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防洪与排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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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城乡建设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1686
颗粒名称: 第五节 防洪与排涝
分类号: TV87
页数: 2
页码: 90-91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境内江河溪涧纵横交错,主要河流的流域面积大部分集中于上游段,中游和下游来汇的支流都较少,水系明显呈扇状,容易造成洪涝灾害。历代统治者和劳动人民修建堤防以防水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政府重视防洪工作,修建了闽江下游防洪堤等工程。同时,一些城市还加强了排涝设施建设。
关键词: 福建省 市政工程 防洪

内容

福建境内,江河溪涧纵横交错,大小河流总长12850公里。几条主要河流的流域面积大部分集中于上游段,中游和下游来汇的支流都较少,水系明显呈扇状,上游为扇面,下游为扇柄。这样的水系结构往往使下游河段负担过重,洪水宣泄不及,容易造成洪涝灾害,危及城市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因而,历代统治者和劳动人民为了生存,均修建堤防,以防洪灾。宋绍定三年(1230年),泉州郡守游九功在南罗城外筑堤,以御水患。据清咸丰(邵武县志)载:宋绍定初,南凿壕堑。洪水季节,城西南泛滥成灾,“乃筑四坝,以降衍溢,蓄润居美流恶焉。一在城东壕,一在城南壕,一在城西壕,一在白渚桥之北”。这是邵武最早的排水工程。龙岩市龙川河防洪堤建于明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知县汤相资助修筑,从南门至东门,全长540米,后人称为汤堤。明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永安知县苏民望为阻挡后溪水倒流与燕江水汇合为患,倡众捐银千两,在龟山洲以东筑“千金陂”。清道光十三年(1833年)毁于水。民国28年(1939年),福建省市政工程局利用拆除的城墙砖土在巴溪东岸筑堤1100米。
  历代虽有筑堤防洪之举,但由于社会制度、技术水平的限制,仍是洪祸频频。据史书记载,福州自宋天圣四年(1026年)起,洪水泛滥接连不断,900多年间,至少也有二三百次洪水漫入福州城区。明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农历五月二十六日,建溪暴涨,洪水成灾,福州城内水深两丈多,南门城门上的一对门环仅露如娥眉状,洪浪滚滚声如巨雷,灾后收集尸体千余具。民国37年(1948年)6月18日大水,市区90%面积受淹,除于山、乌山、屏山三处高地外,其余地段尽成泽国,受灾人口达50多万,房屋倒塌3000多间,被淹死200多人。民国时期,虽有建堤设坝,清浚河道的设想,但未付诸实施,仍然是“大洪大灾,小洪小灾”。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福建省政府对防洪工作十分重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财政状况尚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于1952年作出修建闽江下游防洪工程的决定。工程分二期进行,第一期从1952年8月至12月,以福州市区沿江北岸堤线为施工重点,以石堤和钢筋混凝土堤为主。第二期从1953年1月至4月,以闽侯县境内的土堤、涵闸为主。闽江下游防洪堤:北岸从闽侯县甘蔗马桥仔经荆溪至福州市区沿洪山、帮洲、台江、鳌峰洲至魁岐;南岸自竹岐、上街、侯官经葛岐、南屿至南通、古城、文山。南台岛南堤自洪塘、高宅经湾边阳岐、义序、鳌山至城门浚边;南台岛北堤自洪山桥阵坂至尤溪坞、洋洽及先锋至江边、魁岐、林浦、上董。全线堤长106.83公里,其中:土堤103.23公里,石堤3.2公里,混凝土堤0.4公里。防洪标准:市区北港北岸,按24年一遇;南台岛建新南北岸、盖山南北岸及闽侯、荆溪按5~10年一遇。1974年水电部批示,北港北岸改为按百年一遇标准。1988年动工加高加固,翌年完成,达到百年一遇标准。1990年又将建新南北堤、盖山南北堤按百年一遇标准,闽侯、荆溪按50年一遇标准,进行加高加固。50年代中期至60年代初,泉州市修建市郊防洪堤总长20公里(不含远郊的8.2公里),其中:石堤1623米,土堤18381米。漳州市建成九龙江防洪堤长19公里,其中:石堤1100米。永安市于1960年、1962年、1964年建丁坝、护岸、防洪堤计1470米,1976年续建石堤1.1公里,1984年再建燕江东岸石堤2公里,至1990年,永安城区防洪堤总长7.9公里。武夷山市利用原城墙基兼作防洪堤,长达2000多米。
  在加强防洪堤建设的同时,一些城市着力于排涝设施建设。1971年,福州市建成洪山、东风、魁岐三座排涝站,安装30台大型抽水机,总装机容量5290千瓦。
  据统计资料:至1990年末,全省各城市共有防洪堤长度140公里。防洪工程设施在抗洪抢险中发挥积极作用,保障城市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城乡建设志

《福建省志·城乡建设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上限追溯事物发端,下限止于1996年。设概述、大事记、地图集、专业分志、人物志和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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