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城市公共交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城乡建设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1691
颗粒名称: 第四章 城市公共交通
分类号: U491
页数: 19
页码: 117-135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在古代、近代多为轿、舆或车马,民国时期出现人力车和机动车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政府重视城市公共交通建设,先后在各城市组建公共交通企业,扶持发展公共汽车。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城市公共交通事业发生巨大变化。但是,由于经济发展、城市扩大、流动人口不断增加,公共交通供需矛盾仍未缓解。
关键词: 福建省 城乡建设 城市公共交通

内容

古代、近代福建省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多为轿、舆或车马。民国初期城市筑马路后,相继出现各种人力车和机动车辆,逐渐替代轿、舆而成为城市中供公众乘用的各种交通工具。民国时期,福州、厦门两市虽已出现公共汽车,但人力车和三、四轮车仍然不断发展,成为市内公共交通的主要运力。
  公共汽车出现于民国7年(1918年),民国15~25年发展较快,抗日战争爆发后渐趋衰退。战后,各民营汽车公司虽经重组经营,又因地方不靖、百业萧条,于1949年夏末相继倒闭。至福建解放前夕,省内城市无一公共汽车运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政府重视城市公共交通建设,先后在各城市组建公共交通企业,扶持发展公共汽车。至1965年,福建省6个设市的城市,全部建立公共交通公司,公共汽车成为城市公共交通的主体。
  1966~1968年,处于“文化大革命”初期,社会秩序混乱,企业内部管理瘫痪,公共汽车营运线路经常出现中断,1970年后逐渐恢复。其间,城镇工矿企业和乡村社员群众,迫切要求改善城乡间交通“乘车难”的局面,在各级政府扶持下,县一级开始兴办公共汽车企业。至1979年,福建省除6个设市城市外,还有27个县先后成立公共交通公司,从而改善了城乡间的交通联系。
  1980~1990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采取扩大投资、政策优惠等措施,城市公共交通事业发生巨大变化。“六五”期间(1981~1985年),国家及地方用于城市公共交通建设的投资近7700万元,10年间新增公共汽车862辆,新建公共交通场站设施40.37万平方米。1983年10月,福建省第一条无轨电车线路在福州市建成通车。1984年,厦门、福州两市公共交通公司先后引进外资,创办小巴士(小公共汽车)公司,为城市增设新的公共交通工具。1985年,福建省贯彻以国营公共交通企业为主、多家经营、统一管理的方针,出现多渠道、多形式办城市公共交通的新局面。从而形成包括公共汽车、无轨电车、小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客轮渡以及其他交通工具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至1990年,福建省14个城市、32个县建有公共交通公司,计有公共汽车1456辆,营运在以市区线路为主、外延郊区工业小城镇和由县城始发往辖区各集镇的两级公共汽车线路网,线路总长度达23216公里,年运载乘客29724万人次;比1950年公共汽车数增长90倍,营运线路总长度增长1160倍,客运量增长456倍。市区出租汽车发展到3958辆,是1981年的52倍。轮渡客轮18艘、客运量2501万人次,分别比1950年增长5倍和17.5倍。但是,由于经济发展、城市扩大、流动人口不断增加,公共交通供需矛盾仍未缓解。
  国营公共交通企业,贯彻为生产、为人民生活服务的方针,执行以营运服务为中心,不断开展优质服务活动,深化企业内部改革,推行和完善多种形式的经营承包责任制,组织和经营城市公共交通,努力为乘客提供安全、方便、迅速、舒适的乘车条件。但是,由于长期实行低票价政策,形成价值与价格背离,使多数企业缺乏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依靠地方财政补贴维持简单再生产。
  第一节 公共交通工具
  一、人力车辆
  按车型划分为人力车、四轮车和三轮车。
  人力车又称“黄包车”或“东洋车”。民国4年(1915年),首先出现于闽侯县(今福州市)。民国13年思明县(今厦门市)开元路筑成之后,是年8月市内也出现人力车。至民国25年,全省已发展至6000余辆,其中:闽侯县有4332辆,厦门市有1716辆,泉州、南平、古田、长汀等地也有少量人力车。民国27年后,厦门市开始逐年减少,至民国36年,厦门市政府明令禁用人力车载客。1949年末,福州市内还有3800余辆,1956年5月,市区1052辆人力车与四轮车合并,成立福州市交通合作社,后逐渐淘汰,最后一辆于1958年10月送进省历史博物馆收存。
  四轮车俗称“脚踏辇”,又称“老鼠拖尾”,是用人力车座改装后挂在自行车上牵引的单座位载客小车。最早出现于民国9年(1920年),福州市较多,1949年发展至300余辆,1956年福州市区有417辆,1957年改单人座位为双人座位。60年代后,长乐、闽侯、福清、连江、平潭等地也相继出现。发展较快的首推长乐县,1976年有833辆,年运客量都在100万人次以上。70年代后逐渐淘汰。1989年,福州市内尚有168辆;1990年,福州市区全部禁用。
  三轮车最早出现于厦门市。民国36年(1947年)4月,由华侨集资从新加坡购进“侧斗型”三轮车百余辆,成立厦门交通公司,专供车辆出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厦门市有车馆业主123家,计439辆三轮车。1956年车辆统一人股,成立厦门市三轮车合作社,年客运量达500多万人次。1957年,南平市和龙岩县搬运公司,先后成立三轮车运输队,同年,福州市交通服务社也从上海购进双人座三轮车70辆,分别在市(城)内经营客运。嗣后,漳平、永定、南靖等县也都大量发展。据1987年福州、厦门、漳平、泉州、南平、三明等6市统计,有客运三轮车1011辆。至1990年,厦门市尚有638辆,龙岩市有650辆,漳平市有359辆,福州市有270辆,南平市有50辆,宁德和福安分别为32和15辆。
  二、公共汽车
  民国7年(1918年)4月,首先在闽侯县(今福州市)出现。由官商合办延福泉汽车路股份有限公司,以3辆汽车经营水部门到台江一线。开办后由于乘客稀少,不久即告停业。民国9年,官方人士林炳章、商人张遵旭等人再次组织恢复,经营十年,数度停止,终因资金短缺宣告倒闭。
  民国15年(1926年),马来亚归侨黄晴辉、冯开让、薛煜添等8人,集资购买小型客车2辆,开始经营思明县(今厦门市)公共汽车营运,年末,成立“全禾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拥有10辆汽车,开辟5条市区,郊区线路。民国18年7月,由张镇世、洪晓春发起投标、组建公共汽车公司,营办市区公共汽车业务。未几,公共汽车公司与全禾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成立“厦禾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拥有42辆汽车,开辟6条公共汽车营运线路。
  民国19年(1930年)、民国20年,闽侯县民营福峡、复兴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成立。民国23年,官办福马车务所也开始经营闽侯城、郊公共汽车营运。至此,福建省闽侯、思明两地计有公共汽车80余辆,营运线路13条,线路总长132公里,营业亦较兴旺。
  民国26年(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当年10月,福马车务所奉命专营盐运,将营业线路移交复兴汽车公司经营。民国27年5月,日军占领厦门,厦禾汽车公司被日伪政权接管。同年,国民党福建省政府迁往永安县,福建省运输公司第二总段——永安站,开辟县城至黄历等4条公共汽车营运线路。民国28年福峡汽车公司房屋、车库被日机炸毁,是年5月该公司被迫停业。民国30年4月日军侵占闽侯时,复兴汽车公司经理被日军杀害,该公司亦告停业。此后历5年之久,闽侯县无公共汽车营运。
  抗日战争结束后,民国34年(1945年)9月,福建省政府迁返闽侯,永安县公共汽车随之停办。同年10月,国民党厦门市政府接管厦禾汽车公司后,停办厦门市区公共汽车。民国35年3月,福州市原民营汽车公司旧员重组复兴、福峡汽车联营处,恢复福州市区公共汽车营运。民国36年,该汽车联营处因负债严重,邀请省经建会投资,改名“福州市经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1949年夏末因经营困难而倒闭,至福建解放前夕,省内城市公共汽车无一保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福建省运输公司福州市支公司客车队于1949年12月10日成立,以2辆公共汽车恢复福州市区肃威路至万寿桥一线营运。厦门市区公共汽车也由福建省运输公司开始兼营。此时,全省仅5辆用旧载货汽车改装的木质车厢公共汽车,全长不过6米,载客仅30余员。
  1952年1月,福州市正式成立公共交通公司(以下简称公交公司),克服车旧油缺,以木炭代燃料坚持营运,取得稳步发展。1956年12月,厦门市交通局开始筹建厦门市公交公司,于1957年元旦正式成立。同年,首批国产松花江牌公共汽车分配到福建省,首先在福州、厦门市区公共汽车线路营运。
  1958~1965年,鹰厦、外福铁路通车后,沿线城市建设加快,促进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继1958年10月,南平市区开始有公共汽车营运后,漳州、三明、泉州等城市相继组建公交公司。至1965年末,福建省公共汽车已发展至179辆,挂车28辆,其中,国产公共汽车占总车辆数的72%。年客运量增至4908万人次,分别比1950年增长11.2和75.5倍。
  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前3年公共汽车营运受到影响,1970年后逐渐恢复。其间,邵武、龙岩、永安、莆田、建阳、宁德、光泽、建瓯、闽清、漳平等10县成立公交公司。1974年,福州市赤卫区(今台江区)机动车厢厂(1975年改名福州市客车厂),开始生产644、660型公共汽车,供应省内各地公交公司营运。1976年开始,为改善城乡间交通“乘车难”的局面,福建省基本建设委员会在车辆分配和购车资金等方面,扶持县镇发展公共交通企业。至1979年,有27个县建立公交公司。计有公共汽车282辆,承担着1582万人次的客运量。
  1980~1990年,福建省新增公共汽车862辆,客运量从1.54亿人次增加到2.97亿人次。营运线路长度从7092公里增加至23216公里。至1990年末,福建省有46个公交公司,分布在除上述6个城市外的邵武、莆田、龙岩、永安、宁德、福安、武夷山和石狮等8个城市及32个县。公共汽车发展至1456辆,比1979年增长近2倍,是1950年的91倍。其中,14个城市计有公共汽车1030辆(含全社会)。1990年10月,福州市公交公司引进2辆英三、无轨电车
  福建省仅在福州市建有1条无轨电车营运线路。1982年2月,福州市成立无轨电车筹建小组,组织建设从福州火车站沿五一路至台江无轨电车线路。工程由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福州市供电局等单位负责设计施工,同时邀请北京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的技术人员参加。1982年9月29日动工,1983年6月25日完成。共架设无轨电车线网8.5公里(单向双线),并在台江广场、五四北路东侧各建一座直流牵引变电站,以及在斗门、火车站两地各建1个停车场,配有上海电车厂制造的SK-561型无轨电车20辆。总投资600余万元。于同年10月1日正式开始通车,并移交福州市公共交通公司经营,编为“51”路。1990年,福州市政府又投资30万元,加装直流牵引变电站的双电源电力线网和改造变电站设备。年末,无轨电车增至28辆。福州市无轨电车自营运以来,承担市区20%强的客运量。
  四、小公共汽车
  小公共汽车是80年代新兴的城市公共交通工具。采用中型客车,以固定线路走向、招手停车、就近下车、分段计费为营运特征的小公共汽车,首先出现于厦门市。
  1984年7月20日,厦门市公共交通公司与香港昌盛国际贸易公司合办厦盛小巴士公司,港方投资67万美元,购进日本生产丰田卡斯特25座中型客车50辆,合作期三年,于同年9月16日开始营业。在市内经营轮渡至厦门宾馆、厦门大学、火车站(行厦禾路一线)、湖里、集美、莲坂(行湖滨南路一线),和厦门大学经公园至火车站等7条小公共汽车专线,总长度56.2公里,线网长度39.5公里。创办以后收到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988年8月31日,合同期满结业(按合同车辆余值归厦门市所有),公司更名为厦门市小巴士公司,继续运营。
  1985年元旦,福州市开始出现小公共汽车专线。有福州市公共交通公司、福州市交通服务公司、榕城汽车服务公司以及个体经营的小型客车30余辆,共同在火车站至台江、全长8.3公里的线路上运营。同年2月26日,福州市公交公司与香港昌盛国际贸易公司合作经营,成立福盛小巴士公司,港方提供日产丰田卡斯特空调车计30辆,经营福州火车站至台江等小公共汽车专线,年客运量达403.25万人次。1987年改合作为合资,总投资为42万美元,港方占35.8%,福州市公交公司占64.2%,原先合同期为三年,后因国家外汇比率调整,于1987年10月清盘,提前终结合同,港方收回投资,30辆卡斯特车归福州市公交公司经营。
  1989年1月,三明市公共交通公司,也开始经营小公共汽车线路,至1990年发展至24辆。
  小公共汽车的出现,为城市公共交通缓解“乘车难”的矛盾,分流了城市公共交通约15%的客流量。
  五、出租汽车
  民国19年(1930年),闽侯县(今福州市)和思明县(今厦门市)开始有商营出租汽车行。民国22年,闽侯县有银车、信捷、康达等21家出租汽车公司和汽车行,计有出租汽车39辆;思明县有21家经营出租业务的汽车公司和汽车行,分布在城区各主要街道。抗日战争爆发后,闽侯县各汽车出租公司相继于民国28年倒闭;民国37年末,厦门市尚有商办汽车出租公司15家。厦门解放前夕国民党溃退时,汽车行的部分汽车被劫走,部分汽车损坏失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福州、厦门两市公共交通公司,曾用大客车承办社会团体租车和会议包车业务,车辆都由公交营运线路上临时抽调承接。1958年,福州市公共交通公司开始有道奇、奥司丁、本茨等6辆小轿车,承接民间婚嫁迎亲和零星租车业务。
  1978年,福州、厦门、泉州等市公交公司,先后从上海购进SH760型小轿车,组建出租车队。1979年10月,厦门市正式成立厦门市汽车出租公司。至1981年,上述3市计有出租汽车76辆。经营方式都以预约包车为主,以租用车日或行驶公里计费。
  1985年后,随着客运市场的逐渐开放,出现了全民、集体、合资,个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经营出租汽车的局面。1986年开始,大批个体经营的“的士”(出租小轿车)涌上街市,开展“扬手招车”计程收费服务。至1990年,福州、厦门、泉州、三明、漳州、永安、石狮、邵武、武夷山、南平等10个城市,计有出租汽车3958辆,比1981年增长51倍。其中,福州、厦门、泉州等3市的车辆占全省总车辆数的90%。
  福州市有市交通服务公司、榕城汽车服务公司(合资)、福州市公共交通公司和旅游部门、宾馆、酒店等经营的出租汽车499辆,以及个体经营的“的士”973辆,计有1472辆出租汽车。
  厦门市有厦门市公交公司、友谊公司、中国旅行社和联发、白鹤、厦盛等汽车公司,以及市内各社团和个人经营的客运车辆共1892辆,其中大客车253辆、中巴315辆、小巴340辆、小轿车984辆。
  泉州市有鲤城运输公司、鲤城区交通服务公司、飞达汽运有限公司(合资)、中国旅行社车队、市旅游公司、市旅游中心和市公共交通公司等7家,计194辆(其中,大客车119辆、旅行车53辆、小轿车22辆),除此,还有个体经营的出租汽车323辆。
  1984年,三明市政府投资43万元,购置8辆拉达小轿车和5辆福州组装的三菱牌中型客车,并由三明市公共交通公司调出菲亚特小轿车、北京630旅行车和东风大客车各2辆,组建三明市出租汽车公司。1986年1月,归三明市公共交通公司统一管理。
  六、客轮渡
  厦门市有城市客轮渡,是连接鹭江两岸的通道。轮渡未建之前,靠小船和舢板摆渡。据民国26年(1937年)统计,有双桨船和舢板400余只,每日过渡客商共6000余人次。民国25年,厦门市政府开始筹建厦门至鼓浪屿客轮渡。向交通银行、福建银行各借款5万元,建造轮渡码头。翌年7月,厦门市工务局向利侨公司租船2艘(后退租1艘),又向利通、金再兴公司各租1艘(利通轮和金再兴轮)。民国26年9月,成立轮渡管理处,10月1日正式通航,每小时4个航班。
  民国27年(1938年)5月,日军侵占厦门市后,轮渡被日本福大公司强占。抗日战争结束时,轮渡码头及船舶多已破损。
  民国34年(1945年)10月,国民党政府接收厦门轮渡,业务由轮渡管理处经营(属厦门市工务局),于民国35年5月复航。有“厦兴”、“厦安”、“厦禾”3艘汽轮。但因设备陈旧航班不准时,加之经营不善,轮渡管理处困境日甚。厦门市政府曾三度招商投标,最后由黄若谦等22人发起承办厦门轮渡公司,于1947年9月19日成立。有渡轮4艘,航行厦门至鼓浪屿一线。
  1949年10月17日厦门市解放时,原轮渡公司的4艘渡轮均遭破坏,其中一艘下落不明,“厦禾”、“厦兴”、“厦安”3艘经修复后于11月8日开始复航。同年12月,人民政府接管轮渡管理处,重组董事会审核股份。1950年6月召开第一次股东会议,通过新章程,改名为厦门轮渡股份有限公司,成为公私合股经营的企业。
  1952年2月,厦门轮渡公司与厦集等公司合并为厦门轮船公司,厦门轮渡设站。1957年1月,厦门市公共交通公司成立时,厦门轮渡站隶属公交公司。1982年1月,撤销厦门轮渡站,成立厦门市轮渡公司,有客渡轮9艘、航线4条,同时经营为外轮代理公司提供交通船以及租船游览等业务。
  1982~1984年,厦门市政府拨款512万元和企业自有资金,先后新建码头4座,新增客轮6艘。1984年,增辟海上环鼓(鼓浪屿)游览、海上乐园、海上小巴士等航线。至1990年,厦门轮渡公司拥有客轮18艘,总吨位1552.64吨,经营航线5条,年航行里程13万公里,客运量2501万人次。
  一、场站
  60年代,福建省仅福州、三明两市的公交公司,各建有一个公共汽车停车场。而营运线路上的始末站,普遍是借用公房、民宅和简易搭盖。直至70年代中期,各地才相继开始建设。仅据福州、厦门、三明、南平、泉州、漳州、永安、福安、龙岩等9市统计,1978~1990年12年间,共建停车场14处、营运线路上始末站25个,总投资3300余万元。相当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前29年,福建省公交场站建设投资总和的6倍多。
  福州市1950年,在城守前3号兴建第一个公共汽车停车场,占地14850平方米,可停放汽车70辆,场内建有木结构二层办公用房兼宿舍楼一座以及保修车间等建筑。1956年,在康乐路(现交通路)2号开始筹建茶亭停车场,1957年建成,可停放公共汽车130辆,场内建有保修车间、材料仓库、地下油库和办公用房等设施,占地面积26570平方米,总投资115万元。茶亭停车场建成后,福州公交公司全部迁此,原城守前停车场移交其他单位。1971年和1973年,先后在南门、三叉街各建一处停车场,总占地面积6296平方米,总投资184.5万元。1978年开始,先后在紫阳、火车站、斗门、白湖亭等地各建一处停车场,场内分别建有综合办公楼、保修车间、地下油库以及生产、生活等设施,总占地面积9.97万平方米,总投资1218.5万元。同期还新建、改建西门、三叉街、火车站、台江、广达路、轮工影院、二化、福机、东站和西湖宾馆等公共汽车始末站10个,总占地面积1052平方米,总投资140余万元。1985年开始,福州市在修建市区主干道的同时,统一建设沿线公共汽车停靠站候车廊。至1990年,福州市公交公司计有停车场7处、始末站12个,总占地面积分别为13.25万平方米和0.11万平方米,线路上停靠站候车廊108个。三明市从公交公司成立以来,累计投资430万元用于场站建设。1960年、1969年和1984年,先后在下洋、列东、徐碧等地各建一处停车场,场内都建有办公楼、保修车间、油库等设施,总占地面积2.27万平方米。1987年,在火车站新建一座占地面积5300平方米的停车场,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1985年以来,三明市政府还投资建设市区环城线公共汽车停靠站候车廊24座。
  厦门市1974年开始,在文灶兴建公共汽车保修厂,建设工程分二期进行,至1984年全部建成。建有汽车大修、金工、木工、锻工、喷漆等车间,以及办公楼、仓库、食堂等生产、生活设施,总建筑面积7670平方米,场内具有自动洗汽车台、汽车检测站等设备,为闽南地区较完备的汽车大修厂。1980~1990年,先后在湖西、火车站、西堤3地,各建一处停车场;在湖里工业区、曾营、同安、海沧、新店、厦门北村等地各建1个车站。至1990年,厦门市公交公司计有1个汽车大修厂、3个停车场、6个始末站。总占地面积10.43万平方米,线路停靠站候车廊86座,累计投资1049万元。
  漳州市1977年,在新华路建公共汽车始末站,内设候车室、停车场和宿舍。1989年,在延安北路95号新建停车场,占地2487平方米,建筑面积3360平方米,总投资213万元。
  永安市1977年,在龟山公园人工湖畔建公共汽车停车场一处。1985年11月,在南大路占地1.6万平方米,建汽车保修车间、油库、仓库、办公楼等,总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
  泉州市1978年,投资27万元建洛阳公交车站。1983年,在温陵路中段西侧,占地1万平方米,投资145万元,建综合候车楼1座,中间为候车厅,两侧附设服务设施,楼南有停车场,楼后设保修车间,总建筑面积6566平方米。1987年以来,先后在文化宫、罗溪等地建有停车站。至1990年,泉州市公交公司计有4个始末站,占地面积1.18万平方米。
  1980年后,南平、福安、龙岩等市的公交公司也都分别建停车场和始末站。
  二、码头
  厦门轮渡码头,有厦门和鼓浪屿码头、第一旅游码头和三丘田旅游码头、嵩屿轮渡码头、海鲜舫小巴码头。
  厦门和鼓浪屿轮渡码头,同时建于民国26年(1937年)。厦门一侧,位于市区岛美路头(现海关码头);鼓浪屿一侧,位于鼓浪屿龙头渡。码头浮船(趸船),由上海明锠铁器公司承造。民国26年9月安装完工,同年10月轮渡通航时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厦、鼓码头历经多次扩建、新建,不断更新设备,完善设施。1977年,厦、鼓两侧码头各新造一艘长24米、宽9米的趸船,同时,又新造4条分别与两侧趸船配套的双引桥。达到上下船分流,缩短渡客集散时间。1982年又投资20万元,由厦门市造船厂建造新趸船一艘,更换已使用6年的鼓浪屿趸船。1984年9月,投资22万元,向驻厦海军后勤工程科购置长36米、宽8米水泥趸船,设置于厦门码头东侧,10月投用。同年,厦门市轮渡公司改进两侧码头趸船的止客门与自动报时器、光电计数器等配套装置,提高自动化管理程序,达到防止超载、保证准点开航。1988年,厦门市轮渡公司又自筹资金30万元,改造厦、鼓两站码头引桥,同时扩建鼓浪屿码头站,建有钢琴形候船厅,作为音乐之岛的象征。厦、鼓码头可停泊50~200吨级船,日集散渡客6万余人次。
  第一旅游码头和三丘田码头,分别建造于1985年8月和12月,验收后交付厦门市轮渡公司作为海上游览艇靠泊,也作厦、鼓轮渡用。码头都由厦门市设计院设计,广东省汕头市建筑安装公司施工。总造价300万元。码头建有候船厅、固定引桥、前沿平台及小游艇码头等。
  厦门市轮渡公司还在1976年建造鼓浪屿避风坞,座落于鼓浪屿码头的东南面。
  第三节 营运管理
  一、线路
  民国7年(1918年),闽侯县(今福州市)开辟第一条公共汽车营运线路,由水部门经十四桥沿南公园至台江汛,全长6公里,每小时对开一班。由于路线偏僻,乘客稀少。民国9年改由南门兜经洋头口转国货路沿南公园至万寿桥。民国15年,思明县(今厦门市)开始营办公共汽车,开辟美仁宫至江头一线。民国16年后,上述两地公共汽车营运线路发展较快,闽侯县有万寿桥至南门、峡兜、湾边、马尾和西门至洪山桥,以及鼓楼至洪山桥、马尾等7条线路。思明县有美仁宫、打铁路头(开元路头)至南普陀、中山公园和岛美路头等6条线路。但自抗日战争爆发后,公共汽车营运线路缩减,至民国30年,福建省只有厦门市和永安县计6条公共汽车营运线路。战后,厦门、永安的公共汽车相继停办。民国35年3月,福州市公共汽车营运线路才开始恢复万寿桥至鼓楼、水部、峡兜和仓前至湾边等4条线路。至民国38年夏,全省公共汽车线路全部中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福建省公共汽车营运线路从恢复至发展大体历经四个时期。1949年,福、厦两市恢复通车时,全省仅4条线路,总长不足20公里。随着城市经济恢复和发展,特别是新兴城市崛起,促进了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至1965年,全省计有公共汽车营运线路57条,总长737.5公里。其中:福州市发展至25条,总长187公里;厦门市发展至14条,总长296公里;三明市发展到11条,总长116公里;南平、泉州、漳州等三市计7条,总长138.5公里。6个城市的市区公共汽车线路已基本形成网络。
  1966~1969年“文化大革命”初期,公共汽车营运线路出现减缩。1968年,福州市公共汽车营运线路减至15条,厦门市公共汽车客运量从1965年的866万人次,下降至16万人次,全省公共汽车营运里程比1965年下降40%。
  1970~1979年,公共汽车营运线路普遍向郊区延伸并增辟远郊线路,特别是县镇公交相继建立,公共汽车营运线路通往工矿、学校和大部分的乡村集镇。至1979年,全省33市、县公共汽车营运线路总长度计为7092公里,其中,福州、厦门、南平、漳州、三明、泉州等6个市为1554公里,承担着1.3亿人次的客运量。
  1980~1990年,随着城市道路建设的加快,公交企业根据市区道路发展和客流情况,进行全面规划,调整线网布局,为工厂、大专院校、集贸网点等地段,增辟专线,减少换乘。至1990年,14个城市(福清、漳平两市未计)线路总长度增至9956公里,是1979年的6.4倍。福州市公共汽车线路:市区10条,纵贯南北向的白马路、八一七路、五一路、六一路等4条,连通东西向的华林路、杨桥路(东大路)、古田路、群众路、国货路、达道中路、台江路、江滨路、观井路、上山路等10条主次干道,市区线路长度104.8公里,线网密度0.9公里/平方公里;郊区32条线路,东起亭江、马尾,西至甘蔗、白沙,南达峡北、尚干,北至宦溪、日溪,线路总长473.2公里,年客运量1.5亿人次。厦门市公共汽车线路:市区12条,以轮渡站为枢纽,北发湖里,东通钟宅、田头、何厝,南达厦门大学、南普陀,线路长度105.5公里,线网密度1.32公里/平方公里;郊区19条线路,北往集美、同安、马巷,东达曾厝垵、白石炮台,西至角美、海沧,线路总长度423.5公里,年客运量5884万人次。三明市公共汽车线路:市区10条,以列东为始发,东通徐碧,西往莘口,南达富兴堡,北至陈大,还辟有列东经火车站城关环线,线路长度129公里,线网密度2.3公里/平方公里;郊区13条线路,总长729公里,年客运量2527万人次。永安市公共汽车线路:市区6条,辟有火车站、铁路医院、贮木场和茅坪等线路,总长34.9公里,以及24条通往远郊和邻县线路,总长度2579公里,年客运量322万人次。随着客运市场的开放,县镇公交还幵始开辟长途客运业务。
  厦门市轮渡公司渡运航线:从民国26年(1937年)10月,厦门至鼓浪屿通航起,直至1957年才增辟厦门至嵩屿、厦门至马銮、厦门至排头等3条航线。1959年又增辟厦门至集美。1967年4月厦门至集美航线停航。1984年6月厦门至马銮、厦门至排头航线同时停航。同年,先后开辟环鼓(鼓浪屿)、海上乐园和海上小巴士等游览线。至1990年,厦门市轮渡公司计有5条航线(厦鼓、厦嵩和上述3条游览线),总航程25.1公里。
  二、票价
  民国时期,福建省公共汽车票价均由各经营公司自行制定,各地计费不一。福州市区公共汽车票价,每人公里约为0.017元(银元);而厦门市公共汽车票价,每人公里却为0.03~0.04元。30年代以前尚稳定。民国35年(1946年)开始,公共汽车票价不断变动,至民国38年6月,福州市公共汽车票价历经30余次的调整。民国35年每人公里以法币20~35元计费,于民国37年8月23日,每人公里涨至法币20万元,同年9月25日改用金圆券(每1元金圆券等于法币300万元),定为每人公里0.055~0.066元,到民国38年4月9日,每人公里票价又涨到500元,最后改用银元,每人公里0.04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公共交通营运以国营企业为主,贯彻为生产、为人民生活服务的方针,统一制定各类票价。1950~1958年,公共汽车票价长期稳定在市区线路每人公里1.6~1.9分,郊区线路1.8~2.1分,直至1986年市区线路票价才调整为1.92~2.3分,郊区路线按《福建省汽车运输规划实施细则》执行,“普通客车每人公里2.5分计费”。此外,福州、厦门、三明、南平等公交公司还发售公共汽车月票。福州公交公司于1952年开始发售市区公共汽车月票,每张3元。1962年,新增市郊区通用月票,票价4元,同时开始发售半价优待学生月票。1988年3月1日起停售市区月票,统一发售市郊区通用月票,票价仍为4元。厦门市公交公司于1956年开始发售5种专线月票,每张票价在1.6~2.2元之间,1979年后改为单一通用月票,票价每张2.5元。三明公交公司于1960年开始发售月票,每张票价4元,学生优待半价,1970年后调为6元,1988年每张票价调为12元,学生月票3元。
  厦门市轮渡于民国26年(1937年)创办时,票价分为二等,头等1角(银元)、二等5分。民国35年10月1日,调整为70元法币,后增至200元。1949~1953年轮渡单程票价1角2分,1954年降为8分,1958年再次降至3分,1960年开始改售双程票,票价为6分,1977年改为5分,1983年8月调整为1角,1988年8月25日调整为3角。1956年轮渡公司开始发售月票,每张2元。
  公交企业由于长期实行低票价政策,形成价值与价格背离,企业亏损面逐年增加。1990年,福州、厦门、漳州、宁德、福安等5个公交公司出现亏损,总亏损额达461万元。
  三、优质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公交企业长期开展以营运服务为中心的优质服务活动。特别是1980年12月,国家城建总局颁发《关于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工作若干规定》后,“公交企业贯彻为生产、为人民生活服务的方针”,在经营活动中采取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提高服务质量教育和基础知识培训。1982年10月,福建省建设委员会城建局组织福州、厦门、三明、南平、漳州、泉州、龙岩等7个市公交企业负责人,历时10天,开展以讲明、讲礼貌、讲道德、讲团结、讲秩序和语言美、行为美、心灵美、环境美的“五讲四美”为内容的文明服务交通检查活动。1983~1985年,又先后3次组织省内城市公交企业职工,参加全国公交系统青年优质服务竞赛活动,有力地推动了两个文明建设。三明市公交公司从1984年开始,开展服务工作规范化,促进了优质服务工作,6年间涌现出10个全省以上优质服务车组和先进集体。福州市公交265车组和厦门市轮渡公司,分别荣获全国优质服务车组和全国公交系统先进企业称号。
  福州公交265车组,组建于1961年,原为65号、1983年更换车牌后改为265号。行驶在福州市区11路(东站至轮工影院)公共汽车线路,全程10.3公里。29年来,先后有26名女驾乘人员在车组工作,累计安全行车125万公里,节约燃料5.3万升,运送乘客约650万人次。长期以来坚持为人民服务,主要表现在“服务第一、乘客至上、团结奋斗、贵在坚持、永不满足、不断创新”的精神。赢得广大乘客的赞扬,连年被省、市人民政府授予先进集体称号。1983年以来先后5次获得全国优质服务车组和优秀质量管理小组等称号。1989年7月22日,中央电视台拍摄的专题系列片《在共和国的史册上》第三集《平凡的人》中,播出265车组的先进事迹。福州市公交公司以265车组的经验,升华为企业精神,开展以“服务千万人,温暖在车厢”的优质服务活动,1981~1990年,福州公交公司累计出现全国优质服务驾乘人员和劳动模范28名。
  四、企业改革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福建省公共交通企业普遍开始推行经济承包责任制,促进企业内部改革。1981年10月,全省已有58%的公交企业实行经济责任制。福州公交公司是以乘务员为主要考核对象,以营收为主,“实行指标包干,联产计酬,有奖有罚、当月兑现”。仙游公交公司实行定额生产责任制,用合理的经济补贴把企业收入同职工的个人收入连在一起。三明公交公司实行企业与主管局签订合同,议定三项指标(安全、质量、利润)提奖10%~12%,超利部份企业留成40%。1986年,福州市公交公司改为以线定车、以岗位定人、以趟次定公里、以责任定成本和包安全、包营业收入、包服务质量、包车辆完好、包业务利润等的“四定、五包”经济责任制。三明市公交公司改为保上交利润、保企业后劲、百元营业收入与工资挂钩责任制等形式。通过试行,不断深化完善。至1988年,省内各地公交企业实行的经济责任制大体有四种形式:一是实行营业收入、行驶里程与工资总额双挂钩的,有福州、泉州、南平、永安市和南靖县等公交公司;二是实行以百元营业收入含量包干的,有厦门、三明市公交公司;三是实行定线、定车、超收全留、欠收自补经济承包责任制的,有邵武、龙岩、晋江、建阳、顺昌、建瓯和漳浦等公交公司;四是实行亏损包干、减亏分成经营责任制的,有漳州市公交公司。1989年,三明、邵武等市公交公司,开始在企业内部的车队试行融资租赁、风险抵押承包责任制。
  1983年,厦门市轮渡公司开始进行企业内部整顿,建立社会监督网络,拓展多种经营,使企业焕发生机。1984年,开展“加强轮渡管理、提合理化建议有奖活动”,定期召开“乘客座谈会”和“每天公布准点率”等,自觉接受乘客监督。对70岁以上老人、残疾人以及离休干部实行凭证免费过渡。1986年,开始实施经理任期目标责任制,在企业管理中,紧密围绕着“抓改革、促管理、上等级、创优质、高效益、求发展”,全面提高企业素质。1988年,进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推行双聘制和满负荷工作法,强化企业管理,加强对职工进行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和职业纪律的教育,坚持佩带工作卡上岗服务,实行动态管理。在企业内部开展“比职业道德、赛规范服务,比质量意识、赛质量管理,比热情服务、赛礼貌待客,比服务艺术、赛业务常识,比行业作风、赛为民办事”的“五比五赛”活动。1985年该公司荣获全国公共交通系统先进企业称号,1990年又荣获国家二级企业称号。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城乡建设志

《福建省志·城乡建设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上限追溯事物发端,下限止于1996年。设概述、大事记、地图集、专业分志、人物志和附录。

阅读

相关地名

福建省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