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公共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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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城乡建设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1692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公共交通工具
分类号: U491
页数: 7
页码: 118-124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包括人力车辆和公共汽车。人力车辆按车型划分为人力车、四轮车和三轮车,其中人力车在民国时期出现,四轮车和三轮车则分别在民国9年和民国36年出现。公共汽车最早出现在民国7年,当时在闽侯县出现,随后在思明县也出现了公共汽车公司。至1990年,福建省内城市公共交通工具以公共汽车为主,而人力车辆逐渐减少并被淘汰。
关键词: 福建省 城乡建设 城市公共交通 公共交通工具

内容

一、人力车辆
  按车型划分为人力车、四轮车和三轮车。
  人力车又称“黄包车”或“东洋车”。民国4年(1915年),首先出现于闽侯县(今福州市)。民国13年思明县(今厦门市)开元路筑成之后,是年8月市内也出现人力车。至民国25年,全省已发展至6000余辆,其中:闽侯县有4332辆,厦门市有1716辆,泉州、南平、古田、长汀等地也有少量人力车。民国27年后,厦门市开始逐年减少,至民国36年,厦门市政府明令禁用人力车载客。1949年末,福州市内还有3800余辆,1956年5月,市区1052辆人力车与四轮车合并,成立福州市交通合作社,后逐渐淘汰,最后一辆于1958年10月送进省历史博物馆收存。
  四轮车俗称“脚踏辇”,又称“老鼠拖尾”,是用人力车座改装后挂在自行车上牵引的单座位载客小车。最早出现于民国9年(1920年),福州市较多,1949年发展至300余辆,1956年福州市区有417辆,1957年改单人座位为双人座位。60年代后,长乐、闽侯、福清、连江、平潭等地也相继出现。发展较快的首推长乐县,1976年有833辆,年运客量都在100万人次以上。70年代后逐渐淘汰。1989年,福州市内尚有168辆;1990年,福州市区全部禁用。
  三轮车最早出现于厦门市。民国36年(1947年)4月,由华侨集资从新加坡购进“侧斗型”三轮车百余辆,成立厦门交通公司,专供车辆出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厦门市有车馆业主123家,计439辆三轮车。1956年车辆统一人股,成立厦门市三轮车合作社,年客运量达500多万人次。1957年,南平市和龙岩县搬运公司,先后成立三轮车运输队,同年,福州市交通服务社也从上海购进双人座三轮车70辆,分别在市(城)内经营客运。嗣后,漳平、永定、南靖等县也都大量发展。据1987年福州、厦门、漳平、泉州、南平、三明等6市统计,有客运三轮车1011辆。至1990年,厦门市尚有638辆,龙岩市有650辆,漳平市有359辆,福州市有270辆,南平市有50辆,宁德和福安分别为32和15辆。
  二、公共汽车
  民国7年(1918年)4月,首先在闽侯县(今福州市)出现。由官商合办延福泉汽车路股份有限公司,以3辆汽车经营水部门到台江一线。开办后由于乘客稀少,不久即告停业。民国9年,官方人士林炳章、商人张遵旭等人再次组织恢复,经营十年,数度停止,终因资金短缺宣告倒闭。
  民国15年(1926年),马来亚归侨黄晴辉、冯开让、薛煜添等8人,集资购买小型客车2辆,开始经营思明县(今厦门市)公共汽车营运,年末,成立“全禾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拥有10辆汽车,开辟5条市区,郊区线路。民国18年7月,由张镇世、洪晓春发起投标、组建公共汽车公司,营办市区公共汽车业务。未几,公共汽车公司与全禾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成立“厦禾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拥有42辆汽车,开辟6条公共汽车营运线路。
  民国19年(1930年)、民国20年,闽侯县民营福峡、复兴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成立。民国23年,官办福马车务所也开始经营闽侯城、郊公共汽车营运。至此,福建省闽侯、思明两地计有公共汽车80余辆,营运线路13条,线路总长132公里,营业亦较兴旺。
  民国26年(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当年10月,福马车务所奉命专营盐运,将营业线路移交复兴汽车公司经营。民国27年5月,日军占领厦门,厦禾汽车公司被日伪政权接管。同年,国民党福建省政府迁往永安县,福建省运输公司第二总段——永安站,开辟县城至黄历等4条公共汽车营运线路。民国28年福峡汽车公司房屋、车库被日机炸毁,是年5月该公司被迫停业。民国30年4月日军侵占闽侯时,复兴汽车公司经理被日军杀害,该公司亦告停业。此后历5年之久,闽侯县无公共汽车营运。
  抗日战争结束后,民国34年(1945年)9月,福建省政府迁返闽侯,永安县公共汽车随之停办。同年10月,国民党厦门市政府接管厦禾汽车公司后,停办厦门市区公共汽车。民国35年3月,福州市原民营汽车公司旧员重组复兴、福峡汽车联营处,恢复福州市区公共汽车营运。民国36年,该汽车联营处因负债严重,邀请省经建会投资,改名“福州市经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1949年夏末因经营困难而倒闭,至福建解放前夕,省内城市公共汽车无一保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福建省运输公司福州市支公司客车队于1949年12月10日成立,以2辆公共汽车恢复福州市区肃威路至万寿桥一线营运。厦门市区公共汽车也由福建省运输公司开始兼营。此时,全省仅5辆用旧载货汽车改装的木质车厢公共汽车,全长不过6米,载客仅30余员。
  1952年1月,福州市正式成立公共交通公司(以下简称公交公司),克服车旧油缺,以木炭代燃料坚持营运,取得稳步发展。1956年12月,厦门市交通局开始筹建厦门市公交公司,于1957年元旦正式成立。同年,首批国产松花江牌公共汽车分配到福建省,首先在福州、厦门市区公共汽车线路营运。
  1958~1965年,鹰厦、外福铁路通车后,沿线城市建设加快,促进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继1958年10月,南平市区开始有公共汽车营运后,漳州、三明、泉州等城市相继组建公交公司。至1965年末,福建省公共汽车已发展至179辆,挂车28辆,其中,国产公共汽车占总车辆数的72%。年客运量增至4908万人次,分别比1950年增长11.2和75.5倍。
  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前3年公共汽车营运受到影响,1970年后逐渐恢复。其间,邵武、龙岩、永安、莆田、建阳、宁德、光泽、建瓯、闽清、漳平等10县成立公交公司。1974年,福州市赤卫区(今台江区)机动车厢厂(1975年改名福州市客车厂),开始生产644、660型公共汽车,供应省内各地公交公司营运。1976年开始,为改善城乡间交通“乘车难”的局面,福建省基本建设委员会在车辆分配和购车资金等方面,扶持县镇发展公共交通企业。至1979年,有27个县建立公交公司。计有公共汽车282辆,承担着1582万人次的客运量。
  1980~1990年,福建省新增公共汽车862辆,客运量从1.54亿人次增加到2.97亿人次。营运线路长度从7092公里增加至23216公里。至1990年末,福建省有46个公交公司,分布在除上述6个城市外的邵武、莆田、龙岩、永安、宁德、福安、武夷山和石狮等8个城市及32个县。公共汽车发展至1456辆,比1979年增长近2倍,是1950年的91倍。其中,14个城市计有公共汽车1030辆(含全社会)。1990年10月,福州市公交公司引进2辆英三、无轨电车
  福建省仅在福州市建有1条无轨电车营运线路。1982年2月,福州市成立无轨电车筹建小组,组织建设从福州火车站沿五一路至台江无轨电车线路。工程由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福州市供电局等单位负责设计施工,同时邀请北京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的技术人员参加。1982年9月29日动工,1983年6月25日完成。共架设无轨电车线网8.5公里(单向双线),并在台江广场、五四北路东侧各建一座直流牵引变电站,以及在斗门、火车站两地各建1个停车场,配有上海电车厂制造的SK-561型无轨电车20辆。总投资600余万元。于同年10月1日正式开始通车,并移交福州市公共交通公司经营,编为“51”路。1990年,福州市政府又投资30万元,加装直流牵引变电站的双电源电力线网和改造变电站设备。年末,无轨电车增至28辆。福州市无轨电车自营运以来,承担市区20%强的客运量。
  四、小公共汽车
  小公共汽车是80年代新兴的城市公共交通工具。采用中型客车,以固定线路走向、招手停车、就近下车、分段计费为营运特征的小公共汽车,首先出现于厦门市。
  1984年7月20日,厦门市公共交通公司与香港昌盛国际贸易公司合办厦盛小巴士公司,港方投资67万美元,购进日本生产丰田卡斯特25座中型客车50辆,合作期三年,于同年9月16日开始营业。在市内经营轮渡至厦门宾馆、厦门大学、火车站(行厦禾路一线)、湖里、集美、莲坂(行湖滨南路一线),和厦门大学经公园至火车站等7条小公共汽车专线,总长度56.2公里,线网长度39.5公里。创办以后收到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988年8月31日,合同期满结业(按合同车辆余值归厦门市所有),公司更名为厦门市小巴士公司,继续运营。
  1985年元旦,福州市开始出现小公共汽车专线。有福州市公共交通公司、福州市交通服务公司、榕城汽车服务公司以及个体经营的小型客车30余辆,共同在火车站至台江、全长8.3公里的线路上运营。同年2月26日,福州市公交公司与香港昌盛国际贸易公司合作经营,成立福盛小巴士公司,港方提供日产丰田卡斯特空调车计30辆,经营福州火车站至台江等小公共汽车专线,年客运量达403.25万人次。1987年改合作为合资,总投资为42万美元,港方占35.8%,福州市公交公司占64.2%,原先合同期为三年,后因国家外汇比率调整,于1987年10月清盘,提前终结合同,港方收回投资,30辆卡斯特车归福州市公交公司经营。
  1989年1月,三明市公共交通公司,也开始经营小公共汽车线路,至1990年发展至24辆。
  小公共汽车的出现,为城市公共交通缓解“乘车难”的矛盾,分流了城市公共交通约15%的客流量。
  五、出租汽车
  民国19年(1930年),闽侯县(今福州市)和思明县(今厦门市)开始有商营出租汽车行。民国22年,闽侯县有银车、信捷、康达等21家出租汽车公司和汽车行,计有出租汽车39辆;思明县有21家经营出租业务的汽车公司和汽车行,分布在城区各主要街道。抗日战争爆发后,闽侯县各汽车出租公司相继于民国28年倒闭;民国37年末,厦门市尚有商办汽车出租公司15家。厦门解放前夕国民党溃退时,汽车行的部分汽车被劫走,部分汽车损坏失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福州、厦门两市公共交通公司,曾用大客车承办社会团体租车和会议包车业务,车辆都由公交营运线路上临时抽调承接。1958年,福州市公共交通公司开始有道奇、奥司丁、本茨等6辆小轿车,承接民间婚嫁迎亲和零星租车业务。
  1978年,福州、厦门、泉州等市公交公司,先后从上海购进SH760型小轿车,组建出租车队。1979年10月,厦门市正式成立厦门市汽车出租公司。至1981年,上述3市计有出租汽车76辆。经营方式都以预约包车为主,以租用车日或行驶公里计费。
  1985年后,随着客运市场的逐渐开放,出现了全民、集体、合资,个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经营出租汽车的局面。1986年开始,大批个体经营的“的士”(出租小轿车)涌上街市,开展“扬手招车”计程收费服务。至1990年,福州、厦门、泉州、三明、漳州、永安、石狮、邵武、武夷山、南平等10个城市,计有出租汽车3958辆,比1981年增长51倍。其中,福州、厦门、泉州等3市的车辆占全省总车辆数的90%。
  福州市有市交通服务公司、榕城汽车服务公司(合资)、福州市公共交通公司和旅游部门、宾馆、酒店等经营的出租汽车499辆,以及个体经营的“的士”973辆,计有1472辆出租汽车。
  厦门市有厦门市公交公司、友谊公司、中国旅行社和联发、白鹤、厦盛等汽车公司,以及市内各社团和个人经营的客运车辆共1892辆,其中大客车253辆、中巴315辆、小巴340辆、小轿车984辆。
  泉州市有鲤城运输公司、鲤城区交通服务公司、飞达汽运有限公司(合资)、中国旅行社车队、市旅游公司、市旅游中心和市公共交通公司等7家,计194辆(其中,大客车119辆、旅行车53辆、小轿车22辆),除此,还有个体经营的出租汽车323辆。
  1984年,三明市政府投资43万元,购置8辆拉达小轿车和5辆福州组装的三菱牌中型客车,并由三明市公共交通公司调出菲亚特小轿车、北京630旅行车和东风大客车各2辆,组建三明市出租汽车公司。1986年1月,归三明市公共交通公司统一管理。
  六、客轮渡
  厦门市有城市客轮渡,是连接鹭江两岸的通道。轮渡未建之前,靠小船和舢板摆渡。据民国26年(1937年)统计,有双桨船和舢板400余只,每日过渡客商共6000余人次。民国25年,厦门市政府开始筹建厦门至鼓浪屿客轮渡。向交通银行、福建银行各借款5万元,建造轮渡码头。翌年7月,厦门市工务局向利侨公司租船2艘(后退租1艘),又向利通、金再兴公司各租1艘(利通轮和金再兴轮)。民国26年9月,成立轮渡管理处,10月1日正式通航,每小时4个航班。
  民国27年(1938年)5月,日军侵占厦门市后,轮渡被日本福大公司强占。抗日战争结束时,轮渡码头及船舶多已破损。
  民国34年(1945年)10月,国民党政府接收厦门轮渡,业务由轮渡管理处经营(属厦门市工务局),于民国35年5月复航。有“厦兴”、“厦安”、“厦禾”3艘汽轮。但因设备陈旧航班不准时,加之经营不善,轮渡管理处困境日甚。厦门市政府曾三度招商投标,最后由黄若谦等22人发起承办厦门轮渡公司,于1947年9月19日成立。有渡轮4艘,航行厦门至鼓浪屿一线。
  1949年10月17日厦门市解放时,原轮渡公司的4艘渡轮均遭破坏,其中一艘下落不明,“厦禾”、“厦兴”、“厦安”3艘经修复后于11月8日开始复航。同年12月,人民政府接管轮渡管理处,重组董事会审核股份。1950年6月召开第一次股东会议,通过新章程,改名为厦门轮渡股份有限公司,成为公私合股经营的企业。
  1952年2月,厦门轮渡公司与厦集等公司合并为厦门轮船公司,厦门轮渡设站。1957年1月,厦门市公共交通公司成立时,厦门轮渡站隶属公交公司。1982年1月,撤销厦门轮渡站,成立厦门市轮渡公司,有客渡轮9艘、航线4条,同时经营为外轮代理公司提供交通船以及租船游览等业务。
  1982~1984年,厦门市政府拨款512万元和企业自有资金,先后新建码头4座,新增客轮6艘。1984年,增辟海上环鼓(鼓浪屿)游览、海上乐园、海上小巴士等航线。至1990年,厦门轮渡公司拥有客轮18艘,总吨位1552.64吨,经营航线5条,年航行里程13万公里,客运量2501万人次。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城乡建设志

《福建省志·城乡建设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上限追溯事物发端,下限止于1996年。设概述、大事记、地图集、专业分志、人物志和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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