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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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城乡建设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1678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排水
分类号: TU99
页数: 5
页码: 84-88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在古代城市排水多利用自然地势,就近排入溪河。随着城市发展,开始修建下水道。近代市政建设时,同时修建下水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福建排水设施有很大改善,按城市总体规划制定排水专业规划,建成一批排水设施。
关键词: 福建省 市政工程 排水

内容

一、下水道
  古代,福建城市排水多利用自然地势,就近排入溪河。厦门旧市区的雨水、污水顺“七池”、“八河”、“十三溪”流入海域。南平山城四十八坊居民以岭边巷旁的沟渠作为天然排水道。城市排水渠道设施,始自城壕。据有关资料:泉州八卦沟,以宋南城埯为主沟,西起新门水关,东至涂门水关,横亘城区南部,全部石岸石底,长2.25公里,宽4~6米,深4~5米。支沟分中心区、西北区、东北区与南隅计14条,总长7.04公里。福州三元沟,建于宋皇祐年间(1049~1053年),自府学(今延安中学)泮池之底,经圣庙路月;爿池、福履营、夏体井出城人壕。明清以来,多次修浚。这些排水系统至今仍在使用。
  近代的市政建设,在修建道路的同时修建下水道。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外国人在厦门鼓浪屿建下水道。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修建的下水道均为雨水、污水合流,多为砖或石砌的方沟,有的是用陶管。结构粗,内径小,无系统,就近排放池塘或江河。有的城市无排水设施,城市污水处理更是空白。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福建排水设施有了很大改善,按城市总体规划制定排水专业规划,确定排水体制,建成一批排水设施。施工工艺、养护管理等都有提高。初期,人民政府为了促进国民经济恢复和改善城市环境,先后在福州、厦门等城市采取以工代赈的办法,组织城市居民自己动手修浚河道,挖沟治水,既解决城市排水问题,又改善居民居住环境。至1952年,厦门市新建下水道8.456公里。福州市对城市下水道进行疏浚,清理污泥3000多吨。1953年,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福建省城市排水设施也随着各市工业的发展而兴建。
  60年代,开始修建雨水、污水分流制管网。1965年建成全省第一条污水管道——福州东区排污系统,长7.64公里。并对积水严重的地段进行疏建。泉州市整治八卦沟,改阴沟为明沟,对沟岸全面修整,凿新沟引北渠水定期冲洗。1957~1965年,厦门市新建下水道10.46公里,改建下水道24.06公里。
  70年代,城市发展较快,在新建道路时注意到排水设施的配套。泉州市在修建新华路、九一路、东大路中,新建排水沟近7000米。1971年,福州把南门护城壕改为石墙混凝土拱盖的沟道。1974年,龙岩市成立机构,对排水沟渠定期疏浚,逐年整治。1978年9月,厦门市在镇海路西端海军码头和东端山上原高炮阵地,兴建抽水泵房和海水蓄水池,实行海水冲沟,以改善环境效益,1979年竣工,1980年机电安装完毕,交付使用。这座蓄水池可冲洗思明路、公园路、幸福路、大同路等27条下水道,长8.65公里。海水冲沟工程,在全国尚属首创。1978年,莆田市成立整治城壕指挥部,疏通排水管道7公里。但在这一时期,由于城市发展较快,污水量不断增多,地表的径流量日益增大,加上城市原有的一些汇集雨水的池塘、护城池壕被填平,填池建房,填壕改沟,一到雨季,不少城市积水严重。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民经济日趋好转,城市排水问题普遍引起重视,全省城市排水事业迅速发展。1982年,泉州市分三期整治八卦沟、破腹沟、环城南河等,结合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和改建新老市区的同时,逐步改建旧路两侧的明沟,对旧排水沟布局、走向、断面、口径和沟体结构进行翻建。修建各种排水、排污管沟总长10293米。1985年,厦门市在旧市区开始逐步采用水泥混凝土管道,在筼筜新区、莲花新区、槟榔小区、湖里工业区全部实现雨水、污水分流制。至1988年,岛内包括新区共兴建下水道142公里,旧区畅通率达84%。湖里工业区和莲龙居住小区均采用混凝土管道,实行雨水、污水分流。湖里工业区在10条道路下面埋设雨水管道8.91公里,在6条道路下面埋设污水管道5.09公里;莲花居住小区在已完成的13条道路下面埋设雨水管道3379米,9条道路下面埋设污水管道3062米。龙岩市实施市区雨、污分流排水工程,1986年铺设西宫巷、五彩巷、街心广场、登高东路等雨水、污水分流管沟。据《福州市城乡建设志》1990年末统计资料:市一级管理的排水设施,管网总长548.48公里,其中,合流管(沟)473.79公里,污水管34.48公里,雨水管39.91公里。邵武市自1980年开始,结合道路拓宽改造,新建、改建排水设施,至1989年,初步形成雨水、污水分流的城市排水系统。
  据1990年末统计:全省14个城市排水管渠总长1100公里,比1949年的146公里,增长了7.53倍,服务面积134.0平方公里。
  二、污水处理
  民国时期,福建省各城市没有进行污水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福建的工业发展、人口增长,生活污水、医院污水和生产废水的排放量大幅度增加,而且随着生产的发展,污水浓度有所提高。这些污水未经处理,就直接排放附近水体,逐步污染江河和近海。福州的白马河、晋安河、安泰河,泉州的八卦沟,漳州的环城河,厦门的筼筜港等及其他城市的内河都被污染,变成又黑又臭的大排水沟。据1990年资料:全省污水量215.6万吨/日,其中,生活污水53万吨/日。
  福建的污水处理工作始于1960年。福州在修建五一路工程时,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由东大路至达道路预埋污水主管道全长3221米,其中:管径600毫米的1456米,管径500毫米的1189米,管径350毫米的576米,倒虹管二道,长58米。窨井76座,坡降最大2.6‰,最小1‰。于国货路口西侧承接西工业区来的污水,经五一路泵站提升,分别由龙华桥西端窨井预埋管纳入东排管道。五一路东侧73号压力窨井预埋管道纳入国货路东段管径1400毫米的污水管道,设支管13道,计306米,于1961年建成。1963年,筹建福州东工业区污水排放系统,由华东市政工程设计院设计。设计能力:远期污水排放量为4.5万吨/日,近期为2.25万吨/日,第一期为1.2~1.8万吨/日,设计管网长度7.4公里。1963年10月开工,1965年9月竣工。从福马路第一化工厂至魁岐狮古川,实际完成污水管道7.64公里,铺设管径700毫米的钢筋混凝土管881米,管径900毫米的6759米,坡降1‰。
  1973年,福州开始对工业废水进行治理。至1990年,建成99套工业废水处理设施,投资2076.3万元,处理能力3016.9万吨/年,1990年处理率23.5%。
  80年代,开始对医疗污水进行治理和建设污水处理厂。1981~1990年,福州市投资403.41万元,建成30家医院的30套医疗污水处理设施,年处理污水245万吨,市级以上医院的污水全部得到治理。1982年,福州市动工兴建东区污水处理实验厂,占地11亩,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院设计。处理能力为5000吨/日,污水处理为二级(生化)处理,采用鼓风曝气,经过处理,出水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然后才能排放。主体工程于1986年建成,进行一级处理。1984年4月,厦门市政府批准成立厦门市污水治理工程筹建处,负责筹建污水处理厂。1985年通过初步设计,该设计规模为一级处理13.4万吨/日,二级处理3.7万吨/日。工程总投资核定3315万元。1989年建成。同时,厦门还对筼筜湖通过截污、清淤和搞活水体三大措施进行治理。已清挖淤泥108万立方米,敷设截流管道20公里,引潮人湖搞活水体,水质基本达到国家地表水4类标准。其他城市的污水处理率基本上是零。至1990年末,全省只有两座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为2%,均为二级生化处理。
  1990年,省建委制定的城市排水2000年发展预测中提出:对于新建的城区,都应按排水规划采用分流制;对于旧城区,应结合旧城改造规划,逐渐改成截流式合流制混合体系,即在晴天时,城市污水应汇集到污水处理厂,雨天时允许一部分污水溢入水体。这项工作,度门市正在进行,南平市结合库区工程也在进行。
  三、工艺
  民国时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下水道设施施工和维修养护都是手工操作,施工方法落后。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在施工工艺方面,逐步向机械化过渡。福州、厦门等城市排水工程施工机械化程度达到一定水平,挖掘铲运机、翻斗运输车、高压射水车、真空吸泥车等已普遍采用。1987年,福州市国货路西段拓宽扩建工程的污水管道铺设,采用不开槽顶管法,铺设管径1350毫米的管道268米,在施工中与福建师范大学协作,首次采用“JGY-1型激光管道准直仪”,对管径1350毫米管道坡度测量和准直,与普通测量仪器相比,具有精度高、可靠性强的特点,用它产生的激光来跟踪定位,在百米距离内,管道轴位偏差不过几毫米。制管工艺,从过去采用的震动法和离心法,改用挤压辊压法;管材已采用自应力和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在养护、维修方面,改变过去用八磅锤与洋镐破挖路面、翻开沟盖、人工清挖的作业。60年代学习上海,使用手摇卷扬机,竹片穿绳疏通沟道。70年代使用吸泥车及射水车。80年代起,使用自动卸污泥车和自动升降污泥车,部分实现污泥运输机械化、装卸自动化,以“抓、冲、吸”新方法清通排水管道,逐步代替“竹片、大勺、绞车”的老方式。但是,还有相当部分地区仍未改变落后工艺。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城乡建设志

《福建省志·城乡建设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上限追溯事物发端,下限止于1996年。设概述、大事记、地图集、专业分志、人物志和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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