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年表(1906~199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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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畜牧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1973
颗粒名称: 大事年表(1906~1990年)
分类号: K295.7
页数: 13
页码: 209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1906~1990年间关于畜牧的重大事件。
关键词: 大事记 福建省

内容

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
  正月,厦门“福建畜牧公司”经清朝农工商部注册给照批准成立。
  民国29年(1940年)
  10月,福建省农业改进处设立畜牧兽医事务所,主办畜禽品种改良繁殖与兽疫防治。
  民国31年(1942年)
  春,牛瘟流行闽南等10余县,历时年余,死亡耕牛万余头。
  民国35年(1946年)
  8月,畜牧兽医事务所并入福建省农事试验总场,设畜牧兽医系。
  1949年
  10月28日,省人民政府颁发《福建省保护耕牛布告》,规定凡有耕作能力耕牛,一律禁止屠宰。
  1950年
  2月12日,省人民政府发布《福建省保护耕牛暂行办法》。
  4~5月,在闽南地区预防接种兔化牛瘟疫苗47128头、牛炭疽芽胞菌苗3968头。
  11月1日,设立福建省农林厅,内设畜产科,职掌全省畜牧兽医行政管理和技术指导事宜。同期,设立福建省福州畜牧场和福建省福州兽医院。
  1951年
  3月,设立闽侯、建阳、福安、永安、南平、晋江、龙岩和龙溪专区兽疫防治站;大面积开展牛瘟、炭疽和牛出血性败血病疫(菌)苗预防接种。在厦门等地进行牛气肿疽菌苗预防接种。1952年
  7月13~20日,省农林厅在福州市召开全省畜产工作会议,重点研究组织与发挥民间兽医力量,开展兽疫防治工作。
  12月,成立福建省畜牧兽医学会。
  1953年
  2月20~24日,省农林厅在福州市召开全省畜牧兽医工作会议,重点研究开展爱国增畜运动和家畜保育员培训工作。
  2月,中央军委兽疫防治队、福州军区兽疫防治队与福州兽医院等单位,对福州市郊区部分奶牛联合进行锥虫检查。
  是年,各地、县在福州兽医院指导、协助下,开展牛的气肿疽、炭疽、出血性败血病、锥虫病和喘气病(甘薯黑斑病中毒)的普查工作。
  1954年
  6月,各地完成牛的气肿疽等5种病的普查工作。
  9月,省农业厅接受华侨陈嘉庚捐赠前集美农场土地、房舍,建立福建省天马种猪场。
  1955年
  3~4月,在猪瘟流行较严重的28个县(市),开展猪瘟结晶紫疫苗预防接种。
  5~9月,福州及以南沿海地区暴发牛流行热,抢救治疗两万余头。
  1956年
  1月25日,省人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省人委)发出《福建省1956年毛猪经营方案的通知》。
  2月3日,省人委发出《福建省1956年生猪生产指标的通知》,要求全省年终生猪存栏350万头,比上年底净增92.3万头,增产35.8%。
  3月31日,省人委发出《关于做好当前养猪工作的指示》,要求各级政府加强领导,努力完成生猪生产指标。
  4月5日,省人委发布《福建省禁止滥宰耕牛暂行办法》。
  5月8日,省人委发出《关于做好生猪饲料供应工作的指示》。
  5月,全省屠宰场及场内兽医卫生工作划归省食品公司系统管辖的移接工作全部结束。
  7月3~9日,省农业厅在福州市召开第一届全省民间兽医代表会议。传达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民间兽医工作的指示》,并成立福建省畜牧兽医工作者协会。
  12月,霞浦县国营农场改制为霞浦县种猪场,负责福安花猪地方良种选育工作。
  是年,全省开始进行地方畜禽良种和杂种优势利用的普查工作。1957年
  1月3日,省人委批转省监察厅《关于检查将乐等12个县毛猪生产情况的专题报告》。指出:当前养猪主要的形式仍然是私有私养公助。
  4月5日,省农业厅发出《关于加强耕畜保护繁殖工作的通知》。
  6月,省农业厅将福州畜牧场移交福州市管辖。
  7月2~5日,省农业厅在福州市召开全省疫病防治会议,重点研究疫病防治和疫情普查工作。
  12月13~29日,省农业厅在海澄县锦里乡召开万头猪乡现场会,推广该乡利用青粗饲料高速发展养猪业的经验。
  是年,全省开展畜禽寄生虫普查工作。
  1958年
  1月,成立福建省畜牧兽医总站。
  2月5日,省人委公布试行《福建省家畜检疫简则》。
  2月13日,省农业厅发出《关于公布《福建省家畜检疫操作程序》的通知》。
  3月25~27日,省农业厅在福州市召开各专区兽疫防治站和兽医院负责人会议。根据中共福建省委(以下简称省委)关于组织生产大跃进的指示,研究制定灭病规划。
  4月8日,省人委批转省农业厅《关于家畜疫病防治工作会议的报告》。要求苦战一年基本消灭猪疽和家畜血吸虫病,控制猪丹毒和猪肺疫的流行。
  4月28日,省商业厅、农业厅发出《关于共同做好扑灭猪瘟,控制猪丹毒、猪肺疫的联合通知》
  4~9月,省农业厅抽调血吸虫疫区地、县兽医人员及福州农校畜牧兽医班师生327人,经短期培训,分赴11个疫区县开展耕牛血吸虫病普查普治。
  6月21日,省商业厅、农业厅、卫生厅联合发布《福建省屠宰牲畜及肉品兽医卫生检验试行办法》。
  7月18日,省商业厅、农业厅根据省人委有关批示,联合发出《关于生猪防疫和屠宰检验工作仍移交农业系统负责的通知》。
  7月,成立福建省兽医生物药品厂。
  1959年
  3月7~10日,省农业厅在福州市召开首次全省养蜂会议。
  4月5~11日,省农业厅在霞浦县召开畜牧生产现场会,并结合举办1958年生产“大跃进”中有关畜牧兽医创造发明与技术革新的展览。会议重点研究1959年畜牧生产跃进计划和措施。
  4月25日至5月27日,省委组织养猪生产机械化参观团,赴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参观考察。
  8月27日至9月3日,省农业厅在福州市召开第二届全省民间兽医代表会议。9~10月,省农业厅组织5个队共205人,分别赴不同类型地区,开展饲料普查。
  10月,成立省农业厅畜牧局,农业厅副厅长颜效亮兼局长。
  11月2日,省委召开地(市)、县委第一书记电话会议,号召全省大搞集体养猪,实现农村一人养猪一头。
  11月6日,省人委发出《关于保证耕牛安全过冬的通知》。
  11月,省委成立养猪领导小组。省委常委、组织部长侯振亚任组长,省委委员、副省长高螌九任副组长,成员郭述尧、李力、陆自奋、马鸣琴、张力群。
  12月14日,省农业厅发出《关于迅速控制猪喘气病流行的紧急通知》。
  12月21日《福建日报》第一版刊登省委、省人委联合发出《关于大搞养猪积肥运动的指示》。
  12月28~31日,省农业厅在福州市召开全省畜牧兽医工作会议,重点研究解决疫病防治问题。
  是年底,有53个县完成畜禽寄生虫普查工作。
  1960年
  2月6~13日,省委在沙县召开全省畜牧书记会议。
  2月18日,省农业厅发出《关于今年内全省消灭猪喘气病的紧急通知》。
  4月,省委批转侯振亚《关于贯彻全国畜牧书记会议精神的报告》,提出:各级党组织都要配备专管畜牧的书记;继续贯彻“公养为主,私养为辅”的政策;大抓以防疫为中心,大搞春孵、春配、保胎、保成活群众运动;切实解决饲料问题。
  6月,省农业厅所属畜牧局经国务院批准改制为省直属局,省委任命王文林为局长、颜效亮为副局长。
  9月,成立福建省雪峰种畜场。
  11月16日,省畜牧局党组呈报省委《关于畜牧生产一些问题的报告》。提出:养猪搞“一平二调”、高指标和瞎指挥等问题,严重挫伤了群众的积极性。
  11月30日,省科学技术委员会、省畜牧局、省水产局党组联合呈报省委《关于大力繁殖推广小球藻生产的报告》。
  是年,多数地、县畜牧兽医工作站并入农业局,成立畜牧股或并入畜牧办公室。
  1961年
  1月,福建省畜牧兽医总站改制为福建省畜牧兽医研究所。
  3月21日,省人委通知省畜牧局与农业厅合并成立省农业厅畜牧局。
  3月28日,省商业厅、财政厅、交通厅、卫生厅、轻工厅、外贸局、商检局、铁路局和农业厅畜牧局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检疫工作的联合通知》。
  6月3日,省委发布《关于保护和繁殖耕牛的若干规定》。要求:耕牛所有权由大队所有下放到生产队所有;繁殖小牛应给予适当奖励。
  9月1~7日,省农业厅在福州市召开全省畜牧兽医工作会议,总结几年来畜牧工作的主要教训,传达全国、华东猪喘气病防治工作会议精神,研究今后工作。9月18日,省人委发出《关于加强耕牛管理的通知》。规定:禁止向省外出口耕牛;恢复耕牛集市;合理淘汰耕牛,已失去耕作能力的老牛、废牛,社、队可自行决定淘汰,但应经检验手续后才能宰杀。
  是年底,全省完成从1956年开始的地方良种及杂种优势利用的普查工作。
  1962年
  12月2日,省人委转发国务院《关于江苏省人民委员会《关于加强鸭瘟等畜禽疫病防治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12月24日,省人委批转省农业厅《关于解决种畜不足的几种办法意见的报告》。要求:除集体饲养种畜外,还应鼓励私人配种户饲养;建立配种站,大力推广人工授精。
  是年,全省有7个地(市)、55个县恢复畜牧兽医站建制。
  1963年
  1~3月,闽南沿海各县首次流行猪传染性胃肠炎。
  2月8日,省人委批转省农业厅《关于当前猪瘟等畜禽疫情和防治意见的报告》,要求各地加强防疫工作,迅速制止猪瘟等疫病回潮。
  5月,省农业厅经省编委批准,建立邵武铁路家畜检疫站和福鼎、浦城、长汀、诏安等家畜检疫站(省际公路)。
  7月,省农业厅在莆田县召开家畜家禽育种工作会议,决定今后育种工作,以本品种选育为主,有计划有组织推广经济杂交。
  8月24日,省人委转发国务院《关于民间兽医工作的决定》。
  8月26~31日,省农业厅在福州市召开地、县畜牧兽医站站长会议,要求近两三年主要抓好耕牛生产,其次是恢复与发展养猪。
  9月5~14日,省农业厅在福州华侨大厦隆重召开全省第三届民间兽医代表会议。
  9月1日,省人委批转省农业厅《关于加强畜禽检疫检验工作的管理意见的报告》。规定全省畜禽检验工作统一归农业部门管理。
  1964年
  1月5日,省委批转省农业厅党组《关于当前耕牛发展情况和有关政策意见的报告》,要求迅速还清社员耕牛折价入社的价款,推广耕牛“养用合一”或“养用挂钩”,改变轮养和放养。
  5月22日,省人委批转省农业厅《关于家畜家禽育种工作的报告》,同意在龙溪、晋江、福安、福州等4个地(市)建立家畜育种辅导站。
  6月13日,省农业厅印发《福建省家畜家禽育种规划》。
  10月21~26日,省农业厅在福州市召开耕牛发展问题座谈会。
  1965年
  6月,省委批转光泽县委《关于繁殖耕牛的报告》。规定:繁殖小牛实行重奖政策。7月4日,省人委批转省粮食厅《关于做好饲料加工供应工作支持农村生猪生产的报告》。
  8月25日至9月3日,省农业厅在光泽县召开耕牛生产现场会,传达全国畜牧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省委指示,重点研究加速发展耕牛问题。
  9月8日,省农业厅呈报省人委《关于谷壳、花生壳粉不宜加工作养猪饲料的报告》。
  10月25日至11月12日,省农业厅组织有关科研、教学、育种、推广等12个单位科技人员,到广东省湛江市参观学习耕牛繁殖改良经验。
  1966年
  2月17~23日,省农业厅在福州市召开地、县畜牧兽医站站长会议,研究、推广耕牛繁殖重奖政策及农村推行亦医亦农与牲畜保健制度。
  7月4日,省农业厅、财政厅、编制委员会、商业厅、供销合作社联合发出《关于兽医检疫检验人员编制和家畜防疫经费问题的联合通知》。
  1967年
  6月13~18日,省农业厅在福州市召开全省畜牧生产会议,讨论有关畜牧生产方针、政策问题,重申养猪仍继续执行“公养私养并举,以私养为主”的方针。会后,省军事管制委员会生产指挥部批发会议纪要。
  1968年
  是年,省农业厅机构瘫痪,干部参加“斗、批、改”学习班,随后下放农村。厅属畜牧兽医机构下放市级管辖。
  1969年
  4月10日,省革命委员会(以下简称省革委会)发出《关于大力发展养猪生产的指示》。
  1970年
  1月,省革委会成立农业局,内设后勤组,兼管畜牧工作。
  1971年
  7月,省农业局成立畜牧组。
  9月22日,省革委会发出《关于加速养猪事业的指示》。要求第四个五年计划期间,全省农村实现“一人一猪”、“一亩一猪”;要求大队、生产队都要办集体猪场;地(市)、县、社都要建立畜牧业领导小组。省委决定成立省革委会畜牧业领导小组。
  12月,省畜牧业领导小组在福州召开全省畜牧会议,要求贯彻省革委会关于养猪工作的指示,并大力发展牛、羊生产。1972年
  5月13日,省革委会生产指挥部发出《关于家禽蛋品实行计划收购与派购办法的通知》,规定有饲养条件的农业户,一年向国家交售一羽家禽、一斤鲜蛋。
  7月,国家计划委员会福建物价调查小组发布福建省生猪价格调查材料。材料表明,全省国营企业经营生猪亏损,1972年估计亏1000万元;绝大多数集体养猪亏损,长泰县每头亏10元;福建养猪主要是粮食条件问题,解决好的队每头猪补助粮70斤左右,但大部分地区因口粮紧无法兑现。
  1973年
  2月16日,省委召开电话会议,要求今年养猪1000万头,年终存栏700万头。
  2月27日,省革委会印发国务院转发农林部、商业部、外贸部、交通部《关于猪病防治问题的报告》。针对近几年本省猪病抬头,要求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防疫工作。
  3月6~13日,省农业局在建宁县召开养猪现场会,重点研究大力发展集体养猪等问题。
  5月16日,省委发出《关于抓紧养猪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坚持公养私养并举方针,大力发展集体养猪。
  1974年
  8月20~22日,省轻工局在长泰县召开全省制糖工业蔗糠饲料支援畜牧生产座谈会。
  1975年
  4月28日至5月2日,省农业局组织有关人员10人,赴上海参观学习现代化养鸡经验。
  9月27日晚,省委召开广播大会,传达中共中央《关于大力发展养猪业的通知》。
  10月8~15日,省委在福州市召开全省养猪工作会议。
  10月16日,省革委会发出《关于福州兽医生物药品厂和厦门天马种猪场收归省管的通知》。
  12月8日,省革委会批复决定把屏南牛场列为国营畜牧场,同意征用29737亩荒山草地供牛场放牧使用。
  12月6~30日,省农业局组织福州、三明、宁德等3个地(市)、县有关单位共15人,赴黑龙江青年鸡场、沈阳市机械化鸡场、青岛市崂山鸡场,参观学习现代化养鸡经验。
  12月12日,省委同意成立农业局畜牧局。
  1976年
  1月6日,省革委会批转省农业局《关于加强公社畜牧兽医站工作的报告》,确定公社畜牧兽医站是公社的一个事业单位,实行社办公助。
  1月9~12日,中国土产畜产进出口公司福建分公司在建瓯县小松公社召开长毛兔生产现场会,研究贯彻“积极发展集体饲养并鼓励社员饲养”的方针。
  2月,省畜牧业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马兴元任组长,魏金水、许亚、宁殿魁任副组长。
  2月18~25日,省农业局在漳州市召开畜禽育种工作会议,讨论制订全省畜禽育种规划和协作办法。
  3月12日,省财政局、农业局联合发出《关于公社畜牧兽医站人员配备和经费补助问题的通知》,规定全省公社畜牧兽医站配备4480人,每年补助经费80万元。
  4月1日,省革委会发出《关于建立出口活猪生产基地的通知》,确定古农等12个国营农场为外贸出口活猪生产基地。
  4月6~9日,省粮油饲料工业公司在龙海县召开全省饲料工业生产及推广“优选法”工作会议。
  5月7~11日,省农业局、供销社在南靖县联合召开全省养蜂会议。
  10月5~15日,省革委会在长泰县召开全省养猪现场会。传达全国养猪现场会精神;会议根据“积极发展集体养猪,继续鼓励社员养猪”的方针,提出积极发展集体养猪是养猪业大发展的关键。
  11月29日,省革委会发出《关于成立地(市)、县畜牧办公室的通知》。
  1977年
  8月29日至9月4日,省农业局在光泽县召开畜病合作防治现场经验交流会。
  10月18日晚,省委召开电话会议,要求各地重点试办机械化养猪场和养鸡场,尽快实现城镇肉、蛋自给,把以猪为中心的畜牧业尽快发展起来。
  10月29日,省农业局发出《关于认真做好冬季耕牛养护和冬季饲料生产的通知》。
  12月30日,省农业局、供销社发出《关于大力发展养蜂生产的联合通知》,要求各地尽快扭转从1973年发生中蜂囊状幼虫病以来蜂群连续几年下降的局面。
  1978年
  1月26日,经有关部门协商,成立福建省畜牧兽医学会第三届理事会。
  3月10~18日,省革委会在福州市召开养猪工作会议,重点研究高速度发展养猪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问题。
  5月21日,省农业局发出《关于大力推广聚合草意见的通知》。
  7月12日,省革委会批转省财贸办公室《关于城市工矿区生猪商品基地座谈会纪要》。
  9月2日,省供销社、农业局联合发出《关于抓紧蜜蜂秋季繁殖,夺取冬蜜丰收的通知》。
  9月19日,省革委会批转省财办《关于在宁德地区生猪实行“两把刀”办法的报告》。
  10月6~12日,省农业局、省畜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畜牧办)在福州市召开地(市)畜牧办、畜牧兽医站负责人会议,传达全国农、牧局长会议有关畜牧规划和业务建设的精神;研究今冬明春畜牧兽医工作。
  12月5日,省农业局发出《关于开展全省畜禽疫病普查工作的通知》。1979年
  4月5日,省革委会发出《关于进一步落实生猪议购有关问题的通知》。
  5月25日至6月1日,省农业局畜牧局在福州市召开各地(市)及重点县畜牧兽医站站长会议。
  8月25~29日,省革委会在福州市召开养牛、养羊生产会议,讨论《关于大力发展养牛养羊的若干规定(讨论稿)》。
  12月24日,省召开农林、财贸、文教、卫生、科研等战线先进单位和劳动模范表彰授奖大会。畜牧系统先进单位有南平市西芹公社畜牧场。
  11月23~28日,省农业厅在福州市召开中兽医经验交流会。
  12月25日,省政府发布《关于大力发展养牛养羊生产的若干规定》。
  1980年
  1月14~18日,省农业厅在龙岩市召开黄牛改良试点县经验交流会。
  5月31日至6月6日,省政府在福州市召开畜牧生产会议,学习国务院批转农业部《关于加速发展畜牧业的报告》,传达全国农牧局长会议精神,初步制订畜牧生产1981~1985年计划、1986~1990年规划及1991~2000年设想。
  6月10~14日,省政府在福鼎县召开长毛兔生产会议。
  7月3~7日,省农业厅畜牧局在福清县召开全省疫情普查汇报会。
  8月19~23日,省农业厅畜牧局、省畜牧兽医学会在古田县联合召开“牛血痢”和“牛流行性腹泻”防治经验交流会。
  8月29日至9月2日,省农业厅在福州市召开畜牧生产座谈会,重点研究耕牛秋季配种和黄牛改良工作。
  11月26日,省政府批复同意将建阳地区综合农场改制为建阳地区种畜、牧草良种繁殖场。
  11月29~30日,省农业厅畜牧局在福清县召开耕牛血吸虫病普查普治经验交流会。
  12月2~6日,省农业厅在福州市召开种畜(禽)场经营管理经验交流会。
  12月16~20日,省农业厅在福州市召开畜禽品种资源调查总结会议。
  1981年
  3月,恢复福建省邵武铁路家畜检疫站。
  3月27日至4月2日,省农业厅在福州市召开全省畜牧生产会议,中心内容是:解放思想,放宽政策,清除“左”的影响,争取1981年畜牧生产全面发展。会议期间,省委第一书记项南、副省长许亚到会讲话。
  6月9~13日,省农业厅、外贸局、妇联、供销社在福州市联合召开全省长毛兔生产会议。
  8月30日,本省第一座配合饲料厂,日产40吨的泉州配合饲料厂正式投产。1982年
  2月15~20日,省农业厅在福州市召开全省黑白花奶牛生产经验交流会。
  3月8~14日,省农业厅在福州市召开全省草场资源调查和改良会议。
  3月20日,省政府批准晋江县金定鸭原种场为县办全民所有制企业,生产业务受省农业厅指导。
  4月19日,省农业厅转发农业部颁发的《公社畜牧兽医站管理试行条例》。
  5月19~31日,省农业厅在屏南县召开县一级草场资源普查技术现场会议。
  9月14~17日,省政府在福州市召开全省畜牧业先进单位和先进生产(工作)者表彰大会,通令嘉奖207个先进单位。198名先进生产(工作)者。
  10月,省政府召开全省职工劳模大会,畜牧方面受表彰的劳模有赵志龙、戴廷贵、刘水文、林金英、何在沐、范玉春、郑林等7名。
  12月4日,省政府批转省卫生厅、农业厅《关于加强狂犬病预防工作的报告》,针对近几年该病上升很快的情况,要求各地加强预防工作。
  12月15~25日,省农业厅畜牧局在罗源县召开全省草场资源调查工作会议。
  1983年
  1月20日,省卫生厅、农业厅在闽侯县联合召开狂犬病防治工作座谈会。
  3月7~20日,在莆田县召开福建省养蜂协会成立大会暨学术讨论会。
  5月18日,省农业委员会组织粮食、农业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饲料工业发展规划。
  11月7~10日,省农业厅畜牧局、标准计量局在福州市联合召开福建省地方畜禽品种制订标准座谈会。
  1984年
  5月,农牧渔业部畜牧局、省农业厅畜牧局与连城县人民政府签订协议,在该县赖源乡廖天山联合建立万亩草山建设试点,总投资50万元,两年内建成。
  5月29日至6月1日,省农业厅在泉州市召开全省养鸭生产会议,要求充分发挥本省海岸线长、滩涂地大、河塘稻田水面多的自然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养鸭生产。
  6月20日,省农业厅、卫生厅联合发出《关于开展布氏杆菌病普查和防治工作的通知》。
  9月17~20日,省农业厅在莆田县召开全省养牛会议。
  11月16~17日,省农业厅畜牧局在福州市召开狂犬病防制座谈会。
  1985年
  1月23日,省农业厅畜牧局发出《关于福鼎县发生“兔瘟”的紧急通知》。本省首次传入该病,要求各地注意防制。
  4月13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关于加速发展养羊生产的报告》。全省计划建立16个商品羊基地县。8月25~28日,省农业厅畜牧局,省卫生防疫站在福州市联合召开全省布氏杆菌病工作会议。
  8月28日,省农业厅转发农牧渔业部颁发《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实施细则》。
  9月18日,省政府批转省农业厅《关于整顿和加强兽药管理的报告》,要求加强对兽药的制造厂、制剂室、门市部及市场的整顿管理,取缔假劣兽药。
  11月19~20日,在福州市召开福建省养兔协会成立大会。
  1986年
  4月24日,省农业厅根据省编委批复,通知恢复福鼎县贯岭、浦城县九牧、长汀县古城、诏安县汾水关并新设宁化县禾口等5个省际边境家畜检疫站。
  6月,经国家验收,本省达到消灭血吸虫病标准。
  10月15~19日,省农业厅在永定县召开全省农牧部门饲料工业会议,研究饲料工业建设规划。
  12月9日,省农业委员会召开有关专家、教授座谈会,讨论研究本省发展玉米生产,解决饲料工业原料问题。
  1987年
  3月25日,省标准计量局发出《关于同意省兽药饲料检验所和省饲料科学研究所承担我省饲料质量监督检验任务的通知》。
  4月24日,省政府批转省卫生厅、农业厅、公安厅联合颁发的《福建省犬类管理试行办法》。
  5月13日,省政府颁发《福建省家畜家禽防疫实施办法>。
  5月25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支持生猪生产,安排市场供应的通知》。
  6月27日,省农业厅发出《关于支持生猪生产,安排种猪饲料供应的通知》,经有关部门磋商,决定提供专项饲料两万吨,用于扶持种猪生产。
  6月29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保护母猪生产的通知》,要求禁止滥宰母猪,提供优惠价配合饲料,供应母猪基地县与母猪专业户。
  6月30日至7月5日,省农业厅在福州市召开全省畜牧工作会议,重点研究加速本省畜牧兽医服务体系改革与建设;贯彻国务院颁发的《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和省政府颁发的《福建省家畜家禽防疫实施办法》等有关兽医法规。
  7月14日,省农业厅发出《关于认真做好狂犬病防制工作的通知》。
  7月20日至8月5日,省农业厅在大田县召开福建省畜牧业区划汇编会议。
  7月24日,省农业厅颁发《福建省民间兽医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同日,与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颁发《福建省兽医卫生合格证管理暂行规定》。
  7月底,开始对全省不同类型县和重点种畜禽场采用血清学方法开展疫情普查。
  8月9日,省农业厅发出《关于开展兽医防疫法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决定9月份为全省宣传月,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形式宣传有关兽医法规。
  8月10日,省农业厅颁发《福建省兽医卫生监督员、兽医卫生检疫员管理暂行办法》。11月11日,省政府批转省农业厅《关于福建省乡(镇)畜牧兽医站管理试行办法的报告》。
  11月14日,省政府发出《关于发展城市肉食品生产基地若干意见》,要求以“立足自己,争取外援,发展生产,受益群众”为指导思想,建立10个城市和2个地区所在县的肉食品生产基地。
  11月19~24日,省农业厅畜牧局在福州市召开全省草地资源汇编会议。
  12月15~18日,省农业厅畜牧局、省养蜂协会联合召开养蜂研讨会。龚一飞传达参加31届国际养蜂会议和全国养蜂会议情况;讨论交流本省养蜂工作。
  12月15~20日,省农业厅在永安市召开全省畜牧“三站”(畜牧兽医站、家畜育种站、饲料牧草工作站)站务管理经验交流会,传达全国畜牧“三站”工作会议精神;学习《福建省乡(镇)畜牧兽医站管理试行办法》;交流综合办站经验。
  12月24~26日,省农业厅畜牧局在莆田县召开全省乳牛工作会议。
  1988年
  3月28~30日,省农业厅在晋江县召开全省中兽医工作座谈会,传达农牧渔业部召开的国务院颁布《关于加强民间兽医工作指示》30周年纪念会暨座谈会精神,交流中兽医工作经验。
  5月5日,省农业厅颁发《福建省兽用疫(菌)苗管理试行办法》。
  6月28日至7月2日,省农业厅在福清县召开全省畜牧工作会议,传达全国农牧工作会议精神;重点讨论研究深化畜牧业改革,发展外向型创汇畜牧业。
  10月5日,省农业厅颁发《福建省防制猪瘟试行办法>。
  12月13~15日,省农业厅畜牧局在南靖县召开全省养蜂会议。
  1989年
  5月26~31日,省农业厅在福州市召开全省畜牧工作会议,传达全国畜牧工作会议精神;讨论修改《福建省菜篮子工程肉蛋奶部分实施规划方案》。会议表彰了1988年98个畜牧业先进单位。
  7月3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抓紧抓好生猪生产和供应工作的通知》。
  12月13日,省政府发出《关于重新确定乡(镇)畜牧兽医站机构性质的通知》。
  是年底,全省完成15个县和115个种畜禽场的疫情普查工作。
  1990年
  5月12~15日,省农业厅在邵武市召开全省畜牧工作会议,讨论研究完善“菜篮子工程”,办好副食品基地。
  10月10~12日,省农业厅畜牧局在沙县召开山区片(龙岩、三明、南平、宁德等4个地、市)畜牧兽医站站务管理现场经验交流会,并举办综合办站图片展览。
  10月18日,省政府颁发《福建省实施〈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的办法》。
  11月10~12日,省农业厅畜牧局在龙海县召开沿海片(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等5市)畜牧兽医站站务管理现场经验交流会,并举办综合办站图片展览。
  12月1日,省农业厅印发《福建省乡(镇)畜牧兽医站建设意见》。同日,发出《关于全省畜牧兽医系统开展学习角美、夏茂镇畜牧兽医站活动的决定》。
  12月7~9日,省农业厅畜牧局在漳州市芗城区召开省畜牧系统饲料业会议。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畜牧志

《福建省志·畜牧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书分为畜牧生产、饲料、兽药、动物疫病防控、动物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科技教育与合作交流、机构与队伍等章节,全面、系统地记述了福建省1991~2005年畜牧业的发展全貌,尤其对福建的畜牧产品及畜牧业的发展情况做了极其详尽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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