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军辅舰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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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船舶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2013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军辅舰船
分类号: F426.474
页数: 9
页码: 152-160
摘要: 本文介绍了福建船政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发展情况,包括清光绪十六年(1890年)起开始建造军辅船舶,民国时期官办船厂业务锐减,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福建军辅船舶建造进入正常轨道,船种增多。
关键词: 军辅船舶 历史发展 福建省

内容

清光绪十六年(1890年)起,船政开始建造军辅船舶,建造的船种主要为巡逻艇和练船。民国时期,官办船厂业务锐减,仅造巡逻警艇两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福建军辅船舶建造进入正常轨道,船种增多,主要有油轮、巡逻艇、侦察船、公安艇、捞雷艇等。
  一、运输船
  20世纪70年代中期,马尾造船厂承接原六机部安排建造的一批油轮,原计划建造军、民品千吨油轮24艘,后只建成18艘,其中,该厂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装备部建造7艘。军品与民品千吨油轮的主尺度以及主要设备基本相同。其外貌见图6-9。
  由于当时钢材和机电设备供应有计划保障,船舶的建造速度既快又好。1977年开工的X622、X623、X560三艘仅用一年的时间建成,在1978年11月和12月交船。另外烟救油1号、X562号、X595号、X626号4艘分别在1978年和1979年开工建造,亦均在1980年2~6月间全部建成交船。
  1988年5月,厦门造船厂开工建造1000吨沿海成品油轮,该油轮是当时国内首次研制的新型船舶,也是人民解放军陆、海、空三军急需的一种军用辅助船,航行于我国沿海Ⅱ类海区,航速11.5节,用于载运闪点28℃以下的航空汽油。因此,该船技术性能要求高,尤其是防爆、防火方面。同时,为了保证成品油质量,货油舱也要求采用特种涂装材料和工艺。油轮的自动化程度较高,机舱设集控室,机、驾合一,货油舱各种检测装置均集中遥控。该油轮于1990年12月交船,经检验,达到80年代初国际进水平,属当时国内首创的新产品(图6-10)。
  二、巡逻与侦察船
  光绪十六年(1890年),船政在建造大型军舰的同时,还为省善后局建造一艘名为安海号的巡逻艇,船长10.0丈,型宽1.9丈,排水量65吨,功率300马力,时速11节。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春建成。该艇宜于江面行驶,藉以巡缉盗贼。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船政又为广东建造浅水快艇定海号1艘,该艇艇高可御风涛,为海口港侦获海船之用。每遇风逆潮退,大船不能前进者,该船可游弋自如。
  民国时期,福建造船业处境困难,业务萧条,福、厦两家官办船厂归属海军,到民国23年(1934年),马尾造船所才为福建水上警察局建造了江仪号、江凤号两艘巡逻警艇。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马尾、厦门造船所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接管,归属福州军区,以支前修理军船为主。1957年,福州军区修造一厂(即马尾造船厂)为福州公安部门建造2艘木质巡逻艇。
  1959年,马尾造船厂为福州公安局建造马江巡逻警艇一艘。1962年,厦门造船厂也为福建省公安部队建造港口巡逻艇一艘。翌年,马尾造船厂又为福州市公安局建造3艘木质巡逻艇。
  1973年,厦门造船厂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装备部承造400马力钢质武装双拖侦察渔轮4艘。该批渔轮分别于1973年和1974年竣工。1975年,该厂又为海军后勤部上海办事处承造二艘600马力钢质武装侦察渔轮,满载排水量366吨,该轮于1977年竣工交船。
  1977~1979年,上游船舶修造厂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南海舰队开工建造400马力钢质武装侦察渔轮4艘。分别在1979~1980年12月交付使用。
  1982年,厦门造船厂再次为解放军海军装备部建成600马力钢质武装侦察渔轮2艘。1989年12月,马尾造船厂为福州公安局建造大功率钢质公安艇1艘。
  三、训练与捞雷船
  (一)练船
  船政于光绪二十年(1894年)开工建造通济号练船。由魏瀚、陈兆翱、吴德章、李寿田、郑清濂、杨廉臣监造。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9月15日,福州将军裕禄、总办杨正仪登上通济号出洋试航。该船系钢胁钢壳,排水量1900吨,双主机功率1600马力,航速13节,配有克虏伯12厘米快炮3门,6磅子炮4门,帆具面积加大至8800平方尺,帆桅二枝半。经出洋航行性能良好,后拨归北洋海军作为练船之用。
  (二)捞雷艇
  1982年,厦门造船厂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装备部建造“917”捞雷艇2艘。1990年完工。“917”捞雷艇为双桨、双舵、前倾艏柱、方艉和具有短艏楼低舷的捞雷(运雷)船舶。满载排水量742.5吨,主机8300ZC(2/1620千瓦),航速13节。该船设备完善,结构复杂,配备HD5L/D系列自动操舵仪,是自动化程度较高的新型船舶。马尾造船厂在1990年初也为海军装备部建造“917”捞雷艇2艘,类型与厦门造船厂基本相同(图6-11)。
  四、交通艇
  1957年,福州军区修船一厂建成26吨木质军用交通艇一艘。
  1963年,马尾造船厂为福州军区运输部建造2艘木质交通艇,分别于4月和10月完工;1964年6月开工建造一艘木质交通艇,于12月交船。满载排水量均为76吨,主机为6135型功率120马力2台。1965年3月,该厂又为海军部队建造一艘木质交通艇(204号),满载排水量68吨,主机为6135型功率120马力2台。
  五、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由于国民党军队撤退时破坏,福建造船企业衰败不堪,已不具备制造军用舰艇的条件。1949年10月厦门解放后,中国人民解放军接管了原国民党海军厦门造船所,改名为海军103厂。为了加强新建立的人民海军力量,船厂工人积极行动起来,夜以继日抢修军用船艇,并先后安装机帆船49艘,充实人民海军战斗力。
  1949年末至1950年初,福建省轮船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的一厂、二厂、三厂以及福建水运公司船厂,主要任务是支前,为人民解放军解放沿海岛屿服务。三厂未合并前,曾在福州甘蔗至白沙的沿江地带建造了100多艘载重量30吨,装有14马力海克力斯机的海山鼠木质机帆船。1950年初,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十兵团第28军第一大队进驻马尾造船所(即福州军区修船一厂),致力整治工厂,恢复生产工作,并组织工人修造小型战船,派出工人随军支前打仗。这期间,经福、厦两地军民改装的炮艇和建造的木质机帆船共有数百艘之多。为解放闽浙沿海的南日岛、大陈岛、江山岛立下功劳。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船舶工业志

《福建省志·船舶工业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上限追溯事物的发端,下限断至1990年,附录内容断至1997年。记述了福建古代、近代和当代船舶工业,包括交通运输、渔业、盐业等船舶的建造、修理及配套制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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