。三是龙头企业马尾造船厂声誉好。现在马尾造船厂已在德国等国家建立起良好的声誉,订单接连不断,任务可安排到1999年。有以上大好形势,又有从现在开始到20世纪后十年世界造船业市场趋好的机遇,正是我省船舶工业再创辉煌的大好时期。然而由于我们规模小,总量低,硬件滞后与以上形势形成巨大反差。如不抓住机遇和有利条件,势必使曾有130年辉煌历史的我省船舶工业再次落伍。授权后可以集中资金统筹运作,更好把握有利形势,促进发展。
  4.我省船舶工业发展战略的需要。鉴于以上形势和机遇,我省船舶工业“九五”目标和2010年发展的思路应是适度超前发展,努力提高全省船舶工业的整体实力。我省船舶工业正在实施的“4411”发展战略,(指全省船舶工业产值、产量到2000年40亿元,40万吨,争取达到50亿元,50万吨;到2010年100亿元,130万吨),和走“双增”(增大规模与总量)、双加(加大投入和技改力度)、双基地(建成福州厦门两地分别以生产1~3.5万吨级船舶为主、门类齐全的修造船基地和生产大功率拖船的出口基地)”的路子,实现以上目标,任务是极为艰巨的,要有多方面的支持。现在马尾、厦门两家船厂的重点技改项目已列入国家“双加”工程,为我们实现目标迈出了可喜的一步。只有加强对资产(金)的总体调控力度,才能实现上述目标和“双加”项目。
  5.资金运筹,扩大规模增大总量的需要。由于历史原因造成我省船舶工业投入少、规模小、管理分散。改变这种状况的出路,只能走以少量的增量激活存量的路子,以有限投入,通过各种优势与机遇,寻求超量的产出,达到扩大规模,增大总量,统筹全局,发挥整体优势的功能。如批准我司实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即可在大盘子内盘活资金,同时再以参股、控股、合资、合作以及利用社会资金等,使我省船舶工业的资金得以增大,并能用好用活,进而有利于实现全局的战略与总体规划,有利于我省船舶工业快速发展。
  二、基本情况与条件
  1.改革开放以来,我省船舶工业得到迅速发展。目前全省拥有大小船舶工业企业108家,一万五千人职工队伍,初步形成多层次、多功能、多成分的修造生产经营体。现在的船舶工业公司系集科、工、贸为一体的企业,拥有三家直属造船厂(马尾造船厂、厦门造船厂、渔轮修造厂)、船舶及海洋工程设计研究院、船舶工业贸易公司、厦门船舶进出口公司、福船建设开发公司、福船船务有限公司、福船科技咨询有限公司、船舶工程技术学校,还正在筹建劳务公司等。此外,还有控股、参股的企业三家,即西华科技有限公司、船舶物资经理部和福安物资代销处等。直属企业职工五千多人;厂房占地面积85万平方米,拥有船台18座、1.5万吨级以上船坞两座。公司具有工贸、技贸进出口功能,可直接与国内外客户开展业务与贸易往来。公司与直属企事业单位之间已基本形成核心层,行业性的紧密层、半紧密层和协作层的关系,为授权经营、规范企业集团奠定了基础。1996年,全省船舶工业行业实现工业总产值10亿元。其中省公司属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5亿元。比上年增长35.1%,造船3.38万吨,比上年增长12.65%,造船利润总额667万元,出口创汇3216万美元。是我省创汇大户,经济发展速度走在全省工业企业的前茅,实现全行业无亏损。
  2.产权关系比较清楚。公司系统企事业单位于1994~1995年组织了全面清产核资工作,并经省清产核资办公室审查核定。到19%年12月31日止,公司拥有资产总额为103729万元(附表一),国有资产净值为26759万元。其中非经营性资产原值3722万元,净值3006万元。实行授权经营管理已有一定基础。
  3.现有船舶工业公司组织管理和人员素质是好的。公司新班子成员思想开拓,积极上进,事业心强。赋予授权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将更有利于班子依照省委、省政府的战略布置和为实现“4411”战略目标,带领广大职工奋力拼搏,再创辉煌。
  三、国有资产授权经营遵循的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分离原则,实行政企分开和职责分清;
  2.盘活国有资产存量,促进企业重组和经济结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国有资产营运效益;
  3.转换经营机制,正确区分母子公司集权与分权关系,促进建立权责明确的国有资产、营运和监督体系;
  4.有利于国家宏观调控,公平竞争,防止垄断;
  5.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
  四、国有资产授权经营范围
  1.公司本部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
  2.全资子公司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
  3.控股、参股企业中归公司的国有资产或国有股份;
  4.公司直属事业单位占有的国有资产;
  5.通过法律、法规规定应属于公司的其它国有资产。
  截止1996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103729万元,负债总额76970万元,净值为26759万元,其中,经营性净资产为23753万元,非经营净资产为3006万元。具体企业单位,资产分布情况详见附件(一)、(二)。
  对授权范围内的事业单位资产及非经营性资产不纳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范围。
  五、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后,公司是福建省政府授权投资机构,为省政府直属企业,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依照国家有关法规行使出资者权利,依法进行经营、管理和监督,并相应承担保值增值等责任。
  在省政府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下,公司依法自主进行各项经营活动。1.公司对授权经营的全资子企业行使下列出资者权利。
  (1)依照法定程序,决定或批准全资子企业的领导体制,任免(聘任或解聘)子企业的主要管理者,并对其考核、评价和奖惩;
  (2)依照国家规定,对全资子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清查,核实资本金,并组织产权登记;
  (3)依照国家的产业政策,决定或批准全资子企业的经营方针;
  (4)决定或批准全资子企业的资产经营形式,包括全资子企业整体进行公司制改组、整体与外商合资合作,整体承包和租赁等,并在公司制改造或外商合资合作后作为该企业的股东单位,以及在承包、租赁关系中作为发包人和出租人;
  (5)决定或批准全资子企业的设立、合并、分立、重组、解散和破产,并收缴解散、破产企业应归本公司所有的剩余财产;
  (6)按规定决定或批准全资子企业的产权变动,包括以产权主体身份出租子企业的全部产权或部分产权,并收取出让净收入;
  (7)按规定决定或批准全资子企业税后利润的分配方案,收缴国有资产收益;
  (8)按规定将投资收益和法律允许的融资,及产权出让的收入,进行资本的再投入。同时,审批全资子企业对外的扩大投资、举债等;
  (9)根据需要和有关规定,为下属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和发行债券等担保,并决定或批准全资子企业资产抵押贷款等;
  (10)向全资子企业下达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并对其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监督;
  (11)省政府赋予的其他权利。
  公司对控股和参股企业,依持有股份和比例,按《公司法》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未进行公司化改造的联营企业,参照《公司法》行使股东权利。
  2.公司对省政府承担下列责任和义务。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接受政府的宏观经济调控,遵守行业管理的各项规定,依法纳税,公平竞争,不搞非法垄断,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2)贯彻执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方针、政策和法规;
  (3)依法经营,确保统一承担授权经营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完成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指标;
  (4)清查授权经营和投资形成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核定资本金,并汇总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进行产权登记,报送资产统计报表;
  (5)报告国有资产运营情况和报送财务报表,接受检查、指导和监督;
  (6)在重大资产经营形式变更和产权变动时,按照国家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7)按规定上交应缴的资产收盗,授权国有资产收益省政府拥有终极调度权;
  (8)其它。
  上述有关国有资产管理事宜,省政府授权省国资局办理,重大事项由省国资局提出意见,报省政府审批。
  3.公司对子企业承担下列义务:(1)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财产的有限责任;
  (2)维护子企业的独立法人地位,子企业享有法人财产权和自主经营权;
  (3)除经法定程序,不得以任何形式抽取在子企业的资本金;
  (4)以经济合同方式明确公司与全资子企业间的产权及权益分配关系,依法处理公司与控股、参股企业的产权及收益分配关系;
  (5)帮助子企业改善经营管理,开拓国内外市场;
  (6)帮助子企业抵制非法的行政干预和摊派;
  (7)为子企业提供必要的咨询和服务。
  六、组织和管理体制
  授权后,公司成立董事会,董事会为公司决策机构,董事会成员由省政府委派。在省政府派出董事组成董事会之前,公司仍实行总经理负责制管理办法。同时公司依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监事会机构。
  授权后公司在管理方面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决定;
  2.确定船舶工业公司的发展战略;
  3.审定船舶工业公司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
  4.审定新增国有资产收益的投向;
  5.审定全资子公司的整体撤并、合资、合作、拍卖、转让、破产、改制等重大国有资产的处置方案;
  6.核定各子公司和全资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
  7.审核公司财务预、决算及利润分配方案;
  8.审核公司工资总额使用情况和审定全资、控股子公司工资总额使用方案;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审定基本管理制度、监督、协调、指导公司的经营管理。
  10.其他必须由公司决定的重大事项。
  七、主要措施
  为了保证实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与步骤:
  (一)统一思想,制定方案。首先,公司成立筹建企业集团领导小组,加强对授权经营国有资产的组织领导工作。以党的十四届三中、四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对有关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政策、法规为指导,统一认识,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制定实施方案。同时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使所属企业的领导和职工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行动。
  (二)组建企业集团,构建授权范围内企业母子公司关系。公司与所属全资企业以产权为纽带,以产品为龙头,实行“六统一”(统一规划、统一核算、统一资金融资、统一外贸、统一管理国有资产、统一任免干部)管理。筹建企业集团,省政府已列入计划,争取三季度授牌成立。
  (三)加快我省修造船业建设步伐,理顺产业结构,通过引资渠道,把福厦两地建成1~3.5万吨级修造船中心,并着手对三都澳和湄洲湾规划10万吨级的修造船基地的前期工作。同时积极筹资在国外设立办事机构,承接业务,并创造条件,向境外扩展修造船网点等,以适应世界船舶市场的发展需求。
  (四)积极进行企业制度创新。争取二、三年内完成对全资企业改制为多个投资主体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如马尾造船股份公司、渔轮修造股份公司、厦门造船股份公司、福船船务有限公司、福船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等。(框架图附后)。创造条件,争取在近期内使马尾、渔轮、厦门三家股份公司成为上市公司。
  (五)通过资产重组形式,调整企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进行总装厂与分工协作组织社会化大生产,把60%的生产任务扩散到全省船舶工业企业协作单位安排生产。公司将采取参股、控股、兼并、收购、合资、合作和租赁等多种形式吸收接纳省船舶工业企业集团成员,加快我省船舶工业规模经营和集约化进程,调整和优化资源配置。以此提高规模、总量和综合能力。
  (六)授权后,对全资子公司、直属和控股、参股单位,制定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制度,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监督,每年进行考核,兑现奖罚,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七)公司发挥出资者功能,运用多种方式,开辟多种筹集资金渠道,并积极创造条件,尽快成立集团财务公司,加强公司资金的使用、调度和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成立福建省船舶工业集团公司和组建福建省船舶工业集团的批复
  福建省船舶工业公司:
  你司《关于组建福建省船舶工业(集团)公司的请示》([1997]闽船司办字第026号)悉。为实施省委、省政府制定的大公司、大集团战略,加快我省经济结构调整步伐,促进船舶工业上规模、上水平,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经研究,同意成立福建省船舶工业集团公司和组建福建省船舶工业集团。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福建省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是在省政府批准对福建省船舶工业公司本部及9个企、事业单位进行资产授权经营管理的基础上,经重组、增资、变更成立的,是集团的核心企业,具有法人资格,其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2亿元。集团公司为省政府授权的投资机构。
  二、福建省船舶工业集团是以福建省船舶工业公司为核心,以资产为纽带,联合有内在经济技术联系的21家企事业单位组成的具有船舶制造与维修、大型钢结构制造、进出口贸易、船务与劳务技术服务、房地产综合开发等多功能一体的企业法人联合体。其中福建省马尾造船厂等12家企事业单位为集团首批紧密层(控股)单位,福建西华科技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为集团半紧密层(参股)单位,福建省连江县琯头造船厂等8家企事业单位为集团协作层单位。三、集团公司的经营范围是:船舶制造与维修;原辅材料、设备、技术进出口业务;大型钢结构件制造与安装;房地产综合开发、销售、出租;船务、科技咨询及劳务技术服务等。
  四、集团公司的内部法人治理结构:集团公司必须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的要求和《公司法》的规定,建立董事会、经理班子、监事会三套工作机构,并按省委组织部、省经贸委联合下发的闽经贸企[1997]274号的要求进行规范运行,以形成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运行机制。
  希望集团成立后,能进一步理顺集团内部产权关系,形成以产权为主要联结纽带的母子公司体制,充分发挥集团的整体优势,不断提高集团内各成员企业的实力和市场竞争力,为我省经济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1997年12月2日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船舶工业志

《福建省志·船舶工业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上限追溯事物的发端,下限断至1990年,附录内容断至1997年。记述了福建古代、近代和当代船舶工业,包括交通运输、渔业、盐业等船舶的建造、修理及配套制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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