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设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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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船舶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2036
颗粒名称: 第五节 设备管理
分类号: U673.2
页数: 12
页码: 262-273
摘要: 本节主要介绍了福建省造船工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的设备管理工作和设备演变历程。
关键词: 福建省 船舶工业 设备管理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和第一个五年计划前期,全省修造船企业的设备管理工作基本上处于制度不全、职责不清状态。1955年,省交通厅航运管理局制定了船舶修造厂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之后,才开始明确国家基本建设投资的设备移交生产前由计划部门负责,移交生产后由生产部门负责,并分类编号登记造册,财务部门设立设备折旧明细分类帐,按规定的基本折旧率及大修理折旧率按月提取折旧,设立大修资金的制度。但是尚未成立设备管理的专职机构(科室)。
  60年代后,全省各造船企业普遍结合学习全国机械制造行业的设备管理经验,相继成立设备动力科(股)、维修车间(工段或班组),逐步配备了一定数量的设备管理干部和维修人员,专职从事设备的管理工作。然而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影响,设备管理工作与其它管理工作一样,未能正常开展。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随着生产的发展和设备品种数量的增加,全省大中型造船企业进一步充实加强了设备动力科和机修车间的力量,逐步实行从选型采购、安装调试、验收投产、使用维修、更新改造、停用调拨以及报废清理等全过程的管理。同时在这一时期,为了配合船台设施等的技术改造,各企业还发挥自身优势自行制造了数十台套生产急需的船台起重机、油压机、折边机、梁式起重机、移船排车、牵引绞车、门式起重机、随船小车、冲天炉等大型设备,在自制设备的管理和技术上发挥作用。
  80年代,特别是1982年省船舶工业公司成立后,加强设备管理,健全管理机构,完善管理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贯彻和外向型经济的不断发展,全省各造船企业普遍调整了产品结构,造船方法上也逐步推行专业化协作和组装厂模式,因此,除直接用于船舶生产的焊接切割设备、压力加工设备,整形设备和船用起重设备等的利用率仍继续保持在90%左右。同时由于科学技术的进步,先进高效的自动化造船设备大量涌现,原有设备的无形磨损日趋突现。不断引进先进高效设备就成为多设备管理工作的突出任务,因此,80年代中期开始,全省各主要造船企业,在加强正常的设备管理工作的同时,着重加大了配置和使用先进设备的力度。先后购置各种类型的进口和国产电子计算机,引进日本先进的直线自动切割机、半自动气体切割机、仿形自动切割机、三维自动切割机、工字钢自动切割机、型钢自动切割机以及手提式自动切割机30余台,共装备了全数控切割机5台套,新增自动焊机10余台,气体保护半自动焊机20余台,有效地推动了微机在造船企业管理,船舶设计和生产过程中的应用,提高了船舶生产的自动化和半自动化程度。推行效果最好的马尾造船厂已全部实现了板材放样和管、电、油三大系统的综合放样微机化,下料切割自动化程度达90%以上,焊接自动化,半自动化程度提高至40%左右,电子计算机辅助设计(CAD)在船舶设计中的使用率提高至50%以上,除应用电子计算机绘制图纸,进行生产设计,放样下料外,还部分地用于船舶的性能计算和线型光顺等工作,压缩了船舶设计周期。此外,还完成了钢板预处理自动生产流水线(年处理能力2万吨)一条,实现钢板除锈,涂漆一体化、自动化,在提高生产效率的同时进一步保证船舶建造质量,增强出口船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
  一、主要设备演变
  福建省是中国近代史上最早建立造船工业的省区之一。清同治五年(1866年)创办船政,设立船厂,不仅因其建造过当时技术性能比较先进的船舶而闻名于世,同时其所拥有的5000吨级船坞等造船设施和几乎全部从法国进口的大量设备,在远东亦属首屈一指。第1座船台于同治六年(1867年)兴工,至同年底建成。其余3座,也于同治七年(1868年)秋冬建成。到同治十三年(1874年),这所近代工厂的各个车间已拥有设备:锻造车间(锤铁厂)配有6个汽锤:1个该厂制造的单锻压为7000公斤的汽锤、1个双锻压为6000公斤的法尔式汽锤、1个单锻压为2000公斤的汽锤、1个单锻压为1000公斤和2个300公斤的汽锤。共有16个用于重件的锻铁炉及6个再热炉。轧材车间(拉铁厂)拥有6座再热炉,4台轧机。其中1台轧制板材,1台轧制重型铁件和角铁,1台轧制小型铁件,另一台乳制铜件。4部轧机都由1台100马力的蒸汽机带动。锅炉车间(水缸、铸铜厂)配有1台15马力蒸汽机带动各锻铁炉的鼓风机,并为上述两个车间的机器提供动力。装配车间(轮机厂)设有30马力动力设备。安装车间(合拢厂)的上层设有绘事楼(即绘事院),以供工程师放样。翻砂车间(铸铁厂)配有15马力动力设备1台。除铸铜设备外,还有铸铁炉3座,能熔铁15吨,它最高产量甚至达到每月铸造90吨铸件的水平。经纬仪车间(钟表厂)分为三部分:一部分生产经线仪,一部分生产各种光学器械,还有一部分生产船用罗盘。小锻造车间(打铁厂)拥有44座化铁炉和3台300公斤的汽锤。机械锯木厂(锯厂)设有大直锯、小直锯、圆锯、砺床、钻床、钳床等35件。造船厂由3个船台组成。拥有一个大放样厅,能以实际尺寸绘制船体线图。另有起重机1台,可起重40吨。还有拉拨特式铁船槽1座。这样就具备了一座造船厂计划所需的一切。船台可以容纳龙骨长100米、排水量2500吨船舶的建造。还有铁船槽长100米,宽50米(一说10.03米),可以修3500吨级之轮船(1867年由法国进口),是一座机械牵引式的横向滑道。船政在80年代后,所造轮船形体及材料均有很大变化,各车间也陆续添置采购了一些机器设备。光绪九年(1883年),因造快船,拓建了快船放样间,铁胁厂添置铁平床一具,铸铁厂添置烘炉一座,小轮机厂添置旋螺丝小轮架一座。船政只是在制造铁甲舰之后,才进口比较新式的机器设备。除了继续进口新式机器外,船政制造的机器设备种类也大为增加(见表10-10、10-11)。
  船政自制的机器设备占全厂进口和自制总额117380两的35.7%,比19世纪70年代提高了15.7%。自制的设备有铁平床、水缸、起重机、钻床、碾床、锅炉及其部件等。进口的机器设备大多是前期所没有的,如处理钢料的刨、削、锯、钻等。1885年以后,船政为进行探矿、采矿而购置了地质钻探机,用来解决船体材料来源问题。1886年,为适应造钢船的复杂工艺,进口机床的类型增多了,如刨板、刨边、刨齿、刨轮等不同类型;制甲板的机器有拉甲、烘甲、削甲、刨甲等几种类型;锯床也根据铸钢、锻钢之分而有不同类型。然而由于历史的变迁和中法海战、抗日战争等的破坏以及和国民政府撤离大陆前,把所有能用的设备运往台湾,因此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仅剩下一座破旧船坞和一些不堪使用的设备,而完全丧失造船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由于福建地处前线,受到沿海封锁、海运业停滞发展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在三年经济恢复时期(1949~1952年)和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1953~1957年),恢复组建的马尾造船厂和厦门造船厂只是围绕“支前”任务和军工生产任务的需要,添置了一些机械设备,上游船舶修造厂和福州造船厂等一批小型木质船厂的建船设备均较为简陋。
  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1958~1962年),为了适应福建省航运事业的发展,马尾造船厂开始转轨为航运业服务,其他的小型船厂相应地增加了资金投入,造船设备、设施初步得到改善,至1962年末,全省造船企业累计拥有各类主要设备764台,其中:金属切削机床584台(包括简易车床);小型锻压设备81台;简易铸造设备10台;起重设备10台(最大起重能力15吨);普通焊接切割设备50台;小型发电设备30台(总容量1000千瓦)。主要造船设施:船坞1座(2000吨级);船台9座(其中:1500吨级1座,200~300吨级8座)。
  第三个五年计划开始,为了适应福建省海运和内河航运及水产捕捞事业的发展,各造船企业增加了设备投入和造船的技术改造,“文化大革命”期间虽受影响,但发展计划仍逐步实施。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迎来了大好的发展机遇,因此至1982年年末,基本上完成了大中型骨干造船企业的技术改造,形成了马尾造船厂具备制造5000吨近海货船,厦门造船厂具备制造1000吨沿海货船,福建省渔轮修造厂具备批量生产600吨排水量钢质渔船建造能力的格局。上游造船厂等一些适应内河船舶生产的小型企业也具备建造300~500吨驳船的生产能力。同时对原有设备进行了较大幅度的更新改造,截至1982年年末,全省共拥有主要造船设备1137台,其中:金属切削机床388台(其中新增大型金属切削设备41台),锻压设备86台。60年代的小型简易锻压设备相继淘汰,由空气锤(最大落锤重量750公斤)、油压机(最大400吨)、可倾压力机、剪板机、自动压力机、三芯辊床等大中型设备所取代;起重设备130台。其中船台起重机10台(最大起重能力40吨),各类梁式、桥式起重机120台(最大起重能力20T);焊接切割设备526台(包括自动焊机7台,半自动焊机6台,数控切割机床1台);发电设备得到更新,拥有柴油发电机组7台套,发电容量增至2024千瓦。主要造船设施:船坞2座(新增1000吨船坞一座);船台18座,其中5000吨级1座,1500吨级1座,1000吨级1座,600吨级1座,300吨级室内船台4座,200~300吨级露天船台10座,舾装码头7座。
  随着改革开放深入发展,1983年开始,福建省造船行业逐步摆脱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走上“面向市场,自求发展”的道路。为了适应这一转变和谋求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各造船企业本着分工、协作原则,结合产品结构的调整,进一步改造造船设施,淘汰陈旧设备,引进先进高效的自动化设备,与造船相关的设备不仅数量上有所调整,而且技术含量高。90年代初,全省共拥有各类主要设备1656台套,其中:金属切削机床363台;锻压设备99台;起重设备155台;焊接切割设备969台(其中,自动焊机增至17台,数控切割机床增至5台套,仿形切割机增至12台,新购气体保护焊机25台,引进自动、半自动焊机30台);发电设备10台发电容量达3484千瓦。此外还购置电子计算机60余台,新购钢板预处理生产流水线一条。马尾造船厂原有的1座2000吨船坞改造为10000吨级,原有的5000吨、1500吨船台分别改造为15000吨级和3000吨级,码头岸线延长至274米,造船能力跃上新台阶,使福建省跻身全国少数具备建造万吨至两万吨货船能力的省份。
  二、维护与保养
  20世纪70年代,福建省市属造船企业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有了较完好的保养制度。主要是在谁使用谁保养的原则下实行定人定机,持操作证上岗,推行三级保养制:第一,日常维护保养,由持证上岗的操作工人实行定机保养,班前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清理润滑,班中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下班前对设备进行清洁,对规定部位进行擦拭注油;二班制生产的设备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详细填写交接班记录,保证使用设备的整齐、清洁、润滑和安全。第二,一级保养坚持以操作工作为主,按计划进行设备油路的疏通,按时更换油毡、油线、过滤装置,调整配合间隙,紧固松动的另件,调整操纵机构,档块限位开关等。第三,二级保养由维修工人按计划进行磨损件的更换或修复以及局部修刮,填补划痕、凹陷,清洗润滑系统,换油,检查和修理电气系统等。
  80年代中期开始,全省各造船企业普遍结合企业整顿和企业升级活动进一步强化设备动力科的管理职能,并普遍建立了由总工程师负责,设备动力科归口管理,各车间指定一名分管领导,配齐设备员,成立维修组等完善的设备管理体系。对原有的管理制度进行补充,建立健全了以下各项规章制度:各级岗位责任制、计划检修、事故报告、安装调试、验收移交、调拨移动、闲置封存、更新改造、岗前培训、定人定机、交接班、分类编号建档、资料保管、备件管理、安全润滑管理等。同时普遍编制了各类主要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规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套用或制定主要金属切削机床的修理技术标准,从而使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检修、更新改造等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此外,各企业还建立由总会计师负责,财务科归口管理的大修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并对各企业从设备的投资决策、自制费、修理费、折旧费、更新改造资金的筹措,支出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严格了设备的价值运动形态方面的管理工作,进而从技术、经济两个方面加强设备管理工作。
  为了加强监督,在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中还根据设备类型的不同,按车间分别实行周检查、月评比(如机械加工设备)或月检查、季评比(一般设备)活动。周(月)的检查主要是各班组之间的自检和互检,月(季)的评比主要是各车间的检查评比,每半年或一个季度由设备动力科牵头,分管厂长和总工程师参加进行全厂性的检查,各企业根据整齐、清洁、润滑、安全四项要求制定评比标准,基本上做到评比内容定量化,以数据为依据,年终由主管部门牵头,各厂分管领导和设备科长参加,进行一次厂际间的年终检查评比活动,以推动全省各造船企业设备维护保养工作的正常开展。
  80年代末,全省造船企业设备的大修理工作逐步改变过去由各企业自行修理的做法,采取委托专业修理厂或设备的原制造厂进行现场修理或更换标准部件;中修一般按计划由机修车间负责,小修一般由各车间的维修组负责,在生产现场进行,维修力量薄弱的车间委托机修车间修理的方法。由于加强维修保养工作,设备完好率一般保持在90%左右。十多年来未发生过重大设备事故,马尾造船厂曾连续三年被评为省级设备管理先进单位。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船舶工业志

《福建省志·船舶工业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上限追溯事物的发端,下限断至1990年,附录内容断至1997年。记述了福建古代、近代和当代船舶工业,包括交通运输、渔业、盐业等船舶的建造、修理及配套制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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