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福建省志·测绘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30020020230001586 |
| 颗粒名称: | 第八节 地籍测量 |
| 分类号: | P271 |
| 页数: | 3 |
| 页码: | 115-117 |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早期的土地测量在清康熙时期已经开始,但未设有测绘的管理机构。民国时期,本省成立土地调查筹备处,开始地籍整理工作。民国30年,省地政局进一步开展以城镇为主的地籍测量,共测量图根619点,1∶5百户地图73幅,坵地4929起,面积210公顷。民国31年,福建省制定了《非常时期地籍整理实施细则》,分总则、土地测量、土地登记、规定地价、附则五章,共187条款。 |
| 关键词: | 福建省 工程测量 地籍测量 |