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村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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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城乡建设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1799
颗粒名称: 第十一章 村镇建设
分类号: TU982.29
页数: 28
页码: 278-305
摘要: 本文记述了本文描述了福建村镇建设的历史发展,从远古时期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经历了不同阶段的繁荣、曲折和发展,特别是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福建村镇建设进入了群体崛起的新时期。
关键词: 福建省 村镇 建设

内容

早在旧石器时代,福建就有人类繁衍生息。原始氏族先民创造了远古的文化。从闽侯昙石山、霞浦小马村黄瓜山以及福清东张村等许多考古发掘的文化遗址中,可以探视远古时期福建村镇建设发展的渊源。
  汉末,东吴人民进入闽北定居开发;晋永嘉年间“衣冠入闽”;唐以后中原汉人多次南迁闽地,他们带来先进的文化和生产技术,推动福建村镇建设的发展。唐、宋时期,福建人口大增,海运发达,农业、手工业进步显著,乡村开始架桥筑路、辟地为市,逐渐建成一批商业、手工业集镇。北宋时,闽江下游的闽安,龙江出海处的海口,已是人口密集、商埠兴盛。闽北麻沙、水吉手工业已十分发达,“麻沙版书,行四方者,无远不至”,“崇化里(今建阳县书坊乡)比屋皆公书籍,天下客商贩者如织”。境内建有义宁精舍和同文书院。宋绍兴年间(1131~1162年),泉州地区建有安平、笋江、龙津等15座石桥,其中,安平桥东起安海,横跨海湾与隔岸南安县水头(镇)相接,桥宽1丈,长5(华)里,为当时全国最长桥梁。宋、元时期,晋江县“安海港客舟可至,与民为市”,“东、西二市,有店肆千余座,盖四方射利者所必趋……”水头成为出安海港的货物集散地,已有屯仓、货栈等建筑。明初,统治者在交通要道建堡筑寨,沿海要冲筑司、卫、所城,形成当时乡村城堡的群体建筑。嗣后,商民建店屋、修道路,形成集镇。明朝,倭乱连年,明清两朝实行海禁与迁界,沿海村镇田园庐舍遭毁,人口外流。清初,由于清兵入闽和抗清斗争,闽北乡村建设遭受很大破坏。闽西许多手工业、航运、商业集镇的建设却有新发展,如长汀河田、永定峰市和土纸制造集散中心的连城姑田、莒溪等集镇。鸦片战争后,西方洋货涌人,山区竹木外运,农村手工业迅速凋敝。因运输业、商业兴起,位于交通中转之地的集镇建设却有较大发展,特别是赛岐、三都港的兴起,带动了福安县下白石、福鼎县沙埕、秦屿等集镇的发展。民国时期,军阀割据,战祸频农村经济濒临破产。时福建省政府农工厅厅长黄展云欲图振兴农村,于民国16年(1927年)在长乐县创办“营前模范村”,推行“肃清土劣,清理丁粮,创办学校,革除陋习”。后遭受当局各方责难,终于民国22年撤销模范村。民国18年,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闽西建立苏维埃政权,开展苏区乡村建设,兴水利发展农业,组织手工业生产,修道路、办学校,建立乡村俱乐部。仅3年时间,计修水利数千处,筑路22条,建学校37所、平民夜校229所,办乡村俱乐部27个。民国23年红军长征后,被国民党反动派摧残殆尽。据资料记载:“福建省被国民党反动派摧毁的革命基点村近3000个,烧毁房屋45万座,被杀害的革命群众约9万人,被摧残致死的群众约38万人”。抗日战争时期,沿海村镇又遭日军严重破坏,仅长乐一县,被日军焚毁的房屋就达5000余间。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福建农村经济更加凋零,村镇建设严重衰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村镇建设历经初步繁荣、曲折中发展、群体崛起三个阶段。1949~1957年,随着土地改革、合作化运动,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农村手工业、商业获得恢复和发展。国家和地方财政拨出专款扶持老区人民,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广大农民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开始修建住宅、学校、商店,开展爱国卫生和移风易俗活动,农村呈现初步繁荣景象。1958年,人民公社化运动中,许多农村描绘了“共产主义蓝图”规划,由于脱离生产力发展水平,加上自然灾害,造成农村经济困难,村镇建设进展缓慢。1962~1964年,国民经济调整期间,农村经济开始复苏。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片面强调“以粮为纲”,将集镇手工业者和商贩下放农村;禁止社队经商,农村处于单一经济状态中,经济发展和村镇建设停滞不前。在此期间,乡村道路和农村水电建设有一定发展。70年代中期后,社队企业逐渐兴起。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农村经济取得迅猛发展,村镇建设进入群体崛起的新时期。先富起来的农民,迫切要求改善居住条件,农村掀起建房热潮,曾一度出现占用耕地建房现象。1980年,福建省贯彻全国农村房屋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明确村镇建设的指导思想,调动广大农民积极性,走“自己动手,建设家园”的路子,制定“全面规划、正确引导,依靠群众、自力更生,因地制宜、逐步建设”的方针。从1982年开始,村镇建设从单一的农房建设进入对村庄和集镇进行统一规划、综合建设的新阶段。至1985年,基本完成集镇、中心村和大部分自然村的粗线条规划编制工作。为适应农村商品经济迅速发展的形势,1986年,提出以发展和建设集镇为重点、带动整个村镇建设的方针,进一步推动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到1990年末,福建省已有403个集镇和803个中心村,完成规划的调整和完善,分别占908个集镇(不含县城关镇,下同)的44%和14100个中心村的5.7%。据福建省村镇建设资料记载:“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从农民自发建房开始,至1990年,福建省农民投入建房资金205亿元,新建房屋面积2.16亿平方米,相当于建国后前30年村镇建房量总和的2倍多。”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67亿平方米,公共建筑面积0.25亿平方米,生产建筑面积0.24亿平方米。约有200多万户农民迁进新居,占村镇总户数的38%。村镇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从1981年的8.3平方米,提高到1990年的18.47平方米。村镇基础设施建设:从1980年以来,年均修建村镇道路1500公里左右,到1990年末,福建省村镇实有道路达52269公里,其中铺设混凝土、沥青和砂石路面23035公里,占实有道路长度的44%。村镇供水设施:“六五”期间(1981~1985年),共集资8381万元,用于改善农村居民饮用水。“七五”期间,仅1990年就投入资金8456万元用于供水设施建设。至1990年末,计有392个集镇建了自来水厂,日供水能力达39.3万吨,9378个村庄有供水设施,自来水受益人口达740万人,占村镇总人口的29%。所有集镇和75%的村庄都通了电,1990年农村用电量达24亿千瓦小时。
  村镇建设的发展,改善了广大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条件,也为农村经济发展、乡镇企业振兴和村镇集贸市场的繁荣创造良好的环境。1990年,村镇综合农贸市场成交额达50多亿元。乡镇企业发展到47.2万个,从业人员279.2万人,年产值266.16亿元,比1978年增长25.07倍,占农村社会总产值452.58亿元的58.8%,成为农村经济的“半壁河山”。村镇建设的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发挥了集镇多功能和中心作用,使之从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化。但村镇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如管理力量薄弱,规划和农房设计水平不高;有的建房还迷信“风水”,不按规划建设;相当一部分村庄居住分散,建设用地浪费,土地资源在锐减,公共设施难以配套,信息交流不畅等。
  第一节 规划
  一、编制
  1958年9月,国家农业部发出开展人民公社规划的通知。福建省人民政府号召各地规划设计部门、大专院校组织技术人员深入农村,在“描绘共产主义蓝图”的思想指导下,编制了部分人民公社建设规划,由于求大求快脱离实际,多数无法落实。但也出现一些范例,如福鼎县南镇村,结合救灾,从实际出发,编制村庄建设规划,长期坚持按规划建设,成为文明村的典型。60年代后,福建村镇建设大多处于自发状态。
  1979年,第一次全国农村房屋建设工作会议后,福建省开展农村房屋建设试点,实行统一规划,节约用地,利用山地、荒地建房,取得一定成效。村镇建设开始进入按规划、有计划展开的阶段。
  1982年,福建省贯彻国家颁发的《村镇规划原则》,结合福建省实际情况,实行“远近结合、以近为主,首先解决合理布局,控制用地,安排近期建设项目”,由粗而细、逐步完善的方法,开展村镇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是年,省、地(市)、县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分别开始抽调技术人员,组织培训,成立村镇规划队或规划小组,深入农村编制粗线条的村镇建设规划方案。南平地区采取先清查后规划的方法,通过清查处理,还耕土地63.3亩。宁德地区先后在福安县甘棠和古田县凤埔乡进行规划试点,探索经验组织交流,并推行规划队责任承包等规定。三明地区在永安县小陶镇,清流县里田乡、嵩口镇,沙县富口乡、高砂乡,将乐县南口乡试点,泉州市在肖厝大队和惠安县庄内大队等地试点。各试点村镇都编制村镇现状图、规划图和规划说明书,基本达到定道路,定宅基,定公共建筑、生产建筑和绿化用地。达到近远结合、控制用地、合理布局、指导近期建设的要求。1984年1月和11月,福建省建设委员会先后两次举办村镇规划方案竞赛,通过评议并组织交流,推动了村镇规划工作向纵深发展。至1985年末,福建省除少量分散的村庄外,全省粗线条的建设规划基本完成。对控制用地、指导当时村镇建设起到积极作用。
  1986年开始,福建省贯彻以集镇建设为重点,带动整个乡村建设的方针,按照“因地制宜、近远结合、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合理布局、节约用地、配套建设、协调生产”的原则,对集镇规划进行深化、完善。以建设试点的集镇为优先,分层次、分类型进行指导。同年6月,福建省建设委员会布置各地(市)、县建设主管部门,对原定建设试点集镇的规划进行一次普查,对已经不适应经济发展需要的规划进行调整,对建设任务紧迫的先期安排。南平地区行署提出发展经济的战略部署,重点以东游等38个乡镇和因洪水受灾的57个乡村为主。厦、漳、泉三角经济开放区,以31个重点工业卫星镇,沿海经济开放区以62个重点工业卫星乡(镇)为主。规划编制工作,由所在县(市、区)的建设主管部门组织技术力量,在乡(镇)政府领导下,依据集镇性质、规模、经济技术指标,在节约耕地的前提下,满足近期建设需要。编制了“乡(镇)现状图”、“乡(镇)总体规划图”、“乡镇建设规划图”、“乡(镇)道路工程规划图”、“乡(镇)管线工程规划图”、“乡(镇》近期建设规划图”和“规划说明书”。至1990年末,福建省有403个集镇完成规划的调整和补充完善,占全省总乡镇数908个的44%,超额完成国家建设部要求的“七五”期间完成40%的任务。南平地区完成80.8%,邵武、政和、光泽三县已全部完成。宁德地区完成49.1%,霞浦、周宁两县全部完成。
  二、内容
  集镇规划以县(市)域总体规划为依据,村庄规划以镇(乡)域总体规划为依据。其内容主要是统筹安排居民住宅、公共建筑、生产建筑、公用工程设施、道路交通绿化等各项功能用地的布局。集镇建设总用地因集镇性质、规模和现状而异,人均总用地基本在55~75平方米之间。其中,住宅用地占43%,公共建筑用地占15%,生产建筑用地占20%,公用工程设施用地占2%,道路交通运输设施等用地占15%,绿化用地占5%。
  集镇布局以居住和生产为主,按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把功能相近的紧靠布置,功能矛盾的相间布置,各要素组成部门力求完整,避免穿插,减少干扰。对旧镇调整布局,采取因地制宜的方法,充分利用现状,逐步改造。把旧镇改造和新区发展协调起来,形成连续性的整体,同时遵循节约用地、保护环境的原则。集镇公共建设布局,分类集中在集镇中心。商业服务业布局,以商业街为主兼以广场或成片集中式,其用地约占3%左右。公用工程设施,其中供水为第一,包括水源、水厂、输配管网的位置和走向的确定并控制地面标高。道路网布局规划与集镇总体布局相辅相成,互为依据,按照近远结合,以近为主的原则,充分利用现状路网,根据发展状况逐步改造,结合交通状况及地下管线布设、竖向规划、绿化要素等,确定道路网和红线宽度(两镇两村驻地建设规划方案,见本章附录)。
  第二节 建设
  一、住宅
  福建乡村传统民居,大多是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盛产木材的山区多用木构架建筑、木板围护;闽东及闽西有悬山屋面,毛石或卵石砌基夯土围墙;沿海交通便利地区,有砖(石)木混合结构;霞浦、惠安、崇武等岩石海岸的村落,多用石料构筑住宅。明、清时期,一些名门望族的住宅,多以厅堂(天井)为中心,讲究中轴对称左右平衡,有向纵深或横阔发展,也有纵、横双向发展,形成多轴、多进的大型宅院。建于清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的闽清县乾上村宏琳厝,占地17832平方米,有35个厅堂,666间居室。福鼎县翠郊村的洋里大厝,建于清道光年间,是以相似院落单元,组成多轴多进的大型院落,有23个天井、500间住房。永定县湖坑、坎市、抚市一带,有客家人建造的粗犷雄伟、聚族而居的土楼,永泰、永春、永安、闽清等地乡村,有防盗匪而修的寨、堡建筑。清末民国初期,闽南地区有翘脊重檐歇山顶,砖(石)木或土木结构宫殿式住宅。晋江县等侨乡开始采用不对称布局,砖混或砼体结构的楼房,梁柱、阳台、栏杆等细部构件已具西方建筑的特征。但是,一般农家住宅,多是坡顶瓦屋平房,普遍低矮阴暗,有的人、畜混居。民国时期,不少山乡村落还是竹篱棚屋的“山寮房”。霞浦县茶岗村,全村270户,只有6户住木结构瓦房,264户都以草房栖身。南平市的乡村有1724户农民居住茅寮,德化县后宅、西墘、安村、邱林等村庄不少农民住宅还是以竹棚为屋。连江、长乐、宁德等地沿江、沿海渔民,长年以船为家,在水上漂泊。
  1949~1957年,广大农村历经土地改革、合作化运动,农业生产获得恢复和发展,农民开始修建住房,改善居住条件。永安县岐岭乡农民,开垦荒地30多公顷,增加农业产量,提高收入,新盖起956间房屋。南平市17个乡镇,新建住宅8766幢,总建筑面积达85.57万平方米,有9000户农民改善了居住条件。1952~1956年,国家累计拨款1120万元,帮助福建老区人民发展生产,重建家园,仅宁德地区的老区基点村就新建砖木结构、二层排式楼房12341间,修理住宅4565间,受益户数达5862户。1955年4月,连江县东升、东水渔村开始分别在琯头和东岱镇陆地建房。1958年,长乐县海星村渔民集体上岸建房定居。1959年,福建省财政拨款20万元补助宁德地区的西洋、北礵、浮鹰、嵛山等海岛渔民建房40座,总建筑面积15720平方米。60年代,由于农村经济发展缓慢,住宅建设不多,随着人口的增长,乡村居住水平相对有所下降。70年代,在“农业学大寨”高潮中,提倡集体建房,统一分配,产权归大队所有。一些社队掀起建排房式新村,闽清县龙池、坂中、溪南等大队,先后“毁旧屋,造良田”,由大队统一建造土木结构二层单间排房。沙县朝阳、高坑洋、后宅、官林科等大队组织社员烧砖瓦、采砂石,投工投料兴建砖木结构二层楼房。1975年,福建省工业民用建筑设计院组织技术人员,先后到永安樟林、龙岩曹溪、建阳仁山等大队,进行建房规划设计,除仁山大队新建住宅2万多平方米外,其余大队都因资金困难无力建造。其间,福州市盖山乡葫芦阵大队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集体建房,还装上自来水。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首先富裕起来的农民,迫切要求改善住房条件,农村建房热潮持续发展,一度出现乱用土地滥占耕地建房的现象。据福建省村镇建设资料记载,1977~1982年,农村新建住宅656273户,占用土地10567公顷,其中耕地6806公顷。
  1981年,福建省进行清查处理违章占地建房,随后开展农村建房规划,划定建房宅基,组织建房试点。国家和省内财政每年拨出专用建筑材料,补助乡村住宅建设。在当地政府直接领导下,从1982年开始,福建省村镇住宅建设逐步纳入规划,有计划地引导群众利用荒地、坡地、劣地建房,开展集中统一建设,采取开发商品房和居住小区建设等方式发展。福鼎县南镇村,1983年发动村民开辟山坡、岩壁、海滩1.8万平方米,为群众提供建房用地。全村有470户新建住宅,总面积达3.6万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由1978年6平方米提高到11.4平方米。龙岩市红坊镇东浦村,实行集中统一建设,全村100多户在山坡上建房,总面积达2万多平方米,未占一分良田,且还退基还耕近1万平方米。建阳县莒口乡,组织村民开辟半月山坡地,统一建二层砖木结构楼房20余幢。1985年开始,沿海一些村镇利用侨乡闲散资金,开发商品房。福清县新厝乡利用侨资300万元,建6幢36单元商品房,总建筑面积8700平方米;晋江磁灶镇修建8幢104单元商品房;南安县官桥镇,专门划出一段街道和5000多平方米宅基地,开发华侨新村;龙海县角美镇利用内外资金,幵发小路洋和城南2个住宅小区,让华侨、台胞投资建公寓住宅楼。
  1986年,福建省建设委员会科技处、乡村建设管理处和省建筑科学研究所等7个单位联手参与,根据省内不同地方的建筑材料,不同的生活习惯,进行石结构、榫锁式砼空心小型砌块、粘土空心砖、砖混小梁小板结构和生土建筑等5个建筑结构体系、6幢农房试点工程,分别以南安县官桥镇、洪濑镇,宁德市七都镇,沙县洋坊村,南平市王台乡王台村,闽清县云龙乡台升村作为试点,为农民建房提供样板。1987年,福建省建设委员会为引导农民建房趋向经济合理,决定由乡村建设管理处、省土木建筑学会、省乡镇住宅建设成套技术研究课题组共同收集汇编《福建省农村住宅建筑设计图集》,于当年10月出版。该图集由各地(市)13个设计单位提供共70套具有不同类型的住房;适用于省内不同地区农村的平房、楼房和坡地住宅建房设计、施工通用图,以供广大农民建房时选用。据村镇建设资料统计,1980~1990年,福建农村新建住宅建筑面积1.67亿平方米,其中楼房建筑面积0.79亿平方米,占住宅建筑总面积的47.3%。
  1978~1989年,南平地区10个县(市)的乡村,有17.26万户的农户新建住宅,占全区乡村总户数的34.18%,总建筑面积达2589万平方米,新建住宅占实有住宅总面积的35.55%。福清县乡村在1979~1988年的10年间,新建住宅586万平方米,仅1988年就有3358户计投入6584万元新建住宅,当年竣工面积达50.37万平方米。上杭县乡村在1980年后的10年间,新建住宅面积180多万平方米,有30%的农民迁住新居。厦门市禾山乡何厝村,过去由于海峡两岸长期军事对峙,成为生产靠贷款,生活靠补助的穷村。1978年后,在驻地解放军的帮助下,发展村办企业,农民收入提高,全村981户先后新建930多幢住宅。据《福建省村镇建设统计》资料,1990年末,福建省908个乡镇和84500个村庄实有住宅建筑面积6.03亿平方米。其中,楼房建筑面积3亿平方米,占总建筑面积的49.6%。人均住房使用面积由1981年的8.3平方米提高到1990年的18.47平方米。村镇住宅建筑质量也在不断提高,由传统土木结构趋向独院式、毗连式砖混或钢筋混凝土结构楼房发展。有的由村镇统一组织,成群成片新建,如建瓯县徐墩乡新建的住宅,前部二层主楼与后部厨房以连廊相接,主楼明厅明房,后院厕所、猪舍,前有谷场,后留私用空地,结构合理、紧凑实用。沿海侨乡新建住宅,一般三至四层,石混或砼体结构,体式造型多种,装饰讲究,喜刻门联题匾。惠安县洛阳镇屿头村的萦金园,石混楼房,花岗石柱,条石砌墙,二层楼上建六角敞亭,分列东西两端,融现代与古建筑于一体。内地村庄还有新建传统住宅,南安县仑苍、英都一带村庄,兴建传统三开间、五开间带廊住宅,木构件雕饰彩绘,石构件浮雕、影雕。屏南乡村新建农房,仍多数采用传统平面格局,夯土墙围护,木结构楼房。永安市于1987年对贡川镇双峰村、洋峰村的建房户进行抽样调查,建房户数占总户数的76%,人均占有住房面积24平方米。所建新房土木结构占70%,砖木结构占20%,砖混结构占10%。
  2.本表摘自福建省建设委员会编的《1990年福建村镇建设统计年报》。
  二、基础设施
  古代,福建乡村的基础设施主要是村道、便桥和水井,大多由村民、善士、乡绅或地方官员为首倡修,集资或募捐而建。宋代以后,福建农村市集相继形成,一般建有数条街道。如仙游县枫亭集市,始于五代,宋庆历八年(1048年)建太平桥,筑街3条,至清代发展到5条街,总长3里。屏南县双溪乡,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时,已有九街八里六巷。顺昌县仁寿乡,境内有6坊,店屋毗连长达2里。但当时集镇街道,大多是随形就势而筑,宽不盈丈,用沙土或卵石铺路面。集镇公用设施与一般村庄几无差异,饮水取自溪河、水井,照明是松明、蔑片或油灯。对外交通闭塞,信函传递困难,环境卫生极差。民国初期,龙岩、永春、德化等县一些村镇开始拓宽街道。闽南的角美、白水,闽北的南雅、迪口,沿海的琯头、筱埕、东岱等乡镇开始有民间办的小型火力发电供照明。30年代后,战争连年,村镇建设停滞不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国家经济建设,特别是农村经济建设的发展,村镇道路、桥梁、供水、排水、电力、电讯、环境卫生等各项基础设施都逐步得到发展。
  (一)道路与桥梁建设
  50年代,农村大力修建田间、村间大道,后来逐渐形成板车道、机耕道或乡村公路。至1960年,已有80%的公社和55%的大队通了公路。1976年,福建省886个公社中有859个通了汽车,基本改变历来乡村对外交通闭塞的状态。集镇普遍存在街道狭窄、路面结构差的问题,还有相当一部分集镇交通主要依赖过境公路,沿公路建房现象极为普遍。1978年以来,随着农村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各地在村镇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首先突出道路建设。据福建省村镇建设统计资料,1979~1990年,每年平均修建乡村道路1500公里左右。仅1990年,福建省就投人资金1.26亿元,用于集镇和村庄的道路建设。
  集镇道路建设,以集镇总体规划为依据,结合道路现状、对外交通和田间道路,因地制宜自成网络。规模小的乡集镇,多为“十”字交叉延伸放射。中等的有“井”字或“田”字形。规模大的城镇有方格加环或半环路网。福厦公路贯穿南安县官桥镇,该镇长期以公路为市。1984年,镇集资140万元,结合过境公路改建,拆除违章建筑1680平方米,清除路障5300多立方米,整修拓宽1000米过境公路和2500米环镇道路,形成外环。镇内新建7条街道,总长2000米,连同旧街形成南北4条,东西6条呈方格加环路网。建阳县水吉镇政府于1985年发动群众集资,先后新建改建4条街道,总长3.7公里,连同旧街形成四街三路,“井”字形路网,其中1条宽20米,长1250米的主干道,街中设绿化带,两侧有百幢建筑群。龙海县港尾镇1985~1990年,先后投资3060万元,在镇驻地梅市,建成四横二纵6条主次干道,形成“目”字形路网。上杭县官庄乡驻地,对外交通原来只有一条简易公路通往县城,东、西、北三向无路可通,形成盲区。1988年,乡集资360多万元,建汀江大桥1座,小桥7座,筑路8.6公里,打通通往才溪乡的公路,为区域经济发展敞开大门。到1990年,福建省908个集镇,实有道路总长度3491公里,道路总面积3076万平方米,其中高级、次高级道路长度1244公里,面积1472万平方米,分别为路道总长度和总面积的35.6%和47.8%,有大小桥梁1652座。
  村庄道路建设,也随集镇道路建设同步发展。1982年以来,龙海县281个行政村,有210个村的村道先后铺上水泥路面。角美镇还修建1条角美至江东全长17公里的沥青路。晋江市安海镇,1980年以来修建村街道路48条,总长71公里。莆田市江口镇,1985年以来利用侨资1500多万元,镇投资800多万元,铺设62条总长130多公里混凝土路面的村间道路。南平市17个乡镇,1981~1990年累计投资2787万元,修建村道662公里和大小桥梁101座,。闽侯县累计修建村道77条,总长3925公里。至19%年,福建省村庄实有道路长度4.88万公里,其中铺装道路2.08万公里,占村庄道路总长度的42.6%。
  (二)供水设施
  50年代初,福建农村群众还是饮用溪、河、井水,有的山区利用高水位溪涧水源,用竹管引水到户。60年代开始,有的地方开始凿井建蓄水池,设机动抽水站。1969年,福安县赛岐镇取地下水源建日产千吨的自来水厂。1970年,霞浦三沙镇水厂建成正式供水。尔后,闽侯、福鼎、顺昌、福清、连江、建瓯、龙岩等县的乡镇,先后兴建自来水厂。80年代后,乡村供水设施建设快速发展。有以河流、溪渠水库为水源,建成取水、净水、输配水等三个部分组成的简易自来水厂。也有以深层地下井为水源,建成由取水、蓄水、输配水组成的供水设施。闽侯县南屿镇自来水厂1982年建成投产,1988年又投资97万元进行扩建,厂区建400吨过滤池和500吨清水池各2座,日供水4000吨,埋设管网34.8公里,供水人口4万余人。连江县黄岐半岛1镇2乡(黄岐镇、苔菉乡、安凯乡),常住人口6万余人,1年有5个月要派船到外地运水,1担水的水费相当1斤油。1982年,曾在坂尾溪建1座供水站,但只能供镇驻地生活用水。1986年,在郭婆溪水库下方,建1个日产5000吨水厂,经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处理后,沿41公里主干管道,穿越半岛的山岭丘壑,输进3个乡镇和320个渔村。并敷设4条倒虹管,开凿1条87米隧洞,穿越13座山峦,总投资348万元,投工18万多日,完成土方70万立方米,不仅满足半岛军民用水,而且供应过往靠岸渔轮供水。龙岩市红坊镇,1985年以来共集资180多万元搞水改工程,建蓄水池35座,挖水井235眼,用水压机或水泵抽水,受益人口1.59万人,占镇辖区人口的58.6%。连城县财政累计拨专项资金418万元,用于村镇打井、引水工程,还发动群众集资、投工建设,全县乡村共建供水设施38个,引水工程49处。打井108眼,受益6个乡镇的174个村,人口达17.83万人,占全县农村人口的68%。上杭县官庄畲族乡辖18个行政村,人口约3万人,原是上杭县四大旱区之一,曾流传“官庄官庄,树少山光,三天不下雨,无水煎茶汤”的民谣。1987年,乡集资兴建两个自来水厂,日产水4000吨,解决了村民长期饮水难的问题。至1990年,福建省908个集镇,建有392个自来水厂,生产能力39.33万吨/日。共铺设输水管道2009公里。用水人口210万人,有9378个村有供水设施,受益人口530万人,村、镇用水普及率达24.7%。
  (三)电力建设
  50年代初,永春、同安、建阳、闽清、平和等县乡村开始试办农村小型水电站。1957年,闽清县金沙镇有3079户首次装上电灯。至1959年,福建省农村已建379座小型水电站,总装机容量7900千瓦,部分农民开始用电碾米和照明。60年代后,农村小水电进入全面发展阶段。至1969年,已有小型水电站2128座,总装机容量7.69万千瓦。70年代,县、乡、村三级掀起办电新热潮,永安县小陶镇先后建造水力发电站16座,装机容量4104千瓦,年发电量1193万千瓦小时,99.8%的农户用上电。到1985年末,福建省100%的乡镇和47616个村庄、80.5%的农户用上了电。农村用电量由1981年的7.52亿千瓦小时,增到1985年的14.44亿千瓦小时,5年间增加近一倍。其中,乡镇企业用电占30.2%,农副产品加工用电占21.2%,农业排灌用电占7.6%,生活照明及以电代柴等用电占41%。永春县乡村电炊户占乡村总户数的20.3%,人均用电212千瓦小时。闽清县乡村农副加工用电达61万千瓦小时。福鼎县秦屿镇在70年代建有章溪与平桥2座水电站,总装机容量仅1000千瓦。1987年,该镇又投资29万元,架设两条总长25公里的输电线网,与福鼎县和闽东电网并网;1990年又新建35千伏安的供电所1座,满足了镇区生产和生活用电。南安县官桥镇于1988年扩建输变电站,装机容量从原来2000千伏安,增到8000伏安。龙岩市红坊镇于1989年投资130万元,新建水电站1座,装机容量800千瓦,年发电量200万千瓦小时。莆田市江口镇投资55万元,架设1条3500千伏安的输电路,专供外资企业用电。同时投资418万元,建3.5万千伏安输变电站,为镇区企业输入强劲电力。闽西老区610个偏僻基点村,已有420个村通了电。至1990年,福建省100%的集镇和64102个村通了电,占村庄总数84500个的75.8%,农村用电量达24.45亿千瓦小时,是1981年3.25倍。908个集镇驻地的街道普遍装上路灯,计27876盏。
  (四)邮电通信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福建省农村邮路发展迅速。1955年,开始建设农村电信,至1958年,除海岛外实现乡乡通电话。1979年,福鼎大嵛山、霞浦浮鹰、西洋、平潭南海等岛的海底电缆建成后,福建省所有乡镇都通了电话。到1985年,福建省已有62.7%的行政村通了电话。装农村电话交换机的乡镇,占集镇总数的98%,装载波电话终端机的乡镇占集镇总数的62.6%。福鼎县秦屿镇邮电支局交换机容量300门,有12路载波机2套,无线高频12路设备1套,容量1000对。晋江安海镇拥有1200平方米的邮电大楼,邮电代办所46处,有电报电路1路,长途电话9路,交换机总容量200门。安海、青阳、石狮3个镇,投资800多万元安装程控电话。1985年后,福建省地方财政每年拨出700万元发展农村电话资金,各县也积极通过地方拨款、用户集资等形式,筹集资金建设农村电话。1989年,闽侯青口乡、连江琯头镇、漳浦佛昙镇、沙县高桥乡、龙海郭坑镇、南安诗山镇及水头镇、长乐金峰镇及古槐乡;闽清坂东、霞浦三沙、惠安南埔、崇武等13个乡镇,由人工电话改为自动电话交换机,直接接人市话。龙海县有154个村开通程控电话。莆田市江口镇投资127万元,安装程控电话300多门,其中150门为国际线路,可直拨世界各地。
  (五)村镇排水设施
  历来,福建乡村都修有明沟或暗沟,有的常年引溪渠水人沟,汇排到溪河或农田。福鼎县沙埕镇在外岙中部和兴德安、流水坑等地,修建宽深各1~2米的坑沟,作为排水系统,雨污水汇入坑沟,集排到海。但有的因年久失修,污水淤积外溢现象时有发生。80年代后,各乡镇在建设道路的同时,均疏浚沟渠,配套修建排水系统,铺设排水管道,或石砌明沟加盖。多数是雨污合流制排水系统。1990年,908个集镇实有下水道长度1769.75公里,日排污水量25.29万吨。
  (六)环境卫生设施
  80年代,村镇在进行规划建设的同时,有的已开始建立环境卫生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配置清洁卫生设施,改造公共厕所等。1980年后,福鼎县南镇村累计投资8.8万元,建10座砖混结构公厕,并设专人管理,配备清洁车2辆,清洁工9名,负责清洁街道。莆田市江口镇先后共投资800多万元(其中侨资300多万元),拆除旧粪坑14803个,新建427座砖混结构公厕。1985年,平潭县在整治村庄环境卫生的同时,修建公共厕所115所,1986年又新建公共厕所110座。1988年投资7.65万元,对粪便进行综合利用,建造小型沼气池53口,并把250立方米的蓄粪池改为沼气池。至1990年,平潭县农村共建有沼气池1200口,总容量9834立方米,年产生沼气36.9万立方米。诏安县桥东乡桥园村于1989年开展创建“文明村”活动,从“改厕”着手,整治村容村貌。到1990年,全部拆除村内私人厕所,新建4座公厕,设置排水沟,并组建6人村级环卫队伍。
  三、公共建筑
  福建村镇公共建筑,历史上只有庵堂寺观、书院、家祠等。清顺治十八年(1661年),福安县溪东村建筑闽东第一座天主教堂。清末,开始有基督教堂。光绪十七年(1891年),晋江县金井乡旅外侨胞捐资创办毓英学校,开闽南新学之先声。光绪廿七年至光绪三十三年(1901~1907年),福建籍华侨在泉州、晋江、永春、闽清等县的乡村先后办十余所小学或学堂。民国初期,邵武县拿口镇建有江西、汀州、广东会馆,其中江西会馆占地4200平方米,砖木结构,馆内雕梁画栋,馆外鎏金匾额。民国20年(1931年)晋江县安海镇建鸿江戏院,可容纳600余名观众。30年代后战乱连年,村镇公共建筑建设较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村镇功能逐步健全,村镇的行政管理、商业服务、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设施逐渐开始建设。特别是1978年后,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促进了村镇公共建筑的蓬勃发展。
  (一)行政管理用房
  50年代初,多数设在当地公房或祠庙。1958年开始利用公房改建或新建土木结构楼房。70年代后,开始建砖混或钢筋混凝土结构楼房建筑。连江县19个乡镇,1970年后新建镇政府直属机关及管理机构办公用房,总面积达17.9万平方米,占该县村镇公共建筑总面积的25.63%。永安市小陶、西洋、贡川、安砂、青水等乡镇,1977~1989年,新建行政管理办公楼总面积4.71万平方米,是前28年的5倍,其中多层混合结构占60%。小陶镇经贸大楼,高7层,建筑面积3400平方米。青水乡企业综合楼高5层,外墙马赛克贴面,廊裙铺彩色瓷砖,建筑面积2200平方米。晋江县龙湖乡,1987年在中山街小埭沟建乡政府及企业办公楼,总建筑面积7200平方米,院中还建有假山、小亭等建筑。
  (二)商业服务业用房
  70年代以前,农村集市多在空地广场或占道交易,集镇只有粮站、供销社和少数商店。1978年后,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农村出现多渠道集资发展的商业服务业,特别是沿海侨乡集镇普遍兴建宾馆、大厦和商业网点。晋江安海镇,1978年以来,先后新建安海旅社、五交化公司、华侨友谊商店等砖混或石结构建筑,总面积为1.66万平方米。龙海县角美镇,1980年筹建角美宾馆,1981年建成开业,占地3330平方米,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钢筋混凝土结构,有62套客房。1985年,在农贸市场周围建1条20米商业街,设上百套下店上宅的楼房和百间小商店。1987年,福清县渔溪镇侨胞集资兴建侨联大厦,建筑面积8240平方米。闽侯县尚干镇商业网点建筑达1.48万平方米。
  集贸市场建筑,是村镇重点建设项目之一。“六五”期间,福建省投入5945万元,陆续恢复和建设1359个集市贸易市场。据《福建市集》资料统计:1990年,福建农村实有集贸市场1411个,其中永久性的543个,简易的386个,占道或露天的482个。总建筑面积133.40万平方米,混凝土结构占总建筑面积的47.18%。福安市赛岐镇市场建于1982年,先后经四次改建扩建,至1990年总建筑面积达5280平方米。市场内设有固定摊位514个,周围设店屋32间,场内设施齐全,设有活禽笼、活鱼池、医疗室、茶水供应点等40多项服务设施。莆田市埭头农贸市场建于1985年5月,占地面积7326平方米,有综合楼2座,建筑面积2600平方米,固定摊位400多个,临时摊位1000多个,从业人员600多人。龙海县角美镇家禽专业批发市场建于1986年3月,建筑面积1080平方米,采用钢筋混凝土和钢架石棉瓦结构的农贸市场与果蔬批发市场联成一体,场内有160个摊位。永定县下洋镇历史以来长期占道为市,1986年投资72万元,建成占地面积8280平方米集贸市场,其中永久性建筑3625平方米,设400个摊位和3层58间店面,建筑面积6252平方米,应市商品有副食品、家用电器、日用品和农副产品等200余种。同安县马巷镇1987年修建蔬菜批发市场,占地5000平方米,修建顶篷搭盖收购场3座、900平方米,铺设条石候售场近3000平方米,日上市20余种蔬菜100多吨。南安县官桥镇,有综合、粮食、柴草、牛墟等4个市场,总建筑面积2.63万平方米。其中综合市场为四层钢筋混凝土结构,底层为农贸市场,二层是小商品市场,三层为住宅,建筑面积1.37平方米。官桥牛圩,占地面积3500平方米,四周有条石砌成围墙,场内建有拦牛铁框架,1990年耕牛成交量1.35万头,是全国闻名的耕牛集散地。
  (三)学校用房
  50年代初期,大都利用当地祠堂、寺庙办学。1958年,各公社所在地开始利用旧房改建校舍。1961年,实行公社办中心校、村办民校的规定,各公社驻地开始建土木结构中小学校舍。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学校建设较少,1978年后逐渐恢复建设。1982年7月,中共福建省委三届五次会议后,建立县、乡、村普及小学教育责任制。1983年9月,福建省人民政府颁发《关于鼓励和支持华侨办学的若干规定》,1984年4月又颁发《关于鼓励和支持农村社(乡)、队(村)群众集资建校办学的若干规定》,开始出现地方财政、群众集资和华侨捐资建校办学的新局面。据连江、长乐、闽清三县统计,50年代后新建中、小学校舍,总建筑面积100.99万平方米,其中1978~1990年新建的就占86.6%。顺昌县1979~1985年累计投资1880万元,乡村集资518.58万元,新建村镇中、小学校舍工程238项,总建筑面积10.12万平方米,同时修复旧校舍2.61万平方米,达到校无危房,班有教室。闽侯县南屿镇1980年以来共集资440万元,新建教学楼3.95万平方米。此外,另集资24万元充实电化教育设备。龙岩地区在1983~1985年间,国家补助430万元,县(市)投资45万元,乡村筹集224.7万元,新建166所新校舍,竣工面积6.02万平方米,新建教室791间,教师宿舍227间。龙海县仅1986年就集资240万元,新建、扩建村镇中、小学教学楼13座,总建筑面积达1.31万平方米。福清县在1984~1988年间,侨胞累计捐资3873万元,为乡村314所小学和23所中学建教学楼、宿舍、礼堂等建筑,总面积达24.48万平方米。晋江县金井、龙湖、池店等乡村,由侨胞捐资扩建、新建毓英、南侨、信阳中学和57所小学校舍,总建筑面积达11.86万平方米。至1990年,福建村镇有小学18040所,初级中学759所,高中和职业高中228所,在校学达318.19万人;幼儿园6063所,在园幼儿50.67万人。
  (四)医疗卫生用房
  50年代初,许多农业社成立保健室、卫生站。1958年后,公社所在地建立保健院,大队(村)办卫生所,开始利用公房或祠堂开设门诊。1958年后逐渐开始建设,80年代,各乡镇普遍开始更新、扩建卫生院。以龙岩市曹溪镇中心医院为例,
  1958年用部队营房改建,1981年新建二层病房楼,建筑面积560平方米;1984年增建三层门诊楼,建筑面积1226平方米。永安市小陶镇卫生院,1986年新建680平方米病房,次年增建门诊大楼,设有透视、化验、手术、病房等科室,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连江县19个乡镇普遍建有卫生院,至1987年,总建筑面积达2.29万平方米,部分医院还设有手术室等设施。晋江县安海镇有侨办医院1座,建筑面积8481.7平方米,病床208位,卫生所1处,下设4个分院,还有联合诊所、街村医疗站31个。至1990年,福建省集镇驻地普遍建有卫生院,有14204个村建有医疗点。
  (五)文化设施用房
  50年代,福建农村就开始设俱乐部,到1956年,福建省乡村文化站发展到337个。70年代末,建阳、甫田地区首先在农村试办文化中心。到1981年,福建省有42个县的乡镇投资8850万元,兴建74万平方米建筑,试办275个文化中心。建瓯县东峰、南雅,建阳县将口,莆田县笏石,福清县龙田、渔溪等乡镇文化中心不但有影剧院、文化楼、运动场、宣传栏,还有花园草地。福安县坂中畲族乡仙岩村,1982年由省、地、县民政部门拨款1.05万元,新建钢筋混凝土结构面积100平方米的文化站,内设阅览室、收视厅,存书1200册。永安市小陶镇于1983年建小陶影剧院,占地6300平方米,建筑面积3511平方米,设有1400座位;1984年建高4层的文化大楼,占地12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53平方米,内设游艺厅、书法、图书阅览室等。1990年,福建省村镇计有影剧院793座,文化中心528个。
  据福建省村镇建设资料记载:1980〜1990年,村镇新建公共建筑面积2500万平方米。至1990年,实有公共建筑面积5895万平方米。1987年,福建省建设委员会对各县乡(镇)公共建筑结构质量进行检查,受检的1399幢乡镇学校、影剧院、礼堂等建筑物,检查结果:比较安全的建筑仅占26.7%,需要加固的占51.4%,结构存在严重隐患的危房占21.9%。村镇建房中无证设计、无证施工的现象普遍存在。
  四、生产建筑
  民国时期,省内乡村只有零星分散的个体手工业者和各种手工作坊,生产建筑很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一五”(1953~1957年)时期,一些农业社利用当地公房、寺庙,组织农村“四坊”(磨、油、粉、糖坊)、“五匠”(铁、木、蔑、石、泥水匠)办起各类生产合作社。1958年农村人民公社以各类生产合作社为基础,办起农械、木器、铁器等小型工厂,社队开始建设生产厂场。1960年后逐渐下马,只有少数办得较好的社队企业获得巩固和发展。1966年后,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影响,社队企业发展缓慢。农村生产建筑的建设停滞不前。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产业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涌现出许多专业户、专业村和多种经济形式的乡镇企业,兴建各类工副业生产工场、厂房和仓库等生产建筑。1981年,泉州地区农民首先兴起集资联办企业。据不完全统计,1985~1990年,共计投入资金2亿多元,新建各类生产建筑387万平方米。晋江安海镇有工业企业526家,1987年建桥头加工区,占地面积14.3万平方米,区内有恒安、宏路等公司,恒安大厦建筑面积达4.31万平方米。东石镇于1988年建各类仓库17座,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3个露天堆积场占地8000平方米。南安县石井镇的静水山庄,园内建有时装、锯片、石业、磁砖等生产厂房,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龙海县角美镇龙江村的中外合作龙狮瓷品公司,投资554余万元,占地2.8万平方米,建生产用房面积8800平方米。沿海地区还有大量个体的村办小厂,如水暖器材、服装、塑料、儿童玩具等工厂,多数采用前厂后宅或楼下办厂楼上作居室,把生产和生活融于一体。莆田市江口镇建立养殖业中心,养鳗鱼、对虾等水产,养殖用地扩大到27公顷。自1983年以来,福鼎县的前岐镇办农用塑料厂,建生产厂房面积达1.3万平方米;秦屿镇有造船、自行车零件、舒乐衬衫、灯泡、车闸、二轻机械、锁厂等7家,生产用房总占地面积达3.56万平方米;点头镇于1985年投资50万元建茶叶精制厂,占地1500平方米,建筑面积800平方米。邵武市拿口镇、洪墩乡先后办厘竹厂、饮料厂、造纸厂、农械厂和综合加工厂,工业用地14多公顷。长乐县金峰镇风洋村办印染厂,厂区占地1.3万平方米,生产厂房建筑面积1.07万平方米,拥有染整流水线,染整纯棉布、混纺、涤纶、化纤等布料,年产值1600多万元。龙岩市从乡、村到联户均兴办不同规模的水泥厂,红坊镇办年产4万吨的水泥厂,占地面积6.02公顷,生产厂房及附属用房总建筑面积达1.32万平方米。据福建省村镇建设资料统计:1981~1990年,福建省村镇新建生产建筑总面积2350万平方米,是前30年建筑总和的1.67倍。至1990年,福建省村镇实有生产建筑总面积3703万平方米,其中混合结构1923万平方米,占总生产建筑面积的51.95%。
  第三节 管理
  一、机构
  1979年12月,全国农村房屋建设工作会议后,福建省人民政府于1980年组织省农林水办公室和省基本建设委员会,分工负责开展福建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工作,农林水办公室负责对村镇的山、水、田、林、路、村的全面规划和选定村镇的试点。省基本建设委员会负责对试点村镇进行建设规划、房屋设计和分配补助建房材料以及组织预制件生产。指定省建筑材料工业局、省建筑工程局、省农业厅等部门配合,协同开展农村房屋建设试点。是年7月,召开福建省农房建设工作会议。
  1981年下半年开始,各地(市)县先后建立农房建设管理机构。南平市成立农村建房工作领导小组。福州市建设局建立农村建房科,所属3个区分别成立农房设计室。晋江行署建设委员会和南安县分别设立农房办公室,惠安县设立农房局,永春县设立农房科。建阳地区建设委员会和邵武、建瓯、松溪等县设农房管理机构。至1982年6月,福建省有3个地(市)和10个县(市)以及一些公社、大队建立农房建设管理机构。
  1983年6月,福建省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设立乡镇建设管理处,主管福建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村镇建设从组织机构上得到加强。各地(市)、县、社、队原设的农房管理机构,也先后调整为村镇建设管理机构。至1986年末,福建省村镇建设管理机构,有省级1个,配备4人;地(市)级9个,配备20人;县级72个,配备255人;乡级552个,配备助理员802人。各地土地管理局建立后,管理人员有的划归土地管理部门,村镇建设管理机构因缺乏编制曾一度削弱。1989年末,福建省县级村镇建设管理机构只有44个,乡级437个。1990年,县、乡两级管理机构逐渐恢复。至年末,福建省村镇建设管理机构有省级1个,配备6人,其中专业技术干部4人;地(市)级9个,配备14人,其中专业技术干部4人;县级64个,配备190人,其中专业技术干部14人;乡级605个,配备助理员1076人。其中南平地区10个县(市)128个乡镇全部建立管理机构,共配备307人,人员全部到位。连江、罗源、漳浦、安溪、德化、建宁、周宁、长汀等8个县未建立管理机构。
  二、法规
  1979年以来,福建省村镇建设全面开展,管理法规也随之逐步健全。除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方针政策外,福建省还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地方性的法规。
  1981年4月,国务院发出《关于制止农村建房侵占耕地的紧急通知》,福建省政府随后发出《关于坚决制止侵占耕地建房和买卖土地的通知》。是年6月,福建省基本建设委员会召开基本建设工作会议,就坚决制止乱占耕地建房现象做了专门讨论和部署。嗣后,各地迅速开展清查处理乱占土地、滥用耕地建房现象。至1982年末,清查出违章占地建房户计154634户,分别进行清理。其中责令停建的6818户,拆除的5230户,折价归公的293户,罚款和补交土地补偿费的68156户计1324万多元;还严肃处理了非法占地建房的公社副主任以上干部1530人。
  1982年,福建省建设委员会印发国家建委、农委颁发的《村镇规划原则》。同年,福建省政府制定《福建省关于农村建房用地管理暂行规定》,各地(市)、县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管理细则。建阳县麻沙镇、莒口乡分别建立一套实施办法,做到村镇建设实行“五个统一”:建设选点统一,办理建房手续统一,施工队伍统一,实行工程质量监督统一,地方建材管理统一。闽清坂东公社新壶、樟山大队实行建房用地一律向生产队申请,社员大会讨论通过,大队审核报公社,由县审批并交土地补偿费后才可动工。晋江地区组织农房建设规划试点工作组,在惠安县涂寨公社庄内大队制定《大队民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并确定建设规划总体方案,粗线条地做出民房、公共福利设施等项目的布局用地标准,安排给排水道路网和绿化带,确定近期建设用地标准。其间,各村镇从控制建房用地开始,进入粗线条的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1985年10月,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颁布《村镇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共38条,对村镇建设管理、规划管理、用地管理作了具体规定。同年,邵武市制订《村镇建设用地管理实施细则》,提请邵武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开始执行建设许可证发放制度。屏南县双溪镇按规划要求对各项建设实施统一管理,统一规定每户建房宅基用地为面阔7.2米、深12米。
  1987年4月,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发出《关于印发《以集镇建设为重点调整和完善村镇规划工作的要求》的通知》,福建省建设委员会发出《关于调整完善乡镇规划的意见》,提出规划的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内容深度,要求要完成“六图一书”和规划审批程序等规定。省、地(市)、县三级共落实不同类型的92个集镇为建设试点。省、地(市)、县三级分别抓试点(省3个、各地市2个、县1个),以集镇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实行“统一规划,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加深加细集镇建设规划的调整和完善。
  1989年2月,福建省建设委员会发出《关于建立地(市)、县村镇建设管理站的通知》,规定管理站隶属各地(市)、县建设委员会(建设局),人员由各地(市)、县建委(建设局)统一管理,派驻各乡(镇)工作。管理站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的各项法规、政策,组织编制总体规划、详细规划,检查监督规划的实施,发放建设许可证,负责建筑物放线,对施工队伍管理和建筑质量检查以及村容镇貌管理等工作。8月,福建省政府颁发《福建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共26条,规定了适用范围、规划编制原则、审批程序、建设管理的规定和办法以及违章处罚条款等。同年福建省建设委员会发出《关于使用《福建省村镇建筑许可证》等证书、表格的通知》,制定“村镇建筑许可证”、“个人建房申请表”、“村镇单位建设申请表”、“制止违章建筑通知书”、“村镇违章建筑处罚通知书”和“村镇违章建筑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书”等6种配套证书表格,从1990年1月1日起正式使用。同年12月,福建省建设委员会、财政厅、物价委员会联合颁发《关于整顿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收费的通知》,规定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中的收费标准和使用办法。
  1990年5月,福建省建设委员会转发国家建设部《关于县以下建制镇贯彻执行《城市规划法》的通知》,结合福建省实际情况,提出县以下建制镇的规划区划定工作和完成日期,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审批程序,明确县以下建制镇、集镇和村庄由村镇建设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分工仍保持不变。
  三、人员培训
  1983年以来,福建省各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通过举办短期培训班、委托代培等形式,培养一批初级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人员。据福建省建设委员会资料统计,1983~1990年,共培训村镇建设初级人员5259人次。其间,各地(市)还在短期培训队伍中,分5批选送优秀人员往湖北孝感地区建工校或河北农业大学的村镇建设学校深造学习。并在福建省建筑工程专科学校增设村镇建设专业,采取定向招生、定向分配的办法,为村镇建设输送140多名专业技术人才。1989年,还选派部分基层村镇建设管理人员到上海青浦县村镇培训中心学习。
  1983年以来,福建省建设委员会和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先后联合举办5期县长研究班,计有114位正副县长参加学习,并举办1期镇长培训班,有34位乡镇长参加。各地(市)也相继举办12期乡镇长培训班,有600多人次参加培训。同时委托福建省建筑专科学校举办四期村镇详细规划培训班,共培训村镇建设助理员325人。
  四、规划、设计评选
  1984年以来,福建省建设委员会和福建省土木工程建筑学会联合组织开展村镇规划、农村住宅和文化中心设计方案的竞赛评选活动,推动村镇规划建设工作发展。1984年1月,在福州市召开第一次村镇规划方案评选会,共选出11个优秀规划方案。其中:长乐县海星村、闽清县湖头村和松溪县茶平集镇规划方案获二等奖,龙岩市红坊镇、上杭县石牌岗村规划方案获三等奖。并将获奖的5个方案选送参加1984年2月全国村镇规划竞赛,海星村和湖头村规划方案获优秀奖,其余3个方案获纪念奖。1984年、1987年、1989年、1990年又先后4次开展村镇规划方案评选,共评出119个优秀方案。
  1985年和1987年,先后2次开展农村住宅和文化中心设计方案评选,共选出31个优秀方案。其中农村住宅设计方案获二等奖的2个,三等奖的8个,鼓励奖的14个。这些优秀方案有的收编于《福建省农村住宅建筑设计图集》。文化中心设计方案获二等奖的6个,三等奖的3个,鼓励奖3个。其中,上杭县建设局设计的南阳乡文化中心方案,收编于1987年建设部乡村建设局编印的《全国集镇文化中心设计竞赛优秀方案图集》。
  2.本表摘自福建省建设委贵会编制的《1990年福建省村镇建设统计年报》。
  附:部分村镇规划简介
  一、南安县官桥镇
  位于南安县南部,距县城20公里,离泉州市区22公里。东连晋江县,西南与同安县毗邻,南通水头镇。福厦公路贯穿全境。镇规划区面积3平方公里,人口现状1.25万人。
  城镇性质:为全镇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以发展外向型加工业和集市贸易业的侨乡城镇。
  规划年限:近期1995年,远期2000年。
  人口及用地规模:近期2.5万人,远期3.5万人。规划建设用地1.64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约82平方米。
  规划结构:镇区分为中心区、东侧旧区、西侧旧区、西北新生活居住区和北部三资企业加工区。
  道路系统规划:福厦公路按32米红线控制,减少两侧支路与公路的交又口数量,预留人行天桥位置。镇区道路分为交通性、生活性和商业街三类。基本为方格网状道路系统。
  工业和仓库用地布局:近期利用仙枝公路,往北山坡地发展,远期开辟新外环路。旧区内部工业有污染的工厂应加以治理,否则应转产搬迁。仓库以保留现状为主,工业区内部自留仓贮用地,在粮行米市设粮食、饲料仓库。
  居住用地:往西北方向发展,鼓励建多层住宅和单元式住宅,严禁在福厦路东侧新建、扩建和改造住宅。
  商业街及市场:现商业建筑多为“前店后坊、楼层住人”的形式,可继续保留这种形式,但应避开过境交通和交通主干道。规划在现有市场基础上予以扩建,增加伴车场地。
  绿化用地:由中心区公园和小区游园及行道树组成,福厦路两侧设绿化隔离带。
  文体、教育、医疗卫生用地:对电影院、体育设施、中小学、幼儿园、镇医院、门诊部进行具体布置。
  给水工程规划:选择后桥水库作为近期水源。远期拟引灯塔水库作备用水源,用水标准按每人每天120升考虑。全镇总用水量8000吨/天,水厂选址在五星中学向北。
  排水工程规划:排水采用合流制系统。生活污水需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水体,工业污水需经处理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后再排入水体。
  电力规划:现状变电站可以满足,远期需增加1台400千伏安变压器。
  电讯规划:现状邮局位置适中,保留其位置继续发展。
  二、建阳县麻沙镇
  位于建阳县西北29公里处。邵武至建阳公路穿越集镇中心,镇规划区形成东西3.2公里,南北1公里的狭长地带。规划区内有3个行政村,总人口10327人。
  集镇性质:以农业为主,同时发展村镇企业、商业和服务业,为全镇政治、经济、科技服务中心,并促进周围乡镇经济发展的中心集镇。
  规划年限:近期1992年,远期2000年。
  人口及用地规模:至规划期末,总人口为1.2万人。集镇现有建设用地98.31公顷,人均为95平方米。至规划期末,建设用地111.5公顷,人均92.9平方米。
  集镇道路网规划:邵武至建阳公路干线从镇西,东移到麻阳溪南岸边,建阳至黄坑公路东移到东瓜山脚下与商业街平行。镇内道路分三级。第一级:现过境公路改为商业街,宽24米,长2.2公里,中间地段组织新的集镇中心。第二级:为镇小区与外部联系道路,宽14米,并布置一定的公共中心。第三级:为小区内部联系及消防道路,宽10米。
  集镇住宅建筑规划:在商业街中段北侧规划一商品房开发区,并在3个行政村组织新的农民住宅群。对于原有住宅区的改造,主要按道路控制房屋的修建。
  集镇公共建筑规划:在商业大街布置商业、服务业等公共建筑项目以及电影院、车站等。在塔林新村路西侧布置商业服务点或个体商店,解决居民日用品需要。
  乡镇企业及仓库用地规划:在集镇东南面的麻阳溪南侧,开辟为集镇工业发展区。在集镇主干道东端的独立地段,规划一商品物资仓库区,面积为40.5亩。
  集镇管线工程规划:集镇供电已由江坝、金台电站与邵武市电网联网,基本能满足生产、生活用电,集镇内供电线路以商业街走向为主,架设分送用户。供水规划:在麻阳溪上游建一水厂,按日供水量2000吨设计。排水规划:主要以道路的排水沟、涵洞等设施排放,流入麻阳溪。
  集镇现有绿化面积约为5万平方米,人均4.9平方米,覆盖率为5.1%,规划增加东瓜山公园和公共建筑以及住宅区的绿化,面积约为7.8万平方米,人均6.7平方米,覆盖率为7%。
  集镇建设用地发展方向:集镇后备扩建区布置在梁墩村的东南面的公路北侧,面积为250亩,主要是旱地和部分水田,用于将来居住建筑及商业、服务业的公用设施的配套建设。
  三、闽清县湖头村(大队)
  为坂东乡政治、文化、经济的中心,全村630户,2760人,耕地面积1971亩,人均耕地0.71亩,果园121亩。该村人多地少,住房拥挤,选择离村5华里的“后门山”山坡地作为建房规划区。
  规划区是由两个山坡地,及两山中间的一条带形低产边角地组成,山顶上各有一个梨园和枇杷园。狭长带形边角地原有一条宽4米,长1公里土路直通主村。规划区共设计130户住宅约666人。
  住宅布局:规划随坡就势,顺等高线的曲线自然排列,不采取拉直、找平、坎坡的做法。住宅建筑以多样单元组合,把几种不同类型的住宅布置成组团,每个组团有一个小的绿化中心。宅基控制在110~150平方米。住宅均采用大进深方案,以二层为主。
  公共建筑:规划集中布置,分成商业、文化娱乐及教育三个组团,集中布置在规划区中部的主要干道旁。公共建筑的每个组团都配有独立的小广场或院落,并布置绿化、喷水池、雕塑小品。
  道路布局:充分利用原有土路,并改造路面,使之成为新村规划的主要干道,由该干道向两侧住宅和公共建筑方向分叉,以两个果园为中心的坡地成环形放射式道路系统。
  水电等管线布局:随路而行,水源取地下水,在梨园山顶设水塔,山下设大口井及水泵房。污水及雨水排入稻田,田中养鱼。两个配电站布置在梨园附近和三角地。
  绿化系统:规划保留北部梨园和南部枇杷园,并在保存的黄乃裳陵墓周围布置绿化。此外,在主要干道交叉口的三角地带及干道两旁植树,构成点面结合绿化系统。
  四、长乐县营前镇海星渔村
  位于闽江下游左岸,与马尾隔江相望。全村耕地65亩,人口1816人,人均耕地0.03亩。有12个渔业队和1个农业队。1983年编制渔村建设规划,规划年限为1983~2000年。
  规划建设布局:以旧村就地改造为基础和扩展新村相结合,利用后浦边8亩多的荒地和四周河滩地回填,平整统建新村。统一修建厕所、道路和排水设施。利用村前屋后的闲杂地建小公园、小亭台、小池塘,种植花草。利用水网密布、前街后河的特点,在河岸水边叠石为基,使建筑物悬挑水面。并在河岸垒石阶。便利村民洗衣或停靠舟楫。
  村居建筑:采用低层(二层)和高密度相结合,加大房间深度,缩短宽度,各户房间并联,一户只占一开间,一座房屋有10~20开间。利用内楼梯为垂直通风井,中间隔间用花格,使前后空气流通。外型采用比邻排建造,使两排住宅正立面对位组成一个组,排与排间有较宽敞的统一巷道,作为渔民集体织网场所。临河采用单层结构,使楼房后退半间,既减少楼坪悬挑的自重,又整体划一。民房立面采用清水砖墙勾缝,硬山顶,起到预防台风的作用。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城乡建设志

《福建省志·城乡建设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上限追溯事物发端,下限止于1996年。设概述、大事记、地图集、专业分志、人物志和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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